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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25分)
老夫老妻
冯骥才
“离婚!马上离婚!”
这是年轻时每次吵架吵到高潮,她必喊出来的一句话。六十岁后她就不再喊这句话了。今天又喊出来,可见她已到了怒不可遏的地步。
同样的怒火也在老头儿的心里撞着,他急速而无目的地在屋子中间转着圈。转了两圈,站住,转过身又反方向地转了两圈,然后冲到门口,猛拉开门跑出去,还使劲“啪”的一声带上门。
老婆儿火气未消,面对空空的屋子不住地出声骂他。
墙上的挂钟当当响起来,已经八点钟了。他们这场架正好打过了两个小时。不知为什么,他们每次打架过后两小时,心情就非常准时地发生变化。她耳边又响起刚才打架时自己喊的话:“离婚!马上离婚!”她忽然觉得这话又荒唐又可笑。她开始感到屋里空荡荡的,悔意悄悄浸进心中。她想,两人一辈子什么危险急难的事都经受过来了,像刚才那么点儿小事还值得吵闹吗?——她每次吵过架冷静下来时都会想到这句话。可是……老头儿总该回来了,以前吵架,他也跑出去过,但总是一个小时左右就悄悄回来了。但现在已两个小时了却仍没回来。外边正下着大雪,老头儿没戴帽子、没围围巾就跑了。瞧他出门时气冲冲的样子,别是不留神滑倒摔坏了吧?想到这儿,她在屋里待不住了,起身穿上外衣,从挂衣钩儿上摘下老头儿的围巾、棉帽,走出房子去了。
夜色并不太暗,在路灯的辉映下,繁密的大片大片的雪花纷纷而落。她一看这雪景,突然想到她和老头儿的一件遥远的往事。
那是五十年前的一天,也是下着大雪。两人踩着雪走,也是晚上八点来钟,她从多少天对他的种种感觉中,已经又担心又期待地预感到他这天要表示些什么了。在河边的那段路上,他突然仿佛抑制不住似的把她拉到怀里。她猛地推开他,气得大把大把抓起地上的雪朝他扔去。他呢?竟然像傻子一样一动不动,任她用雪打在身上,直打得他像一个雪人。她打着打着,忽然停住了,呆呆看了他片刻,忽然扑到他身上。她感到,他有种火烫般的激情透过身上厚厚的雪传到她身上。他们的恋爱就这样开始了。
年轻时,每逢下雪天,她就不免想起这桩醉心的往事。自从他们步入风烛残年,她却很少再想起这桩事。是不是一生中经历的事太多了,积累起来就过于沉重,把这桩事压在底下拿不出来了?但为什么今天它却一下子又跑到眼前,分外新鲜而又有力地来撞她的心……
现在她老了,此刻在雪地里,每一步踩下去都是颤巍巍的,每一步抬起来都费力难拔。一不小心,她滑倒了。她把手插进雪里,撑住地面,艰难地爬起来,就在这一瞬间,她又想起另一桩往事。
那时他俩刚结婚,一天晚上去看电影,散场出来时雪还下着。他们走着走着,跟着高兴地跑起来。但她脚下一滑,跌在雪地里。他跑过来伸给她一只手,要拉她起来。她却一打他的手:“去,谁要你来拉!”她一跃就站了起来。那时她是多么轻快啊,像小鹿一般,而现在她又是多么艰难呀,像衰弱的老马一般。她多么希望老头儿在她身边!虽然老头儿也老而无力了,一只手拉不动她,要用一双手才能把她拉起来。那也好!总比孤孤单单一个人好。她想到楼上的邻居李老头,老伴死了。平时女儿、女婿都上班,家里只剩李老头一人;星期天女儿、女婿带着孩子出去玩,家里依旧剩李老头一人。
真幸运呢!她这么老,还有个老伴,四十多年形影相随。尽管老头儿爱急躁,又固执,不大讲卫生,心也不细,等等,却不失为一个正派人。她喜欢老头儿的性格,真正的男子气派,一副直肠子,不懂得与人记仇记恨;粗心不是缺陷,粗线条才使他更富有男子气……她愈想,老头儿似乎就愈可爱了。此刻她只担心老头儿雪夜外出会遇到什么事情。她找不着老头儿,这担心就渐渐加重。如果她的生活里真丢了老头儿,会变成什么样子?
她在雪地里走了一个多小时,大概快十点钟了,街上没什么人了,仍不见老头儿,雪却稀稀落落下小了。她两脚在雪里冻得生疼,膝头更疼,步子都迈不动了,只有先回去了,看看老头儿是否已经回家了。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老婆儿雪夜寻夫,想起年轻时自己与丈夫相恋相爱、相伴相助的几幕情景,心中倍感“老来伴”的重要性。
A.老婆儿的唠叨让老头儿忍无可忍,老头儿怒气冲冲地摔门而去,离家出走,想以此来教训老婆儿。
B.老婆儿心情平静后,为自己吵架时喊“离婚”的话语感到荒唐可笑。老夫老妻,快七十岁了再离婚,只会惹人笑话。
C.两个小时过去了,老头儿还没回来,老婆儿焦急万分,担心老头儿雪夜外出会遇到什么不幸,以致给自己带来麻烦。
D.老婆儿“从挂衣钩儿上摘下老头儿的围巾、棉帽”,貌似不经意的一个细节,彰显出她对丈夫无微不至的关爱。
