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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义理、考据和辞章(节选)
施东向
从前有人说,做学问,写文章要从三个方面下功夫,那就是义理、考据和辞章。我们现在可以借用这种说法来谈谈写文章的问题。
义理和考据,是属于文章内容方面的问题。在我们说来,讲究义理就是要求观点正确,论据充分;讲究考据就是要求材料准确。辞章是属于文章形式方面的问题。在我们说来,讲究辞章就是要求适合于内容的完美的形式。义理、考据和辞章虽然是在三个不同方面的要求,但是这三个方面是密切地相互关联着的。
___________1___________
在义理、考据和辞章这三者中,义理应当是灵魂、是统帅。因为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而材料是要由观点来统帅的。
如果一篇文章,有的只是华丽的词藻,有的只是庞杂的材料,却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人们读过以后,根本不知道作者是在赞成什么,反对什么;那样的文章,人们通常就称之为“没有观点”的文章,也就是没有灵魂的文章。
真正的好文章,一定要鲜明而有力地拥护那应当拥护的东西,同时也一定要鲜明而有力地反对那应当反对的东西。这才会是生气勃勃的好文章。
正确的观点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从客观实际中来的。我们在研究任何一个问题的时候,都要从客观存在着的事物出发,详细地占有材料,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的指导下,给以科学的分析,然后才能在这问题上形成正确的观点。因此,我们要把正确的观点传达出来,也是离不开材料的。
在这点上,我们讲究义理显然是和前人的说法在原则上不同的。从前写文章的人说到义理时,往往只是指“古圣先贤 ”已经说过的道理。在我们看来,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虽然是人类的实践经验的科学的总结,是我们研究一切问题的指南针,然而也不能把它当成教条。正确的观点,不是简单的教条,不是空洞的观点,而是从具体材料引出的正确的结论。
教条主义者以为他们既已从书本上接受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他们就可以用简单的推理来获得关于任何问题的正确观点。教条主义的文章表面上看起来也是在拥护什么,反对什么,但是因为它缺乏对具体材料的具体分析,往往只好装腔作势,大声喊叫,以此代替科学的论证。其实,越是这样,越是反映出这种文章的思想贫弱。
也有这样的文章,一方面提出了若干观点,一方面也举出了若干材料,然而并不能通过这些材料使人信服地承认这些观点。原来这样的观点并不是从这些材料的科学研究中必然达到的结论,这些材料不过是为适应这些观点而任意拼凑起来的装饰品。结果当然会弄成材料是材料、观点是观点,正如水是水、油是油一样,不能合成一家。  
马克思主义思想的鲜明和有力量,就在于它是从实际出发,按照客观事物的逻辑,使人看到,什么是我们必须拥护,也不能不拥护的;什么是我们必须反对,也不能不反对的。所以,观点和材料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对写文章的一个根本要求;我们所要求的义理不是搬弄一些空洞的观念,而是观点和材料的统一。
链接文章:
谈骨气
吴晗
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
战国时代的孟子,有几句很好的话:“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意思是说___2______3______4___,这就是所谓大丈夫。大丈夫的这种种行为,表现出了英雄气概,我们今天就叫做有骨气。我国经过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漫长时期,每个时代都有很多这样有骨气的人,我们就是这些有骨气的人的子孙,我们是有着优良革命传统的民族。
当然,社会不同,阶级不同,骨气的具体含义也不同。这一点必须认识清楚。但是,就坚定不移地为当时的进步事业服务这一原则来说,我们祖先的许多有骨气的动人事迹,还有它积极的教育意义,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南宋末年,首都临安被元军攻入,丞相文天祥组织武装力量坚决抵抗,失败被俘后,元朝劝他投降,他写了一首诗,其中有两句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意思是人总是要死的,就看怎样死法,是屈辱而死呢,还是为民族利益而死?他选取了后者,要把这片忠心纪录在历史上。文天祥被拘囚在北京一个阴湿的地牢里,受尽了折磨,元朝多次派人劝他,只要投降,便可以做大官,但他坚决拒绝,终于在公元1282年被杀害了。  
