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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小院里的猫
傅彩霞
不知何时,一只猫在男人和女人居住的小院一角安了家。时隔不久,猫竟然有了一个亲密伙伴,两只猫进进出出,并肩同行,像极了小院里恩爱的男人和女人。
春暖花开的日子,安静的小院更热闹了,两只猫分别升级为猫爸猫妈,五只白黑黄相间的小花猫纷纷出窝,淘气地跑来跑去,梅花脚印留下一串串。锐利的爪子一刻也不消闲,一会儿爬上石榴树上荡秋千,一会儿打翻了君子兰花盆,一会儿又将刚刚栽种的瓜苗践踏得一塌糊涂。男人喜欢整洁清静,有些受不了猫们的胡作非为和熙熙攘攘的折腾,几次下决心要清理门户。
女人却轻言软语地说:“这些顽皮的小东西无处安身,院子闲着也是闲着,就让猫一家暂时住在这里吧!又不需要我们给它们办理人口暂住证。”男人被女人逗笑了,不再旧话重提。这么多年的朝夕相处,相濡以沫,他已习惯了女人当家,更了解女人一贯的心怀。
一日,男人把常住二弟家的老母亲接过来,为她准备80岁的生日庆典。仪式是心灵必不可少的需要。
清晨,男人便大手帕、小提兜地采购了许多东西,顺手放在院子里。做饭时,怎么也找不到大虾和黄花鱼的踪影。四处寻找的他终于在猫窝里,看见五只小花猫正津津有味地分享着大虾和黄花鱼。男人狠狠地跺了跺脚,仿佛男人的尊严和面子一下子被猫们随便撕裂了。
下午,二弟开车接走了老母亲。
男人在盛怒之下,把五只小花猫抓进篮子里,骑车提溜着送给了三街之隔的刘奶奶。刘奶奶是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更是这条街上收养流浪动物的“专业户”,她几十平方米的家里,居住着许多流浪的小动物:十几只狗和猫,三只刺猬,两只乌鸦,一只兔子……大部分都是孩子们的宠物,稀罕够了或者生病了,抛弃街头,被热心的刘奶奶收留,成了她生命里的一员。
男人提来的五只毛茸茸的小花猫,深得刘奶奶的喜欢。它们很快融入到了这个动物园的大家庭,无拘无束,东跑西颠,玩得正欢。
男人回到自家小院。猫妈正在枯木柴间焦急地上蹿下跳,猫爸也在小院里无助地走来走去,警觉的眼睛不时地到处张望。怒气未消的男人心中涌现了一丝报复的快感,故意不正视不理睬它们。
满天星光的夜空。漆黑的小院,母猫和公猫并排站在一起,喵喵地狂叫。它们的翘首期盼和希望似乎要穿越这暗淡无光的夜空。
女人惊诧地问身边的男人:“这两只猫咋了?声音怪凄凉,怪撕裂的。”
“我把偷吃虾和鱼的小猫送给刘奶奶了!”男人如实禀报。
你这该死的,这不是活生生地骨肉分离吗?真是造孽呀!”女人使劲踢了男人一脚。
第二天黎明,男人早早买了一兜子时令水果,从刘奶奶动物园赎回了五只小花猫,毫毛未损地带回了小院。准确地说,是送回了猫爸猫妈坚守了一夜的窝。
猫爸猫妈似乎被五猫归来的传奇景象惊呆了,喉咙里发出叽里咕噜的声音,透过困惑,双眼深情温和地凝视着晨光中的男人和女人。五只小花猫立刻撒欢似地扑向两只老猫,你撕我咬,蹭蹭跳跳,乱成一团,仿佛在庆祝一次生命长途跋涉的大凯旋。
女人一边轻轻地抹泪,一边悄悄地拽着男人的衣角,轻步退回里屋,似乎不忍心打扰猫们团聚的欢乐时刻。
男人坐在客厅里,粗糙的大手一边不停地掀动桌子上的日历,一边凝视着那张不知阅读了多少遍的全家福,连声叹息:“我们那五个仔,何时能一起回家?”
“快了,明年春节,孩子们约好都回家过年。”
“离春节还有8个月零两天,是一天比一天近了。”男人掐着指头盘算着。
男人和女人的五个儿女,流浪四方,都在外地打工。两个在北京,两个在广州,一个在青岛。
【小题1】请简要概括文中男人对猫们的态度变化过程。
【小题2】文中两处画线句子分别反映了女人怎样的内心活动?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最后描写了猫爸猫妈和五只小花猫团聚的情形,有哪些作用?
【小题4】这篇文章写了小院里的猫悲欢离合的故事,请探究其中的深刻意蕴。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10-12 05: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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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郎朗:一瓶不断被勾兑的原浆酒

