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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小题。
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作为“原乡”,既是创作的驱动地,更是作家精神理想的发酵地。曾有过报道,不少人跑到高密县去寻找东北乡,寻找高粱地,大失所望而返。可见,它不是自然地理,而是一个文学地理学的概念。作家既视之为源泉,同时又不断赋予它新的含义。从这片原乡升腾而起的关键词应该是:民间,生命力,图腾,自然力,历史,血痕等等。莫言的所有灵感似乎都来自于乡土,但他只是从乡土出发,而不是拘泥于乡土的精细写实和原貌复制。其笔下的乡土是野性的、梦幻的、恣肆的、血腥的,一句话,是形而下与形而上的结合,因而,它们其实是超越乡土的。现在人们很强调莫言对西方和拉美文学的学习借鉴,有人称他为“中国的马尔克斯”,诺贝尔文学奖的授奖词也说,莫言很好地将魔幻现实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结合在一起。事实上,莫言既善于吸收外来文学精华,更注重从中国传统的审美方式,中国民间的文化形态汲取营养。多年来学习魔幻、荒诞、变形、意识流之类的作者太多了,有的人还学到可以乱真,但能长成参天大树者,又有凡人?到头来都跳不出形式外壳和自我重复。问题就在于能否化为自己的血肉,为我所用,在于有无内在的根因。
【小题1】用一句话概括文段的主要内容。(25字以内)
【小题2】文中“形而下”与“形而上”各指什么?
【小题3】请结合文本,谈谈莫言文学创作取得成功对当代文坛的启示。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11-20 08: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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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寂静的独语

——纪念肖邦逝世150周年

肖邦的音乐具有一种无法道明的特别气质。乐声悠扬飘来,听上去似乎是作曲家一不小心,让人窥见了他内心最深处的孤寂沉思。当然,音乐没有具体明确的语义,谁也说不清楚,肖邦的自言自语究竟说了什么,但肖邦音乐所独具的表达口吻,几乎一开始就会在听者的音乐记忆中留下深刻的印迹。

肖邦所钟情的表达媒介只有一个——独奏钢琴。一个人独自坐在钢琴键盘前,从手下流出的音符自然具备私密性,与上百人合奏交响曲的千军万马之势迥然相异。虽然肖邦远非首创钢琴独奏的第一人,但在他的手下,钢琴在历史中第一次被转型——成了倾诉个人心境的最佳手段。

交响曲、歌剧这类“宏大叙事”的代表性体裁因而在肖邦的创作视野中全然消失,就连奏鸣曲、协奏曲、变奏曲这些在传统中占据钢琴作品中心地位的大型曲体,在肖邦的创作生涯中也一律被置于边缘地带。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具有暗示性标题,和绝没有具体景物描绘意图的“小型”作品。这样做不仅需要艺术上的眼力,而且需要道德上的勇气。因为在肖邦时代,除他以外,没有任何一个重要音乐家终其一生固守这种“私人叙述”的写作思路。舒曼在早年似乎是肖邦在音乐上的同道,但人到中年后,终于没能摆脱德奥根深蒂固的交响乐传统的强大吸引力,拼命在言不由衷的交响语言漩涡中挣扎。至于李斯特,虽然也热衷于钢琴音乐的潜能挖掘和性格拓展,然而更多是为了博取外表的辉煌与廉价的掌声,因而与肖邦独语的趣味恰恰形成对比。

肖邦因此踽踽独行。他身为著名钢琴家,但却完全不像其他炫技大师,不仅在成名之后拒绝旅行演出,甚至很少举行公开音乐会。另一方面,他又违反常规,作品的体裁类型看上去更像是炫技大师为自己实际演出而写作的一些应景小品。据说,肖邦年轻时在华沙音乐学院的作曲教授曾对这一天才横溢的后生寄予厚望,希望他日后能在波兰民族歌剧的创建上一展宏图,但日后的事实令他失望。肖邦似乎很早就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天然禀赋。他注定属于一个孤寂的抒情世界,排斥人声鼎沸的喧哗与凯旋。

