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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马三立梦露
周海亮
马三立梦露本名马三。他姓马,排行老三,很俗很实际的名字。马三立梦露这个怪异的名字是村里人送给他的外号,他觉得挺好。他种地,养猪,打牌,喝酒,打孩子,弹三弦……他把乡村沉闷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收音机还不多,可是他有一台。每天他坐在炕头上听收音机,最初听新闻,后来听评书,再后来就迷上相声,迷上马三立。收音机乃稀罕之物,他听的时候,炕沿上、窗台上、锅台上甚至院子里,挤满前来蹭听的村人。一段听完,见村人仍不走,他说,我给你们来一段吧!他开始惟妙惟肖地模仿马三立,村人前俯后仰,啧啧称叹。特别是那句充满喜感的“逗你玩”,竟然真假难辨。正逗着,小儿内急,喊了几声“爹”,见他不应,就全都屙到炕上。他只得暂别马三立,冲院里喊:“大黄狗。”大黄狗跑进屋,蹿上土炕,欢天喜地地将小儿的秽物舔了个净光。
喜欢马三立很正常。村里人都喜欢马三立。然而几年以后,他又开始喜欢梦露,在村人眼里,就有些不正常了。
八十年代初,即使城里人,也多不知道梦露是何人,但他不仅知道,并且对梦露拍过的电影如数家珍。他阅读有关梦露的书,又从杂志上剪下梦露的照片,贴满整整一面土墙。一个大男人不好好干活,天天迷一个脸上长颗痦子的金发碧眼的坦胸露乳的美国大妞,很是让村里人看不懂。他老婆骂他,你还要不要脸?他说,你不觉得她挺好看?他老婆说,她好不好看关你鸟事?他说,好看,就能让我心情舒畅。心情舒畅,就能干好地里的活。他开始弹三弦,唱《送女上大学》,边唱边瞟着墙上的梦露,似乎梦露就是那个穿着红格子衬衫和学生蓝裤子的桂兰。弹完一曲,下地干活,竟真的不觉累。然当他回来,墙上的梦露一张都不见了。他喝来老婆,问,我的梦露呢?他老婆说,都被我撕了!他不由分说,上前一巴掌,将老婆干净利落地打翻在地。你这个不懂事的臭婆娘!他说,我不看梦露难道看你?
那次他与老婆闹翻了天。他老婆欲与他离婚,他诚恳地承认错误并发誓永不再往墙上贴梦露,两人的日子才得以继续。马三立梦露这个外号也由此传开,开始只是村里人叫,后来传到镇上,镇里人也叫。每叫他,他便应:哎!声音里,透着一股子快乐。
墙上没有再贴梦露,并不能证明他不再想着梦露。有梦露的杂志仍然天天看,看时,目光痴迷,口水澎湃。看一会儿,家里来了村人,便打开黑白电视,与村里人一起看马三立。那是村子里的第一台黑白电视机,他在两年前开始赶集卖书卖杂志,赚下一笔钱。
几年后他把儿子送到镇里读中学,一家人就搬到镇上。他在镇上开了一家音像店,卖磁带和录相带,也卖书和杂志。店里有录像机,每天都会吸引很多无所事事的人过来看录像。多是香港武打片,有时也播马三立的相声和梦露的电影。逢这时,别人就让他快换片快换片。他不屑地冲那些人撇撇嘴,说,真没品味!
经常有村里人来镇上找他,喝喝酒,聊聊天。村里人夸他有本事,说他从农民变成老板,不过几年的事。他笑笑,说,不是你们把我赶出来了吗?村人说,谁赶过你?都喜欢你呢。他说,反正在你们眼里,我就是与你们不一样的怪人。说完,喝一口酒,盯着电视里的梦露,说,你说她怎么可以这样迷人?
再几年过去,他去了县城,开了一家更大的音像店。城里的年轻人不知道他的过去,只知道他这里片子多,价格也便宜。没人知道,他便主动说给那些年轻人听。他说我有个外号叫马三立梦露。大家就笑,说,知道你迷马三立,可是梦露是什么回事?
