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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将消逝的物语:油纸伞

李振南

每当在春风又绿江南岸的季节,深夜里听那淅淅沥沥、时断时续的春雨时,我的思绪便会穿越时空,抵达江南小镇的小巷和它的油纸伞。

在我的脑海里,油纸伞是江南最美丽也是最遥远的一个梦了。记得儿时,在滴滴答答的雨帘下,我们撑开油纸伞,一爿爿烟雨葱茏的天地近在眼前,一幅幅充满诗意的田园风光纷至沓来,让人恍然进入梦境。现在,这个梦离我们越来越远了,只有在那些发黄的典籍里,还能依稀看到它们的影子,也只有在以假作真的影视画面里,能模糊地见到它们的赝品。

油纸伞,它于何时何地发明,又是哪一个独具慧心的匠人所造,现已无从考证。但我想,油纸伞的出现,一定是在江南,被潇潇暮雨氤氲着的江南,很容易使人产生创造的灵感。于是,一把把油纸伞,从江南仄仄的小巷里走出,伞下的人或是明眸皓齿的女子,或是一袭青衫的书生,静静地在雨中沉思、遐想或踟蹰,那么宁静,那么典雅。或是两把油纸伞交错磕碰而过,蓦一回首,便擦出了爱的火花,产生了如水的柔情。正像在《雨巷》里徘徊的诗人,苦苦等待着眼睛里结着愁怨的丁香姑娘。也正像民间传说中的《白蛇传》里,因为油纸伞演绎了许仙、白娘子的一段美丽、动人的爱情故事。

油纸伞走向乡下,肯定是《白蛇传》以后的事了。这种竹木结构,用纸糊成的雨伞,都无一例外地散发着桐油的漆味,芬芳但又有一丝刺鼻,那黄黄的颜色,温暖着打伞人的心。记得,小时候乡下农人的家里,多半都是有一把油纸伞的。现在,我想起来,我家也有一把手柄长长的油纸伞,虽然不知道使用了多少个年头,伞面也已破旧,然而孩提时每每撑开,总会有山水的味道,有亲人的味道,在雨中一路追随陪伴。

我家的油纸伞属于祖传或是母亲陪嫁过来的,我至今仍不得而知。按照我们这里的乡风,油纸伞是“有子生”的谐音,是吉祥的象征。所以,过去在闺女出阁时,其父母总要送上一把油纸伞讨个吉利。我家门角里的这把油纸伞是不是母亲的陪嫁物,我一直没有问过,那时也不懂得问。

过去,乡下的油纸伞,一般是妇女和儿童的用物,成年男人的遮雨工具是箬笠、蓑衣,他们讲究的是实用,不需要诗情画意的伞。我儿时使用油纸伞都是在上学或放学的路上,又大又笨重的油纸伞,有时候我需要用很大的力气才能将它撑开。在斜风骤雨中,油纸伞和人都晃荡在乡间泥泞的土路上,这时,雨模糊了视线,风吹淡了田园的颜色,雨和伞构成一组天然的乐器,雨在伞背叮叮咚咚地敲打着音乐,此起彼落,使寂寥中的行人有了一份乐曲的慰藉。

油纸伞仅陪我走过童年和少年的时光,尼龙雨衣出现后,它便被搁置在每户人家的墙角、厨房而渐渐地破损、霉变,直到永远消失。如今,油纸伞早已被式样繁多的自动伞、折叠伞取代,它们做工精细,如五彩的花朵在大街上、小巷里、阡陌中次第开放。虽然我清楚地知道,尽管它们源于油纸伞的构想,是油纸伞的沿袭,但已缺乏了油纸伞的诗意。因为它们没有了木质的湿润,油纸的芬芳;没有了其张开时的热烈、坦诚和闭合时的羞涩、含情脉脉,缺失了一个民族的古典情怀。所以,当若诗若梦的油纸伞逝去后,我们就再也无缘读到一首像《雨巷》那样令人心澄眼热的诗歌和《白蛇传》那样缠绵悱恻的故事。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我”现在依稀能看到油纸伞的影子,是在梦境里,是在以假作真的影视画面里。
B.江南的雨使独具慧心的匠人产生创造的灵感,油纸伞应运而生,沿袭千年而不绝。
C.追忆小时候在乡下用过的油纸伞,作者印象深刻的是雨和伞敲打出的音乐。这样写增加了文章的趣味性。
D.文章最后把油纸伞和自动伞、折叠伞作对比,是为了说明即使现代各式各样的伞更精细更美好,但油纸伞所承载的古典情怀和诗意却是永远无法替代的。
【小题2】文中第三段提到《雨巷》和《白蛇传》有什么作用?