奇怪的是,他真的非常喜欢歌剧,旅居巴黎时晚间经常去观赏歌剧。众所周知,他最欣赏的同代作曲家是以优美旋律著称的意大利歌剧作曲家贝利尼。然而,意大利歌剧中的华美咏叹和醉人的旋律转到他的笔下,却没了舞台的灼热气息,变成了清冷而细腻的内心婉唱,如泣如诉,丝丝入扣。再如肖邦对巴赫音乐的独特吸收。肖邦终身崇敬这位日耳曼先辈无与伦比的深刻逻辑与清晰思维,虽然巴赫的神性音乐世界与他自己飘逸的音乐风格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然而,恰是巴赫对位精神的肖邦变种,肖邦作品中无所不在的复调穿插与线条出没,正源自肖邦对巴赫《平均律键盘曲集》自幼便如庖丁解牛般的纯熟运指体验。

伟大的艺术家之所以不朽,是因为他们能通过自己的艺术构造出一个独特的想象世界,它与现实世界相平行,但与现实世界又绝不相同。肖邦只是肖邦,在音乐的丛林中,他选择了一条幽僻的小径并最终到达了“罗马”

【小题1】肖邦在音乐上取得成就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小题2】“他选择了一条幽僻的小径并最终到达了‘罗马’”,联系全文,这句话该怎样理解?
【小题3】文中第三段写舒曼和李斯特,第五段写贝利尼和巴赫,两段同样是写“其他音乐家”,在表现手法和写作目的上有什么不同?试阐述之。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宛大妈
宛大妈是公园凉亭戏迷聚唱的核心人物。她曾唱一段 «贵妃醉酒»的四平调,众人听完不禁面面相觑:怎么跟梅兰芳的唱法大相径庭? 她告诉大家,那是荀慧生还用白牡丹作艺名时候的唱法,后来这出戏被公认为梅老板的代表作,荀老板就没再演过这一出了。于是有人问她:“您是北京京剧团的吧?”她说:“我曾是北京市京剧团的龙套,角儿唱杨贵妃,我是八宫女之一。”完了又解释一句,听起来是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家糊涂:这什么意思啊? 她笑着细掰:“四五十年前,北京有两个市一级的京剧团,一个叫北京京剧团,后来成为排演 «沙家浜»、«杜鹃山»的 ‘样板团’;另一个,叫北京市京剧团,那政治地位、福利待遇,跟 ‘样板团’可就差老鼻子啦。我呢,是在带 ‘市’字的那个团,所以,当时北京戏剧界就流行这么一句话,叫作 “多一 ‘市’不如少一 ‘市’”。当然啦,改革开放以后,又合并在一起,叫北京京剧院了。”那以后,有的人背地里就用 “多一事”称呼她。
社区居委会有一些人,觉得她这个老太婆脾气有些古怪。那年两位居委会女士抱着捐款箱,按响她那单元的门铃,说是知道社区里有些老人腿脚不便,想给灾区捐钱,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上门来满足其心愿。宛大妈听了却摇头说:“我不做隔山打牛的善事。我行善,要面对面,知道我捐的究竟落在了谁头上。”两位女士已经收到若干捐款,而且许诺将在社区公告栏公布捐款明细表,并会全部转交有关机构。宛大妈的表现,令她们气闷。
有一次宛大妈去医院看病,候诊的时候,见旁边一个外地汉子,给一把旧椅子装上轱辘,推他媳妇来看病。问起来,得知他媳妇是生了骨瘤,动过手术,今天复查。给媳妇治这个病,汉子快到倾家荡产的地步。他哥哥也在北京打工,母亲轮流在他们两家住,这个月又轮到住他家———所谓家,就是在几里外,每月四百元租的原来工厂的排房,小小一间,放高低铺,剩余空间也就放套煤气灶架和一张用来吃饭和让孩子做功课的桌子。不过有彩电,屋顶上有 “锅”,能看电视。他哥哥的意思,是弟媳妇得了这病,母亲就别挪弟弟那儿了。嫂子却不干,认为该轮还要轮。他妈跟那嫂子一向不睦,倒很愿意多在他那儿住。他那媳妇衰弱得说话也缺气,一旁管自摇头。他苦笑,闭嘴前忍不住来一句: “明天赶紧去工地叫工头再支点,要不买米的钱也没了。”宛大妈看完病领完药,在医院外面又遇见他们,就过去跟那汉子说:“让你媳妇等在超市门口,你跟我进去,我帮你把该买的买了。”