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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白玉盅

林清玄

①在所有的蔬菜里,苦瓜是最美的。

②苦瓜外表的美是难以形容的,它晶润透明,在阳光中,仿佛是白玉一般,连它长卵形的疣状突起部分也长得那么细致,触摸起来清凉滑润,也是玉的感觉。所以我觉得最能代表苦瓜之美的,是清朝的玉器“白玉苦瓜”。“白玉苦瓜”是清朝写实性玉雕的代表之作,历来只看到它的雕工之细、写实之美,我觉得最动人的是雕这件作品的无名艺匠,他把“白玉”和“苦瓜”做一结合,确实是一个惊人的灵感。比较起来,虽然“翠玉白菜”的声名远在“白玉苦瓜”之上,但是我认为苦瓜是比白菜更近于玉的质地。

③苦瓜俗称“锦荔枝”、“癞葡萄”,“白玉苦瓜”表现了形象的美,但是我觉得它还不能完全表现苦瓜的内容以及苦瓜的味觉。苦瓜切开也是美的,它的内部和种子是鲜红色,像是有生命流动的鲜血。有一次我把切开的苦瓜摆在白瓷的盘子里,红白相映,几乎是画笔所无法表达的。人站在苦瓜面前,尤其是夏天,心中就漫上一股凉意,那也只是一种感觉而已。

④不管苦瓜有多么美丽,它还是用来吃的。我年幼的时候最怕吃苦瓜,因为老使我想起在灶角熬着的中药,总觉得好好的鲜美蔬菜不吃,为何一定要吃那么苦的瓜。偏偏家里就种着几株苦瓜,有时抗议无效,常被妈妈逼着吃苦瓜,说是苦瓜可以退火,其实是因为家中的苦瓜生产过剩。

⑤嗜吃苦瓜还是这几年的事,也许是年纪大,经历的苦事一多,苦瓜也不以为苦了;也许是苦瓜的美,让我在吃的时候忘却了它的苦;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我发现苦瓜的苦不是涩苦,不是俗苦,而是在苦中自有一种甘味,好像人到中年怀想起少年时代惆怅的往事,苦乐相杂,难以析辨。

⑥苦瓜有很多种吃法,我最喜欢的一种是江浙馆子里的“苦瓜生吃”,把苦瓜切成透明的薄片,蘸着酱油、醋和蒜末调成的酱,很奇怪,苦瓜生吃起来是不苦的,而是又香又脆,在满桌的油腻中,它独树一帜,没有一道菜比得上。有一回和画家王蓝一起进餐,他也最嗜苦瓜,一个人可以吃下一大盘,看他吃苦瓜,就像吃糖,一点也不苦。有一家江浙馆里别出心裁,把这道菜叫做“白玉生吃”,让人想起白玉含在口中的滋味,吃在口里自然想起故宫的“白玉苦瓜”,里面充满了美丽的联想。

⑦画家席德进生前也爱吃苦瓜,不但懂吃,自己还能下厨。他最拿手的一道菜是苦瓜灌肉,每次请客都亲自做这道菜。上市场挑选最好的苦瓜,还有上好的腱子肉,把肉细心地捣碎以后,塞在挖空的苦瓜里,要塞到饱满结实,或蒸或煮,别有风味。一次,画家请客,我看到他在厨房里剁肉,小心翼翼塞到苦瓜中去,到吃苦瓜灌肉时,真觉得人生的享受无过于此。我们开玩笑地把画家的拿手菜取名为“白玉盅”。如今画家去了,他拿手的“白玉盅”也随他去了。我好几次吃这道菜,总品不出过去的那种滋味。

⑧苦瓜真是一种奇异的蔬菜,它是最美和最苦的结合,这种结合恐怕是造物者“美丽的错误”。以前有一种酸酸甜甜的饮料,广告词是“初恋的滋味”,我觉得苦瓜可以说是“失恋的滋味”,恋是美的,失是苦的,可是有恋就有失,有美就有苦,如果一个人不能尝苦,那么也就不能体会到那苦中的美。

⑨我们都是吃过苦瓜的,却少有人看过苦瓜树。去年我在南部,看到一大片苦瓜田里长出累累的苦瓜,农民正在收采,他们把包着苦瓜的纸解开,采摘下来,就像在树上取下一颗颗的白玉。我站在田边,看着篮中满满的苦瓜,心中突然感动不已,我想,真正苦瓜生命里的美,是远远比故宫橱窗里的苦瓜还令人感动的。

