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梁实秋
我爱鸟。
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溜达(现在这样有闲的人少了)。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的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邻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的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的“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搏扶摇而直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粘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罢?
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吱吱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候是独奏,有时候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喙,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烂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他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的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腿,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釉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的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的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人,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的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已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出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鸟并不永久的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我有过一次类似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的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见那麻雀的羽毛特别的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文章以鸟为题,因鸟生情,作者托物言志,淋漓尽致地描写了自己因鸟而喜,因鸟而悲的种种感受。
B.文中写到了形形色色的鸟和作者有鸟相伴的生活经历,鸟成为作者以往生活的美好记忆,鸟也成为作者情感的重要寄托。
C.文中对鸟的描写细致生动,作者运用拟人的手法,工笔细描,夜间鸟的鸣叫,白昼鸟的姿势和情态都充满了美感。
D.作者对鸟的情感是复杂的,欢快灵动的鸟令人喜悦,怪叫苦闷的鸟则令人感伤,作者对后者是不喜欢的。
【小题2】作者开篇说自己爱鸟,却又从笼中鸟写起,以笼中鸟结尾,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3】作者写鸟,不仅写了鸟的声音和形态,而且着力写了鸟的喜悦和悲苦,这些描写中,体现出作者怎样的情感和追求?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10-17 04:05:25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20分)
南山雨
董桥
三四十年前我带着家小来香港谋生,白天做两份兼差的工作,晚上给报纸杂志写稿翻译,三口生计勉强应付,偶然碰到意外支出,变卖细软的落难举措还是有的。这样熬了两三年,老二出世的时候,我去应征一份工钱优厚的职务,连过三关,十拿九稳,竟然落空。
那期间,石初先生辗转知道了我的境遇,有一天约我到莲香茶楼喝早茶。是农历腊月,天刚亮,楼上靠窗的茶座冷得很,他殷殷劝我多吃点心暖胃,尽说些不着边际的闲话,下楼道别之际,徐徐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给我,是他早年手抄的一些田园诗,喃喃说:“这些诗写得清爽,念起来舒服。苦闷的时候读读诗词,日子会变得漂亮些!”