那时他刚给这些年轻人说了段马三立的《逗你玩》,嗓音还没有调回来。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梦露的照片,“啪”地往桌面上一甩,粗哑着声音说,瞧瞧!几个年轻人凑上来,仔细瞧过,说,原来梦露长这模样啊!
他愣愣,长叹一声说,在你们眼里,梦露也成马三立了。
(选自《小说月刊》2018年第1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篇直接切题,简要介绍了中心人物马三,列举的一系列农村日常生活具有浓厚的乡野气息。
B.小说善于运用相关事件的延展来表现人物、把握叙事节奏,如第2段“小儿内急”的描写,极富表现力。
C.马三由喜爱马三立转到痴迷梦露,引起了他老婆的不满,由此还引发了一场风波,外号也因此而来。
D.小说结尾意味深长,马三的话暗含了一个道理:人可以各有所好,任何事物都不可能保持常新。
【小题2】文中的主人公马三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马三立梦露”为题,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3-30 09: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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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题。
插田
叶紫
失业,生病,将我第一次从嚣张的都市驱逐到那幽静的农村。我想,总该能安安闲闲地休养几日吧。
这时候,是阴历四月的初旬——农忙的插田的节气。
我披着破大衣踱出我的房门来,田原上早已经充满劳作的歌声了。通红的肿胀的太阳,映出那些弯腰的斜长的阴影,轻轻地移动着。碧绿的秧禾,在粗黑的农人们的手中微微地颤抖。一把一把地连根拔起来,用稻草将中端扎着,堆进那高大的秧箩,挑到田原中分散了。
我的心中,充满着一种轻松的、幽雅而闲静的欢愉,贪婪地听取他们悠扬的歌曲。我在他们的那乌黑的脸膛上,隐约的,可以看出一种不可言喻的、高兴的心情来。我想:“是呀!小人望过年,大人望插田!……这原是他们一年巨大的希望的开头呢。……”
我轻轻地走过去。在秧田里第一个看见和我点头招呼的,便是那雪白胡须的四公公,他今年已经七十三岁了,还肯那么高兴地跟着儿孙们扎草挑秧,这是多么伟大的农人的劳力啊!
“四公公,还能弯腰吗?”我半玩笑半关心地问他。
“怎么不能呀!‘农夫不下力,饿死帝王君’呢。先生!”他骄傲地笑着,用一对小眼珠子在我的身上打望了一遍,“好些了?……”
“是的,好些了。不过腰还是有些……”
“那总会好的啰!”他又弯腰拔他的秧去了。
我站着看了一会,在他们那种高兴的、辛勤的劳动中,我深深地感到自家几年来生活的卑微和厌倦了。东浮西荡,什么东西毫无长进,而身体,又是那样的受到许多沉重的创伤;不能按照自家的心思做事,又不会立业安家,有时甚至连一个人的衣食都难以温饱,有什么东西能值得向他们夸耀呢?……而他们,一天到晚,田中,山上,微漪的、淡绿的湖水,疏云的、辽阔的天际!唱自家爱唱的歌儿,谈自家开心的故事。忧?愁?……夜间的,酣甜的呓梦!……
我开始羡慕起他们来。我觉得,我连年都市的漂流,完全错了;我不应该在那样的骷髅群中去寻求生路的,我应该回到这恬静的农村中来。我应该同他们一样,用自家的辛勤劳动,争取自家的应得的生存;我应该不闻世事,我应该……
