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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题文)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各题。
买 水
陈永林
在鄱阳湖一带,去世的老人入殓前,得由长子披老人生前穿的棉袄,次子捧老人的遗像,三儿子端老人生前穿的鞋,幺子端脸盆,去池塘“买水”为老人净身。每口池塘只能买一盆水。水买回来后,放在死者门口。村人便端着碗来买水。有专人登记,谁拿了多少钱来买水,一笔笔记上。来买水的人越多,老人的子孙们就觉得越有面子。老人活得岁数越长,是无疾而终,生前人缘又好,子孙多而且都有出息,还乐善好施,来买水的人便越多,买的是老人的福气,都想自己以后死时像老人这样风光。反之,买水的人就少。
这天,鄱湖嘴村的德贵和七根同一天去世了。
德贵是村长的爹,德贵活了八十岁,而且是无疾而终。德贵生的五个儿女,除村长在农村,其余四个儿女都在城里吃公家饭。德贵的晚年过得很惬意,吃好的,穿好的,抽的也是十元钱一包的“金圣”烟。德贵在生时,村人都说他命好,说得德贵皱纹里都是笑。
再说七根,尽管活了七十八,却是得了肝癌,在病床上躺了三个月才闭眼的。七根只生了一个儿子,没生女儿,应属儿女不全。七根的儿子也是个种田的,自己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当然没钱给七根。七根种不动田地了,只有去镇上捡破烂。晚年过得极凄苦。死前三个月,还在捡破烂。
德贵去世的第二天,德贵的儿女都赶回家了。儿女们单位上的人和儿女的亲朋好友送给德贵的花圈有五六十只。而七根竟没有一只花圈。七根的亲戚都在乡下,乡下人没有送花圈的习惯。
帮德贵买水的有一百七八十人,且买了十二口池塘里的水,村里的池塘不够,只有去邻村的池塘里买水。一口池塘一盆水,水桶装得满满的。成群结队的人看热闹,都一脸的羡慕。
帮七根买水的才二十余人,而且只买了四口池塘里的水。
德贵的大儿子叮嘱卖水的人,待会儿村人来买水,别盛满,要不,水卖完了,就没水给爹洗身子。但半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仅十几个人来买水。
去七根家买水的却有一百余人。七根的儿子亲自为村人盛水。他噙着泪水连说,谢谢,谢谢!
村人相互招呼,你也来这买水?咋不去那买水?
我才不去那个小气鬼家买水呢。有一回,我儿子交学费少了二十块钱,我低声下气对他说了一箩筐好话,他只有两个字,没钱。七根叔知道后,二话没说,把口袋里的钱全掏出来了,尽管只有十五块二角五分钱,我当时眼窝子都湿了。
我也是,我女人得了子宫癌,医生说发现得早,只要开了刀就没事。我没钱去找他借,还朝他下跪了,他就是没拿一分钱。晚上,七根叔却来我家送了三十五块钱,七根叔那时对我说,我只有这么多钱……
我儿子那回掉进了鄱阳湖,七根叔衣服也来不及脱,就跳进湖里救起我儿子。他却躲开了……
修村小学,还差五百元,七根大伯去医院卖了几次血,而他才出了一百元。
村子路上的砂石是七根叔公铺的……
七根的儿子听着村人念着他爹在世的好,泪水掉下来了,许多村人也掉了泪。水很快被村人买完了。七根的儿子说,你们等等,我这就去买水。七根的儿子挑着水桶就走,走得飞快。
德贵的儿女们一个个阴着脸。他们弄不明白,村人为啥要买七根的水而不买自己父亲的水。自己的父亲的命比七根的命不知要好上多少倍。德贵的一个堂侄子说,村人都说叔太小气,说叔尽管有钱,但他们没得一点好处。说七根虽然没钱,但他尽最大能力帮他们,还说七根为人正直,说七根心地善良,说七根……德贵的大儿子大吼,别说了。
半个月后,村前那条被七根铺了砂石的路修成了水泥路。路是德贵的五个儿女们修的。
(有删改)
【小题1】(小题1)小说开头为什么要介绍鄱阳湖一带“买水”的风俗?
【小题2】(小题2)小说直接表现德贵和七根去世后村人买水的不同情景,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
【小题3】(小题3)德贵和七根生前面对同样事情有不同的举动,表现在哪些方面?请概述。
【小题4】(小题4)小说为什么以德贵儿女们修路为结尾?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2-05 07: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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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饥饿的歌声