【小题3】结合文本,探究油纸伞物语的丰富内涵,并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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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掏狼窝
李芳丁
我们家祖传一套掏狼窝的手艺,父亲临去世的时候一再叮嘱我,千万不能把这门手艺丢了,要把它一代一代地传下去。
记得20世纪60年代末,我刚高中毕业就到生产队当社员了。那时“学大寨”抓得紧,我刚下生产队又什么活计都不会干,一天累得要死,才评三等工。因此我总琢磨着掏狼窝比在生产队劳动合算,因为附近的狼窝越来越少,价钱直线攀高,掏到一窝少说也能卖个千儿八百的。这个合算的买卖,说啥也得去干。
那年初冬的一天,我带着掏狼窝的“四大件”──手电筒、麻袋、铁锤和钢钎来到了离家三十里远的对头砬子沟里,不到中午,我就发现了一行狼的踪迹,可是找到狼的踪迹并不等于就找到了狼窝,山里的狼越来越狡猾,它们把洞口造得十分隐蔽,没有经验的人是很难找到狼窝的。但这难不倒我,没多长时间,我就在一块大石头的下面找到狼窝的洞口。
狼洞一般都是一米左右大小,特别深长,有的竟长达二三百米。我把麻袋系在腰上,把铁锤掖在麻袋里,一手拿着钢钎,一手拿着手电筒,四肢趴着钻了进去。洞里黑漆漆的,手电筒的光就像萤火虫似的,爬行在狼洞里,最容易让人联想到的就是进地狱。
半个小时后,我爬到了洞的尽头,找到了狼窝。狼窝足有半间房子那么大,挺宽敞。我直起身来,一边揉着发酸的腰,一边用手电筒四处搜寻,终于发现了一窝狼,一共四只,我想今天的运气不错。狼是最狡猾、最凶残的野兽,若是在野外,别说是一个人,就是几个人也不是群狼的对手。可是,每当有人光临它们的窝巢时,它们就变得胆小如鼠,既不攻击,也不逃跑,而是如羊群似的相互拥挤,边挤边浑身哆嗦得放响屁,用绿莹莹的眼睛看着你,乖乖地等着你的发落。我不慌不忙地拽出背后的铁锤来到狼的跟前,照着其中一只的脑门,又准又狠地砸下去,只听噗的一声,那个不可一世的东西就不声不响地趴下了。遇到这种凶狠的袭击,其他的狼可能是吓呆了,也许我的祖辈们就是抓住了狼的这个弱点,才摸索出了捕杀它的这套手艺。我解开麻袋,把死狼扔进袋子里,把袋口系在腰上,然后转过身,在三双绿莹莹的目光之下,拽着那只死狼向洞外爬去。我估算了一下,这一进一出,只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就是把这四只狼都弄出来,天刚眼前黑,顶着星星回去也没问题。这样想着,我把死狼放在洞口,回头又钻进洞里。
还是重复着祖传的那种残忍方法,我又把一只狼锤死后,装进麻袋里拖着向外爬。然而,当爬到打通的那块石头旁时,我不禁大吃一惊,也许是因为这里的土质太疏松,或者是因为我动了那块石头使上面失去了支撑,眼前已出现塌方,洞被沙土石块严严地堵死了。我第一趟出去时已经把钢钎带出去了,哪承想遇到塌方,没办法,只得用双手去扒洞,可越扒土越多,扒了很长时间才前进了一小步。
手电筒的光越来越暗,为了省电,我把手电筒关了。瞬间,洞里一片漆黑。我掏过无数次的狼窝,死在我手中的狼更是不计其数,在狼洞出出进进是我最大的乐趣了,可此时我却觉得从来没有过的恐惧。我一次次地向堵在前面的石头发起攻击,但一次次都垂头丧气地缩回来,手指头好像已经磨去了半截,再也不敢去触摸那坚硬的石头。随着体力一点点地消耗,我开始绝望了。
越是绝望,越会使人想起很多美好的事情和很多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人。我是家中的老大,是全家人的希望和依托。没有我,母亲和弟妹们就没法活下去!强烈的求生欲竟使我想到了喝狼血,我决定用狼血充饥。可我刚刚解开麻袋还没来得及喝狼血,就昏过去了。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醒了过来,发现眼前有两双绿莹莹的目光。打开手电筒一看,是洞里的两只狼坐在那只死狼跟前正用舌头默默地舔着死狼头上的血迹。看到这情景,我心里一颤,不由得想起了母亲,想起了兄弟妹妹。我默默地想,今天落到这般绝境,是不是报应?
