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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阅读下面短文,完成后面各题。

烘焙心情

(新加坡)尤今

①隔壁住了一户爱尔兰籍的夫妻,一住13年。两年前移居澳洲,临走之际,我“敝自珍”地在家做了几道菜,为他们践行。

②酒酣耳热之际,夫妻俩忽然以半开玩笑的口吻说道:“这番远去,最怀念你家两样东西,我们担心,少了它们,可能短期内睡不着觉。”

③受宠若惊,忙问是啥。

④双眸笑意闪烁的珍妮慢条斯理地说道:“约翰很习惯在你电脑打印机发岀的那种富有节奏的声音里入睡;我呢,常常在蛋糕飘出的香味里进入梦乡。”顿了顿,又说,“不过,有时,也挺懊恼的,夜半被那诱人的香味侵袭,醒来之后,只闻其香,不见其形,怔怔忡忡,数多少绵羊去你家把蛋糕衔过来哪!”

⑤听懂了话中之话,哈哈大笑之余。从善如流。次日,立刻将家中24针的古老打印机换成作无声的激光机;但是,夜半烘焙蛋糕的老习惯却改不掉,老实说,也不想改。

说是烘蛋糕,其实,烘焙的是心情。

有时,心情发霉,百事无心。坐立难安之际,索性撇下多如蝼蚁的琐事,一头钻进厨房,专心致志地烘蛋糕。烘出一个好蛋糕,把各种配料准确无误地称好备妥,像攀爬高峰那般的小心,像校对文稿那样的细心,像教导孩子那般的耐心,翻搅、调弄、拌和,最后,满怀爱心地送进烘炉。个性全无的面糊,白着一张令人生厌的面孔,静静地等待热气的蹂躪。随看面糊的膨胀,那种让人口舌生津的香气,像泛滥的洪水,在夜半无人私语时,放肆地流满了天和地。这时,背上的重压、心里的焦躁,全都像被扎了一针的气球,慢慢地消了。烘好后,橘子蛋糕澄亮如金,香兰蛋糕翠绿似玉,香蕉蛋糕状如满月,乳蛋蛋糕貌似丝绸。凌晨时分,坐在桌边大快朵颐的我,好似一个苦尽甘来、事业有成的富翁,大口大口地吃着时,觉得这样实实在在的人生真是快乐,刚才究竟为了什么事烦恼,竟不复记忆了。

许多时候,心情发亮,我便抱看“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心态,烘焙各式蛋糕,分赠亲戚、朋友、邻居、同事。她们脸上的笑意,是我心情永远的釉彩。

