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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个人对待社会有三种态度,也可以说是态度的三个层面。

法律性对待。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它是保障社会秩序的共同契约,也是社会对个人的基本约束力。个人自由即使充分发挥的时候,仍然不可随意放火、杀人、闯交通红灯。遵守法律,是个人最低的社会责任。法律性对待,是一种服从,一种必要的遵守。

论理性对待。每个人都有服从法律的义务,而把法律与执法、遵法化为自觉,则需要伦理。伦理要求我们要自觉地遵守社会所要求的行为规范。社会中有一些共同规范,例如在公共汽车上,不可以随便抽烟、喝酒、打牌,干扰交通秩序。

伦理原则是历史的产物。它会随时代而变迁,也会随着地域的变迁而变迁。例如当下的中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如果没有离婚,就必须遵守婚姻的伦理规范。而一些伊斯兰的国家,实行的是多妻制,一个男人同时拥有几个妻子而不算违反伦理规范。在19世纪之前,中国实行严格的孝道,父亲死了,你即使担任再大的官职,也必须回到家乡守孝三年,名为丁忧,现在没有这项规范了。

道德性对待。道德与伦理既相关又不同。在康德的体系里,两者分不太清楚。李泽厚先生的“伦理学”,则把“伦理”与“道德”加以区分,他把“伦理”界定为外在社会对人的行为规范和要求(通常是指社会的秩序、制度、法律、习俗),而把道德界定为人的内在规范,即个人的行为、态度以及心理状态。伦理是相对的,而道德则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内在要求。康德称之为不同于动物的“心理形式”,李泽厚则称之为“人性能力”或“文化心理结构”。教育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告诉孩子接受伦理秩序、伦理规范,然后又把这些外在的规范转化为内在的心理形式——绝对的道德律令,康德称之为内在的绝对命令。例如,看到一个人掉到河里,你会从内心发出一道命令,赶紧去救他。救他不一定是因为爱他,即不一定是道德情感的要求(不是人性情感),而是作为一个人,你有不忍之心,有怜悯之心,有孟子所说的“四端”,有这种人性能力,你就会毫不犹豫的去行动。这种道德行为是绝对的,没有任何功利计较,你不会想到你是科学家或作家,具有很重的生命分量,而掉下去的可能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无足轻重的人。在这里,道德行为一旦相对化了,例如,考虑掉到水里的属于什么人,是坏人还是好人,如果是坏人掉水里去,为什么要去救。这种种考虑,都会导致道德的崩溃。

