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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麦香

郭凯冰

东方天际的一点亮还没有出来,父亲已经窸窸索索起床了。

母亲朦胧中翻个身,眼睛都没睁开:“早起来干啥?”

父亲回一句:“睡不着!”

村子还睡着。

昨天一个晌午,田里就变得苍黄。父亲站在村口,嗅觉因了眼前的朦胧而异常灵敏。在微明的清光里,田野里成熟的麦香浓郁醇厚,让父亲突然感觉胸腔里满满的。

十八岁那年,饥荒逼迫着他走向离村子十几里远的河滩寻找野菜。

一阵风带来一丝久违的气息!父亲愣了,这是一种什么香味呢,这么熟悉,又这么陌生?猛然,父亲拔腿向前跑去。

小撮麦子,长在河滩里!苍黄的成熟的麦子,骄傲地站立在碧绿的野草和杂乱的坟头间。

那个晚上,弟弟妹妹们,躺在被窝里,一人几个麦穗,咀嚼了大半夜。

如今六十五岁,在微明的清光里走向河滩的父亲,想起那撮麦穗,胸腔里那满满的东西溢出来,润湿了松弛的脸。

父亲在地头蹲下,拿出儿子给他的纸烟抽起来。父亲很少抽烟,只是最近几个月,抽得特别凶。

儿子,真不错,是个好儿子。村里人都羡慕父亲。有几个做儿子的会花十几万元在城里买一套房子送给老父亲呢,儿子是十里八村独一个。

父亲不喜欢弯腰割麦,他蹲着。身子跟麦棵子一般高,麦穗就在他的鼻尖前方,浓浓的成熟的气息把鼻腔灌得满满的,父亲忍不住打了一个香香的喷嚏。左手满满握着干爽的麦秆,右手轻轻握着熟稔的镰刀,一镰一镰,“嚓嚓嚓……”六十五岁的父亲割得缓慢而富有韵律,不像在忙麦收,倒像在享受。

割了两个钟头,身后躺下的麦子整整齐齐地码在草绳上。父亲回头看看,把镰刀插进地里,开始捆麦。不一会,身后就有了一溜一般大小的麦个子。

太阳升高了,父亲感到了太阳的灼热。他站起身,眯着眼向河对岸望去。那里一片炫目的苍黄,让他想起村里四十年前的大丰收。他带着队上的小伙子们,一个晌午,就把河滩里十几亩麦子收割完了。对岸,也有一队收麦的人,队伍里的母亲,被父亲的利索劲吸引了父亲突然冲动地脱下了上衣,光着膀子加快了镰刀的挥舞。干爽的麦子在镰刀和手臂间舞蹈,整整齐齐地倒在新鲜白亮的麦茬上,而汗珠,也在父亲的后背和脸上欢快地流淌。成熟的麦腥味和着干燥的土腥味,田里的气息更浓了……

母亲送午饭来了:“你咋像个小青年啦!自从有了儿子,你就没光过膀子,今天你是发疯了!”母亲的嗔怪里含着欢喜,父亲这几个月,从来没有这么酣畅过。她似乎又看到了当年公社里那个“割麦突击手”的影子。

父亲拿几个麦个子,做成一个舒服的麦床躺下:“以后,再光膀子就没机会了。你说到了城里住,六月里不割麦,不流汗,忙种还过个啥劲?要那样,我们住城里,不是等死吗?”

母亲恼了:“你个榆木疙瘩。儿子孝顺你,你不知道好歹,难道你儿子给你买了房子,就是接你去等死的?你个老不死!”骂完了的母亲大概觉得自己的话有意思,哈哈笑了。父亲也跟着“嘿嘿”笑。

午后,母亲没有听从父亲的催促回家,她想最后捆一次麦子;父亲在麦床上满满的睡了一觉,本来半天割完的麦子,直到天黑透最后几垄才被放倒。他们直起腰,站在地头,默默的看着自家的麦田。也许,还望着所有的麦田。

