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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陋劣之中有至好
——谈审丑快感   童庆炳
人们不难发现,在艺术创作中,丑成了一个重要的描写对象。照理,丑的东西只能使人厌恶,何以某些丑的东西进入艺术作品,倒给人们带来美感呢?“嘴甜 心苦, 两面三刀,上头一脸笑,脚下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的王熙凤,其卑污的灵魂难道不让人恨得咬牙切齿吗?为什么读者在手捧《红楼梦》之际,又会产 生“骂凤姐,恨凤姐,不见风姐想凤姐”的心理呢?或者说生活丑怎么会变成艺术美呢?这实际上是一个审丑快感问题。
丑作为一种艺术内容是怎样引起我们的快感的呢?这可以从以下三点加以说明:
第一,丑是一种背景,用来衬托美的丽质。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艺术中,美的东西都不是孤立的存在。美的东西总是同丑的东西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心 理学的实验证明,对比效应是人感知事物的一大特征。高个子在矮个子旁边显得更高;白色在黑色包围中显得更白;健美置身于病态旁显得更健美;崇高与卑劣相比 较显得更崇高;美与丑相对照显得更美。
在我国的古代诗歌中,把丑作为一种背景,用以衬托美的写法,是屡见不鲜的。如刘禹锡的“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以“沉舟”的死静来衬托“千 帆”竞发的生动,以“病树”的病态来村托“万木”争春的壮美。生动因有死静相与共而显得更生动,状美因有病态相陪伴而显得更壮美。这就是说,丑还是丑,但 丑作为陪衬而成为美的条件,成为美的一个源泉。这也就是艺术家在自己的作品中把阴影掺入光明,把滑稽丑怪置于优美崇高之旁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丑往往比美更能揭示内在的真实,更能激发深刻的美感。丑的对象,其外在的形态对审美感官具有阻拒性,它不会顺利地给人们带来快感。但它 却具有一种吸引力,而且促使人们从对象的外在表象中解脱出来,而去关注与追寻对象内部蕴含的意味,这样,丑的对象就给人带来一种更深刻、更震撼人心的美 感。而艺术家也就利用“丑”这个特性,用以表现人们的内心世界里最深邃的东西。
法国著名雕塑家罗丹有一件《欧米哀尔》的雕塑,所表现的是一个年老的风尘女子。面容的憔悴,肌肉的萎缩,皮肤的皱纹,表情的悲哀,都令人感到这是一位再丑 不过的女人。然而这件雕塑却比无数的美女雕塑更成功。有的评论家在《欧米哀尔》面前惊呼:“啊,丑得如此精美!”实际上,罗丹的这件雕塑吸引人之处,是超 越外在形态的更加深刻的美学意义:罪恶的社会把一个人美好的青春和幸福给毁灭了。正是这种内在蕴含使《欧米哀尔》显得精美,并给人带来了心灵的震动和深刻 的美感。  
第三,对丑的揭露、谴责和批判,是令人痛快的。艺术既是对客观的反映,同时又是主体的创造。在这种创造中,艺术家的审美理想是一道美的光亮,它可以刺穿 丑,使其丑态毕露而被征服。对丑的征服会使人产生胜利感而激起愉悦之情。车尔尼雪夫斯基早就说过:“在滑稽中丑态是使人不快的;但是,我们是这样明察,以 至能够了解丑之为丑,那是一件愉快的事情。我们既然嘲笑丑态,就比它高明。”这种以美裁判丑从而激起快感的说法,是解释审丑快感的一种最流行最重要的说 法。这是因为,“丑的现象本身不会令人高兴。但是痛斥他却真是一件快事啊!这是对丑的谴责,在美的理想之光照射下使人目眩,让丑的劣迹在美面前原形毕 露”。在《红楼梦》中,王熙凤的所作所为,只能引起我们的厌恶。但对她的心狠手辣、无恶不作的揭露、谴责,却使人无比痛快。由此可见,艺术创作中以美裁判丑,是审丑快感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本文有删改)
【小题1】下列有关“审丑快感”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心理学实验证明,对比效应是人们感知事物的一大特征,审丑快感的产生离不开这种对比效应;从这个意义上讲,丑可以成为美的一个源泉。