陈力娇

米粒初中毕业,暂时没有工作,待在家里和母亲做土豆包包。

土豆包包很烦琐,且费时费力,孤寂难耐,有时不留神,还会被磨板刮破手指,血洇出来时,米粒再也不想干了,却苦于母亲严厉的眼神。

这天米粒来了解救的人,是街道的曾阿姨。曾阿姨一来,母亲绽开笑脸迎了上去。曾阿姨对母亲说,听说你家米粒歌唱得好,我是特地来请她,水城之夏音乐会,想让米粒拿头彩。母亲一听乐了,说,我家米粒唱得是好,但是你们那里供饭吗?米粒一走,土豆包包没人做了,我家还有等着吃饭的呢。米粒的母亲说着,眼光投向一直生病在床的米粒的哥哥。曾阿姨忙道,就是因为供饭我才找米粒的,我知道你们家困难,粮食不够吃,米粒去练唱,半个月就可给你省下六斤粮食,那要顶多少土豆包包呀!

母亲不吭声了。

第二天米粒去练唱了。米粒的嗓音,天生丽质,高音亮而圆,一般歌曲都是原调唱,唱郭兰英的《我的祖国》,根本不用降调,又柔又软,余音悠长,懂行的人闭眼一听,俨然在品尝郭兰英甜美的歌声,不由得对米粒刮目相看。

乐手们很久没听到这样的声音了,曲音一落,他们放下手中的乐器都不吭声了,他们完全陶醉了,他们被这小姑娘的歌声征服了。

曾阿姨站在一旁,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她虽不懂音乐,但米粒唱得好她还是知道的,乐手们发了愣她还是看得出来的。曾阿姨就当即许愿,米粒好好唱,音乐会若一举夺魁,阿姨推荐你去文工团。

曾阿姨的话,搅动起米粒的心思,她做梦都想上文工团,那样她就不用天天做土豆包包了。米粒高兴得唱了一首又一首,她的嗓音适应能力强,能唱反串,把胡传魁和阿庆嫂,还有刁德一的唱腔唱得惟妙惟肖。

食堂里吃得好,每顿一个菜,两个馒头,米粒就想到了哥哥。哥哥瘫痪在床,从没吃过白面馒头。米粒一想到他,就吃不下去了。就和曾阿姨提出,能不能把自己的另一个馒头,带给自己的哥哥。

若是别人,曾阿姨不会同意,但是她是米粒,音乐会最有希望得大奖的歌手。曾阿姨就点头了。从这天起,米粒每顿都吃一个馒头,把另一个馒头留给了哥哥。

一个馒头很快就消化完了,米粒会很快感到饥饿,但她会转移方向,她一饿就唱歌,一唱歌就什么都忘了。这办法很帮米粒的忙,既赶跑了饥饿,还把歌越练越好,米粒成了大家的宠儿。

一转眼,水城之夏音乐会临近了,排练也在紧锣密鼓中。这天彩排,彩排实际就是领导检查节目。曾阿姨对彩排十分重视,她说,主管文化的县长前来观看,文化局长前来观看,这次演出,不亚于正式演出。米粒第一次上台,曾阿姨鼓励她,好好唱,县长看你唱得好,会特批你去文工团。米粒是个孩子,只要能去文工团,她什么都不害怕,别说在台上唱一两首歌。

米粒的放松果然让她声名鹊起,歌声像一只漂亮的鸟,飞向在场的每一个人的心,让人久久挥之不去。县长上台和演员合影时,特意拉过米粒,问寒问暖,还让摄影师给他们单独摄了一张。

