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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圣诞夜的歌声
(匈牙利)约卡伊·莫尔
城里住着一个叫亚诺什的穷靴匠。
他每天拼命赚钱,却一直没能过上富裕的生活,因为家中隔年就有新生命呱呱坠地。第三个孩子出生后,他的妻子不幸离开人世,撇下他孤零零地给孩子喂饭、穿衣。分面包时,一次得切成三片!给孩子们做鞋时,一下就要做三双!养家糊口难啊,靴匠常常叹息。
圣诞节那天,披着飘飘洒洒的雪花,靴匠去给客户送靴子。奔忙了一天的他,很晚才走在回家的路上。看到路旁店铺里的玩具和花花绿绿的糖果,他禁不住想:过节了,得给孩子们买些礼物。买三份,花销太大;只买一份,又不公平。想来想去,他决定送给孩子们一件特别的圣诞礼物!
“孩子们,都到这儿来!”亚诺什到家后招呼道。孩子们一个搂住他的脖子,一个扑到他怀里,他又把最小的一个抱在膝上。
“知道吗?今天是圣诞节!今晚不干活了,我们好好乐一乐!我来教你们一支歌,非常好听的歌,这是父亲为你们准备的圣诞礼物。”
孩子们欢呼雀跃,兴奋得几乎要把家里闹翻天了!
“静一静!现在跟着我唱。”亚诺什清了清嗓子,缓缓唱起那首优美而古老的圣歌。歌声轻盈,调子欢快,孩子们瞬间就被吸引住了。在这个温馨的夜晚,小天使们美妙的歌声,从婉转到高亢,一遍又一遍……
然而,这歌声却惹恼了楼上住着的人,一位富有的老爷。他一个人住着九个房间,第一个房间用来闲坐,第二个睡觉,第三个用餐……其余的又派什么用场呢?此刻他正在第八个房间里抽烟,琢磨着自己怎么在圣诞夜也提不起兴致呢。楼下传来的声音越来越响,当亚诺什们唱到不知第几遍时,他再也无法忍受,循声找到靴匠家。
“你就是亚诺什,那个靴匠吗?”
“是的,老爷,您有什么吩咐?”
富人本来是要发火的,可他瞬间改了主意,说:“哦,你有这么多的孩子!”
“是的,老爷,唱歌,嘴多声音大。”
“吃起饭来,恐怕嘴更多吧。听着,亚诺什,我给你带来了好运——把你的孩子送我一个,我来养,将来他会成为有钱的老爷。”
亚诺什惊讶地睁大了双眼,谁能不动心呢?他的孩子将成为老爷!这些乖巧可爱的孩子,该过上好日子啊!给!为什么拒绝呢?可选谁呢?他喃喃自语:“老大,听话懂事,长大会有出息的;老二是个女孩,送给老爷不好;老小,是妻子豁命生下的,怎能送人?”
可怜的亚诺什嘴唇直哆嗦,几乎哭着说:“谁想离开这儿,坐漂亮的马车?吃好吃的东西?谁想去,就站出来吧……”
面对这样的诱惑,孩子们却都怯生生地缩到父亲背后,扯住父亲的手、裤腿和皮围裙,谁也不吱声,好像要远远地躲开这位富有的老爷。
“不行,老爷。不行啊!我不能把任何一个孩子送给您,我们得在一起……”
富人无奈,只好要他们别再唱歌了。作为补偿,他给靴匠1000本戈。随后回到楼上去继续他的无聊时光。
亚诺什小心翼翼地将钱锁进箱子,藏好钥匙,内心五味杂陈。孩子们噘着嘴,不说话。屋里笼罩着冰冷而令人窒息的气氛。
亚诺什坐下,又习惯性地做起靴子来。拿着皮料,他裁着,削着,不知不觉又哼起那首歌。似乎有微弱的声音在应和?抬头一看,孩子们闪着亮晶晶的眼睛,正围着他小声哼唱。他一脚踢开椅子,打开木箱,翻出那1000本戈,三步两步跑到楼上。
“老爷,请收回您的钱,让我们唱吧!我们高兴,这比1000本戈重要啊……”
没等富人反应过来,亚诺什就将钞票放到桌上,转身跑回了家。他挨个亲吻孩子,屋里重新响起了优美而纯净的歌声……
唱着唱着,望着简陋的厨房,想起锅里的白水煮土豆,亚诺什又为把钱送还感到一丝歉疚。圣诞节,除了歌声,孩子们是不是也得有点儿奶酪和香肠呢?孩子们的歌声很快淹没了他的不安。
富有的老爷在第九个房间里来回踱步,思忖着,诧异着,在这个世界上,别人究竟寻到了什么快乐?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温馨的夜晚”之所以温馨,是因为整日为生计操劳的父亲“今晚不干活了”,更是因为孩子们收到了礼物。
B.文中对孩子们面对诱惑时“怯生生”的神态描写,体现出他们对富人的提议有些恐惧的心理。
C.作者写亚诺什还钱时,连续使用了“踢”“打”“翻”“跑”等动词来表现他动作的迅速与决心的坚定。
D.作者为我们描述了穷人和富人不同的生活状态:穷人疲于奔命,但很快乐;富人衣食充裕,但并不快乐。
【小题2】文中画线部分都提到“歌声”,概括说明其不同的含义及重复出现的作用。
【小题3】结合文中内容,分析富人与亚诺什一家交涉的心理变化。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2-02 0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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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白手起家的人

