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追风筝的人

(美)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帮忙收放风筝线。我的助手是哈桑。

若有风筝被割断,真正的乐趣就开始了。这时,该追风筝的人出动,那些孩子追逐那个在随风飘扬的风筝,在临近的街区奔走,直到它盘旋着跌落在田里,或者掉进某家的院子里,或挂在树上,或停在屋顶上。

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在冬天的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人们会将其挂在壁炉架之下,供客人欢欣赞叹。每当满天风筝消失得只剩下最后两只,每个追风筝的人都厉兵秣马,准备摘取此项大奖。他们会朝向那个他们预计风筝跌落的地方,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当最后一只风筝被割断,立即一片骚动。

我记得有个阴暗的冬日,哈桑和我追着一只风筝。我跟着他,穿过各处街区,跳过水沟,侧身跑过那些狭窄的街道。我比他大一岁,但哈桑跑得比我快,我落在后面。

“哈桑,等等我。”我气喘吁吁地大喊,有些恼怒。

他转过身,挥挥手:“这边!”说完就冲进另外一个拐角处。我抬头一看,那个方向与风筝跌落的方向恰好相反。

“我们追不到它了!我们跑错路了!”我高声叫道。

“相信我!”我听见他在前面说。

我看到我们最终停在一条车辙纵横的泥土路上。路边有块田地,夏天会种满莴苣;路的另外一边有成排的酸樱桃树。只见哈桑盘起双腿,坐在其中一棵树下,吃着手里的一捧桑椹干。

“我们在这干吗呢?”我上气不接下气,胃里翻江倒海,简直要吐出来。

他微笑:“在我这边坐下,阿米尔少爷。”

我在他旁边颓然倒下,躺在一层薄薄的雪花上,喘着气。“你在浪费时间。它朝另外一边飞去了,你没看到吗?”

哈桑往嘴里扔了一颗桑椹:“它飞过来了。”我呼吸艰难,而他一点都不累。

“你怎么知道?”我问。

“我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朝我转过身,有些汗珠从他额头流下来,“我骗过你吗,阿米尔少爷?”

刹那间我决定跟他开开玩笑:“我不知道。你会骗我吗?”

“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他带着愤愤的表情说。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我说。我知道自己这样很残忍,好像以前我总是拿那些他不懂的字眼来戏弄他,但取笑哈桑有点好玩——虽然是病态的好玩,跟我们折磨昆虫的游戏有点相似。不过现在,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

他久久看着我的脸。我们坐在那儿,两个男孩,坐在一棵酸樱桃树下,突然间我们看着,认真地看着对方。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他终于说,眼睛直看着我。我垂下眼光,时至今日,我发现自己很难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

“不过我怀疑,”他补充说,“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就这样,轮到他考验我了。如果我继续戏弄他,考验他的忠诚,那么他会戏弄我,考验我的正直。

要是我没有开始这场对话就好了!我勉强露出一个笑脸,“别傻了,哈桑,你知道我不会的。”

哈桑报我以微笑,不过他并非强颜欢笑。“我知道。”他说。这就是那些一诺千金的人的作风,以为别人也和他们一样。

“风筝来了。”哈桑说,指向天空,他站起身来,朝左边走了几步。我抬头,望见风筝正朝我们一头扎下来。我听见脚步声,叫喊声,一群追风筝的人正闹哄哄向这边跑来。但他们只是白费时间。因为哈桑脸带微笑,张开双手,站在那儿等着风筝。

(节选自长篇小说《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注)文中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个富家少爷,哈桑是他的仆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从阿富汗古老的斗风筝风俗写起,其中追风筝的热闹场景具有浓郁的地域风情,也为下文的情节展开营造了氛围。
B.“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这些动作和神态的描写,渲染了一种激动人心的气氛。
C.小说中叙述了哈桑和“我”追风筝的一次经历,通过“我”与哈桑的对比,凸显了哈桑追风筝的高超本领。
D.“哈桑往嘴里扔了一颗桑椹”表现了他的悠然自得和信心满满,这种漫不经心的动作也流露出他对“我”的轻视。
【小题2】理解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1)不过现在,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
(2)这就是那些一诺千金的人的作风,以为别人也和他们一样。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哈桑这个人物形象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20-01-11 08:44:23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异乡①    海明威