等我再次从昏睡中醒来时,竟发现了三双绿莹莹的目光。我以为那只狼被舔活了,打开手电筒一看,没有啊,那只死狼仍直挺挺地躺在那里,但守在它身边的,确实是三只狼啊,就在这时,一股清新的风吹到我身上,使我精神一振。我回头用手电筒一照,惊奇地发现在那块大石头的一旁,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新洞,虽然很低很窄,但还是勉强可以爬过去的。也不知从哪来的那么大的力气,我一口气爬出洞口,终于又看到了雪夜中的星空。
我踉踉跄跄地向山下跑去。跑到村头时,东方已露鱼肚白,启明星已出来了。这时,我隐隐约约听到母亲沙哑的呼唤声。
我已无力回答母亲的呼唤,眼泪却一下子涌了出来。
我连滚带爬地跑到母亲跟前,一头栽倒在她的怀里,喃喃地说:“娘,我再也不掏狼窝了,宁愿受穷,宁愿祖传手艺断在我手里,宁愿父亲在九泉之下闭不上眼睛……”母亲什么也没说,只是用她那干柴般的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有几滴热乎乎的东西滴在我的脸上,淌进我的嘴角,咸咸的,涩涩的,我知道,那是母亲的心酸的泪
(节选自《意林》2014年第11期,有删减)
【小题1】下列各项中,对作品内容分析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山里的狼越来越狡猾,狼窝造得很隐蔽,没有经验的人即使发现了狼的踪迹,也找不到狼窝的洞口。
B.父亲临终时一再叮嘱“我”要把掏狼窝这套祖传的的手艺传承下去,因此,在初冬的一天,“我”带着工具,到离家三十里远的对头砬子沟里去掏狼窝。
C.当体力耗尽且还昏厥几次后,“我”竟然不知从哪里来了力气,一口气爬出洞口,这说明人在绝处时,求生意志是十分强大的。
D.“我” 杀狼的动作十分连贯, “拽” “砸”“解”“扔” 等系列动作,说明“我”是一个动作敏捷而性情残暴的人。
E.作者用了“也许”“或者”等词,推测 “我”被困狼窝的原因,这样写既能交代原因,又让读者由此产生联想。
【小题2】文中的狼和狼窝有何特点?作者写这些内容有何作用?
【小题3】请概括分析“我”从进狼窝到出狼窝这段时间内的心理变化过程?