B.丑的对象的外在形态虽然不会顺利地给人们带来快感,但它能促使人们关注与追寻对象内部蕴含的意味,并给人们带来更深刻、更震撼人心的美感。
C.在艺术家审美理想之光的照射下,丑的东西会原形毕露,这种对丑的征服会让人产生胜利感和愉悦之情,从而也就产生了审丑快感。
D.艺术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生活中丑的东西进入到艺术作品中能够给人们带来“审丑快感”,这种快感完全取决于艺术家的主体创造。
【小题2】下列各项中,不适合用来证明“丑是一种背景,用来衬托美的丽质”这一观点的一项是(    )
A.求美则不得美,不求美则美矣。求丑则不得丑,不求丑则有丑矣。(《淮南子》)
B.贵珠出乎贱蚌,美玉出乎丑璞。(葛洪《抱朴子》)
C.癫狂柳絮随风舞,轻薄桃花逐水流。(杜甫《漫兴·其五》)
D.滑稽丑怪作为崇高优美的配角和对照,要算是大自然给予艺术的最丰富的源泉。(雨果《<克伦戚尔>序》)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真正的艺术作品中,丑的对象能转化为美,让人产生兴味盎然、无比震撼的审丑快感,这种快感是美的对象所不能给予的。
B.美与丑是对立中的存在,两者是相反相成的。离开丑孤立地去求美,得不到美;相反,若能把丑置于美之旁,那么美就在对比中显露出来了。
C.罗丹的《欧米哀尔》以丑的、病态的形象为题材,其目的不是为了展览丑,而是为了激起欣赏者心灵的震动和深刻的美感。
D.“以美裁判丑从而激起快感”之所以成为美学界一种最流行最重要的说法,是因为它较为合理地解释了艺术创作中审丑快感产生的原因。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0-20 05: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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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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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士人的生命意识

生命问题是人类最古老的问题之一。早在先秦时期儒家的孔子就对生死问题理性对待,曾提出“未知生,焉知死”“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求仁”的生死观,儒家入世精神重视个人生前的社会价值,强调个体生命的生存意义,将个人价值消融在社会历史的价值之中,对死亡采取了视而不见的态度,从而忽视了个人的生命存在。这种将个体的人湮没在“道”的纲常伦理系统中的观念,最终束缚了人的自由发展。不同于孔子,道家的庄子则对死亡有着较为深刻的认识,“死生亦大矣”“其生若浮,其死若休”“人生天地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意识到了死亡的恐惧和生命存在的有限性,并塑造了“至人”“真人”“神人”的理想人格来消弭这种人生的苦难和死亡的焦虑。而到了西汉,儒家思想取得了独尊的地位,这时期的文人士大夫将个体全身心地投入到等级森严的集体性社会中,他们以儒家的仁义道德为真理,以实现济苍生扶社稷作为人生价值的最高目标,儒家圣人的“内圣外王的人格理想在此得到了全面的体现,因此,他们面对死亡所表现是重生轻死。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在东汉之前,死亡对中国人来说是模糊而神秘的。

