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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快乐与原则

朱塞佩·托马西,迪·兰佩杜萨

当他挤上公共汽车时,他激怒了车上的每个人。  

塞满了别人账簿的公事包,左臂夹着大盒子——这一切,都使他难以掏出回程票来。不得已,他把盒子放在检票员的凳子上。他踩了别人的脚,别人也踏到他的脚上。他引来了一片斥责。   

到站了,他挤下来,总算是一个人走在了回家的那条坑坑洼洼的小径上。他急忙看了看他的塑料钱夹是否还在,然后,就开始轻松地品味起他的快乐。   

钱夹里装着37245里拉——那是一个小时前,作为圣诞节的奖金,他刚刚领到的“第13个月的薪水”。这笔钱意味着许多麻烦都可以解决了。有了这几张高面值的钞票,就不用为下一张电费单而发愁,不用为瞥见孩子们的坏鞋而痛心。他心里充满一种玫瑰色的感觉,红润得就像甜点盒子包装纸的颜色。源源不断涌出的玫瑰色感觉来自他从办公室带回家的圣诞面包——一个7公斤重的节日果子面包,这个甜蜜的负担使他左臂发麻。虽然面包是有限的,但对他们全家来说,实在是太丰盛了!玛丽娅该有多高兴啊!孩子们该闹腾成什么样子呀!   

不过,这些都属于另一种快乐,香草精和彩纸片带来的物质上的快乐,而他自己的快乐却全然不同——是一种建立在自豪之上精神上的快乐,对,是精神上的!   

几个小时前,男爵——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在分发红包并致圣诞祝词时宣布,公司特制了一个7公斤重的节日果子面包,准备送给最该得到它的雇员,以表嘉奖。他恳请亲爱的同事们当场“民主”地推举出这个幸运的人。雇员们笑着,低声嘀咕了一阵,然后由董事长带头,大家一起喊出了他的名字。一种巨大的满足,一个保住职业的保证——总之一句话,一个胜利。接下去的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减弱他的兴奋。

他朝自己的家走去。他打开门,走进窄窄的门厅,放下沉甸甸的面包盒子,放下装着账簿的公事包,又把他的围巾放在一个食盒般大小的柜子上。然后他喊起来:“玛丽娅,快来呀!快出来看呀——多漂亮的东西啊!”   

他的妻子从厨房跑出来,蓝围裙上沾着斑斑油污。拖着鼻涕的孩子们围在玫瑰色的大盒子边,谁也不敢用手去摸。

玛丽娅曾经非常漂亮。几年前,她还有着红润的小脸和充满幻想的眼睛,但是和商店老板们不断的口角使她的嗓音变得粗哑刺耳……只剩下高尚的心灵,坚强不屈,但失去了温柔;还有深藏在抱怨和节俭中的美德,拼命压抑却又根深蒂固的门第的骄傲,因为她是主街上一位大帽商的孙女。她看不起吉罗拉姆的出身——虽然他是她宠爱的傻孩子——因为同她自己的门第相比,他们都是下等人。   

她的目光淡淡地扫过那个金光闪闪的大盒子。“很好,明天我们把它送给西歌诺·雷斯玛律师,我们欠了他那么多人情。”   

两年前,雷斯玛律师给了他一份繁复的记账工作,完成之后除了付给报酬之外,还邀请他们夫妇俩到他富丽堂皇的寓所吃午饭,为此他还无比心痛地特意买了一双新鞋。现在,居然要他和他的玛丽娅、他的孩子们放弃盼望了好多年的唯一一次享用美味的机会,把它送给什么都不缺的律师。   

他跑进厨房,抓起刀,冲出来就要割盒子上的金色带子。这时,一只通红的小手疲倦地搭在他的肩头:“吉罗拉姆,别耍孩子气——你知道,我们一定要报答雷斯玛的好意。”   

那个绝对正确的帽商制定的原则在说话了。   

“但是,亲爱的,这是奖品,是对我工作出色的奖赏,是我受人尊敬的标志!”   