曾阿姨对米粒的表现,别提多高兴了。

三天以后音乐会开始了。演出顺序排在下午。曾阿姨为鼓舞演员的士气,中餐特地由馒头改成面条。又特地把米粒和一个小演员单独安排在一张桌上。可是那小演员突然肚子痛,面条都没吃,青着脸回去了。米粒很惋惜那碗面条,若是馒头,她会给哥哥留着。

小演员突然掉队让曾阿姨很是不悦,但一想到有米粒顶着,能一俊遮百丑,曾阿姨一心的乌云也就散了。可是事情往往不随人愿,往往都是指儿不养娘,指地不打粮。谁都没想到这么有优势的米粒,会意外地把这次演出搞砸了,米粒在演唱时高音区根本就没上去,而且声音喑哑,还出现了破音儿。

曾阿姨失望了,当时就撂了脸子。米粒自己也失望,下了台妆都没卸,一个人哭着回家了。不用说去文工团的事也泡汤了。

米粒又开始做土豆包包了,任谁也问不出她败场的原因,成为一个谜。

一直到十年后,米粒考上了音乐学院,偶然的一次机会,米粒遇到当年的一位乐手,乐手请米粒吃饭,席间问起了这事,米粒听了乐手的话,神情怅然了许久,最后才幽幽地说:那碗面条,扔了真的太可惜了。

(选自《小说月刊》,有删改)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米粒在音乐会上败场,令曾阿姨很失望,没有去成文工团,后来考上了音乐学院,揭开了谜底,“饥饿”是她败场的主因。
B.文中“歌声像一只漂亮的鸟,飞向在场的每一个人的心”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形象生动地描写出了米粒歌声的优美动人。
C.母亲不让米粒去唱歌,因为唱歌就不能做土豆包包挣钱,无法补贴家用,但是,听到可以供饭就不吭声了,这说明母亲很小气。
D.米粒每顿饭可以有两个馒头,但是,她想到瘫痪在床的哥哥从没有吃过馒头,就留下一个给哥哥,这事破例得到曾阿姨的同意。
E.米粒不想跟母亲在家里做土豆包包,做土豆包包烦琐又费时费力,而且不小心会刮破手指,表明米粒不爱劳动。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新鲜空气可以使你致命

阿尔特·布克伍德

烟雾曾经一度是洛杉矶最大的吸引力,而现在则遍及全美国,从比尤特、蒙大拿到纽约城,人们都在习惯于这种被污染了的空气,以致呼吸别的空气反而感到很困难。

最近我到各处讲演,我停留的地方,其中之一就是亚利桑那州的弗拉格斯塔夫,那里海拔大约7000米。

当我走出机舱的时候,立即就闻到一种独特的东西。

“这是什么味道?”我问了一下在机旁接我的人。

“我什么也没闻到。”他答道。

“有一种很明显的气味,这是我所不能适应的。”我说。

“啊,你讲的一定是新鲜空气。许多人从飞机走出来呼吸到他们从未呼吸过的新鲜空气。”

“这会怎么样呢?”我不免有所顾虑地问。

“没关系。你刚才呼吸的就像别的空气一样,这对你的肺部会有好处的。”

“我也听过这种说法,”我说,“不过,要是这是空气的话,我眼睛为什么不淌水呢?”

“对于新鲜空气,眼睛是不淌水的,这就是新鲜空气的优点;你还可以节省许多揩眼泪的优质纸。”

我环顾周围一下,各种物体一片清晰明澈。这可是一种奇特的感觉——我反而感到非常不舒服。

我的主人意识到这一点,他想使我消除顾虑,说:“这不必担心。反复试验证明你可以日日夜夜呼吸新鲜空气,对你的身体是不会有任何损害的。

“你刚才所讲的,无非是叫我不要离开这里。”我说,“在大城市生活过的人,谁也不能长时间呆在新鲜空气的地方,他忍受不了新鲜空气。”

“好吧,新鲜空气要是烦扰你的话,你为什么不给鼻子捂一块手帕而用嘴巴呼吸呢?”

“对了,我要试试。不过,如果我早就知道要到一个除了新鲜空气便没有别的空气的地方的话,我就应该准备好一个外科手术用的面罩。

沉默地开车大约15分钟后,他问:“现在你觉得怎样?”

