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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提笔忘字科技进步导致文化衰退?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书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按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所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成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得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却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

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

【小题1】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提笔忘字”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画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的现象。
B.“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
D.“提笔忘字”现象可以不再恶化,但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更加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小题2】下列对汉字书写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B.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使用手写。
C.如今写一手好字已经不再令人惊叹,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到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D.解决“提笔忘字”问题的最实际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小题3】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
A.美国媒体率先发现了中国存在“提笔忘字”的现象,这一报道引起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B.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淡忘了汉字书写却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C.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精髓。
D.行政指令或法律无法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正如木兰秋闱无法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2-01 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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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菜大爷

刘奇叶

菜大爷是居住在城郊西村的一位退休工人。菜大爷姓蔡,“菜大爷”不是他的真名,而是邻里送给他的一个雅号。

菜大爷的住房是20世纪90年代建造的砖瓦民房,后面有个小菜园子。退休后,他把下地种菜当作一种乐趣。菜园子一年四季都能产菜,除了供给他与老伴儿老两口平常生活吃菜外,总是还剩余不少菜。于是,菜大爷在闲余之际也挑着自己种的菜到菜市场上去卖。

菜市场离菜大爷的家很近,穿过一条街道就到了。买菜的很有眼光,尝过菜大爷的菜后,下一次哪怕菜大爷卖得比其他的摊位贵,也会被一扫而光。

人们知道,菜大爷种的菜用有机肥料施肥,吃起来好吃又健康,属于真正绿色环保的蔬菜。菜大爷除了平常注意累积肥料,还经常去附近的养猪场挑猪粪施肥。渐渐地,前来买菜的人们都知道了菜大爷的菜好,亲切地称他为“菜大爷”。知道大伙儿对他种的菜十分钟爱,每次上市场卖菜归来,菜大爷心里头总是乐滋滋的。

儿子在外地工作,多次提出想接老两口过去一块生活,但菜大爷觉得现在的生活很不错,他喜欢这种自娱自乐卖菜的滋润生活,所以一直没有答应儿子离开这个城市,他也打心里舍不得这个菜园子。

隔壁的邻居老李头也卖菜,但他的菜是从外地贩来的蔬菜,属于无机肥料种植的那一种,味觉营养都没法跟菜大爷的菜比,人们一般不喜欢买他的菜,所以老李头每天卖菜总是早上出去,很晚才归来,有时候还要剩余些许残菜回来。

偶尔,老李头会同菜大爷一块去市场卖菜,两人年龄相仿,又是邻居,还算谈得来。

一天,老李头天没亮就贩回满满一担的蔬菜,在家里照常分拣为几元一把的小份后,刚要挑市场上去卖,突然感到肚子一阵绞痛,顿时瘫倒在地上。这一切正好被菜大爷瞧见了,他赶紧叫车把老李头送进了医院急救,接诊医生说是急性阑尾炎,需要做切除手术。

手术后的第二天,菜大爷去医院看望老李头时,老李头躺在床上动弹不得,老伴儿正在给他喂粥,一见菜大爷来了,老李头两口子一个劲地道谢。见老李头手术很成功,菜大爷也为他高兴。聊天中,一贯热心肠的菜大爷问老李头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没有,如果有就尽管说,邻里邻居的互相照应嘛。老李头听了,却欲言又止的样子,菜大爷便追问他是什么事情。原来,他是心痛前日贩回的一担蔬菜还放在家里没有卖掉,担心自己住院几天后,那一担蔬菜会白白地烂掉,怪可惜的。菜大爷听了,未加思索地答应帮老李头把菜挑去市场上卖了。

回去后,菜大爷二话没说,到了老李头家便把那担蔬菜挑去了市场。才到菜市场口,买菜的人们就一窝蜂围拢上来,容不得菜大爷说明一下这菜的情况,那担菜又被一扫而光了,哪有菜大爷陈情解释的空隙?望着一副空空的担什和一堆零零碎碎的钱币,菜大爷愣在那里好一阵,仿佛做了一件大亏心事似的。

当天下午,菜大爷把卖菜的钱如数交给了老李头,说了一声家里有事就走了。老李头高兴地接过钱一点,居然比平常赚的钱要高出一倍多。他心里对菜大爷钦佩得五体投地!