⑩我买了一个刚从田里采下的苦瓜,摆在家里,舍不得吃;放置几天以后,苦瓜枯萎了,失去了它白玉般的晶亮与透明,吃起来也丝毫不苦,风味尽失。这使我想起了人世间的许多事,美与苦是并生的,人不能只要美而不要苦,那么苦瓜的创作不能说是美丽的错误,它是人生真实的一个小影。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以“白玉盅”为题,不仅点出了写作的对象,而且突出了苦瓜的外表美,流露出作者对苦瓜深深的喜爱之情。
B.苦瓜不但外表美,而且切开也是美的,像是有生命流动的鲜血。人站在苦瓜面前,特别是在夏天,心中就会有凉意的感觉。
C.作者在第⑧段说苦瓜“是造物者‘美丽的错误’”,在第⑩段又说“苦瓜的创作不能说是美丽的错误”,这貌似矛盾,其实并不矛盾。
D.文章运用托物言志的手法,借苦瓜来寄托人生的感悟,告诫世人要像苦瓜一样,不但要有外表美,而且要拥有心灵美。
【小题2】第②段作者采用哪些手法来描写苦瓜的美?请简要赏析。
【小题3】围绕“苦瓜”,本文所表达的思想感情经历了哪些变化?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20-01-11 06: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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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三
爵的型制十分特别。深筒状的腹部以供装盛,口缘两端分别为一流口及一尖尾,缘上更有两个立柱,腹底为三个三角锥状足。新石器时代未见陶制的爵,但这种器物却是中原地区铸造青铜器初始时期的代表,是中原地区最早出现的青铜酒器。在古代文明用铜初始阶段,铜料取得不易,是非常珍贵的材质。中原地区对饮酒传统的重视由此可见一斑。在出土的商代文物中,爵腹下方多有烟熏痕迹,因此可以认定铜爵是一种温酒器而非饮酒器。商人饮酒的习惯是先将酒装盛在罇(zūn)、罍(léi)、斝(jiǎ)、卣(yǒu)等盛酒器中,用酒斗舀出放入爵内温热后,再倒入觚或觯中饮用。成套的觚爵数量多寡是贵族社会阶序的重要指标。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说:“爵,礼器也,像爵之形。中有鬯(chànɡ)酒。又,持之也,所以饮。器像爵者取其鸣节节足足也。”显然,认为爵是饮酒器的观念在汉代时已固定。“节节足足”被后人解释为雀鸟的鸣叫声。北宋经学家聂崇义著《三礼图》以图绘说明古代礼器时,就将爵描绘成了雀鸟背负著杯子、下有圈足的样子。并引古书所言认为是宗庙中以酒祭享先王或祖先的重要礼器。宋徽宗敕撰《重修宣和博古图》中,对爵的定义有更进一步的阐释。他认为爵本身体积虽小,却是礼器中最关键的,是周公制礼作乐大成时代的象征,饮酒礼器成为庙堂玉制礼器的首要器类。明代律典《大明会典》所记载的各种仪式中,举爵献酒是仪式中的重要动作。
在紫禁城为乾隆退隐生活准备的宁寿花园中,一幅大型贴落《群婴献寿图》描绘乾隆端坐在后妃子孙中央,一位皇孙捧着爵杯向乾隆敬酒。多子多孙多福气,以及以酒寓意长长久久的想法,在这幅乾隆皇帝为自己晚年所准备的画像中,明确地表达出来。
在举爵上寿的观念下,爵当然成为皇帝每年元旦饮用延年益寿的屠苏酒的酒器选择。而宋代以来古式玉饮器所具有的独特地位,又使得玉爵杯备受重视,故而有了“玉爵屠苏百礼洽”的吟咏。就这样,上古时代用来温酒、代表社会身分的爵,到了乾隆皇帝时,成为行礼如仪、具有长寿意象的饮酒器。
“元旦饮屠苏”对现在的我们,已是古老且陌生的年俗。在台湾,南投埔里瀛海城隍庙于每年春节期间,备有屠苏酒供前来参拜的信众饮用。是此古老年俗罕见的承袭,现今日本仍承袭这项传统。
【小题1】下面对文本内容的理解或推论正确的一项是
A.爵在商代中原地区的饮酒习俗中只是用来温酒的用具,所用的温酒方法是火烤法。
B.《烛之武退秦师》中的“晋侯”比“秦伯”爵位高是因为他拥有更多的成套酒器。
C.爵最初用青铜制造,后来用金、玉,都是珍贵的材质,表明人们对温酒器的重视。
D.捧爵杯敬屠苏酒以祝寿是长期以来不断发展的习俗,到清朝乾隆时期才明确下来。
【小题2】请结合材料一、材料二,解释“玉爵屠苏百礼洽”的文化内涵。
【小题3】上述三则材料都是各自围绕“屠苏酒”的一个方面在做说明。三则材料内容上虽有区别,却有着共同的说明角度。请你指出它们共同的说明“角度”是什么,并分别从三则材料中找到依据。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洒在边疆的太阳