(加拿大)斯蒂芬·里柯克

他们俩都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成功的生意人——两人都肥头大耳的,香肠一般的手指上戴着沉甸的图章戒指,身上穿着宽松舒适的马甲,腰围足有一码半长。他们俩对坐在一家一流餐馆的餐桌边,一边等侍者点菜,一边聊起天来。他们的谈话很快就扯到了过去的日子。

“告诉你吧,琼斯,”其中一个说,“我永远也忘不了我刚来这个城市的头几年。真的,那段时间实在是太艰难了!你知道吧,先生,我初到此地时,除了一身烂衣服就再也没有别的了,而我不得不借以过夜的地方——你准会不相信——是一个空荡荡的沥青桶。”他往后一仰,闭上眼睛,露出感慨万千的表情,继续说:“你不会相信的,像你这么一个过惯了养尊处优日子的人,是绝对不明白睡在沥青桶里是怎么回事的。”

“我亲爱的罗宾逊,”另一个人立即回敬道,“假如你以为我从没经历过那一类磨难,那你就犯了有生以来最大的错误了。哼,到这个城市的时候,我一分钱都没有。而说到住处,我度过一个又一个月的栖身之所——巷子深处的一个旧钢琴箱。你找上一个在暖暖和和的沥青桶里住惯了的人,让他在一个钢琴箱里熬上一两天,那你很快就会发现……”

“我亲爱的伙计,”罗宾逊有点恼火地打断了对方的话,“你这么说只能说明你对沥青桶是多么一无所知。嗨,在冬天的夜晚,把你的钢琴箱一关好,要多暖和就有多暖和,而我却怎么也睡不着,得忍受从背后灌进来的缝隙风,冷得直打哆嗦。”

“缝隙风!”另外那个男人讥笑道,同时发出一声愤懑的大笑,“缝隙风!别跟我扯什么缝隙风。我所说的那个钢琴箱,有一块该死的板整个儿都是缺的,而且那个缺口是朝北的。夜里我常常呆坐在里面沉思默想,一夜下来吹进箱里的积雪足足有一尺厚。不过嘛,先生,”他以更平静的语气继续说,“尽管我知道你不会相信,我还是要承认,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时光正是在那个破箱子里度过的。啊,那些日子真是美好!欢乐、天真的好时光!我可以告诉你,早上在那里醒来时,常常慷慨激昂地大声叫喊。当然,你恐怕是没法忍受那种生活的——”