周 舒

①郎朗9岁,郎爸辞去工作,专职陪读。父子俩登上去北京的列车。老妈一个人坚守沈阳,为他们提供配给。他们生活艰辛,全家有时要举债度日。

②培养一个天才的代价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回忆在北京求的日子,郎朗印象最深的是“孤独”,坐在父亲的自行车后座上,顶着北京七月的烈日寻找钢琴老师的家,他的沈阳话受到同的嘲讽。在“天才”泛滥的北京城,他过去的成绩已经无法打动老师。有位女老师甚至很讨厌郎爸把儿子称为“天才”,不客气地对他说:“我看不出您的儿子是个天才。”郎朗用尽一切努力,也无法讨得这位女老师欢心,最终被逐出师门。

③14岁,郎朗进入美国柯蒂斯音乐院,踏上了独自求的道路。他从来不上文化课,只是躲在琴房里埋头练琴。与其说他热爱弹琴,不如说是“超越”观念在作怪,他的脑海里有一长串名单,需要他一个一个地去超越。成年后,他接受各种采访,很少描述自己对钢琴的热爱,而只描述自己的万众瞩目。

④17岁,郎朗签约经纪公司。他每天打电话给经纪人,询问是否有演出。经纪人告诉他,他已经成功地成为大师的替补,假如有大师因故无法参加演出,他就有机会顶上。命运注定会向他展露笑脸。1999年,芝加哥的维尼亚音乐节上,著名音乐家安德烈·瓦兹身体不适,由郎朗顶替演奏柴可夫斯基的《第一钢琴协奏曲》。演出非常成功,他一举成名,有报纸记者甚至写出了“如果郎朗是一支股票,我借钱也要买”的文字。

⑤一度,他被描述成音乐厅里的刘翔、钢琴界的李小龙。顶着第一位征服西方观众的中国钢琴家的名头漂洋过海地杀回国内,郎朗收获了国人无尽的鲜花和掌声,赞美与追捧,风光无限;而他也的确不负众望地时常秀出自己的“爱国情绪”。“中国人在外国人面前都太老实,在外国人面前就要酷,就要为中国人争气!”当在德国演出受到质疑时,他如是说。当他在白宫演奏了《我的祖国》后,在博客里写道:“我又独自演奏了中国人心目中‘最美的歌’《我的祖国》。能够在众多外宾,尤其是在来自五湖四海的元首们面前演奏这首赞美中国的乐曲,仿佛是在向他们诉说我们中国的强大,我们中国人的团结,我感到深深的荣幸和自豪。”当本不分国界的艺术落入凡间,被戴上爱国的噱头,钢琴师便已经失去了成为艺术家的心胸。

⑥郎朗成名后,他的母亲作为最贴心、最尽职的助手,与他一起飞越全球。只要有可能,父亲还会陪他一起接受采访。无论是2006年风传的刘亦菲主动示好郎朗,还是2012年郎朗与巩新亮的绯闻,郎爸郎妈都会第一时间站出来说话,为儿子辟谣,作解释,澄清事实。郎朗已经30岁了,好像无论是他还是他的父母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⑦台湾钢琴家陈宏宽认为,郎朗在艺术上的成功,很大一部分归功于父母对他的过度保护。显然,郎朗在某个层面是成功的。尽管尤勇大叔说,看到他闭上眼睛,就起鸡皮疙瘩,那不是因为沉浸于音乐之中,而是作秀;尽管另一位国外钢琴大师也说郎朗不是在弹钢琴而是在表演杂技。无论是作秀还是演杂技,都是观者心态问题,郎朗手上的活儿绝对不差。只是,正如一位哲家所说,人生是多面的,郎朗的人生似乎绝对称不上楷模更不应该被效仿。他的人生是单色的,挖掉那个黑白键盘组成的世界后,几乎一无所有。 

