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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胡杨人家
刘之蔚
分布在额济纳荒漠里的黑水城、红城还有无法考证的大同城,在国人的感情世界和历史记忆里是复杂和纠结的。这里曾经的一切,胡人、党项人、土尔扈特人、蒙古铁骑、丝绸之路、居延海、黑水河、耶律阿保机、成吉思汗、萧太后、科兹洛夫、黑将军……如今谁又在乎过?谁又知道,额济纳就是党项语发音的“黑水城”?
每年的九月下旬,黑水河的上游水闸都要放水,额济纳沿黑水河生长的胡杨林仿佛一夜间被镀上了金色。因为得到黑水河的滋润,这里的胡杨林要比其他地方的早黄一个月左右。
日出之前赶到二道桥,当走到四道桥,已接近晌午时分,刚过了一座新修的木桥,想找个地方交个“地税”但见有一处胡杨林煞是茂密,便不及细想一溜小跑往里钻了进去。
不曾想到在这林子掩映之下居然“藏”有毗邻的两座蒙古包,心中不禁窃喜,直奔去。
从外观上可以判断出,这两座蒙古包不是旅游区常见的忽悠游客的山寨包,而是真的有人在此居住。此时胡杨林外飞沙走石,而林子里安静得仿佛时间都为此凝固了。
见蒙古包开着门,没敢靠近,朝里吆喝了声:“家里有人吗?”
随着应答声,门里探出一张中年妇女的脸,黑里透红带着油光,乐呵呵地喊我进去喝茶。晃悠一上午的我此时的确已是口干舌燥、饥肠辘辘,便腆着脸不客气地问:“有吃的吗?”那中年妇女回答脆脆的:“有,跟我们一块吃羊肉饺子吧。”
“我还有朋友在林子外,能一块来吃吗?要多少钱?”我有点儿得寸进尺了。
这一问,也许有些唐突,只见对方一愣。不知啥时她的身后又多了一张年轻姑娘的脸,有着蒙古人特有的刚毅的线条,煞是好看,姑娘接过话题问道:“你们几个人,还想吃啥?”
“有手抓羊肉不?”
“有!”回答一们是脆脆的,伴以银铃般的笑声。
我就纳了闷了,这哪像是不期而遇,明明是到亲戚家里。便回身招呼伙伴钻进了一座摆着一张折叠餐桌的蒙古包。不一会,蒙古包外由远而近传来一阵摩托车的马达声,循声望去,一个男人出现在门口。
老代,这是我真真切切在额济纳近距离见到的第一位蒙古汉子,不高的个头,但十分壮实,一样的黝黑发亮得让城里人无比艳羡的肤色,健康阳光。不曾想到的是,在后面的交谈里我才发现,之前印在我脑海里的蒙古汉子应该是端着苍鹰的姿势,个顶个儿膀大腰圆的摔跤手模样,而老代很浓缩且很腼腆。
关系就这么在你一句我两句的沟通中变得融洽起来,就像一壶好茶,浸出物是慢慢地释放出来的。
但我还是心里没底,提到了餐费的问题,老代憨憨地说昨天也有人要吃手抓,给了60元。
我没说啥,心里有底了,见他们开始包饺子了,我说:“让我媳妇儿来帮忙包可以吗?”
“可以啊,来吧。”
我又认真地“调侃”了一句:“俺们山东人包饺子,肉馅儿要塞得满满的。”
老代乐呵呵地回了一句:“没事啊,包成包子就行。”
饺子是用搁在外面空地上的炉子煮的,到了晚间这炉子就得抬进蒙古包生火烧水取暖。姑娘在煮饺子,我就开始拍照,这时才开始观察老代家周边的一切。荒漠深处的额济纳,秋天显得十分的短促,犹如礼花般缩放的黄色叶片或繁如花海或星星点点,映衬着千年胡杨那遒劲的枝干,美得让人窒息。
手抓羊肉上来了,是一整块羊胛骨肉,在甘肃,在青海,在陕西,没少吃手抓羊肉,这回真长见识了。毫不夸张地说,这是我吃到的最棒的手抓!问起老代,为啥会给我们上这块肉。
“家里来了尊贵的客人我们就会杀一只羊,用最好吃的肉来招待客人,你们吃完走了,这块骨头,我们洗一洗,拴上一根麻绳要挂在蒙古包上的。”
呜呜,我差点没感动得冒泡儿。