“没法忍受!”罗宾逊气冲冲地叫道,“我没法忍受?老天作证!我生来就是过那种日子的。我到现在都还希望能重温一下过去那种生活哩。吹什么天真!哼,我赌你当年的天真不及我的十分之一,不,不及五分之一!不及三分之一!过去那段时光真是棒极了!你尽可以发誓说这是该死的谎言,死也不相信它。”

琼斯大笑着说:“说实话,罗宾逊,在这个城里,像你们这种被好日子惯坏了消化功能的人,根本没法理解一个人怎么能安坐下来津津有味地吃一点点土豆皮,或是一点点馅饼渣,或是——”

“要说粗劣食物,”另一个人打断说,“我敢说我最清楚不过了。有多少次我早上吃的是别人准备从后门泼出去的一点冷粥,或是我去车马店讨来的一点他们准备用来喂猪的糠渣。我敢说我吃过的猪食多得多——”

“猪食!”琼斯咆哮起来,恶狠狠地用拳头捶桌子,“我告诉你猪食绝对更适合我——”

他突然吃惊地打住了话头,同时发出像猪似的咕噜声,因为侍者已过来问他们点什么吃了:“你们想吃点什么呢,先生们?”

“吃什么!”在沉默了片刻后,琼斯说,“吃什么!噢,什么都行,给我一点冷粥吧,假如你们有的话,要不就来一块咸肉——你爱上什么就上什么,对我来说都一样。”

侍者脸色漠然地转向罗宾逊。

“你也可以给我来点儿冷粥,”说着,他挑战似的瞟了琼斯一眼,“要昨天剩下的,要是你们有的话,再来一点土豆皮和一杯脱脂牛奶。”

一阵沉寂。琼斯坐回他的椅子里,板着脸看着罗宾逊。有那么一个片刻,他们俩彼此虎视眈眈地瞪着对方,火药味十足。然后罗宾逊在座位上慢慢地转过身子并招呼那个侍者——他正一边走一边喃喃叨唠他们点的菜名。

“喂,服务员,”他怒容满面地叫道,“我看菜单得稍微改一下,我要把冷粥改为——呃,对了——要一小块热松鸡。还可以给我上一份或两份半壳牡蛎,还要一点清炖肉汤,还可以上一点鱼,一点斯蒂顿干酪、一颗葡萄或一颗核桃。”

侍者又转向琼斯。

“我想我也点同样的,”他简简单单地说,然后又补充了一句,“另外再给我上一夸脱香槟。”