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兴趣,使我突然忘记了腰肢的痛楚,脱下了鞋袜和大衣,想同他们插起田来。我的白嫩的脚掌踏着那坚牢的田塍,感到针刺般的酸痛。然而,我却竭力地忍耐着,艰难地跟着他们下到了那水浑的田中。
四公公几乎笑出眼泪来了。他拿给我一把秧,教会我一个插田的脚步和姿势,就把我送到那最外边的一层。顺着他们里边的行列,倒退着,插起秧来。
四公公越到我的前头来了——他已经比我快过了一个长行。他抬头站了一站,我便趁这个机会像夸张自家的能干般地和他攀谈起来。
“我插的行吗?四公公!”
“行!”四公公笑了一笑,但即刻又皱着眉头说,“读书人,干这些事情总不大合适呀!对吗?……”
“不,四公公,我是想试试看呢,我看我能不能插秧!我想……唔,四公公,我想回到乡下来种田呀!”
“种田?……王先生,你别开玩笑呢!”
“真的呀!还是种田的好些,……我想。”
四公公的脸上阴郁起来了,他呆呆地站在田中,用小眼珠子惊异地朝我侦察着我的话是否真实。我艰难地移近到他的身边,就开始说起我那高兴农人生活的理由来,我大声地骂了一通都市人们的罪恶,又说了许多读书人的卑鄙,下流,……然后,正当欲颂赞他们生活的清高的时候,四公公便突然地打断了我的话头:“得啦!先生,你为什么竟说出这样的话来呢?”他朝儿孙们打望了一下,摸着胡子,凄然地撒掉手中的残秧。“在我们,原没有办法的,明知种田是死路,但也只得种!有什么旁的生涯给我们做的呢?‘命中注定八合米,走尽天下不满升。’……而先生,你……读书人,高升的门路几多啊!你还真的说这种话,……你以为,唉!先生,这田中的收成都能归我们自家?……”
他咽住了一口气,用手揉揉那湿润的小眼睛,摇头没有再说下去了。他的胡子悲哀地随风飘动着,有一颗晶莹的泪珠子顺着他那眼角的深深的皱纹爬将下来。
我没有再听出他底下说的是什么话来,痴呆地,羞惭地站在那里,看着他祖孙们手中的秧禾和那矫捷的插田动作。……“死路”。“高升的门路!”……我觉得有一道冰凉的电流,从水里通过我的脚干,曲曲折折地传到我的全身!
我的腰肢,开始痛得更加厉害了。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开头对田野的精心描写,既营造了宁静祥和的乡村环境,也烘托了摆脱都市喧嚣后内心的轻松和愉悦。
B.文章多处通过语言、动作等描写,刻画出了一个待人友善、勤劳本分、易于满足而又乐观刚强的四公公形象。
C.结尾处“我羞惭地站在那里”的原因是四公公的话触动了我强烈的自尊心,让我这个读书人觉得自己不辨事理、一无是处。
D.“我的腰肢,开始痛得更加厉害了。”这一细节既是实写也是虚写,将我身体与心灵的疼痛汇集在一起,引人深思。
E. 文章通过“我”与四公公的关于“插田”的对话的描写,表现了人们认识上的差异,进而揭示出人们内心的生存困惑。
【小题2】作者在行文中,以对比贯穿始终,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概括。
【小题3】作品以“插田”为题,有什么用意?请简要分析。
【小题4】在作品中,“我”向往“插田”的农村生活,而四公公却说“种田是死路”应该追求城市生活。这也是当今社会的一种现象。请结合文本和现实谈谈你的认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谷仓顶上的羊