⑨吃过蛋糕后,有人戏谑地劝我改行。哇,想到日后我家门口或将有人排起长龙抢购每天新鲜出炉而“限量供应”的蛋糕,顿觉前景灿烂,兀自微笑。

【小题1】文中第⑤段画线句子中一的“话中之话”指的是什么?
【小题2】指出句中加点词语在文中的含义。
(1)有时,心情发霉,百事无心。
(2)许多时候,心情发亮,我便抱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心态,烘焙各式蛋糕,分赠亲戚、朋友、邻居、同事。
【小题3】文中第⑦段画线的句子运用了何种修辞手法?有何表达效果?
【小题4】联系全文,谈谈“说是烘蛋糕,其实,烘焙的是心情。”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和作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9-18 09: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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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破裂的脊柱
(美)海登·赫雷拉。
(1)在墨西哥,每个讲到弗里达车祸的人都说这是命中注定的:她没有死是因为他命该活下来。命该要承受这病痛这磨难。弗里达自己也认为,觉得受苦受难以及死亡是不可避免的。既然我们每个人都得承受命运的重担,我们应该努力使它变得轻松一点。
(2)后来,弗里达在自己的服装上挂上了卡纸做的骷髅,还订了一个糖果头盖骨,并在它的前额写上他的名字。他犹如基督徒嘲笑基督教那样开着自己的玩笑——因为死神生是他的一个形影不离的伙伴,他的亲人。她卖弄风情的藐视着对手:“我逗弄并嘲笑死亡。”他喜欢这样说,“所以她不让我好起来。”
(3)虽然她画过死亡的主题——对自己是隐喻的而对其他人是确实的——但弗里达却不能画他她的车祸。数年以后,他说曾经想话,但却不能,因为对她来说,那次车祸太“复杂”和“重要”了。难以概括为单一的可理解的意象。只有一副没签日期的线描,此画之粗糙意味着这一主题勾起了她极大的痛苦,以至于弗里达难以控制绘画的线条。时间和空间以一种噩梦般的图像折叠起来,两辆车猛地相撞,受伤的人横躺在地上,科伊奥坎的房子也在画中。弗里达出现了两次——其一躺在担架上,身上绑着绷带和石膏,其二是简化了的一个大大的小孩的头,在观看,也或许在思考。
(4)尽管弗里达不愿画车祸,可是这次车祸确确实实最终江湖里的影像的绘画,作为一个成熟的画家,来画他的思想状态——来定格她的发现——用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她的脸总是一张面具;她的身体常常是裸露并且是带伤的,犹如她的感情。正如信中弗里达对阿莱詹德罗所说的那样,他要他非常细节的了解她的痛苦,“分分秒秒”来了解,在画中弗里达试图将痛苦的感情表达出来,让人读懂它,她将自己的身体里外翻个个儿,将心脏放置在胸前,并如x光那样来显示他那断裂的脊柱,也好像是一位外科医生那样的解剖,这就是弗里达的想象力。如果说弗里达的想象力没有远远的走出自己的话,我们总可以说它是那样深深的刺入了自我之中。这位原本想成为医生的女孩现在却转向了绘画,这可以说是一种心理学外科。
(5) “我画自己是因为我常常独在” 弗里达说,“因为我就是自己最熟悉的最好的题材。”久病对她的禁锢是弗里达将自己看成一个私人的世界。犹如卧病不起的儿童将高山和沟壑看成他们自己的肢体那样的形态,甚至在她画水果或花卉时,其意象也得经过他的自我作为过滤进来过滤。“我看起来像许多人和物。”弗里达说,而在绘画中,许多东西,看上去像他她。“从那时(车祸)起,”她解释说,“我沉溺于重新开始,只按我自己的眼睛所见那样来画画,没有其他标准了……”这样,正如那场车祸改变了我的道路,许多事情阻碍我去实现一般人所认为是正常的愿望,而对我来说没有没有什么比画出那些难以实现的愿望更正常的了。”
(6)绘画是弗里达与生活作斗争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也是其自我创造的最主要的部分;在她的艺术中,舞台式的自我展示即是一种可控制她的世界手段。随着她的康复、复发、再康复,她重新创造了她自己。她创造了一个可以行动的人,并在她的想象中可以调皮捣蛋,而无需借助腿脚的活动。“弗里达是唯一一位令自我再生的画家。”弗里达的一位亲密朋友——摄影师洛拉说。在某种意义上说,洛拉解释说,弗里达已经在车祸中死了。“两个弗里达总是在斗争,一个是死了的弗里达,一个是活着的弗里达。”“她对大自然的爱得到了更新,同样的,对动物、颜色、水果等,任何美好的积极的东西都围绕在她的身边。”
(7)然而,弗里达并不将车祸给他她带来的变化看成是一种再生,而是一种不断加速的衰老的进程。车祸发生一年后,他在给阿莱詹罗德的信中将车祸描绘成凄凉可怕的梦境,这些梦境将会重现在他的许多自画像中:一种孤寂的外在表露。但她并没有让朋友们来分担他那“痛苦的星球”,而且她还将自己强烈的痛苦深藏起来不让家人知道:“家里无人相信我是真的病了,我不能向他们说,因为唯一让我伤心的母亲也病了,而且都说是因为我的缘故,所以只有自己独自来承受苦难了。”在公众场合的弗里达是坚强和快乐的。她喜欢人们围绕在他身边,她更加强了本来就拥有的一些品格——活泼、豪爽、机智。渐渐的,她形成了一种极好的性格。奥罗拉记得她在车祸后复发中“总是表现得很快活,并有奉献精神。在精神上,她变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富有,如果有人前去安慰她,可到走时却觉得被她安慰了一番。”
(8)“她生病时我去看望他,”阿德利那说,“可她却又是玩又是笑又是品头论足,并发表高妙的批评,也有充满智慧的见解。假如她哭泣,无人会知道。”是的,除了阿莱詹罗德没人知道,车祸之后,在给他的信中的大部分讽刺话都是哭泣的自画像。