如今,琼斯和罗宾逊见面的时候,对沥青桶和钢琴箱的回忆早已被他们忘得一干二净了,就像盲人的房屋被山崩埋得无影无踪一样。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那些日子真是美好!欢乐、天真的好时光!”“过去那段时光真是棒极了!”只是表现了他们的互相攀比,并不表示他们真的怀念过去。
B.到二人在侍者面前点菜这个情节,整个故事来到了结尾。二人互相攀比白手起家时的穷困,表现自己能吃苦受累,却在点菜时露出了真面目。
C.“侍者脸色漠然地转向罗宾逊”这句话中“脸色漠然”一词不能删除,它表现了侍者对二人的行为毫无触动的情形,由此可表现出二人的虚假。
D.最后一段在文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它交代了琼斯和罗宾逊以后见面的情景,引发读者对标题“白手起家的人”进行深入思考,并暗示写作目的。
【小题2】小说采用了哪些艺术手法来塑造文中“手起家的人”?请简要分析。
【小题3】这篇小说充满强烈的讽刺色彩,请认真阅读小说,概述小说的主题。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一只破靴子
英高尔斯华绥
剧本《顺流而下》巡回演出的第二天中午,演员吉尔勃特·凯斯特从东海岸的海滨寓所走出来。他刚刚度过六个月的失业生涯,现在在《顺流而下》的最后一幕扮演杜密纳克医生这个角色。他明白,他的年龄已让他辉煌不再,一周四镑的薪金也不能使他再发财了,但是一想到终于又获得了工作,他的举止神情就轻松活泼起来。
他走到鲜鱼铺的前面,带着淡淡的笑容注视一只大龙虾。多少年不吃大龙虾了呀!接着,他顺着街道走去,在一家成衣铺前面又停了下来。映在橱窗上的一个长期一天只吃两顿饭的人的英姿,架在柔和的棕色眼睛前面的优美的眼镜,和他在1912年参加《教育西蒙》演出得来的雅致的丝绒帽,给了他一丝淡淡的美感。他站在橱窗前面,脱下帽子,露出他头上的新玩意儿:一绺白发。这是一宗财产呢,还是一生结局的开端呢?
他继续向前走去,发觉一张熟悉的面孔从他的身旁掠过,一转身看见一个矮小的衣冠楚楚的人也转过脸来——一张又红、又亮、又圆的脸。
“凯斯特?对了,就是你。从你离开疗养所以来还没有碰过头呢。你记得我们演《戈塔·格兰姆伯斯》的时候多有趣呀!我起誓,真高兴见到你。走,我请你吃饭。”
这个人就是布列斯·格里恒,南海岸疗养所娱乐界的阔东家和灵魂。
“好吧!”凯斯特稍稍拉长声调慢吞吞地答道。
两个人并排走着。一个是褴褛得别致,另一个是衣冠楚楚,胖乎乎的一团。
“请坐!堂倌,来一只又好又大的虾,一盘色拉,另外——嗯——一小块牛排加炸得脆酥酥的土豆片,一瓶我喜欢喝的白葡萄酒。”
房间里摆着两张小桌子。他们两个人占了一张,面对面坐下。
凯斯特突然滔滔不绝地大谈戏剧、音乐和艺术。那矮小鄙俗的东道主把眼睛睁得滚圆,不时发出惊叹声,这些显然大大地鼓舞了凯斯特。
“哎哟,凯斯特,”格里恒突然叫起来,“你有白头发啦!这是突然有的吗?”
“不,是慢慢长出来的。”
“怎么回事呢?”
有一句话已经滚到凯斯特的唇边:“你挨挨饿看。”
可是他回答说:“我也不晓得。”
格里恒坐在那里,嘴唇微微张开,衔着雪茄烟,他那像小圆石般明亮的眼睛盯住桌布外边,接近地板的什么东西。格里恒的眼皮跳了几下,然后说道:“我说呀,老兄,你手头真的很——很紧吗?我是说,如果我帮得上忙,你就直说吧。咱们是老朋友,你又不是不知道,而且——”又一次,格里恒眼睛睁得滚圆,注视地板上的什么东西,凯斯特的眼光跟着扫了过去。悬在地板上空的是——他那只破靴子。因为他跷起腿坐着,这只靴子在离开地面六英寸光景的空中摆动着——破了——两道裂缝横在鞋头和鞋带之间。
对!凯斯特自己明白,那是他靠扮演《傻瓜》一剧中贝蒂·卡斯戴斯得来的一双靴子中的一只,那是在大战就要爆发时的事。
他的视线从那只破靴子移到格里恒身上,看到他头发梳得光光的,带着关注的神情。
凯斯特苦笑了一下说:“不,不要,谢谢。”
格里恒的眼睛又睁得滚圆——凯斯特已经将他那只脚放下。格里恒付了账,站起来。