见那汉子犹豫,就说,“我是真心要帮。你接受了是给我快乐。”汉子就把媳妇坐的轮椅安置在妥善位置,跟宛大妈进了超市。两人各推一辆购物车,宛大妈往汉子的车里装了一袋米、一袋面、一桶玉米油、一大盒鸡蛋、一桶酱油、一桶醋、一包紫菜、一袋虾皮,汉子直说: “谢谢,够了够了。”她最后还往里添了两罐辣酱。出了超市,她跟汉子说:“我每月五号上午十点必来这家超市。你以后有困难可以按时候到这儿找我。我不会给你钱,不会给你买别的,就是给你买这些最必需的日常用品。”汉子和他媳妇连声道谢,问她:“大妈贵姓?”她笑:“莫问我的名和姓,就记住仨字儿吧:多一事。”
“多一事”的趣事很多。那天她去公园,推了个自备的帆布小购物车,里头是两提卫生纸。她先没去凉亭唱戏,先推车到公厕外的松树下守着,不一会儿,一位大嫂出来了,她迎上去问:“又把厕纸整卷儿全搂走啦?”那大嫂就知道被盯上了,脸上有些搁不住,嘴里硬撑着:“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不对?”又有一位胖老头从里头出来,他跟那位妇女一样,也是几乎每天都要来这公厕收集厕纸的。管理人员刚续上,他们就很快整卷搂走,其他游客往往无纸可用,意见很大。宛大妈见两位占便宜的全在眼前,就说:“道理你们也懂,不说了。今天我带了一提十卷的名牌厕纸来,赠你们每人一提。只希望你们从此以后能保障其他游客的权益。”那大嫂不知所措,那胖老头却理直气壮:“你多什么事! 我们这算什么问题? 你有能耐逮那些贪官去!”宛大妈说: “大贪要反,小贪也要戒。端正社会风气,大事小事全要做。当年我演不了贵妃,就演好那宫女。如今我还是唱不了主角,干不成大事,可是我还能做点小的好事。我真是想送你们厕纸,好让你们生出点儿悔意,赶明儿别再这么贪小啦!”那大嫂和那胖老头灰溜溜地绕开她走了。后来管理员说,白搂厕纸的现象少多了。
凉亭里又响起宛大妈的唱腔,这回唱的是 《穆桂英挂帅》:“猛听得金鼓响画角声震,唤起我破天门壮志凌云,我不挂帅谁挂帅? 我不领兵谁领兵?”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小说采用 “串珠式”结构,每个故事都保持相对的完整性;同时,又都突出了宛大妈 “多一事”的特点,构思巧妙,独具匠心。
B.“多一事”是人们称呼宛大妈的,除了剧团名称的由来外,和她 “多管闲事”有关。而文中的这“多事”既有褒又有贬。
C.开头结尾都写到宛大妈的唱腔,开头写她的唱腔与梅兰芳的不同,体现她个性独特的一面,结尾的描写则体现她的精神风貌。
D.小说主要记叙了三件小事,通过语言、动作等描写,写出了宛大妈的做人原则,刻画她的性格、展现她的品行。
【小题2】结合全文,分析宛大妈的性格特点。
【小题3】小说以宛大妈唱《穆桂英挂帅》结尾,有什么作用?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唐朝的韭菜
李汉荣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一千多年前,那个雨夜里的春韭,被杜甫保鲜在一首诗里,至今仍散发着清香。
诗为五言,句子精短,与韭菜精致的模样很般配。
我觉得,韭菜是自然的五言诗,五言诗是文化的韭菜。
我读过的唐诗,涉及写蔬菜或韭菜的,几乎都是五言,很少有七言或更长的句式。这很可能是因为,面对这娇小、精致的可爱植物,唤起了诗人们细腻、爱怜的情思,用五言这精致的样式,表现这精美的植物,是很相宜的。
这也似乎说明,在唐朝,韭菜,以及众多蔬菜,都是天然、本来的长相和品性。
蔬菜嘛,就该是朴素本分的样子,安静单纯的样子,露水盈盈的样子。这样子,才叫蔬菜。
假若杜甫老哥来到现代,来到我们的蔬菜地里,他一定十分惊讶:这是蔬菜吗?这不是一片杂木林吗?芹菜已疯长成灌木;莴苣正演化成芭蕉;葱虽然暂时还没变成芦苇,但已有了芦苇的个头;土豆已膨胀成杜甫喝汤用过的大土瓷碗;韭菜呢,五言诗的韭菜哪去了呢?这又高又胖、模样粗糙、神情张狂的另类灌木,是韭菜吗?一千多年没见,出落成这样子了?