慢慢聊着,我这才知道,之前最先打招呼的那位中年妇女是老代的丈母娘,而那位年经的姑娘是老代媳妇儿,我的眼镜差点儿没掉地上,这关系一时我都没反应过来。老实说,刚才我把老代媳妇儿当老代女儿了。老代没生气,反而开怀大笑,蒙古人的豪情和大度一览无余。
因为忙活我们这顿饭,等我们吃完了,人家一家才开始用餐,怪不好意思的。又等了一袋烟工夫,才最后过去把饭钱硬塞给了老代。之前说好了的:两盘羊肉饺子、一份手抓羊肉,共60元。给老代一张,没让他找钱,老代有点不好意思收,这时候,我的态度有点强硬了,必须收下!见他们也喝茶,也不管他们喜不喜欢,留下我摄影包里带的所有的“大红袍”,挥一挥衣袖,与老代一家人道别,没有相约来年,轻轻地带着一份纯真,我们走了,还觉得有点豪迈。
回来的路上,在想一件事儿,如果戴望舒是蒙古族的,他还会不会潇洒地轻轻挥一挥衣袖,撑着那把油纸伞去幽会那丁香般的姑娘?扑哧。
(选文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本文的理解和赏析,不准确的一项是
A.标题“胡杨人家”既写出了老代一家生活的环境,又暗指老代家人具有胡杨一样的品格。
B.本文时而使用当前流行语和网络语,富有时代气息,但也显得文风不够庄重。
C.“我”与老代的邂逅,既颠覆了“我”心目中蒙古汉子的形象,又印证了“我”心目中的蒙古汉子形象。
D.文末“我”“与老代一家人道别,没有相约来年……还觉得有点儿豪迈”,表现了“我”的豪爽与洒脱。本文以记叙为主,兼有抒情和描写,通过细节展现人手性格,情节曲折,言辞华丽,又不乏风趣。
【小题2】文章结尾处化用了哪两首中国现代诗?
【小题3】请概括老代的性格特点,并加以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11-24 0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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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国书法理论诞生较早,始见于汉代。崔瑗所谓“观其法象,俯仰有仪”,蔡邕所谓“书肇于自然”的书法评论,可算是书法理论的萌芽。此后,“自然”二字出现频率极高,且在不同时段、不同理论家的认知中有着不同的内涵。
汉代的书论中,“观物取象”意识普遍存在。在此观念下,当时的书论家不但关注汉字点画形状的书写方法,而且注重以自然物象来对应说明点画的形状与面貌。到了魏晋,书论对点画的描述更加微观细致。卫夫人《笔阵图》中提到“横如千里阵云”“点如高峰坠石”,以自然之形比附书法之形;王羲之《笔势论十二章》中的“屈脚之法,弯如角弓之张”,则揭示了书法点画形状与自然物象之间的相似性。这种从形状上把自然物象与书法点画紧密相连的理论,属于第一自然——“眼中自然”。在后世有关“永字八法”的讨论中,这种理论被进一步细化,但对自然内涵的拓展上并没有多大进展。用这一自然概念理解书法,具体可感,真实可信,但这种一一对应的关系毕竟有限。因为,它只能停留在书法具体点画外形的层面,一旦超出点画外形,进入到点画姿态以及整个字的造型与姿态问题时,这种以物对应的办法就陷入了尴尬。于是,书法理论的构建中就出现了“第二自然”,即“胸中自然”。
“胸中自然”基于生命意识与书法审美。魏晋南北朝书论中用自然物象来喻说书家的个人风格,并以此来表达不同书家作品中流露出来的生命意象,如梁武帝说“王羲之书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韦诞书如龙威虎振,剑拔弩张”。到了唐代,孙过庭《书谱》中讲到书法“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这就是说,书法与自然的关系不是简单的视觉感官上的相似性,而是自然与人心妙合的产物,需要感受与体悟。