周  涛

萨依巴格六月的阳光是白花花的银屑,亮得耀眼,适得人透不过气来。偶尔有一些树,也只是些灰淡的黯绿,丝毫打不起精神。

县委副书记余会全在一群乡干部的陪同下走在土路上,脚下踏起的土未沾在裤腿上,像是不小心踢翻了石灰桶。余会全心绪茫然!他想着远在数千公里之外的妻儿,光阴两隔,一下子换了个世界。再想到他工作的那个大院里的人人事事,每想到一个都觉得人家脸上挂着嘲讽。

下午的安排是检查新建的一个粮仓。远远地已经看到了,那个粮仓挺高大,耸立在一片场院上,席棚尚未遮盖,木架像一个庞然大物的骨架标本,空空荡荡的。

几个身穿衬衣头戴圆顶皮帽的维吾尔族村民,正在木架上扭过脸来看着他。他觉出自己脸上微微有些笑意,算是打招呼吧。

忽然,他的目光被一个东西吸引住了-——谷仓顶上站立着一只羊。那只羊仿佛不是站立在高大的粮仓顶上,而是站立在险峻的绝壁断崖之上,旁若无人,君临万物。

咦,这真是有些奇了?大白天的羊怎么跑到那幺高的谷仓上去了?

“把它从上面先给我赶下来!”他命令道。

村民们照他的指示去做了,轻轻一轰,那羊就下来了。它从谷仓顶上轻轻一跃,就站到了土墙上;然后在墙头像散步似地踱至中端,头朝下顺势一跳,就这么下来了。它下来后,仿一个高层人物来到了人民群众中间,面容和蔼,态度矜持,频频点头示意。

余会全有一种被接见的感觉,略有遗憾的是,那只羊看也没看他一眼,却对几个维吾尔族村民表示亲昵。尽管如此,余会全还是对这只羊产生了某种微妙的崇敬之情,因为它的确是显得太不同凡响了,其肥壮、硕大与高贵,均非凡羊可比。他起了疑惑,就问:“这羊怎么和一般的羊不一样?”

乡长询问了村民,然后转告他说,这是一只野羊。村里的人上山打猎打死了它的母亲,把它牵回来了,养大了,成了现在这样子,喜欢上房,厉害得很!

余会全听了,心想,这就是这只家养野羊的身世了,难怪如此行为怪异、气概不凡呢!这是一只无意间从野生世界闯进人类社会的大角盘羊,在适应了村民习俗的同时还完好地保留了它的天然习性。他觉得这里面似乎有一种什么深远的意思一闪而过,他能感觉到有一种原始的滋味令他触动。

他凝视着那只羊,它皮毛灰黄,油光发亮,肌肉发达而饱满。再细看它的一双眼睛,褐黄色的一对,没有一丝哀告的神色,里面全是桀骜不驯的野性之光。它是骄傲的、高贵的,甚至对陌生人透出一种藐视。余会全想,这才是一个充满了自信和自豪的生命呐。

他凑过去想摸摸它,可它跳开了。

余会全想起了羊在谷仓顶上的自在模样,但想象不出羊是怎么跃上这三米多高的土墙的。“能不能再让它上去?”他对身边的人说。

村民们围过去轰那只羊。开始羊不太情愿,但轰了几下,它只好当众表演了。它朝土墙冲过去,奋力一跃,让自己停顿在土墙的半腰上;然后在土墙的陡壁上做起了慢动作,先用两只后蹄扣住墙壁,再支撑全身。空出两只前蹄仰身再次一跃,把八十多公斤的身体稳稳地送上了墙头。

剩下的事对它来说就是轻而易举了,就像一个完成了高难度动作的平衡木选手,放心大胆,充满自信,它的四蹄踏出清脆的响声,轻盈地跃上谷仓顶,像帝王一样居高临下。

余会全想,是啊,总有一种东西高高在上,是我们所难企及的。他想不到这只羊竟会如此强壮,想不到这只羊竟会如此聪明,它跃上土墙时运用了完美巧妙的方式,使不可能完美的事物完美实现。