风很大,我走到大马路一家绸缎庄的屋檐下翻出诗册,浓浓淡淡的墨色录了许多唐诗清诗,范石湖的作品不少,最后一页是毕九歌的一首七绝:“芍药花残布谷啼,鸡闲犬卧闭疏篱。老农荷锸归来晚,共说南山雨一犁。”
那天晚上天更冷,石初先生打电话言归正题,要我宽心,用了“事缓则圆”四个字劝我再碰碰机缘,说他一九五二年刚来香港也磕磕绊绊,困顿无助,天天晚上读诗抄诗解忧。我说石湖的诗我小时候读得多,倒想知道毕九歌是谁。他说那是清代王渔洋《古夫于亭杂录》里抄到的,只知道他字调虞,渔洋同邑大司空亨的后人,能诗,可惜只流传了那一首七绝:“可见名与利那玩意儿都是注定的!”
石初先生到死也没有成过名。他茶余饭后即兴写写的游戏文字,怎么说都不输那些名家的笔墨,绝对值得付梓流传。事实竟然不是那样。他的旧诗词,他的白话文,他的英文、法文、拉丁文,全是他七十二年人生中默默修炼的正果,知道的人却太少太少了。
我是一九六五年才从台北带着父执宋伯伯的信去看申先生。他住半山般含道,四十出头,白皙的皮肤衬着白皙的衬衫,纤秀的金丝眼镜把一张瘦长红润的脸映得更清贵。他声音低沉,讲话很慢,地道的英国风度,一点不带上海人的阔气和喧阗。那次初识之后,他记起来会打电话问我近况,约我在中环他做事的洋行附近吃个午饭聊聊。后来我在报上写专栏、做翻译,石初先生这才开始用长辈的口吻给我提了许多意见,我们渐渐成了师徒。
申先生先是教我中文造句的窍门,说白话文要写出文言的凝练,文言文要透露白话的真切。“胡适之的文言文写得其实比白话文要好,原因在此。”他说,“胡先生学问深厚而才情单薄!”这淡淡的半堂课,我受用到老。他起初常常说我的翻译七百字里起码有十个地方是笨译,脱裤子放屁的句子太多了:“做人不可取巧,翻译必须学巧!”申先生每给我改一篇译文,总是叮咛我回家好好逐句捉摸。这样改了八九篇,回头重看自己的旧译,我才脸红了。
我亲沐教泽越久,越觉得石初先生做人跟做学问完全不同。做人,他诚实而世故;做学问,他犀利而纯真,抱定主意不求闻达。那时期,传媒的兴旺造就了一批好辩之士挥笔制造舆论,改造社会。那时期,知识界也有一小撮饱学之士唾弃说教,唾弃生命卑微的欷歔,一心安分乐道,一心经营个人精致的技艺,遁迹自娱。申先生继承的正是这一小撮人的情操:“要紧的是了解生命,不是判断生命。”他常说。
一九九○年年尾,石初先生丧偶,万念灰蒙,久久难释,人也苍老了许多。一天,我约他到莲香茶楼喝早茶,下楼道别的时候,我把二十五年前他给我的那本诗册交还给他。我握着他冰冷的手,一句话没说。
申先生看看我,看看那本破旧的小册子,微微点了点头,转身踽踽走进晨曦里的小巷。
(选自《旧时月色》,有删改)
【小题1】请简要概括文章中申石初先生的人物形象。(6分)
【小题2】“可见名与利那玩意儿都是注定的!”这句话流露出申石初先生丰富的情感,请联系上下文,具体分析。(4分)
【小题3】请分析最后一段在全文中的作用。(4分)
【小题4】请谈谈本文以“南山雨”为题的用意。(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这首词,完成问题。
秋天的况味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一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心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的太多,点不着,乃轻轻地一弹,烟灰静悄悄地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纸上一样,一点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地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如偎红依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了烟,想到这烟一般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想起,向来诗人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所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浓,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笼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凛冽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使烧得得法,慢慢地吸完一枝,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练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浑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诗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华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褊狭。使他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赐予。”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小题1】文中写到“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具体指的是什么?