(9)最终这种痛苦无比的苦难忍受着角色成了弗里达的组成部分:面具成了脸相。随着痛苦的戏剧化越来越变成她自我形象的中心,她将过去的痛苦夸大,她创造了一个足够坚强的自我,一个直面生活重击的我,可以生存下来,可以改变那个凄凉的星球。
(10)痛苦与力量,两者渗透在弗里达的绘画中。当她展现自己受伤和哭泣的时候,她犹如她信中尉精神和肉体的伤痛所做的祈祷,一声引人注意的哭泣。然而,即使是最令人感到痛苦的自画像也绝非是一种自我怜悯,也没有半点的感情脆弱,她的高贵和“忍受一切”的决心充分体现在其女皇般的姿态中,以及超脱于人间苦乐的气度。这是一种直率和机智的合成,正直和自我创造的合成,使她的自画像具有一种钢铁般的坚韧,让人即刻感觉到一种钢铁般的意志。
(节选自(弗里达——传奇女画家的一生)
【小题1】下列对访谈的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弗里达在自己的服装上挂上卡纸做的骷髅,还订了个糖果头盖骨,并在它的前额写上自己的名字,是因为车祸的重大伤害让弗里达感觉死神永远跟随着她。
B.因为那次车祸对弗里达来说太复杂,并不能概括为单一的可理解的意象,所以弗里达象画自己的那次车祸却不能够将之表现出来,因此,弗里达并没有留下那次车祸的任何画作。
C.弗里达原想成为一个医生,但最终成为了画家,作者海登·赫雷拉说,这个理想的转变是“一种心理学外科”,可见职业理想的破灭也给弗里达巨大的伤痛。
D.阿德利那的话表现了弗里达表面上豁达,内心却无人理解,但作者却认为弗里达的内心阿莱詹德罗懂得,因为车祸之后弗里达给了阿兰詹德罗的讽刺画大部分都是哭泣的自画像。
E. 弗里达的自画像具有钢铁般的坚韧,看到她的画作的人会得到一种钢铁般的意志这些应该归功于车祸带来的自我创造性。
【小题2】请简述文章第六段画线句子的作用?简要分析。
【小题3】作为带学术性极强的传记,本文有什么特点?请简要回答。
【小题4】脊柱的破裂对弗里达绘画上有哪些影响?绘画对弗里达有什么意义呢?请简要说明。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老妇与猫
【英】多丽丝·莱辛
她叫赫蒂,是与二十世纪同时诞生的。
她们全家,很不舒服地挤在伦敦当局盖的一座便宜公寓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一个严冬,她丈夫得肺炎病逝。她丈夫死时不过中年,现在她的四个子女都已是中年人了,只有一个女儿给她寄圣诞卡。此外,她在他们眼里并不存在。因为他们都是些体面的人,有家有业。他们总算是提起她的时候,就说她有几分古怪。她的儿女们,生怕她的吉卜赛血统,会以比老往火车站跑还要糟糕的方式表现出来。
在她丈夫去世、儿女们陆续结婚离家以后,市政当局便让她搬到这座公寓里的一个小房间去住。有一天她看见一只小猫在一个肮脏的角落里发抖,她把它抱回了家。
这栋楼里生活的全部是像赫蒂一样的人。楼里面到处都是猫,市政当局终于派了个官员来,说要坚决执行有关饲养动物的规定。就这样,她离开了住了三十年,几乎占去她生命一半时间的那条街。她暂时安顿下来后,就又开始做起买卖来,那个小房间很快就像她以前住的那间一样,摊满了五颜六色的不同质地的衣物和装饰衣服的金属小圆片。她的买卖不错。
选举在即,政府准备安置像赫蒂这样的人。分配住房的官员来作最后的安排,赫蒂被安排到北郊市政当局办的一所养老院里去,“你不能把猫带去。”他机械地说道。
她想好了主意,她和猫一起蜷缩着,坐在离原来住的那所房子两个门远的一所空房子的门廊里,过了几夜。
大约两英里以外,耸立着三幢大空房子,在一个寒冷阴暗的黄昏,赫蒂和她的猫就在这个角落里安下了家。
猫总是蜷缩在赫蒂那硬邦邦的瘦骨嶙峋的老胳膊里。赫蒂近来感到心里很乱,提不起精神来,不过她认为这是因为在春天到来之前,她还面临着一段漫长的冬天的缘故。其实她是病了。
这时赫蒂已不再去想自己是个病人、生病的程度和生命的危险,不去想她活下去的渺茫希望。有时候她脑子还挺清楚,但是有时候她的思想是模糊不清的,她高声地说话,大声笑着。她甚至还匆匆忙忙地爬起来过一次,在破衣服堆里翻找一张四年前她那个好女儿寄给她的旧圣诞卡。她声音严厉而刺耳地向并不在场的四个子女说,她现在老了,需要有一个自己的房间,“我是你们的好妈妈,”她当着看不见的证人——老邻居、社会福利人员和一个医生的面,对他们大声喊道:“我从来没让你们缺过任何东西,从来没有!你们小时候我总是把最好的东西给你们!你们可以随便问任何一个人,问呀!问他们呀!”
猫蹲伏着望着她,它已经陪着老妇人度过三个夜晚了。她的头垂在胸前,密密的白发从大红色的毛线帽子下露了出来,遮住了那张由于充血而带上的具有欺骗性红晕的脸——这是冻昏过去以后的充血。她还没有断气,但是当晚就死了。
至于那只猫,后来给一位官员捉走了。他们给它打了一针,正如我们说的那样,“让它去安睡了”。
(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赫蒂对着看不见的证人说话的情节,表现了她对爱孩子却得不到回报的不解、委屈和抱怨。
B.小说中老妇、猫象征着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他们在社会中没有地位、尊严,甚至要遭到别人的迫害,作者为他们感到不公。
C.文中的赫蒂老人,善良、顽强、能干、爱子女,但面对逼她搬家的市政官员,却不敢反抗,可见她性格中又有十分懦弱的一面。
D.文章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将伦敦社会底层的老妇人与猫的悲惨生活描绘了出来,从而将英国社会的世态炎凉及当时社会的黑暗,毫不留情的展现在世人面前,展现了作者冷静的现实主义批判风格。
【小题2】文章中多次出现的 “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结合全文,探究小说最后一段的作用。