上边所讲的个人对待社会的基本态度和基本方式,这也可以说是个人对社会应尽的义务与责任,这些责任包括法律责任、伦理责任与道德责任,尽管这些责任,从表面上看,是为社会,实际上又是为个人。因为如果没有社会基本秩序的保证,个体生命价值的实现就会全部落空。如果社会处于动乱动荡中,个人到处游审,连一只狗都不如,还侈谈什么自我实现?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法律性对待、伦理性对待和道德性对待,都是我们对社会应有态度,是我们在不同层面对社会应尽的责任。
B.告诉孩子接受伦理秩序、伦理规范,并把它们转化为自己内在的社会道德要求,是教育的终极目的。
C.我们救一个人不仅出于道德情感的要求,更是出于一颗不忍之心、怜悯之心的绝对命令。
D.为个人为社会,我们都该尽义务和责任,只有个人实现了生命的价值,才能保证社会的基本秩序。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先总述,然后分别阐述对待社会的三种态度,最后在总述三种态度对社会的意义,结构严谨,脉络清晰.
B.文章论证方法丰富多样,有例证法、引证法和正反对比论证法,但用的最多的还是举例论证的方法。
C.伦理原则会随时代变迁,作者列举当下中国一夫一妻制和一些伊斯兰国家的多妻制,来证明该观点。
D.文章举救落水者的事例,从正反两个方面阐述道德行为必须是绝对的而不是相对的道理。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遵守保障社会秩序的共同契约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一个人最起码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要求。
B.在公共汽车上随便抽烟、喝酒、打牌等干扰交通秩序的行为,都是没有尽伦理责任的表现。
C.个人必须自觉遵守社会所要求的行为规范,这是伦理的要求,不遵守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D.法律和伦理都是外在力量对人的规范和要求,而道德则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内在要求,因此三者中境界最高的是道德性对待。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20-01-11 04: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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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朱生豪与《莎士比亚戏剧集》
苏福忠
朱生豪翻译的《莎士比亚戏剧集》在中国近代英译汉的历史上,堪称划时代的翻译文献。
说是运气也好,巧合也罢,重大的文学事件往往令人难以捉摸却必然会发生。朱生豪在他血气方刚时选择了莎士比亚,是莎翁的运气,是中国读者的福气。朱生豪在世界书局出版的他的大译《莎士比亚全集》“译者自序”里说:“历观坊间各译本,失之于粗疏草率者尚少,失之于拘泥生硬者实繁有徒。拘泥字句之结果,不仅原作神味,荡焉无存,甚且艰深晦涩,有若天书,令人不能卒读,此则译者之过,莎翁不能任其咎者也。”这番话有两层意思:其一,这是他调动了全部智慧与心血尝试翻译诗体莎剧后的严肃结论。其二,当时中英某些机构内定了包括徐志摩、梁实秋等人来翻译莎剧,这种行为恐怕深深刺激了默默无闻的朱生豪。以自己短暂的人生体验,尽可能贴近真实地理解并翻译成另一种美丽的文字,只能说是朱生豪的悟性,或者就是他与莎翁的一种默契。