⑧郎朗在接受采访时,有时会表现出惊人的坦率。他直言自己无法像有些钢琴大师那样保持神秘。“没人看到我,那怎么行?”如果真要选择在家里弹琴,他希望是“有很多摄像头对准我,通过互联,我的演奏就能被全世界听见、看到,我还能收到出场费……”

⑨去年,郎朗参加了120场演出,这对一个艺术家来说是不可想象的。艺术像酒,沉淀发酵后才会醇香。而郎朗像一瓶茅台原浆,不断地被勾兑,勾兑出越来越多的名酒,而每一瓶酒的香气越来越淡。当酒的品质开始对不起它的盛名时,负面评价如期而至。 

⑩他的成长经历被无数琴童以及琴童的家长视为金玉律。可以想见,世界上不会再多出一个郎朗,而会出现无数个单色人生的父母与孩童,在没有风景的成功小路上踽踽独行,成为精神色盲。

(选自《非常关注》2012年第8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尤勇大叔说看郎朗弹琴时闭上眼睛就会起鸡皮疙瘩,认为那不是沉浸音乐的忘我,而是故弄玄虚的作秀;国外钢琴大师也说郎朗不是在弹钢琴而是在表演杂技。二者对郎朗不无嘲讽的揶揄贬抑皆乃嫉妒使然。
B.郎朗的成功经历被无数琴童和琴童的家长视为金玉律的现实,折射出当今社会上部分父母望子成龙和部分青少年希望一夜成名的急功近利的心态。
C.作者认为,郎朗的人生是单色调的,除了钢琴,他一无所有,这是对郎朗的全盘。
D.文章对郎朗的经历、成就以及他的所作所为有褒有贬,溢美于其艺术事业的成功,遗憾于其艺术修养的缺失。
E.“叙述”是“议论”的前提和基础,为“议论”张本铺垫;“议论”是在“叙述”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对“叙述”的点睛与升华。本文有叙有议,叙议结合,“叙”得精彩,“议”得深。
【小题2】台湾钢琴家陈宏宽认为“郎朗在艺术上的成功,很大一部分归功于父母对他的过度保护”。“过度保护”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原文简要分析。
【小题3】文中说“郎朗像一瓶茅台原浆,不断地被勾兑,勾兑出越来越多的名酒,而每一瓶酒的香气越来越淡”,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
【小题4】从郎朗的身上我们得到了怎样的启示?请结合文意并联系实际加以探究。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修鞋的女人

吴小冰

鞋修得多了,便和修鞋的女人熟稔了起来。

像人们正常上班一样,每天早晨,她都准时地来到街边的那棵松树下,轻轻地放下木板凳,摆上修鞋用的架子,然后熟练地打开工具袋,一天的工作准备就绪了。她的工具袋破破烂烂,可有两样东西干干净净:一双给顾客穿的棉拖鞋,一把修好鞋后用来擦鞋的细毛刷。

不知是她的技术好,还是她的人缘佳,一般情况下都是客等她而不是她等客。只要她一坐下去,找她修鞋的人就走了过来,她一干就是一天,除了中午吃个便当之外,她总是忙得停不下手,累得直不起腰。

家人每每要修鞋子,大多让我代劳,反正顺路,顺便可以和那女人搭搭讪,我倒是挺乐意。我想,人与人之间只要有交流的愿望,即便没有语言也可以达到某种程度的沟通。就这样,我有机会知道了那修鞋的女人的情况。

女人告诉我,她来自四川广安,到海丰已经十多年了,早已习惯了这里的生活,甚至基本的海丰话都会说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能以博大的胸怀去接纳一个陌生的人,可见那个地方是宽和的;一个陌生的人能被一个陌生的地方所接纳,可见那个人是随和的。我想,对那修鞋的女人来说,应该就是这样一种境况吧!

上线六元,换底八元,擦油两元……她童叟无欺,遇上讨价还价的,她就将就些;遇到大方的顾客不用找零钱的,她也是高兴地接纳。她说:“人都是感情动物,无所谓聪明无所谓愚笨,不斤斤计较,也就过去了。我们干手工活的,多少都愿意赚。”她的话,纯朴而实在,却是生活的哲学。她每天的生意都那么好,似乎总有修不完的鞋。相反,她对面的同行却门可罗雀,常常是眼巴巴地看着她忙得不可开交。是她的技术好,还是她不锱铢必较?修鞋的功夫,聪明的人也许学一阵子就掌握了,而做人的艺术,却是一辈子都学不够的啊!