昏黄的月亮升起来,母亲“嗤”一下笑出声。父亲诧异地看看母亲,也笑了。结婚第三年的那个麦收前夕,母亲夜里陪父亲来河滩给生产队看护麦子,月光下的麦田泛着光,散发着成熟的香味。在河里洗过澡的父母被成熟的麦香点燃,久盼不来的孩子竟然就在那个夜晚来临了……

“还是跟儿子再说说吧,好不?”在父亲商量的口气里,母亲听出了乞求和难过。

要是前些日子,她早就要骂死老头子了。今天,在月光下凝视着麦田的母亲没有反驳,轻轻地应一声:“嗯。”

夜,有了凉意。父亲和母亲,一前一后,在清亮的月光里走着,在浓浓的麦香里走着……

(选自《百年百部微型小说经典》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2012年02月)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父亲近来几个月抽烟厉害,是因为害怕自己不适应城市里的生活,表明了父亲对未来生活的担忧。
B.通过父亲与母亲的对话、神态描写,暗示出父母恩爱,家庭关系和谐,夫妻之间充满温情与包容。
C.小说的时间刻度遵循农耕文明的尺度,以环境描写来表明时间的推移,烘托意境,渲染乡土情调。
D.小说仅仅聚焦了父亲一天的劳动,但却辐射到父亲的一生,这种构思使得小说意蕴丰富,充满张力。
【小题2】父亲曾经是“割麦突击手”,但本来半天割完的麦子却花了一整天,这样写有何用意?
【小题3】“我们住城里,不是等死吗?”这句话,既是理解“父亲”的关键,也是理解小说主旨的关键,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6-02 0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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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诗棺
张晓林
诗人于之渔爱黄昏到野外去煮茶喝。茶壶里丢三五片竹叶——有时用柿树叶代替,很清淡。他不喜欢在茶中加配料。姜,枣,桂皮,茱萸,薄荷,这些都不喜欢。他说,如果加上配料,那茶就成“沟渠间的弃水”了,不是品茶的正道。
他写了很多“闺怨诗”。还写了一些“离妇辞”“青楼曲”。他的诗写得都很“寒”。
愁,冷,悲,苦,秋……这样的字眼,在他的诗中随处都可拾得。
于之渔长得丑,没有家室,却有过一件美事。圉镇卫畋之员外,家有一千金,才十七八岁,正是一朵含苞的红莲。她读于之渔的诗,都读出相思来了。秋雨海棠,眼见一天天憔悴。
老员外可怜女儿,有一天,他请于之渔来家里小酌,丫环领着卫小姐,就站在葡萄架下,点破窗纸,往屋内偷看。只一眼,小姐就晕倒在丫环怀里。她回到闺阁,把于之渔的诗全焚烧掉了。
——于之渔真是太丑了!
于之渔不大喜欢和官道上的人来往。雍丘县尉许某,得空常来拜访他,一来就“纵谈天下大事”。于之渔很厌恶许县尉。每次许某来,他都拼命饮酒,直饮到烂醉如泥,一句话都说不成了。时间一长,那县尉就不再来。
他收藏着许多印章。没事的时候,他一个人坐在小屋子里,揣摩这些印章。
于之渔和一般的诗人不一样,他从不去“桂香楼”这样的地方。诗友捉弄他,把他灌醉,抬进了“桂香楼”。之渔醒过来,脸就黑了——也更丑了。他一句话没说就走下楼去了。
他到外面游玩,都要多挎一个小布袋,有巴掌那么大,在客栈,在饭铺,在田间的小路上,在芦苇塘边……每觅得新句,哪怕半联,或是一句两句,都装进这个小布袋——这是个“诗袋”。
于之渔一个人住着一间小草房。逢连阴雨,草房上会生出蘑菇来,都很细弱,很小,一长出来就黑了。到了年关,家家贴了春联,西邻“啪!——”东邻“啪!——”,都放了鞭炮了,他还连写春联的纸都没有!他就在柴门上题起诗来。
他的诗友来看他,一见这首诗就笑了。“柴米油盐酱醋茶,七件都在别人家”。再朝下看,诗友不笑了。“今年年关过不得!”诗友心中一寒:怎么?他要干什么?“携带诗笺赏梅花。”
于之渔小草屋的后面,种了二三十棵梅树,这时已开得很热闹了。
圉镇一带,种梅树的人家很少,像他这样一种二三十棵的,没有。
那诗友在梅树间寻到他时,他张口就来一句:“我得佳句矣!”
于之渔口袋里不能有钱,有钱他就拿去喝酒。往“醉刘伶”柜台前一站,咕—咕—咕,一小瓶白酒就灌下肚了。“再来一瓶!”他喊道。还有钱,他就打一葫芦回去——钱喝完了,喝完就喝完了。
他不经商,也不种地,好睡个懒觉,衣服里的虱子很多。
他喝酒的钱哪里来的呢?
圉镇这个地方,有个很古老的习俗。
有钱人家死了人,就用歌诗的方式来悼念亡灵。搭起灵堂,摆下宴席,上一道菜肴,就歌一首诗。会歌诗的多是些秀才雅士:一个人,二个人,或五六个人,都行。
歌诗,歌前人的诗,也歌自己新作的诗,一般的秀才雅士都喜欢歌自己作的诗。