【小题2】这篇小说在结构安排上有什么突出的特点?这样安排的效果如何?(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老婆儿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4】老头儿以前与老婆儿吵架后也跑出去过,但总是一个小时左右就悄悄回来了,但这次已经两个小时了仍没回来。你认为这次老头儿在这个晚上会回来吗?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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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乡村英文
韩少功
玉梅是一个热心女人,与左邻右舍处得很热闹的。她家门前有一水泥坪,遇到邻家的金花来借坪晒谷,二话没说,满口答应,让出了一片明净的场地。她还兴冲冲地忙前忙后,将自家的大堂屋腾空,以便傍晚时就近收谷入门,避开露水和雾气,好第二天再晒。
不料第二天一大早,她就立在坪前高声叫骂。先是骂鸡:养不亲的货呵?吃了老娘的谷,还要上灶拉屎怎么的?就不怕老娘扭断你颈根拔你的毛?接着骂狗:你贱不贱?老娘请你来了吗?老娘下了红贴,还是发了轿子?你三尺厚的脸皮赖在这里,有本事就死回去发你的瘟呵!最后还骂到树上的鸟:你这老不死的贼!你上偷瓜下偷菜,偷惯了一双爪子还贼喊捉贼。有本事你就到法院去告,叫十八路人马来抓呵。阴计烂肚的,算哪门本事?……
她骂得鸡飞狗跳日月无光。远处的金花听得心疑,脸渐渐拉长了,上前来问:“玉梅姐,你骂谁呢?”
玉梅没好气地说:“谁心中有鬼,就是骂谁!”
“没……没什么人得罪你吧?”
“谁得罪了,谁知道!”
这就等于把话挑明了,把脸撕破了。
金花扭歪了一张脸,咚咚咚大步离去,叫来了帮手把稻谷搬走。她的尖声也在篱笆那边隐隐传来:“……以为没有她一块坪,我就只能糠拌饭么?神经病,脑膜炎,一大早踩了猪粪吧?”
帮手中的一位私下问玉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原来,这天早上天气不错,玉梅打算帮那妖婆子搬谷入坪摊晒,一心做点好事。却发现谷堆上画有一些弯弯曲曲的沟痕,顿时就气炸了肺:呸,什么意思呵?留暗号不就是防贼么?留在她家屋里不就是防她么?怕她认出来,居然不写汉字,还写成了英文,就是电视上那种洋字码!
冤仇就这样结下了。金花事后不承认什么暗号,声称对方血口喷人,居然诬她写洋字码!天地良心,她要是写得了洋文,还会嫁进这个倒霉的八溪峒,还会嫁给一个烂瓦匠,还会黑汗横流地晒谷?……但因为谷堆已散,谷堆上到底有没有英文暗号,真相已没法澄清了。
一些妇人曾经想从中调解,但最后都只能摇头作罢。
据玉梅说,那贼婆子曾经送给她一条花裤,说她个子矮一点,穿着正合身。她当时还满心欢喜,现在算是想明白了:那哪是安什么好心,不就是嘲笑她的个头矮,要当众揭她的疮疤么?
玉梅还说,那贼婆子曾经约她进城去看戏,抢先掏钱给她买了车票和戏票。她当时还心怀感激,现在也算是想明白了:那哪是什么看戏?不就是要显摆娘家有人发了财并且让她沾光,要当众给她的难堪吗?
往事历历在目,件件滴血,桩桩迸泪,眼下都被玉梅想得恍然大悟。两家非但断了往来,连鸡鸭也不再互访。
……
数日以后,住在山坳里的公公找来了,什么话也不说,要玉梅跟着走一趟。她来到了公公家的谷仓,顺着老人的手看去,发现那里的谷堆表面也有一些弯弯曲曲的沟痕,与她不久前见到的完全一样。谷仓前有两三只地蟞虫,大概是爬过谷堆的,留下沟痕,已被踩死了,散发出一种刺鼻的酸腥味。
公公嘟哝了一句,听不太清楚。
但媳妇捂住嘴,愣住了,冒出一张大红脸。
她低着头回了家。去菜园里锄草,顺手把金花家的两块地也锄了。去扎稻草人赶鸟,顺手在金花家的田边也戳了一个。
但金花没见到这一切,而且她那张门一直紧闭,悄无声息。玉梅事后才得知,收完稻谷后,金花就外出打工了,去了很远的北方。
第二年,金花没有回来。
第三年,金花还是没有回来。
第四年的一天,人们悄悄传说,可怜的金花姑娘回不来了,不久前在一次工厂的火灾中不幸遇难。丈夫怕她婆婆和女儿伤心,迟迟没有说破。不过,她女儿后来上学时骑的那辆红色跑车,玉梅知道,大家也知道——是用一个女人的赔命钱买的。女儿不知道这个来由,骑车飞驰时经常放声大笑。   (选自《新民晚报》,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作品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E.面对公公的“嘟哝”,玉梅欲辩不能,只好“捂住嘴”。她“愣”在那儿仔细思量后,明白了事情的真相,于是为之脸红。
A.小说的人物语言描写形象生动,口语化。玉梅在坪前的指桑骂槐和金花在篱笆那边的尖声回击,其语言都有浓郁的乡村气息。
B.小说先写“英文事件”爆发,后通过帮手的询问交代“事件”原委。这样安排避免了平铺直叙,增加了悬念,使情节具有波澜。
C.小说插叙“花裤”和“看戏”这两件往事,对情节的发展起推动作用。它使玉梅对金花的误解加深,两人的关系更加不可调和。
D.玉梅的公公是个明理而又寡言的长者。他的出现激化了矛盾冲突,在玉梅的内心掀起波澜,也促使小说情节发生逆转。
【小题2】小说着重刻划了玉梅哪些方面的性格品质?请结合情节加以概括。(4分)
    