孟子说的几句话,在文天祥身上都表现出来了。他写的有名的《正气歌》,歌颂了古代有骨气的人的英雄气概,并且以自己的生命来抗拒压迫,号召人民继续起来反抗。  
另一个故事是古代有一个穷人,饿得快死了,有人丢给他一碗饭,说:“嗟,来食!”(喂,来吃!)饿人拒绝了“嗟来”的施舍,不吃这碗饭,后来就饿死了。不食嗟来之食这个故事很有名,传说了千百年,也是有积极意义的。那人摆着一副慈善家的面孔,吆喝一声“喂,来吃!”这个味道是不好受的。吃了这碗饭,第二步怎样呢?显然,他不会白白施舍,吃他的饭就要替他办事。那位穷人是有骨气的:看你那副脸孔、那个神气,宁可饿死,也不吃你的饭。   
不食嗟来之食,表现了中国人民的骨气。   
还有个例子。民主战士闻一多是在1946年7月15日被国民党枪杀的。在这之前,朋友们得到要暗杀他的消息,劝告他暂时隐蔽,他毫不在乎,照常工作,而且更加努力。明知敌人要杀他,在被害前几分钟还大声疾呼,痛斥国民党特务,指出他们的日子不会很长久了,人民民主一定得到胜利。毛主席在《别了,司徒雷登》一文中指出:“许多曾经是自由主义者或民主个人主义者的人们,在美国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国民党反动派面前站起来了。闻一多拍案而起,横眉怒对国民党的手枪,宁可倒下去,不愿屈服。”高度赞扬他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   
孟子的这些话,虽然是在2000多年以前说的,但直到现在,还有它积极的意义。当然我们无产阶级有自己的英雄气概,有自己的骨气,这就是绝不向任何困难低头,压不扁,折不弯,顶得住,吓不倒,为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建设的胜利,我们一定能够克服任何困难,奋勇前进!
【小题1】根据节选的文章内容,在文中横线处拟写恰当的小标题。
【小题2】在作者看来,文章“正确的观点”有哪些特点?
【小题3】阅读链接文章《谈骨气》,根据《义理、考据和辞章》(节选)的内容回答问题。
(1)根据《谈骨气》的相关内容,在文中第二段的横线处填写一组语句,与上下文意思连贯。
(2)《谈骨气》的作者是如何得出“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这一结论的?请概括说明。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11-21 07: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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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救命恩人
江岸
正是下班高峰。侯一凡挺起胸膛,绷紧双腿,笔直地站在工厂门口。他目送着下班的人群潮水一般陆续涌出工厂大门,后来,只有零星的工人一个个往外走的时候,他才稍微放松下来。
虽说只是一名工厂的保安,但是,侯一凡毕竟刚从武警部队退役半年,他站岗的姿势还是完全保留了真正的军人风范。
他晃晃微微发酸的脖子,扭动了一下腰肢,准备回值班室的时候,突然想起,怎么没看见吕晓红大姐走出来呢?
侯一凡愣了一下,勾头往厂区方向看去。他拥有一双视力在2.0以上的眼睛,一眼看去,能看得很远。他发现,正在往外走的工人,包括厂区纵深处三三两两的人影,都不是吕晓红。吕晓红平时上下班都很准时,今天怎么了?侯一凡决定在门口再站一会儿,等等吕晓红。
侯一凡在这个肉联厂虽然已经工作了半年时间,但是,认识的工人并不多,多数人只是在上下班的时候进出工厂,在他值班的时候,才在他面前晃一下。他一个从山区农村黄泥湾出来到城市打工的小保安,没有几个工人主动跟他搭讪,并告知他自己的名字。吕晓红这个名字也是他听别人喊的,可能听的次数稍微多了一些,他便牢牢记住了。
大概等了十多分钟,厂里没有一个人往厂门口走了,当然,吕晓红依然没有出来。侯一凡感觉有些不对劲,到底哪里不对劲,他一下子也想不起来。他只好给保卫科长打电话。
科长,你认识吕晓红吗?她是哪个车间的?
我不太清楚,怎么啦?
我没看见她下班出来,有些不放心。
下班的时候,工人一窝蜂地出来,你一个个都看清楚了?你点名了?你怎么知道她没有出来?
吕晓红和别人不一样,我知道的。
你别管闲事了,你又不是人事部的,考勤不归你管。看好你的门吧。
科长没好气地挂了电话。科长说到人事部,提醒了侯一凡。他查了一下人事部的电话,把电话打了过去。
请帮忙查一下,吕晓红是哪个车间的?