林清玄

五点五十分华航飞往旧金山的七四七,眼看着就要起飞了。

我从出境大厅出来,开着车,踩紧油门,正好看见那架七四七以美丽的姿势起飞,我顺着柏油大道飞驰;起先和七四七并行着,才一转眼的时间,飞机已经越过我的头顶,飞向了天的远方。

这是难得的好天,是远行的好日子,阳光普照着大地,一直亮到看不见的远处。飞机势必要破云而过,我不知道在天的那边,是不是也有阳光,我只知道有阳光的地方一定有分离的悲伤和重逢的笑语,我相信,你一定会为你到的地方带来阳光。

刚刚我从出境大厅转身出来的时候,在玻璃落地窗里看到自己的影子,因为玻璃不够平整,影子拉得很长,你的影子却在走道那边的玻璃窗上,我突然惊觉,从我们初识,到现在已经整整迈过了十一年。那时,是你最辉煌的青年时代,而今你已经盛年了,那时我是刚刚起步的少年,现在也一脚踩进了青年。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我参加一个征文比赛得到首奖,他们邀你来颁奖,第二天你就打电话来邀稿,使我受宠若惊。那也就是我为什么愿意放弃别的选择,来追随你的原因。人说世有伯乐,而后有千里马,我虽不敢说能千里驰骋,但我相信有了伯乐,千里虽不能至,也不远矣!

我对写作能有坚强的信念,愿意不辞劳苦,苦心熬炼自己,几乎全是受到你的启发。那时最感动我的一件事,是你为了鼓励我从事报导文学的工作,在你的抽屉里永远为我准备了两万元,你说:“只要你什么时候要出发,就动用这一笔钱随时出发。”而且那一笔钱不时的填满,那时确曾成为我随时出发的最大动力。你有时先预支稿费给我,说:“你写来以后再扣除吧!”

这是两件小事,但能这样鼓励新人的编辑,恐怕再也不可得见了。后来当我知道你出身贫穷,读书的时候经常举债度日,后来还能那样重义轻财,更令我敬佩。这种胸襟是杜甫诗中:“安得广厦千万问,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胸襟。

因此,虽然多年来的时迁事移,使我们的处境都完全改变了,但是,我总觉得自己是你最初的子弟,是你一手把我培植起来的。这样的恩义,又岂是友情两字可以了得?你的广交天下,心怀四海,像我这样的子弟更不在少数。在你的手中,重创了副刊的生机,推展了文学的广度,再塑乡上的形象,提高了文化艺术的层次,这些论者早有定评。只是深知的朋友才知道你的另一面,这一面是你豪气干云的唱黄河的歌,是你谈起父亲在西北拓荒时的雄心万丈,是你饮尽烈酒还怀思着乡土故国,是你遭受挫折而不对理想丧失信心,是你永远关怀着那些隐在角落里的人,是你对朋友只有付出而不期待他们的回报。

最重要的是,你是堂堂正正的人,从来行事坦荡磊落,没有不可告人之事。

十几年前,我初读到你写的诗和介绍艺术的文章,我就觉得你若不做呼风唤雨的编辑人;也会是个优秀的作家,或是真诚的学者。有时长夜思及,不免为你这方面的长才没有延展而感到遗憾,但是想到你对社会的影响和贡献,也就释然了。

听到你要去外国进修,我的内心最是欣喜。也许只有这一条路,才能令你摆脱十年俗务,从你最年轻的那一段出发。那种感觉就如同我们离开人群,走到一个风景秀丽地方。盛景可期,你可以纵情的写你的诗,放声唱你的歌,而没有形象和成就的顾虑了。我相信,一个人如果登上了高峰,却不能沉潜山谷,他很快就会老化,也就再也不能攀登更高的山。这也就是我等待你归来创造更大天地的信念,我仍愿像十年来那样追随你。