 
【小题3】有人认为小说的最后三段可以删去。删与不删,你认为哪一种更好?请说明理由。(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无疾而终
周大新
瞎爷并不是全瞎,瞎爷的右眼还凛凛睁着,放出箭一样的光。
瞎爷的左眼瞎在他九岁那年。一场高烧之后,瞎爷忽然向他爹娘报告:我的左眼看不见了!两位老人一惊,忙过来用手在他左眼前晃,那只左眼果然像坏了的钟摆一样一动不动。
未料爹娘哭得正伤心时,他慢腾腾开了腔,说:“爹、娘,哭啥?应该笑才对!这场病不是才弄坏了我一只眼?总比两只眼都弄坏了要好吧?”两位老人听到这番话后先是惊住,后来想想也在理,遂止住了眼泪。
瞎爷于是继续向高处长。
瞎爷的家境不好,爹娘无力供他读书,但又想让他识些字,便求了相邻的一家富户,让他每日去那家的塾馆里旁听私塾先生讲课。可只听了一年,那家便不让他再去,理由是他记性太好,和那富户的孩子相比,很显出那家孩子的笨来。爹娘于是就叹息自家的穷。他说:“娘,你甭伤心,你们已经生法送我去读了一年书,我如今也已经识了些字,我总比那些一天书没念、一个字不识的孩子强吧?”
爹娘听了,觉得也是,便不再自怨自艾,心情恢复如初。
瞎爷长到娶亲的年纪,因为瞎了一只眼,媒婆们就很少上门,这很让他的爹娘着急。一日,邻居七娘来,说从鲁山那儿逃荒到北庄的一家人,想嫁女儿,而且提的条件很低,只要男方家里有吃的就行,只是那姑娘嘴唇有些毛病,先天豁。瞎爷听见后,劝爹娘,说:“能娶到这样一个媳妇就不错了,和世上那么多光棍汉比比,咱还不是好到了天上?”爹娘一听儿子这话,觉得也真有道理,高高兴兴地做起了公公婆婆来。
瞎爷和豁唇媳妇的感情很好,婚后六年就生了五个孩子。几个女儿虽然生下来就没吃过什么好东西,可到底也慢慢地长大了,而且一个个也都长得水灵灵漂漂亮亮的。豁唇奶常常望着她那一群身子丰满健壮的女儿,在心里诧异:这些孩子们身上的养分都是从啥子地方吸来的?是从那些野菜、红薯和照得见人影的稀粥里吗?
有女百家求,媒婆们开始上门了,瞎爷噙着旱烟袋,很是自豪地坐那儿听媒婆们介绍着一个个求娶的人家,最后为大女儿娥娥选定了一个做木工活的小伙。瞎爷跟大女儿说:“不论到啥年代,木匠总有活路做,你跟这小伙子过一家,包你这辈子再也饿不了肚子!”
瞎爷料事还真没错,那木匠小伙手艺好、又勤快,四乡里不断有人请他去做活儿,活儿做完,人家总要送上一袋半袋苞谷抵工钱。这样一年下来,家里总要积攒不少粮食,做了媳妇的娥娥从此便再也不用过那种吃糠咽菜的日子了。不过,有一点瞎爷没有料到,就是木匠小伙的脾气特暴躁,动不动就打骂老婆,常常为一点小事就动手动脚,直把娥娥打得鼻青脸肿跑回娘家来。
瞎爷对娥娥说:“依我看呐,你的命还算好哩!木匠小伙比起那些识文断字知道心疼老婆的女婿,是差了一些,不过,天底下比他还差的女婿可多得是,就说南庄水枝她女婿吧,那人天天去赌场里赌,有时把棉袄都赌输了……”一席话说得娥娥低下了头。第二天,娥娥就收拾了一下,又回了婆家。
日子不知不觉过去了一堆又一堆,瞎爷也显出老了。豁唇奶小丈夫几岁,这时便替瞎爷张罗“老屋”——棺材。可是宅子上没有大树,家里也无多余的钱去买好的木材,豁唇奶只好买来一堆槐木。槐木这东西不大适宜做棺材,不经沤,可是便宜。豁唇奶把木头买来,让大女婿来做。
大女婿砰砰啪啪地又砍又锯,忙了几天,总算把棺材做起来了。可这棺材实在说不上排场漂亮,邻居的老人们看后都摇头,豁唇奶也愧疚得很。不料瞎爷看后却很满意,他拍着豁唇奶的肩头说:“这棺材比起富豪大家们的上等柏木棺是差些,可比起那些穷得根本买不起棺材,尸体用草席卷的人,不是要好得很吗?我日后睡到里边总也可以少了日晒水浸吧?好,好!”
豁唇奶的心里被这番话说得轻松多了。