时至魏晋时期,中国的历史进入了长达几百年的分裂割据、动荡不安时期。这个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极为混乱、黑暗、痛苦的时代,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充满了奸诈、虚伪,很多知识分子被卷入了政治斗争的漩涡,成为无谓的牺牲品。另一方面,汉末魏晋六朝却是史上精神极自由、极解放、最富于智慧、最浓于热情的一个时代。而正是在这种时代的动乱与精神自由的双重催动互生下,迎来了魏晋士人个人生命意识的觉醒。而这种觉醒,首先的表现则是对个体生存困境的思索,也即对死亡的观照和冥思——死亡意识的觉醒。对魏晋士人来说,一方面,个体生命意识的觉醒,使魏晋士人极度珍惜生命,体味到了生命的极度尊贵;另一方面,魏晋时期,频繁的战乱、瘟疫的流行及随时随地都会遇到的政坛飞来的横祸,其结果是死亡枕藉、朝生暮死、人命如蚁,又使他们体味到了生命的极度卑微。人生的短促、时光的飘忽、飞来的横祸,使人们不得不面对人类的必然归宿——死亡,不得不对死亡表现出了莫大的关注。

魏晋士人悲生又悲死,对死的恐惧和对生的焦虑时时煎熬着他们,他们厌世不厌生,求生而不得,在这个生命情绪空前浓厚的时代里,面临的却是太多太多的死亡。那么人生的意义何在?生命的价值何在?晋人提出了近乎颓废的人生观,人生只能追求声色犬马的物质享受,正所谓“为美厚尔,为声色尔”。这种人生观使人们看到的只是空虚和黑暗,这种感伤主义的生命意识更加加深了魏晋士人对生的焦虑和死的恐惧,其中蕴含着深沉的生存悲剧感。

魏晋士人在对死亡的观照与冥思中,痛苦地抒写着自己的人生答卷,他们炼丹服药、狂饮烂醉的同时又写诗作文、绘画书法、弹琴长啸,这里有近乎放荡的任诞、有近乎典雅的美丽,这是魏晋士人在观照和冥思死亡之后所建构的诗意生存空间,其中蕴含着魏晋士人对生的留恋、焦虑和对死的厌恶、畏惧,他们留给我们后人的是不同于传统伦理价值的生死观、是悲怆而又凄美的人格美——是一种流传千古的魏晋风流。

(选自《试述魏晋士人的生命意识》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第①段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的生死观,强调个体生命的生存意义,这是一种理性的态度。
B.儒家入世精神重视个人生前的社会价值,对死亡视而不见,忽视个人的生命存在,所以束缚了人的自由发展。
C.对死亡的恐惧和生命存在的有限性使道家想通过理想人格的塑造,来消弭这种人生的苦难和死亡的焦虑。
D.西汉的文人士大夫将个体全身心地投入到集体性社会中,他们重生轻死。死亡对他们来说是模糊而神秘的。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在东汉以前,虽然道家提出了“死生亦大矣”“其生若浮,其死若休”,但这并不是个人生命意识的觉醒。
B.魏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极为混乱、黑暗、痛苦的时代,但这为个人生命意识的觉醒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C.魏晋士人既体味到了生命的极度尊贵,又感受到生命的极度卑微,这使他们对死亡表现出了莫大的关注。
D.魏晋士人悲生又悲死,所以提出了近乎颓废的人生观,这种人生观表现出他们内心的煎熬和对生命的淡漠。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道家塑造的“至人”“真人”“神人”的理想人格并未能消弭魏晋士人人生的苦难和对死亡的焦虑。
B.魏晋时期很多知识分子被卷入了政治斗争的漩涡,成为无谓的牺牲品。这使魏晋士人体味到了生命的极度卑微。
C.魏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极为混乱、黑暗、痛苦的时代,正是这种无序的时代背景使得魏晋士人具有了精神的自由。
D.魏晋士人对生的留恋、焦虑和对死的厌恶、畏惧,有时外化为近乎放荡任诞的行为和对艺术之美的追求。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体贴”——中国传统文化的真正特质
张再林
孔子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实际上说的就是这种“体贴”,这是被称为儒家金规则的所谓“恕”之道。按明代学者杨复的解释:“恕者,如心之谓,人己之心一如也。”故“恕”即将心比心,以心度心,也即我心与他心的交流与沟通。然而,在这里,我却宁愿使用“体贴”这个词。在我看来,我与他人的真正交流与沟通,与其说是一种“心思”的运用,不如说是一种“身体”的践履;与其说是一种人心思的“移情”,不如说是一种人生命的“互动”。