【小题2】作者认为他心中的秋与传统诗文上秋的含义是不同的,试用文中的语句概括出它们的不同之处?
【小题3】文章的标题是“秋天的况味”,作者在文中却不时地提到了酒、烟、陶锅、旧词典、老招牌乃至半老徐娘等,其用意何在?
【小题4】下列说法,符合文义的两项是    ( )
A.只有在抽烟时,作者才能真正感受到秋天的况味。
B.四时之中,作者最爱秋,其原因是秋天最适合寻欢作乐。
C.因为作者所处环境与心绪特别,他对秋的感受就与传统诗文不一样了。
D.二八佳人之所以不及半老徐娘,是因为他们见识褊狭。
E.文章在构思上一反传统的思维定势,赋予了秋天以一种新的成熟的意味,这不仅拓宽了本文的思路,而且带给了读者新奇感。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耒歌
陈绍龙
①一片雨烟。一片朦胧。
②耒歌响起的时候我还在梦里。耒歌,是耕田人耕田时唱的歌。秋李郢人叫它“嘞嘞”,或叫“打嘞嘞”。耕田人是报时鸟,秋李郢人说他们都是属“鸡”的,差不多鸡叫过之后他们就起身了。耒歌为秋李郢报时。
③秋李郢人听惯了耒歌。只是听耒歌要早。起先,耒歌被淹没在夜色里,一声,一声,仿佛那娇嫩的鸟喙始终还没有啄开壳儿,忽然,歌如闪电,裂帛声出,这只壳终于被撕开了一道口子,“咿呀”一声,晨,破壳而出。
④耕田要早。野地里,听到鸡鸣,耕田人也会仰着脖子“喔喔喔”的,学着鸡叫,玩。他们这样“喔”的时候就把耒歌停下了,鸡不叫的当儿,他们照样唱他们的耒歌。唱给牛听,唱给田野听,唱给自己听。
⑤牛听了有精神。牛不说话,只在默默地耕田,在水田里拉犁,垄笔直,夜还黑着呢,都不走字。“牯子——”每句词前面都加“牯子”,“牯子,哥哥想你到五更哟,牯子,”好像耒歌就是唱给牛听的。牯子能听明白吗。真是。牯子是牛。
⑥天没亮的时候,耒歌唱的都是掏心掏肺的句子。秋老二50多岁了,单身。对牛弹琴,耒歌真是这样的。田野原本是黑的,在梦里,没醒,渐渐地,泛白,见亮,睁开惺忪的眼睛,似被耒歌唤醒。鞭催花发,押着水韵,梢头的水雾在绽放。
⑦“打伴儿。”问急了,秋老二说了实话。耒歌唱给自己听,给自己打伴儿。黑夜寂寥,唱歌,跟牛说话,跟自己说话,一个人在心里,一个人在嘴上。
⑧秋老二耕田的时候喜欢带他的黑黑。黑黑是条狗。黑黑的叫声夹杂在耒歌里。黑黑叫,隐约地,村庄也便传来狗的叫声。耒歌是秋李郢的晨曲。黑黑的叫声有点沙哑,像这支曲子里的锣,或是铙。远处的狗叫声成了低音部的和弦。
⑨黑黑一身黑,没杂毛。黑黑有劲,个大,有小半人高,也能吃。早年,粮食金贵,一条狗的饭量能顶一个人呢。好些人劝他,勒了吧,多肥。秋老二不吱声。过年的时候,又会有好些人到他家晃悠:勒了吧,喝酒。
⑩“滚!”
他们是冲着那条狗的,想吃狗肉,喝狗血汤。狗血汤没喝到,一个个却被骂得狗血淋头。
秋老二多心疼黑黑呀。没有人理解。那会秋李郢人家家都有两亩自留地。自留地得请人耕田呀。秋老二是耕田的好手,请他的人多。给哪家耕田了,哪家得把牛喂饱,也还要做份早茶或者晚茶给耕田人的。早茶、晚茶也是尽村民家之所有。秋李郢人不怠慢耕田人。有人发现,吃晚茶或是早茶的时候,秋老二会偷偷用手帕包一块饼或者一块鸡肉揣在怀里。动作之快,像是魔术。人们知道了,那是带给黑黑吃的。秋老二不想让人说闲话,狗哪能吃饼,吃肉?
他咋对黑黑那么好?
那天有人晚茶用酒招待他,他喝大了。他哭了。黑黑早有人觊觎,那天他的黑黑给偷了,真的叫人给勒了。地上一大撮狗毛。
 “打伴儿……”
从秋老二断断续续的话语中,人们拼凑出了这样的一个事实:
有一天早起,天黑。毛毛雨。秋老二耕田没归。秋老二只顾在雨地里唱他的耒歌了。黑黑的撕咬声他没听到。天亮时他发现,黑黑嘴角流血,一只耳朵耷拉到了嘴边,血肉模糊。再看,田头一只狼眼放绿光,另两只狼夹着尾巴跑了。“放绿光”的那只狼见状小坐之后也跑了。
黑黑救了秋老二一命。
原来如此。秋李郢似乎理解了这个“伴儿”更深的内容。
秋老二把那撮狗毛给埋了,边上竖了块木板。
好些年,我早上听到秋李郢上空有耒歌响的时候,都仿佛能听到里面有黑的叫声。仿佛看到,黑黑端坐在田头,端坐在雨地里,看着秋老二,看着田野
田野,一抹雨烟。
(选自《散文》2016年7月)
【小题1】分析第③段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小题2】从叙述顺序的角度,说说第17段的作用。
【小题3】 从虚实结合的角度赏析本文倒数第②段。
【小题4】本文为什么以“耒歌”为题,试作探究。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踏雪归乡