这个修鞋的女人不知修过多少双鞋子,一针一线,一锤一挑,她都是那么娴熟,她一个活儿一个活儿地接,一双鞋子一双鞋子地修,连头都顾不得抬一抬。无论男女老少,再破的鞋子在她手里都修复如初,再硬的鞋底她都能自如地穿线,那个功夫,简直就是魔术表演。顾客往往从头到尾把鞋子看一遍,用手去拉扯一番,才把它穿在脚上,顺便蹬一蹬地,再欣赏一会儿才收回眼睛,然后付了钱满意地走了。我一般是傍晚下班后才去修鞋的,因而常常成了她那一天的最后一个顾客。这样,我和她的闲聊便多了起来,对她的了解自然也多些。

在千千万万的农民工中,眼前这个修鞋的女人是幸运的。她告诉我,她的丈夫在做建筑工,一个儿子在读大学,而且还是名牌大学呢!家乡还有一个八十多岁的老父亲,日子过得相当不易。我仔细地看了看她的手,那是一双扎满了布条、沾满了油污而且变了形的手;我看了看她的脸,竟然辨不出她的脸是长满了斑点还是蒙上了尘土,黑得比她略带褐色的眼珠还黑;我又看了看她的头发,竟然白的、灰的、黑的、褐的、黄的、红的都有,简直就像五色线。我心里暗暗地感叹:生活、生活,这就是生活!为了生活,没有谁不用奔波劳累,不同的是,有人付出的与收获相当,有人付出的少收获的多,又有人付出的多收获的少,好在眼前这个修鞋的女人没有想得那么多。她那么忙,哪会有时间去想得那么多呢!一个忙得没有时间去想那么多的人,一定是快乐的吧!因为,她没有时间不快乐呢!

生命不能用来叹气,生活不能老拿来相比。人最难得的事,其实还是要拥有好心情。心情好,不必在乎身在何处,就像这个修鞋的女人,辛苦而快乐的日子使她过得异常自得。他们虽然很普通甚至卑微,但他们的内心深处对生活的无限热爱,令人敬重。人啊!只要自得,就没有谁能够妨碍到他的幸福。

傍晚,一阵急雨落下,行人脚步加快。一个女顾客跑过来修鞋,她只好撑起雨伞,借着路灯的光小心翼翼地修着。收摊了,她弯着腰用一把刷子仔仔细细地把脚下的地面扫干净。白天摆摊的地方空荡荡的,一点痕迹也没留下。

(选自《美文精选》2015 年版,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文章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修鞋女人是个农民工,她能在陌生的海丰立足并快乐地生活,说明了要接纳陌生人的地方必须有博大、宽和的胸怀,这是作品要着力表现的内容。
B.作品的语言虽然平实质朴,不加雕饰,但并非不加锤炼,如文中运用了不少的整句,使作品的行文富有整散错落的节奏之美。
C.作品表现了修鞋的女人艰辛的生活,突出了她成功的为人处世的艺术,这种平和、不计较的态度使她能在辛苦的日子里过得自得。
D.作品将修鞋的女人与对面的同行作对比,鲜明地突出了两人在做人艺术方面的差异,也揭示了修鞋的女人生意特别好的其中原因。
E.文中说“在千千万万的农民工中,眼前这个修鞋的女人是幸运的”,这也反映了作者对绝大多数农民工的不幸遭遇的关注与同情。
(2)作品对修鞋女人的描写,看似随意,其实很有技巧。赏析其中两种描写手法(除语言描写外)。
(3)如果删掉最后一段,文章的主题也能得到较好的表现,但作者还是保留了这一段文字。请你说说最后一段的作用。
(4)作者看到修鞋的女人苍老的形象,由衷地发出感慨:“生活,生活,这就是生活!”联系全文,谈谈你对生活的认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奇 石

许 行

凌河文士万锦堂,生平好石,遍寻各种奇石收藏、玩赏。每得一佳品则视为珍宝,爱如明珠。其柜橱之中、桌几之上琳琅满目都是石头。且每块石头都有精细之档案,类属、出处、得之于何时何处何人。万锦堂遇有奇石,常常不惜重金相求,不赀所费。因之,家道日衰。妻子儿女渐有烦言:弄了这些石头来,能抵饭吃?能当衣穿?万锦堂不与理论,一笑置之。家人亦无可奈何。

万锦堂所得之石,大者必求石座,小者则摆入玻璃盒中。在这方面也要不少开支,有的甚至高于石头。妻子看不过去,说,那样一些石头也配如此相待?