同类题3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丢失的套鞋
前苏联左琴科
大家知道电车上很容易挤丢套鞋,特别是旁边有人稍稍使劲一挤,后边再粗鲁地踩你鞋后跟一脚,这样一来,你的套鞋就没有了。
丢掉一只套鞋,本来也不过是小事一桩。
我的那只套鞋一转眼的工夫就没了,简直快得惊人。
我记得,上电车的时候两只套鞋都在脚上。
可是,下车后,我看了一下脚:一只还在,另外一只却无影无踪了。靴子还在脚下,袜子也没丢,衬裤也在身上,可套鞋不见了,就少了一只套鞋。
去追电车,这怎么可能……我脱了剩下的那只套鞋,用报纸包上,就这么上班去了。我想:下班后再找吧,鞋应该不会丢的,能找回来。
一下班,我就去找套鞋。我先找了一个认识的电车司机,和他商量怎么办。
经他一指点,心里踏实了。他说:“算你运气好,把鞋丢在电车上,你要感谢老天了。要是丢在别的公共场所,那也许就不保险啦。丢在电车上,保险没事儿。我们局里有个失物招领处,到那儿就可以领回失物,没问题。”
“噢,太感谢你了,”我说,“现在我心就定啦。唉,我的套鞋差不多还是新的呢,才穿了半年多。”第二天,我到了失物招领处。
“可以,”招领处的人回答说,“您的套鞋是什么样的?”
“套鞋嘛,就是一般的,”我说,“12号。”
“12号的鞋,我们这里能有一万二千多只,你说说特点吧。”
“特点嘛,也没什么特殊的,后跟已经被磨旧了,鞋里的衬绒也没有了——被蹭光了。”
“这样的鞋我们这儿也有上千只,还有别的特殊记号吗?”
“还有……鞋包头快要掉了,勉强还连着。鞋后跟也快被磨秃了。鞋帮倒还可以,将就着没掉。”
“您在这儿坐坐,我去看看。”
瞧,我把那只套鞋拿来了!
我高兴的要命,为他们的服务态度而感动。
我想,这里的工作真出色,为了一只套鞋他们真是不厌其烦,服务态度竟这么好。
“谢谢,”我说,“同志们,这件事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快给我吧,我这就穿上。谢谢你们啦。"
“不行,尊敬的同志,还不能给您,因为我们不知道这套鞋究竟是不是您的。”
“是我的,我不会说假话的。”
“我们相信您,也十分同情您。很可能这就是您丢的那只套鞋,但不能现在就给您。请开个证明来,以此证明您真是丢了鞋。让居委会开个证明,有了证明,我们立刻将东西归还失主,决不拖延。”
“同志!”我说,“好同志,问题是我的街坊并不知道我出了这档子事,他们可能不给开这样的证明。”
“会开的,这是他们应当做的事,否则要居委会干什么?”
我朝那只套鞋又看上一眼,只好出去了。
第二天,我找了居委会主任,对他说:“请给我开个证明,我丢了一只套鞋。”
“真丢了吗?你不是故意这么说的吧!是不是想捞个非分之财?”居委会主任说。
“真的,”我说,“我的确是丢了鞋。”
他说:“可是,空口无凭,我不能什么都信,要是电车公司能证明你丢了鞋,我这就给你开条儿。把证明拿来我就给你开个条。”
我说:“就是他们让我来这儿开证明的。”
我说:“怎么写呢?”
他说:“你就写:某年某月某日我在汽车上丢失套鞋一只……还得写上保证:在事情未弄清以前不擅自外出。”
我照他说的内容写了报告。第二天给我开了一张正式证明。
我拿着证明又到了失物招领处。他们很爽快,就把套鞋还给了我。
当我穿上这只套鞋时,心里万分激动:“瞧,他们的服务态度多好!要是别的单位,谁肯为一只套鞋花那么多时间!说不定会从车上扔出去了。我奔走还不到一星期,就物归原主了。”
唯一遗憾的是,正当我为失物奔走之际,不巧另一只套鞋又弄丢了——一星期来我把它依旧包在报纸里一直随身带着。这次可记不得丢在哪里了。肯定不是丢在电车上,所以这只鞋是丢定了,再也找不回来了。总算找回了另一只。现在我把它放在五斗柜上。每当心里烦闷时,只要朝这只套鞋看上一眼,我就心平气和了。那时我心里总会想:我们的办事机构真是堪称模范机关!
我把这只套鞋留下作纪念,让子孙后代也来观赏吧!
【小题1】(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运用了欲抑先扬的手法,一开始极力描写办事机构的认真负责、热情周到,结果却是让主人公奔波了近一星期。
B.“我”最后尽管没能穿上一双完整的套鞋,但是却找回了一只值得纪念有警示意义的套鞋,小说这样安排用意深刻。
C.“我”是个心态比较平和的人,面对只剩一只套鞋的结局,还是心满意足的,并对帮助自己的办事处心存感激之情。
D.小说讲述了一只套鞋失而复得的故事,这本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作者却小题大做,专门写文章来纪念。
E. 作者用风趣的语言绘声绘色地为我们讲述了一个既让人开怀又让人深思的故事,幽默之中带着一点点讽刺。
【小题2】(小题2)小说一开始就说“大家知道电车上很容易挤丢套鞋”,在文中有什么作用?(6分)
【小题3】(小题3)文似看山不喜平,本文在故事情节的安排上有什么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小题4)“我”要把这只套鞋留下作纪念,让子孙后代也来观赏。请结合文章主题谈谈你的理解。(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的早年生活