我们中国古人更多地是通过“身体语言”,通过“体贴”这一方式和人打交道的。医生给人看病,不是辅以诸如血压计、X光机等仪表仪器,视病人为“看的对象”,而是贴入对方的身体,即所谓的“望、闻、问、切”,调动自己身体的一切感觉器官与病人身体直接接触,以期使自己的生命与病人的生命融为一体,并在这种生命的一体共振中把握病人的所患所疾,所痛所苦。这是一种全身心的投入。这种全身心的投入,也说明了为什么医生自身的“麻木不仁”成为医家之大忌,说明了中医为什么可以运用气功进行生命互植的“介入疗法”,因为在这里,医患双方业已形成为一种无间尔我、情同手足的生命共同体。
医患关系是如此,其他的一切人际关系也不例外。中国古人所谓的“道之以礼”,通过“礼”来和他人进行交往就是雄证。“礼”就其原初义而言,与其说是今人所理解一种专制社会中旨在强化一种统治的等级森严的行为规范,不如说是一种生命共同体中旨在促进人们之间亲和的“身体语言”,它同样是古人的“体贴”的行为方式的一种具体体现。故《论语》中的“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体现了年少者对年老者的体贴,“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则体现了生者对死者的体贴。在这里,人的一举手一投足,身体的一个姿态,脸部的一个表情,已不再是纯粹做作客套的东西,而是以一种既亲切可感又沉默无声的动作语言,传达着人们自己内心的情感和对他人的体贴与关爱,并使社会借以形成为一个温情脉脉、相濡以沫的爱的共同体。
耐人寻味的是,中国古人不仅用“体贴”这一方式把握人际关系,而且从“天人合一”之道出发,把该方式运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中,使自然的万事万物犹如身旁的人一般,同样成为我们“体贴”的对象。因此,古人对自然事物的把握,不是像西人那样,把其看作是异己于人的“自在之物”,用科学的逻辑分析之,剖析之,用工业的机器征服之,利用之,而是把其看作是与自己一样的人称性的生命主体,用身体自身体认之,体悟之,用身体语言交流之,互动之,并使之最终成为与自己息息相通、休戚相关乃至生死与共的生命伴侣。故在古人的心目中,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和人一样,不仅有生命,有两性,有家庭,而且有喜怒哀乐,有生老病死,乃至人有两性,自然有阴阳,人有四体,自然有四时,人有五伦,自然有五行,乃至每一次自然灾害的发生,都被视为所谓的“天的震怒”,所谓的“天象示儆”,乃至“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人的生命的每一次感动,都会同体感通地在自然现象中引起微妙的连锁反应。
因此,“体贴”是洞开中国文化神秘大门的一把钥匙,舍此我们就不能理解中国的“人我不二”的伦理观、中国的“天人合一”的自然观乃至中国的“神美同义”的宗教观。舍此我们也就不能理解古人的“无之不体”的人生境界和追求。乃至于可以用“手足”喻兄弟,用“腹心”喻朋友,用“同胞”喻众生,用“父母”喻天地,乃至其使无论我们人类还是整个宇宙都成为我自身生命机体的生动的隐喻和象征。当然,推出“体贴”这一概念作为中国文化的核心词,并不意味着我们否认孔子的“恕”、孟子的“恻隐”、王阳明的“良知”这些概念同等的重要性。它仅仅是意味着,离开了“体贴”二字,一切其他概念将失去了其解释的生命学依据,并有流于“唯心主义”的嫌疑,因为真正的中国文化实际上是一种“近取诸身”、“反求诸身”的文化,一旦舍弃了这种“身体”,中国文化中的任何东西都无从谈起,因为中国文化中的真正语言实际上是一种“身体语言”,一旦无视这种“身体语言”,中国文化中的一切语言都会苍白无力,并使人莫明其真正的内涵。
(选自《民办教育研究》)
【小题1】下列选项与文中“体贴”的概念不一致的一项的是()(3分)
A.借助血压计、X光机等仪表仪器,对病人进行诊断。
B.中医的“望、闻、问、切”。
C.《论语》中的“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