半个月之后,老李头出院了,特地买了两瓶好酒去敲隔壁菜大爷家的门,结果敲了半天没有人应。老李头问其他邻居,邻居说,菜大爷老两口搬儿子那儿去了。

菜大爷为什么突然搬走了呢?好久好久,老李头仍没有想明白。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开篇交代“菜大爷”雅号的由来,一方面暗示菜大爷受到了邻里四周的爱戴,另一方面也为下文写他特别重视清名埋下伏笔。
B.小说写菜大爷的儿子在外地工作,多次提出想接老两口过去一块生活,这是倒叙手法,这种写作技巧的运用,避免了平铺直叙。
C.小说中两次写到菜大爷的菜“被一扫而光”,突出了顾客对菜大爷的信任,说明不管是否绿色环保,只要是菜大爷卖的菜,顾客都欢迎。
D.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物的内心,比如菜大爷替老李头卖完菜后,“望”的动作,“愣”的神情,寥寥数语,就刻画出他的愧疚。
【小题2】小说设置老李头这个人物,在文中起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菜大爷突然搬走为结尾有什么好处?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只欠母亲

赵鑫珊

人生的笑和哭常常发生在同一时刻。

一九五五年八月上旬,我一直在期待录取通知书的到来,前途未卜。是否能考取,没有把握,虽然自我感觉考得不错。是否能考取第一志愿第一学校,更是个未知数。不能有奢望。八月中旬,羊子巷、马家巷一带有几位考生已经接到通知,更叫我心焦——这也是我平生第一次体验到什么是心焦或焦虑。不安和焦虑也会有助于打碎平庸。邮递员骑着自行车一天送两回信:上午约十点,下午约四点。我是天天盼决定命运的信件。

一天下午,我在马家巷大院内同一群少年玩耍。“赵鑫珊,通知书!”邮递员的叫声。我拆信的手在颤抖。旁边围观的少年首先叫了起来:“北京大学!”中国章回小说常用这样两句来形容人的幸福时刻:“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我看到母亲的表情是满脸堆笑,为儿子的胜利。第二天,母亲为我收拾行装。一共带两个箱子,一条绣花被子。母亲把一件件衣服放进箱里,并用双手抚平,泪水便滴在衣服上。“妈,你哭什么?我考上了,你应该快活才是!”我这一说,妈妈的泪水流得更多,但她没有解释她为什么哭。

后来我成长了,读到唐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才渐渐明白母亲为什么暗暗垂泪。母亲不善言辞。她预感到,儿子这一走,在娘身边的日子就不会多。母亲的预感是对的。大学六年,我一共回过三次家。加起来的时间不到两个月。主要原因是买不起火车票。

母亲死后二十年,大妹妹才告诉我,我去北京读书的头两年,妈妈经常哭,以至于眼睛受伤,到医院去看眼科。听妹妹这样述说往事,我发呆了好一阵子。我对不起母亲!过去我不知道这件事。我后悔我给母亲的信很少且太短。

后来邻居对我说:“你娘总是手拿信对我们说:‘你们看我儿子的信,就像电报,只有几行字!’”我总以为学校的事,母亲不懂,不必同母亲多说——今天,我为我的信而深感内疚!在校六年,我给母亲报平安的家信平均每个月一封。每封不会超过三百个字。

六年来,我给母亲的信是报喜不报忧。这点我做得很好。我的目的很明确,不让母亲为我分心、牵挂、忧愁。按性格,我母亲的忧心太重,不开朗。以下事情我就瞒着母亲:我非常穷,却老说我的助学金很多、足够。去学校报到,母亲东借西借,为我凑了三十元,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向母亲要过一分钱。当时我父亲已接近破产,家境贫穷。“反右”运动我受到处分,也没有告诉母亲。读到四年级,我故意考试考砸主动留一级,更瞒着她。她也没有觉察,我怎么要读六年。

大妹妹问过母亲:“妈,你为什么最喜欢哥?”“你哥是妈烧香拜佛求来的崽。”

祖父一共有五个儿子。我父亲是长子。母亲头胎和第二胎都是女儿,不到两岁便夭折。不久,我二婶生了儿子叫赵宝珊,这样一来大家庭的长孙便在二房,不在大房。我母亲的地位大受威胁,遭到歧视。在饭桌上,祖父常用讽刺的口吻,冷言冷语敲打我母亲:“先长胡子的,不如后长须的。”意思是二婶后来者居上,先得了儿子,我母亲落后了。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重男轻女,母以子贵现象很严重。

母亲忠厚、老实,只好把眼泪往肚子里咽。她偷偷地去万寿宫拜佛,求菩萨保佑赐给她一个儿子。不久我出生了。我刚四岁,母亲便让我读书,发蒙,为的是赶上大我两岁的宝珊。所以整个小学、中学,我和堂兄宝珊都是同年级。母亲的良苦用心只有等到我进了大学,我才知道。母亲说:“你为娘争了口气!”