怎样将胸中的“第二自然”自然而然地表达出来呢?这就进入了基于法道观念与心性表现的“第三自然”——“手中自然”。宋代以后,在尚意思潮的影响下,书法的主要追求已经不是妙悟自然,更不是眼观自然,而是心性的自然流露,以及表达方式上的“自然而然”。苏轼的书写状态“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便是他本人真性情、真情感的流露。此类作品,字如其人,人如其字,一切都自然而然。自然而然即为自由自在,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也必然是书法的最高境界。
历代书家正是在观察、体悟、回归自然的过程中,提炼了书法的点画样式,丰富了书法的生命意象,升华了书法的审美境界,终将书法内化为书家的人格修养和心性表达。
(摘编自史忠平《中国古代书论中的“自然”变迁》)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汉代崔瑗的“观其法象,俯仰有仪”、蔡邕的“书肇于自然”的书法评论,可证明我国书法理论在很早以前就诞生了。果遇到点画姿态以及整个字的造型与姿态问题时,这种以物对应的方法就陷入了尴尬。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汉代的书论家不仅关注汉字点画形状的书写方法,还注重以自然物象来对应说明点画的形状与面貌,这说明当时已存在“观物取象”的意识。
B.卫夫人《笔阵图》中提到“横如千里阵云”“点如高峰坠石”,以自然之形比附书法之形,对点画的描述微观细致。
C.梁武帝评价王羲之的字“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韦诞的字“如龙威虎振,剑拔弩张”,这是用自然物象来喻说书家的不同风格和流露出的不同的生命意象。
D.孙过庭《书谱》认为,在感受与体悟之后,可知书法与自然的关系不仅是简单的视觉感官上的相似性,而且是自然与人心妙合的产物。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自我国书法理论萌芽后,“自然”二字出现频率很高,它的内涵在不同时段、不同理论家的认知中存在着不同之处。
B.古代书法理论中的“眼中自然”“胸中自然”“手中自然”三个阶段互为因果,体现了从偏重自然精神到偏重人格精神的发展过程。
C.宋代书法在尚意思潮影响下,主要追求心性的自然流露以及表达方式上的“自然而然”,以“一切都自然而然”为书法的最高境界。
D.通过对自然的观察、体悟与回归,历代书家对书法的认识不断深化,由注重点画形状,到注重生命意象和审美风格,再到注重心性表达。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暮鼓
冷清秋
(1)方老爷子在南京城突然有了去处。
(2)他在鼓楼附近新认了一门亲戚。姓唐,逢年过节什么的方老爷子总要拎点东西去看望。其实,也不是单逢年过节,隔三差五的方老爷子常去。
(3)去了,无非也就是熟人见面时常说的那几句老话。说完,就没话了,俩老头都靠在那个旧沙发上晒太阳。有时,方老爷子去了,亲戚正在忙着。方老爷子就自己靠在沙发上,看天,看云,看飞过的鸟,树上落下的叶子。或者干脆弹弹衣襟上的灰,站起来踩跺鞋上的尘。
