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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洪荒初雪
徐 刚
站起来的我们的初祖,至少在一开始是很不习惯的,并且对爬行始终抱有怀旧情结,当他们在森林中与猛兽格斗不敌而退时,便只有爬到树上,居高临下以为躲避。说不定他们还发出过这样的感叹:我站起来干什么?
人类最早的家在树上,祖宗称之为“巢”。
我们的古籍上记载道:“上古之世,人少而禽兽众。”最早发明并筑巢的叫有巢氏,不妨说有巢氏开创的“构木为巢”的历史,是我们家园的起点。
人类出现之初并不以万物之灵自居,也不见得比动物聪明到哪里去。有古老的传说认为,有巢氏是看见了树上的鸟巢之后得到启发,才筑巢而居的。
在这之前,我们的先人白天赤条条地在林间野地觅食,晚上则同样赤条条地栖身于树木的枝枝丫丫间。
巢可避风,巢能挡雨,因而巢又被称作风巢、雨巢。很久以后直到今天,还有把情侣的新居称为爱巢的。人类繁衍后代的事业,自有巢之后,一般而言都是在房子里进行的。
有了钻木取火,不再茹毛饮血之后,房子里又出现了火光和烤肉的香味,房顶上开始冒出青烟,那是人间烟火。
约略言之。这就是我们的家。
人只能在环境中生活。
自然环境是天然的,比如华夏先人在黄河、长江流域的发祥之地,水草丰茂,林木森森,虎啸猿鸣不断,野生果实累累。但,自然环境中的人的居住地却需要稍加营造。人从森林里出来,亲近绿色几成天性;人怕潮湿,便要选择向阳坡地;作为简单而必要的防范,又有了枯枝朽木组成的篱笆。
当插进泥土中的枯枝中的某一根,来年春天不经意地发出新芽时,我们的人文初祖惊讶了,这使他们的目光从更多地留心天上的风雨雷电,部分地转移到了土地上。
土地一样神奇,而且离人类最近。
后来,才有了“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也有了播种的最早的冲动和构想。那是一次采集归来之后,那些果实有坚壳,用石块敲开之后便冒出一阵清香,放进嘴里,味道好极了,为什么不埋进泥土中呢?当然要埋在枯木长出新芽的那个地儿,每天都去看一次。小心翼翼、轻手轻脚地走近埋下种子的土地,敬畏和神秘地守望着。
相比起来,采集便如同漫游了。
采集的黄金时节是夏秋两季,夏天是采摘,秋天是捡拾,各种野果及森林中的籽实漫山遍野。先是边采边吃,吃饱了再带回家,那时没有口袋,更不会有集装箱,便堆放在大片的树叶上,托举着走回家,相当辛苦。家里有嗷嗷待哺的小孩,狩猎回来的男人除了吃肉之外还要吃粮食,更有空手而归的时候,在门口等着,看见托举绿叶归来的妇人便“咿呀”欢呼。
那时的语言要比现在简单得多,好处是省了很多废话,无非是“吃饭、睡觉、出门、回来了”几句,而且还要借着手势。
冬季是寒冷而漫长的。
人们不得不节俭地使用干果及兽肉,半饥半饱,还要节俭地烧柴,小心地侍弄篝火,拥挤在灰烬旁睡觉。比寒冷更可怕的,其实是冬季的信息,封杀一切,了无生机,常常是大雪封门,让人惶恐于看不见道路,看不见土地。好大好大的雪带给先人的绝不是赏雪吟诗的雅致,而是好不容易从夜的黑色的恐怖中挣扎过来以后的,对白色的悲凉之感。
从白色的雪地上卷起的刺骨的风,像刀子一样割着房子,割着人的内心,恐怖与饥寒交迫让人的精神崩溃。我们的先人把两手伸过头顶,喊出一声:“完了!”
可是,春雷响起了。
风变得暖和,与其说人的肌肤先感觉到了,还不如说心灵被揉搓后复苏了。雪融之后,道路和土地重新显露出来了,人们高兴地呼喊着:“好了!好了!”
真正的人类文明史上的初雪啊!
语言不仅是在劳动中创造的,也是在惊恐绝望和喜乐中随意呼叫出来的。
家家的门打开了。
“好了!”“好了!”人们互相打着招呼,把柴火集拢,把干肉堆在一起,把火烧得旺旺的,肉烤得香香的。大自然的风告诉我们的先人:造物主造你,就是要你立在地上,经历寒冬,守望春天。
(摘自《守望家园》)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关于我们的初祖站起来的情形,都是作者想象出来的,并且认为他们最初对站起来不适应。
B.“爱巢”是由“风巢”“雨巢”演化而来的,着一“爱”字,使该词充满温馨;但因一“巢”字还是给人不适感。
C.“心灵被揉搓后复苏了”使用了比拟的手法,形象地写出原始人的心情由以往的绝望变得内心舒畅。
D.在作者看来,家的构成要素是房子、火光和食物的香味以及房顶上人间的烟火。
【小题2】“造物主造你,就是要你立在地上,经历寒冬,守望春天”与前文哪句话照应?这句话在文章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小题3】在本文中,作者向我们讲述了我们的祖先进化发展的历史,从中你获得了什么启示?请谈谈你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8-10 05: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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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一平方英寸的寂静