于之渔的歌诗还颇有点名气——可他只歌前人的诗,他从不歌自己的诗——这不知道是什么缘故?
歌诗很有点讲究,差不多要一字一词一拖音,拖得很慢很长:
故人罗——西呀——辞哎——黄鹤个——楼呃——
烟罗嗬——花呀——三月嘞——下哟嗬——扬州哎——
还真有点悲痛欲绝之势!这怎么叫歌诗呢?叫哭诗才对!
做一回歌诗,能得到五六两银子(够一两个月的酒钱了)——比现在的稿费还可观。
于之渔也死了。
他在那片梅林间挖了一个形如棺状的大穴,穴的四壁,都贴满了诗稿,
那全是他自己的诗稿!他就躺在了这些诗稿间,他的身上,也被他的诗稿覆盖着——有谁见过这样的奇棺!
于之渔从不歌自己的诗,却用它筑成了自己的坟墓。
(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年关时节,戏言柴米油盐都在别人家的落魄诗人,却在小草屋后种下一片梅树,悠然赏梅吟诗,足见其超然高雅的情怀。
B.于之渔写诗随处取材,无论是客栈、饭铺,还是田间、苇塘,皆可成为其创作的对象,被收藏于诗袋。
C.于之渔为亡者歌诗从来只吟唱前人的诗,从不歌自己的诗,因为他想表现出与一般秀才雅士不同的一面以搏得名声。
D.于之渔“长得丑”“真是太丑了”,道出于之渔人生艳事失败的原因,表达了作者对其外形丑陋的厌恶。
【小题2】小说中的主人公于之渔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结尾于之渔将平生诗稿与自己一起埋葬在了棺材里,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其行为的理解。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刻瓷圣手
轰鑫森
40岁就已发福的王狂玉,笑吟吟地出现在刁羽刀面前。
正是2002年的秋天。
从江南瓷厂退休才三天的刁羽刀,对于不速之客的来访颇感意外。他一向不喜与人结交,却让来访者轻易地走入家门,怪事!后来刁羽刀才想起,当他在敲门声中打开门,谦恭的王珏玉立刻双手呈上一张名片,名片上“王珏玉”三个字,立刻让他会意一笑:这与“刁羽刀”正可配成一副绝妙对联,有意思!
这套两居室里,住着刁羽刀和早已病退的老妻,儿子一家住在另外一个社区里。两个月前,在机械厂上班的儿子、儿媳都下岗了,孙子眼下正读初三。
刁师母热情地招呼客人坐下,然后沏上一杯君山毛尖茶。王珏玉说:“刁师母,您的心脏病近来好些了吗?孙子明年要考高中了,可得选一所好学校啊。”刁师母说:“谢谢你的关心。”
刁羽刀很奇怪,王珏玉对他家怎么这么熟悉?
“刁先生,贸然来访,抱歉抱歉。其实,我早就认识您了。”
刁羽刀淡淡地说:“是吗?”
“我的公司是专做出口瓷业务的,常要去各厂组织货源。贵厂我去过,只是不敢当面打扰刁先生,您设计的图案很精美啊。”
刁羽刀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叹什么气呢?刁羽刀觉得这辈子很冤,他爹也很冤。父子俩在专做日用瓷的江南瓷厂,为那些饭碗、菜碟、茶杯设计简单不过的贴花图案,真正的好功夫全没有使出来。在上个世纪的40年代,他爹和北方的朱友麟,就并称为南北两大刻瓷圣手,可惜解放后这门技艺无人欣赏。用金刚刀具在烧好的素白瓷器上刻字刻画,然后上色,费时费工,售价又高,有钱有闲的人才玩这个。他爹是1972年病逝的,正好50岁,生前不忍绝了这门技艺,暗地里传给了他。刁羽刀从不对人说,只是在工作之余,把刻瓷作为一种消遣,刻得极好的才留下,其余的则悄无声息地毁了。只有特别可心的知己,才得到过他的赠品。
刁羽刀的叹气声还未落,王珏玉立刻说:“刁先生,尊父和您的刻瓷,还是很有人欣赏的,绝了!”
“你怎么知道的呢?”
王珏玉虔诚地从手提包里拿出大小两个瓷盘,说:“我出差到法国,在一家古玩店里,花大价钱买了这两件刻瓷。一件是尊父刻的郑板桥《风竹图》;一件是您刻的《百福图》,一百个‘福’字,一百个写法,您看看吧。”
刁羽刀接过盘子,看了又看,果真是父亲和他的作品。它们是怎么流传到国外去的?天知道。而王珏玉却购之而归,也应是个刻瓷的知音了。刁羽刀的眼里,渐渐地噙满了泪水。
“刁先生,这一门绝活总不能任其埋没吧?我查阅过资料,当今海内善刻瓷者,只有您硕果仅存了。假如……”王珏玉看了看刁羽刀的脸色,然后再说下去,“您还能刻瓷的话。”
“我当然能刻!”刁羽刀觉得不能让人小看了,大声说。
王珏玉笑了笑,说:“我想专门收藏您的作品,您一月交我一件,不论器形,也不论刻什么,都行。每年付酬金12万元。”
刁羽刀目光渐冷,头微微向上昂去。刁师母急了,说:“老刁,你还犹豫什么?”
“刁先生,我可以保证这些作品绝不转手进入市场,更不会远销到海外,只藏于自家,秘不示人。”
“王先生能做到吗?”刁羽刀问。
“我们可以签订合同的。”