“别说了,你的同事们都是好人,心地都很善良!这是施舍,吉罗,这不过是施舍。”她叫着他旧日的昵称,“明天我去买一个小节日果子面包,够我们吃就行了,再到斯汤达的店里买四支螺旋形的红蜡烛,这就可以过一个很好的节日了。”   

第二天,他买了一个小的节日果子面包。买了两根而不是四根贵得惊人的蜡烛,又花了200里拉,让代办进货店把那个巨大的面包给雷斯玛律师送去。   

圣诞节过后,他不得不又买了一个节日果子面包,伪装得像是从大面包上切下来似的,给他的同事们带去。因为没能尝一口他的豪华的奖品,他们常常揶揄他。   

最初那个大面包不知怎么样了。他到兰丁代办送货店去询问,服务员轻蔑地递给他一张由律师男仆签名的收条。不过,主显节①他们收到了一张贺卡:“诚挚的感谢和美好的祝愿。”   

面子保全了。

(选自《外国超短篇小说赏析》,有删改,杨幼力译)

(注)①主显节:基督教的一个节日。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最准确的两项是
A.题目中的“快乐”指男主人公吉罗拉姆获得公司嘉奖的礼物后的兴奋之情,“原则”指女主人公玛丽娅认为在圣诞节必须送面包给帮助过自己的人,以此表达感谢之情。
B.从后文代办进货店送一个面包需要200里拉看,“第13个月的薪水”也不是巨款,但这笔钱对吉罗拉姆十分重要,关系到他的家庭的温饱问题和他们夫妇关系的密切程度。
C.“甜蜜的负担”用看似矛盾的词语表达吉罗拉姆的复杂情感:“甜蜜”指面包的味道和他快乐的心情;“负担”主要指他用左臂夹着大盒子感觉乘车很累,表现其满足感。
D.玛丽娅围裙上的油污,和商店老板讨价还价而变得粗哑的声音以及虽然抱怨但十分节俭的美德,对丈夫的宠爱等都表现了玛丽娅是一位勤劳并且十分热爱家庭的女子。
E.律师雷斯玛是一位有爱心但又傲慢的人,他给吉罗拉姆找工作,邀请他们夫妇到家中做客,不过在圣诞节收到礼物后让男仆签名以及在主显节只送贺卡显示了他的傲慢。
【小题2】文中插入吉罗拉姆获得“7公斤重的节日果子面包”的内容有何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请简要概括玛丽娅的丈夫吉罗拉姆的性格特征。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5-13 0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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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在知识的探求中,文化素养若被融化而获得成效,必能构成人们的思想和欲望的特性,并使这些思想和欲望至少有一部分同广泛的非个人的事情相连,而不是只同个人的直接有关的事情相连。当人们凭借知识而获得某种能力时,他将会按照对社会有益的方式运用这种能力,这是完全可以想象的事。然而狭隘的功利主义的教育观,却忽视了对人的理想训练如同技术训练一样必要。未经训练的人性中存在着很多残忍野蛮的因素,它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来。例如小学生中欺辱新生,或戏弄那些穿着特别的人。很多妇女(不少男人也一样)背后说长道短,使人痛苦。西班牙人喜欢斗牛,英国人喜欢打猎和射击。同样残酷的冲突以更为严重的形式表现在德国对犹太人的杀害和俄国对富农的残杀上面。

现在必须承认,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有时也是残忍的。但我认为他们比起那些心灵上未经开化的人还是较少发生此种情况的。在学校里行凶斗殴的人很少是学习上能达到中等水平的人。当发生一件私设公堂的事情时,其主谋几乎都是些无知无识的人。这并不是因为心灵的文化教养能激起积极的人性感情,尽管也可能如此。相反的,这是因为他除了虐待别人之外没有其他兴趣,除了支配他人的主张之外没有其他自尊的。最为人们普遍欲求的事情就是权力和称赞。一般说来,无知的人只能靠着粗暴的方式来达到这两者,其中包括通过体力上的征服。文化教养给人提供的是很少有害的权力形式和较多值得使自己受到称赞的方式。

