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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的题目为什么不是“父母对孩子的爱”,而是“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其他 更新时间:2019-05-07 01: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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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品尝家

(美)莫里斯

在某一家出售葡萄干布丁的商店里,一到圣诞节期间,就会陈列出许多这类美味的食品,琳琅满目,摆成一排供顾客选购。你可以挑选最合你口味的品种;甚至还允许顾客把各色布丁都尝完以后,才决定买什么或是否购买。

我常常纳闷,这种对顾客的优待会不会被一些根本无意购买的人所利用。有一天,我出于好奇,就去问店里的那位女售货员,从她那儿我得知,事情正是如此。

“举个例吧,有这么一位老绅士,”她告诉我,“几乎每个星期他都要来光顾一回,各色各样的布丁他都要尝 一点,尽管他从来什么也不买,而且我怀疑他永远也不会买。我记得他从去年,甚至前年就开始是这样啦。噢,他要真的那么想尝,让他来好啦,欢迎品尝。我还希望有更多这样的商店,都可以让他分享一份。看来他确实需要,我想这些商店也不会在乎这点东西。”

她还没说完,这时就有一位上了年纪的绅士缓步走近柜台,开始兴味浓厚地仔细察看眼前的这一排布丁。“你瞧,正说到他,那位老先生就到了。”女售货员轻声对我讲,“现在你只需在一旁观看就行啦。”她转身对那人说道,“先生,您尝尝这些布丁吗?您可以用这个匙子。” 这位老先生真如小说家笔下的人物,衣冠虽然破旧,却十分整洁。他接过匙子,便开始急切地一个接一个地品尝起各色各样的布丁来,偶尔也会停下来,从他那件破旧外套的前胸口袋里,掏出一条破烂的大手巾,擦擦他红红的双眼。

“这一种味道很好,”他宣称,当他尝另一种时又说,“这种也不错,只是稍欠松软。”自始至终都很明显, 他真心诚意地相信自己最终会从中挑选一种的。我确信,他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在欺骗商店。可怜的老头儿!大概 他已经家道破落。从前他也能够来选购他最喜爱的布丁,然后夹在腋下拿回家去。打他家境衰败以来,他就只能到商店里来品尝品尝味道了。

圣诞节的各类商店里,生意兴隆,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这个老头儿矮小黑色的身影,在这种热闹的气氛中,显得非常不相称,甚是悲哀可怜。我突然动了恻隐之心,大发慈悲——这种情形很多时候带来的不是欢乐,而是 痛苦。我走上前去,对他说道:“请原谅,先生,我愿意为您买一个品种的布丁。如蒙赏脸笑纳,我深感欣慰。”他蓦地往后一退,仿佛被什么东西刺痛了似的,他那满是皱纹的脸孔一下涨得通红。

“对不起,”他说,其神态之高傲,远非我根据其外表所能想像得出,“我想我与你并不相识。无疑你是认错人了。”他于是当机立断,转向售货员,大声说道:“劳驾把这一个替我包装一下,我要带走的。”他指了指最大的、也是最贵的一块布丁。

女售货员惊讶地从架上取下那块布丁,开始把它包成一包。而他呢,掏了半天掏出一个破旧的黑色小皮夹子,点了点数,将几个先令和六便士的硬币放在柜台上。为了顾全体面,他竟然不得不买了一块最贵的布丁。这纯然 是打肿了脸充胖子,因为买下这块布丁,就意味着他得在别的很多事情上省吃俭用地克扣自己。我这时多么希望 我能收回刚才那句不得体的话啊!我忽然觉得自己的心也像被针扎了一下,我只得自己默默走开,远离这可怜的人。

“请到那边台上付款,”女售货员告诉他。他却好像没有听懂似的,老是要把钱塞到她手里。这就是我最后 见到和听到有关这位老人的情形。现在他再也不来那个商店品尝葡萄干布丁了。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将故事安排在圣诞节的喜庆气氛中,衬托了老绅士的生活处境和遭遇,与鲁迅《祝福》中的环境设置异曲同工。
B.写“我”关于商店对顾客的优待会被一些人利用的担心被女售货员证实,意在批评当时社会中贪图小便宜的不良风气。
C.文中“这位老先生真如小说家笔下的人物”一句,既突出了老先生落魄绅士形象的典型性,又使人物和故事真实可信。
D.老绅士老是要把钱塞到女售货员手里,是为了表明自己是有钱购买布丁的,同时也显示了其尊严受到伤害时的慌乱。
【小题2】“我”称老绅士是“可怜的老头”“可怜的人”,从文中来看,“我”认为他“可怜”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
【小题3】从对待老绅士的态度和行为上看,女售货员和“我”两个人物形象有何异同?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 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C.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D.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小题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
【小题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高手文质彬彬

(美)克劳斯·米勒

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她丈夫还在公司开会,她真的很生气,眼泪在眼眶里一个劲地打转。