【小题4】本文写“我”抓住狼的弱点,熟练地从狼窝掏出狼,却又被困狼窝,被狼救出,这样安排有何妙处?请说说你的理解。

同类题2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文后各题。
蚊刑
孙方友
陈州城四周皆是湖,万余亩,水天一色,素有“水城”之誉。湖内蒲草丛丛,荷花片片,因而夏日多蚊虫。傍晚时分,那蚊虫便密匝匝飞出,团团而来,团团而去,云集之处,铺天盖地,“嗡嗡”之声,能传百步之遥。
此地蚊虫,针长翅大,肚明腿花,为花脚蚊子,咬人贼轻,过后则又肿又硬,奇痒难忍,素有“飞蛇”之称。
为防蚊虫,每到夏日傍晚,陈州内外便火艾熏天。外埠人进陈州,必得先经得起火艾薰,要不,你就无法呆下去。因而,此地火艾有价钱。
先前的时候,陈州一直为府。不知何朝何代降为县。首任知县姓贾,至于叫贾什么,已无从考究。此人为人刁毒,搜刮民财,不择手段,人送外号“花脚蚊子”。每到夏日,他必做火艾生意,而且还订了“土政策”:不准外埠或本地客商在此出售火艾。独门生意好做,因此他年年必发火艾财。
火艾生意,扎本小,获利大,商人和四周村民见钱眼开,便偷做。每每抓到偷售火艾者,贾知县就用蚊刑惩罚之。
蚊刑,顾名思义,就是用蚊子叮。让人把罪犯衣服扒光,然后缚了,划船送到河心,看守守在四旁,坐在吊了帐子的船上。受刑者如若天明五更身亡,罪有应得;如若命大不死,当场放生。可大多受蚊刑者,皆撑不到黎明,便浑身浮肿,一命呜呼。
有时候,贾知县也用此刑法严惩土匪和惯偷。偷偷倒卖火艾的商人和村民虽然对贾某奈何不得,但土匪们却不是好惹的。土匪们扬言,若有一天活捉贾知县,一定要为弟兄们雪耻。
这一年七月,一队土匪夜袭县城,果真绑走了贾知县。到了一处,众匪推出贾知县。匪首望了望一县之长,冷笑一声,当即命令,用蚊刑。
几个匪徒应声把贾知县的衣服扒了个精光,知县又白又胖,如同刚褪净的肥猪。一匪徒照腚一掌,脆响。众匪大乐,细看父母官,仍气宇轩昂,不屑一顾。匪首大怒,高喝:“上刑!”众匪应声而动,把知县缚了,搁到船板上,送到湖中。
时处盛夏,蚊虫极多。月光下,众匪坐在吊了帐子的大船上,喝酒吃肉,笑看贪官丧九泉,那贾知县身上早已落满了蚊虫,里三层外三层,如蜂房一般。一时间,知县又肥了许多,像陡然下了一场黑雪,父母官被埋进了雪堆里
那知县如死了般一动不动,直到天明。众匪以为知县已亡,给他松了绳索。没想他突起,虽然眼肿脸胖,竟没死。众匪惊诧,问:“你怎么没死?”
知县笑道:“蚊子,懒虫也,吃饱喝足便是睡觉。吾一夜如眠,怕的就是惊动他们。这样一来,后边的蚊子过不来,趴在身上的已喝饱,是它们保全了我!说出道理来怕你们不懂,这就叫逆来顺受!”
“胡扯!”匪首怒吼,“我们兄弟为何叮死了?”
“这就怪他们自己了!蚊刑中有明文规定:天明不死者放生。可他们耐不住,来一批蚊子刚喝饱,他们便摇头晃身,把它们赶跑了,于是又来了一批!一夜之间,赶跑一批又来一批,赶跑一批又来一批……如此循环,那血哪有不被喝干之理呢?”
众匪惊叹。
匪首顿悟,当下就放了贾知县。
【小题1】小说开头对“蚊虫”的描写有何作用?