余会全看着那只羊一一谷仓顶上的羊,它正高傲地昂起头颈,如站在悬崖巅顶,遥望远方。余会全意识到了,他永远不会忘记这只羊。

十多年后,副市长余会全在省委党校的结业典礼上讲话,他说起了这件往事,他说:“萨依巴格乡六月的阳光是白花花的……谷仓项上,站立着一只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恰当的两项是
A.开篇写到阳光的炙烤使人和树都失去了生机,富有特征性的景物既渲染了故事的气氛,又烘托了余会全改变工作环境后茫然的心境。
B.在听说这只羊的来历之后,余会全内心情绪激动,觉得自己目前的尴尬处境,与这只从野生世界闯进人类社会的羊的境遇相似。
C.小说写维吾尔族村民头戴圆顶皮帼,写粮仓木架像个庞然大物的骨架标本,写大盘角羊聪明、自信、强壮,处处洋溢着浓郁的乡土气息。
D.小说主要使用心理描写刻画人物。第二自然段对余会全的心理描写,写出他萎靡的精神状态,与下文羊高傲自信的精神状态形成鲜明对比。
【小题2】小说以“谷仓顶上的羊”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身为副市长的余会全在省委党校的结业典礼上讲起谷仓顶上的羊”,这个结尾既是理解余会全的关键,也是理解小说主旨的关键,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各题。
狗不理
冯骥才
(1)天津人讲吃讲玩不讲穿,把讲穿的事儿留给上海人。上海人重外表,天津人重实惠。人活世上,吃饱第一。天津人说,衣服穿给人看,肉吃在自己肚里;上海人说,穿绫罗绸缎是自己美,吃山珍海味一样是向人显摆。
(2)天津人反问:那么狗不理包子呢,吃给谁看?谁吃谁美。
(3)天津人吃的玩的全不贵,吃得解馋玩得过瘾就行。天津人吃的三大样——十八街麻花耳朵眼炸糕狗不理包子,不就是一点面一点糖一点肉吗?玩的三大样——泥人张风筝魏杨柳青年画,不就是一块泥一张纸一点颜色吗?非金非银非玉非翡翠非象牙,可在这儿讲究的不是材料,是手艺,不论泥的面的纸的草的布的,到了身怀绝技的手艺人手里一摆弄,就像从天上掉下来的宝贝了。
(4)运河边上卖包子的狗子,是当年跟随他爹打武清来到天津的。他的大名高贵友,只有他爹知道;别人知道的是他爹天天呼他叫他的小名:狗子。那时候穷人家的孩子不好活,都得起个贱名,狗子、狗剩、梆子、二傻、疙瘩等等,为了叫阎王爷听见不当个东西,看不上,想不到,领不走。在市面上谁拿这种狗子当人?有活儿叫他干就是了。他爹的大名也没人知道,只知道姓高,人称他老高;狗子人蔫不说话,可嘴上不说话的人,心里不见得没想法。
(5)老高没能耐,他卖的包子不过一块面皮包一团馅,皮厚馅少,肉少菜多,这种包子专卖给在码头扛活儿的脚夫吃。干重活的人,有点肉就有吃头,皮厚了反倒能搪时候。反正有人吃就有钱赚,不管多少,能养活一家人就给老天爷磕头了。
(6)他家包子这点事,老高活着时老高说了算,老高死了后狗子说了算。狗子打小就从侯家后街边的一家卖杂碎的铺子里喝出肚汤鲜,他就尝试着拿肚汤排骨汤拌馅。他还从大胡同一家小铺的烧卖中吃到肉馅下边油汁的妙处,由此想到要是包子有油,更滑更香更入口更解馋,他便在包馅时放上一小块猪油。之外,还刻意在包子的模样上来点花活,皮捏得紧,褶捏得多,一圈十八褶,看上去像朵花。一咬一兜油,一口一嘴鲜,这改良的包子一上市,像炮台的炮一炮打得震天响。天天来吃包子的比看戏的人还多。