秋天,战争不断进行着,但我们再也不去打仗了。米兰②的深秋冷飕飕的,天黑得很早。转眼间华灯初上,沿街看看橱窗很惬意。店门外挂着许多野味:雪花洒在狐狸的卷毛上,寒风吹起蓬松的尾巴;掏空内脏的僵硬的鹿沉甸甸地吊着;一串串小鸟在风中飘摇,羽毛翻舞着。这是一个很冷的秋天,风从山冈上吹来。

每天下午,我们都上医院去。葬礼的仪式时常从院子里开始。我的膝关节有病,从膝盖到踝节之间的小腿僵直,没有腿肚子似的。医生说:“一切都会顺利的。小伙子,你是个幸运儿。你会重新踢足球的,像个锦标选手。”

旁边的手术椅中坐着一位少校。他的一只手小得像个娃娃的手。上下翻动的牵引带夹着那只小手,拍打着僵硬的手指。轮到检查他时,少校对我眨眨眼,一面问医生:“我也能重新踢足球吗,主任大夫?”他的剑术非常高超,战前是意大利最优秀的剑术家,但是他却没有我那么幸运。

每天,还有三个同我年龄相仿的小伙子到医院来。我们都佩着同样的勋章,除了脸上包着黑丝绢的小伙子;他在前线待得不长,所以没有得到勋章。

起初,因为我佩着勋章,那些伙伴对我颇有礼貌,问我是怎样获得勋章的。我便拿出奖状给他们看,上面尽是些冠冕堂皇的词语,诸如“RATELLANZA”,“ABNEGAZIONE”③,等等。但是,透过这些辞令,可以看出真正的含义:我的受奖仅仅由于我是个美国人。打那以后,伙伴们对我的态度有点变了。

至于那位少校,杰出的剑术家,他可不相信人是勇敢的。每当我们坐在手术椅中,他总要不厌其烦地纠正我的意大利语法。不过,他却夸奖我口语流畅。我们轻松自如地用意大利语闲聊。有一天,我对他说,意大利语一学就通,说起来挺容易,我不太有兴趣了。“嗯,不错,”少校说,“那你为什么不研究一下语法呢?”于是他就教我语法。不久,我感到意大利文完全变了样,以致当我脑子里语法概念模糊时,不敢同他交谈了。

我可以肯定,少校不相信机械治疗,可他总是按时上医院,从不错过一天。当我学不好意大利语法时,他骂我是个丢人的大笨蛋,并且说,他自己也是个傻瓜,煞费心思来教我。少校长得矮小,却笔挺地坐在手术椅中,将右手伸入机器,让牵引带夹着手指翻动,眼睛直盯着墙壁。

“要是战争结束了,要是真有那么一天的话,你打算干些什么?”少校问我,“注意,语法要正确!”

“回美国。”

“结婚了吗?”

“没有,但很想。”

“你太蠢了,”他看上去很恼火,“一个男人决不能结婚。”

“为什么,少校先生?”

“别叫我少校先生。”

“为什么男人不应该结婚?”

“不该,就是不该,”他怒气冲冲地说,“即便一个人注定要失去一切,至少不该使自己落到要失掉那一切的地步。他不该使自己陷入那种境地。他应当去找不会丧失的东西。”

他说着,眼睛直瞪着前面,显得非常恼怒、痛苦。

“可为什么一定会失掉呢?”

“肯定会失掉,”他望着墙壁说,然后,低下头看着整形器,吱吱咯咯地把小手从牵引带里抽出来,在大腿上狠狠拍几下。“肯定会失掉,”他几乎大吼了,“别跟我争辩!”接着他对看管机器的护理员叫道:“来,把这该死的东西关掉!”

他回到另一间诊室去接受光疗和按摩了。一会儿,我听见他向医生请求借用电话,后来,门关上了。他重新回到这间房间时,我正坐在另一只手术椅中。他披着斗篷,戴着帽子,径直朝我坐的地方走来,把一条胳膊搁在我的肩上。

“真对不起,”他说,一面用那只好手拍拍我的肩膀,“刚才我太失礼了。我妻子刚去世。请原谅。”

“噢……”我惋惜地说,“非常遗憾。”

他站在那儿,咬着下嘴唇。“忘掉痛苦,”他说,“难哪!”