张金凤

一枝红梅挑开了腊月的门帘,北风中都是节日的气息,睡梦里全是故乡的年景。

②年是一缸陈酿,被节令的咒符封存,在人们的殷殷盼望里,直到腊月才缓慢开封。当朔风扫净天空的阴霾,雪花浆洗了岁月的风尘,腊月的酒就再也封不住,香气四散,人们踏着厚厚的雪毯回到故乡,畅快淋漓地取饮那坛岁月的醇香。

③回家的路也许很近,中间没有万水千山,但却横亘着沧桑岁月;回家的路或许很远,需要用一年的盼望捻成一张票根。车站、码头、渡口、机场到处是拥挤的人群,各种各样的启程和出发,充满了隆重的仪式感。积攒久远的豪迈情怀,伴随着漫天飞雪进入高亢的乐章。患得患失的心情,焦灼不安的面孔,都为一张回家的票。回家的人摩肩接踵,租车、拼车、自驾车,无票也要回家,他们浩浩荡荡向着迢迢乡关进发。大寒小寒又一年,腊月的风雪分外殷勤,给来年的盛宴加油助兴,回家过年的人,头顶雪花,身披尘埃,日夜兼程,朝圣一般归来。

④回家,是腊月里最闪光的主题。家里有什么呢?没有金山银山,没有香车宝马,甚至连大街上的路灯都疲倦地昏黄着。破旧的屋子、衰老的爹娘,被寒冷覆盖,跟简陋相依。老家是两扇柴门,当初,他一甩门扬长而去,现在只想回去,给当年那一声“吱呀”的哀叹忏悔。

⑤远远望见几缕炊烟,泪就盈满眼眶。家乡的烟火还在,并没有因为你的远走而消失,它们一直努力地延续着乡村的暖,保养着土地的根;村头几棵老树更显沧桑,它们是村庄的年轮,枝丫上还刻着游子的童年故事;几段土墙已近坍塌,就像残破的黄卷,此间文章读来已经恍如隔世。最初那两扇柴门,那是故乡的眼睛,铁锁锁不住它牵挂的眼睑。远在千里的你,梦里曾无数次推开家门,栖居在曾经厌倦的窄仄小炕上,一翻身才知道是硬板床或者席梦思。你在梦里哭出声来:闭着眼都能走准的家门,却那么远,那么远。

⑥家或许因为偏僻依旧贫穷,因为贫穷你才会出走,但是那根线永在,那是根,是安放灵魂的地方,回家过年是一年一次的灵魂皈依,一年一次的状态还原。一年的打拼,城市的喧嚣和忙碌,让心变得坚硬无比,许多想念冰封在心底,许多感念来不及梳理,许多债,一直在那拖欠着。如今,就让年把你带到故乡踏实的火炕上,重温原初的旧梦。一年的辛劳,需要一个甜美的香梦来养足精神;一年的疲惫,需要一碗故乡的米酒来再次壮起行囊;一年的隐忍和伪装,吞下的苦辣,咽下的酸咸,需要在故乡的酒杯中慢慢软化。攥一把家乡土,骨头就更硬气;吹一吹村口风,打拼就更有劲;喝几天村口的甜井水,所有外面沾染的浊气就荡涤干净。在祖坟上放一挂扬眉吐气的响鞭,闯外的儿孙回来了。不管在外面受过多少风寒,摔过多少跟头,回到故乡的土地上,爷们都是掷地有声。

⑦有些门还锁着,那些主人究竟此刻在哪里呢?当初,两扇门“咣当”一声落锁,墙头的狗尾草也咿呀,天上盘旋的燕子也嗟叹,一户空荡荡的门扉,追着打问号的乡路问:你要到何处去啊?

⑧你手扶门板沉思,门板也是游走的游子,却总也走不出门框指定的距离。上下两个门臼,拴住了门板那浪荡的心。门板“吱呀,吱呀”,挠得门臼直响,门臼干涩的眼睛徒劳地看着一心往外飞的孩子。别嫌我箍得太紧,我不能撒手啊,一撒手你就不成才了。那些劝说和絮叨,连屋里的老婆婆都烦了:毛还没干呢,就想飞!磕头作揖不管用,一顿耳刮子就好了!说说罢了,刀子嘴豆腐心。炒菜的时候从筷子头上省下两滴菜油,顺着门柱头滴进去,反复摇两下门板,说:看看,还有没有本事耍脾气?被菜油喂过的门板果然就乖巧地顺从开合,再不喧闹。老婆婆手扶门框望向街门外,当年若舍得两滴油,孩子哪会远走他乡呢?那街门一直开着,当年出走的孩子,什么时候回来?

⑨那些街门从此白天不落锁,它们随时等待闯外的亲人归来。一天天,一月月,那把锁思念钥匙和打开它的手,思念都结痂成黄澄澄的铁锈。那门槛寂寞地想念迈进迈出的脚步,思念得生出许多苔藓。故乡的老井、梧桐落叶、贴满花朵的窗,一院子的荒草和惆怅的蝴蝶,十二个月圆之夜的皎洁月光,都在老锁喑哑的喉咙里。