“哼,什么鬼会议,要开到这个时候!”她满腹牢骚地埋怨着。

“他不来,我来可以吗?”忽然一个声音从她身后响了起来。

“啊,你是谁?你想干什么?”她吓了一跳,转过身来惊恐地对来人喊道。

“嘘……”陌生人在嘴唇前竖起了一根手指,“请不要大惊小怪,我专程前来拜访你。”

“你……你是怎么进来的?”她心里害怕极了,尽管外表显得还比较平静。

“从阳台上爬进来的,本来想等到你们全家睡觉以后再进屋来随便看看,可是刚才听到你和丈夫通电话,知道他在开重要的会,一时半会回不来,所以我决定提前亲自拜访你,陪你说一会儿话。”

她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头脑里想着如何与这个窃贼周旋的各种方案。

“很抱歉,由于我们这种职业的特殊性,我不得不采取这种方式进屋。”他文质彬彬地说,“其实我们也是有血有肉的人,更多的时候,我们也很善良,我们也有职业操守。你看,我并没有对你动粗,只要你好好配合,我们之间就会相安无事。”

她的声音也变得柔和起来:“也许吧,不过如果你的手肯离开你的口袋,也许你会显得更善良一些,因为我知道你的口袋里恐怕有一把弹簧刀之类的玩意儿。”

他非常听话地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走到餐桌前,扫了一眼桌上的菜肴,然后他从碟子里拿起一小块牛排送进嘴里嚼了起来,啧啧地赞不绝口。

他尝了几个菜,用餐巾擦擦嘴,抓起桌上那瓶酒,打开盖子,倒了一小杯酒,抿了一口,然后使劲地咂咂嘴:“啧啧啧,这酒的味道也不错,是好酒!来,为你这么能干的主妇干一杯。”说着,他向她举起了酒杯。

“你为什么一定非得做这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呢?其实你还可以做其他一些体面的工作呀?那样风险要小得多。”

“夫人,其实这个问题我早就考虑过,我也曾经去找过一些体面的工作,可是我这个人命不好,总是四处碰壁。所以还是干这一行见效快,尤其是像我这样的高手,总是手到擒来,因为我从事这个行当已经很有些年头了。”

墙上的挂钟响了起来。这是一个布谷鸟式样的挂钟,到了整点,便发出“布谷、布谷”的叫声。钟的声音开始把他吓了一跳,很快他又镇静下来。他瞟了一眼墙上的钟,对她说道:“你看,都十一点了,你丈夫还没有回来,真不像话。我最恨这些不守时的人,尤其家里还有这么贤惠的妻子一直在等着。”

“不,他今天晚上有个非常重要的会议,平常他回家都很准时。”她显得有些激动,拼命为自己的丈夫辩解着。

“嗯,即便如此,也不能原谅不准时的行为。夫人,感谢你的美味佳肴,感谢你的热情款待。为了能够让我记住这美好的夜晚,我应该随手带走一两件纪念品,我想你应该不会反对吧?比如说这只钻戒就是最合适的纪念品。”他一边说,一边走到那个小桌子旁边,从一个首饰盒里拿起了她的那枚钻戒。

她的心隐隐作痛,因为这是她丈夫送给她的纪念品,价值不菲。可是她知道这宝贝肯定要不回来了,破财消灾,还不如索性装得大方一点,好让他尽快离开。于是她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对他说:“好吧,你就把它拿走吧,但愿你能卖个好价钱。”他点点头,微笑着朝阳台走去。

“等一下,”她在他背后喊道,“你一定得把这些夹心面包和火腿肠带走,我想我的丈夫肯定不需要了,但你的妻子和孩子肯定需要。”她迅速地把面包和火腿肠包好,塞进他的上衣口袋里。

“夫人,你真是个好人!”他把手放在胸前,像绅士那样对她微微地弯了一下腰,紧接着他的身影消失在阳台上,无声无息,就像他来的时候一样。

“嗯,这个家伙倒是挺有礼貌的,”她在心里想,“不过,尽管他干这一行干了很多年,仍然算不上是一个高手。”想到这里,她松开手指,仔细地打量着手中的钻戒,然后把这枚钻戒又牢牢地戴在手指上。她很兴奋,因为刚才把面包塞进他口袋里的那一刹那,她把这枚钻戒又拿回来了。这个窃贼也许做梦都没有想到,他遇到了一个真正的高手,尽管她早就退出江湖,已经改邪归正很多年了。

(选自《青年博览》2013年第14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文章对女主人公的语言、动作、心理等进行了描写,这些描写展示了女主人公面对入室盗窃的小偷时的从容状态。
B.女主人公的丈夫在公司开会,很晚了还不回家,女主人公心里很生气,于是开始抱怨,结果引来了小偷。
C.女主人公在经历了一阵惊慌之后,尽量让自己镇定下来,并开始与小偷周旋。她那柔和的声音反倒让小偷愿意听她的话。
D.小偷在女主人公面前表现的文质彬彬,在与女主人公交谈的过程中还强调自己的善良和职业操守,充分表明他从事这种职业的无奈。
【小题2】请用简洁的语言分析女主人公的形象特点。
【小题3】结合文本,谈谈小说以“高手文质彬彬”为题的妙处。