他的目光越过我,望着窗外。接着他哭了。“我简直忘不掉悲痛。”他边说边哽咽着。然后他失声痛哭,又抬起头,茫然呆视着,咬紧嘴唇,泪流满面。接着,挺起腰,带着军人的姿态,迈过一排排手术椅,昂然而去。

医生告诉我,少校的妻子很年轻,死于肺炎;少校直到残废不能再打仗后,才同她结婚。她只病了几天。谁也没料到她会死的。在少校坐的手术椅的对面墙上,挂着三张照片,都是类似他的病例,但已整形,完全是正常的手了。我不知道医生打哪儿弄来这些照片的。我一向以为,我们这些人是第一批来试验医疗器的。不过,少校对那些照片却很淡漠,他只是向着窗外,凝望着。

(本文有删改)

注:①本文写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②米兰:意大利西北部城市。③意大利语:意为“友爱”“克己”。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我”和一群伤兵每天都到医院治疗,“我”伤愈后还能踢足球,而少校这位战前意大利最优秀的剑手,战后却不能击剑了。
B.很多伤兵都得了勋章,意大利为了表示友谊,授予了“我”这个美国兵勋章,其他人因此改变了对“我”的态度,“我”感到很伤心。
C.当“我”追问为什么不能结婚时,少校怒气冲冲地告诫“我”,表情可怕,少校这种似乎不近情理的言行,表达了他的无限悲愤。
D.作者用血肉丰满的艺术典型、独具匠心的艺术构思、洗练传神的语言、简单白描的手法,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反战思想和对和平的向往。
【小题2】小说开头所描写的环境具有什么特点?这样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3】小说的标题《在异乡》含有多重意蕴,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们选择的道路

(美)欧·亨利

“落日快车”在一座水塔旁边停下来加水,除了水之外,还加了一些对它不利的东西。有三个人爬上了车头:“鲨鱼”多德森、鲍勃和约翰。他们把枪口对准了司机。

鲨鱼多德森和鲍勃认为旅客是品位不高的矿石,没有筛选的价值,便直奔特别快车的富矿。他们发现押运员正自得其乐地认为“落日快车”除了清水之外,没有添加危险刺激的东西。鲍勃用六响手枪的枪柄把这个念头从他脑袋里敲了出去,与此同时,多德森已经炸开了邮车的保险柜,发现有三万元之多,全是金币和现钞。多德森和鲍勃把他们的战利品装进一只结实的帆布袋,朝车头跑去。司机遵照命令把车头迅速驶离列车。然而在车头开出之前,押运员已经从鲍勃的一击下苏醒过来,他抓起一杆来复枪,坐在煤水车上的约翰成了打靶的目标。约翰被击中,一个跟头栽到地上,让他的伙伴每人多分到六分之一的赃款。

车头开到离水塔两英里时,司机被命令停车。两个强盗大模大样地挥手告别,在路轨旁边的密林中消失了。到了稀疏的树林里,那儿有三匹马给拴在低垂的树枝上,其中一匹是等候约翰的。两个强盗卸掉这头牲口的鞍辔,放了它。他们跨上另外两匹马,把帆布袋搁在一匹马的鞍头上,审慎而迅速地穿过树林,驰进一个原始的荒凉的峡谷。鲍勃的坐骑在一块长满苔藓的岩石上打了滑,摔折了前腿。他们立刻朝它脑袋开了一枪,坐下来讨论怎样远走高飞。鲍勃打开帆布袋,双手抓起扎得整整齐齐的现钞和一小袋金币,嘻着嘴像小孩一般高兴。

“嗯,你这个双料强盗,”他快活地招呼多德森,“你说我们准能行——在金融事业上,你的头脑可真行。”

“你没有坐骑怎么办呢,鲍勃?我们不能在这里多耗时间。明早天没亮,他们就会来追缉的。”

“哦,我想你那匹小野马暂时驮得动我们两个人。”乐天派的鲍勃回答说,“路上一见到马,我们就征用一匹。天哪,我们发了一笔财,可不是吗?看钱上的标签,一共三万,每人一万五!”

“比我预料的少。”多德森说。他沉思地瞅着他那匹跑累的马的汗水淋漓的肋腹。“老博利瓦差不多要累垮啦。”他慢吞吞地说,“我真希望你的栗毛马没有摔伤。”

“我也这样希望,”鲍勃无忧无虑地说,“不过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妈的,我想起来就纳闷,干这些横行不法的勾当你居然胜过我们西部人。你究竟是东部哪里的人?”