离开家乡的前一夜,妈舍不得我,抱着我睡。当时我十七岁。其实自我出生,从没有离开过娘。好在我走后,还有弟弟妹妹在母亲身边。

我这个人,活到今天,谁也不欠,只欠我母亲的,没有能在她身边侍奉她八年、十年,使我深感内疚。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文章内容的分析,最恰当的一项是
A.“我”临行前,母亲暗暗垂泪是因为她明白儿子这一走,等待她的将是与儿子聚少离多的日子。
B.上了大学,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更为了证明自己的独立,“我”没再向母亲要过一分钱。
C.散文用朴实自然的语言、真挚动人的情感勾勒出一个饱含深情的儿子对母亲忏悔式的追忆和为母亲争气的心愿。
D.“我”收到通知书时,母亲满脸堆笑,为儿子的胜利感到欣慰,为自己的良苦用心感到满足,更对儿子今后似锦的前程充满期望和向往。
【小题2】文章开头“人生的笑和哭常常发生在同一时刻”,这句话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分析。
【小题3】在文中作者多次用细节描写追忆母亲,请举例说说分别体现了母亲怎样的性格。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刚从浙皖交界处的青黛山水间归来,旬日之隔,又来到历史上先后属于燕国和幽州的冀北山地。云雾缭绕、苍翠欲滴的南方的秀美,被一种深沉雄健的气势所替代,仿佛头顶上干爽而明亮的阳光。忽然想到了清代著名诗人黄仲则的一句诗“为嫌诗少幽燕气,故作冰天跃马行”,觉得理解又加深了一层。生活于江南水乡常州的诗人,期望向北地粗犷荒蛮的大自然汲取力量,为原本缠绵清丽的诗风注入一种刚劲的气息。
生发出这些感受时,我正站在一个名为板厂峪长城文化小镇的地方,属于秦皇岛海滨区北部山区,距离市中心约三十公里。
站在村口开阔处,把目光向远方递送出去。这里是燕山山脉的东端南缘,山势险峻,层层山峦远近环抱,天空高远晴朗,浮云缭绕。村北险峻绵延的山脊上,古长城依了山势起伏曲折,相距不远就有一座烽燧,兀立于一处处陡峭的峰巅之上,一直伸延到视野之外。是十月下旬,满山浓密蓊郁的绿色中,点缀了片片簇簇的红叶,便有了生动的层次感,仿佛一块色彩斑斓的调色板。
村口处,矗立着一块“板厂峪明长城砖窑遗址”大理石石碑。明代长城东起山海关老龙头,穿越此地的崇山峻岭,向西蜿蜒而去。四百五十年前的明代隆庆年间,抗倭英雄戚继光被明廷任命为蓟镇总兵官。从山海关到北京昌平绵延两百公里的长城,都在他的防守范围之内。在他的主持下,对这一带原来的石筑长城进行加砖修复,并增修砖制敌楼五十座,共约十五公里长。这是秦皇岛境内明长城保存最为完好的区域,城墙、敌楼、墙台、关城、烽火台连绵迤逦,首尾相顾,气势雄浑。
战争和苦难已经进入史书,成为记忆和传说。长城御敌的实用功能早已丧失殆尽,而成为审美观照的目标,历史认知的参照。承平日久,难免让人觉得天经地义,其实这样的状态却曾经是多少代的人们梦寐以求而不能如愿的。是哪一位西方人说过的,“和平不过是战争的间隙”,未免残酷,却是不争的事实。所幸的是,我们这几代人诞生和成长于和平的时代,得以充分享受生活的安详和美好。