“那倒不必了。君子一诺,违者天知啊。”
5年过去了。刁羽刀闭门谢客,足不出户。从瓷厂买来的素白瓶、盘、碟、壶,以及定制的内垫海绵的锦盒,堆满了工作室的一角,然后一件一件变成了刻瓷作品装入盒内。
每月末,王珏玉上门来取走一件用锦盒装好的作品。一共取走了60件,件件都是稀世之宝。
刁羽刀突然心肌梗塞,抢救无效,鹤归道山。
王珏玉送了一副白绸布挽联,挂在殡仪馆灵堂最醒目的地方。联语云:“先生去后,刻瓷谁堪继?后学伤怀,藏品我独存。”
消息传开,国外许多商家函电纷驰,在反复磋商价码之后,王珏玉决定把这批刻瓷卖给美国纽约的福斯特公司。全部刻瓷小心装箱后空运过去,他也同机前往。在福斯特公司开箱验货时,王珏玉傻了:那些精美的刻瓷,无一件完好,全在旅途中震裂了。专家检测后,说刁先生下刀深刻几至穿透,刀痕互相牵扯,一经颠簸和震动便开裂,应是蓄意为之,这刀法真是神鬼莫测。王珏玉很颓丧,怪谁呢?只怪自己言而无信,刁先生早把他看透了。
不久,刁羽刀的所有藏品,由夫人和儿子遵照遗嘱,全部捐赠给了本市的博物馆。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王珏玉与刁羽刀之间的交往故事虽简短,却蕴含了丰富的时代信息,反映了作者对人际关系的深重反思,意味深长。
B.小说尾声颇有反讽意味,刁羽刀死后,所有藏品全部捐赠给了本市的博物馆,这恰好是对王珏玉挽联的无情嘲弄。
C.刁羽刀最终答应为王珏玉刻瓷,刁师母的催促起了关键作用,因为刁羽刀确实需要这笔钱解决家庭眼前的经济困难。
D.刁羽刀工作之余所刻之瓷,只有极好的才留下,大多毁弃,是因为售价太高,有钱有闲、懂得欣赏这门技艺的人在当时很少。
E.小说对人物取名颇具匠心,“刁羽刀”三字含有四把刀,暗示了人物刀法精妙,而“王珏玉”三字含有四块玉,正与“刁羽刀”相对,暗示了人物温润如玉的君子品格。
(2)请概括小说中刁羽刀这一形象的特点,并作简要分析。
(3)对王珏玉的来访,刁羽刀的情绪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请简要分析。
(4)小说结尾写王珏玉购得的精美的刻瓷在旅途中全数震裂,这一出人意料的结局在前文有哪些铺垫?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具体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三叔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新媳妇——他们是媒妁之言,这之前,两人只在邻村的露天电影场见过一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万众瞩目的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 这篇小说的语言朴实而生动,极具鲁南山区的地方生活色彩,让读者备感自然和亲切,并使读者如身临其境般产生情感共鸣。
A.小说题目“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指的是两场婚礼,含蓄地概括了小说的主要事件,又暗示这两场不同的婚礼同样万众瞩目。
B.“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和“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前后照应,前者写出“三叔”的感动,后者暗示了“儿子”心理的变化。
C.末段的议论不仅呼应了首段的议论,使小说结构显得紧凑自然,而且包含了小说主旨,既含启发性的生活哲理,又引人深思。
D.在“三叔”的叙述中巧妙插入“我的爷爷”的故事,使小说的情节新颖独特,不仅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而且强化了主旨。
【小题2】小说中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3】小说中的“三叔”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小说讲述了三代人的三个婚礼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与当时的物质生活条件有关。你认为物质生活条件和“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请结合小说,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独眼八爷