陆春祥
①1855年,美国西雅图酋长,为印第安土地部落的购买案,写信给富兰克林·皮尔斯总统,信里有这样两句话:
②如果在夜晚,听不到三声夜鹰优美的叫声,或者青蛙在池畔的争吵,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③现在,我的窗外,是机器间歇的轰鸣声,铁钻机钻钢筋水泥,滋、滋、滋,节奏达达达,强劲有力,要将硬水泥地钻通,仿佛要将你的心脏一起钻碎。这种建筑的声音,装修的声音,在城市的随便哪个角落,随时都能听见。几乎所有的人都烦噪声,但又在不遗余力地制造噪声。用科技的手段来对抗噪声,虽然小有成就,但力度,并没有像人类对待治理癌症那样重视。
④于是,我们都很向往一种环境,一种安静的环境。这纯属奢侈,要在当下的社会,找到一块安静的地方,很难,今日,宁静就像那些濒临灭绝的物种一样。
⑤尽管安静是奢侈品,但我们很多人,还是在不断寻找自然的宁静点,美国声音生态学家戈登·汉普顿也在找,他几十年都致力于寻找寂静的声音,寻找那一平方英寸的寂静。
⑥我将汉普顿的这种行为,当作一种实验。
⑦2005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那一天,他独自到美国奥林匹克国家公园的霍河雨林,在距离游客中心大约三英里的地方,将印第安部落长老送给他的一块小红石,放到一根圆木上,并将那里命名为“一平方英寸的寂静”。他设下这个标记,希望对这个偏远荒地的自然声境有助于保持和管理。他会定期到那里,监测可能入侵的各种噪音,记录下噪声发生的时间,还尝试确认噪音的,再用电子邮件通知对方,向他们解释保存仅余的自然寂静声音的重要性,请他们自我约束,他还会随信附上一张有声CD,上面有噪音入侵的实况。
⑧汉普顿录制声音,已经超过二十五年,他的声音图书馆里,藏有三千GB的声音,包括蝴蝶鼓动翅膀的声音,如雷瀑布的轰鸣声,一片漂浮的叶子细微的声响,草原幼狼低柔的咕咕声,传授花粉的昆虫拍扑翅膀时带起的柔和声,等等,可以说是库纳万籁。
⑨一平方英寸的寂静,有什么实际意义吗?在大部分不理解的人看来,这就是矫情,或者是小题大做,或者是愚蠢。汉普顿却认为,如果能保存一平方英寸的寂静,就能减少一千平方英里内的噪音污染!也就是说,大自然的寂静,是能够支配许多平方英里所在的。
⑩他的体验是,一个安静的地方,能让人的感觉全部打开,万物也会生动起来。
汉普顿的记录告诉我们,在美国要找到连续十五分钟以上的寂静,极度困难,在欧洲,这种寂静,更是早已绝迹,现在大部分地方,已经完全没有安静的氛围,反而是全天二十四小时都存在着一种以上的噪音。
我们来看看,这个声音生态学家的敏捷听觉。这是一次平常的记录,在他的一平方英寸目标点——
五十英尺外,传来西方鹪鹩的叫声,四十加权分贝。
三十英尺外,传来红胸币鸟和栗背山雀的叫声,四十五加权分贝。
下午一点四十五分,一架直升机,沿霍河河谷的北脊飞过,五十加权分贝。
大叶枫林里,强风从河谷吹来,每片叶子从六英尺高掉落到蕨叶上,平均会发出三十加权分贝的声响。
单只熊蜂嗡嗡飞过,音量可能在三十四至四十四加权分贝。
整个早上,他都在静静观察周遭的自然奇景,三十英尺外有一只树蛙,五十五加权分贝,它的声音几乎跟人类平常的聊天一样大,听得很清楚,缓慢,从容,清晰,类似干橡皮绞动的声音。
在一般人眼里,做这些事情,且持续数十年,是不是有点枯燥无味呢?呵,这得看怎么理解了。汉普顿眼中的寂静,是一块神圣的地方,他记录并极力保妒那一平方英寸,是因为他比我们常人,对寂静有更深刻的理解。
他理解的寂静,有内在和外在两种。
㉑内在寂静,是尊重生命的感觉。我们可以带着这种感觉,去任何地方,神圣的寂静,会提醒我们是非对错,即便在城市嘈杂的街道上,仍能产生这样的感觉。内在寂静,属于灵魂层次。外在寂静,是我们置身于安静的自然环境,它邀请我们敞开感官,与周围万物产生链接,无论我们望向何方,都可以看到相同的链接。外在寂静,还可以帮助我们找回内在的寂静,让心灵充满感恩和耐心。
㉒这也许就是汉普顿和别的一些科学家不一样的地方了,他是世界上最好的倾听者,卓识远见,他在用心实验,他的实验是科学和诗意的交融,他试图找出人类烦躁的病症,他似乎也是中国古代哲学良好的践行者,天人要合一,道法存在于自然中。
㉓2016年4月30日夜十点,窗外仍然喧闹,我读完汉普顿的《一平方英寸的寂静》,满胸起伏,在扉页上草草记着以下几句:应当觉醒,拯救寂静,是因为寂静变得稀有,差不多快灭绝了;寂静,是另一种独特的声音,其实也是万物俱在,空气是翅膀留下的音乐,万物都在音乐中舞动和谱曲;人类不是世界的主宰,无论植物或动物,都在同一现场,相互依赖,任何生物都无法单独生存;保护寂静,聆听大地的声音。
(有刪节)
【小题1】第②段引用西雅图酋长信中的话语有何作用。
【小题2】文章⑬—⑱节列举大量数字,有何效果。
【小题3】结合全文,简要概括“一平方英寸的寂静”的意义。
【小题4】从内容和结构两个方而,分析最后一段在文中的作用。