(7)狗子再忙,也是全家忙,不找外人帮,怕人摸了他的底。顶忙的时候,就在门前放一摞一摞大海碗,一筐筷子,买包子的把钱撂在碗里。狗子见钱就往身边钱箱里一倒,碗里盛上十个八个包子就完事,一句话没有。你问他话,他也不答,哪有空儿答?这便招来闲话:“狗子行呀,不理人啦!”
(8)别的包子铺干脆骂他“狗不理”,想把他的包子骂“砸”了。
(9)狗子的包子原本没有店名,这一来,反倒有了名。人一提他的包子就是“狗不理”。虽是骂名,也出了名。
(10)天津卫是官商两界的天下。能不能出大名,还得看是否合官场和市场的口味。
(11)先说市场,在市场出名,要看你有无卖点。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好名没人稀罕,骂名人人好奇。“狗不理”是骂名,却好玩好笑好说好传好记,里边好像还有点故事,狗子再把包子做得好吃,“狗不理”这骂名反成了在市场扬名立万的大名了!
(12)再说官场。三岔河口那边有两三个兵营,大兵们都喜欢吃狗不理的包子。这年直隶总督袁世凯来天津,营中官员拜见袁大人,心想大人山珍海味天天吃,早吃厌了,不如送两屉狗不理包子,就叫狗子添油加肉,精工细做,蒸了两屉,赶在午饭时候,趁热送来。狗子有心眼儿,花钱买好衙门里的人,在袁大人用餐时先送上狗不理。人吃东西时,第一口总是香。袁大人一口咬上去,满嘴流油,满口喷香,心中大喜说:“我这辈子头次吃这么好吃的包子。”营官自然得了重赏。
(13)转过几天,袁大人返京,寻思着给老佛爷慈禧带点什么稀罕东西。谁知官场都是同样想法,袁大人想,老佛爷平时四海珍奇,嘛见不着?鱼翅燕窝,嘛吃不到?花上好多钱,太后不新鲜,不如送上前几天在天津吃的那个狗不理包子,就派人办好办精,弄到京城,花钱买好御膳房的人,赶在慈禧午间用餐时,蒸热了最先送上,并嘱咐说:“这是袁大人从天津回来特意孝敬您的。”慈禧一咬,喷香流油,勾起如狼似虎的胃口。慈禧一连吃了六个,别的任嘛不吃,还说了这么一句:
(14)“老天爷吃了也保管说好!”
(15)这句话跟着从宫里传到宫外,从京城传到天津。金口一开,天下大吉,狗不理名满四海,直贯当今。
(选自《收获》2015年第04期)
【小题1】下列对作品相关内容及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选材独特新颖,以民间故事为创作素材,将笔触伸向市井小民,以艺术的手法展开叙写,开掘生活底蕴,咀嚼人生况味,雅俗共赏。
B.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真实地记录了“狗不理”从出现到兴盛的传奇故事,具有不平常的文化内涵。
C.小说中,狗子“花钱买好衙门里的人”,袁大人“花钱买好御膳房的人”等情节,展现了当时行贿成风的社会背景,揭示了小说主旨。
D.小说使用了一些天津方言,使作品具有浓郁的天津地方特色。尤其是运用一些有意不断句的句子,使作品更符合市井特点。
【小题2】小说在刻画狗子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认为,小说前三段在构思上独具匠心。你是否同意这种看法?请结合全文阐述你的观点及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个普通人