冷冻车间。
还没有等侯一凡再说点什么,人事部那个人已经火急火燎地挂了电话。他把电话打到冷冻车间,可是,没有人接电话。他只好硬着头皮把电话打到厂办公室。
冷冻车间的吕晓红,到现在没有出来。
怎么了?
我怀疑她会不会被关在冷库里了。
不会吧?
厂办公室的那个人漫不经心地挂了电话。该打的电话都打了,侯一凡没辙了。他在值班室坐了两分钟,椅子上好像放着一盆火,烧得他坐不住。终于,他站了起来,咬咬牙,拨通了厂长的电话。
厂长您好。我是保卫科小侯,向您报告一件事。
哦?说吧。
冷冻车间的吕晓红到现在还没有出来,我怀疑她被关进了冷库里。请您赶紧派人到冷库去看看吧。
有这样的事?我马上让冷冻车间主任去看看。
放下了电话,侯一凡惴惴不安地站在值班室门口,眼睛盯着大街。大约二十分钟左右,冷冻车间赵主任骑着摩托车,箭一般射过来。到了厂门口,他猛地刹车,停了下来。赵主任指着侯一凡的鼻子,喝道,就是你打电话给厂长,说冷库里面有人?
是我。侯一凡挺了挺身子。
老子喝个酒都喝不安生。如果我去看了,冷库里没有人,出来我揭了你的皮……说着,赵主任一加油门,摩托车嘶吼着冲进了大门。
后面的事情就不必细说了。
医院救护车开进厂区的时候,几滴泪水猛地涌出了侯一凡的眼眶,挂在了他的睫毛上。
吕晓红出院以后,买了一大兜水果,到厂门卫值班室感谢侯一凡。她紧紧握住侯一凡的手,说,大兄弟,如果不是你救了我,大姐就冻成死猪了。
大姐,其实不是我救了你,是你自己救了你。
为什么这样说?
侯一凡说,每天你上班,总是问候一声:你好;每天你下班,总是说一声:再见。我那天没有听到你说再见,所以知道你没有出来。否则,全厂五六百个工人,我怎么可能单单记得你呢?
(选自《洛神》2016年第6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篇写侯一凡值班站岗的情景,寥寥几笔就刻画出一个严肃认真,而又拘谨刻板的工厂保安形象,这种形象与下文他救人的执着是一脉相承的。
B.侯一凡在目送下班的人群陆续涌出工厂大门,准备回值班室的时候,想起没看见吕晓红走出来,然后觉得不大对劲,这说明他是一个细心留意的人。
C.多数职工只是在上下班的时候进出工厂,门卫侯一凡值班的时候只见他们一晃而过,这导致他不认识大多数人,从一个侧面表现了人际关系的单薄。
D.小说明写侯一凡疑心吕晓红留在冷库里,求人救出她,暗写吕晓红被关在冷库里,被救出,两条线索在救护车进厂时交会,这是小说构思的精巧之处。
【小题2】小说详细地叙述侯一凡打电话救人的过程,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小题3】“其实不是我救了你,是你自己救了你”这句话,对理解小说情节、主人公和主旨都很重要,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船夫吴嫂
崔立
周庄成了名扬海内外的古镇后,吸引了世界各地的游人前来游玩。摇一尾小小的乌篷船,在周庄的小河里缓缓摇曳,成了吸引游客的一大特色。吴嫂,就是众多摇船的男女船夫中的普通一員。
说起吴嫂,还真不能不让人长吁短叹一番。吴嫂是周庄本地人。吴嫂的命委实不好,3岁死了爹,五岁死了娘。18岁那年,抚养她长大的爷爷奶奶双双过世。20岁,吴嫂嫁了同村的吴大有。22岁,吴嫂生下了智障儿吴小丁。25岁,吴大有在一场车祸中丧生。
十几年来,吴嫂一个人带着儿子吴小丁过日子。