【小题2】简析画线句子“一时间,知县又肥了许多,像陡然下了一场黑雪,父母官被埋进了雪堆里……”
【小题3】概括“贾知县”这个人物形象的特点。
【小题4】土匪们为什么最后还是“放了贾知县”?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

一卷《红楼》触百思

王景山

伴随周汝昌成长的年月不是军阀混战,就是外寇入侵。生于乱世又为一介村童,周汝昌竟有着与生俱来的强烈求知欲和过目不忘的聪慧。他从小就醉心文学艺术,凡能偶然入目的片言只字,他都如获至宝绝不放过。对得到的任何一本书更是精读细敲如嘬骨髓,写读后感、找错字……蝇头小字将书眉空白处填个严严实实。
就在他踌躇满志准备进大学深造时,抗战爆发了,学业再次搁浅。1947年,他才又经过复试继续回燕大西语系完成学业。毕业时,他的论文英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著作《文赋》令中外教授举座皆惊。似《文赋》这等涵盖广博且文字艰深的骈体文,即便翻译成白话文也不易,何况是译成英文。这年正值燕大开办中文系研究院,周汝昌在教授们的举荐下应考,成为被研究院录取的第一名研究生。此后,他又把《二十四诗品》译成英文介绍到欧洲,也把英国诗人雪莱的《西风颂》以《离骚》的文体翻译成中文。
自谦不是书法家的周汝昌,幼少时即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遂平生作书多行草,其“横逸飞动、笔笔不苟、使转敷畅、作草如真”的周体法书,在众多书家中以势明法合意美之笔、英风俊骨之墨神采焕然。他曾多次慨叹,自己用于研究《兰亭序》和书法的工夫一点儿不比《红楼梦》少,研究成果受到启功、徐邦达、王学仲三大鉴定书家的肯定。
本已在书法、翻译等领域颇有建树的周汝昌,怎么又步入了“研红”道路?原来周汝昌少年时就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后又从母亲手里看到古本《石头记》。然而促其真正步入“研红”之路的一个重要因素,当数胡适先生的影响。
1947年,时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一直进行《红楼梦》版本研究的四兄周祜昌自天津寄的一函,说他新近看到亚东版《红楼梦》卷首有胡适之的一篇考证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他嘱周汝昌查证。周汝昌遍查燕大图书馆,终于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那首《咏芹诗》。兴奋之下,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并在《天津民国日报》副刊发表。看到文章的胡适之当即复信周汝昌,自此,胡、周书信往切磋讨论《红楼梦》,成为现代红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1953年9月,已在四川大学外文系任教的周汝昌出版了第一本个人专著《红楼梦新证》。这部洋洋洒洒40万言的红学著作,将《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被誉为“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周汝昌也由此奠定了在现代红学史上的地位。自此,周汝昌一路研红至今已整63载,出版涉及红学研究各个层面的专著47部。
然而,周汝昌是在怎样一种身体状况下完成那一部接一部的鸿篇巨著呢?恐怕就鲜有人知了。从青年时双耳就逐渐失聪的他,戴着助听器还得别人在耳边高声吐字,左眼因视网膜脱落,1975年就已失明,右眼则需靠两个高倍放大镜重叠一起方能看书写字,所以他已无法将字写在稿纸的方格内,而是在比一般标准稿纸大一倍的“稿纸”背面任意书写,那似红枣般大的字如牛耕田般不停歇地在圆桌上诞生。没过几年,手稿上的字已经大过核桃,而且常常串行重叠,只有多年做助手的女儿伦玲认得,将其在电脑上敲出存储。至近3年,周汝昌右目仅存的那一丝视力也不复存在,盲写都成困难的他,继而改成了口述,女儿伦玲一个人忙不过,独子建临提前退休,加入进来协助姐姐专事录音记录……