“是了,我想对了。现在可以肯定,我不打喷嚏了。”

“这里是不需要打喷嚏的。”这位陪同的先生承认说,他又问道,“你原来那地方是不是要打大量的喷嚏?”

“老是要打。有些日子,整天要打。”

“你喜欢打喷嚏吗?”

“打喷嚏并非必要,可是,你要是不打就会死亡——让我请问别的事情吧,这一带为什么没有空气污染呢?”

“弗拉格斯塔夫大概吸引不了工业的光临,我猜想我们确实是落在时代的后头了。当印第安人相互使用通讯设备的时候,我们弗拉格斯塔夫才开始嗅到唯一的一点烟尘,可是风似乎又把它吹跑了。”

新鲜空气实在使我感到头晕目眩。

“这里周围有没有内燃汽车?”我问道,“让我呼吸三四分钟也好。

“现在不是时候。 不过,可以找一部载重汽车。”

我们找到了载重汽车的司机。我在暗中给他一张五美元的钞票。于是,他让我把脑袋凑近汽车的排气管半小时,我立即就恢复了充沛的精力,又能够和人家长谈了。

离开弗拉格斯塔夫,再也没有人像我这样高兴的了。我的下一站是洛杉矶,当我走出飞机的时候,我在充满烟雾的空气中深深地吸了一口长气,我的双眼开始出水了,我开始打喷嚏了,我觉得又像一个新的人了。

(选自《外国百篇经典微型小说》)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采用夸张笔法,将弗拉格斯塔夫城市设置在海拔7000米,暗示了工业发展造成的环境污染已十分普遍,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常态。
B.小说中写到“我们沉默地开着车”大约有十五分钟,是主人为了让“我”有一段适应这里空气的时间,也说明他们对给“我”造成的伤害感到愧疚。
C.小说开头由洛杉矶写到全美严重的空气污染以及人们在这种环境之下的不正常表现,既是概述,也为下文埋下伏笔,匠心独具,手法高明。
D.小说直接展现“我”的主观感受,间接提出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通过极度夸张的言行举止,给读者造成强烈的观感冲击。
【小题2】小说中的题目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我”在新鲜的空气中有哪些异常的感受和表现?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第二种失败

麦家

第九次冲锋被击溃下来的时候,他悲愤得像一头因重创而恐怖、因恐怖而咆哮的困兽,禁不住仰天嚎叫了一声。这粗壮的悲鸣,似雄狮的怒吼,歇斯底里,撕心裂肺。

这是一个有风有阳光的日子。就像以往许许多多个美丽的清晨一样,山雾袅袅,轻风送爽,小鸟鸣唱,晨曦把半个山头映得霞光四射,整个是一派充满诗情画意的景致。但是,突然的,这往日的宁静和美妙很快被粉碎了。

是战争打扰了它!

他奉命在天黑前拿下山头。他在八点钟组织了第一次冲锋,然后是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一次又一次冲上去,一次又一次被打下来。

现在,绛红的太阳跌落在山顶的另一边,四射着早晨一样的金色光芒,但照耀的已全然不是同一个山坡。这是一个卧满尸体、烈焰升腾的山坡,远看,像开满了杜鹃,又像布满了红旗,既悲惨,又壮丽。山坡上犹如惨遭浩劫一般的褴褛,破败不堪。他看一眼还在继续跌落的太阳,心想,太阳走得真快啊。

山坡下,士兵们又一次在整队集合。他要组织第十次冲锋。

队伍终于横出来了。站在他面前的,只是四十几个衣衫不整的伤兵和哀兵。

同志们……他觉得自己的声音也是很陌生的,又哑又黏,像喉咙里堵满了稠血,敌人还在山上,我们还冲不冲锋!

冲!