瞎爷是在七十二岁的那年冬天去世的。瞎爷的死属于正常的老死,死前没有发现什么病。瞎爷临死前,听到老伴在床头哀哭,还用极微弱的声音劝道:“哭啥?我已经活了七十二了,比起那些活八十、九十的人,我不算高寿,可比起那些活四十、五十就死的人,我不是好多了吗?……”
瞎爷死时面容安详,两个眼角还有笑容留着……
(选自《山东文学》,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题目“无疾而终”很有意蕴,很好地表现了做人要知足常乐,要学会随遇而安的主题。
B.文章开篇写“瞎爷”不是全瞎有总括全文的作用,特别是“右眼还凛凛睁着”表现了瞎爷敏锐的观察力,“放出箭一样的光”体现了瞎爷的智慧和精明。
C.瞎爷、豁唇奶的几个女儿都健壮、漂亮,二人也为之骄傲,但大女儿在性格上有点柔弱,没有主心骨,什么事情都听父母的,挨了丈夫的打也没有脾气。
D.小说用娥娥的丈夫木匠来衬托瞎爷,瞎爷与豁唇奶婚后感情很好,这都得益于瞎爷的好脾气,作者以此告诫人们要像瞎爷一样爱自己的家人。
E.文章对豁唇奶着墨不多,但形象刻画生动,在艰难的环境下养活五个孩子、在瞎爷高龄时给他准备棺木等,形象地诠释了“夫妻同心,其利断金”的道理。
(2)小说在塑造瞎爷的形象时写了哪些事?瞎爷是怎样看待的?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和分析。
(3)文章最后一段的具体作用有哪些?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4)在每件事情上瞎爷说的话都相似,这种写法有什么作用?结合小说具体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王老四
牟喜文
那时,王老四就像祥林嫂一样,镇里人看见她都绕着走。
沙田屿是个三省交界的镇子,镇子不大,二百来户人家。毫不夸张地说,镇南头有人放个屁,全镇人都能闻到臭味。可就是这么个小镇子,却整天人来人往,车流不断。 王老四的父母一顺水生下四个女儿,王老四排行老四,父母一看又是女孩,就懒得给她起
个好听的名,成天老四老四地叫,也是想把女娃当男娃养哩。王老四模样长得还算周正,高个, 细腰,宽臀。可自打丈夫在窑上被埋,三岁的儿子被人贩子拐走后,王老四就像被施了魔法,走 到哪儿呼啦一下人群就散到哪儿。
也难怪,这个女人命太硬了!
像配合镇里人似的,王老四在找了儿子两年未果后,回到沙田屿,竟再没掉过一滴眼泪。 寒冬腊月,猎猎的北风卷着雪花,肆无忌惮地敲打着家家户户的窗棂,凶残、冷漠。街上,行人匆匆,就连路过的汽车都喘着沉重的粗气,呼出的白烟转瞬间就被风吞没了。
镇东头,噼噼啪啪一阵鞭炮声响过,王老四的老四菜馆开张营业了。菜馆还算干净,八张卡桌,里里外外就王老四一个人,既当厨师,又当服务员。
王老四真能瞎折腾,败家娘们!有人风言风语。
可不是,等她把丈夫那点抚恤金败霍光了,就更没人要了!有人幸灾乐祸。
菜馆开业两个月,除了零星几个过路新手司机,还真没谁再踏进王老四的菜馆。
如今,哪个司机没有自己的窝子,一来,嗲声嗲气的姑娘陪着,好茶好水好烟伺候着。临走,还给拿东西,那态度,多好。
王老四一个新来的,咋能争过那些老油条?镇上收卫生费的李大姐劝她说,老四,不行咱报停,歇业三个月,等来年春暖花开人多了再开张。
王老四惨笑了一下,说,李姐,不碍事。
李姐看王老四吧台里有一台新电脑,拍了拍,说,这家伙,真好!恐怕得好几千块吧? 王老四笑了笑,没吭声。
慢慢地,王老四的生意好了起来,可让人奇怪的是,路过的司机从别人家饭店出来,都兴高 采烈的。可从王老四的饭店出来,却个个红肿着眼睛,低垂着头,满腹心事的样子。
按理,吃得不开心,下次就不会再回头了,可司机不但回头,还带来了很多认识的同行。
王老四的饭店难道有啥猫腻?
那还能有啥?还是李姐站出来辟谣,还不是家常菜,就是比别人家干净点罢了。
但有一样,王老四的菜馆只接待司机,其他人,一律不伺候。