吴嫂起先在镇上厂里打些零工,因为要照顾吴小丁,自然就不能随其他人一样做长工,收入就很少。后来,听说做船夫能赚钱,有时游客高兴了,还会给上一些小费,吴嫂就去做了船夫。
一开始,确实累。摇上一天的船,回到家里,吴嫂手上完全没力气了。长得像个小大人样的吴小丁在家里看电视,看着看着,吴小丁说:“妈,我要喝水。”吴嫂舒展着手臂,说:“小丁,妈太累了,你自己去倒吧。”吴小丁说:“妈,我要喝水。”不知怎么的,也许真的是太累了,吴嫂心头猛地就有了气,说:“吴小丁,你就不能和正常人一样自己去倒水吗?”话一出口,吴嫂想起了什么,转过头,就看到吴小丁眼中的泪。吴嫂赶紧跑过去,抱住吴小丁,说:“小丁,对不起,妈妈不该说那样的话。”吴小丁也抱住吴嫂,一个劲地呜呜呜直哭。
吴嫂做船夫,比其他人都要卖力,因为摇船是按摇多少趟算费用的。
早上9点上班,吴嫂8点就来了;下午5点下班,吴嫂都到6点才走。负责调度的老黄说:“吴嫂,你这样我很难做啊。”吴嫂说:“黄哥,你就帮个忙吧,你也知道,我家里确实困难。”老黄是个心善的人,叹一口气,说:“好吧。”
一起摇船的人也知道吴嫂家的困难,有时游客少,生意清淡,大家都会说:“吴嫂,你先去摇吧,我们再休息会儿。”每次,吴嫂都会很感动地说:“谢谢,谢谢大家。”
张妈和吴嫂聊得多。张妈说“吴嫂,你这么拼,会累坏的。”“张妈,我是想多赚点钱,我有大用处。我问过一位上海的专家,说我儿子是智障,是可以治的,就是要10万块。我现在已经存了7万块,再有3万块,就够了。”
说来也巧,几天后,3万块钱就有了。
吴嫂从她摇的船上捡到了客人丢下的一个包,包里正好有3万块现金。吴嫂把钱交给了老黄,老黄把钱交给了旅游区管委会,管委会的大喇叭反复播着寻找失主的启事。
3万块钱,可不是笔小数目啊。遗失包的,是一位外国游客,他竖起大拇指,说:“中国人,好,好!”
这事因为涉及外宾,引起了极大的社会效应,昆山电视台特地派记者来采访吴嫂,还准备为这事做一个专题。
吴嫂坐在摄影机前,正襟危坐。
漂亮的女记者问:“吴嫂,听说你是这里众多船夫中的普通一员?”
“是的。”
“能说说,你为什么要做船夫吗?”
“我是想赚钱,赚了钱好为我儿子治病。”
“那在捡到钱后,你第一反应就是把钱交出去吗?”
吴嫂说:“其实,我一开始并不想把钱交出去,你不知道,我儿子治病,一共需要10万块,我现在存了7万,还差3万块。要是加上这捡到的3万块,就能凑够10万了。所以,一开始,我是想拿这钱的。后来,我又想,要是这钱别人也是用来治病的,或是派别的用处的呢,那我不是罪孽大了吗?而且,即便是用这钱治好了儿子的病,我这一辈子都会良心不安的……”
不知为什么,采访吴嫂的这个专题片,始终都没播出来。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6年第13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写“周庄成了名扬海内外的古镇后,吸引了世界各地的游人前来游玩”等,为吴嫂当船夫、捡到外国人的钱包等情节作了铺垫。
B.写吴嫂“听说做船夫能赚钱,有时游客高兴了,还会给上一些小费”等,不仅照应了小说开头的内容,还表明旅游业也使人际关系金钱化。
C.小说写“吴嫂赶紧跑了过去,抱住了吴小丁”,是因为她看到了孩子眼中的泪花,知道自己的话伤了儿子的心,感到很对不起儿子。
D.吴嫂接受采访时,说自己捡到钱包时想用这3万块钱凑够儿子的治病钱,并无损她髙尚的人格,相反,让读者觉得她坦诚朴实
【小题2】吴嫂在船上检到客人钱包这一情节在小说中起到怎样的作用?
