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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追风筝的人

(美)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帮忙收放风筝线。我的助手是哈桑。

若有风筝被割断,真正的乐趣就开始了。这时,该追风筝的人出动,那些孩子追逐那个在随风飘扬的风筝,在临近的街区奔走,直到它盘旋着跌落在田里,或者掉进某家的院子里,或挂在树上,或停在屋顶上。

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在冬天的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人们会将其挂在壁炉架之下,供客人欢欣赞叹。每当满天风筝消失得只剩下最后两只,每个追风筝的人都厉兵秣马,准备摘取此项大奖。他们会朝向那个他们预计风筝跌落的地方,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当最后一只风筝被割断,立即一片骚动。

我记得有个阴暗的冬日,哈桑和我追着一只风筝。我跟着他,穿过各处街区,跳过水沟,侧身跑过那些狭窄的街道。我比他大一岁,但哈桑跑得比我快,我落在后面。

“哈桑,等等我。”我气喘吁吁地大喊,有些恼怒。

他转过身,挥挥手:“这边!”说完就冲进另外一个拐角处。我抬头一看,那个方向与风筝跌落的方向恰好相反。

“我们追不到它了!我们跑错路了!”我高声叫道。

“相信我!”我听见他在前面说。

我看到我们最终停在一条车辙纵横的泥土路上。路边有块田地,夏天会种满莴苣;路的另外一边有成排的酸樱桃树。只见哈桑盘起双腿,坐在其中一棵树下,吃着手里的一捧桑椹干。

“我们在这干吗呢?”我上气不接下气,胃里翻江倒海,简直要吐出来。

他微笑:“在我这边坐下,阿米尔少爷。”

我在他旁边颓然倒下,躺在一层薄薄的雪花上,喘着气。“你在浪费时间。它朝另外一边飞去了,你没看到吗?”

哈桑往嘴里扔了一颗桑椹:“它飞过来了。”我呼吸艰难,而他一点都不累。

“你怎么知道?”我问。

“我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朝我转过身,有些汗珠从他额头流下来,“我骗过你吗,阿米尔少爷?”

刹那间我决定跟他开开玩笑:“我不知道。你会骗我吗?”

“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他带着愤愤的表情说。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我说。我知道自己这样很残忍,好像以前我总是拿那些他不懂的字眼来戏弄他,但取笑哈桑有点好玩——虽然是病态的好玩,跟我们折磨昆虫的游戏有点相似。不过现在,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

他久久看着我的脸。我们坐在那儿,两个男孩,坐在一棵酸樱桃树下,突然间我们看着,认真地看着对方。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他终于说,眼睛直看着我。我垂下眼光,时至今日,我发现自己很难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

“不过我怀疑,”他补充说,“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就这样,轮到他考验我了。如果我继续戏弄他,考验他的忠诚,那么他会戏弄我,考验我的正直。

要是我没有开始这场对话就好了!我勉强露出一个笑脸,“别傻了,哈桑,你知道我不会的。”

哈桑报我以微笑,不过他并非强颜欢笑。“我知道。”他说。这就是那些一诺千金的人的作风,以为别人也和他们一样。

“风筝来了。”哈桑说,指向天空,他站起身来,朝左边走了几步。我抬头,望见风筝正朝我们一头扎下来。我听见脚步声,叫喊声,一群追风筝的人正闹哄哄向这边跑来。但他们只是白费时间。因为哈桑脸带微笑,张开双手,站在那儿等着风筝。

(节选自长篇小说《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注)文中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个富家少爷,哈桑是他的仆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从阿富汗古老的斗风筝风俗写起,其中追风筝的热闹场景具有浓郁的地域风情,也为下文的情节展开营造了氛围。
B.“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这些动作和神态的描写,渲染了一种激动人心的气氛。
C.小说中叙述了哈桑和“我”追风筝的一次经历,通过“我”与哈桑的对比,凸显了哈桑追风筝的高超本领。
D.“哈桑往嘴里扔了一颗桑椹”表现了他的悠然自得和信心满满,这种漫不经心的动作也流露出他对“我”的轻视。
【小题2】理解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1)不过现在,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
(2)这就是那些一诺千金的人的作风,以为别人也和他们一样。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哈桑这个人物形象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20-01-11 08: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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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高手文质彬彬

(美)克劳斯·米勒

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她丈夫还在公司开会,她真的很生气,眼泪在眼眶里一个劲地打转。