D.用“手足”喻兄弟,用“父母”喻天地。
【小题2】(小题2)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3分)
A.“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被称为儒家金规则的所谓“恕”之道,是指我心与他心的交流与沟通。
B.因为中国的医患双方构成一种无间尔我、情同手足的生命共同体,所以,中医疗法能在生命的一体共振中把握病人的所患所疾,所痛所苦。
C.“礼”也可以视为生命共同体中一种旨在促进人们之间亲和的“身体语言”,是中国古人“体贴”的行为方式的一种具体体现。
D.中国古人把“体贴”运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中,认为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和人一样,不仅有生命、有两性、有家庭,而且有喜怒哀乐、生老病死等。
【小题3】(小题3)根据本文内容,下列推断不合理的一项是()(3分)
A.中国自古以来把自然看作是与自己一样的人称性的生命主体。用身体自身体认之,体悟之,用身体语言交流之、互动之,就会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B.推出“体贴”这一概念作为中国文化的核心词,意味着离开了“体贴”二字,“人我不二”“天人合一”等概念将失去其解释的生命学依据,必然陷入“唯心主义”泥潭。
C.中国文化的特质更多强调的不是认知,而是身体践履,是一种生命体验。因此也可以说中国文化中的真正语言实际上是一种“身体语言”。
D.要想走进中国文化的大门,真正明白中国文化的内涵,就必须领会中国文化中的“身体语言”的内涵。

同类题3

现代文(论述类文本)阅读(共9分,共3小题,每小题3分)
为什么有人唱歌不着调?
失歌症从先天因素来讲,遗传(基因)等方面的原因会导致“音乐脑”产生对于音高的识别障碍,且这种识别障碍在现实音乐环境下会被放大,进而出现音乐相关的记忆障碍。从后天发育来说,当大脑产生病变后,易致使患者部分或全部丧失本有的认知音符、歌唱节奏以及欣赏乐曲的能力。
唱歌不着调,又称为“失歌症”,是一种对音调把握不准,有乐感缺陷的异常表现,常伴随着对音乐记忆和识别上的问题。
有统计表明,有10%的人先天五音不全,唱歌跑调。其中的4%是先天性对音调精细识别的失敏。2002年,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的科研人员对失歌症者的脑部进行了全面的扫描,发现有大约一半的失歌症者在韵律认识方面有问题,且找到了一个与辨别音高和记忆旋律有关的大脑区域的脑白质与普通人的细微不同。他们推测,人脑中应该是存在有一个专门处理音乐的“模块”,当此部分发育不全就易导致失歌症症状。
人为什么会患上失歌症呢?目前还没有确切的研究结果。不过从理论上来讲,它应该是先天的遗传因素和后天的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从先天因素来讲,人类大脑的右半球主管着人的想象、颜色、音乐、节奏等,遗传(基因)等方面的原因会导致“音乐脑”产生对于音高的识别障碍,且这种识别障碍在现实音乐情境下会被放大,进而出现音乐相关的记忆障碍。就像色弱者无法分清波长相近的颜色一样,失歌者无法区别出音高相近的音符。当然,也有研究表明,失歌症与大脑左侧额叶的发育有关。左半脑额叶区的运动性语言中枢,管理语言、性格、判断力、注意力、书写等功能,与情感的清晰表达,声音的精准模仿等都密切相关。当大脑左半球颞叶前部产生病变后,易致使患者部分或全部丧失本有的认知音符、歌唱演奏以及欣赏乐曲的能力,进而表现出其唱歌跑调。
2009年,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的科研人员对53例脑卒中患者的左或右半球大脑中动脉进行了长期的跟踪研究。结果表明,失歌症组的左、右半球与正常人群并无太大差异,只是失歌症组常有着较多的额叶和听觉皮层病变。试验结果表明,后天失歌症的产生与一系列的认知功能、注意集中力、大脑运行功能,以及记忆能力相关。