“老兄,对不起,我两点半钟还有约会,见到你真是太高兴了,再见!”
“再见,”凯斯特说,“谢谢你。”
现在只剩下凯斯特一个人了。现在他是单独和他的心灵、他的破靴子、他的未来的生活在一起了……
这时两个年轻的女人走了过来,就在他和房门之间的那张桌子的旁边坐下。他瞧见她们在看他,他的灵敏的耳朵听见她们在絮絮低语:“没问题——是在最后一幕。你瞧瞧他那绺白头发!”“噢!对了,对了!不就是那一绺白头发——不就是他!”
凯斯特挺起腰板,微微一笑,端了一端他的眼镜。她们居然已认出剧中的杜密纳克医生就是他。
他挺挺身子站了起来,那两个年轻的女人抬头望望他。凯斯特神态英俊,带着浅浅的笑容,从她们的身子旁掠过,尽可能不让她们看见他那只破靴子。
(选自《高尔斯华绥短篇小说集》,有删改)
【小题1】凯斯特从一位著名演员陷入落魄潦倒的境地,你认为原因有哪些?请简要概括。
【小题2】小说中的凯斯特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善于运用对比的手法,请结合文章内容举出两例加以分析。
【小题4】小说题为《一只破靴子》,但也有人认为以《一绺白头发》为题好,你认为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然后完成小题。
比尔在一家汽车公司上班,很不幸,一次机器故障导致他的右眼被击伤,抢救后还是没有保住,医生摘除了他的右眼球。
比尔原本是一个十分乐观的人,但现在却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他害怕上街,因为总是有那么多我看他的眼睛。
他的休假一次次被延长,妻子苔丝负担起了家庭的所有开支,而且她在晚上又兼了一个职。她很在乎这个家,她爱着自己的丈夫,想让全家过得和以前一样。苔丝认为丈夫心中的阴影总会消除的,那只是时间问题。
但糟糕的是,比尔的另一只眼睛的视力也受到了影响。在一阳光灿烂的早晨,比尔问妻子谁在院子里踢球,苔丝惊讶地看着丈夫和正在踢球的儿子。在以前,儿子即使到更远的地方,他也能看到。
苔丝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走近丈夫,轻轻抱住他的头。
比尔说:“亲爱的,我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我已经意识到了。”苔丝的泪流下来了。
其实,苔丝早就知道这种后果,只是她怕丈夫受不了打击,要求医生不要告诉他。
比尔知道自己要失明后,反而镇静多了。连苔丝自己也感到奇怪。
苔丝知道比尔能见到光明的日子已经不多了,她想为丈夫留下点什么。她每天把自己和儿子打扮得漂漂亮亮,还经常去美容院。在比尔面前,不论她心里多么悲伤,她总是努力微笑。
几个月后,比尔说:“苔丝,我发现你新买的套裙那么旧了!”苔比说:“是吗?”
她奔到一个他看不到的角落,低声哭了。她那件套裙的颜色在太阳底下绚丽夺目。
苔丝想,还能为丈夫留下什么呢?
第二天,家里在来了一个油漆匠,苔丝想把家具和墙壁粉刷一遍,让比尔的心中永远是一个新家。
油漆匠工作很认真,一边干活还一边吹口哨。干了一个星期,终于把所有的家具和墙壁刷好了。他知道了比尔的情况。
油漆匠对比尔说:“对不起,我干得很慢。”
比尔说:“你天天那么开心,我也为此感到高兴。”算工钱的时候,油漆匠少算了100美元。
苔丝和比尔说:“你少算了工钱。”
油漆匠说:“我已经多拿了,一个等待失明的人还这么平静,你告诉了我什么叫勇气。”
但比尔却坚持要多给油漆匠100美元。比尔说:“我知道了原来残疾人也可以自食其力,生活得很快乐。”
油漆匠只有一支手。
【小题1】比尔的生活信心是怎样树立起来的?
【小题2】苔丝是怎样一个人?
【小题3】油漆匠有哪些优秀品质?
【小题4】本文的中心思想是
【小题5】根据后面的解释,在答题卡上写出文中的两个成语。
①________:灿烂华丽,耀人眼目。
②________:依靠自己的劳动所得来养活自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鸡汤治不了这种病