⑩胡同里的脚步声是老态龙钟的锁返老还童的丹药。离家那么久了,孩子,门上的红对联朝来暮去地衰老了,墙头上的杂草繁荣之后又枯萎下去,野地里的禾苗,长大后又回到粮仓,游走他乡的包裹,你知道吗?一阵欢笑,一阵春风,哗啦,家门打开,铁锁那锈黄的牙齿间,露出难得的笑容,乡下那两扇嘴唇哆嗦的门板,却什么也没说出口。

⑪那两扇门板很旧很老了,好像谁松动的牙齿,说不定啥时候就卸任了;又像谁渐渐失去力气抓不住什么的双手,要不了什么因由就撒手了。那门终究会破损倒塌,护不住一个荒芜庭院的旧闻和记忆。背着那扇家门行走的身影,踏雪归来,他已经明白,自己倾尽一生,都走不出家门的凝望。

【小题1】本文以“一枝红梅挑开了腊月的门帘”开头,请从构思的角度赏析其妙处。
【小题2】第③-⑤段中的人称各有不同,这样处理有何作用?
【小题3】请从修辞手法的角度赏析第⑧段画线句的表达效果。
【小题4】有人说,本文前六段已基本表现出“踏雪归乡”的主题,后五段只是在重复前文。你是否认同这种看法?请结合具体内容加以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荆轲塔断想

柴福善

①荆轲塔,在河北易县的荆轲山上,后人为纪念荆轲而建。

②当初,周武王灭纣,封召公于北燕,都于蓟,即今北京房山琉璃河,世称燕上都。后迁都易水之滨,为燕下都,都城长达十几里,居战国都城之首,世事沧桑,今也只存断壁残垣,任凭野草2掩映,风雨剥蚀,荒台下落日,山水有余情了。想燕昭王励精图治,招贤纳士,修筑黄金台,从而使燕国由弱而强,终于战败齐国。千年来,李白来此凭吊,特作《古风》,“燕昭延①郭隗,遂筑黄金台”,谁知笔锋一转,“奈何青云士,弃我如尘埃”,不免以古思己,有些哀怨了。

③其实,秦统一天下,已是大势所趋,太子丹凭借荆轲一介武夫,刺杀秦王,就想保住江山社稷,太异想天开了。而荆轲带秦武阳赴咸阳,武阳色变震恐,荆轲展图现匕,行刺未果,命丧殿上。读《史记》的刺客列传,总觉司马迁笔下有些演绎。难怪,史书本身就是断简残篇,过去的历史是无法再现的。

④荆轲未刺死秦王,即使真刺死了,马上就会有另一个秦王站出来,区区燕国依然是要亡的,天下依然是要统一的。这么说,我无意否定荆轲的英雄壮举,燕赵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可以荆轲为代表。而这一壮举,令后人景仰,尤其在易水河边,太子及宾客皆以白衣冠送,高渐离击筑,荆轲和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歌流传至今,当地人谈此,竞念出续句:“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嘘气兮成白虹。”易县今有白虹村,传说因荆轲仰天呵气,直贯夕阳,化成一道白虹,见者称异而得此村名。

⑤我们常吟咏英雄壮举,其实还有个尾声:那击筑相送的高渐离,后变名姓为人庸保,因善击筑受秦始皇召见,识出,秦惜其技艺,赦免一死,乃嚯其目(即用马粪熏炙使其失明)。后在演奏时,以铅置筑中,举筑扑击秦始皇不中被诛。荆轲一样的英雄,历史不应该忘记。

⑥我来时,天蒙蒙细雨,怎奈山路湿滑,不便车行,只得在车中远远地凭窗而望;塔高十三层,每层八隅悬有风铃,微风摇动。清脆悦耳,声传四野。幽幽地,耳畔似有所闻。

(注)①延:邀请。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②段中李白的诗句,既有对礼贤下士的燕王的赞美,又有对郭隗的羡慕,也抒发了自己怀才不遇的感叹。
B.结尾的环境描写与开头的景物描写形成前后呼应,营造了一种凄凉的氛围。抒发了沧海桑田、斯人已逝之感。
C.历史是无法再现的,因此作者认为包括司马迁在内的史官所写的文章都可能有自我的演绎。
D.客观所限,作者虽然最终没有登上荆轲塔,但此番畅想亦让作者的耳畔似有幽幽不止的“历史回声”。
【小题2】作者为什么要写高渐离的故事?
【小题3】对太子丹遣荆轲刺秦一事,作者有怎样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