当然,许多关于失歌症的研究也同样支持诸如初级听觉皮层、次级听觉皮层,以及边缘系统等多个皮层区域在音乐的处理中的重要性。研究者认为,其它皮层区域的病变,以及皮质厚度的异常,神经连接及大脑可塑性的缺陷等,也都与失歌症的发生有关。
另有一些研究表明,音调的处理一般是由大脑右颞区控制的(此区域有区分旋律、音调及间隔信息的功能),正常的次级听觉皮层会处理音调的变化并操控正确的语音语调。而最近的节奏分辨的试验提示,双颞区和神经运动区的互联动缺乏极可能是致使先天或后天失歌症产生的重要原因。
此外,记忆是有关识别和记录曲调的内部呈现,有助于识别熟悉的歌曲和将演唱歌曲的能力进入到脑中,故记忆的损伤也会很大程度造就失歌症的产生。
(《人民日报》2014年9月1日20版)
【小题1】下列选项对“失歌症”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从后天发育来说,失歌症者的大脑产生病变,使患者部分或全部丧失本有的认知音符、歌唱节奏以及欣赏乐曲的能力。
B.失歌症是一种先天遗传和后天环境共同作用的,对音调把握不准,有乐感缺陷的异常表现,并常伴随着对音乐记忆和识别上的问题的现象。
C.有少部分人先天五音不全,唱歌跑调,对音调精细识别的失敏,这些是失歌症症状的表现。
D.失歌症的发生也与其它皮层区域的病变,以及皮质厚度的异常,神经连接及大脑可塑性的缺陷等有关。
【小题2】下列有关“失歌症”产生的原因的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从理论上讲,失歌症应该是先天的遗传因素和后天的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遗传因素占主导作用。
B.蒙特利尔大学科研人员研究发现大约一半失歌症者在韵律认识方面有问题,且大脑区域的脑白质与普通人不同。
C.失歌症者大脑的右半球会出现音乐相关的记忆障碍,就像色弱者无法分清波长的颜色一样,失歌者无法区别出音符。
D.双颞区和神经运动区的互联动缺乏极可能是致使先天或后天失歌症产生的重要原因。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遗传等方面的原因会导致“音乐脑”产生对于音高的识别障碍,且这种识别障碍在现实音乐情境下会被放大,因而音乐相关的记忆障碍就出现了。
B.人脑中应该存在有一个专门处理音乐的“模块”,当此部分发育不全就易导致失歌症症状,失歌症者的大脑的左右半球与正常人截然不同。
C.左右大脑在人体中各司其职,比如想象、颜色的判断、音调的处理等是由右脑主管,而语言、注意力、书写等由左脑主管。
D.认知能力、注意集中力、大脑运行功能及记忆能力与唱歌水平息息相关,只要这些能力欠佳,就必定会导致失歌症的产生。

同类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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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干的名著
有关名著的改编缩写问题,多年以来聚讼纷纭,议论不断。但不管不同的声音有多少,各种各样的改编本依然源源不断,流行坊间。这些改编缩写本,其数量之多,简直有把天下名著一网打尽之势,纷纷冠之以“中国古典名著普及本”“外国名著学生读本”,还有什么“袖珍本”“卡通本”“速读手册”等,名目繁多,如乱花撩眼。
我认为文学作品尤其是名著是不能改编缩写的,至于用戏剧、影视等其他艺术形式表现,则另当别论。单从文学这种精神产品的特殊性说来,改编缩写之举便有违常理。文学作品是一个生气贯注的有机整体,是各组成要素之间撕裂不开的、血肉关联的组合。这种“有意味的形式”一经成形,便由不得别人来改动了。压缩了篇幅,减少了字数,不仅仅是量的变化,更重要的是质的变异和退化,或干脆就是仅仅与原作名字相同的另一部东西。
著名学者陆建德指出,“文学名著必须维持原貌,正如阿凡提的汤,必须原汁原味,我们爱读《红楼梦》,因为那是曹雪芹的文字”“一部伟大的作品,多‘潜在的魅力’,人物头上小小的饰物或下意识的细微举动都暗含了丰富的内容”。正因为如此,文学名著才发散出千古如斯的永恒魅力,给人以经久的艺术享受。改写者往往遗神取貌地抽取所谓“故事”,而对那些看似无关宏旨其实又充满意味的细节,都看成可有可无的无谓枝蔓,难逃朱笔的杀伐。有完整情节的作品尚不能改动,更遑论那些异乎传统路子的作品。别的不说,就如汪曾祺和阿城吧,他们在作品里营造的那种境界,流淌着的那种诗性语言,依样画瓢都学不像,更不要说什么改写了。