故国此去,再也不能像以前满座高朋的热闹,再也不能像以前天马行空的豪情,但是在这个纷扰的世界上,能有片刻的安静,能回视自己来路上的掌声,能独自面对自己心灵的时刻是多么的可贵呀!台湾的苦酒,我们曾经共尝,我们会怀念着你,到你登机的那一刻,我才体会到王维遍插茉萸少一人的诗意。

当别人在杂志上批评你,诽谤你,妒忌你的时候,我们都不要介意吧!因为历史上,只有那弱的妒忌强的,小的诽谤大的,侧的批评正的,你的存在,你的人格,你的气度与胸怀,自有公评。

我总是相信,不论世事如何变幻,人世多少凄凉,即使你到了边疆,阳光也会洒在边疆。想念总在离开以后,我们曾并肩走过,对酒歌过,我们是同槽系过马的,如今你天涯卸鞍壮士磨剑,我却还在江南里独自放马,这样想时,你的处境就令我欣羡。

我的台北到了,你的威斯康辛也快到了,浮天沧海远,万里眼中明,我煮酒,等着你回来赋诗。

我们先干了手中的这杯。

一九八三年四月二十七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二人称的运用,使文章充满了亲切感,使得离别的深情更加细腻地展现在读者的眼前。
B.文章写我的车和飞机并行,写我看到玻璃上友人的影子想起往事,看得出我是一个重情义的人。
C.文章采用插叙的手法,回忆了友人对自己初入文坛的鼓励,描绘了一个拥有拳拳之心的长者形象。
D.文章写友人的离开使自己体会到“遍插茱萸少一人的诗意”,看得出他们曾经也登高赋诗佩茱萸。
【小题2】“你天涯卸鞍壮士磨剑,我却还在江南里独自放马”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
【小题3】请结合全文概括“我”和友人感情如此深重的原因。