同类题2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殉情的鲎

许钦文

(1)那天从集美到厦门去,在将靠趸船的时候,忽由一个作伴的同事指点我看鲎,随即报告我这种动物的情形,知道是从海边捕来的,春间才有,可以做汤吃,味道很鲜。末了他又这样说:“这种东西很有点奇怪,总是两个接连在一起的,雄的背在雌的上面;渔人去捕的时候,一定捉住下面的雌的,那末雄的也就跟着来,不会逃,好像是舍不得雌的,但如捉着上面的雄的,雌的就滑去了!”

(2)我连忙赶到船头上去察看,果然都是成着对的,颜色好像是甲鱼的,形状也有点像,不过来得大,背壳分成两部分,尾巴尖长而硬,见不到头和脚,因为一对对的被稻草绳缚住,船又已经停泊,拥挤得很,终于不曾看清楚。

(3)凑巧得很,上岸以后,就在中山路上碰到了一个乡下人,挑着担子是卖小鲎的。我说不好厦门话,跟着旁人出钱买,四个铜子得到了六只,小的不过铜元一般大,大的也只像个双铜元。放在水中会得游,桌子上面会得爬,尾巴一耸一耸的翘动,很有点像小乌龟,只是不露头脚,其实根本没有显明的头。因为太小,仍然看不大清楚。在碗中用淡水养了两天,死去一只;以后每隔一两天死去一只;较大的一只,却一直活了十二天。

(4)过了些日子,我到厦门大学去参观生物展览会,蒙方君殷勤招待,参观以后同在招待室里休息,看见壁间挂着鲎的标本,是大的,就要求拿了下来观察,这才看了明白:原来嘴巴长在腹部的中间,从嘴边四展,生着六对脚,能曲能伸。脚端各成钳形,仿佛是虾所有的,可是长得大。第六对脚较长,末端分裂为五,其中有一支特别长出,另成一个钳形。

(5)照方君的解释,这是归在蜘蛛类的了;做汤吃的是尾部的肉,就是附着游泳器的。 方君也说,这是一种殉情的动物。可是所谓殉情,只是雄鲎对于雌鲎──捉住了雄的,雌的会得自顾溜脱,难道也是殉情么?