(4)对了,忘告诉你了。方老爷子这门亲戚可不是个吃闲饭的。虽说年纪有七十多岁了,但眼不花耳不聋的,不但会剃头刮脸掏耳朵,还会在生意不忙时,撸起袖子,虎虎生风地打一套小洪拳。但最最吸引方老爷子的却是他会吼那种叫人听了连肠子都打颤的秦腔。
(5)当初,方老爷子就是被这一嗓子给拽了去,再也挪不开脚步。
(6)原本那天被儿子载去听戏,经过鼓楼附近时,遥遥传来一嗓子,如老汉哭坟般凄凉婉转,方老爷子一下子坐直了身子不瞌睡了。待第二嗓子透来时,方老爷子说,掉头!掉头!赶紧的!人和人之间向来讲一个缘,也讲究一个巧。那天,这机缘巧合就撞在了一起。方老爷子那天坐在理发棚的破沙发上看人家边忙活边唱曲。
(7)掌灯时分才想起走。人站起来,却又扭回头,一脸羞色地说我喊你声老哥吧。说完就真的叫了一声老哥哥。紧接着,老陕话羞羞答答就出来了,其实额叫你老哥你也不亏啊,眼看你是要长额几岁的嘛。多了额这个老弟,虽说帮不上甚忙,但是逢晴天黄昏过来谝谝还是可以滴。看对方并不多言语,方老爷子就挥挥手说,不管你认不认,这门亲戚额今儿算是认了。今儿算是摸个门,以后咱常来往哈。
(8)第二次来的早上,方老爷子一踏进来,将手提袋朝破沙发上一扔,说,看看额给你带啥了。亲戚瞥一眼却不悦。慢腾腾地说,弄这叫啥嘛,来就来吧,礼节还怪大。话虽这么说,后来端起桌上那个紫砂壶还是吱溜溜下去多半壶。
(9)亲戚忙时,方老爷子就和来理发的那帮工人们唠叨,也不管听不听得懂,爱不爱听。反正只看一支支递过去的烟被对方接了,就拉开了话匣子。方老爷子常常感叹,说,难得我这把老骨头老了老了,还能有这福气。免费理发不说,还能听到乡音听到戏哩。再来,看亲戚在数零碎钞票,方老爷子就打趣,老哥你干脆费费事,收下额这个徒弟如何?
(10)有时,方老爷子干脆半下午过来,来时揣上自己常喝的烧酒,路上在熟食店包上几样卤味。俩人能从下午直喝到月挂树梢。有时,亲戚也搓着手挽留,说要不……就歇这儿吧?方老爷子却说,你再来个信天游,我踩着你的曲曲儿走。
(11)就这样,一次次的,听着来,听着去。方老爷子以为可以一辈子。
(12)可有一天他赶着来时,工棚不见了,简易的理发橱也不见了。仰起头,才发现高楼已经建成了,正在清理周边环境。方老爷子急的见人就拽,很费劲地描述,却没一个人晓得。
(13)抬头看看那鼓楼还在,暮色渐隐下如燃烧后的碳透着暗光。方老爷子突然很想爬上鼓楼去看看。这想法一出来他就真的站在了鼓楼上。
(14)爬上去,方老爷子发现世界被分为了两层。街道上喧闹嘈杂,人潮汹涌,车水马龙,霓虹闪烁。仰头,天沉沉的落得很低。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准确恰当的一项是
A.文章第一段里的“突然”一词描写了方老爷子的心理,表达他对于“有了去处”的惊讶与意外。
B.小说开头说方老爷子在南京鼓楼附近新认了一门亲戚,暗示了他生活的艰辛。
C.小说运用了肖像、动作、心理、语言等描写方法来刻画主人公,使人物形象更加丰满。
D.“鼓楼还在,暮色渐隐下如燃烧后的碳透着暗光”这段景物描写既照应了标题“暮鼓”,又暗示了小说主题。
【小题2】结合全文,谈谈第(11)段划线部分文字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3】方老爷子认亲是源于“秦腔”,也痴迷于“秦腔”。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秦腔”含意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徐志摩的另一面