他觉得听到了四百个人的喊声,好像山坡上的尸体也在喊。

太阳在继续西沉。他抬头看看落日,又回头看看队伍,知道自己现在只能做最后一次努力了。我再也输不起了,他想。

第十次冲锋开始了。士兵们猫着腰,吼叫着,疯狂地直往山顶扑去。枪声紧密。呼啸的子弹如同雨点一般泼下来,中弹的士兵一个个倒在了大地的怀抱里。

他冲在队伍的前面,时而匍匐,时而跃进,那挥舞手枪的样子,就像在指挥千军万马。可士兵们却一个个在和他告别。

突然,他一下子跪倒在距离堑壕十几米远的山坡上,热乎乎的血瞬间从几个黑暗的窟窿里奔涌不息。子弹钻进他大腿了!

“我冲不上去了!”他悲愤地吼叫着。

他看见几个战士飞快地越过了他。这叫他振奋,他拉开嗓门大喊:冲!给我冲!往上冲

不一会儿,所有没有扑倒的战士都越过他,冲到了堑壕外沿。

终于,一个熟识的身影突然领先跃进了堑壕。很快,第二个也跟着上去了。三、四、五……七……九,他激动了,又一次挣扎着想站起来。可两条腿简直像被灼热的焦土熔化了。他站不起来!

渐渐地,厮杀声开始冷落了下来,而这时一声突然的枪响,似乎像是打出了一个句号。从此,山顶如同死光了人,再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他知道,胜负已经摊牌。

谁胜?谁负?他激动得要死,也害怕得要死。他希望山顶上马上跃出一张他熟悉的脸,或者一个声音。是的,捷报应该是他的。他已经经不起打击了。他努力尽了,也损失尽了,接下来应该请他收获和交代了。

终于,山顶上突然颤颤巍巍地站出了一面旗帜。那是一面褴褛得失去了真实和原貌的旗帜,但他几乎不用看,只是用鼻子嗅了一下,就觉得脑浆飞溅……

那是敌人的旗帜!

山坡上,静静的。

还有人吗?他回头扫视山坡:山坡上,只有一具具静卧的尸体。对着无数尸体,他也忍不住吼叫起来:还有人吗?谁还能冲锋?

只有山谷的回音:谁还能冲锋……还有人吗……

一阵风过,他打了一个寒战,同时也清醒了。恍若一场梦醒来,他接着又看见了辉煌的落日,和满山满坡的尸体,还有那面迎风招摇的旗帜。

难道我这样趴着等着来人把我抬下去,或者拖上去?他想。

不,我不想作为一个伤兵被人抬回去,也不能做俘虏,被他们拖上去。他自言自语道,我要爬上去,我没死,我应该爬上去,爬上去决一死战。

这叫宁死不屈。

他一拱一拱地爬起来了,夕阳的光辉照耀着他,像照耀着一片熠熠发光的金属。他丑陋的身躯如同一条断尾的蚯蚓,只是不息地、顽强不屈地蠕动在焦土和血泥之中,直逼山顶,直逼那面狰狞的旗帜。

堑壕就在眼前,这是多么激动人心!

接下去,他只要来一个翻滚就上了山顶了。此时此刻,他需要的是拿生命作最后一搏的勇气和毅力。但是,他的目光又看到了那面狰狞可怖的旗帜。旗帜似一个威风的巨人傲然凌立,孤独中透露出一股杀气腾腾的神气。它是对方胜利的铁证。看着它,他的冲动和勇气顿时损失了大半。他想,你一个没腿的伤兵爬上去又能怎样?让对方再次享受屠杀的快乐?

他对自己说,我被打垮了。

与其上去让他们屠杀,让他们享受屠杀的快乐,我宁可自杀……

于是,枪口顶在了太阳穴上。是右边的太阳穴。

是的,他是不害怕死的。他害怕的是失败和失败以后的一切。

晚霞如血,光辉抹在他身上,他感到了光辉的压力。其实,作为军人,最重要的是看你关键时候是不是有那种大无畏的、不怕死的、宁死不屈的精神和风度,他想。既然败局已定,那么还有什么可留恋的?

于是,他开始下达此生的最后一道命令:开枪!