“纽约州。”多德森说着在一块岩石上坐下,嘴里嚼着一根小树枝,“我出生在一个农庄里,十七岁的时候,从家里逃了出来,想到纽约市去挣大钱。一天傍晚,我到了一个三岔路口,不知道该走哪一条路。我琢磨了半个小时,终于选择了左面的一条。就在那天晚上,我遇到一个在乡镇旅行演出的西部戏班子,我跟着他们来到了西部。我常想,如果当时我选择了另一条路,会不会成为另一种人。”

“哦;我想你结果还是一样。”鲍勃愉快地说,“我们选择的道路关系不大;我们成为哪一种人,完全由本质决定。”

多德森站起来,靠在一株树上。“我真不愿意你那匹栗毛马拌伤,鲍勃。”他又说了一遍,几乎有点伤感。

“我何尝愿意,”鲍勃附和说,“它确实是匹头挑的快马。但是博利瓦准能帮我们渡过难关的。”鲍勃把抢来的钱重新装进帆布袋,用绳索扎紧袋口。他抬起头时看到的最扎眼的东西,是鲨鱼多德森手里握得四平八稳的、对准他的枪口。

“别开玩笑。”鲍勃咧着嘴说,“我们还得赶路呢。”

“别动。”多德森说,“我不得不告诉你,我们中间只有一个人有机会逃脱。博利瓦已经够累的了,驮不动两个人。”

“鲨鱼,你我搭档已有三年,”鲍勃平静地说,“我们一起出生入死,我满以为你是条汉子。我也曾听到一些古怪的传说,说你不光明地杀过一两个人,但是我从不相信……”

多德森的神色显得十分悲哀。“你不了解,鲍勃,”他叹了一口气说,“你那匹栗毛马摔折了腿,叫我多么难过。”

刹那间,多德森换了一副凛冽的凶相,还夹杂着一种冷酷的贪婪。那个人的灵魂透露了一会儿,像一幢外观正派的房屋的窗口出现了一张邪恶的脸庞。

鲍勃不必再赶路了。那个不仗义的朋友致命的手枪砰的一响,在山谷间布满了吼声,石壁响起了愤愤不平的回音。

鲨鱼多德森疾驰而去时,他眼前的树林似乎逐渐消失;他右手里的枪变成了桃花心木椅子的弯扶手;他的马鞍奇怪地装上了弹簧,他睁眼看,发现自己的脚并没有踩在马镫上,而是安详地搁在那张直纹橡木办公桌的边上。

我告诉各位的是这么一回事:华尔街经纪人,多德森一一德克尔公司的多德森睁开了眼睛。机要秘书皮博迪站在他的椅子旁边,嗫嗫嚅嚅地正想说话.

“嘿!皮博迪,”多德森眨着眼睛说,“我做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梦。有什么事吗?”

“威廉斯公司的威廉斯先生来结算那笔艾克斯·淮·齐股票账目。”

“今天艾克斯·淮·齐是什么行情?”

“一元八毛五,先生。”

“那就按这个行情结账好啦。”

“对不起,我想说一句,“皮博迪局促不安地说,“他是你的老朋友,事实上你垄断了艾克斯·准·齐股票。

我想你也许——呃。你也许不记得他卖给你的价钱是九毛八。如果要他按市场行情结账,那他就得倾家荡产。”

刹那间,多德森换了一副凛冽的凶相,还夹杂着一种冷酷的贪婪。那个人的灵魂透露了一会儿,“像一幢外观正派的房屋的窗口出现了一张邪恶的脸庞。

“他得按一元八毛五的行情结账。”多德森说,“博利瓦驮不动两个人。”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中的环境描写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比如梦中的树林、荒凉的峡谷、正派的房屋等都具有典型的西部特色,桃花心木弹簧椅、橡木办公桌,则是华尔街经纪人的标配。
B.鲍勃是多德森的帮凶,表现得贪婪而头脑简单。面对“整整齐齐的现钞和一小袋金币”时,他“嘻着嘴像小孩般高兴”;在和多德森对话时,他“快活”“无忧无虑”“愉快”。
C.多德森多次提到希望鲍勃的栗毛马没有摔伤,也多次提到自己的老博利瓦马快被累垮,足见他对两匹马的同情。若不是为了生存,多德森不会杀死鲍勃。
D.小说结尾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像“含泪的微笑”一般,带有独特的艺术魅力,令人拍案称奇,这种结尾就是被人们称道的“欧·亨利式”结尾。
【小题2】马克思曾引用过这样的话:“资本家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家就胆大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请谈谈本文是如何具体塑造“资本家”的。
【小题3】小说中多德森两次提到“博利瓦驮不动两个人”,请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美)福克纳