同类题3

文学类文本阅读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有一天,她的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奶奶”这个词让她觉得,如果不是她的孙女残忍,那只能是时光残忍,时间如刀。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心灵的启示。
B.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和舐犊情深。
C.小说文字朴素平实、简约凝练,情节曲折离奇,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D.本文多处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琐碎的日常生活变得丰富,枯燥的事理变得具体生动,有意味。
【小题2】作品最后三段为什么描写了“暮色中的鼓声”?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年轻人喊“妈”的情节设置十分巧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传统文化事业下的人和自然
楼宇烈
当前的生态问题源于人类中心主义,人类自视无所不能,能够征服自然。在征服自然的过程中,人自我膨胀,肆意向自然攫取,不尊重天地万物,非但没有取得真正的独立,反而是被物质、财富牵着鼻子走,失去了自我。
从“人和天地浑然一体”的观念,变成“人与天地相对立”,于是天地就被作为外在的研究开发、对象。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认识,在中国就经历了这样的过程。我们曾引进了很多西方哲学理论和思想学说,例如欧洲理性主义、马克思主义等。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自然并不是存在于人类之外、与人类实践无关的自然,而是经过人类实践改造了的自然,具有社会历史性的自然。马克思认为自然界是人的“无机身体”,人要依靠自然界而生活。人为了生存和发展而必须与自然界持续不断地进行物质交换。很多人却将其误读为:人类的根本任务是征服、改造自然。
上世纪初,中国的学术界就开始从中国哲学里寻找改造自然的资料。但是,在中国哲学里面没有“改造自然”的提法,于是人们开始研究历史上国人对天人关系的认识。学者们找到的天人关系资料大都是讲“天人合一”的,当时把“天人合一”“畏天命”“奉天”理解为天是绝对不可侵犯的,人在天面前无能为力,只能去适应天。但后来,有人把荀子“明天人之分”的主张理解为人不能做天的奴隶,提升到“人定胜天”的高度,为征服、改造自然找到了了理论根据。但这显然不符合荀子的原意——天、地、人各有其道,能够分清天与人的职责的人是圣人。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很多的思想值得借鉴。道家认为,人不要把自己看得很伟大,也不要把自己看得很渺小。人确实有伟大的一面,但人不能主宰万物,天无为,人也要学着无为。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上个世纪,西方一些思想家提出要重建人文主义,人既不能成为神的奴隶,也不能异化为物的奴隶。人类破坏自然,源于人的贪婪,无止境地向自然索取,破坏了人类的生存环境。破坏了生态环境之后再去治理,所需成本比破坏它的收益要更多,也无法再完全恢复原貌。因此,开发自然资源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而且考虑环境问题时,需要抑制人的欲望。
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淡薄,推崇以消费来推动经济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富有人文精神。倡导不耗尽资源,让现代人可以发展,让子孙后代也可以持续发展。生态平衡是建立在生态伦理的基础上,生态伦理的核心是要相互尊重,要建立起人与自然相互尊重的观念,不去随意破坏、改造自然。另外,食品安全问题也值得关注,我们不能光吃人造的东西,还要多吃自然的东西。这里讲的“自然”是老子讲的“道法自然”,我们要把自然人文的精神和现代科技更好的结合,不是用现代科技去淹没自然人文。 
技术的发展给我们的物质生活带来便利,也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数据化让人越来越失去主动性,人在征服物质世界的同时,也丧失了自我;随着技术的发展,有些人成了机器、信息的奴隶。“欲而不知足,失其所以欲;有而不知止,失其所以有。”(司马迁《史记•范雎蔡泽列传》)人类要思考一下,有没有必要向自然、社会攫取那么多的财富呢? 
(选自《大家》,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类自我膨胀,肆意向自然攫取,认为自己无所不能,完全能够征服自然,正是这种人类中心主义,导致了当前的生态问题。
B.中国人对人和自然关系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变化的过程,从最初认为“人和天地浑然一体”,到后来的“人与天地相对立”。 
C.西方哲学理论和思想学说研究的自然,是作为人的“无机身体”的自然,是经过人类实践改造且具有社会历史性的自然。
D.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看法,马克思认为人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自然,却被很多人误解为人类的根本任务是征服、改造自然。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中国历史上“天人合一”“畏天命”“奉天”的主张,曾被理解为天是绝对不可侵犯的,学者们没有从中发现“改造自然”的说法。
B.荀子提出“明天人之分”,其原意不是为了强调“人定胜天”,而是说天、地、人各有其道,能够分清天与人的职责的人是圣人。