李娟

有一个人,他的名字实在太复杂了,因此我们就忘记了。他的脸却长得极寻常,因此我们再也想不起他的模样了——我们实在不知道他是谁,虽然他欠了我们家的钱。

当时他赶着羊群路过我家商店,进来看了看,赊走了八十块钱的商品,在我家的账本上签了一个名字(几个不认识的阿拉伯字母)。后来我们一有空就翻开账本的那一页反复研究,不知这笔钱该找谁要去。

在游牧地区放债比较困难,大家都赶着羊群不停地到处跑,今天在这里扎下毡房子住几天,明天又在那里停一宿。从南至北,绵绵千里逐水草而居,再加之语言不精通,环境不甚熟悉……我们居然还敢给人赊账!

幸好牧民都老实巴交的,又有信仰,一般不会赖账。我们给人赊账,看起来风险很大,但从长远考虑还是划得来的。

春天上山之前,大家刚刚离开荒凉的冬牧场,羊群瘦弱,牧民手头都没有现钱,又急需生活用品,不欠债实在无法过日子。而到了秋天,羊群南下,膘肥体壮。大部队路过喀吾图一带时,便是我们收债的好日子。但那段时间我们也总是搬家,害得跑来还债的人找不着地方,得千打听万打听,好不容易才找上门来。等结清了债,亲眼看着我们翻开记账的本子,用笔划去自己的那个名字,他们这才放心离去,一身轻松。在喀吾图,一个浅浅写在薄纸上的名字就能紧紧缚住一个人。

可是,那个老账本上所有人的名字都划去了,唯独这个人的名字还稳稳当当地在那页纸上停留了好几年。

我们急了,开始想法子打听这个家伙的下落。

冬日里的一天,店里来了一个顾客,一看他沉重扎实的缎面皮帽子就知道是牧人。我们正好想起那件事,就拿出账本请他辨认一下是否认识那个人——用我妈的原话说,就是那个“不要脸”的、“加蛮”(不好)的人。

谁知他不看倒罢了,一看之下大吃一惊:“这个,这个,这不是我吗?这是我的名字呀!是我写的字啊!”

我妈更加吃惊,加之几秒钟之前刚骂了人家“不要脸”并且“加蛮”,便非常不好意思,支支吾吾起来:“你?呵呵,是你?嘿嘿,原来就是你……”

这个人揪着胡子想半天,也记不起自己到底什么时候买了这八十块钱的东西,到底买了什么东西,以及为什么要买。

他抱歉地说:“实在想不起来啦!”却并没有一点点要赖账的意思。因为那字迹的确是他的。但字迹这个东西嘛,终究还是他自己说了算,我们又不知道他平时怎么写字的。反正他就是没赖账。

他回家以后,当天晚上立刻送来了二十元钱。后来,他在接下来的八个月时间里,分四次还完了剩下的六十元钱。看来他真的很穷。

——选自《读者》2014年第5期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牧民居无定所,放债比较困难,但我们还是敢给人赊账,主要是因为牧民都老实巴交,又有信仰,一般不会赖账。
B.第五自然段写牧民一定要亲眼看见我们用笔划去名字,才放心离去,主要是因为他们非常诚实,信守承诺,极其看重信誉。
C.第六自然段是过渡段,主要为了引出下文。其中用“好几年”写时间长,又为下文写“这个人”彻底忘了赊账的事埋下伏笔。
D.“你?呵呵,是你?嘿嘿,原来就是你……”这三句话生动地表现了“我妈”从吃惊到将信将疑,再到鄙视的心理变化过程。
【小题2】阅读下面的链接文字,并回答问题。
(链接)他的性格,在我的眼里和心里是伟大的,虽然他的姓名并不为许多人所知道。(《藤野先生》)
本文中第一段也写到他的模样和名字我们都忘记了,请问:这两处“不知道姓名”的设计,各有什么用意?
【小题3】“一个普通的人”却并不“普通”,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黑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仅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吃啥热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

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篇幅短小,但人物形象十分鲜明,这主要得益于作者采用了对比、反衬的艺术手法,还有肖像描写、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社会描写等。
B.“公鸡”是小说的线索,故事情节可以分为“丢鸡”“找鸡”“得鸡”“杀鸡”四个阶段,线索清晰,叙述井然有条。
C.王五是小说重点描述的人物之一,因为小麦家的公鸡丢失,他无端地背了偷鸡的黑锅,小说以“黑锅”为标题,表现了对他的同情和对小麦夫妇的批评。
D.小麦夫妇猜测他们家的公鸡是王五偷走的,是因为王五既穷,又不好好地侍弄土地,收的粮食只够填饱肚子。
E.写王五在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是为了说明王五做事认真,这既是情节的合理发展,又为下文写“杀鸡”作铺垫。
【小题2】结合小说情节,简要分析小麦的性格特点。
【小题3】小说结尾写“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你认为这样安排结尾好还是不好?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