丘吉尔

“每个人都是昆虫,但我确信,我是一个萤火虫。”刚满12岁,我就步入了“考试”这块冷漠的领地。主考官们最心爱的科目,几乎毫无例外地都是我最不喜欢的。我喜爱历史、诗歌和写作,而主考官们却偏爱拉丁文和数学,而且他们的意愿总是占上风。不仅如此,我乐意别人问我所知道的东西,可他们却总是问我不知道的。我本来愿意显露一下自己的学识,而他们则千方百计地揭露我的无知。这样一来,只能出现一种结果:场场考试,场场失败。

我进入哈罗公学的入学考试是极其严格的。校长威尔登博士对我的拉丁文作文宽宏大量,证明他独具慧眼,能判断我全面的能力。这非常难得,因为拉丁文试卷上的问题我一个也答不上来。我在试卷上首先写上自己的名字,再写上试题的编号“1”,经过再三考虑,又在“1”的外面加上一个括号,因而成了〔1〕。但这以后,我就什么也不会了。我干瞪眼没办法,在这种惨境中整整熬了两个小时,最后仁慈的监考老师总算收去了我的考卷。正是从这些表明我的学识水平的蛛丝马迹中,威尔登博士断定我有资格进哈罗公学上学。这说明,他能通过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他是一个不以卷面分数取人的人,直到现在我还非常尊敬他。