“哼,什么鬼会议,要开到这个时候!”她满腹牢骚地埋怨着。

“他不来,我来可以吗?”忽然一个声音从她身后响了起来。

“啊,你是谁?你想干什么?”她吓了一跳,转过身来惊恐地对来人喊道。

“嘘……”陌生人在嘴唇前竖起了一根手指,“请不要大惊小怪,我专程前来拜访你。”

“你……你是怎么进来的?”她心里害怕极了,尽管外表显得还比较平静。

“从阳台上爬进来的,本来想等到你们全家睡觉以后再进屋来随便看看,可是刚才听到你和丈夫通电话,知道他在开重要的会,一时半会回不来,所以我决定提前亲自拜访你,陪你说一会儿话。”

她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头脑里想着如何与这个窃贼周旋的各种方案。

“很抱歉,由于我们这种职业的特殊性,我不得不采取这种方式进屋。”他文质彬彬地说,“其实我们也是有血有肉的人,更多的时候,我们也很善良,我们也有职业操守。你看,我并没有对你动粗,只要你好好配合,我们之间就会相安无事。”

她的声音也变得柔和起来:“也许吧,不过如果你的手肯离开你的口袋,也许你会显得更善良一些,因为我知道你的口袋里恐怕有一把弹簧刀之类的玩意儿。”

他非常听话地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走到餐桌前,扫了一眼桌上的菜肴,然后他从碟子里拿起一小块牛排送进嘴里嚼了起来,啧啧地赞不绝口。

他尝了几个菜,用餐巾擦擦嘴,抓起桌上那瓶酒,打开盖子,倒了一小杯酒,抿了一口,然后使劲地咂咂嘴:“啧啧啧,这酒的味道也不错,是好酒!来,为你这么能干的主妇干一杯。”说着,他向她举起了酒杯。

“你为什么一定非得做这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呢?其实你还可以做其他一些体面的工作呀?那样风险要小得多。”

“夫人,其实这个问题我早就考虑过,我也曾经去找过一些体面的工作,可是我这个人命不好,总是四处碰壁。所以还是干这一行见效快,尤其是像我这样的高手,总是手到擒来,因为我从事这个行当已经很有些年头了。”

墙上的挂钟响了起来。这是一个布谷鸟式样的挂钟,到了整点,便发出“布谷、布谷”的叫声。钟的声音开始把他吓了一跳,很快他又镇静下来。他瞟了一眼墙上的钟,对她说道:“你看,都十一点了,你丈夫还没有回来,真不像话。我最恨这些不守时的人,尤其家里还有这么贤惠的妻子一直在等着。”

“不,他今天晚上有个非常重要的会议,平常他回家都很准时。”她显得有些激动,拼命为自己的丈夫辩解着。

“嗯,即便如此,也不能原谅不准时的行为。夫人,感谢你的美味佳肴,感谢你的热情款待。为了能够让我记住这美好的夜晚,我应该随手带走一两件纪念品,我想你应该不会反对吧?比如说这只钻戒就是最合适的纪念品。”他一边说,一边走到那个小桌子旁边,从一个首饰盒里拿起了她的那枚钻戒。

她的心隐隐作痛,因为这是她丈夫送给她的纪念品,价值不菲。可是她知道这宝贝肯定要不回来了,破财消灾,还不如索性装得大方一点,好让他尽快离开。于是她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对他说:“好吧,你就把它拿走吧,但愿你能卖个好价钱。”他点点头,微笑着朝阳台走去。

“等一下,”她在他背后喊道,“你一定得把这些夹心面包和火腿肠带走,我想我的丈夫肯定不需要了,但你的妻子和孩子肯定需要。”她迅速地把面包和火腿肠包好,塞进他的上衣口袋里。

“夫人,你真是个好人!”他把手放在胸前,像绅士那样对她微微地弯了一下腰,紧接着他的身影消失在阳台上,无声无息,就像他来的时候一样。

“嗯,这个家伙倒是挺有礼貌的,”她在心里想,“不过,尽管他干这一行干了很多年,仍然算不上是一个高手。”想到这里,她松开手指,仔细地打量着手中的钻戒,然后把这枚钻戒又牢牢地戴在手指上。她很兴奋,因为刚才把面包塞进他口袋里的那一刹那,她把这枚钻戒又拿回来了。这个窃贼也许做梦都没有想到,他遇到了一个真正的高手,尽管她早就退出江湖,已经改邪归正很多年了。