【小题3】小说结尾说“采访吴嫂的这个专题,始终都没有播出来”,谈谈你对这个结尾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秋以为期
夏磊
中秋了,院子里的几株四季桂却迟迟没有开花,像是忘记了以往的约定,而每到这个时节,在老家生活的那段时光以及深藏心底的一些人和事,总是会在不经意的时候,像一缕秋天的展雾一样轻柔地飘进我的梦里。
每年,当连通着长江的河水由浑转清的时候,我知道秋天就要来临,水边的蓼花应该盛开了。
其实在老家的时候,我并不知道那花叫蓼花,我们都称它狗尾巴花。这花在九月和中秋的时候开得最好,它大片大片地簇拥在水沟边上,茂盛得让人不太敢走进,生怕花丛里会有什么小危险。而它也鲜艳得让人不忍心去践踏,无人欣赏却干净水红。后来,我在清人纳兰性德的词里读到这样两句:“燕子矶头红蓼月,鸟衣巷口柳杨烟。”这才知道原来狗尾巴花就是蓼花,也叫红蓼。我那么多次在燕子矶的水边走过,却并不知道蓼花的花名和花语。也许是那时年纪还小,还不曾懂得什么是离别和思念的滋味吧。“江南江北蓼花红,都是离人眼中血。”从琼瑶作品中看到这两句,才知道原来这不起眼的花竞代表了离愁别绪。
在这个秋雨蒙蒙的上午,窗前独坐,我忽然那么想去找找蓼花,不知道它们是否还和昔日一样鲜丽。我没能找出第二首纳兰留给我家乡的诗词,而故乡留在我记忆中的除了许多刻骨铭心的人和事之外,却多了那一片片红蓼。于是每当梦回江南,色彩也明亮多了。
记忆中的家乡秋天是非常忙碌的,春夏两季的辛苦都要在这时去收获,这是一段能品出土地香味的时光。大人孩子都得下地收割,收回来的玉米和黄豆红薯要赶紧晒干,不然秋雨一来,它们很容易霉变发芽,那可不得了,那可是一个冬季的口粮啊!生活的滋味就是这样,每一点甘甜里都掺杂着一点苦涩,每一点苦涩里也能品味出丝丝甘甜。当我知道这些之后,很小我就学会了很多农活,并且学会了在秋天的夜晚看看天,盼着明天是个秋阳高照的好天气。
那时的晚上最喜欢跟大人们去河边照螃蟹。秋风起,蟹脚痒。晚上,在屋后的小河边,铺上干草。点起油灯,把一条网铺在河底,就等着螃蟹牵动网绳了。回想起来,那时的我并不太期望螃蟹上网,似乎更迷恋那一段等待的时间。月亮亮汪汪地挂在天上,四周一片寂静,只有偶尔传来的一两声狗叫,这时真的能听到小虫子掏洞和鱼在水;里游的声音。那是离一些弱小的生命最近的时候吧;只有在这个时候我们才会暂时忘记乡村生活的寂寞和农事的辛苦,享受自己独有的生活滋味吧。现在野生的螃蟹已经很难见到了,也没有人照螃蟹了,然而我还一直记得当时的情景。
想和秋天有一个约定,约定在它的暖洋洋的太阳下,躺在有些暖意的草地或沙滩上,读一首也是温暖的诗。不知是哪一年,父亲给我买了一本《诗经》,那是一本很薄的书,大体上能看懂。我如痴如醉地读着,那些简约的文字让我的思緒随风轻扬,在家乡秋天的田野里才能读出先民们的真性情。我相信《诗經》是属于最普通的乡民的,无论是自由車性的还是含情脉脉的,都是原生态和无法修改的,它永远应该是乐观的,每天都在发生有趣的事情。
我怀念读诗的那些个秋天,因为我在那里读到了阵阵爽朗的笑声和先民的无数往事,我听到了来自大地的自由歌唱。
写到这里,已是月上中天,一轮秋月正在薄云里緩緩穿行。世上没有什么媒体能够比得上月亮,明月当空,只要两个人同时一抬头,无论天涯海角,思念马上就像水一样流通了。
院子里的桂花树沉睡在月色之中,如果它们还记得去年的约定,那么它们过不了多久一定会开花儿的。
(节选自《散文》2009年第2期,有刪改)
【小题1】下列对文中有关“蓼花”内容的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秋天是一个容易触人心弦的季节,每到这个时节.故乡过去的时光和人事就不经意间,在我的脑海里萦绕。
B.“我忽然那么想去找找蓼花”,这是“我”思乡心切的婉转呈现;对它们鲜丽的疑问,是“我”思乡之情的宜泄。
C.蓼花又叫“狗尾巴花",是作者家乡常见的花。它的盛开,它干净的水红,触动了我这个游子浓郁的思乡之情。
D.夢花在纳兰性德的词句“燕子矶头红夢月”意蕴丰富而,饱含着浓浓思乡情,自此让我知道了夢花代表了离别。
【小题2】下列对本文中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从家乡秋天收获忙碌中,“我”感受到了甘与苦的生活体验与人生真谛,在我看来“这是一段能品出土地香味的时光”。