艾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送丧的人们大多出于好奇,想看看她屋子的内部。至少已有十年光景谁也没进去看看这幢房子了。

那是一幢过去漆成白色的四方形大木屋,坐落在当年一条最考究的街道上,还装点着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风格的圆形屋顶、尖塔和涡形花纹的阳台,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可是汽车间和轧棉机之类的东西侵犯了这一带庄严的名字,把它们涂抹得一干二净。只有艾米丽小姐的屋子岿然独存,四周簇拥着棉花车和汽油泵。房子虽已破败,却还是执拗不驯,装模作样。

这幢房子传说是他父亲死后留给她的财产。

记得她父亲死后的第二天,妇女们到她家吊唁的时候,艾米丽小姐在家门口接待她们,衣着和平日一样,脸上没有一丝哀愁。她坚称她的父亲并没有死,并一直拒绝将他的父亲下葬。正当人们要诉诸法律和武力时,她垮下来了,于是他们很快地埋葬了她的父亲。

我们相信她这样做是控制不了自己。我们还记得她父亲赶走了所有来求婚的青年男子,她现在已经一无所有,只好死死拖住抢走了她一切的那个人。

行政当局要铺设人行道,就在她父亲去世的那年夏天开始动工。建筑公司带着一批黑人、骡子和机器来了,工头是个北方佬,名叫荷默·伯隆,个子高大,皮肤黝黑,精明强干,声音宏亮,双眼比脸色浅淡。很快,他就成了全镇的名人。不久,逢到礼拜天的下午我们就看到他和艾米丽小姐一齐驾着轻便马车出游了。

起初我们都高兴地看到艾米丽小姐多少有了一点寄托,但是妇女们都说:“格里尔生家的人绝对不会真的看中一个北方佬,一个拿日工资的人。”一次伯隆同男人们喝酒,说现在只是想玩玩,还无意成家,于是一些年纪大的人就说“可怜的艾米丽……”

她把头抬得高高,甚至当我们深信她已经堕落了的时候也是如此,仿佛她比历来都更要求人们承认她作为格里尔生这个贵族家族末代人物的尊严,仿佛她的尊严就需要同世俗的接触来重新肯定她那不受任何影响的性格。

……

“我要买点毒药,”艾米丽跟药剂师说。她当时已三十出头,依然是个削肩细腰的女人,只是比往常更加清瘦了,一双黑眼冷酷高傲,脸上的肉在两边的太阳穴和眼窝处绷得很紧。

“我要你们店里最有效的毒药,我要砒霜。”

药剂师朝下望了她一眼。她回看他一眼,身子挺直,面孔像一面拉紧了的旗子。药剂师说,“如果你要的是这种毒药。我们有,不过,法律规定你得说明做什么用途。”

艾米丽小姐只是瞪着他,头向后仰了仰,以便双眼好正视他的双眼,一直看到他把目光移开了,走进去拿砒霜包好。黑人送货员把那包药送出来给她,药剂师却没有再露面。她回家打开药包,盒子上骷髅骨标记下注明:“毒鼠用药”。

铺路工程竣工,伯隆离开了本城。一天黄昏,有人看见伯隆去而复返,他走进了艾米丽的那所房子,这就是我们最后一次看到荷默·伯隆。

至于艾米丽小姐呢,等我们再见到她时,她已经发胖了,头发也已灰白了。以后数年中,头发越变越灰,变得像胡椒盐似的铁灰色,颜色就不再变了。直到她七十四岁去世之日为止,还是保持着那旺盛的铁灰色。