朱生豪英年早逝是不幸的。但从人生能有几多运道的角度看,他可算应运而生——应中国汉语发展的运道。中国白话文堂而皇之进入文学,始于五四新文化运动。生于一九一二年的朱生豪赶上汉语白话文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整个过程。他的家庭出身让他打下了扎实的古文功底,新文化运动又使他的白话文得到充分的发展。他写过诗,写过杂文,对白话文的使用远远高出一般人。这些都为他的翻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不少人把莎剧当作典雅的译事来做,把莎士比亚的语言当作优美的文体,以为只有用诗体译才能接近莎士比亚,这显然是一种片面的看法。而朱生豪并没有这样做。莎士比亚的戏剧写作用了近三万个单词的词汇量(一般作家充其量五六千),而且为了更富于表达力,他独创了一种属于自己的英语表达形式。面对这样一位富有创造精神的莎士比亚,任何所谓亦步亦趋的翻译,都会让他的剧作大打折扣。莎士比亚一生都在寻求突破,有些剧本全用散文体写作(如《温莎的风流娘儿们》),而有的剧本几乎全用无韵诗写就(如《裘力斯·恺撒》),而有的剧本段落又会使用古老的经典韵律诗,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再用一个什么刻板的尺寸来翻译他的作品,因为这是违反莎士比亚精神的。
许多赞赏朱译莎剧的人都认为他的译文典雅优美,才气横溢,而我在研读他的译文时却每每被他译文的口语化程度深深折服。显然,朱生豪在探寻一种最大程度上翻译出莎剧的汉语文体。中国的戏剧是唱,而外国戏剧是说。既然是说,那就万万不可脱离口语。因此,他译出了汉语版莎剧的风格,那便是口语化的文体。这是一种很了不起的文体,剧中角色不管身份如何,都能让他们声如其人;人物在喜怒哀乐的情绪支配下说出的十分极端的话,同样能表达得淋漓尽致。我至今想象不出那是五十多年前的译文。要知道,能够熟练地富于创造性地驾驭口语,是运用语言的最高境界。朱译莎剧在解放后没有被淘汰,在很大程度上是顺应了白话文更加大众化(即口语化)的趋势。
每读朱译莎剧,我都会想到朱生豪与莎士比亚的因缘“实在不浅”。他能把莎剧翻译得通俗易懂而文采四溢,实在是因为他完全理解、吃透并消化了莎剧的缘故。我认为朱译本主要成就有以下几点特别之处:朱生豪提炼出来的口语化译文,是其最大特色,也与莎剧的文字风格最合拍,剧中各类人物的语言都能体现出他们的身份;朱译本中大量的诗体译文,十分珍贵,是译者用改革的旧体诗翻译莎剧中的散文诗的可贵尝试;译本对剧中部分人物用有含义的汉语名字,例如“试金石”、“快嘴桂嫂”等等,颇具文学味道;据我对其他译本的粗略统计,较之所有别的译本,朱译莎剧的词汇量是最大的,这与莎剧中独一无二的大词汇量十分吻合。最重要的是,他告诉后来者如何翻译莎士比亚的作品。
尽管到目前为止出了几种不同的莎剧版本,但是仍然没有任何一种译本超过朱生豪的译本,这是不争的事实。至于理由,前面已经谈到很多,而我始终看重的另一个原因是:朱生豪在翻译莎士比亚戏剧的时候,消耗的是他二十二岁到三十二岁这段充满才情、诗意、热情、血气方刚而义无反顾的精华年龄!这是任何译家也比不了的。
(相关链接)
①余译此书之宗旨,第一在求于最大可能之范围内,保持原作之神韵;必不得已而求其次,亦必以明白晓畅之字句,忠实传达原文之意趣;而于逐字逐句封照式之硬译,则未敢赞同。凡遇原文中与中国语法不合之处,往往再四咀嚼,不惜全部更易原文之结构,务使作者之命意豁然呈露,不为晦涩之字句所掩蔽。每译一段竟,必先自拟为读者,察阅译文中有无暧昧不明之处。又必自拟为舞台上之演员,审辨语调之是否顺口,音节之是否调和。一字一句之未惬,往往苦思累日。
(朱生豪《莎士比亚全集·译者自序》)
②“在学校时代,笃爱诗歌,对于新旧体,都有相当的成就,清丽,自然,别具作风。”“他在高中时期,就已经读过不少英国诸大诗人的作品,感到莫大的兴趣,所以他与他们的因缘,实在不浅。”
(朱生豪夫人宋如清《莎士比亚全集·译者介绍》)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朱生豪翻译《莎士比亚戏剧集》,是莎翁的运气,中国读者的福气,也是令人难以捉摸却必然会发生重大的文学事件。
B.自身有扎实的古文功底,又赶上中国白话文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全过程,朱生豪翻译莎剧可以说是应运而生。
C.莎士比亚富有创新精神,一生都在寻求突破,而深谙莎翁精神的朱生豪没有刻板地把莎剧当作典雅的译事来做。
D.朱生豪探寻出了一种最大程度上翻译出莎剧的汉语口语化文体,所以解放后他的译本因顺应口语化趋势而没有被淘汰。
E. 朱生豪莎剧译本的最大特色是提炼出来的与莎剧的文字风格最合拍的口语化译文,以及剧中体现人物身份的语言。
【小题2】为什么说在中国近代英译汉的历史上,朱译莎剧堪称“划时代的翻译文献”?请结合材料简述原因。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月白湖荡