1897年1月15日,徐志摩出生在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是硖石镇首富,对于儿子,徐老先生不仅给他丰厚的物质、无私的爱和呵护,更多的是给他优越的教育条件。徐志摩上的小学、中学,都是当地最好的学校。1914年,徐志摩中学毕业,考入北京大学预科班,攻读法律专业。在北京求学期间,徐志摩最重要的收获是他在父亲的支持下,由内兄张君劢介绍,于1918年夏拜在了梁启超的门下。

带着亲友的厚望,1918年8月14日,徐志摩赴美,进入克拉克大学学习历史,当时他的抱负是未来在中国的政治经济舞台上大显身手,改造中国社会,使之尽快走向民主、独立与富强。他选修了社会学、心理学、商业管理、19世纪欧洲社会政治学等课程,还参加了国防训练团,和同学一起携手并进,显示了中国留学生的气节。

1919年底,徐志摩来到纽约,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学习政治学。徐志摩对于社会主义抱有同情的看法,在纽约的这一年,他购买了相关书籍,并撰写了一系列论文和书评,宣传社会主义学说。他因此被叫作“鲍雪微克”,就是布尔什维克。值得一提的是,徐志摩是从人道主义出发的,他接受的空想社会主义学说与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相距甚远。

为了追随罗素,徐志摩于1920年9月去往伦敦,此行的代价是他放弃了即将拿到的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学位。这是徐志摩的又一次转折,从此,“中国少了一个政治经济学家,多了一个诗人、文人”。在伦敦,徐志摩喜欢这里频繁的社交活动和自由的民主学术气氛,他和陈西滢、章士钊等留英中国学者混熟了,也结识了傅斯年、赵元任、刘半农等中国留学生,还认识了不少英国的作家、诗人。这对于徐志摩从事文学创作并加深对文学的认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921年春,徐志摩进入剑桥大学皇家学院学习,从此开始了剑桥生活。他说:“我在康桥的日子,可真幸福,深怕这辈子再也得不到那样甜蜜的洗礼。”可以说,康桥的美唤起了徐志摩心中的灵性,让他苏醒。康桥的一切给了徐志摩新的洗礼——生命的蓬勃、自然的和谐。在这里,他开始步入文学殿堂,情感的孤独与美景的融合,个性的追求与现实的困顿,使徐志摩在康河的波光潋滟中沉淀了丰富的文学孕思。可以说,康桥情结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

1922年10月,徐志摩回国。在他回国之前,已经出现了两个颇具声势的文学社团,一个是1921年年初在北京成立的文学研究会,一个是同年7月在东京成立、很快移师上海的创造社。这两个文学社团可以说都是由五四运动精神催生的,都有不可抹杀的功绩。但赓续五四精神、影响广泛的还要数1923年徐志摩首倡成立的新月社。他是新月派的中坚分子,曾一度出任《新月》的主编。梁实秋晚年回忆说:“胡适先生当然是新月的领袖,事实上志摩是新月的灵魂。”

领袖要的是德高望重,应者云从。而灵魂即生命,有他在,不管人多人少,这一轮新月升起落下、落下升起,运转自如;没了他,这轮新月只会落下,不复升起。事实上也确实如此,1931年11月,徐志摩遇难后,标志着新月派活力的《新月》月刊,虽经叶公超等人艰难支撑,终是气数已尽,不久便寿终正寝。

徐志摩是这么悄悄地来,又这么悄悄地去了。他虽然不曾带走人间的一片云彩,却把永远的思念留给了中国诗坛。像徐志摩这样做一个诗人是幸运的,因为他被人们谈论。徐志摩以他短暂的一生而被人们谈论了这么久(相信今后仍将被谈论下去),而且人们的谈论中毁誉的“反差”是如此之大,这一切就说明了他的价值。不论是人们要弃置他,或是要历史忘掉他,也许他真的曾被湮没,但他却在人们抹不掉的记忆中顽强地存在着。

(摘编自韩石山《揭秘徐志摩的另一面》、孙晓娅《读懂徐志摩》等,有改动)

相关链接

①我觉得在他所有努力过的文学体裁里,他最高的成就是在他的散文方面。

(梁实秋《谈徐志摩的散文》)

②徐志摩是一位说不清楚的复杂的人。他的思想驳杂这一事实,长期受到了忽视。一些评论家论及他的艺术,往往以漫不经心的方式进行概括,判之以“唯美”“为艺术而艺术”一类结论;论及他的思想倾向,则更为粗暴,大概总是“反动、消极、感伤”一类。在徐志摩那里,由于视野的开阔,培养了一个世界性的文化性格。

(谢冕《云游》)

【小题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徐申如先生具有长远的教育眼光,徐志摩能成为现代中国著名的诗人,与他的教育和支持是分不开的。
B.文学研究会和创造社是20世纪20年代初国内很有影响的文学社团,但就文学创作的实绩而言,二者远远不如新月社。
C.徐志摩对社会主义学说抱有同情,他购买相关书籍、撰写论文和书评、获称“鲍雪微克”等都是很有力的证据。
D.徐志摩在国外结交中西方贤达名流,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游学于西方名校,涉猎广泛,在多个领域均有建树。
【小题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徐志摩是一位具有世界性文化性格的著名诗人,同时也是著名的散文家,其散文创作获得同时代名家梁实秋的高度评价。
B.在康桥的学习经历,对徐志摩而言至关重要,因为他的创作灵感是康桥唤醒的,这一时期是他的文学观和美学观形成的重要阶段。
C.徐志摩进入克拉克大学学习历史,立志在中国的政治经济舞台上大显身手,这是他人生中的一次最重要的转折。
D.徐志摩的思想性格复杂多变,对这样一位文化名人不应该只是简单地肯定或否定,而应站在历史的高度作出全面评价。
【小题3】徐志摩取得成功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稻香