(6)雄鲎这样重情,雌鲎却要顾自逃生,好像原是薄情的;殉死于这种薄情的对象,雄鲎好像是痴情了。

(7)但我以为不该随便这样断言;虽然对于鲎,我未作过有系统长时间的研究,可是动物的性同生活的关系,实在是很复杂而多变化的:比如蜜蜂和蚂蚁,雌的都比雄的寿命长,为的是要完成生殖的使命;又如蛾,雄的交尾以后不再进食,不久就毕命,雌的要产完了卵才死去。如果本同蛾类一样,那末雄鲎既经交尾,反正生命就要了结,当然用不着逃,同“爱妻”共存亡,何乐而不为呢?雌的还得产子,所以要图生;有着如此重情的“夫君”,共生死本也是甘愿的罢;忍心生别,苟延残喘,为着“传宗接代”,由于不得已,雌鲎的“薄情”,或者原是母性的伟大!

(8)据说鲎,平时生活在海中,不容易去捕;春间才到海边的沙滩上面来,为的是生育;可见所谓殉情,根本为着繁殖种子。只是人,无论是殉情也罢,殉种族也罢,总要捉得来吃,连小的都要收罗得来供玩弄。

【小题1】上文(1)-(5)段介绍了鲎的_____、_____和______等方面的特点。
【小题2】文章第六段的作用是什么?
【小题3】为什么说“雄鲎的薄情,或者原是母性的伟大”?请结合文意,加以解说。
【小题4】第七段列举了蜜蜂、蚂蚁与蛾的相关材料,其目的是什么?
【小题5】如何理解文章的结束句?它与全文的关系是什么?
【小题6】通读全文,综合信息,写一段文字来介绍鲎这种动物。
【小题7】本文的写作很有特点,请从文章的语言或构思角度进行评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一组文本,完成各题。

材料一:

新华社华盛顿1月27日电 美国科学家发现,蚊子能迅速学会识别并记住让其不愉快的人的气味。这一发现可能对预防蚊子叮咬以及防止其传播疾病具有重要意义。 

最新一期美国《当代生物学》杂志发表的研究显示,蚊子一旦将一些人的特定气味与不愉快的感觉联系起来,下次叮咬时就会避开散发这种气味的人。参与研究的华盛顿大学杰弗里•里费尔在一份声明中说:“一旦蚊子以厌恶的方式学习识别某些气味,那么这些气味就会让它们产生厌恶反应,就像对驱蚊剂的反应一样。” 

长期以来,人们已经意识到,蚊子更爱叮咬某些人,而非随机叮咬。里费尔等研究人员对此展开了研究。首先,研究人员通过实验让蚊子学会将特定人或特定动物的气味与不愉快的机械冲击和振动联系在一起。24小时后,他们利用Y型迷宫评估这些受过训练的蚊子。结果显示,蚊子不会选择气味让其“不爽”的人,而是更多去叮咬对照组目标。进一步研究显示,与情绪相关的多巴胺在蚊子的厌恶学习中发挥关键作用,缺乏多巴胺受体的转基因蚊子失去了学习能力。 

里费尔认为,通过了解蚊子如何决定叮咬哪类人等行为,可以更好地了解蚊子的基因和神经是如何发挥作用的,这有助于开发出更有效的控蚊工具。 

材料二:

蚊子会传播很多疾病,如登革热和寨卡。微软联合创始人比尔•盖茨博客上曾发布的图表指出,蚊子每年造成的人类死亡比地球上任何其他动物都多。这也促使人们发起所谓的“蚊子大战”。最近的一项实验可能成为这场战争的转折点,因为它可能让我们拥有了一种令人惊讶的潜在革命性武器,即训练蚊子学习和记忆的能力。 