C.道家认为,人不要把自己看得很渺小,也不要把自己看得很伟大,甚至能主宰万物。而应该效法天地自然,这种思想值得借鉴。
D.西方一些思想家提出要重建人文主义,是因为人类向自然的索取破坏了生存环境,而恢复原貌所需成本比当前获得的收益要多。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类要借鉴传统文化的天人思想,尊重天地万物,抑制欲望,合理开发自然资源,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寻求建立生态的平衡。
B.食品安全问题应高度重视,我们应该把自然人文的精神和现代科技更好地结合起来,而不是用现代科技去淹没自然人文精神。
C.数据化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让我们越来越失去主动性,丧失自我,所以不要过度依赖数据,更不能做机器、信息的奴隶。
D.文章结尾引用《史记》中的句子,通过对比论证的方法,引人深思,意在呼吁人们“知足”“知止”不能向自然、社会攫取财富。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戏剧星辰不陨
所有的星辰都有熄灭的时刻,就连恒星在能量耗尽时也会悄然陨落。我们不必太计较这些发光天体,一朝黯然离去的事实,只应记住他们曾是这个宇宙中令人感动、并使人仰慕的瑰丽与辉煌。
中国艺坛名宿——黄宗江就是曾点亮我们头顶夜空的生命。当我们低下头来怅然著失地沉思时,更加感到这一生命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勇敢与庄严。一个曾壮美地燃烧过、释放过强大能量的生命会留下什么缺欠和遗憾吗?
上了年纪的影迷记得他编剧的电影《海魂》、《柳堡的故事》和《农奴》。年轻一些的观众看过他创作的电影《秋瑾》和《柯棣华》。戏迷们熟知他的戏剧作品《大团圆》、《风雨千秋》、《人间天上梅兰芳》等。他是中国首位国际电影节评委,而作为民间文化使者在美国讲学并用英语演出昆曲《十五贯》的风采,也将常存人们记忆。
然而,黄宗江生命之光辉并非只折射于事业与成就上,更在至纯至厚的人道之心肠与名士之风度中显现。
有人说他是一册善本书,有人赞他是一帧风景画。书、画之光,莫过黄老。他有生之年的生命时光构成的长卷画幅,可由一句唐诗来概括:日出江花红胜火。熟识黄宗江的人都知道,他常随口说幽默独创的譬句。谈读书,他自有高见:“都说人生有三情;亲情、友情、爱情。还应有一情,曰书情。有此情(书情),三情方充实。”“书情一词,是黄宗江的专利。.他从小读过的、铭记的书有《安徒生童话》、《汤姆叔叔的小屋》、《爱的教育》、《寄小读者》、《呐喊》、《彷徨》、《雷雨》、《日出》、《莎士比亚戏剧》、《水浒》、《红楼梦》、《约翰•克刺斯朵夫》、《晚年周恩来》、《胡耀邦传》”。
“在三情中尚称无悔实亦大愧,尤憾于书情”多少书该读未读。他传奇的一生以各种方式缔结书情、了却书情。10岁便以“春秋童子”的笔名在青岛的《日报》副刊发表独幕剧。虽在天津南开中学、京燕京大学西语系皆为高才生,却皆未毕业,或因战事辍学,或因个人理想、情感波折而远足。但无论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远赴山城重庆演话剧,还是漂洋过海到美国当水兵,他都在以自己的方式读书,并与读人、读社会、读世界联系在一起。
说起黄宗江一生的浪漫无人不晓,最让人叫绝的,是他那封写给阮若珊的洋洋洒洒的万言情书。写情书不是什么稀罕事,但军队中,一个男性中尉连长敢向一位女性少将师长求婚,恐怕只有一味追求刺激的影视剧中才能见到。
情书为物,奉是私产,而爽朗、豁达的黄宗江却毫不避讳,愿意将其公开,让读者分享他的韶华生命激情。澄江如练,缠缠绵绵,尽是令人心动的、开不败的雪浪花,一朵又一朵;“我说你一定是一个很‘温柔’的女人,现在很多女性不愿意接受这种软弱的赞辞,她们甚至以为这是一种贬辞,但这是马克思说的——温柔是女人最崇高的品质”女儿丹青说:“我最佩服爸爸敢于高攀,而妈妈勇于下嫁。全无半点功利、世俗之想,他们两人只是相互喜欢,两心爱慕。我妈妈被我爸爸迷了一辈子,一直被迷到死。”
他是用整个身心去拥抱艺术的人,但他最先拥抱的是人。不管什么题材,他最关注的是生命本身,是对人物的准确认识。而在艺术上,他最看重真实和美。他主张严格按照了自然的本来面目描绘有个性的人物,那种莎士比亚式的经典人物。他创作的电影《农奴》是新中国电影史上里程碑式的作品。为了写作,几次深入西藏高原,和藏民一起吃住,听他们讲述痛苦经历时,一起流泪。他一生爱过很多人,他的爱非常磊落、非常真挚,也是非常透明的。他常常大声讲:“某某太可爱了,我真是喜欢她。”
晚年的黄宗江,每每为失去文化界的同时代好友而惋惜,但说起自己的后事,年迈的黄宗江如顽童一般.爽快得曾使三个女儿啼笑皆非:“我死了,骨灰用马桶一冲就行了。”二女儿阮丹娣有些无奈地对老爸说:“我们总不能抱着马桶去祭奠您啊!”——能拿自己的后事这样和家人打趣,古往今来恐怕难得一见。
遥望九天,星空若水。
是的,所有的星辰都有熄灭的时刻,我们真的不必太计较这些发光天体一朝黯然离去的事实,只应记住他们曾是这个宇宙中令人感动、并使人仰慕的瑰丽与辉煌。
【小题1】下列对传记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黄宗江编剧的电影,如《海魂》、《秋瑾》,《大团圆》,等是依然为人们所熟知的艺术精品,他用英语演如昆曲《十五贯》的风采,也将常存人们记忆
B.对于朋友的去世,黄宗江感到惋惜,对于自己的死却是“我死了,骨灰用马桶一冲就行了”,让我们感佩其对生命的真正含义的领悟。
C.黄宗江敢于高攀,阮若珊勇于下嫁,二人一生浪漫,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的选择超脱了世俗,抛却了功利。
D.黄宗江在亲情、友情、爱情方面无悔无愧,却单单对书情遗憾良多,遗憾自己很多书该读却未读。
【小题2】作者两次提到星辰,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小题3】作者以“日出江花红胜火”一句来评述黄宗江89年的生命时光,这样评述的理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