也许“无用的”知识最重要的优点是它能提高心灵沉思的习惯。现在世界上有许多人遇事过分轻率,不仅其行动没有经过周详的考虑,而且有的行动也难做到从智谋上加以考虑。在这个问题上,人们以各种奇奇怪怪的方式表现出他们的偏见。歌德所著《浮士德》中的魔鬼——梅菲斯特弗勒斯对年轻的学生说,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是常青的。人们引证这句话时,都认为它似乎是歌德的格言,当成他认为魔鬼会对一个大学生说这话似的。哈姆雷特被人们看作是一个有思想而无行动的严肃的告诫者,然而却没有人会认为奥赛罗是一个有行动而无思想的告诫者。像柏格森这些教授,以某种势利眼看人,极力贬低哲学,说什么生命至多就像一队骑兵冲锋。对我说来,我认为当行动是出于对宇宙和人类命运的深刻了解、而不是出于野蛮的浪漫而失去平衡的自我肯定时,它是最好的。在思想上而不是在行动上去寻求愉快的习惯,是对抗愚昧无知和过分争权的一种保护措施,是在不幸中保持沉着、在忧虑中保持平静的一种方法。幽禁于自我的生命可能迟早会变得痛苦不堪,只有透过宽广而又较少烦闷的明亮之窗,生命之中的较为悲惨的部分才能变得有忍耐力。

(罗素《无用的知识》节选)

【小题1】下列关于“与知识作用有关的内容”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对知识的探求,必然会融化成文化素养,构成人们的思想和欲望的特性。
B.人们凭借知识获得某种能力后,就将会按照对社会有益的方式加以运用。
C.一般说来,无知的人只能用粗暴的方式来获取他们所欲求的权力和称赞。
D.“无用的”知识最重要的优点是它有可能促进心灵的沉思习惯的养成。
【小题2】下列对原文思路与内容的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首先提出吸收文化素养,会使人的思想及欲望与他人的利益密切相关,从而形成对人性训练的观点,这是狭隘的功利主义教育观无法做到的。
B.作者认为一个人只要受过高等教育就会比那些心灵上未经开化的人要比较少的做出残忍之事,因为心灵的文化教养能激起积极的人性感情。
C.作者发现许多人处事轻率,行动前往往不进行周详的考虑,对有的行动也不从智谋上加以考虑,以各种奇奇怪怪的方式表现出他们的偏见。
D.文章最后明确,只有打开宽广而又较少烦闷的心灵之窗,在思想上或行动上寻求愉快的习惯,人们才能对生命之中较为悲惨的部分有忍耐力。
【小题3】理解原文意思,结合自己实际,说一说“文化素养”被融化并获得成效,会对人产生哪些影响?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缙云的古风

鲍尔吉·原野

(1)在缙云,我喜欢仰面看天空的云。这里多山,朵朵白云围绕山峰,缠绵不走。虽然我知道缙云的地名不关云的事,它是轩辕黄帝的号。史记记载,黄帝又曰缙云氏。当年黄帝氏族从西北高原迁移到古越族聚集的浙江中部,建立了以缙云为名的方国。唐武周时代,即公元696年,县名改为缙云。但是地名有云,来客难免要往天空张望。这几天雨歇,天上一派好云。白云似城垣,如马队,浩浩荡荡地川流而过。它们在地上的随从则是迂回奔走的好溪。好溪也是一个好名字,在江河前面直接加一个好字,恐怕只有缙云。水利万物而莫争,当然好。