最新发表在《当代生物学》杂志上的一项研究宣称,当你对即将咬你的蚊子挥出巴掌时,它会学会将你的个人气味与危及生命的经历联系起来,并在未来会避开你。美国华盛顿大学神经生态学家杰夫•里弗尔在接受《国家地理》杂志采访时所描述的那样:“它们本质上是巴甫洛夫蚊子。”“巴甫洛夫的狗”是一项著名的实验,即狗被训练按照条件反射分泌唾液,这与训练蚊子避开某些人的方法相类似。当人拍打蚊子时,通常会在皮肤上产生微小的震动,从而打断昆虫叮咬的企图。在这项研究中,研究人员在20分钟的实验中重现了这些振动,发现当蚊子的叮咬被这些振动所干扰时,它们就会避开这种气味长达24小时。 

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的沃尔特•利尔对《国家地理》杂志表示,“现在我们知道有些化合物会触发蚊子这种避免叮人的记忆,我们可能会使用一种配方,它不仅包括主动驱避剂(比如避蚊胺),而且还包括一些会引发它们避免记忆的化合物。” 

材料三:

里费尔等研究人员发现,通过训练,蚊子可以把特定气味和引起其不适的冲击、振动联系在一起。经过训练的蚊子在24小时后被关进Y型迷宫嗅觉仪,它们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条是以前特别喜欢的味道,另一条是对照组。经过了科学家的反复冲击和振动,蚊子学乖后,毅然避开了它们先前十分喜欢的味道。之后通过CRISPR(基因编辑技术)和RNAi(干扰技术),科学家们又确定多巴胺是蚊子具有厌恶性学习能力的关键因素。

【小题1】下列关于蚊子学习并记忆气味问题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蚊子一旦将一些人的气味与不愉快的感觉联系起来,下次叮咬时就会避开散发这种气味的人。尽管这气味可能是它先前喜欢的。
B.研究中,科学家让蚊子以厌恶的方式学习识别某此气味,使它们产生厌恶反应,就像对驱蚊剂的反应一样。
C.“巴普洛夫的狗”被训练按照条件反射分泌唾液,巴普洛夫训练蚊子避开某些人的研究与这个方法相类似。
D.当人拍打蚊子时,通常会在皮肤上产生微小的振动,从而打断蚊虫叮咬的企图、科学家在实验过程中重现了这些振动。
【小题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分析和评价,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材料一和材料二都提到蚊子能学会识别并记住让其不适的人的气味,材料二指出训练蚊子避开某些人的方法与巴普洛夫条件反射研究的方法类似。
B.微软联合创始人比尔•盖茨发布在博客上的图表显示,蚊子每年造成的人类死亡比地球上任何其他动物都多,这表明蚊子传播疾病的危害极大。
C.人们为避免蚊子叮咬带来的危害而发起所谓的“蚊子大战”,华盛顿大学杰弗•里费尔参与研究的这项实验可能成为这场战争的转折点。
D.加州大学戴准斯分校的沃尔特•利尔称“我们将可能开发此配方”,其中传统的驱避剂避蚁胺,就是材料一和材料三提到的多巴胺。
【小题3】科学家发现蚊子有学习和记忆的能力。这个研究过程是分哪几步进行的?请结合三则材料概括并简述。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材料一

“什么清华北大,不如胆子大。”近日,某位名人在演讲中的一句话一下子又变成了网络热门话题。

话说得有些极端,但放在演讲的语境里,也并非不可,无非是说年轻人在创新创业过程中要有胆量,不必唯学历是举。但舆论纷纷中,难免有人对这番话进行歪解,有的甚至从中推出了一个极端的结论:读书无用。

的确,这些年来,大学教育的日益普及让大学生不再是“天之骄子”。如果把“有用”等同于物质上的成功,老实说,想通过读书上大学来实现“挣大钱”的梦想,的确没那么简单。同时,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也给普通人创造了很多机会,即使没有大学学历,只要敢闯敢干,一路坚持下来也能有不小的斩获。但这是否说明,我们就不需要读书了?