田诗范

虽说朱八爷只有一只眼,可那两条神腿在云盘山一带却是出了名的。

云盘山是彝汉杂居的地方,地处川滇交界的白草岭北端,东临金沙江,称为不毛之地,其实这一带雨水丰沛,原始森林连绵几百里,狼、狐、蟒、豹时现形迹。

自古以来,这一带山民多以撵麂子为趣,谁打到麂子都要全村分食。当然,猎人朱八爷坐庄的次数最多,那全亏了他一只眼两条腿。那一只眼瞄准时不须闭另一只眼,一举枪就是三点一线,因而总是百发百中,两条腿跑起来耳边生风,眨眼工夫,就能从麂子的屁股后几百步追到鹿子前。朱八爷还有一绝,一般动物被追急了,待人临近,突然掉头或左或右,猛地转弯,一下摆脱人的追击,而朱八爷总是料到猎物往哪边调头,一下抢在它的前面迎头一枪,从来没有跑脱了的,故当地老少都称他为“独眼神腿朱八爷”。

其实朱八爷根本没到做爷的年龄,只是山里人风来雨去,脸上布满岁月的沧桑;再加他性格老成持重,被山里人敬重为爷。提起瞎了的那只眼,都信朱八爷说是那夜走夜路,从坡上滑下被残枝戳瞎的。

其实朱八爷自己明白,那年正逢十年一遇的大风雪。山风刮得正紧,半夜中风声如雷声隆隆而过,朱八爷正睡在火塘边发着高烧,忽听狗叫得紧,忙赶到生产队的羊圈,见一硕大的黑影叼走一只小羊,从绿萤萤的眼光判定,是只大狼,山民叫做“山猫狸”。他顾不得许多,操起柴刀就追。这“山猫狸”也不平常,追了好久总保持一定的距离,可能是衔着羊的缘故,朱八爷在云盘山顶终于追上了它。那大狼放下羊,低着头,嘴里发出低沉的嚎叫声,然后一纵身跃到朱八爷面前,按平常动物攻击人前总有一个伏地一蹲再跃起的动作,不想这家伙把转身跃起两个动作合二为一,而朱八爷又追得太近,一时收不住脚,只觉左眼一红,一股热流溅出,同时也听大狼一声惨叫,接着连滚带爬的滚下山去,雪地上留下一只狼耳。