结果,我当即被编到低年级最差的一个班里。①实际上,我的名字居全校倒数第三。而最令人遗憾的是,最后两位同学没上几天学,就由于疾病或其他原因而相继退学了。在这种尴尬的处境中,我继续待了近一年。正是由于长期在差班里待着,我获得了比那些聪明的学生更多的优势。他们全都继续学习拉丁语、希腊语以及诸如此类的辉煌的学科,我则被看作是个只会学英语的笨学生。我只管把一般英语句子的基本结构牢记在心──这是光荣的事情。几年以后,当我的那些因创作优美的拉丁文诗歌和辛辣的希腊讽刺诗而获奖成名的同学,不得不靠普通的英语来谋生或者开拓事业的时候,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比他们差。自然我倾向让孩子们学习英语。我会首先让他们都学英语,然后再让聪明些的孩子们学习拉丁语作为一种荣耀,学习希腊语作为一种享受。但只有一件事我会强迫他们去做,那就是不能不懂英语。

一方面在最低年级停滞不前,而另一方面却能一字不漏地背诵麦考利的1200行史诗,并获得了全校的优胜奖。这着实让人觉得自相矛盾。我在几乎是全校最后一名的同时,却又成功地通过了军队的征兵考试。就我在学校的名次来看,这次考试的结果出人意料,因为许多名次在我前面的人都失败了。我也是碰巧遇到了好运──在考试中,将要凭记忆绘一张某个国家的地图。在考试的前一天晚上,我将地球仪上所有国家的名字都写在纸条上放进帽子里,然后从中抽出了写有“新西兰”国名的纸条。接着我就大用其功,将这个国家的地理状况记得滚瓜烂熟。不料,第二天考试中的第一道题就是:“绘出新西兰地图。”

我开始了军旅生涯。这个选择完全是由于我收集玩具锡兵的结果。我有近1 500个锡兵,组织得像一个步兵师,还下辖一个骑兵旅。我弟弟杰克统领的则是“敌军”。但是我们制定了条约,不许他发展炮兵。这非常重要!

一天,父亲亲自对“部队”进行了正式的视察。所有的“部队”都整装待发。父亲敏锐的目光具有强大的威慑力。他花了20分钟的时间来研究“部队”的阵容。最后他问我想不想当个军人。我想统领一支部队一定很光彩,所以我马上回答:“想。”现在,我的话被当真了。②多年来,我一直以为父亲发现了我具有天才军事家的素质。但是,后来我才知道,他当时只是断定我不具备当律师的聪慧。他自己也只是最近才升到下议院议长和财政大臣的职位,而且一直处在政治的前沿。不管怎样,小锡兵改变了我的生活志向,从那时起,我的希望就是考入桑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再后来,就是学军事专业的各项技能。至于别的事情,那只有靠自己去探索、实践和学习了。

(节选自《丘吉尔自传》)