(选自《青年博览》2013年第14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文章对女主人公的语言、动作、心理等进行了描写,这些描写展示了女主人公面对入室盗窃的小偷时的从容状态。
B.女主人公的丈夫在公司开会,很晚了还不回家,女主人公心里很生气,于是开始抱怨,结果引来了小偷。
C.女主人公在经历了一阵惊慌之后,尽量让自己镇定下来,并开始与小偷周旋。她那柔和的声音反倒让小偷愿意听她的话。
D.小偷在女主人公面前表现的文质彬彬,在与女主人公交谈的过程中还强调自己的善良和职业操守,充分表明他从事这种职业的无奈。
【小题2】请用简洁的语言分析女主人公的形象特点。
【小题3】结合文本,谈谈小说以“高手文质彬彬”为题的妙处。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女巫的面包
欧·亨利
马莎·米查姆小姐是街角上那家小面包店的老板娘。马莎小姐今年四十岁了,她有两千元的银行存款、两枚假牙和一颗多情的心。结过婚的女人可不少,但同马莎小姐一比,地们的条件可差得远啦。
有一个顾客每星期来两三次,马莎小姐逐渐对他产生了好感。他是个中年人,戴眼镜,棕色的胡子修剪得整整齐齐的,礼貌又十分周全。这个顾客老是买两个陈面包。新鲜面包是五分钱一个,陈面包五分钱却可以买两个。除了陈面包以外,他从来没有买过别的东西。
有一次,马莎小姐注意到他手指上有一块红褐色的污迹。她立刻断定这位顾客是艺术家,并且十分贫困。毫无疑问,他准是住阁楼的人物,他在那里画画,啃啃陈面包,呆想着马莎小姐面包店里各式各样好吃的东西。
马莎小姐坐下来吃肉排、面包卷、果酱和喝红茶的时候,常常会好端端地叹起气来,希望那个斯文的艺术家能够分享她的美味的饭菜,不必待在阁楼里啃硬面包。
最近一个时期,他来以后往往隔着货柜聊一会儿。他似乎渴望着同马莎小姐的愉快的谈话。她觉得他仿佛瘦了一点,精神也有点颓唐。她很想在他买的寒酸的食物里加上一些好吃的东西,只是鼓不起勇气来。她不敢冒失。她了解艺术家高傲的心理。
马莎小姐在店堂里的时候,也穿起那件蓝点子的绸背心来了。她在后房熬了一种神秘的榲桲和硼砂的混合物,有许多人用这种汁水美容。
一天,那个顾客又像平时那样来了,把五分镍币往柜台上一搁,买他的陈面包。马莎小姐去拿面包的当儿,外面响起一阵嘈杂的喇叭声和警钟声,一辆救火车隆隆驶过。
顾客跑到门去张望。马莎小姐突然灵机一动,用切面包的刀子把两个陈面包都拉了一条深深的口子,各塞进一大片黄油,再把面包按紧。顾客再进来时,她已经把面包用纸包好了。
他们分外愉快地扯了几句。顾客走了,马莎小姐情自禁地微笑起来,可是心头不免有点着慌。她是不是太大胆了呢?他会不高兴吗?绝对不会的。食物并不代表语言。黄油并不象征有失闺秀身份的冒失行为。
那天,她的心思老是在这件事上打转。他会放下画笔和调色板,他会拿起干面包和清水当午板,他会切开面包——想到这里,马莎小姐的脸上泛起了红晕。他吃面包的时候,会不会想到那只把黄油塞在里面的手呢?他会不会——前门上的铃铛恼人地响了。有人闹闹嚷嚷地走进来。
马莎小姐赶到店堂里去。那儿有两个男人。一个是叼着烟斗的年轻人——她以前从没见过,另一个就是她的艺术家。他的脸涨得通红,帽子推到后脑勺上,头发揉得乱蓬蓬的。他捏紧拳头,冲到面前,擂鼓似地敲着马莎小姐的柜台,味道:“你把我给毁啦。”
马莎小姐虚弱无力地倚在货架上,一手按着那件蓝点子的绸背心。年轻人抓住同伴的衣领。
“走吧,”他说,“你也骂够啦。”他把那个暴跳如雷的人拖到门外,自己又回来了。“夫人,我认为应当把这场吵闹的原因告诉你,”他说,“那个人姓布卢姆伯格。他是建筑图样设计师。我和他在一个事务所里工作。
“他在绘制一份新市政厅的平面图,辛辛苦苦地千了三个月。准备参加有奖竞赛。他昨天刚上完墨。你明白,制图员总是先用铅笔打底稿的。上好墨之后,就用陈面包擦去铅笔印。陈面包比檫字橡皮好得多。
“布卢姆伯格一向在你这里买面包。嗯,今天——嗯——你明白,夫人,里面的黄油可不——嗯,布卢姆伯格的图样成了废纸。只能裁开来包三明治啦。”
马莎小姐走进后房。她脱下蓝点子的绸背心,换上那件穿旧了的棕色哗叽衣服。接着,她把榅梓和硼砂煎汁倒在窗外的垃圾箱里。
(有删改)
【小题1】文章前六段写出了马莎的“多情”,请简要概括其具体内容。
【小题2】文中画线的两处有关“榲柠和硼砂煎汁”的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3】莎小姐在面包里放人黄油后是什么样的心理状态?请简要概括。
【小题4】小说以“女巫的面包”为题,请探究其意蕴。