乖乖,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啊,开饭店的挑客人,还是头一遭听说呢!
两年后的一个春天,阳光明媚,风吹在脸上暖暖的。
老四菜馆门前的花池子里,各色鲜花开得正旺,火红的串红,一朵朵、一串串,红得就像天边的晚霞,娇艳、任性。
这时,一辆警车唰地停在了老四菜馆门口,王老四养的泰迪狗兴奋地迎上去,围着下来的 人,不停地摇着尾巴。
王老四犯事了!爱凑热闹的老头老太太,呼啦一下就把王老四的菜馆和警车围得水泄不通。
一个女人和那么多司机,啧啧,咋样,这回出事了吧!
从警车上下来的,除了镇上派出所的刘所长,还有两个外地男女,其中一个女人抱着一个小女孩,几人拨开人群,快步走进老四的菜馆。
扑通一声,两个外地男女直接给王老四跪下了,说,恩人哪,谢谢您!
这是唱的哪出呀?
王老四也很激动,眼圈红红的,嘴里说,别这样,快别这样。说着,伸手去搀扶两人,可两人 说啥也不起来,还让小女孩也跪下,向王老四行大礼。
刘所长笑呵呵地说,好啊,老四妹子,没想到,真没想到,网上大名鼎鼎的老四救助被拐儿 童论坛的群主竟是你!更没想到,你竟然把长途司机都发动起来了!
人们这才寻思过味来,不知是谁带头鼓起掌来,一下,两下,接着连成了一片……
时光如芬河水,默默流淌。与此同时,老四菜馆扩大了规模,从平房变成了三层小楼,陆续招了二十几个服务员。一时间,热闹非凡,墙上的锦旗就像红云一样,铺天盖地。
这天,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衣衫褴褛、风尘仆仆地出现在了菜馆门口。从外面买菜回来的王老四和男孩四目相对,只看了一眼,她就怔在了原地……
(选自2015年《小说月刊》第八期)
【小题1】下列对开篇镇里人觉得“王老四就像祥林嫂”一句的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
A.王老四像祥林嫂一样死了丈夫,丢了孩子。镇里人认为她命太硬,克夫克子,是像祥林
嫂一样的不祥之人,躲之唯恐不及。
B.王老四不仅经历与祥林嫂一样,丧夫丧子、命途坎坷;而且性格也与之相似,勤劳朴实、
任劳任怨,将小饭馆收拾得干干净净,自己既当厨师,又当服务员。
C.王老四与祥林嫂一样迷信、消极、相信命运。在找了儿子两年未果后,回到沙田屿,就
放弃了找寻孩子的念头,开起小饭馆。
D.王老四与祥林嫂一样,受镇上人排挤。镇上人是一群冷漠自私的看客,没人愿意与不
【小题2】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
A.该小说以全知视角进行叙述,无论是主人公王老四,还是次要人物如李姐、刘所长、司 机等,他们的言行、心理根据情节发展的需要进行设计,作者仿佛参与其中,无所不知。
B.小说有意设置了沙田屿这个三省交界之地,既能很好地解释这样一个小镇却是“人来 人往、车流不断”的现象,也为主人公选择在这里救助被拐儿童提供了合理性。
C.文章第三段主要交代了主人公的身份、相貌、姓名来由和她的坎坷命运,为主要情节的 展开做了补充,属于叙述中的插叙。
D.文章第六段属于环境描写,主要运用了比喻、拟人等手法,写出了自然环境的寒冷恶 劣,也象征着社会环境的冷漠无情,暗示了老四菜馆的生意冷清。
E. 小说中有很多细节描写大有深意,如“墙上的锦旗就像红云一样,铺天盖地”,暗示了主 人公救助被拐儿童的行为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小题3】有人认为文章最后一段可以删掉,并不影响文章的完整。你是如何认识的?请说出你的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孕妇和牛