(美)鲍勃·帕克斯陈荣生编译

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

我并不是经常见到他,但我见到他的时候总是很开心。他对任何事情都是温和柔软,从不发脾气。

我曾经对他说我从未见他激动过。“我真希望能够像你那样淡定冷静,”我说。

“是药物的原因。”他笑着说。

听他这么解释,我哈哈笑了起来,因为这种心情绝不是什么药物能起“作用”的。

“真的,真的是这样的,”他说,“我最近被诊断出患了帕金森症。”

“哦,非常抱歉。”我说。

“我服用的药会导致我的生活有点迷糊。”他补充了一句。

著名演员迈克尔·J·福克斯也患帕金森症,尽管我们看到他有了很大的变化,但他仍然坚持工作,并提倡对这种疾病的治疗。

我的这位朋友是我的汽车机修师。你可以想象得这种病对他今后的工作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我约好了过去给我的车装上防雪滑轮胎。我走进修理厂时,朋友正坐在柜台后面。

我说:“你好。”

他从电脑处抬起头,说:“我一会儿就过来陪你。”

我听到他抽了几次鼻涕,但此时并不是真正寒冷的季节。

我等了一会儿,他接过了我的车钥匙。“我去喝杯咖啡就回来。”我说。他笑了笑。

我经常开车来我最喜欢的阿蜜莉雅小餐厅吃饭。这是一家典型的家庭小餐厅。你在这里总是能吃得饱饱的,可以得到老板很多笑容,还可以跟老板开心地交谈。

我下单后看了一会儿报纸。然后,我问服务员:“你们今天有什么汤?”

“鸡汤面条。”

“太好了。我朋友着凉了,我想给他带一碗回去。”

然后,我在倾盆大雨中步行回去,一手拿着伞,一手端着一碗治百病的鸡汤。

我走进门,微笑着将碗放到他面前的柜台上。

“这是什么?”他问。

“给你治感冒的。我来到这里的时候听到你抽鼻涕。人们说鸡汤可以治百病。”

他先是低下头,然后再抬起头说:“谢谢你,鲍勃。你真是太好了。问题是我没有着凉。我弟弟去世了。”

当你意识到你好心的所说所为突然变得错得一塌糊涂的那一刻,真的是令人沮丧。

“哦,朋友,真是非常抱歉。我以为你着凉了。我真是太蠢了,竟然给你带回一碗鸡汤。它真的治不了这个,”我说。

我们接着谈了所发生的事情。他弟弟52岁。是癌症。

在他讲述期间,两行眼泪慢慢地从脸上往下流。他根本就没有抹掉它们的打算。

我心想,此时此刻,抹不抹掉眼泪根本就是毫无意义的了。

你是知道的,男人即使是在这种时刻,也会尽量坚强,一副男子汉大丈夫的样子。而他仍然是一副温和的表情,呆滞和伤心。

“我告诉你吧,自从听到你患了帕金森症,我就每天晚上为你祈祷了。我没有祈求安慰,我从一开始就对上帝说我希望你能够得到治愈。”

他低下头,轻轻地说了声谢谢。

“我为我弟弟的祈祷时间最长了。终于,我知道治愈已经是不可能的了。于是,我祈求不要让他再这样痛苦下去了。他不再痛苦了。”

我们都默不出声,有那么一阵子,我们只是互相凝视着对方。

“请将鸡汤转给其他人喝吧。”我说。

“不。我很喜欢喝鸡汤,真的。谢谢你所做的这一切。”

鸡汤治不了这种病,但其中所隐含的爱是有助于疗伤的。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中当“我”问好后,朋友以一句“我一会儿就过来陪你”应对,这句话仅仅表现了他的礼貌和涵养。
B.小说中间插入迈克尔·J·福克斯也患帕金森症的情况介绍是为了暗示这种疾病虽对工作生活有影响,但也要积极应对。
C.小说中作者交代了阿蜜莉雅小餐厅可以吃得饱、得到老板的微笑以及与老板开心交谈等看似闲来之笔,实则与小说主题紧密相关。
D.小说语言简洁淳朴,通过对“我”与朋友间的小误会的叙述,展现了他们之间的和谐关系和真挚感情,给人以思考和启示。
【小题2】小说中的“我”给人的印象深刻,请结合文本分析其形象特点。
【小题3】“鸡汤治不了这种病,但其中所隐含的爱是有助于疗伤的”,请结合作品,分析“隐含的爱”的内涵。