(2)前面说黄帝在这里建立了缙云国,是传说。而史书记载,三国时期,公元239年,缙云人在海拔1200多米的古方山上修建了一口方塘,即水库,距今已有1700多年,是浙江最早的山区水利工程。你没法想象,在那么高的地方,人们穿过陡峭的山路去修一个水库。

(3)缙云人崇拜山,当地方言把山称作山娘,他们把崇山峻岭看做母亲。乡间秋收,农民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祭山娘。筑路造屋,开工之前也要祭山娘。缙云人认为,山上的鸟兽草木是山娘的子孙,土地是山娘的皮肉,不得随意毁伤。这真是可爱的传统,用现在的话说叫做环保,实为共生。在这里,哪家人屋里如果爬进了蛇,当地人不会把蛇打死,而要点上熏香把它熏跑。缙云人上山垦田,人站高处,锄头放在下面,由下往上挖;而不能对着山头举起锄头,以兹表达对于山娘乃至大地的崇敬。

(4)说到缙云的山,自然要说鼎湖峰。传说轩辕黄帝当年来此地,相中的就是这座鼎湖峰,于是定居于此,并把这座山命名为缙云山,也就是黄帝山。黄帝在鼎湖峰顶上铸鼎炼丹,最后驾龙升天去也。之后,缙云成为古时江南祭祀轩辕黄帝的中心。

(5)鼎湖峰拔地而起,上下同圆。它固然是一座山,但把它叫做石柱更合宜。在苍翠的山峦之中,在好溪的喧哗声里,突兀而立的鼎湖峰引人遐想。我第一眼看到鼎湖峰,便觉人类的渺小,只能站在地面上仰之望之,如果环绕此峰观察一下该有多好。再一想,飞鸟幸福啊,它们可以围着鼎湖峰飞无数圈,累了在上面栖息。

(6)期望环峰飞翔的人,不光我一个。宋代诗人柳绅初到缙云时,惊叹于鼎湖峰的雄奇,留下一首诗:“独出诸峰表,周围百丈圆。千寻雄镇地,万仞上摩天。湖浪动星际,莲花生日边。终当驾云鹤,绝顶会群仙。”他想象自己骑着云中的仙鹤,到达鼎湖峰绝顶,去拜会群仙。中国山水诗鼻祖谢灵运,也曾为鼎湖峰所倾倒。南朝宋永初三年,谢灵运出任永嘉太守。他赴任路上经过缙云,改乘竹筏,走好溪水路。他在《归途赋》中叹曰:“漾百里之清潭,见千仞之孤石。历古今而常在,经盛衰而不易。”在《游名山志》中,谢灵运再度写到鼎湖峰“缙云山孤石干云,可高三百丈,黄帝炼丹于此”。好风景经过谢灵运的夸赞,传播士林,咏叹缙云的诗篇越来越多。李白在长诗《送王屋山人魏万还王屋》的开篇写道“缙云川谷难,石门最可观。瀑布挂北斗,莫穷此水端”。神往鼎湖峰的大诗人还有白居易。唐长庆二年,出任杭州刺史的白居易来缙云一游。他听说鼎湖峰顶有黄帝置鼎而塌陷形成的湖,湖上生莲。他想,倘若劲风吹过,峰顶的湖水会不会随风而落,形成高天散雨的奇观呢?白居易为此留下一首诗:“黄帝旌旗去不回,片云孤石独崔嵬。有时风激鼎湖浪,散作晴天雨点来。”我做不出这样的好诗,但比古贤幸运的是可以坐缆车观望鼎湖峰。缆车在山峰后方,一路攀升到山顶,可窥见鼎湖峰顶全貌。放眼望去,几近梦幻。

(7)鼎湖峰边上的苍龙峡口,东晋时即建有祭祀黄帝的缙云堂,它是有史记载以来江南最早祭祀黄帝的建筑。唐乾元间,经缙云县第一任太守李阳冰奏准,缙云堂改名黄帝祠宇,李阳冰题写篆额。李阳冰的篆书与李斯并称“小篆二李”。这些年,逢清明节与重阳节,当地都要举办规模宏大的祭祀。重阳节由地方政府主持公祭,清明节则是民祭黄帝的节日。