余显斌

六月,湖里绿了一片,绿的是苇草,是荷叶,是其它水草。水草下当然有鱼,有虾。水面有菱角,青嫩嫩的,随手捞起一个,洗一洗就可以生吃,味道青鲜鲜的。水下呢,还有嫩嫩的藕。这儿的湖泥很软,提一根荷梗,轻轻地扯起来,就带出一根藕来,白嫩嫩的。用水一洗,吃上一口,满嘴都是莲藕的香味。

棒子捞了几个菱角,还有几个嫩藕,不是自己吃,是给小王叔叔的。

每次等待小王叔叔时,棒子都会这么做。等到芦苇那边传来两声鸟鸣,小王叔叔就会出现,来时,骑着匹大白马。小王叔叔吃着菱角,还有嫩藕。棒子就跑过去,羡慕地摸着大白马的鬃毛。

小王叔叔笑道,想骑?

棒子点点头,当然。

小王叔叔就老气横秋地说,小鬼,太矮了,脑袋高过马背时,才能骑。

棒子噘着嘴,暗地里和白马比比,头刚刚挨着马背。

他想,再过一年就高过马背了,就可以了。

可是,离开后,小王叔叔却再没有来过。那天,棒子撑着一只小划子,藏在苇草里,等着小王叔叔送信来。没有等到,几声鸟鸣后,他等来的是一个陌生人,是张叔叔。棒子忙问,小王叔叔呢?

张叔叔红了眼圈,轻声告诉他,小王叔叔遭遇了小鬼子,牺牲了。

棒子眼睛顿时模糊了,远处的天,近处的水,还有苇草、荷叶、荷花,都一片朦胧。他喃喃地道,怎么会?小王叔叔有大白马,又高又大,跑起来飞快。

张叔叔叹息,小鬼子的东洋马比新四军的马更高更大,跑起来比小王叔叔的大白马快多了。

棒子咬着牙,狠狠地道,东洋马,真可恨!

张叔叔也点点头咬着牙说,我们要报仇。

报仇的机会就在眼前。原来,张叔叔这次来,是传达上级命令的,最近,一支新四军骑兵营要经过这儿,准备和湖东新四军二团会合,端掉小鬼子的碉堡。张叔叔告诉棒子,骑兵营来时,希望棒子能给带路。

棒子高兴极了,说声是。

张叔叔拍拍棒子的肩膀叮嘱,小鬼,注意安全啊。

棒子点点头,送走了张叔叔,撑着小划子,出没在密密的苇丛里,等着骑兵营的到来。

骑兵营来时是在一个晚上,月光水亮亮的一片,笼罩着湖面。湖面浮荡着淡蓝的雾,苇草和荷叶在雾里如淡墨画的一般,朦朦胧胧的。

张叔叔带头,将骑兵营长介绍给棒子。

骑兵营长笑着夸棒子是好样的。

棒子很高兴,看看这匹骏马,又摸摸那匹。骑兵营长开玩笑说,没骑过吧?棒子使劲地点头,傻乎乎的样子,逗得骑兵营长笑了,张叔叔也笑了。

湖里芦苇丛中隐藏着一条暗道,在湖中间,有新四军的监察哨把守着,有可疑人经过,监察哨马上鸣枪报警,对岸的新四军二团听到枪声,立即做好战斗准备。因此,鬼子几次来袭,都大败而归。

棒子当然能带人顺利通过,因为棒子是新四军的通讯员啊。

他手一挥,带着骑兵营出发了。

已经是后半夜了,湖上月光变得更亮更白。苇草深处,不时传来露珠滴落声,还有“咚”的一响,是青蛙跳水的声音。棒子带着部队,静静地走着,沿着那条路走着,新四军监察哨看见了,没有阻拦。棒子带着骑兵营走到一处湖湾处,将两根手指插入嘴里,“嘘”地吹响一声口哨。在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时,他已抱着身边的张叔叔,“噗通”跳入湖水深处的苇草丛里。

湖里的月光顿时碎了。枪声响起,打破湖面的寂静。

骑兵营士兵一个个在枪声中倒下,不一会儿,全被消灭。

新四军战士划着水,从苇丛里浮出来打扫战场,同时寻找着棒子。一片荷叶下,一个声音道,在这儿呢。随着声音,棒子浮出水面,拖着肚子已经灌满水的张叔叔。

张叔叔不是什么通讯员,是日军间谍大木三郎。

大木三郎一直想破获新四军的交通线,就悄悄盯上了小王叔叔,摸清一切后,他枪杀了小王叔叔。然后,自己扮成通讯员,哄骗棒子,准备带着日军特种部队,假扮做新四军骑兵营,将湖东新四军一举歼灭。