同类题5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鹌鹑
(美)罗尔夫·伊洛夫
鹌鹑来了,正值初春乍暖、丁香花含苞待放的时节,也正是他们新婚后第一个温暖、无霜、只有露水的早晨。阳光照在床上使她比往常起得都早。她发现了后院里的鹌鹑,立即唤醒了他。他起身望去,只见八只小鸟正在房东的庭院里扒土嬉逐。
很显然,它们是三个家庭。它们在庭院里漫步闲逛,俨然像一个观光团,不时停下来在地上啄啄,滑滑,漫无目的,谁也不管谁,却谁也离不开谁。
夫妇俩一边穿衣服,一边低声谈论院里的小鸟,看它们在草坪上啄食。等他冲好咖啡,热好卷饼,他们便一起在厨房里的餐桌上吃早点。在那里,他们可以直接看到院子里的鹌鹑。他打开窗子,清晨的湿润空气和苹果花香扑面而来。阳光透过窗子;卷饼里夹有葡萄干,甜滋滋的,他俩不必言传便可意会。
  那天晚上,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他去一家饲料店买了些轧碎的玉米。他对她说这些鹌鹑在这里只要有东西吃,得到很好的照料,就不会飞走。他把玉米撒在厨房的窗子旁边。傍晚时分,鹌鹑回来了。它们来到窗子近处啄玉米,在房东庭院里打滚洗泥土澡。她问他这些鸟会不会把房东种的东西吃掉,他说,这些鸟只要有碎玉米吃就不会啄坏院子里的东西。
自从鹌鹑来了以后,他们把闹钟往前拨了。这样,就能有更多的时间来喝咖啡,吃卷饼,好好欣赏一下这群小鸟。
  观赏鹌鹑最好的时间是太阳刚刚升起,街上还未开始喧嚣,房东的卷毛狗放出之前。房东就住在隔壁,一道篱笆把两家院子隔开。每当房东放出卷毛狗,卷毛狗就着了魔似地一心想捉住这些鹌鹑,猛撞篱笆,发疯似地狂吠。
  不久,他可以把玉米撒在窗台上了。鹌鹑就同他们共进早餐。只要他们静静地吃,没有任何猝然的举动,鹌鹑就会拍打翅膀,跳到咖啡壶和盛卷饼的篮子附近,一颗颗啄食窗台上的玉米。
房东屋里传来了房东老婆的抱怨声:“汤姆,它们又在院子里了,汤姆!”房东从里屋冲出来,挥舞双臂,嘘嘘作声。他脖子上皱纹累累,苍老不堪,一头稀疏的白发。
  鹌鹑鼓翅飞了起来。
  房东老婆拉开纱门,把头伸出门外,尖声叫道:“汤姆,你得想法子收拾收拾这群该死的鸟了。冬天我们还得靠这园子菜呢!你要想吃,就得想个办法!”
  纱门“砰”的一声关上。她弓着背走了,后面紧跟着那条卷毛狗。她双腿向外拐,穿着普通农妇的灰色衣服,围裙上污迹斑斑。她的声音活像卷毛狗的狂吠。
  “你这该死的,汤姆,你到底管不管这群鸟!”
  房客和他的妻子坐在草坪的椅子上,一边看一边寻思:他们该做些什么呢。也许应该告诉房东这些鸟不会伤害那些幼苗。但又想那样她就会借口生气,和他们大闹一场,朝他们嘶叫。他们想最好还是等一等,等她怒气平息了再说。
  第二天,房东说他很喜欢这些鸟。而且幼苗已长大;不会再有什么危险了。他说他一直很喜欢鹌鹑,甚至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认为鹌鹑漂亮、好吃。就是他老婆有点那个,不过她最多一两天就会消气的。那个院子一直是他老婆的一块心病,因为整个冬天全靠它。