因为朱八爷发着烧,一只眼换一只耳,朱八爷认为吃了亏。之后,朱八爷一有空总不停地摆弄那只老火枪,准备要它的命!可后来政府下了禁猎令,朱八爷那颗复仇的心也渐渐熄了火,绝了望。

改革开放了,朱八爷在外地打了几年工,挣了一笔钱,回乡讨了媳妇,有了女儿蚕花。蚕花也五岁多了,朱八爷渐觉得腿有些不方便了,乡上照顾他当了护林员。这天,又是一个难逢的风雪天,朱八爷起身去巡山。这一带封山多年,附近几个林场也停伐转业,山林也茂盛多了,白皑能的雪压在马尾松上,真如《智取威虎山》上的林海雪原,他对着大山吼了一句:“北风吹,林涛呀吼.…”

猛然,他鼻翼抽动了一下,只觉得松香中央着一股腥躁气。他急转身,脚下雪土一松,他顺着雪土滚到坡下,他想站起,可腿一软,一阵钻心的痛直刺大脑,他知道腿断了。“唉,我这老骨头真不中用!”他一抬头,额上渗出了冷汗。

朱八爷看着那只大狼站在上风口,毛茸茸的,难道是它?可仔细一看,又有些不像,那毛稀稀拉拉,走路偏偏倒倒,原来那只狼是何等的威风啊!可再一看,那狼的头上的的确确少了一只耳朵,是它,它还活着!

朱八爷热血直冲脑门,精神也亢奋起来,等了那么多年了,他端起了枪,瞄准。可他突然发现,那狼仰天一阵长嚎,一会身左身右竟跳出好多只狼的身影,他以为眼花了,揉了揉眼睛,再一看,确实是好多只狼,而且一直向他走来。放枪还来得及,可是他手有些抖。这一枪震弹打去,那老狼的狼子狼孙也许真要断了烟火。

干嘛要这么残酷,不都是同生在这片山林中的吗?他想。

那只老狼这时也发现了他。它虽然老了,可它仍认出了他,它脖子一扬,抖索精神向他冲来,那速度丝毫不减当年。

朱八爷被迫举起了枪。正要放,猛然想起这只枪曾向那些违章进山打猎的人示过警,又猛地想起自己护林员的身份……

就是这一迟疑,晚了。那老狼只一纵,用嘴咬住了枪管,偏头一甩,枪飞出老远,他望着老狼参差的狼牙,雪红的大嘴,他想:“完了!”他干脆闭上了眼。

“爹—”他睁眼一看,一团红光从坡上滚下,直滚到他身边,是蚕花。

那老狼也一惊,退到一边,当它看到是一位赤手空拳的小姑娘,竟上前用舌头舔着蚕花的大红棉袄,眼中复仇的眼光早已消失了,剩下一丝一丝与人类相同的母爱。这时,那狼群中钻出一只黑背小狼,它悠悠地钻到蚕花的棉袄下来取暖,只见蚕花抱起它,含着眼泪对着老狼说:“狼妈妈,天气冷了,你带着你的狼宝宝到我家去烤火好吗?我要和你的宝宝一起玩呢!”

老狼舔了舔那小狼,小狼蹦蹦跳跳向前方跑去,还不时回头像在招呼蚕花,朱八爷看懂了老狼的意思,知道自己已不能走路,蚕花在这里也会冻死,叫一声:“跟它走,回去叫人来!”