一身布衣的周汝昌,一生淡泊名利,唯对中华文化、对学术真理,坚守不渝,穷追不弃。“我喜欢‘国货’,喜欢民族节序风俗。我喜欢民族建筑、民族音乐……对这些方面,也许有些人看我很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不了解这一切,很难理解我为何后走上了红学道路,为何又如此地执著痴迷,甘受百般挫辱,而无悔意,也不怨尤。”周汝昌在其自传体色彩的著作《天•地•人•我》中这样写道。

 “聪明灵秀切吾师,一卷《红楼》触百思。此是中华真命脉,神明文哲史兼诗。”周汝昌作的这首诗,道出了他一生与《红楼梦》之缘。(节选自《光明日报》,略有删改)
(注)周汝昌,1918年4月14日生于天津,别号触味道人,我国著名红学家、古典文学研究家、诗人、书法家,新中国红学研究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堪为当代“红学泰斗”,平生有七十多部学术著作问世。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周汝昌对《红楼梦》情有独钟,喜欢“国货”和民族风俗、建筑、音乐等,而有些人因此认为他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
B.本文通过记述周汝昌的学术生涯,突出了他在学术研究上的辉煌成就,也表现出他精研学问、痴迷红学的执着追求的精神。
C.尽管生于乱世,但周汝昌自幼好学,醉心文学艺术,勤于精读细敲,他日后取得的卓越成就与这种强烈的求知欲不无关系。
D.周汝昌毕生致力于欧楷笔法、唐人写经、右军《兰亭》,并创立了周体法书,他的很多书法研究成果受到鉴定书家的肯定。
E.由于四兄周祜昌的指点,周汝昌在燕大图书馆发现了《咏芹诗》,并撰写文章发表,支持胡适的说法,受到了胡适的赏识。
【小题2】周汝昌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了哪些成就?请概括说明。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陆谷孙:低调的“老神仙”
曹刚 刘建芳
74岁的复旦大学教授、博导陆谷孙,被学生们昵称为“陆老神仙”。
如今,年过古稀的陆先生保持着非常规律而忙碌的生活节奏——每天早晨7时左右起床;早餐后,快速浏览当天英语新闻;紧接着,开始为明年即将付梓的《中华汉英大词典》审改校样。从这个学期开始,74岁的陆先生不再给本科生上课,他终于可以全身心投入这件让他牵挂了20多年的事。
提及陆先生,他的得意门生、词典编纂团队亲密战友、复旦大学外文学院副院长高永伟的语气里充满敬意。“陆老执教四十年,一直坚持为本科生开课,直到本学期才因身体问题,暂时离开复旦的讲台。他的英美散文课是很多复旦毕业生最美好的回忆之一。”
2012年,陆先生以最高票被学生选为“复旦十大杰出教授”。在其荣誉无数的一生里,这是他最看重的一顶桂冠。高永伟介绍,陆老一直认为教书育人,哪怕只能影响到一两个人,也是一件乐事。几年前,为了通晓世情,与时代接轨,陆老曾把讲台搬上微博,在那里化身“陆老神仙”,与网友探讨“小清新”“萌”等新兴词汇的准确英译。无论在网上还是生活中,他都是那个乐观的老顽童,与弟子们亲密互动,是活词典,也是教科书。去年11月开始,他回归内心,独享静思,专注于词典编纂,不再更新微博。
“陆老神仙”负责的《中华汉英大词典》的编幕工作,最早可以追溯到1991年。那时,《英汉大词典》刚编完,这一干又是20多年。从“文革”期间被“发配去与字打交道”——编新《英汉大词典》,陆谷孙便开始与词典结缘,一编就是一辈子。1991年出版《英汉大词典》第一版,2007年第二版,一字一句的苦心斟酌背后,是一个求索者青丝变白发的不懈追求。传说在欧洲,惩罚一个人的方式就是让他去编词典,而在陆先生眼里,这份极为枯燥而漫长的工作,却乐趣无穷。
在复旦从教数十载,陆先生可谓桃李满天下。他的言传身教,给弟子们留下了无法磨灭的印记。回忆起当年跟随老师编纂《英汉大词典》第二版的经历时,高永伟仍然记忆犹新。
“那是2001年底,我跟随陆先生读博。他首先让我们新人通读第一版,那时我们会把一本词典拆掉,随身带着,一有时间就拿出来看看。他想让我们培养对词典的感觉,包括一些微观结构、布局……先仔细通读,综合多方意见,参考众多资料,反复补充、修订、审定,然后还有层层审稿和校稿。”说这些话的时候,高永伟的语调不自觉地变得温和起来,他说,“有陆老在,我们做得很安心。”