读大学,不仅在于学习知识,为将来的职业生涯储备“资本”,还有其更高的价值:养成终生读书的习惯,培养训练自我学习的能力。与其说大学教育教给学生的是具体专业的学科知识,不如说是一种可以受益终生的技能。读书的“有用”,就在于丰富个人素质。大学教育能使人视野宏阔、见识丰盈,并塑造人的价值观,其“回报”未必能用量化的金钱体现。

当然,“读书无用论”的回潮也值得社会反思:我们的社会,通过知识获得的上升通道是不是变得狭窄了?但在这个越来越需要通过知识来创新发展的时代,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对读书丧失信心。

(选自《人民日报》,2017年1月18日)

材料二

在1月3日晚上的直播中,两个90后网红姑娘原本只是在盘点近日收到的生日礼物,最后演变成撕书直播。她们对礼物中的书本不屑一顾,并表示读书没用,自己从来不读书,照样做老板开跑车,给自己打工的都是大学生。

如今,“读书无用论”渐渐流传,一是因为不少辛辛苦苦读书的年轻人,进入社会后取得的经济收益还不如不怎么读书的人多;二是因为读书多年,一朝进入社会,大部分知识内容都会忘记。

读书有何用?对于这个问题,有个外国网友的回答很有意思:“当我年轻的时候,我吃下了许多食物,它们中的大多数对我来说已经消失并忘记了,但我确定其中有一部分变成了我的骨血。我想,阅读也是一样的事情。”

读书学知识,或许不能直接赚到钱,但是之所以要学,不仅我们学,下一代也要学,是因为这些知识是正确的。

所以,网红们读不读书真的不重要,“你”读不读书才重要。

(选自“红网”,2017年1月4日)

材料三

“读书无用论”在不少农村贫困地区大有市场。让人惊诧的是,有极个别农村走出了成百上千名大学生,成为远近闻名的“高考名村”。这就引出了一系列问题:“读书无用论”在农村到底有多大的市场?一些村子为何能如此重视教育?有何经验可供其他地区借鉴?

这些“高考名村”的村民并非毫无缘由地对教育“情有独钟”。有两点需要引起注意:一是,这些“高考名村”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出过大学生,他们成为“知识改变命运”的鲜活案例,促使后人争相效仿;二是,尽管生活贫困,但这些地区的村民并没有外出打工,而是过着简单的生活,全力供应孩子读书,并时常向他们灌输“教育改变命运”的思想。

要想彻底铲除“读书无用论”的土壤,需要教育部门在制度层面上,均衡城乡教育资源的分配。诸如高校自主招生、校长推荐、名校联合招生等教育改革举措,应该向农村考生重点倾斜,从而疏通贫寒子弟向上层流动的通道。这些“高考名村”所取得的经验,也在警示我们,要重塑贫困阶层对教育的信仰,既要树立和宣传正面典型人物,也要重点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选自《中国青年报》,2016年3月1日)

【小题1】下列针对上述材料的理解,最为准确的一项是
A.某位名人认为读书无用,因为在他看来,对于年轻人来说,在创新创业的过程中,胆量是很重要的,学历不如胆量。
B.“读书无用论”的渐渐流传,与这种状况有关:辛辛苦苦读书的年轻人,进入社会后取得的经济效益,还不如不怎么读书的人多。
C.外国网友对“读书无用论”这一问题的回答十分巧妙,运用类比的方法说明读过的一些书会变成我们的一部分。
D.“读书无用论”在不少农村贫苦地区很有市场,但有些农村却成为“高考名村”,因为这些地方在上世纪80年代出过大学生。
【小题2】下列针对上述材料的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材料一以某位名人在演讲中的话作为引子,引出话题“读书无用论”,论述后指出,在这个时代需要读书。
B.材料二用两个90后网红姑娘在直播中撕书并表示读书没用的事件引出话题,对她们的行为进行了强烈的批判。
C.材料三以农村地区出现“高考名村”这一事件引出讨论,认为这些地区对教育“情有独钟”,有一定的经验可供借鉴。
D.三则材料不同,有专业报纸,有门户网站,但都针对当前“读书无用论”流行的现实进行报道,议论性较强。
E.三则材料关注的都是“读书无用论”问题,都分析了“读书无用论”出现的原因,并强调了读书的有用性。
【小题3】根据上述材料,概括回答应该如何解决“读书无用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