(8)我喜欢考究方言,尽管并没有语言学的基础。我十分崇拜被称为中国现代语言学之父的赵元任,他同时又是音乐家与作家。他写的自述,让人百读不厌。赵元任通33种汉语方言,可以用口技的方法,模仿一个人从北京出发,周游全国,从东北返回的经历,用各地方言表述那里的风土人情与特产。方言实为历史的活化石。我跟缙云人聊天,发现这里的方言遗存着明清之前的古语,或许还有古越国的语言。比如他们把“人”称之为“丁”,一如汉代的称呼。小伙子,他们称“后生丁”。“大丁”指成年人,“老髯丁”是老人。称“女孩子”为“婉转尼”,过门的新媳妇叫“新妇”,与《陌上桑》的称谓一样。唐宋时期的词语也保留在当地农民的言谈中。“走过去”这句话,当地人发音“往过克”。“去”的读音为“克”,这是明代以前的发音。明清之后的汉语,名词后面爱加“子”字,比如桌子,椅子。而缙云只叫桌、椅,不加“子”,保留明代以前的读法。从他们语言的古朴,想到缙云的百姓把山称之为山娘,认为鼎湖峰是黄帝炼丹的道场;而他们的语言中又保留着好多古音,这就是文化,文化应该源远流长,有山水和人的血脉气息。

(《人民日报海外版》2019年07月06日第11版)

【小题1】全文为什么以缙云的地名开头?
【小题2】简析文中第六段的写法。
【小题3】分析本文语言上的特征。
【小题4】分析标题中“古风”的具体内涵及作为标题的好处。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与书为友

英斯迈尔斯

欲知其人,常可观其所读之书,恰如观其所交之友。与书为友如同与人为友,都应与其最佳最善者常相伴依。好书可引为诤友,一如既往,永不改变,耐心相伴,陶陶其乐。当我们身陷困境或处于危难,好书终不会幡然变脸。好书与我们亲善相处,年轻时从中吸取乐趣与教诲,鬓发染霜,则带给我们以亲抚和安慰。

同好一书之人,往往可以发现彼此间习性也有相近,恰如二人同好一友,彼此间也可引以为友。古时有句名谚:“爱我及犬”,若谓为“爱我及书”,则更不失为一智语。人们交往若以书为纽带,则情谊更为真挚高尚。对同一作家之钟爱,使人们的所思所感、欣赏与同情,都能交相融会。作家与读者,读者与作家,也能相知相通。

英国文艺评论家赫兹利特说:“书籍深透人心,诗随血液循环。少小所读,至老犹记。书中所言他人之事,却使我们如同身历其境。无论何地,好书无须倾尽其囊,便可得之。而我们的呼吸也会充满了书香之气。”

一本好书常可视作生命的最佳归宿,一生所思所想之精华尽在其中。对大多数学人而言,他的一生便是思想的一生,因此好书即为金玉良言与思想光华之总成,令人感铭于心,爱不忍释,成为我们相随之伴侣与慰藉。菲力浦·西德尼爵士言:“与高尚思想相伴者永不孤独。”当诱惑袭来,高尚纯美的思想便会像仁慈的天使,翩然降临,一扫杂念,守护心灵。高尚行为的愿望随之产生。良言善语常会激发出畅举嘉行。

书籍具有不朽的本质,在人类所有的奋斗中,唯有书籍最能经受岁月的磨蚀。庙宇与雕像在风雨中颓毁坍塌了,而经典之籍则与世长存。伟大的思想能挣脱时光的束缚,即使是千百年前的真知灼见,时至今日仍新颖如故,熠熠生辉。只要拂动书页,当时所言便历历在目,犹如耳闻。时间的作用淘汰了粗劣制品。就文学而言,只有经典名言方能经久传世。