让高永伟印象最深的,是陆先生的淡泊名利——他很少接受采访,颁奖也是避之不及。四年前的师德标兵奖,就是高永伟代领的,“他太忙了,不想生活受到过多打扰,也不愿把时间耗费在领奖典礼上”。最近荣获第六届“上海文学艺术奖”杰出贡献奖,陆先生一如往常般低调,就像他面对媒体时反复强调的那样:编词典的影响没那么大,而且是集体功劳,不能一个人顶着一组人的名义去拿奖。
孜孜不倦的“陆老神仙”,一直保持着活跃的创新思维,对词典的未来发展也有自己的构想。他认为,以后的词典应该充满互动性,使用者同时也是编写者,互动性就像维基百科一样。他说自己编词典是寻章摘句老雕虫,时下也需要更多精通科技的数字化人才。
修订、审定、审稿……一部词典在问世前要经历层层打磨,编纂幕者若无兴趣,无疑会深受煎熬。在陆先生身边耳濡目染,高永伟早已学会享受这一份沉默、低调而内涵丰富的工作。“要培养对新词的敏感,你或许是第一个找到它最准确中文释义的人,你无形中会成为一个新词的发明者,这种乐趣难以言表。词典是文化的忠实记载者,看词典就像在看一幅历史画卷,这难道不是一件很美妙的事么? ”说这话时,高永伟眼中闪动着灼人的光芒。
(摘编自《新民晚报》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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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陆谷孙个性鲜明、敢于高调议论说猛话,比如近几年有人建议降低高考英语权重时,已古稀之年的他“不合时宜”地反驳,中国人的英语学得多却粗糙,“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不相称”,不该减少而应加强;《英汉大词典》修订发布,他直截了当说估计每一百页就有一处错。 
(人民日报《陆谷孙,还是太少》)
②我要说的是,我、你们——任何人,都要“变成一个更好的自己”,请注意是“更好”,不是“最好”。这是一种强调个人终生修养并提升自己的“精英主义”,如果让我解释,就是三句话:第一句,“追求超越——注意:是‘超越,而非‘卓越’,超越的当然是自我”;第二句,“求智向善”;第三句,“不断抵近一—抵近的目的地自然是彼岸”。如果我说我们需要这样的精英主义,在座的“愤青”会反对吗?我这三句话其实只是给柏拉图转述的苏格拉底的名言“悟到自己无知才是最大的智慧”作了个脚注而已。
(陆谷孙2009年为复旦大学青年学生演讲《高等教育不应只批量生产拜物教徒》)
【小题1】下列对文本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是陆谷孙人生的最好写照。陆谷孙教本科生、编词典等工作,为低调的他赢得了他并不怎样看重的各种荣誉。
B.陆谷孙教书、编词典四十年,年龄虽大了,但思想依然年轻。他把讲台搬上微博,与网友交流,甚至设想将来的词典要有互动性。
C.陆谷孙最初并不很愿意去编词典,他是被“发配”去编新《英汉大词典》的,但最终这份极枯燥而漫长的工作给他带来了无穷乐趣。
D.为了通晓世情,与时代接轨,也为了编词典时准确英译新兴词汇,陆谷孙开通了个人微博;同样,为了专心编词典,他又关闭了它。
E.陆谷孙教书,得到学生的髙度认可;编辞典,获得社会给予的很大荣誉。他做这些事很快乐,并且把这种快乐传递给了他的学生们。
【小题2】陆谷孙的“低调”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小题3】一贯“低调”的陆谷孙,为什么会有“高调”的议论?你如何理解“低调”和“高调”的关系?请结合材料简要说明。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霍尔金娜:她超越了体操  
贾冬婷
①“我环顾四周,现在却不能发现任何一个闪露光芒的体操选手。这些小女孩没有我的阅历、我的成熟以及我奉献给观众的愉悦。”这是霍尔金娜的自我宣言。
②的确,霍尔金娜让体操超越了胜负,超越了技术,而变为一门艺术。人们说:“霍尔金娜不是运动员,她是名出色的演员。”