唉,人靠衣裳,马靠鞍么!你们看,放在座上、盒里,不精神多了?

一日一文友来访,见他收集了这么多石头,先是惊愕,后是称赞。随后信笔给他写了一篇豆腐块大的介绍文章,发表在当地晩报上。这又引起电视台的注意,给他作了五分钟《万锦堂藏石》的节目播出,一下子使他声名鹊起,凌河一带都知道有万锦堂这么个收集石头的人。从此登门赏石者日多,他从不厌烦,对每块石头都耐心介绍,有时兴之所至不免眉飞色舞、添技加叶,一块普通石头在他口中也成为美玉了。

妻子颇不以为然。

他说普天之下,物由人定,许多物品之身价都在人的嘴上。

这天万锦堂外出寻石,走遍乱石沟,未拾到一块好石头,带着一身疲倦在一农家小憩。主人乃一憨厚之农民,语言无多,唯热情相待,愧无热茶,敬奉凉水一碗。饮水间万锦堂忽见其碗柜上放着一块石头,黑白两色截然分明,有些红色、绿色之纹路如丝如波,贯穿于黑白之间,甚是美观。其石大如盆,状似山峦,实多年寻求未得之奇石也。

万锦堂不由惊喜万分,急忙趋前仔细观賞。摸摸坚硬细腻,拿拿则重若金银。忙问主人这石头从哪里来的。

祖先留下的。

拿它作何用?

冬天压酸菜缸。

万锦堂连连暗呼可惜、可惜。忙问能否相让?

主人不好意思地说,不能。

为何?

用它压酸菜缸,酸菜不烂,且吃起来别有味道。

呵,原来有如此功能,那么我多出一点钱怎样?

我说过,这是祖宗传留,我家已三四代人用它压酸菜缸。虽未派上大用处,也是传家之宝了。

我给你一千元钱,让给我如何?一千元钱在农村也是一笔大钱。万锦堂情急之中以为因此便可打动主人。

主人一笑说,我的话你未明白吗?

万锦堂捧着石头左看右看,轻摸细抚,实在爱不释手。他说我再给你添一千元钱,这也够你几代人买酸菜的了。

主人又一笑,摇摇头。

万锦堂这个见石着魔、爱石如命的主儿,简直无法放下这块石头了。他们僵持了一阵,他不得不亮出他乃凌河出名的藏石大家万锦堂,现求石若渴,务请割爱才好。

主人大吃一惊,连忙道歉,说慢待了,但石头乃祖传之宝,不敢轻易出手……

万锦堂见有些松动,忙说我再多加点钱。

主人此时万分为难,一跺脚说,如先生在三日内能带一万元钱来,我们便甘冒辱没祖先之名,而成全先生。

万锦堂心想这索价未免太高,但细想也无价可依,日后传出十万八万也是它。遂于三日之内东挪西借,凑了一万元钱抱回那块石头。请人用上等红木制座,摆于堂屋之中间。果然它一来便显得众石无色了。

亲朋好友、名人雅士、地方官员闻知,前来观赏者多交口称赞,实乃罕见之奇石!这时有一外国藏石专家收购石头,便有人引来相观。老外拿起石头反复观看一番,然后用手上戒指一蹭,又仔细捻捻戒指上之粉尘,未加评说只道声谢便走了。

万锦堂一看情知有异,就请一物理专家前来鉴定。专家看后并未多言,只在万锦堂耳边轻声说,这是人工合成的。万锦堂听了如闻惊雷,险些瘫倒在那里:他这位藏石大家,竟栽在一个农民手里!