铁凝

孕妇牵着牛从集上回来,在通向村子的土路上走着。

午后的太阳照耀着平坦的原野,干净又暖和。孕妇信手撒开缰绳,好让牛自在。当它拐进麦地歪起脖子肯麦苗时,孕妇唤一声:“黑,出来。”黑是牛的名字。黑迟迟不肯离开麦地,孕妇就恼了:“黑!”她喝道。

孕妇爱赶集,只为了什么都看看,婆婆总是牵出黑来让孕妇骑,怕孕妇累着身子。黑夜怀了孕啊,孕妇想。但她接过了缰绳,她愿意在空荡的路上有黑作伴。她和它好像有点同病相怜,又有点儿共同的自豪感,于是一块儿腆着骄傲的肚子上了路。回来时,孕妇也没骑黑,走快走慢由着黑的性儿,当她走得实在沉闷,才冷不丁叫一声:“黑——呀!”她夸张地拖长声,把黑弄得挺惊愕,拿无比温顺的大眼瞪着孕妇。孕妇乐了,平原顿时热闹起来。

远处,依稀出现了三三两两的黑点,是那些刚放学归来的孩子。孕妇累了,在路边一个巨大的石碑上坐下来,黑又信步去了麦地闲逛。

这石碑属于一个王爷,后来让一些城里来的粗暴的年轻人给推倒了。石碑躺在路边成了过路人歇脚的坐物。碑上刻着一些文字,个个如同海碗大小。孕妇不识字,他曾经问过丈夫那是些什么字。丈夫也不知道。丈夫说:“知道了有什么用?一个老辈子的东西。”