天亮的时候,蚕花和小狼带着村里人赶到时,见八爷正闭着眼睛在松枝堆中养神呢!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三段,既设置了人物活动的环境,交代了“独眼神腿朱八爷”外号的由来,也为下文展开故事情节做了铺垫。
B.朱八爷的眼睛其实是被“山猫狸”弄瞎的,但为了能当上公家的护林员,他隐瞒打狼的事,编造了被树枝截瞎的谎言。
C.作者在讲述朱八爷的故事时,采用了外貌、动作、语言、心理描写等多种手法,塑造了其技艺高超、有责任感的形象。
D.小说情节波澜起伏,扣人心弦,在着力刻画老狼与朱八爷的矛盾纠缠的同时,时代的变迁、观念的转变,也在文中得到了体现。
【小题2】小说以“独眼八爷”为题有什么好处?
【小题3】关于小说结尾“狼救八爷”的情节,有人认为不合理,你是否同意?请结合文章简要说明理由。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①吴荪甫回家的时候已经一点半钟了。满天乌云遮蔽了星和月亮,吴公馆园子里阴森森地,风吹树叶,声音很凄惨。少奶奶她们全伙儿都没在家。男当差和女仆们挤在那门房里偷打小牌,嘈杂地笑着。直到吴荪甫汽车上的喇叭在大门外接连叫了两次,门房里那一伙男女方才听到。牌局立刻惊散了,男当差和女仆们赶快奔回他们各自的职守;然而吴荪甫已经觉得,因此他一下车来,脸色就非常难看。男女仆人偷打牌,他是绝对禁止的!
②而且少奶奶她们不在家,又使得吴荪甫火上添油地震怒起来。“公馆不像公馆了!”——他在客厅里叫骂,眼光扫过那客厅的陈设,在地毯上,桌布上,沙发套上,窗纱上,一一找出“讹头”来喝骂那些男女当差。他的威厉的声浪在满屋子里滚,厅内厅外是当差们恐慌的脸色,树叶苏苏地悲啸;一切的一切都使得这壮丽的吴公馆更显得阴沉可怖,“公馆不像公馆了!”
③当差高升抱了一大捆新收到的素幛子(吴老太爷开丧的日子近了),很冒失地跑进客厅来请吴荪甫过目,然而劈头一个钉子就把高升碰得哭又不是,笑又不得。大家这才知道今晚上“三老爷”的火性不比往常!
④但是高升这番冒失,也就收束了吴荪甫的咆哮;他慢慢地往沙发上一横,便转入了沉思。他并不是在那里盘算着老太爷的开丧;那是五天以后的事,而且早就全权交托给姑奶奶和少奶奶去办理了。他是忽然想起了老太爷初丧那时候,他和孙吉人他们自愿组织益中公司的情形!故世的老太爷还没开丧,而他们的雄图却已成为泡影!
⑤这么想着,吴荪甫在幻觉中便又回到夜总会酒吧间墙角的那幕活剧;赵伯韬那些充满了威胁意味的话跟着吴荪甫的卜卜地跳着的心一个字一个字跳了出来。老赵的用意再明白也没有了,因而现在留给吴荪甫的路就只有两条:不是投降老赵,就是益中公司破产!只这两个念头,就同走马灯似的在吴荪甫脑子里旋转,不许他想到第三种方法;并且绝对没有挣扎反抗的泡沫在他意识中浮出来。现在的吴荪甫已经不是两个月前吴老太爷初丧时候的吴荪甫了!发展实业的热狂已经在他血管中冷却!如果他现在还想努力不使益中公司破产,那也无非因为他有二十多万的资本投在益中里,而也因这一念,使他想来想去觉得除了投降老赵便没有第二个法子可以保全益中——他的二十万资本了!
⑥“然而两个月的心血算是白费了!”
⑦吴荪甫自言自语地哼出了这一句来,在那静悄悄的大客厅里,有一种刺耳的怪响。他跳起来愕然四顾,疑心这不是他自己的话。客厅里没有别人,电灯的白光强烈地射在他的脸上。
【小题1】文中有哪些景物描写?有何特点?作用是什么?
【小题2】文中作者对主人公作了哪些行动上的描写?是如何表现吴荪甫苦闷烦躁的心情的?
【小题3】请分析一下,选文④⑤两段采用了什么手法来塑造人物。
【小题4】仔细阅读选文的⑥⑦两段,分析吴荪甫此时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