不时我们在楼底下的一个窗口——她显然是把楼上封闭起来了——见到她的身影。她就这样度过了一年又一年——高贵,宁静,无法逃避,无法接近,怪僻乖张。

她就这样与世长辞了。死在楼下的一间屋子里。

我们已经知道,楼上那块地方有一个房间,四十年来从没有人见到过,要进去得把门撬开。他们等到艾米丽小姐安葬之后,才设法去开门。

这间布置得像新房的屋子,仿佛到处都笼罩着墓室一般的淡淡的阴惨惨的氛围:败了色的玫瑰色窗帘,玫瑰色的灯罩,梳妆台,一排精细的水晶制品和白银做底的男人盥洗用具,但白银已毫无光泽,连刻制的姓名字母图案都已无法辨认了。杂物中有一条硬领和领带,仿佛刚从身上取下来似的,把它们拿起来时,在台面上堆积的尘埃中留下淡淡的月牙痕。椅子上放着一套衣服,折叠得好好的,椅子底下有两只寂寞无声的鞋和一双扔了不要的袜子。

那男人躺在床上。

我们在那里立了好久,俯视着那没有肉的脸上令人莫测的龇牙咧嘴的样子。那尸体躺在那里,显出一度是拥抱的姿势,但那比爱情更能持久、那战胜了爱情的熬煎的永恒的长眠已经使他驯服了。他所遗留下来的肉体已在破烂的睡衣下腐烂,跟他躺着的木床粘在一起,难分难解了。在他身上和他身旁的枕上,均匀地覆盖着一层长年累月积下来的灰尘。后来我们才注意到旁边那只枕头上有人头压过的痕迹。我们当中有一个人从那上面拿起了什么东西,大家凑近一看,原来是一绺长长的铁灰色头发。

(有删改)

【小题1】联系全文,概括艾米丽的形象特点。
【小题2】故事主体部分以“我们”的口吻叙事,有什么效果?
【小题3】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小题4】文章题目是《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可文中并没有出现玫瑰花。对此,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4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意外的帮助

(美)海伦·卡伦

18岁那年,我只身离开纽约,来到位于英国约克郡的利兹大学研读历史。我一边努力去适应陌生的环境,一边默默忍受着内心巨大痛苦的煎熬——我的父亲最近去世了,我不知道这种痛什么时候是尽头。

一天下午,我来到集市,打算买一束花回去装饰我那简陋的学生公寓。在花店前,我看到了一位老人,他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提着一袋苹果,摇摇晃晃的,好像就要摔倒。我赶紧上前扶住他。

“谢谢你,宝贝儿!”他用那种我从来都听不厌的轻快调子对我说,“我现在感觉好多了,不用担心。”说完,他微笑地看着我,双眼闪动着老年人少有的明亮的光芒。

“我可以和你一起走吗?”我说,“免得让这些苹果过早地变成苹果酱。”

他哈哈一笑,说道:“小姑娘,你一定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对吧?”

“是的,我从纽约来。”

我和本斯先生的友谊就这样开始了。路上,本斯先生一直依靠他的手杖走路。回到他的家,我扶他坐下椅子后,我坚持要帮助他准备晚饭。

做好饭后,我问我是否可以再来看他,我想随时来看看他需要什么帮助。他眨了眨眼,微笑着答道:“我从来没拒绝过一个好心的姑娘呢!”

第二天,我再次来看他。虽然他从未请求过帮助,但是那根大手杖默默提醒着他的虚弱。那天晚上,本斯先生问了我的学习,我的未来计划,不过他问得最多的还是我的家庭。我告诉他,我的父亲最近去世了,心中非常悲痛。听了我的话,他默默地举起手指指着旁边桌子上的两个相框,那是两个不同的女人,但她们长得非常像。

“那是玛丽。”他指着照片说,“她已经去世6年了。那是我们的爱丽丝。她是一个很好的护士。7年前她因意外事故去世了。失去她对我的玛丽打击太大了。”

我抑制不住自己的悲伤,禁不住泪流满面。

我一周去看望本斯先生两次,总是在星期二和星期五,每次见到他,他都是坐在椅子上,而他的手杖则靠在墙上。本斯先生有一台小黑白电视机,但他显然比较喜欢看他的书和那几本厚厚的相集。看到我来,他总是显得格外高兴。

当我沏好茶,我们的畅谈就开始了。我告诉本斯先生,父亲去世两周前,因为和他闹别扭,我一直都没有跟他说话,为此,我觉得自己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我永远也没有机会请求父亲的原谅了。