但这块石头依然摆在那里,依然有人前来观赏;万锦堂也依然兴高采烈地向人如前一样介绍。妻子又有些看不过去,说,对那么一个假东西还卖弄啥?

万锦堂嘿嘿一笑说,天地之间真真假假原不过一句话耳,有道是不怕舌头烂,假的也成真!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情节的结构简单,但作者的叙事功底却不同凡响。虽然人物众多,行文却从容舒缓。
B.作者以近乎传记的笔法,浓墨重彩地描绘了万锦堂的收藏癖好,呈现了散文化的结构特点。
C.小说以浅近的文言叙事、描摹,文笔简练传神,与充满泥土气息的口语形成鲜明的对照。
D.作者采用第三人称,以他者的心理视角叙述这场万锦堂与农民的“战争”,增添了真实性。
【小题2】画线的“他说普天之下,物由人定,许多物品之身价都在人的嘴上”该如何理解?
【小题3】有人说,文中的“妻子”实属多余,你是否同意?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题文)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英雄的背后
章东磬
(1)船东家的后山上,就有一座当年抗敌将士的墓园,宜昌的朋友告诉我们,那座墓很大。但已经许多年没有去过了。船东十二岁的女儿很可爱,她自告奋勇为我们带路。
(2)这山本来就很美,再加上长江的映衬。几个人走走停停,用各种词汇对这美景赞叹不已,快到山顶,小姑娘指指一栋教室摸样的房子,“就在那儿,到了。”我问她:“墓地在学校的院子里吗?”“不是,学校就在墓地上。”我惊愕地听着她的话,小姑娘又告诉我:“刚建校的时候,伙房里烧的都是挖出来的棺木。”
(3)我望着那可爱的小姑娘,她纯真地笑着,带着期待看着我。她刚刚把那么新奇刺激的事情告诉了我这个外地人,我怎么不如她预期的那样会笑呢?
(4)我怎么会笑呢?孩子,难道老师们从来没有告诉过你们,那被剖开的墓地里埋的是什么人吗?
(5)一万五千多士兵就阵亡在这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土地上,其中还有刚刚十六七岁的少年。那时候,中国农民家的孩子营养普遍不好,十六七岁的小兵,大多还没有上了刺刀的步枪高。他们就端着比自己还长的枪上阵拼命。如果他们活着,都已是七八十岁的老人了。他们也会在自家的桔园里小口地啜着香茶,悠闲地看着儿孙温暖地颐养天年。可他们为了别的中国人能有这一切,死掉了。
(6)天认得我们,就在此刻,下起了极细极细的,那雨珠细小得像眼泪,只有飘到脸上你才觉得到,暖暖的,在脸上缓缓的流。
(7)我熟悉这种雨。1999年和2002年,我曾两次拜祭滇西腾冲的国殇墓园,那是抗战后期国军强渡怒江、克复腾冲的烈士墓。那两次分别是五月初和十月初,都是滇西气候最好的日子,都是风和日丽的中午,但当我们!踏上坟山石阶的时候,天就变了。两次一模一样,都在那一刻下起了绵绵的小雨,天会哭。
(8)此刻,在几千里外的湖北,悲凉的苍天再一次伴着我,笼罩住这长江西陵峡边的莽莽群山
(9)从今天的小学校能看得出来,这片墓地曾经很有規模。过去墓地扩大的石台,变成了整个校园的石基,石头阶梯正前方几十米外的杂草中,有一座干涸的水泡,丈余见方,用巨石和水泥垒砌而成,池壁上,刻着“浴血池”三个字。这是战死的将士们在告别人世、将被埋葬之前,最后一次沐浴更衣的地方。那时的三峡尚没有电,水抽不到这么高的地方来。为了让逝者干干净净地走,生者们把江水一挑一挑运到山顶上,在这池子里为他们拭去遍身的血迹和泥土,为他们换上洗净的军衣。
(10)临近春节,正放寒假,学校里都很清冷。场前有一根旗杆,怎么看都觉得那底座与校舍风格相去很远,基座特别高大,还刻出一圈圈有棱有角的饰边,一座乡村小学不会在旗杆上下这么大功夫。猛然想到,这基座本是地纪念碑的。周边的装饰,正是四十年代的风格。只是那本应大庄严的群不知去向了。
(11)这山里并不缺地,也不知是哪位德政的官员将学校建在这片本应永世得到尊重的墓地上。其实坟头推平了,教室就修在上面未尝不可,让那些远离故乡的死者可以倾听到孩子们琅琅的书声。可你为什么要挖坟,为什么要烧棺木,为什么要毁弃那记载了上万人忠勇拼搏、为守卫脚下这块土地而捐躯的石碑呢?死无葬身之地,这本是中国人最恶毒的诅咒,竟应验在这些以身死国的士兵身上。
(12)我们看到了那块蒙羞的石碑,它仰面朝天地躺在石阶脚下,就像中弹的士兵。它无奈地仰望长天,裸露着胸膛上的碑文。每天都有无数的孩子在它身上跳跃嬉闹,几乎磨平了那用血肉刻写下的碑文。碑上积满了尘埃,片片斑驳。我们取出随身携带的饮水,小心地、一个字一个字地洗净了它。
(13)读着上面记录一万多士兵一步一个血脚印而终至献身的碑文,心如刀绞。未死者将牺牲战友的忠骨埋在了他们用血守卫的土地上,他们深信:从此忠骸有寄了,从此魂梦有托了,从此归家有路了。可结果呢?
(14)天色渐晚,我们不得不回去。寂静的山里已有耐不住的孩子们早放起过年的鞭炮,远地一阵紧似一阵,就好像从几十年前一直留到今天的枪声。每年的春节和清明,还会有人来这给他们放鞭炮吗?我很后悔没有带几瓶白洒上来,不能在春节之前,在他们捐躯六十年的时候陪他们多坐一会儿,陪他们一起守岁,陪他们说说话。这么黑的夜,不会孤独么?
(15)天渐渐地暗下来,两岸的峭壁仲到云里,看不到顶。一只焦黑如墨的苍鹰在阴雾中盘旋于我们头顶,久久不肯离去。那一刻,我知道了,无论墓地在还是不在,那上万忠勇的灵魂永不会离开。我们都抬起头,注视着那只鹰,它优雅地滑翔在冰冷的天际,沉默而高贵。
【小题1】(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当小姑娘告诉我“学校就在墓地上”时,我“惊愕”于此事的“新奇刺激”,“惊愕”一词准确地传达出了作者内心的震惊和好奇。
B.文中提到了三次祭拜墓地时天空都下起绵绵细雨,营造了悲伤的气氛,烘托了祭拜者沉重的心情,也凸显了将士精神的感天动地。
C.文章在人称使用上,以第一人称作为主要视角,有助于作者情感的表达。同时又插入了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丰富了叙述视角。
D.文章结尾滑翔于天际的雄鹰是将士精魂的寄托,作者以象征的手法收束全篇,给读者留下了思考回味的空间,引人深思。
【小题2】(小题2)以第(11)—(13)段为例,简析本文语言运用上的特点。
【小题3】(小题3)作者在文中抒发了哪些思想情感?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一段文字,回答下列问题。