符浩勇

李群忙完应酬,从亿丰商厦出来时已是晚上八点。他驱车走在繁华的街道上,心里并不平静。刚才酒桌上同行的话还响在耳膜:这些年,市县里只要有人进了省城站稳脚跟,你就无法摆脱市县来人的烦扰或者纠缠。你帮他把事办了,孝敬菩萨的话也会说;可要是帮砸了事,当面甩脸就走人。

他正步入中年,已是省城商业总公司的副总经理,就拿这次人力资源部门招聘来说,应聘者各显神通,各个渠道途径的招呼铺天盖地,应接不及。而二十多年前,他只身来到这座城市,却是举目无亲……

那年,家乡遭荒,娘给他一个地址,让他进城来找一个叫贾良的人,说他在家乡当过知青,会帮忙的。走的前夜,他和青梅竹马的稻香道别,他动情地说:“等我在城里站稳脚,就回来接你。”稻香却婉拒了:“你进城去了,就好好为前程奔,别惦记我了。”说罢转身就走。他没有去追她,却暗暗下了决心,在城里有出息了一定好好待她,就像他曾发誓不会忘记秋天田野的稻香。

次日,他挤上客车一路颠簸到了省城,好不容易转折打听到一家门牌下。他敲开门,门里挤出一张中年男人的长脸,警惕地盯着他:“你找谁?”他说:“我来找贾良,他在我们家乡当过知青……”那张长脸皱了皱眉说:“贾良不住这里了,他早搬走了。”他急忙问:“那他搬到哪里去了?”长脸回答说:“城里这么大,找一个人就像大海捞针,哪里去找他,你还是回家去吧。”说罢关上了门。他提着行囊像一只无头苍蝇走在宽阔繁华的街上,看着四周林立的高楼大厦,却找不到自己的立足之地。出来时,他只带了单程的路费,只得找了家小旅馆住下再作打算。

第二天他去找工作,准备先挣回家的盘缠。他走过几条街道,问了好多家店铺,找工都没着落;饥肠辘辘,看着店铺里熏蒸出笼的包子,他记起了家乡田野的稻香。忽然,他发现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在街边哭着,看样子显然是迷了路,一副又饿又怕的样子。许多人停下来看她,却又都走开了。他想起小时候有一次稻香上山打柴迷路的情景,就上前去,用他身上仅有的钱买了一块烧饼给了她。女孩不哭了,跟着他又拐过一个街口,却说不清家到底在哪里,他正焦急,女孩的父亲突然从天而降,问清缘由,对他谢天谢地。他已身无分文,正犹豫索要回家路费,没想到女孩父亲问:“你是进城找工的吧?要不到我们公司来干吧。”他喜出望外,差些流泪跪了下去。

在公司,他的勤勉和上进,很快在对外营销方面独当一面。在兼并一家公司时,他在一张人员花名册上看到了贾良的名字。起初他还想天下之大,同名同姓的人多了,等到真正见到贾良,居然正是当初自己刚进城时敲门后见到的那个长脸的中年男人。贾良见到他时,脸上也“唰”地红透了,不敢正视他。哦,当初他为何不愿意相认?是怕会给他带来麻烦,还是像稻香说的那样城里的人情比纸薄。而偏偏在这以后,他就是贾良的上司,虽然同在一家商厦里上班,在各种场合常常逢面,但却形同陌路;有好几次,他感觉到贾良似乎要跟自己和解打破僵局,但一想起当初的境遇,就懒得理睬他……

如今二十年过去,李群当上了公司的副总经理,有了一个温馨而安逸的家庭,妻子勤勉贤惠,女儿争气上了大学。尽管这些年在城里打拼滚爬,疲于奔波,但每当驱车回到居住小区,看到楼上亮着柔和灯光的窗户,还有妻子倚窗期待的身影,他就感到无限幸福和温暖。

他开车缓缓滑进车库,刚走出来,有个女孩就上前拦住他。他认为是为这次公司招考找他的,故作惊讶地问:“你找谁?”