杜甫老哥啊,你少见多怪了。一切都在变,菜地如何不变?假如你走进我们的文化菜地看看,你又如何不被惊呆?别摇头嘛,老哥。别的,你暂且别看,就看看那被你视为“文章千古事”的文章,就看看你一生钟情、“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诗吧。如今,一个写手随便就日产万言,短篇不过夜,中篇不过周,长篇不过月,一年制造十几部长篇,不难嘛,只需喝几杯咖啡,吸几口香烟,猛敲键盘,快速码字,滚滚泡沫就席卷世界的沙滩;写诗,稀松平常事,手起键响,键响诗成,一日千行,何难?回车键频频按,诗,就像那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滔滔滚滚源源不断,注入我们古老的奄奄一息的江河荒滩。你语不惊人死不休,呕心沥血一生,才写了一千来首,字数不够一个中篇,还不及写手们一天的产量。杜老啊。你太低产了。
这下,我得赶快告诉杜甫原委,不然老先生会被吓傻的。就这么一个诗圣,被我们吓傻了,我们对不起万古千秋。
是这样的,杜甫老哥:你在蔬菜地里看见的那颠大的、张狂的、疯长的、妖艳的、粗壮的灌木形状的蔬菜,都是服用化肥、农药、增红素、增绿素、增高素、拉长素、膨胀素等等市场激素催生出来的。
你问:好吃吗?有营养吗?我如实回答你:不好吃,营养很少,毒性很大,垃圾食物而已。
你在文化菜地(其实那是文化工业流水线)看见的那泡沫翻腾的泡沫文化,那废水汹涌的废诗,也是服用化肥、农药、增红素、增绿素、增高素、拉长素、膨胀素等等市场激素大批量疯长出来的。
你问:好吃吗?有营养吗?我如实回答你:不好吃,营养很少,基本是废物。垃圾食物而已。
杜甫一脸茫然,摇着头,迷惑不解地走了。
和杜甫一样,唐朝的韭菜,包括那雨夜里的韭菜,没见过的世面太多了,没见过农药,没见过化肥,没见过增红素、增绿素、增白素、增高素、拉长素、膨胀素,只见过露水、月光、荷锄的农人,见过蜜蜂、蝴蝶、毛毛虫,见过低飞的燕子和菜地上空款款飞过的黄鹂、喜鹊、斑鸠、白鹭。
韭菜何其有幸,在那个温暖的春夜,韭菜,用它质朴、醇正的清香,接待了诗人和他的诗。
唐朝的土地上,生长着清清爽爽的蔬菜,生长着清清爽爽的诗。
你且看那韭菜——
朴素安详地,一根一根地,在露水和清风里,认真地排列着自己,把自己排列成诗。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⑴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是 (    )
A.“被杜甫保鲜在一首诗里”一句中,“保鲜”一词形象生动,说明了杜甫的诗歌流传一千多年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B.韭菜娇小、精致,能唤起诗人细腻、爱怜的情感,而五言诗是精致的诗歌形式,用五言诗描写精美的韭菜,是非常合适的。
C.唐朝的韭菜是不幸的,因为它有太多的世面没有见过;唐朝的韭菜又是幸运的,因为它“用它质朴、醇正的清香,接待了诗人和他的诗”。
D.杜甫之所以“一脸茫然,摇着头,迷惑不解地走了”,是因为他理解不了现在的人们为什么要生产垃圾食品和创作垃圾文化。
E.文章运用了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不同人称的运用既丰富了文章的叙事手段,有助于思想感情的表达,又使文章显得亲切。
⑵从文中看,作者为什么说“韭菜是自然的五言诗,五言诗是文化的韭菜”?
⑶请指出下面句子中所用的修辞手法,并具体说明这些修辞手法在文中的表达效果。
朴素安详地,一根一根地,在露水和清风里,认真地排列着自己,把自己排列成诗。
⑷请结合全文,探讨作者的写作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