大部分时间本斯先生都是让我说,他则做一个耐心的听众。我说的每一句话,他都能凭他的人生经验和想象力做出准确的理解。

大约一个月后,我决定在星期天去看望他,没有事先打电话。靠近他的房子,我看见他正在花园里干活,轻松的弯腰,然后又灵活地站直。我顿时目瞪口呆。

他突然转身,看到了正在发愣的我。他招手示意我过去,我没有做声,但我接受他的邀请进了屋。

“哦,亲爱的。这次让我来替你沏茶吧。你看起来累坏了。”

“怎么回事?”我开口问道,“我一直以为……”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亲爱的。你第一次在集市看到我时……哦,那天早上我在花园里干活时被一颗石头绊倒了。”

“但是……你什么时候可以再次正常走路的?”

“啊哈,我想是在我们第一次相遇之后的第二天。”

“可是你为什么一直瞒着我呢?”我问,他肯定不是假装孤苦无助来让我为他沏茶、做饭。

“亲爱的,你第二次来看我的时候,我看到你非常不开心。于是我就想,这个小姑娘需要一个老人的肩膀来依靠。如果你知道我恢复了健康,你认为你还会来吗?当时正处于痛苦中的你需要一个倾诉对象与给你安慰的人,并且这个人懂得如何倾听你的诉说。”

“可是,那根手杖又是怎么回事?”

“呵呵。那是一根好手杖。我到荒野的时候就要用到它了。下个礼拜天,我们就一起去荒野,怎么样?”

下个礼拜天,我们真的去了荒野游玩。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我和本斯先生的第一次交往中,我扶他回家,给他做饭,是因为本斯先生确实需要别人的帮助,而随后的交往中,其实是我从本斯先生那里获得帮助。
B.本斯先生介绍相框后,我“泪流满面”,是为玛丽和爱丽丝过早离世而哀伤,为本斯先生孤老一人生活而同情,为自己没有机会请求父亲原谅而痛哭。
C.本斯先生给我“沏茶”是关心我,也是因他装病对我表示歉意。他装病的目的是甘心做一个听取我倾诉的观众,让我有理由到他家里,获得他的慰藉。
D.小说采用双线结构,明写我帮助本斯先生,暗写本斯先生帮助我,以我和本斯先生精神上的相互帮助来表现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和真情,充满了正能量。
【小题2】小说中的本斯先生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简要概括
A.
【小题3】小说多次写到“手杖”,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古宅琐记

美霍桑

①那古宅吗!我们已经快要把它忘记了,不过我们马上就要穿过果园回到那里。果园为已故牧师于其暮年所辟。邻居见这位两鬓斑斑的老人还要种树,自不免讥笑他,认为他已无望摘取果实了,但这反而使他种树的动机更加强烈,这时他已全无利已之念,而一心想着施惠后人。在这点上,许多更有雄心壮志的人都未必能做到。但是说来有趣,这位牧师在跨入九十高龄之前,居然从园中吃到了他亲手栽种的苹果,而且还颇享用了几年。每当我想起他在那悠闲的秋天午后,一个人穿行树下捡拾果子的情景,心中顿感十分愉悦。他一定爱着园中的每一株树,好像它们都是他的亲生儿子。真的,果园这东西常能和人结成亲密关系,它的一切都使人萦怀于心。这里的果木也都成了“家”木。何况这里的苹果树一株有一株的个性,因而也就益发引起人对它们的浓厚兴趣。例如其中一株所结的苹果又苦又涩,另一株就如仁爱一般的甘美。一株鄙吝小气,唯恐它结下的几颗果子让人摘去;另一株则豪爽大方,不辞辛苦,尽量多产。果树那枝柯盘曲,杈桠奋张的样子,对熟悉它们的人来说也别有一番趣味。