书籍将我们引入到一个高尚的社会,在那里,历代圣人贤士群聚,仿佛与我们同处一堂,让我们亲聆所言,亲见所行,心心相印,欢悦与共,悲哀同历。我们仿佛也嗅到他们的气息,成为与他们同时登台的演员,在他们描绘的场景中生活呼吸。

凡真知灼见决不会消逝于当世,书籍记载其精华而远播天下,永成佳音,至今为有识之士倾耳聆听。古时先贤之影响,仍融入我们生活的氛围,我们仍能时时感受到逝去已久的人杰们一如当年,活力永存。

【小题1】文中引用的“书籍深透人心,诗随血液循环”的含意是什么?
【小题2】作者认为应选择什么样的书与人为友?这样的书与己及交友有何作用?
【小题3】指出下列各句所用的修辞手法,并分析其表达效果。
(1)当我们身陷困境或处于危难,好书终不会幡然变脸。
(2)当诱惑袭来,高尚纯美的思想便会像仁慈的天使,翩然降临,一扫杂念,守护心灵
【小题4】统览全文,经典之籍与世长存的原因是什么?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一

我很年轻时就认识他了,因为他承做我父亲的靴子。他和他哥哥合开一家店,店房有两间打通的铺面,开设在一条横街上——这条街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在那时,它却是坐落在伦敦西区的一条新式街道。

那座店房有某种朴素安静的特色,门面上没有注明任何为王室服务的标记,只有包含他自己日耳曼姓氏的“格斯拉兄弟”的招牌;橱窗里陈列着几双靴子。我还记得,要想说明橱窗里那些靴子为什么老不更换,我总觉得很为难,因为他只承做定货,并不出售现成靴子;要说那些都是他做得不合脚而被退回来的靴子,那似乎是不可想象的。是不是他买了那些靴子来做摆设的呢?这好像也不可思议。把那些不是亲手做的皮靴陈列在自己的店里,他是决不能容忍的。而且,那几双靴子太美观了——有一双轻跳舞靴,细长到非言语所能形容的地步;那双带布口的漆皮靴,叫人看了舍不得离开;还有那双褐色长筒马靴,闪着怪异的黑而亮的光辉,虽然是簇新的,看来好像已经穿过一百年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这些靴子体现了各种靴子的本质,确实是模范品。

二

后来我再去他那里的时候,我很惊奇地发现:他的店铺外边的两个橱窗中的一个漆上另一个人的名字了——也是个靴匠的名字,当然是为王室服务的啦。那几双常见的旧靴子已经失去了孤高的气派,挤缩在单独的橱窗里了。在里面,现在已缩成一小间,店堂的楼梯井口比以前更黑暗、更充满着皮革气味。我也比平时等了更长的时间,才看到一张面孔向下边窥视,随后才有一阵趿拉着木皮拖鞋的踢踏声。最后,他站在我的面前了;他透过那副生了锈的铁架眼镜注视着我说:

“你是不是先生?”

(节选自高尔斯华绥《品质》)