第二天的行程,也仿佛是这种感悟的一个补充,一种延伸。
早餐后从住处宾馆出发,不久途经昌黎县城。昌黎枕山依海,地名寄寓了“黎庶昌盛”之意。这里据称是唐代大诗人韩愈的祖籍地,韩愈字昌黎,因此县城里一条主要街道就被命名为“韩愈大道”。沿着这条道路行驶,自车窗外望,城北绵延不断的山脉便是碣石山,一座被写入了《山海经》和《尚书·禹贡》的古山。山并不是特别高,但不乏巍峨峻峭的气势。和南方的山地被绿色彻底遮蔽不见一丝罅隙不同,甚至和板厂峪长城一带山上草木丰茂蒙络也不同,碣石山上裸露着大片的青白色岩石,形状奇特,或瘦骨嶙峋,或平展如砥,或陡峭如斧砍刀劈,或横斜如展翅欲飞。隔着老远,分明就有一种鲜明的质感传递过来,似乎触摸到了一个人的坚硬的骨节。
这座山为人知闻,远在长城建造之前。公元207年,曹操北征乌桓经过此地,写下了名篇《观沧海》,抒发了一代豪杰的壮怀。诗中状物十分生动:“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上世纪五十年代,***主席在其词作《浪淘沙·北戴河》中,写道“往事越千年,魏武挥鞭,东临碣石有遗篇”,说的正是此事。汉魏以后,碣石逐渐演变成为诗词中的一个意象,象征迢遥的北方荒寒之地,像唐诗名篇《春江花月夜》中的句子:“斜月沉沉藏海雾,碣石潇湘无限路。”
此刻,望着不远处静默矗立的五峰山,这个沉睡多年的想法又苏醒了,而且似乎忽然间获得了一个合理的解释:他们既然对于大自然的美有着强烈的感知,自然也就会以美的诸多要素,如完善、和谐、均衡等等,来衡量和要求现实的社会和人生。不管他们是否明确地意识到这点,但相互间却是具有着内在逻辑的贯通性。社会生活中那些残酷、丑恶、纷乱的方面,从本质上讲,也都是和美的基本原则相悖逆的。他们义无反顾地投身于他们所选择的事业,是因为他们坚信这条道路的尽头,是人类的彻底解放,是美在一切领域的充分发展和绽放。置身于真实的山水自然之间,这种原本容易玄奥浮泛的感悟,却似乎具备了一种坚实可感的质地,仿佛周边伸手即可触及的形状各异的山石。
两天的行程中,行经的地方,见闻的事物,就时间的维度而言,恰好形成了某种对立又互补的关系——历史和现实,战争与和平,毁坏和建设,贫穷和富足,苦难和幸福,等等。它们的组合,分明正是生活的整体性的一个隐喻。想到我们置身其中的正是后一种,内心深处不由得会升起一种深长的满足。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也是在那首《浪淘沙·北戴河》中,***主席这样吟咏。此刻,在正午时分的阳光照射下,眼前连绵的碣石山群峰上的白云,散发出玉石般润泽的光亮,和青白色的山石相互映衬。近处,秋风从绿野间吹拂而来,身旁的葡萄树叶发出急促的窸窣之声,而葡萄的甘甜气息,也一下子变得愈发浓郁了。
(摘自《光明日报》2017年11月17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首段从南方山水写到冀北山地,通过两者的比较,突出了后者气势深沉雄健的特点。
B.同是北方的山,作者也写出了不同特点: 板厂峪长城一带的山草木蓊郁,碣石山青石裸露。