我想起了有阵子对京剧的改造。据说,为了让这个传统艺术能叫年轻人接受,便去掉京胡月琴的悠悠京韵,代之以“嘭嘭嚓嚓”的动感摇滚。这种被改造后非驴非马的东西,结果如何可想而知。倒是和时下名著的遭遇惊人相似。原本沉甸甸的东西变得轻飘飘,醇美的诗情变得淡乎寡味,丰饶的意蕴变得肤浅稀薄,形象苍白,语言温吞,乏善可陈。这类东西不可能引起读者进一步阅读原著的欲望,而恰恰相反,会严重地败坏读者原本不错的胃口。在他们看来,这些所谓名著,还不如小时候老爷爷讲的故事那般亲切有味。
在速食快餐速配一次性等快捷型消费成为时尚的今天,名著改写之大行其道不是偶然的。这种短平快的东西,无论对阅读上只想浅尝辄止装点门面的成人,还是考试应急的学生,无疑适销对路。但提高素质实在是一件旷日持久的事情,特别是在文学艺术方面,更需要长期的浸润和熏染,这是一种作用于灵魂的过程,急于求成不得。那些风干的名著,那些被榨干了艺术汁液的纸页,能给读者留些什么呢?
【小题1】下列有关“名著改写”的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由于没有多少不同的声音,所以名著的改编本源源不断,流行坊间。
B.改写者只是抽取名著中的“故事”,而忽略了那些充满意味的细节。
C.有完整情节的作品不能改动,那些异乎传统路子的作品则更不可以。
D.在改写者看来,那些所谓的名著不如老爷爷讲的故事那般亲切有味。
【小题2】(小题2)下列不属于“文学名著是不能改编缩写的”理由的一项是()
A.文学名著是特殊的精神产业,改编后导致聚讼纷纭,议论不断。
B.文学名著是一个有机整体和组合,改编后质就会产生变异和退化。
C.文学作品内容丰富,改编后就失去了原汁原味,不能维持原貌。
D.文学作品意蕴丰饶,改编后引不起阅读欲望,倒了读者胃口。
【小题3】(小题3)用文中的观点,简要指出归有光《项脊轩志》片段的“潜在魅力”。
“而庭阶寂寂,小鸟时来啄食,人至不去。三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影动,珊珊可爱。”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题目。(12分)
汉语,我想对你哭
北国骑士
①武汉大学某教授在一次讲演中曾不无感慨地说到,汉语现在已经成为了一种弱势语言、一种第二阶级的语言。在座的富有自由辩论精神的学子们一片哗然,纷纷以“语言是没有阶级性的”观点反驳。但在听了演讲者的“一个外国人晋职、升中学、上大学、考研究生、攻博,需要考我们汉语吗?”的反问之后,全场寂然。
②我不否认,今天我们必须学习西方科技知识,掌握其语言、了解其文化。但是,如果我们普遍陷入对外国语言(这里主要是指英语)的畸形崇拜,那么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关系到本民族文化生存前景的严重问题。
③大多听讲者也明白在那种狂热的气氛里,是难以学到什么新东西的,但他们认为,即便花费时间、金钱换来一种心理上的平衡也值得。因为,英语对于考研者来说,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它早巳成为考研游戏的前提。而且,随着竞争者日众,它的难度也不断水涨船高。具体地说,一个报考中国现当代文学甚至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的考生,如果英语不达“国家线”的话,即便专业再优异也是白搭。相反,专业平庸,英语成绩突出的考生,却往往成了录取的亮点。
④然而,我们对英语的态度又是矛盾的。我们真的重视英语吗?2000年武汉大学博士生录取的英语线,划为:应届、往届的文科考生分别是55.50分,而理科应后、往后考生分别只需50.45分。也就是说大家同是博士生,在英语卷面分只有100分的情况下可以相差10分之巨。而且,更让人不解的是,一个研究空间物理的博士生与一个研究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博士生究竟哪一个更需要英语?