他最终自投罗网,却弄不清自己究竟在哪儿露了马脚。

棒子得意地说,是你自己吐露了真相的。

棒子说,大木三郎曾告诉自己,东洋马比小王叔叔的大白马高大。当骑兵营出现时,自己走过去,站在马旁暗暗一比,那些马都高过了自己的脑袋,而大白马和自己脑袋齐平。他终于清楚,他遭遇了日军。因此,发出信号,让提前防备着的新四军出击。

大木三郎一听,傻了眼。

棒子随着新四军战士押着垂头丧气的大木三郎,迅速消失在月光下的苇丛中。月光慢慢变淡了,照着湖面,苇丛里有只小划子,如一牙月亮,一晃一晃的。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8年第1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
A.小说开头点题,描写湖荡的秀美风光,展现出人物活动和故事发生的的自然、社会环境。
B.小说的语言清新自然,描写简练传神,如写月下苇草深处的露珠滴落声、青蛙跳水声等。
C.小说塑造人物形象生动鲜明,如棒子尽管年纪还小,但机智勇敢,胆大心细,临危不乱。
D.小说结尾部分情节发生逆转,富有波澜性,引人入胜,既在读者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小题2】小说中的“大白马”串联了主要情节,请围绕“大白马”概括小说的主要情节。
【小题3】请结合文章内容,概括分析小说的主题。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王阿贵

蒋光慈

城南,有两间破败的茅屋。茅屋前边是S纱厂;后边是麦田;左边有几座荒墟的坟墓,看起来异常凄凉。

“这样热,他们在工厂里做夜工,也不知怎么受得了呵!”

不受也要受!

“唔,王阿贵开除了……”

人们说南道北的当儿,茅屋内的王阿贵正病卧在床上,这两间破败的茅屋,冬天,异常地寒冷;夏天,异常地燥热。

今天早晨,他一进工厂大门时,矮胖的工头张金魁即将他喊住:

“你被开除了,你要反对厂主,请到别的厂去,在我们厂里,哼哼,对不起……

他很顺服地走出工厂大门,头也不转一下。他今年十九岁,做了八九年了,有什么面目回家去呢?“父亲五十多,害着痨病;母亲,替人洗洗补补衣服,也混不到几个钱。还有一个五六岁不中用的小妹妹!一家都指望我,现在,怎么办呢?”

他顺着一条路走,走走又回头,回头又走走,消磨了一个上午,炎热的太阳如火一般地烤人,他看见路旁有块石头,也不问烫不烫,就坐下了,地上一只小蚂蚁寻得一块白馍样的食物,忽然遇到黑色的蚂蚁抢夺。小蚂蚁大为愤怒,与黑色的蚂蚁厮杀起来,小蚂蚁虽小,却毫不惧怕,倒也敌得过敌人,他见着小蚂蚁这种英勇,不禁暗暗称赞。

他不禁后悔道:“为什么没有反抗?为什么不拾起石头向着张金魁的脑壳摔去?为什么……”他重新坐下来。他拾起小小的草杆,将黑色的蚂蚁隔开来,慢慢地然而很气愤地将它捣死,这时他觉得非常地痛快。

当阿贵踉跄地走到家的时候,父亲王兴盛出门推小车了,留在家中的是母亲与小妹妹。母亲的两个眼眶烂得如红枣子肉一样,眼水不断地流。有时她想象阿贵将来成人了走好运,能挣几个钱,为她买件好衣服穿穿,买几斤肉吃吃,或者她的女儿阿蓉将来寻得有钱的婆家,可以靠女婿养活……

她今天坐在门口补衣服,忽然听到走向她来的脚步声:

“你,你怎么了?病,病了吗……”

但是阿贵没有回答,进屋后直挺挺地躺下,如死人一般。

“阿贵!我的儿!”她停一忽又哭着说道:“你怎么开到这个样子?……你……”

到了晚上,阿贵的父亲王兴盛推了半天的小车子,只得了四角小洋的代价,却遇到了灾祸:飞来的汽车,险一点儿把他的车连人都冲倒了。巡捕怒冲冲地给他几棒,然后才开口骂他为什么不让路,为什么这样笨……可怜的王兴盛已被汽车把魂都骇掉了,哪还有胆量讲理!他就这样地白白地吃了毒打!唉!他没有反抗的力量,他只有很可怜地痛哭!