C.本文前后两部分分别写长城和碣石山,前者为后者作铺垫,两者之间又形成鲜明的对比。
D.文中前后两处引用了***《浪淘沙·北戴河》中的词句,两处引用的作用也是相同的。
E. 作者认为信仰革命真理与崇拜大自然之间是相通的,从本质上来说都是对美的感知和追求。
【小题2】作为一篇山水游记,文中为什么要写戚继光修复长城、曹操北征赋诗、李大钊登五峰山这些内容?
【小题3】文章结尾段的景物描写有哪些作用? 请作简要分析。
【小题4】阅读倒数第二段,完成下面两个问题。
(1)两天的行程,通过见闻的事物,作者内心深处升起了哪种深长的满足感?
(2)作者认为,长城和碣石山这些地方形成了某种对立又互补的关系,如历史和现实、战争与和平、毁坏和建设、贫穷和富足、苦难和幸福等。请选取一处你熟悉的名胜古迹,联系本文文意和现实生活,就这个地方所体现的某种对立又互补的关系谈谈你的认识。(不能再选长城或碣石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怀乡的胃
——秋风中的张翰事件
向以鲜
①我们在对古典文学作品进行解读时,会发现:数百年前或更为久远的时候,一次极为低沉的感喟或胃部因为渴望而带来的轻微痉挛,这比蝴蝶翅膀的煽动更为微妙的颤栗,也会在文学历史长河中溅起无数灵感的风浪。比如东晋时代的张翰吧,他自己怎么也不会想到,他的一个偶然的梦想和叹息,竟在他之后的千百年来的漫长时间里,得到了强烈的回响:几种简单的江南菜肴和秋风中的淡薄情绪,便构成了一个极具象征色彩的历史事件,而且这个事件是如此拥有动人的生命力,几乎是带着一种永不衰竭的力量。
②张翰才思清俊,写得一手好文章,但是张翰像大多数魏晋名流一样,性格放任不拘,他偶然遇上了一个叫贺循的会稽人,便与他一起到了洛阳,张翰以其出众的才情很快得到齐王冏的赏识,辟为大司马东曹掾。这时的齐王势力如日中天,张翰亦可谓春风得意。但是张翰却对老乡顾荣(彦先)说了这样一番话:天下纷纷,祸难未已,在这种时候,一个人名声越大,他的风险也就越大,那时你想隐退也来不及了,我本来就是一个山林间的人,我已厌倦了官场生活,希望彦先也要三思啊。顾荣执其手,怆然说道:我多想和你一起去采南山蕨,饮三江水啊!
③张翰把自己的心思对知心友人顾荣说了之后,抬头向南望去,天空一片渺茫之色,飒飒的秋风吹了过来。张翰心中一动:秋天来了,故乡吴中的菰菜、莼莱和鲈鱼早该成熟了吧?用它们来烹饪的菰米饭、莼莱羹和鲈鱼脍,是多么鲜美啊!张翰似乎突然领悟到了某种人生真谛,感叹地说道:人生最重要的是要适志,自由地生活,怎么能为了区区功名而远离故乡呢?于是张翰当机立断:回家。
④不久发生政治巨变,权倾一世的齐王下了台,这时人们才认识到张翰的隐退是有先见之明的。但是也有人问张翰,你这样任心自适,不求当世,难道你一点也不为自己身后留名着想吗?张翰答道:要身后之名还不如要身前一杯酒呢!张翰事件中有这样几个关键词:秋风、菰饭、莼羹、鲈鱼脍、思乡、适志、见机。这几个基本词汇对中国文人所产生的影响是巨大且绵远的。这几个看似平常的词语,因为张翰事件而慢慢显示出神秘的光芒。