⑤我们年轻一代对本民族传统文化态度的冷漠、了解的浅陋。我参加过湖南省的高考作文评阅工作,在所阅过的近2000篇文章中,很少能看到字句完全通顺的,更无以奢谈文采,而太多“准大学生们”在文字中所体现出的对题旨把握的模糊、表达的幼稚、取材的单一和价值观念的混乱真是让人惊叹!
⑥全球化已成为当今不可遏抑的世界趋势。面对强势文化的入侵,我们知道其他民族是怎样对待自己的语言和文化的吗?多数时间在美国教书的法国人德里达来北京大学作演讲的时候,开始打算应学生要求用英语,但法国领事馆坚持要他用法语,因为他是法国人。几十年前,美籍华人丁肇中先生在诺贝尔奖的颁奖台上致答词时,这位英语远比汉语讲得流利的科学家,却坚决要讲汉语,就因为那是母语。据说在德国的讲台上授课,政府规定一律都得用德语。而在许多最需要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国际讲坛上,我们却听到了中国代表的满口洋话。最近惊闻武汉某著名大学也要实行双语教学,据说包括其中文专业也不能幸免。如果这消息确实,那么在中国大学的课堂上使用英语讲授汉语言文学,将成为世界教育传播史上的一大奇观……
⑦我们小时候都学过《最后一课》。我想这篇体验一种语言命运的著名短篇,小说之所以引起全世界的共鸣,是因为那位老师在最后一课上,表达了一个超越民族界限的感叹:法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这句话可以置换为:世界上任何一种语言都是最美丽的。遗憾的是,这种美丽往往只有在危及语言存亡的时候,才体会得出。我们非得要扮演一回那个不成器的小学生么?
⑧英语对于我们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狼来了”。来了一匹我们不能赶走也无法赶走的“狼”。但我想,即使我们没有气度、勇气、胆识、能力与之共舞,也不至于要把我们的孩子以及我们身上的好肉都送到它的嘴里,任其撕咬吧?
⑨汉语,我只有对你哭!  (选自《读者》2004年第2期,有改动)
【小题1】下面对这篇散文的分析,错误的两项是(    ) (    ) (4分)
A 作者认为,如果一个民族陷入了对英语的畸形崇拜,会危及本民族文化生存的前景。
B 文中谈到“我们对英语的态度是矛盾的”,意在说明对英语的学习、考试都要从应用的实际出发。
C 作者怀着极大的责任感呼吁:要加强对汉语的重视程度,使得汉语能够取代英语的现地位。
D 文中列举“准大学生们”在高考作文中反映出的问题,其原因便是英语的泛滥导致年轻一代对汉语的冷漠。
E 文中举丁肇中先生的例子意在说明对待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化,也是衡量一个人是否热爱自己的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方面。
【小题2】第①自然段中,在听武汉大学某教授讲演时,为什么先是“学子们一片哗然”,然后又“全场寂然”?(4分)
答:
   
【小题3】文章的题目是《汉语,我想对你哭》,而文章的最后一个自然段却说“汉语,我只有对你哭”,措辞的变化,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请结合全文作答。(4分)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