枪声拔地而起,直插云霄。

一个小时后,增援部队赶到,不费一枪一弹便冲上山顶。当他们冲上山顶后,发现阵地上惟一的活物是一个奄奄一息的伤兵,他双手紧紧拥抱着旗杆,连松手的力气都没。

【小题1】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把他的嚎叫比作“雄狮的怒吼”,把他比作“一头暴怒的、歇斯底里的狮子”,生动地写出了他暴怒的情态,着意表现他对敌人强烈的愤慨、誓与敌人拼到底的决心。
B.文章对第十次冲锋时的场面描写,既有对主人公语言、动作的细腻刻画,也有对战士群体冲锋的“面”的描绘,点面结合的写法,增强了文章的画面感、真实感。
C.第十次冲锋结束后,山顶终于竖起了一面旗帜,“褴褛得失去了真实和原貌的旗帜”“他几乎不用看”“只是用鼻子嗅了一下”等描写为敌我双方此时的胜负设置了悬念。
D.他有军人的风骨,宁肯壮烈地死,也不肯屈辱地活,所以当败局已定时,他毫不犹豫地向自己举起了手枪,增援部队赶到时,他已全军覆没,点明了“第二种失败”的含意。
E.本文构思精巧,结构严谨,以时间为序,用悲壮的笔调讲述了一段令人荡气回肠的惨烈战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语言生动形象,极富表现力和感染力。
【小题2】小说中画横线部分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 “他”这个人物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的结尾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作者这样安排结尾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25分)
玉  米
刘国芳
在花园小区,没有一个人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小区的住户,都是有身份或者说有钱的人,只有老头和他们格格不入。老头穿一身青布裤褂,两只裤脚一只高一只低,脚上穿一双解放鞋。
老头住进来好几天了,保安仍不认识他。见老头从外面进来,保安总要大声说:“你进来做什么?”
老头说:“我住这里。”
保安说:“你住这里?”
老头说:“A区B栋303。”
保安不相信老头住这里,但老头说的那么具体,保安只好挥挥手,让老头进去。
小区里很多人看着老头进去,他们的脸色很不好看,等老头走远了,都说:“我们这儿怎么会住进这样一个乡下老头呢?”
老头不管别人说什么,进进出出自在得很。有时候,他会笑一笑,看着小区里的住户或者说看着那些邻居打招呼。但老头自作多情,那些邻居面无表情,根本不睬他。老头也不恼,只笑着跟自己说:“这城里人脸上怎么都像打了石膏一样?”
后来,老头闲不住了,自告奋勇在小区里扫地。小区本来请了清洁工,但那人懒,一天只在早上扫一次。时值秋天,满地落叶,老头就拿一把扫把,提一只撮箕,扫地上的落叶。小区的人忽然就明白了:原来这老头是扫地的。
小区的角落,大概有两三亩大,栽了草,但因为偏僻,没人精心管理,草长得稀稀拉拉。有一天,老头在这儿伺弄起来。开始,小区的人不知老头做什么,以为老头在栽草。过了几天,看见老头把地全翻了,才知道老头要栽东西。保安当然不会坐视不管,拿着警棍走过来凶老头说:
“你在这儿做什么?”
老头说:“看这块地闲着,想种些庄稼。”
保安就咦一声,大声凶着说:“你以为这儿是你乡下呀?”
老头说:“这地闲着不是浪费吗,种些庄稼多好?”
几个保安不再跟老头罗嗦了,推走他,一直往小区外面推。老头看看要把自己推出小区了,
便大声凶着保安说:“你推我去哪儿嘛,老子住这里呢?”
保安这才住手。
老头后来继续挖着那块地,保安也时常过来干涉,但并不奏效。老头倔得很,把他赶走了,他过了一会又来了。小区的人后来都知道老头要在那儿种庄稼,他们看着老头,总摇头,还说:“典型的一个农民,走哪儿都忘不了种地。”老头随人家怎么说,竟种上了玉米。几个月过去,那块地的玉米竟青青翠翠好看得很。
这天深夜,有贼翻墙进来,然后潜进一户正要偷东西时,被发现了。贼跳窗跑了出去,然后往玉米地里跑。保安当即把蹿进玉米地的贼捉住了。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个乡下人,保安打了他两警棍,然后让人去喊老头来。保安说:“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一个乡下人,他是不是你一起的?”
老头很生气,说:“他是你一起的差不多。”
保安说:“我现在才知道你为什么要在这儿栽玉米,原来是为了你们偷东西好藏身。”
另一个保安甚至用警棍指着老头说:“你们肯定是一伙的,一伙乡下人合伙在城里偷东西。”
老头暴怒起来,说:“放你妈的狗屁,你他妈的才是贼。”
一个保安举着警棍打过来,还说:“看你一副贼相,还嘴硬。”
老头半晌说不出话来。后来老头说话了:“我是贼相?好,我让你们知道我是不是践相。”说着,从身上拿出一只手机来,很精致。老头迅速拔了个号,然后说:“你过来一下。”
大概十几分钟后,市长就坐着车来了,市长一见老头就喊道:“爸,出什么事了?”
门口蕊满了人,有人认得市长,叫了起来:“这不是李市长吗?”
一伙人鸦雀无声。
不一会,物业经理和开发商都来了。开发商一个劲地道歉,还跟老头说:“我们立即把几个保安辞了。”
老头说:“那倒不必,我只是想让他们知道,我不是一副贼相。”
这事过后,老头还是原来那个老头,每天拿着扫把撮箕出来扫地。见了人,仍然笑一笑。小区的人见老头笑,也忙不迭的回一个笑。
那片地,后来真结出了一颗又一颗玉米。把这些玉米收了后,老头竟一户一户地去敲人家的门。门开了,老头递过去几颗玉米,然后说:“我栽的玉米,你们尝尝吧!”
人们都高兴地接过老头送来的玉米,在老头走开后,有人说道:“难怪老头的儿子会当市长,原来老头人这么好。”
(摘自《小小说大世界》2014年7期,有删改)
(1)下列关于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老人刚入住花园小区时,人们看不起他.甚至反感他,觉得他是个乡下老头,老人笑着跟邻居们打招呼也被大家认为是自作多情。
B.老人自告奋勇打扫小区卫生与清洁工每天只在早上打扫一次卫生形成对比,批判了清洁工的懒惰,也为人们误解老人的身份做了铺垫。
C.文中反复写保安“凶”老头,还怀疑他跟贼是一伙的,用警棍指点他、打他,这写出了保安的势利,看不起乡下人,人品较低。
D.收下了老人的玉米之后,老人在人们心中的形象从原来的“乡下人”变成了“老头人这么好”,老人用自己的真诚融化了人们心头的冷漠。
 