⑤宋代的王贽在途经张翰老家吴江时写了这样一首诗:“吴江秋水灌平湖,水阔烟深恨有余。因想季鹰当日事,归来未必为鲈鱼。”谓翰度时不可为,故飘然远去,实非为鲈也。如此说来,张翰见秋风起而想念家乡美味,则只是一个借口而已。到了苏东坡那里,东坡对此则另有一番诠释:“浮世功名食与眠,季鹰真得水中仙。不须更说知机早,只为莼鲈也自贤。”苏东坡认为张翰是一个较为彻底的看透浮世之人,就算他不是因知机而退隐,即使仅仅为了莼鲈而弃官回家,这等洒脱与气度,也堪称大智者了。东坡把张翰的意境向上推了一层。
⑥如果仅仅是美食家的选择,那么张翰对中国文人的影响是断不会如此深远的。因此张翰事件的第二层含义则是:怀乡。故乡对于一个人来说其影响力是难以想象的。海德格尔说:诗人就是走在回家路上的孩子。我们在考察张翰事件对后来者的影响之时,发现怀乡的力量如同闪电,时时照亮孤独的异乡人黑暗的天空。唐代诗人唐彦谦在《客中感怀》中说:“托兴非耽酒,思家岂为莼。可怜今夜月,独照异乡人。”这月色中的孤寂情绪,以及在异乡对莼菜的回味,可说是中国文人一种较为典型的思乡场景。
⑦张翰事件的第三层含义则是见机与隐逸。这层含义可能是张翰事件中最为本质的层面。人们对自身所处之世无法把握之时,他们活下去的重要方式就是要有远见的目光,因为风云莫测的时代,可能随时潜伏着危险,恰如张翰所说的:乱世纷纷,祸难未已!在这样的时候,远见和隐逸几乎是人们保全自己的最为安全的方法了。因此张翰所渴望的几种江南菜肴,后来渐渐成为中国文人尤其是中国隐士的必备佳肴。如果要给中国隐士开一桌标准的菜谱的话,那大概是离不了莼羹、鲈脍、菰饭的,当然也应有张翰好友顾荣所想往的南山蕨和三江水。几种朴素的菜肴被赋予如此微妙的隐选的气质,我们再次品味之时,是否也有了异样的感觉?
⑧在研究张翰事件对中国文人所产生的影响时,我们发现:许多慷慨悲歌之士,对张翰的情思都情有独钟,最著名的可能是要数宋代的大词人辛弃疾了。他在词中多次写到张翰及其相关的秋风莼鲈等事,如《满江红》中的“甚等闲却为,鲈鱼归速”、《汉宫春》中之“荻花深处,唤儿童,吹火烹鲈”等。至于那首脍炙人口的《水龙吟》:“休说鲈鱼堪脍,尽西风,季鹰归未?”则把一个末路英雄的泪水与张翰的秋风之思交织在一起,从而产生一种震撼人心的悲剧力量。
⑨张翰见秋风起,乃思吴中菰菜、莼羹、鲈鱼脍,这恰恰对应了法国诗人瓦雷里在《海滨墓园》中所说的那种场景:起风了,只有试着活下去一条路。张翰和众多的中国文人所选择的活路是:回家隐居。人尚未动身,怀乡的胃却早已启程。
(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文本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五段,王贽认为张翰归隐不是为了口食之娱,而是他能审时度势;苏轼则认为张翰归隐是因为想念家乡菜的味道。
B.作者先详写了张翰事件的来龙去脉,为下文一层层剖析张翰事件的含义与影响作铺垫,结尾照应题目及开篇,文章结构严谨。
C.这篇文章有学者式的旁征博引,内容丰富,识见深远;有诗人般的语言,行文生动,风格典雅。
D.这是一篇文化散文,作者从张翰因怀念家乡的菜肴而归隐的事件写起,进而深入挖掘,揭示出张翰事件的深层意义。
【小题2】文中画线句子表达独特,请简要赏析。
【小题3】结合全文分析,张翰事件对中国文人的深远影响有哪些。