当他推着小车子走到离家不远的当儿,迎头遇着相识的工人,老王是很和气的人,与人说话总是带着满脸笑容。今天肩背上虽有重伤,但他一见着这个工人向他打招呼,也即刻笑道:

“呵!阿四,下工了?”

“不,不是,我今天没有上工。你知道吗?你的儿子被厂里开除了。”

“什么呀?”老王脸变了。

“你儿子被开除了。”

他感到天大的灾祸落到他身上了,当他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的小车子向门旁边一竖,不做声不做气地走进屋内,同没有看见屋内的人一样。躺在竹床上的阿贵还没有醒来。阿蓉见着她的爸爸今天回来不高兴的样子,也不敢上前亲近他,只远远地向他望着。这时他的老婆正在烧晚饭。

“回来了?今天推了多少钱?”

老王用双手接着自己的头,两眼向地上望着,如木头一样坐着不动,她高声地问他一句:

“你,你今天到底怎么着?”

老王还是不答。她看见这种神情,知道又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便不敢再问他,她几乎也变成痴呆的人了。

“你还不知道吗?”

老王抬起头来,忽地很苦丧地问了这一句,这可把他的老婆骇了一跳,她停止了哭,两眼看着她的丈夫,半晌才反问一句:

“我还不知道什么呢?”

老王重新又把头低将下来,这时屋内已经暗黑了,深深地陷入沉寂的空气里,沉寂里只闻着阿贵在竹床上翻身的声音,阿蓉见着她的爸爸和妈妈的这种样子,不敢多说一句话,“妈!我饿了,我要吃饭……”

阿蓉的话将沉寂无声的空气打动了,老王随着阿蓉的话音说道:

“你还不知道吗?阿贵被厂里开除了。”

他的老婆听了他的话,沉吟了半晌,似答非答地叽咕了一句:

“呵!阿贵被厂里开除了!”

“妈!妈!我饿了,我要吃饭呀!”

(选自《最后的微笑》,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们说南道北地谈论天气热、做夜工的工人只好忍受,侧面写出S纱厂工人遭遇悲惨。
B.两间破败的茅屋、几座荒墟的坟墓,极其简单的环境描写,营造出异常凄凉的氛围。
C.老王如木头一样坐着不动,母亲眼眠烂得如枣子肉,这是从外貌角度写出了生活艰辛。
D.文中母亲想象将来有好衣服穿、有几斤肉吃,写出了阿贵的母亲对未来依然有憧憬。
【小题2】文中画线句表达了“王阿贵”什么样的心理?
【小题3】小说多处写了阿蓉,请结合全文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的段落,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费力地吼着痰,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网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说,“妈,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白菜汤味儿就从那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有点憋闷。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对这近切的鼓声充耳不闻。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和舐犊情深。
B.“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心灵的启示。
C.本文多处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琐碎的日常生活变得丰富,枯燥的事理变得具体生动,有意味。
D.小说寓惊人离奇的情节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文字中,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小题2】小说中年轻人喊“妈”,这一情节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小题3】“暮鼓”作为小说的标题,意蕴深刻,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日落地方的青鸟

郭雪波

(1)也许有人想当然,进盆地就是往下走,尤其是进入著名的柴达木盆地。然而,你们错了,我也错了。车进当金山口便开始爬坡,进入阿尔金山南麓,还是在爬坡,进入一望无际、白色茫茫的盐碱荒原仍在继续往高处爬坡。

(2)我终于疑惑了,低声嘀咕,盆地怎么会是高原呢?老黄给我补了地理课。柴达木盆地其实是海拔2000 -3000米的高原,青海油田的最高井架在盆地海拔3400米处。西边的昆仑山,北边的阿尔金山,东边的祁连山,合围捧出这一个椭圆形平坦盆地。我茅塞顿开,为自己的无知和想当然而不好意思。