目送

龙应台

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九月初,家家户户院子里的苹果树和梨树都缀满了拳头大小的果子,枝丫因为负重而沉沉下垂,越出了树篱,钩到过路行人的头发。

很多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稚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那么多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

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十六岁,他到美国做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揶。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乎不见。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到了我才发觉,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

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

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公尺。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肴,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构思精巧,看似散漫,实则严谨绵密。前半部分叙写了“我”对儿子成长的关注,后半部分叙写了父亲的“渐行渐远”,直至生命的终结。表面上看,似乎并无多大关联,却有着内在的契合,作者在这里叙述的其实是一个生命完整的过程。
B.文章全部采取了写实的手法,记述了我们司空见惯的几段情景,作者于其中做了深刻的思索,发出自己独特的声音,别有境界。
C.“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被雨湿了的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作者以斜风细雨烘托惨痛别离的心情,再连用两个“深深”将自己对父亲的不舍和失去父亲的痛心直接抒写出来,使描写与抒情自然地融合到一起。
D.龙应台这篇《目送》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份血浓于水的亲情的感慨和温暖,更有一份对生命本质、生命起点和终点的深刻思索与关怀。
【小题2】作者围绕“目送”写了哪些内容?请简要概括。
【小题3】文中出现两次“不必追”,在内容和结构上各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