同类题5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城市上空的鸡鸣
墨 村
任老贵身穿睡衣再一次走向了阳台,极度的兴奋已让他一夜未眠。夜的清凉抚摸着任老贵绷紧的神经,他支棱着一双耳朵,努力捕捉夜空里即将出现的蛛丝马迹。这个秘密,是他们之间的约定,他不能失约。他要在第一时间迎接那一刻的到来。
夜还黑,风还凉,任老贵手扶栏杆,打量着这个已生活了几十年,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女儿移民美国后,老伴也去世了,偌大的房间里只剩下他一个孤老头子,他愈发怀念儿时乡下的日子。
乡下老家有鸡鸣犬吠,有绿油油的庄稼、清冽的河水,他的父老乡亲们活在那片泥土上,死后,又葬在那片泥土下。可城市没有,城市只有浮躁的车流人流。城市迎合人的身体,生活舒适,却死无葬身之地,死了,烧了,灰飞烟灭,小小的骨灰盒,被随便摆放在一个清冷的地方,像货架上等待出售的货物一样。一想到这些,恐惧就像潮水一样席卷了任老贵,使他喘不上气来。任老贵辞退保姆,只身回到了老家。老家已没有什么亲人,只有一个当了村支书的远房侄孙接纳了任老贵。侄孙一家待他很好,任老贵却感到陌生,只住了一夜,就坚持要走。
整个村子,原始散漫的房屋踪迹皆无,清一色的两层红砖白顶小洋楼,一座座一排排整齐划一,像一个模子倒出来的一样。弯曲随意的村中土路,被宽阔的水泥路取而代之,笔直得像一把利剑,穿村而过,生生把村子劈成了两半。村子里,不见一只鸡,也不见一只鸭,还有大腹便便的猪,窜来窜去的狗。一打听,竟是全被赶到村外集体圈养了。怎么可以这样呢?没有了鸡鸣,还能是农村么?任老贵表示着自己的愤慨。侄孙笑了,现代化新农村的标准之一就是要人畜分居哩。
任老贵听不到他想听的鸡鸣犬吠。整个村子,白天,满耳朵只有人声;夜晚,只有电视声。任老贵的精神几近崩溃,他身心疲惫地回到了城市,把侄孙送给他的两只芦花大公鸡,虔心敬意地养在了阳台上。每天天不亮,那此起彼伏雄壮高亢的鸡鸣声把任老贵带到了人间天堂。
可任老贵怎么也想不到,鸡鸣声打扰了邻居们的清梦,鸡粪味熏歪了邻居们的嘴脸。邻居们怨声载道横眉冷对。更要命的是,那天他忘了关鸡笼门,解放了的两只芦花大公鸡,飞到了楼下的草坪里,又刨又叨,草坪上一片狼藉。得意忘形的两只芦花大公鸡,还轮番攻击了一位手里拿着零食的小孩,把孩子的奶奶吓得哇哇大叫。邻居们把任老贵和他的鸡告到了小区物业管理处。物业管理负责人警告任老贵,咱是全市模范小区,曾三令五申严禁养鸡养鸭!今天你要不把它们处理掉,后果自负!
任老贵嘴上答应着,趁夜深人静,却将两只芦花大公鸡转移到了楼顶。任老贵蹲在鸡笼前,鸡啊,听话啊,你们可不能再顽皮了,这儿安全,我每隔两天,会在半夜里给你们送来水和食物。放心吧,这里是12楼楼顶,平时没人上来,明天一早你们该怎么唱就怎么唱吧。
任老贵手扶窗栏,活动了几下酸困的双腿。突然,高空中传来了“喔喔喔”的鸡鸣声。随着一唱一和嘹亮的鸡鸣,整个城市醒来了。那蹦跳的音符,像极了乡下老家绿草尖儿上随风摇晃的露珠儿。任老贵闭上了双眼,激动地流下了两行热泪。
“哪里还有鸡叫?天哪,让领导发现了,咱这月的工资就全完了!哦,它在那儿,鸡叫声在楼顶上!快抓住它!”一个粗暴的声音高叫着。任老贵浑身一个激灵。他跌跌撞撞地冲入电梯,12楼到了,他气喘吁吁地顺着嵌入墙体的钢筋竖梯,爬上了楼顶。
任老贵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楼顶上冒出了一胖一瘦两个保安,胖保安正在疯狂地踩踏着已塌了架的鸡笼,一只芦花大公鸡已死于非命,鲜血把鸡笼都染红了。而瘦保安,像一条猎狗,拼命追逐着另一只嘎嘎惊叫疲于奔命的公鸡。
鸡毛纷飞。任老贵笨拙地阻挡着,他想救回自己的鸡。无路可逃的大公鸡飞上了楼顶半米多高的护栏。瘦保安临门一脚,大公鸡一声惨叫,头朝下脚朝上,像一支离弦之箭,向楼下飞去!
“我的鸡呀!”任老贵大叫一声,飞身向前。救鸡心切的他来不及刹住奔跑的速度,在一胖一瘦两个保安的惊呼声中,整个身子便飞离了护栏。坠落的过程中,任老贵忽然感到一阵轻松,身子像一根鸡毛,在空中飘起来,飘起来了。飘飞的过程中任老贵又听到了雄壮高亢的鸡鸣声。任老贵幸福地笑了。
(选自《小说月刊》,有删改)
【小题1】请赏析小说中两处画线的句子。
(1)夜的清凉抚摸着任老贵绷紧的神经,他支棱着一双耳朵,努力捕捉夜空里即将出现的蛛丝马迹。
(2)那蹦跳的音符,像极了乡下老家绿草尖儿上随风摇晃的露珠儿。任老贵闭上了双眼,激动地流下了两行热泪。
【小题2】“鸡鸣”是这篇小说的线索。任老贵为了听到这一声久违的鸡鸣,其心理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请简要概括。
【小题3】小说中有多处对比,分别是什么?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小题4】关于小说中任老贵最后的结局,有人认为揭示了社会的弊病。你同意这种说法吗?结合全文,谈谈你的具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