同类题3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钟摆
约翰和凯蒂结婚两年以来,从没分离过一晚上。他目瞪口呆地把字条读了又读。一成不变的日常生活起了波折,竟然使他不知所措了。
她吃饭时经常穿着的那件红底黑点晨衣软绵绵无精打采地搭在椅背上。匆忙之中她把平日穿的衣服扔得东一件西一件的。一个装着她爱吃的黄油硬糖的小纸袋丢在那里,包扎绳松开着。一张日报铺在地板上,上面的火车时刻表被剪掉了,留下了一个长方形的口子,就像一个张开的大嘴。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表明一种缺损,表明灵魂和生命的离去。约翰·帕金斯站在没有生气的遗物中间,心头涌起一阵莫名的哀伤。
他着手收拾屋子,并尽可能布置得干净整洁。当他触摸到凯蒂的衣服时,他感到有一股恐惧之感悄悄袭上心头。他从来不曾想过,假如没有凯蒂,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她已经完全成为他生活的依恋,就像他呼吸的空气——时刻都不能缺少,但自己竟然一直没有察觉。现在,她没有预先通知就走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她从来不曾存在似的。当然这持续不了几天时间,充其量也不过一两个星期,但这对于他来说,就仿佛是死亡之手已向他伸出,威胁着他宁静和谐的家庭生活。他的家庭已是风雨飘摇。一个扁桃腺化脓的丈母娘把他的家庭守护神和家财统统赶到了九霄云外。约翰从冰箱里取出冷藏羊肉,煮了一些咖啡,孤零零地坐下来吃饭。这顿凄凉清冷的晚餐过后,约翰坐到了窗前。
他没有心思抽烟。窗外的城市,灯火璀璨,人声鼎沸,召唤着他出去寻欢作乐。夜晚是属于他的。他可以不受盘问地出去,像任何一个逍遥自在的单身汉那样,无拘无束地寻欢作乐。只要他高兴,他可以痛饮,游荡,尽情玩到天亮;不会有怒气冲冲的凯蒂在等着他,扫他的兴。只要他高兴,他可以在麦克洛斯基那儿同一班嘻嘻哈哈的朋友打落袋弹子,直到黎明的光辉盖过电灯光。以往,当弗罗摩尔公寓的生活使他厌烦的时候,他总是苦于婚姻的羁绊。现在羁绊解除了。凯蒂不在了。
约翰·帕金斯不善于分析自己的情感。但是当他坐在那间没有凯蒂的十英尺宽十二英尺长的客厅里时,他丝毫不爽地猜中了他烦恼的主要原因。他现在领悟到,凯蒂是他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他对凯蒂的感情,以往被单调枯燥的家庭琐事搞得麻木了,如今却因凯蒂不在面前而猛然觉醒。歌喉美妙的鸟儿飞走之后,我们才体会到它的歌声的可贵。
“我真是不可救药的笨蛋,”约翰·帕金斯暗忖道,“我真糊涂,怎么能一直这样对待凯蒂。每天晚上出去打弹子,同朋友们鬼混,不呆在家里陪陪凯蒂。让可怜的姑娘一人留在家里,身边无人宽慰,顾影自怜!约翰·帕金斯,你真是个自以为是的蠢货。我要弥补过去对不住那个姑娘的地方。我要带她出去娱乐。从现在起,我要同麦克洛斯基那帮人一刀两断,不再来往。”
不错,城市在外面喧嚷,召唤约翰·帕金斯出去。此刻,在麦克洛斯基那儿,朋友们正在悠闲地消磨时光,玩着每晚的游戏,把弹子打落到网袋里去。但是花花世界也好,哒哒作响的弹子棒也好,都提不起那个因为妻子不在而心情懊丧的帕金斯的兴致了。他本来有的东西被剥夺了,以往他不加珍惜,甚至有点儿轻视,现在却需要它了。泪水——是的,晶莹的泪水盈满约翰·帕金斯的眼睛。一旦她回来,情况一定会有所改观。他一定要弥补以往他的所有疏忽。失去了她,生命又有什么意义呢?
门打开了。凯蒂提着一个小提包走了进来。约翰吃惊地张着嘴,痴呆地望着她。
“啊呀!回到家真高兴。”凯蒂说,“妈病得并不厉害。萨姆在车站上等着我,他说妈的病只不过稍微发作了一下,电报发出之后就没事了。于是我搭下一班火车回来了。我现在真想喝杯咖啡。”
约翰·帕金斯看了看钟。八点一刻。他伸手拿起帽子,朝门口走去。
“约翰·帕金斯,我倒要知道知道,你这会儿想到哪里去?”
“我打算去麦克洛斯基那儿,”约翰说,“跟朋友打一两盘弹子。”
(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有改动)
【小题1】本文第二段不避其繁描写屋内的景象,作者为什么作这样的结构安排?
【小题2】文中两处划线句子反复写到窗外的城市,有什么作用?
【小题3】简析小说结尾的特点和艺术效果。
【小题4】结合小说的标题“钟摆”探究小说的意蕴,并就小说反映的问题做简要评析。