女孩说:“我来找李群叔,是我娘叫我来的,我娘叫稻香。”他凝眼一怔,仿佛看到稻香轻盈的身影。刚进城两年时,他回家乡,还带了城里的礼品去见稻香,她却已经嫁人了,山里的风霜削走了她的俊俏;她衷心祝贺他在城里站稳了脚跟。再后来,母亲过世,他就很少回家乡了。这些年因为业务忙于应酬,一次次盛宴的记忆荡然无味,也早忘却秋天田野的稻香。现在莫非家乡又遭了灾,稻香才想起了他,让女儿来投靠他?眼下已不是二十年前了,农民工涌进城来,就业机会竞争激烈。况且找工作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她要住多长时间?家里的房间也不宽敞。他不动声色地对女孩说:“李群已经不住这里了,他早搬走了。”女孩急问:“那他搬到哪里去了?”他说:“在城里,找一个人就像大海捞针,你找不到他的,还是回家去吧。”刚一说完,他就觉得这句话似曾耳闻,竟出自自己的嘴里。

女孩向他道谢准备离去。他忽然想起这与多年前自己来找贾良时的遭遇是何其相似。贾良鄙视他的那副嘴脸在心里生了根。贾良早已退休了,他却始终都不原谅他。而现在他怎么也成了这样!他心里一抖,记起稻香当年的温情,对女孩说:“我刚才没认出来,我就是你李群叔;先进家里住下吧,进城找工也不是一时半刻的事。”

女孩听了,向他嫣然一笑,说:“李群叔,你误会了,我不是来找工作的,我去年大学毕业,在一家公司上班,这次家乡要修大桥,我回去一趟,我娘让我给你带土特产来了。”