(3)一只孤独的鸟,伴我们飞行。它要去哪里呢?为何与我们飞驰的车为伴?它如此单薄而孤寂,没有其他同类伴友,难道它以为只有我们这靠轮子滚动的铁制家伙才是可信赖的伴侣?它比麻雀大,比猫头鹰小,像我们老家草原的百灵鸟,可翅膀长,颜色又微微发黑,有些铁青色,给人感觉十分坚毅和具有流线美。我叫不出它的名字,且叫它青鸟吧。因为,这里地处青海,只有这里的荒原才有这样的鸟。

(4)高原的风很烈,能把骆驼吹跑。青鸟巴掌大的躯体尽管抖抖闪闪却聪明地贴着地面飞行,躲开那猎猎大风;车轮子扬起的尘沙如浓烟滚滚,一时把它给吞没了,以为它停下了吧,却又从那一道尘幕中飞冲了出来,像一位从银幕后闪出的明星,风采依然。

(5)它真是一只固执的鸟。抑或是它迷路了?误认为跟随人类乘坐的汽车便可找到能生存的家园?倘若是那样,它就错矣。老黄已告诉我们,我们去的地方可是“天上不飞鸟,地上不长草,风吹石头跑”的三绝地。

(6)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判断也是错误的。青鸟不是一只笨鸟。它并没有显出惊慌的样子,也不像没有目的地乱飞,它的飞翔十分熟练且很有节奏,完全像一位高超的琴手在空中用双翅弹奏着一组组轻缓优美的旋律名曲。

(7)那么,它,这只诗一般飞翔的青鸟,究竟奔往何方?谜底不久便揭开了。车队缓缓驶上又一层高地盐碱滩时,那只青鸟“啁”一声欢叫,便落下去了。准确点说是一个猛子扎下去的,就如一只鱼鹰从空中一个猛子扎进水里一般。

(8)路旁十几米远处,有一丛植物,灰黄色,十分显眼。任你举目望去,这片白茫茫的地带,只有这丛唯一的植物,有生命力的,活着的,灰黄颜色下略带浅绿的植物!

(9)青鸟的欢叫犹如唱着悠扬的歌,然后它便不慌不忙地叼起那从植物的草籽和嫩叶,还有依附在上边的虫豸。原来它是来进餐的!为了这丛唯一的植物,这么远距离的飞行。它,这只青鸟,简直是一只精灵。显然,它的心中十分清楚,这片恐怖的戈壁荒原上哪里长有可觅食的植物,哪里可以落脚。它精明,做事心中有数,而且坚忍不拔,不屈不挠。

(10)供青鸟食物的那丛植物叫骆驼草,也称骆驼刺,以耐旱、耐冷、又耐热以及生命力的顽强而著称。也就是这样的植物,才能在这片泛着白茫茫芒硝和盐碱的不毛之地扎下根,抽出绿叶,结出果子,完成一次生命的循环。它帮助那只不屈的青鸟生存,完成它的生命延续和繁殖。

(11)它冲我们车队鸣啼几声。似乎在告别,又似乎在警告,提示我们前边将连一棵骆驼草都没有了,鸟更不去,剩下的只有“风吹石头跑”了。 (12)我有些留恋那只鸟了,那只精灵。哦,青鸟。

(13)老黄告诉我们,前边的目的地———几百公里之外的“三绝地”尕斯库勒,也有一群青鸟,一群觅食的青鸟。它们在那个死亡地带寻找的食物叫石油。

(14)哦,前边的那群青鸟,在那遥远的日落的地方。我心中油然生出一种崇敬。

 (选自《中国60年抒情散文100篇》)

【小题1】第(1)(2)段写车子爬坡进入盆地,写 “我”疑惑的用意是什么?
【小题2】第(3)(4)段画线句子对青鸟的描写,写法上有什么异同,请简要分析。
【小题3】第(10)段重点写了骆驼草,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小题4】综观全文,文章蕴含着怎样的思想意蕴?请加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