E.小说通过对清洁工、保安、小区住户、物业经理、开发商等次要人物的言行的描写,有力地烘托了老头的形象,深刻地揭示了小说主旨。
(2)简析文中老头的人物形象。(6分)
(3)小说第一段有怎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4)有人认为小说是写老头的,题目改为“种玉米的老头”更为合适。你认为哪个题目更合适?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王 嫂 
沈从文
厨房中忽然热闹起来,问一问,才知道帮工王嫂的女儿来了。年纪十八岁,眼睛明亮亮的。梳一饼大大的发髻。脸圆圆的,嘴唇缩小如一个小荷包。头上搭了一片月蓝布,围裙上绣了一朵大红花,还钉上一些小小红绿镜片。说话时脸就发红,十分羞涩,在生人面前总显得不知如何是好。问问王嫂,才知道女儿刚出嫁五个月,丈夫在乡下做田,住在离昆明四十里的乡下,穿的衣还是新娘子衣服。主人说:“王嫂,你大姑娘到这里来是客,炒几个鸡蛋,留她吃饭去!”王嫂就望着那女儿痴笑:“太太说留你吃饭,不要走!”女儿也笑着。一家大小知道王嫂有个好女儿,都来看看,都交口称赞王嫂福气真好,闺女可长得俊俏逗人爱。 
王嫂只是笑,做事更热心了一些。王嫂不特有个好女儿,还有个好儿子!儿子十二岁,已到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净挣十五块钱一个月。局里管教严,孩子长得干净清秀,穿上一件灰色制服,见过的人都说相貌有福气,长大一定有出息。王嫂怕他不学好,一来就骂骂,装成生气样子,要孩子赶快回去。孩子虽是她唯一宝贝,可并不娇惯,守规矩,从不胡乱花钱。 
王嫂在这一家中的工作是洗衣烧饭,间或同卖鸡蛋清茅房的乡下人嚷嚷,一切动机无不出于护主。为人性情忠诚而快乐,爱清洁,又惜物不浪费,所以在一家中极得力,受一家重视。这点重视为王嫂所感觉到时,引起她的自尊心,事情便做得更有条理。 
有一天,另外一个乡下妇人来了,带了些新蚕豆来看王嫂,两人一面说一面抽抽咽咽。来人去后,问起原因,才知道一年前那个作新媳妇的女儿,已在两个月前死掉了。来的就是那女儿的婆婆。女儿生产,在乡下得不到医药照料,孩子生下地两天,女儿流血不止,家里人全下了田,想喝水不得水喝,喝了些水缸脚沉淀,第二天就腹痛死去了。孩子活了两个月,也死去了。经过这样大变故的王嫂,竟还是一切照常,用来稳定她的生命或感情的,原来是古人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八个字。 
吃晚饭时,王嫂加添一碗新蚕豆,就是白天那亲家送来的。两亲家说起女儿时,心酸酸的,眼睛湿莹莹的,都念着女儿。 
王嫂死了女儿,儿子却好好的。一个月必来看她一次,就便把工薪全部缴上,王嫂点清了数目,另外送他两块钱作零用。 
这家里同别的人家一样,有鸡,有狗,有猫儿。这些生物在家中各有一个地位。这一切却统由王嫂照管。 
把午饭开过,锅碗盘盏洗清楚后,王嫂在院中石碌碡上坐下喂鸡,看鸡吃食。看见横蛮霸道的大公鸡欺侮小母鸡时,就追着那公鸡踢一脚,一面骂着:“你个良心不好的扁毛畜生,一个小小肚子吃多少!我打死你!”公鸡还是大模大样不在乎,为的是这扁毛畜生,已认识了王嫂实在是个好人。每天大清早,家中小黑狗照例精神很好,无伴侣可以相互追逐取乐,因此一听公鸡伸长喉咙鸣叫,就似乎有点恶作剧,必特意来追逐公鸡玩。这种游戏自然相当激烈,是公鸡受不了的。 
因此这庄严生物,只好一面绕屋奔跑一面咖呵咖呵叫唤,表示对这玩笑并不同意,且盼望有人来援救出险。这种声唤自然引起了一家人的关心,但知道是小狗的恶作剧,谁也不理会,到后真正来援救解围的,照例只有王嫂一人。 
那时节王嫂也许已经起床,在厨房烧水了,就舞起铁火钳出来赶狗,同小狗在院中团团打转。也许还未起床,小狗恶作剧闹到自己头上,必十分气愤,从房中拿了一根长竹竿出来打狗。这支竹竿白天放在院子中晒晾衣服,晚上特意收进房中,预备打狗。小狗聪明懂事,食料既由王嫂分配,对王嫂自然相当敬畏,眼见那根竹竿,是王嫂每天打它用的。只是大清早实在太寂寞了,兴致又特别好,必依然折磨折磨大公鸡,自己也招来两下打,因此可好像一个顽皮孩子一般,跑到墙角去撒一泡尿,不再胡闹,乐意结束了这种恶作剧。尽管挨骂,挨打,小狗心中还是清楚明白,一家中唯有王嫂最关心它。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王嫂的儿子在城西区茶叶局当差,儿子一来,就被王嫂痛骂一顿,这并不是因为儿子犯了错,而是因为王嫂怕儿子学坏。
B.王嫂的女儿来看王嫂,大家都来看她并称赞她可爱俊俏,就连主人也热情地留她吃饭,这说明王嫂的生活环境淳朴。
C.王嫂的女儿生产后因大出血去世了,生的孩子不久后也死了,但王嫂在主人家还是“一切照常”,这表现了她的麻木。
D.小说第四段交代了王嫂的女儿去世的具体原因,同时也暗示了作品的主题:小人物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奋力抗争,但无能为力。
【小题2】小说在塑造王嫂这一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点?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后半部分写王嫂对待公鸡和小狗的情况,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