【小题1】对文中的语句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每个人都是昆虫,但我确信,我是一个萤火虫”一句,运用比喻,显示了传主的自信和自谦,并隐喻了传主人生的微不足道。
B.“刚满12岁,我就步入了‘考试’这块冷漠的领地”,此处的“冷漠”是指当时的主考官们强迫传主面对自己不喜欢的和不知道的科目的考试。
C.“这些表明我的学识水平的蛛丝马迹”一句中,“蛛丝马迹”幽默而又意味深长,自嘲了自己学识水平低下和对哈罗公学校长的独具慧眼录取自己的感激。
D.“我获得了比那些聪明的学生更多的优势”此处“更多的优势”是指传主可以有更多的机会去做“光荣的事情”——学习英语、背诵史诗。
【小题2】根据文意,以下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段以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叙述了自己求学中的尴尬和兴趣爱好,语言诙谐幽默。
B.文中叙述“背诵史诗”和“征兵考试”两件事,旨在批判当时的教育制度扼杀青少年的个性。
C.学习英语、玩锡兵,这些事例隐含着传主的一个观点,学习要有自己的爱好,它关系自己今后的志向和发展。
D.本文的表达活泼风趣,但又不是单纯的搞笑,它折射出传主深厚的文学修养和深刻的思想内涵。
【小题3】丘吉尔在哈罗公学的成绩不佳,后来却成为著名的传记作家、历史学家、政治家。请结合全文,简要谈谈你从中受到的启发,请分条列举(可联系自身实际)。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林中遇险记
法国保尔·考里尔
意大利南部有个声名远播的地区名叫卡拉勃利亚,人们都知道那是个凶险之地。在那里,陌生人是不受欢迎的,而最不受欢迎的恐怕要推法国人,许多法国人因而惨死在当地人手里。那次我出门旅行,卡拉勃利亚是必经之地,而我正是法国人。
同行的是个小伙子,自称对当地的地理环境了如指掌。山路崎岖,马行艰难,小伙子走在前面。在一个岔路口上,他领着我转向一条小路,说那是一条捷径,路也好走些,然而,事实证明我们很快就迷了路,我真后悔让一个嘴上没毛的愣头青带路。
我们在森林里左奔右突了一整天,走得越远,就越不知道身在何方,就越搞不清楚何去何从。天色已晚,我们竟意外地在密林深处发现了一户人家,我们已别无选择,只能胆战心惊地向那幢房子走去。进了屋,只见一大家子人正围着桌子吃饭,他们热情地邀请我们共进晚餐。
同行的小伙子欣然入座,坐下以后就没心没肺地大吃大喝起来。我坐立不安,神经紧张地观察着屋里的一张张面孔,心里猜度着主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他们看起来普普通通的,与寻常的乡下人并没有什么两样,但屋里的陈设却露了馅:各种形状、各种类型的刀枪就挂在墙上,少说也有十二件,有些男人的皮带上还别着手枪和匕首!我极力掩饰着内心的恐惧,却还是露出了恐慌的神色。他们索性不理睬我,看来,这些人对我的反感不亚于我对他们的反感。
而我的那位年轻朋友却毫无知觉,他轻松自在地跟他们有说有笑。接着,让我大吃一惊的是,他竟然开始自报家门,还暴露了我们的来历和去向。他解释说,我们在林子里迷了路,没人知道我们的下落。他还说,要是这家人明天把我们带出森林的话,他会很高兴用钱来酬谢他们的。
亲爱的读者,请你想象一下!我们迷了路,又只有两个人,却坐在最可怕的敌人中间,而且世上还不会有人搭救我们!更可怕的是,我的朋友又说起他的手提箱里有非常珍贵的东西,所以睡觉的时候要枕着才行!唉,年轻人哪!经他这么煞有介事地一渲染,这家人不认为里面有黄金才怪呢,其实里面装的无非是他女朋友的信而已。
吃完了饭,主人把我们领到储藏室休息。储藏室在楼上,中央有张二层床,床离地有四米高,所以上床必须爬梯子。床的四周立着长长的架子,架子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食品,足够他们吃一个冬天的。我的朋友立刻上了床,把手提箱往头下一枕,倒头便睡。我可不敢睡,我要熬上一夜,小心提防。
谁料竟一夜无事。天将破晓时,我以为平安无事了,却突然听到楼下传来的男主人跟妻子的说话声,我迅速把耳朵贴在贯通楼上楼下的烟囱上,听清了他们的对话内容。
丈夫说,“行,行,可是,两个都杀吗?”
妻子答,“对,都杀了。”
接下来他们说的话,我就听不清楚了。我怎么跟你描绘我当时的样子呢?我只记得四肢冰冷,吓得连气都透不过来。我们只有两个人,还手无寸铁,怎么能斗得过六个持刀带枪的呢?此外,我的朋友还在酣睡,叫醒他吗?又怕弄出声响。越窗逃跑吗?我心中暗想,跳是可以跳出去的,可窗下有两条大狗在虎视眈眈哩。
正当我不知所措的时候,楼梯上已经有了动静。从门缝望去,只见男主人一手提灯,一手手执长刀,他的妻子跟在后面。在门被推开之前,我闪到了门后。
两人上了楼,男主人走到床前,把刀在两齿之间咬着,就开始爬梯子,爬上去以后,他低头看了看我那位正在酣睡的朋友,右手举起了刀,啊……左手从架子上取下一条猪腿,割了一大块,然后然后跟着妻子下了楼。门又关上了,灯光也没有了,我一个人呆呆地站着,还没有完全醒过味来。
天亮以后,他们全家人都来叫我们起床,他们在我们面前摆上了一桌丰盛的早餐,一顿美味佳肴!我们快吃完时,女主人又端进来一个盘子,盘子上盛着两只熟鸡,“刚刚煮好的,给你们,一只现在吃,一只带着路上吃。”
【小题1】简要概括主人公所遇到的“险”?
【小题2】第六段刻画了“我”什么样的心理?有何作用?
【小题3】小说的结尾好在哪里?请简要赏析。
【小题4】请结合全文,探究年轻人这一角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