同类题5

阅读下面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天的等待
(美国)海明威
他走进我们房间关窗户的时候,我们还未起床。我见他一副病容,全身哆嗦,脸色苍白,步履缓慢,好像一动就会引起疼痛。
“你怎么啦,宝贝?”
“我头痛。”
“你先上床。我穿好衣服后就来看你。”
可是当我来到楼下时,他已穿好衣服,坐在火炉旁,显出一副重病在身的九岁男孩的凄惨模样。我摸了摸他的额头,知道他发烧了。
“你上楼去睡吧,”我说,“你病了。”
“我没病,”他说。
医生来后,量了孩子的体温。
“多少度?”我问医生。
“一百零二度。”
下楼后,医生留下用不同颜色胶囊包装的三种药,并嘱咐如何服用。并说,如果高烧不超过一百零四度,就用不着担心。这是轻度流感,要是不引起肺炎,就没有危险。
我回到房里,记下了孩子的体温,并对各种胶囊的服用时间作了记录。
“想让我读点书给你听吗?”
“好的,如果你想读的话。”孩子说。他脸色苍白,眼窝下方有黑晕。他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对周围发生的一切无动于衷。
我朗读霍华德派尔的《海盗的故事》,但我看得出他并没在听我读书。
“你感觉怎么样,宝贝?”我问他。
“到目前为止,还是老样子,”他说。
我坐在床脚边自个儿看书,等着到时间再给他服一粒胶囊。按理,他本该睡着了,然而,当我抬头看时,他却双眼盯着床脚,神情异常。
“你为什么不试着睡觉呢?到吃药时,我会叫醒你的。”
“我宁愿醒着。”
过了一会儿,他对我说:“你不必呆在这里陪我,爸爸,要是你嫌麻烦的话。”
“不嫌麻烦。”
“不,我是说,要是你过一会儿嫌麻烦的话,你就不必呆在这里。”
我想,或许他有点儿神志不清了。十一点钟,照规定给他服药后,我便出去了一会儿。那是个晴朗而又寒冷的日子,地上覆盖着一层已结成冰的冻雨。我带着我那条爱尔兰红毛小猎犬,沿着大路和一条冰冻的小溪散步,但在这玻璃般光滑的地面上站立和行走是很困难的。那条红毛狗一路上连跌带滑,我自己也重重摔倒两跤。
高高的土堤上长着倒垂下来的灌木丛,我们从那下面撵起了一群鹌鹑,我击落了两只。有几只鹌鹑停落在树上,但大部分飞进了一堆堆的柴垛中。动身返回时,我感到很高兴,因为我在离房子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群鹌鹑,而且还剩下许多,改日可再去搜寻猎取。
回到屋里,他们说孩子不让任何人进入他的房间。
“你们不能进来,”他说,“你们千万不要传染上我的病。”
我来到他身边,发现他仍像我离天时那样躺着。他脸色苍白,但两颊上部烧得发红,眼睛依旧一动不动地盯着床脚。
我量了他的体温。
“多少?”
“大约一百,”我说。实际上是一百零二度四分。
“原先是一百零二度,”他说。
“谁说的?”
“医生。”
“你的体温没问题,”我说,“用不着担心。”
“我不担心,”他说,“但是我不能不想。”
“不要想,”我说。“放心好了。”
“我很放心,”他说着,眼睛直盯着前方。显然,他有什么心事,但在尽力控制着自己。“将这个用水服下。”
“你看这有用吗?”
“当然有用。”
我坐下来,打开了《海盗故事》,开始读给他听,但我看得出来他不在听,于是我停了下来。
“你看我大概什么时候会死?”他问道。
“什么?”
“我大概还有多少时间就要死了?”
“你不会死。你怎么啦?”
“啊,不,我会死的。我听到他说一百零二度。”
“人不会因为得了一百零二度的高烧而死去的。你是在说傻话。”
“我知道会的。在法国上学的时候,同学告诉我说,烧发到四十四度就不能活了。我已经一百零二度了。”
原来自上午九点起,整整一天他都在等死。
“你这可怜的宝贝,”我说,“哦,可怜的宝贝,这就像英里和公里。你不会死的。那种温度计不一样。在那种温度上,三十七度是正常的。在这种温度上,正常体温是九十八度。”
“你肯定?”
“绝对没错,”我说,“这跟英里和公里的区别一样。你知道,就像我们车速开到七十英里该折合成多少公里一样。”
“噢,”他说。
他那凝视着床脚的目光松弛了。他的紧张状态也终于缓解了。第二天,越发轻松了。为了一点无关紧要的小事,他会动辄哭起来。
(有删节)
【小题1】小说的标题“一天的等待”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2】概括男孩形象特点。
【小题3】小说作者采用草蛇灰线的写法,在文章中埋下了很多伏笔,请找出三处来。
【小题4】有人认为小说中间插入父亲外出打猎的两段文字是多余的,也有人认为这样写恰恰体现了小说构思的精巧。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