他听着很羞愧,一脸窘态。待女孩走后,他忽然记起前不久接到家乡一个庆典请柬,他原打算找个借口搪塞过去,但此刻他决计了,不管多忙也要回一趟乡下去。

【小题1】主人公李群有怎样的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2】文中两处划线的人物语言几乎一样,这样写有何作用?
【小题3】“你误会了,我不是来找工作的……我娘让我给你带土特产来了。”小说安排这一情节有何妙用?
【小题4】小说用“稻香”作为标题,有何深意?试结合文本,谈谈自己的认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隔河柳
忆明珠
小城有河,河边有柳,柳外有人家,人家屋顶上也有我家的一片烟霞。
那时候,我经常独自沿河溜达。清早或傍晚,出我家迎河的后门,沿河这岸,向前,过桥,到河那岸;再向前,再过桥,又转到河这岸。靠近我家的一段河道上,距离不等地排列着四座桥。我的散步,往往以绕遍这四座桥为一个回次。这样就从河两岸串连成一条“弓”字形的线路。两岸绿柳成荫,间有杂树生花。朝朝暮暮,我都在“傍花随柳过前川”,颇有点悠然自得。我对这条河倾注着深深的爱恋。尤其喜欢两岸的柳,婀娜临风,缱绻缠绵,不能不令人想起“一枝一叶总关情”那句话。
柳是水边风景的主体,有了柳,轻摇的小船和半露的红楼,才分外地点缀得宜,连水底琉璃世界若无柳的影荡漾其间,也会变得冷漠荒寂。早些年,我曾写过一篇《后门小景》,文中说到由于我居家临河,一出后门,便可见到“两个黄鹂鸣翠柳”,兴许还会碰上“一行白鹭上青天”。这里地处吴头楚尾,虽然不可能“窗含西岭千秋雪”,但“门泊东吴万里船”,却是司空见惯。曾有一位编辑远道见访,她说除了向我组稿,还要现场考察一下这地方,是否真像我在《后门小景》里所写的那样优美。我只不过借用了杜甫的三句诗,又何曾为我寄寓的这片土地妄赞一词!既然她满腔热情而来,我便不可不顺应她的要求。于是我陪她沿河而行。待走完了一个“弓”字,我问她观感如何,她十分肯定地回答:“漂亮,这地方很漂亮!”我心里却很抱歉,因为其时已近深秋,霜凋碧树,两岸的柳林,在寒风里摇动稀疏的枝条,境况颇为凄清。我希望能对这位远道而来的朋友有所补偿,便说:明年春天请你再来吧,来这河边看柳。最好在早春,有句谚语:“五九、六九,隔河看柳!”
第二年的五九、六九,她没有来。她当然不会来,柳有什么不寻常,何必到这河边看?———又不是洛阳的牡丹花!
但,在我则不然。因为我喜欢这条河,喜欢这河边的柳。特别在五九、六九的季节,大清早,沿河闲步,猛抬头忽见对岸柳林,经过一冬酣眠,像是睁开了睡眼,枝头浮现出一片微微的绿色。不,是绿意,———惺忪的、朦胧的,似乎还徘徊在梦境的边缘,尚未完全醒转来的一片绿意。我每见到这景象,便企图试加描述,总苦于找不到合适的词儿。我终于寻到了一句绝妙好词,是广泛流传在民间的那句谚语:“五九、六九,隔河看柳。”它似乎什么也没说,只是顺手一指:“看!”但这看,有季节———五九、六九;有间隔———河。这在你的眼中才可能发现浮动在柳梢头的那片绿意———惺忪,朦胧,虚无缥缈而生机勃发。中国诗歌中表现草木初萌景象的名句,如“绿柳才黄半未匀”、“草色遥看近却无”等,直写绿、黄和远、近,仍嫌拙笨。民谚八字,超以象外,渺乎言之,而绿、黄、远、近,自寓其中,真是“不着一字,尽得风流”!而最妙的,应属“隔河”两字。在看柳的人与柳之间,如果仅仅拉开距离,一百步,二百步,那也不见得有什么意味。距离中间须有所隔,隔,产生距离以外的东西。隔山、隔墙、隔乱石堆,都是隔;对于看柳而言,最合适的还是隔着一条河。盈盈的波光如美目流眄,这隔,对于柳,无论当它梢头初绿,或柔丝渐长,或暗可藏鸦,都是不可取代的美丽的映衬。因而也是看柳所不可或缺的一隔。此岸的柳到彼岸看,彼岸的柳到此岸看。可即而不即,宁愿隔河相望,此中微妙,但可心领神会而已!
又到了“五九、六九,隔河看柳”的季节,我迁离那小城已四年之久,——此地也有河,河边也有柳,也可以让我隔河看去,但,我似乎毫无兴趣了。要知道,小城的那条河,跟我关系非浅。“文革”期间,我作为被“揪”出来的“牛鬼”或“蛇神”之一员,被发落到开河工地上“劳动改造”。这条河的诞生,我出过一把力。以后河边栽上柳,柳很快成了林,我又成了河边上的一个看柳的人。当时怎想到我参与开挖的这条河,竟成全了我“隔河看柳”的缘分?现在我离开了我参与挖的那条河,便失去了那河的一隔,也就失去我想望中的柳了!
(选自《白下晴窗闲笔》,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开头前后句子头尾蝉联,上递下接,把河、柳、人家、烟霞组合在一起,文笔简洁淡雅,层次清晰,画意盎然,感情深挚,给人美好的感受。
B.文中写编辑来访,一方面借她之口从侧面表现小城景色之美,另一方面引出下文对“五九、六九,隔河看柳”的描绘和对其情致的揭示。
C.本文结尾叙写作者在“文革”中的一段特殊经历,补充交代作者曾经生活过的小城带给作者的伤害,这为前面各段的描写和叙述笼罩上了阴影。
D.文章的语言生动有味,比如“它似乎什么也没说,只是顺手一指:‘看!’”使用拟人手法,形象地表现了民谚“五九、六九,隔河看柳”绝妙的意味。
【小题2】结合上下文,分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的含意。
(1)婀娜临风,缱绻缠绵,不能不令人想起“一枝一叶总关情”那句话。
(2)我只不过借用了杜甫的三句诗,又何曾为我寄寓的这片土地妄赞一词!
【小题3】文中揭示了“五九、六九,隔河看柳”的妙处,“河”和“柳”有什么样的关系?结尾写“又到了‘五九、六九,隔河看柳’的季节”,我却无心隔河看柳有什么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