②所以当我终于成了这位老牧师果园的唯一继承人时,我觉得自己实在找到了一桩世上最惬意不过的差事。这里整个长夏期间樱桃与红醋栗不断。秋天到来之后,树上结满数不尽的苹果。在那些悄无声息的秋日下午,只要我肯凝神谛听的话,往往能听到大红苹果啪啪的落地声,这并不是因为什么风,而是果实熟透所致。苹果而外,便是梨子,摘收下来,盈框满箧;还有蜜桃,遇到年成好时,真是既吃不了,也存不下,成了极大的麻烦。即使送给人吃,也要费很大的辛苦与筹措。不过虽然辛苦,因此而识得大自然母亲对人的赏赐之丰,也算完全值得。这种感情或许唯有那四季如夏的南海岛民最能懂得,那里面包树、可可、棕榈、橘柚之属天然繁茂丰盈,从无枯竭匮乏之时。但是对于一个长期习惯于城居而刚刚投身这座幽静古宅的居住者来说,他也几乎同样能领会其中的佳妙:他在这里所摘采的果实全不是他自己所栽,因此这一切实在和伊甸园中的情形颇有类似之处。尽管五千年来,一贯的说法总是“东西只有辛苦挣得的才适口”,但此刻对我而言,似乎还是上天的恩赐更佳。

③当然,一个人如果肯在一片占地有限的菜园中投点轻微劳动,他的园蔬一定会比从菜农那里购来的更为鲜美。无儿无女的人如果想要懂得一点为人父母之乐,最好是亲自种一畦菜。不论是南瓜、菜豆、玉米乃至任何闲花野草都行,而且要自小至大,亲自浇灌。只要所种不多,其中的每一株苗便都会单独引起兴趣。我的菜园恰好通过古宅的两旁,大小正合理想。每天早晨只需一两个小时的劳动便已毕其事,但是一天之中我却可能跑到那里去探望上十次八次,我满怀柔情地默默注视着亲如子女的菜蔬,感情之深不曾亲与其事的人是难以体察和想象的。天下最迷人的事实在莫过于窥见一畦豆苗,坟然隆起;或者一垅豌豆,破土将出,于是远近依稀一抹新绿。夏天南瓜花开时节,更可以见到成群的蜜蜂潜入花内,恣意饱吮,这同样是令人欣慰的事。虽然一旦它们载满蜜糖之后,便要无迹无踪,不知飞回何处。我很愿意对这随风而逝的蜂群稍稍作点布施,因为我深信,总有一些人会从中获益。

④夏季南瓜的形体之美也值得多谈几句。它们真是千奇百怪,不一而足:以样式论,如瓮如瓶;以花色论,有的单一素净,有的灿如贝壳;那花纹图样之美真是巧夺天工,任何一位雕刻家都能从中学到不少东西。但我的灌园之劳所餍足的还不仅仅是对美的无尽追求,观看那弯脖子的南瓜的生长也别有一番乐趣。起初也不过那么小小一点儿,上面还缀着枯花的痕迹,但是不久,一个个就已肥肥大大,滴溜滚圆,横七竖八地仰卧在地上,头钻进了树叶底下,但那黄橙橙的大肚子却腆得老高,曝露在中午的炎阳之下。注视着它们,我不禁想到,凭我的努力,我总算做了一点真正有意义的事情。我总算给这个世界上添了一点新的生命,它们完全是摸得着见得到的实在东西,人的心灵既能把握又能喜爱。白菜也是这样——尤其那体大腰粗、心胸不可一世,直到非得炸裂不可的荷兰大白菜——一旦能够参与造化,把它培育出世,确实值得我们大大骄傲一番。不过最大的乐趣毕竟还在一个“吃”字:当它们热气腾腾于几案之上,我已忍不住食指大动,要把它们统统吞进肚里。

(取材于霍桑《古宅琐记》,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果园为已故牧师暮年所辟,他全无利己之念,一心想着施惠后人,结果却从园中吃到了自己亲手栽种的苹果,利人也利己。
B.老牧师逝世后,“我”成为了果园的唯一继承人,累累硕果不但让我充分领略到坐享其成的幸福,也带给我极大的麻烦,连送人都很辛苦。
C.在作者看来,果园、菜园才是古宅最有趣的地方,因此他只是提到了古宅,对自己在果园、菜园中的一切却不吝笔墨,详略之中已见作者深情。
D.这篇文章语言质朴而形象,叙述、描写、抒情、议论多种表达方式融为一体。全文内容丰厚,情感浓郁,富含哲理。
【小题2】根据第①段,谈谈作者为什么把果园的树木称之为“家”木。
【小题3】文章的题目是《古宅琐记》,所写内容虽然琐细,但笔墨生动,笔端常带感情,读来令人兴趣盎然。请结合第④段的相关内容加以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