同类题4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你争取睡一会儿,”苏艾说,“我要去叫贝尔曼上来,替我做那个隐居的老矿工的模特儿。我去不了一分钟。在我回来之前,千万别动。”

老贝尔曼是住在楼下底层的一个画家。他年纪六十开外,有一把像米开朗琪罗的摩西雕像上的胡子,从萨蒂尔①似的脑袋上顺着小鬼般的身体卷垂下来。贝尔曼在艺术界是个失意的人。他耍了四十年的画笔,还是同艺术女神隔有相当距离,连她的长袍的边缘都没有摸到。他老是说就要画一幅杰作,可是始终没有动手。除了偶尔涂抹一些商业画或广告画之外,几年来没有画过什么。他替“艺术区”里那些雇不起职业模特儿的青年艺术家充当模特儿,挣几个小钱。他喝杜松子酒总是过量,老是唠唠叨叨地谈着他未来的杰作。此外,他还是个暴躁的小老头儿,极端瞧不起别人的温情,却认为自己是保护楼上两个青年艺术家的看家凶狗。

苏艾在楼下那间灯光黯淡的小屋子里找到了酒气扑人的贝尔曼。角落里的画架上绷着一幅空白的画布,它在那儿静候杰作的落笔,已经有了二十五年。她把琼珊的想法告诉了他,又说她多么担心,唯恐那个虚弱得像枯叶一般的琼珊抓不住她同世界的微弱牵连,真会撒手去世。

老贝尔曼的充血的眼睛老是迎风流泪,他对这种白痴般的想法大不以为然,连讽带刺地咆哮了一阵子。

“什么话!”他嚷道,“难道世界上竟有这种傻子,因为可恶的藤叶落掉而想死?我活了一辈子也没有听到过这种怪事。不,我没有心思替你当那无聊的隐士模特儿。你怎么能让她脑袋里有这种傻念头呢?唉,可怜的小琼珊小姐。”

“她病得很厉害,很虚弱,”苏艾说,“高烧烧得她疑神疑鬼,满脑袋都是稀奇古怪的念头。好吧,贝尔曼先生,既然你不愿意替我当模特儿,我也不勉强了。我认得你这个可恶的老——老贫嘴。”

“你真女人气!”贝尔曼嚷道,“谁说我不愿意?走吧。我跟你一起去。我已经说了半天,愿意替你效劳。天哪!像琼珊小姐那样好的人实在不应该在这种地方害病。总有一天,我要画一幅杰作,那么我们都可以离开这里啦。天哪!是啊。”