B.在家乡秋天的田野里,在《诗经》简约的文字里,“我”读出了先民们的真性情:自由率性,感情真挚,乐观而且有趣。
C.将月亮与媒体作比,突出月亮沟通情感的迅速;将观月触发的思念与流通的水作对比,突出这种情感共鸣的强烈。
D.野生的螃蟹难见到了,没有人照了,但我一直记得当时的情景,表达了“我”如今无法静心聆听自然天籟的惆怅失落。
【小题3】下列对散文有关内容和表现手法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两项
A.作者反复提到蓼花,蓼花既蕴含着作者的伤秋之感,也引发了作者对故乡的怀念,更突出了作者对纳兰词的喜爱之情。
B.结尾写桂花树用了拟人修辞手法,“沉睡”写出了桂花树的恬静,渲染了夜色的宁静;“记得"则赋子桂花树以人的灵性。
C.蓼花大片大片地开放在水沟边上,长得太过茂盛.颜色也很鲜艳,人们生怕花丛里会有什么危险.从而不太敢走进去。
D.因为夢花勾起了作者的伤秋情结,作者又是离乡远游的游子,所以整篇文章笼罩着浓浓的思乡之情,读来有萧瑟之感。
E. 文章结尾提到期盼桂花树开花,在结构上收東全文,呼应文章第一.句话,同时呼应标题,使得首尾圆合自然,浑成一体。
【小题4】从全文的材料组织与情感体现来看,题目“秋以为期”很有意味和特色,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据说北美洲的森林中有一种“得天独厚”的野兽,这就是豪猪,这是“森林中的绅士”!
这是在头部,背部,尾巴上,都长着钢针似的刺毛的四足兽,所谓“绅士相处,应如豪猪与豪猪,中间保持相当的距离”,就因为太靠近了彼此都没有好处。不过豪猪的刺还是有形的,绅士之刺则无形,有形则长短有定,要保持相当的距离总比无形者好办些,而这也是摹仿豪猪的绅士们“青出于蓝”的地方。
但豪猪的“绅士风度”之可贵,尚不在那一身的钢针似的刺毛。它是矮胖胖的,一张方正而持重的面孔,老是踱着方步,不慌不忙。它的潇洒悠闲,实在也到了殊堪钦佩的地步:可以在一些滋味不坏的灌木丛中玩上一个整天,很有教养似的边走边哼,逍遥自得,无所用心,宛然是一位乐天派。它不喜群的生活,但也并非完全孤独,由此可见它在“待人接物”上多么有分寸。若非万不得已,它决不旅行,整年整季,它的活动范围不出三四里地。一连几星期,它只在三四棵树上爬来爬去;它躺在树枝间,从容自在地啃着树皮,啃得倦了,就打个瞌睡;要是睡中一个不小心倒栽下来,那也不要紧,它那件特别的长毛大衣会保护它的尊躯。
【小题1】请用一句话概括选文的内容。
【小题2】选文中为什么把豪猪称为“森林中的绅士”呢?
【小题3】为什么说豪猪是“得天独厚”的野兽?
【小题4】读完选文后,你认为文中哪些地方对豪猪的描写最为传神?请找出来,并说说理由。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有一天,他的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奶奶”这个词让她觉得,如果不是她的孙女残忍,那只能是时光残忍,时间如刀。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心灵的启示。
B.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和舐犊情深。
C.小说寓曲折离奇的情节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文字中,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D.本文多处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琐碎的日常生活变得丰富,枯燥的事理变得具体生动,有意味。
【小题2】小说中年轻人喊“妈”的情节布局巧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小题3】结尾三段写到暮色中的鼓声,请结合作品谈谈作者这样安排的用意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