③当启蒙教练第一眼看到4岁的霍尔金娜时,不由得摇了摇头。这个小姑娘比同龄人高出一头,在体操界这绝不是什么优势。自从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上,身材不高、爆发力超常、有“小钢炮”之称的美国体操运动员雷顿,一鸣惊人地夺得女子体操全能冠军后,女子体操开始向高难度、男子化方向发展。而身高腿长就意味着腰腹力量不足,腾空旋转速度慢,稳定性差,动作难度难以提高。
④直到7岁,在家乡的一次选拔赛上,霍尔金娜遇到了来挑选人才的著名教练鲍里斯•皮尔金。霍尔金娜还记得那天的情形:“他问我是否怕他,我说是的。他问为什么,我说因为你的眉毛与猫头鹰的一样。他大笑。”那以后,这对师徒就没有分开过。皮尔金发现了霍尔金娜与众不同之处:一个动作只要示范一遍,她就能在几小时内学会,而且她漂亮、优雅。他开始把精力花在塑造这个骨瘦如柴、脾气倔强的小女孩上,他在期待某种奇迹的发生。
⑤国家队终于向霍尔金娜敞开了大门。皮尔金教练一直让她相信身高是她的优势。“在开始的时候,我只是一个平衡感不好的电线杆,但我有一个神奇的教练,他懂得创造另一种形式的体操。”霍尔金娜用尊敬的口吻向我描述她的教练皮尔金,“他不是用话语而是用行动让我变得自信,让我觉得很有意思,让我觉得我是最美的。他给我设计的动作也是最复杂的。没人像我们这么有创造性,我们在一起装点体操服,比如在胸部和腰部,这让我看上去更加光彩照人。”
⑥1994年,霍尔金娜第一次参加国际大赛,只有15岁的她用一块欧洲锦标赛的银牌,粉碎了人们对她身高的质疑。随后在第二年于日本举行的第31届世界体操锦标赛上,她完成了“马尔凯洛夫”腾越。此前,没有人相信女运动员也能做出这个动作。回忆起第一次品尝胜利喜悦的时刻,霍尔金娜说:“我觉得世界就在我脚下。我想赢下去,无论何时,无论何地。”
⑦《高跟鞋体操》,霍尔金娜如此命名她刚刚出版的俄文自传。她对我解释说,这是形容她体操的高难度,除了她无人能够完成,“就像高跟鞋上的体操动作——美丽与危险兼具”。
⑧霍尔金娜很早就意识到了自己的美丽,她懂得在比赛中适时地运用这种美丽。观众与其说是在看她比赛,不如说是在看她表演。不管是自由体操、平衡木,还是跳马、高低杠,她那轻盈的腾跃、优雅的造型,好像使体操比赛失去了竞争的含义,而变得如此赏心悦目。
⑨“所有人都应该在比赛时听到霍尔金娜的名字抖一抖,要不我干吗不断地回到赛场上?”霍尔金娜宣称。她的体操秘密就是技巧和她的双腿。她从来不怕挑战高难度动作,甚至把它当做一种乐趣。成绩证明了这一点——霍尔金娜是迄今唯一一个在所有体操项目上都有以自己名字命名动作的女子选手。
⑩1996年,17岁的霍尔金娜取得了她人生中里程碑式的胜利——亚特兰大奥运会冠军。她回忆说:“在高低杠比赛的前一天,我决定加入一些新动作,这很冒险,但如果成功了,我就能赢得胜利。我决定那么做。第二天,我出色地完成了所有的动作,我成了奥运冠军。尽管美国观众不断地尖叫、跺脚,但我没有让他们得逞。走上赛场的那一刻,我觉得地板都被他们跺得好像在震动。”
⑾但是对于一个女子体操运动员来说,17岁,往往被视做要退场的尴尬年纪。她离开体操一个月之后,又重新回到练习场。她说:“我想做一个榜样,我明白我还没有完全释放我的能量。放弃是荒唐的,就像一棵树苗才刚刚长到齐腰高,可以枝繁叶茂,还应该开花结果。”
⑿重新回归的霍尔金娜势不可挡,她在1997年获得了世锦赛个人全能冠军,这让她夺得奥运会个人全能冠军的希望之火越燃越旺。而比胜利更重要的是,霍尔金娜超越了体操的传统观念:她证明了体操是能长期保持状态的一项运动,完全用不着在17岁就退役。她还改变了人们对女体操选手身材的看法,高大的选手照样可以完成复杂的空中旋转动作。
⒁“体操是我的生命。”霍尔金娜说,“我为体操付出了许多,但体操也同样给了我回报。无论如何,我总有离开的一天,就像我最初加入这项运动一样。许多年以后,我希望大家依然能够记得我——霍尔金娜,那个曾经为体操运动带来荣耀的女孩。”
(选自《读者》2008.17 有删改)
【小题1】本文多处直接引用了传主的原话,这样写有哪些作用?(4分)
【小题2】按照一般逻辑,霍尔金娜应该说体操给自己带来了荣誉,可她却说自己是“为体操运动带来荣耀的女孩”,霍尔金娜这么说的理由是什么?请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看法。(5分)
【小题3】在追求成功的道路上,霍尔金娜给了你哪些有益的启示?请联系全文谈一谈。(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