孕妇坐在石碑上,又看见了这些字,她的屁股压住了其中一个。这次她挪开了,小心地坐在碑的边沿。她弄不明白为什么她要这样,从前她歇脚,总是一屁股就坐上去。那么,原因还是胸膛下面这个肚子吧。孕妇对这肚子充满着希冀,这希冀又因为远处那些越来越清楚的小黑点而变得更加具体。孕妇相信,她的孩子将来无疑要加入这上学、放学的队伍。若是孩子也问起这碑上的字,她不能够说不知道,她不愿意对不起孩子。

可她实在不认识这碑上的字啊。

放学的孩子们走近了,她叫住一个本家侄子,向他要了一张白纸和一杆铅笔。

孕妇一手握着铅笔,一手拿着白纸,等待着孩子们远去。她仿佛要背着众人去做一件鬼祟的事。

孕妇将白纸平铺在石碑上。当她打算落笔,才发现这劳作于她是多么不易,她的手很巧,却支配不了手中这杆笔。她努力端详着那陌生的大字,然后胆怯而又坚决地落下了第一笔。她描画着它们,心中揣测它们是什么意思,又不由得感叹:字是一种多么好的东西啊!

夕阳西下,孕妇伏在石碑上已经很久了。她的脸红彤彤的,茁壮的手腕不时地发着抖。可她不能停笔,她的心不叫她停笔。她长到这么大,还从来没干过这么累人、又这么不愿停手的活儿。

不知何时,黑已从麦地返回,卧在孕妇的身边。它静静的凝视着孕妇,脸上满是驯顺,像是守候,像是鼓励。

孕妇终于完成了她的劳作。在朦胧的暮色中她认真地数,那碑上的大字是十七个,她的白纸上那个也落着十七个。

忠敬诚直勤慎廉明和硕贤亲王神道碑

纸上的字歪扭而又奇特,像盘错的长虫,像混乱的麻绳。可它们毕竟是字。有了它们,她似乎才获得一种资格,似乎才敢与她未来的婴儿谋面。孩子终归要离开孕妇的肚子,而那块写字的碑却永远立在了孕妇的心中。每个人的心中,多少都立着点什么吧。

孕妇将她劳作的果实揣进袄兜,捶着酸麻的腰,呼唤身边的黑启程。

黑却执意不肯起身,它换了跪的姿势,要主人骑上去。

“黑——呀!”孕妇怜悯的叫着,强令黑站起来。

孕妇和黑走在平原上,像两个相依为命的女人。黑身上释放出的气息使孕妇觉得温暖而可靠,她不住地抚摸它,它拿脸蹭着她的手。一股热乎乎的东西涌现在孕妇的心房。她很想对人形容心中这突然的发热。她永远也形容不出,心中这种情绪就叫做感动。