他们上楼时,琼珊已经睡着了。苏艾把窗帘拉到窗槛上,做手势让贝尔曼到另一间屋子里去。他们在那儿担心地瞥着窗外的常春藤。接着,他们默默无言地对瞅了一会儿。寒雨夹着雪花下个不停。贝尔曼穿着一件蓝色的旧衬衫,坐在一口翻转过来的权充岩石的铁锅上,扮作隐居的矿工。

第二天早晨,苏艾睡了一个小时醒来的时候,看到琼珊睁着无神的眼睛,凝视着放下来的绿窗帘。

“把窗帘拉上去,我要看。”她用微弱的声音命令着。

苏艾困倦地照着做了。

可是,看哪!经过了漫漫长夜的风吹雨打,仍旧有一片常春藤的叶子贴在墙上。它是藤上最后的一片了。靠近叶柄的颜色还是深绿的,但那锯齿形的边缘已染上了枯败的黄色,它傲然挂在离地面二十来英尺的一根藤枝上面。

“那是最后的一片叶子,”琼珊说,“我以为昨夜它一定会掉落的。我听到刮风的声音。它今天会脱落的,同时我也要死了。”

“哎呀,哎呀!”苏艾把她困倦的脸凑到枕边说,“如果你不为自己着想,也得替我想想呀。我可怎么办呢?”

但是琼珊没有回答。一个准备走上神秘遥远的死亡道路的心灵,是全世界最寂寞、最悲凉的了。当她与尘世和友情之间的联系一片片地脱离时,那个玄想似乎更有力地掌握了她。

那一天总算熬了过去。黄昏时,她们看到墙上那片孤零零的藤叶仍旧依附在茎上。随夜晚同来的是北风的怒号,雨点不住地打在窗上,从荷兰式的低屋檐上倾泻下来。

…………

那天下午,苏艾跑到床边,琼珊靠在那儿,心满意足地在织一条毫无用处的深蓝色肩巾,苏艾连枕头把她一把抱住。

“我有些话要告诉你,小东西。”她说,“贝尔曼先生今天在医院里去世了。他害肺炎,只病了两天。头天早上,看门人在楼下的房间里发现他痛苦得要命。他的鞋子和衣服都湿透了,冰凉冰凉的。他们想不出,在那种凄风苦雨的夜里,他究竟是到什么地方去的。后来,他们找到了一盏还燃着的灯笼,一把从原来地方挪动过的梯子,还有几支散落的画笔,一块调色板,上面和了绿色和黄色的颜料,末了——看看窗外,亲爱的,看看墙上最后的一片叶子。你不是觉得纳闷,它为什么在风中不飘不动吗?啊,亲爱的,那是贝尔曼的杰作——那晚最后的一片叶子掉落时,他画在墙上的。”

(注释)①萨蒂尔:古希腊神话中半人半兽的森林之神,是长有公羊角、腿和尾巴的怪物。

【小题1】上文节选自短篇小说《最后的常春藤叶》,作者是美国作家______________,他以擅长设计具有“□□□□,□□□□”特点的小说结尾而闻名。
【小题2】文中写到“他们默默无言地对瞅了一会儿” ,此时,苏艾和贝尔曼各自在想些什么呢?展开想象,选择其中一人,用30字左右写一段他(或她)的心理活动。
【小题3】作者将贝尔曼置于多重鲜明反差——如言语粗鄙和行为高尚、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和________——中进行刻画,使得这个形象极具艺术张力。
【小题4】“寒雨夹着雪花下个不停”在文中的作用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5】下列对小说的理解鉴赏有误的两项是________和__________
A.小说着墨最多的是苏艾和琼珊,因此她们理所当然是小说真正的主人公。
B.“最后的常春藤叶”既是串联情节发展、暗示人物命运的重要线索,对于不同的人物也具有深刻的象征意义。
C.小说在情节设计上安排了明暗双线的结构,除了以琼珊从濒死到重生为明线外,还以贝尔曼因画藤叶遽然离世为暗线,两条线索相互交织,丰富、深化了主旨。
D.贝尔曼画叶的场面,作者采取了侧面描写的手法,只在结尾处借由苏艾之口点破,给读者留下了想象空间。
E.作者在人物描写中,始终延续了一贯的幽默风趣、俏皮夸张的语言风格,使读者在为人物的善良而不幸一掬同情之泪的同时,也常常发出会心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