【小题1】选文中格斯拉的店面有何变化?这些变化意味着什么?
【小题2】概括选文中“我”流露出的复杂情感。

同类题5

三、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大小通吃

(印度尼西亚)林万里

上午,诊室的门铃响了两下,我就知道看病的人来了。我一开诊室的门,就看到诊室里坐着三个人。左边的长板凳上坐着两位年龄都在四十上下的女人,其中一位愁容满面,散发不梳,身上披着牛仔夹克,我暂时称她为A;另一位呆头傻脑,眼屎未除,颈项上围一条灰色围巾,我姑且叫她为B。这两位女人,从她们邋遢的样子,一眼就能看出是病魔缠身的人。她们的对面,右边的铁椅上坐着一位明眸皓齿的红装女人,衣裙、嘴唇和指甲全是红红的,光彩夺目,看上去三十岁左右,端庄、秀气、俏丽。我敢断定,这种女人肯定人见人爱。她不像是有病的人,凭经验我心里猜想,她八成是陪送A、B来的。人们常说宁可做导演,不要做医生。因为导演是对着漂亮美丽的明星,而医生是对着愁眉苦脸的病人。今早我可走好运了,总算对着一位美丽的女人,她比明星还要明星。我注视着她,心里美滋滋的,十分舒坦。医生和其他人一样都喜欢欣赏美的东西。
“医生,早安。”
一见到我立在门旁,那一位“全是红红的”便开口说。她不但人长得妩媚,声音也十分悦耳。说了“早安”以后,她转过头对着A、B说:“你们两位先看吧,你们一起进去吧。”回头又对我说:“医生,她们是我亲戚。先给她们看吧,她们都病得不轻。等下轮到我,诊费跟我的一起算,由我来付。”
瞧,这美丽的女人,心地多好!A、B进来了,我心不在焉地给她们检查了一下,发现A是患了流行性感冒,B是吃错东西拉肚子。我给她们各打了一针并配了药方,前后不到几分钟就解决了A、B的问题。她们似乎发现我给她们看病时的心猿意马,也发觉我是要尽快地把她们打发走。老实说这时候我脑海里想的是候诊室中正在候诊的那位“全是红红的”,想让她快点进来,好让我好好欣赏。当我开门把A、B送走,正要招呼那位“全是红红的”的时候,发现我的候诊室里空无一人。开始以为她上厕所去了,这时厕所的门敞开着,证明里头没人。我走去巡查,里头空空如也。我便问A:“你们的亲戚怎么还没看病就不见人影了?”
“什么我亲戚?我根本不认识她。刚才在你这里是初次见面。”A不悦地回答道。
“那么你们两位是亲戚吗?”我指着A、B问道。
“我们三个人,谁都不认识谁,怎么会是亲戚呢!”B答道。
“你们跟她是亲戚或者不是,都不要紧。她不想给我看也没关系。她走了,那么诊费你们自己付好了,每人一万五千盾。”
“诊费我们已经付了。”A、B异口同声地答道。
“是什么时候付给我的?”
“不是付给你,我们已经付给她了。”A答道。
“你们为什么要付给她?”
“刚才我们等你看病的时候,她走进来,问我们在这里看病一次要付多少钱,我说看一次要一万五千盾。她说这里的医生是她爸爸的好朋友。她要我们省钱,要我们假认是她亲戚,诊费有折扣,说我们每个人交给她一万盾就够了。我们心里想这个人真好,帮我们每人省五千盾,我们就赶快把钱给她了。”
“你们就相信了她的话,钱就给她了?”
“是呀!她还说,一个人看病跟三个人一起看病,收费应该不同,就像批发价钱跟零售价钱不同是一样的道理。刚才你也听到了,诊费全部由她来付。”
我听了挠挠头,无可奈何地对A、B说:“你们可以走了,因为你们都付了诊费。”
好家伙,大小通吃。

(选自《外国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门诊室里的两位四十岁上下的女人A和B,都不太讲究个人卫生,她们长相丑陋,因为病魔缠身,所以表情痛苦。
B.“我”和其他人一样,喜欢欣赏美的东西。由于“我”心里一直想着那位美丽的女子,所以很随意地给A、B两位病人打了针。
C.这篇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借助人物之间的对话,讲述了一个长相美丽的女子骗取两个病人诊费的故事,给人以启示。
D.小说中的“我”是一位以貌取人的不负责任的好色的医生,但“我”又是一位善良的医生,得知真相后,并未向受骗的两位病人索取诊费。
【小题2】小说开头对门诊室里三位女子的外貌、神态、衣着进行了描写,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的题目是“大小通吃”,但主要情节却围绕着几个病人展开,如果以“病人”为题,你认为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