“黑——呀!”孕妇在黑暗中小声嘟囔,声音有点颤,宛若幸福的呓语。

(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由于历史的原因,巨大的石碑被推到了,村民们拿它做歇脚的坐物,也算是发挥了它的作用。
B.孕妇非要等放学的孩子走了以后,才上前去描画那些字,表明她是个内敛害羞的人,他本来是可以叫会写字的人帮他写的。
C.孕妇努力描画石碑上的字,这些字给了孕妇无限的希望和寄托,她认为只有这样才有资格与将要出世的孩子见面。
D.孕妇在黑暗中小声的嘟囔,是因为回家的路尽管漫长,走起来很累,但母牛一路的相伴与温情,让一切变得幸福而轻松。
E.本文用诗意的笔调,在从容淡定的叙述中,传达了一种温馨和谐的人生意味,表现了一个女人将为人母的幸福和喜悦。
(2)小说中的孕妇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概述。
(3)牛在小说中有什么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4)孕妇并不认识石碑上的字,也不会写字,却十分努力的描画着它们,后来还感叹:“字是一种多么好的东西啊!”小说这样来写孕妇,有人认为让人感动,也有人认为有些做作。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同类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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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鸟语
林语堂
到了日月潭,每一个毛孔都舒服起来了。毛孔可以泄汗,泄汗就可以使汗化气,汗化气即减少热度,所以这是一副天然冷气机。人身有三万六千毛孔,就有三万六千架的小型冷气机。所以出得汗,就爽快。避暑要诀,倒不一定在不出汗,是必要出汗时,汗出得来。你穿上洋服,挂领带就有十一层布封在脖颈上,把冷气机堵住,汗出不来,气泄不得,非造物之罪也。(外衣领处必是夹的,故两层,再翻领是四层;衬衫此处又翻领又为四,合为八,领带二,又加当中铺垫一层为三,故为十一,即十一道封条,不许泄气。)假定不被封锁,清风徐来,轻轻吹过毛孔上小毛,就非常适意。若是不居山上而居城市,山风吹不到,是人为的,又非造物之罪也。领带之为物,乃北欧寒带演化出来的服装,与热带最不相宜。有时入乡随俗,不得不戴,真是无可奈何。这且表过不提,单说日月潭的鸟语。
公冶长懂鸟语,这不是不可能,只是常人不大理会而已。语言发源于诗歌,先有感叹吟唱,然后有文字语言。这是语言学上的Sing-SongTheory。世界文学史,都是先有诗歌,才有散文,所谓“诗亡然后春秋(散文)作”,本来是应当如此的。所谓语言,只是传达意思的方法。蜜蜂觅到好花盛开处,回来巢中向他蜂作特别跳舞,报道消息,并指示花园方向,是一种语言。两蚁相遇于途中,交须一会,亦是传达的意思。所以中文说鸟语,不说鸟歌,是对的,是能特别体会鸟类的生活。
新近我家买几只鸡来养。有一早晨一小雄鸡忽然学唱,负起他司晨的责任了。其声音嘶而促,绝不像大雄鸡的响澈。你绝对想不到,这一唱,把笼中的小姐都发昏了,个个心里乱跳,发出温柔缱绻的声音,说“我在此地”。其声音,有母鸡呼小鸡的温柔,而却没有老母鸡的粗鄙。
日月潭有各种野鸟。在晨光熹微、宇宙沉寂,可恶的人类尚在梦寐中之时,众鸟可以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开他们的交响乐会。大概日月潭的鸟语可分四五种,而最特别的是一种我所谓时哉鸟,唱的主调是“时哉——时哉!”重叠的唱,而加以啁啾的啭喉音。那天我没听见子规鸟的“思归!思归!”不知有没有。我想春天应该有的。江浙人说子规的叫是弟弟哭他被继母迫死的哥哥,泣血而死,化为杜鹃,因为江浙音呼“哥哥”为“孤孤”。众乌的语式不同,其中也有:
“快起来!快起来!”这是早眠早起很勤谨的一种小鸟,呼其同类,觅好虫吃。
“臊!臊!害臊!”声音非常粗暴。这是一种厌世的岩栖高士,以为举世沉浊,不足与庄语,无疑的,他是黄老派的。
“莫踌躇!莫要踌躇!可别胡涂!”——声音非常轻细而婉约动人。
其余还有仅发唧唧咄咄的短音。时哉鸟,唱的啭音特别多,夹杂别的话,再以“时哉!时哉!”主题为结束。这样此唱彼和,隔山相应,鸟音渡水而来,以湖山为背景,以林木为响声,透过破晓的蓝天,传到我的耳朵来,自然成一部天然的交响曲。这是在庭院内以鸟笼养鸟所领略不到的气象,其自然节奏及安插,连他们的静寂停顿而后再来,都是有生气的,百鸟齐鸣的情形,大率如下。
“啾啾!还不起?快起来!快起来!我说快起来!”忽然天上传来的美乐,SO,MI,RE,DO-SO,SO,MI,RE,DO……TR……TR,TR时哉!时哉……TR,可不是吗?……时哉!时哉!……不起,不起,还不起?SO,Ml,RE,DO-SO,SO,MI,RE,DO…… ……莫踌躇!别糊涂,莫要踌躇……TR……时哉,时哉,时哉!可不是吗?时哉!时哉!时哉!还不起,还不起?臊!臊!害臊!SO,MI,RE,DO-SO,SO,MI,RE,DO,(静默半分钟)……啾!……啾!啾,莫糊涂,莫踌躇……时哉!时哉!时哉!……”
【小题1】文章第一段提到的日月潭有什么特点,写其有何作用?(3分)
【小题2】请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6分)
(1)所以中文说鸟语,不说鸟歌,是对的,是能特别体会鸟类的生活。(2分)
(2)在晨光熹微、宇宙沉寂,可恶的人类尚在梦寐中之时,众鸟可以自由自在无忧无
虑地开他们的交响乐会。(4分)
【小题3】本文的语言很有特色,请结文章加以分析。(6分)
【小题4】文章中开篇对于“泄汗”“领带”的描写,被人认为是“走题”之笔。你有何理解?请简要陈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