罂粟花开了,甜嫩的豌豆开始结实了,三窝小鹌鹑出世了。第一批小鹌鹑是在早餐时来的,由母鹌鹑领头,蹒跚地朝碎玉米走去;公鹌鹑忙碌地在两边和后面跑来跑去维持队形。他们数了数,三家共有十只小后代。他们起得更早了,为了把早餐时间拖延得更长些,多闻闻院子后面的干芥草味。
  每天晚上五点半,一只母鹌鹑总是准时带领小鹌鹑沿庭院前面的小路作晚间散步。一天晚上,房东和他老婆坐在前门厅里,不相信那只母鹌鹑真的会像房客说的那样按时出现。当那只母鹌鹑大模大样地走了过来,尾随着一长串小鹌鹑时,他们都笑了。房东和他老婆一边喝啤酒,一边告诉他们旱灾时这里如何萧条,他们如何不得不省吃俭用。老太婆说她还保留那些事事节俭的习惯。她还说她对这个院子关心得有点过分。房客夫妇都觉得房东老婆还是蛮讲理的。
秋天来了,房东夫妇俩把苹果做成苹果罐头,又收进了他们的南瓜、胡萝卜、西红柿和甜菜。房东老婆用苹果罐头同别人换樱桃罐头。房东把院子检修了一遍,房客帮他筑起防风篱笆,翻了院子的地,打扫汽车房。房客买了五十磅一袋的碎玉米,用红杉木做了个食槽放在窗台上,即便关上窗子,十八只鹌鹑也有足够的地盘了。
  入冬时这群鹌鹑已经长得很像样了。他告诉她有了这些碎玉米,鹌鹑就不愁如何过冬了。它们会呆在离食物不远的地方。小鹌鹑长大了,一只只喂养得结结实实的,新长的羽毛油光闪亮。原来的那八只更是滚圆滚圆的,被夏季的玉米喂肥了。他说这些鹌鹑一定会顺利地度过冬天的。
下第一场冬雪的那个早晨,鹌鹑不见了。他把食槽里的雪扫干净,换下潮湿的玉米。晚上,鹌鹑没有回来。第二天早晨,玉米还是老样子。他对她说鹌鹑也许到城外的山里去过冬了,那里有更好的御寒条件,而且打猎季节已过,不会有什么危险的。他说到了春天鹌鹑还会回来,又和去年一样。
  整个冬天,房客和他的妻子都睡得很晚才起床。这是个干燥、凄凉、寒冷的冬天。
房客还是经常去更换玉米,撒一些在冰冻的地上。但是鹌鹑仍然没有出现,玉米全被麻雀等鸟儿吃光了。他妻子说她相信春天鹌鹑会回来的,一切都会照旧。
大地解冻了,到处是泥土的气味。房客见房东在打扫汽车房就去帮忙。他看见那只塑料袋里装满了灰色和褐色的羽毛,有尾毛,有颈毛,有的还沾着干皮。他还看见汽车房里出现了从未见过的麻袋和大夹笼。他问房东怎样把这些鸟一网打尽的。房东说这是他老婆的主意。他们是在第一场冬季风雪一到,这些鸟蜷缩在一起的时候干的。他说这些鸟味道美极了。
  房客对妻子只字未提那只麻袋和夹笼的事,但她似乎已明白了一切。不久,他不再去放碎玉米了,等到那大袋子玉米开始发霉,他就扔进了垃圾箱。
(选自《美国最新短篇小说集》,有删改)
【小题1】(小题1)第三段中画横线的句子,在文中有何作用?(4分)
【小题2】(小题2)文章是怎么来刻画房东夫妇的?刻画了房东夫妇怎样的形象?(6分)
【小题3】(小题3)文章注重细节的照应,它有什么作用呢?试举例说明。(6分)
【小题4】(小题4)试探究小说的主题。(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