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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高手文质彬彬

(美)克劳斯·米勒

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她丈夫还在公司开会,她真的很生气,眼泪在眼眶里一个劲地打转。

“哼,什么鬼会议,要开到这个时候!”她满腹牢骚地埋怨着。

“他不来,我来可以吗?”忽然一个声音从她身后响了起来。

“啊,你是谁?你想干什么?”她吓了一跳,转过身来惊恐地对来人喊道。

“嘘……”陌生人在嘴唇前竖起了一根手指,“请不要大惊小怪,我专程前来拜访你。”

“你……你是怎么进来的?”她心里害怕极了,尽管外表显得还比较平静。

“从阳台上爬进来的,本来想等到你们全家睡觉以后再进屋来随便看看,可是刚才听到你和丈夫通电话,知道他在开重要的会,一时半会回不来,所以我决定提前亲自拜访你,陪你说一会儿话。”

她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头脑里想着如何与这个窃贼周旋的各种方案。

“很抱歉,由于我们这种职业的特殊性,我不得不采取这种方式进屋。”他文质彬彬地说,“其实我们也是有血有肉的人,更多的时候,我们也很善良,我们也有职业操守。你看,我并没有对你动粗,只要你好好配合,我们之间就会相安无事。”

她的声音也变得柔和起来:“也许吧,不过如果你的手肯离开你的口袋,也许你会显得更善良一些,因为我知道你的口袋里恐怕有一把弹簧刀之类的玩意儿。”

他非常听话地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走到餐桌前,扫了一眼桌上的菜肴,然后他从碟子里拿起一小块牛排送进嘴里嚼了起来,啧啧地赞不绝口。

他尝了几个菜,用餐巾擦擦嘴,抓起桌上那瓶酒,打开盖子,倒了一小杯酒,抿了一口,然后使劲地咂咂嘴:“啧啧啧,这酒的味道也不错,是好酒!来,为你这么能干的主妇干一杯。”说着,他向她举起了酒杯。

“你为什么一定非得做这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呢?其实你还可以做其他一些体面的工作呀?那样风险要小得多。”

“夫人,其实这个问题我早就考虑过,我也曾经去找过一些体面的工作,可是我这个人命不好,总是四处碰壁。所以还是干这一行见效快,尤其是像我这样的高手,总是手到擒来,因为我从事这个行当已经很有些年头了。”

墙上的挂钟响了起来。这是一个布谷鸟式样的挂钟,到了整点,便发出“布谷、布谷”的叫声。钟的声音开始把他吓了一跳,很快他又镇静下来。他瞟了一眼墙上的钟,对她说道:“你看,都十一点了,你丈夫还没有回来,真不像话。我最恨这些不守时的人,尤其家里还有这么贤惠的妻子一直在等着。”

“不,他今天晚上有个非常重要的会议,平常他回家都很准时。”她显得有些激动,拼命为自己的丈夫辩解着。

“嗯,即便如此,也不能原谅不准时的行为。夫人,感谢你的美味佳肴,感谢你的热情款待。为了能够让我记住这美好的夜晚,我应该随手带走一两件纪念品,我想你应该不会反对吧?比如说这只钻戒就是最合适的纪念品。”他一边说,一边走到那个小桌子旁边,从一个首饰盒里拿起了她的那枚钻戒。

她的心隐隐作痛,因为这是她丈夫送给她的纪念品,价值不菲。可是她知道这宝贝肯定要不回来了,破财消灾,还不如索性装得大方一点,好让他尽快离开。于是她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对他说:“好吧,你就把它拿走吧,但愿你能卖个好价钱。”他点点头,微笑着朝阳台走去。

“等一下,”她在他背后喊道,“你一定得把这些夹心面包和火腿肠带走,我想我的丈夫肯定不需要了,但你的妻子和孩子肯定需要。”她迅速地把面包和火腿肠包好,塞进他的上衣口袋里。

“夫人,你真是个好人!”他把手放在胸前,像绅士那样对她微微地弯了一下腰,紧接着他的身影消失在阳台上,无声无息,就像他来的时候一样。

“嗯,这个家伙倒是挺有礼貌的,”她在心里想,“不过,尽管他干这一行干了很多年,仍然算不上是一个高手。”想到这里,她松开手指,仔细地打量着手中的钻戒,然后把这枚钻戒又牢牢地戴在手指上。她很兴奋,因为刚才把面包塞进他口袋里的那一刹那,她把这枚钻戒又拿回来了。这个窃贼也许做梦都没有想到,他遇到了一个真正的高手,尽管她早就退出江湖,已经改邪归正很多年了。

(选自《青年博览》2013年第14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文章对女主人公的语言、动作、心理等进行了描写,这些描写展示了女主人公面对入室盗窃的小偷时的从容状态。
B.女主人公的丈夫在公司开会,很晚了还不回家,女主人公心里很生气,于是开始抱怨,结果引来了小偷。
C.女主人公在经历了一阵惊慌之后,尽量让自己镇定下来,并开始与小偷周旋。她那柔和的声音反倒让小偷愿意听她的话。
D.小偷在女主人公面前表现的文质彬彬,在与女主人公交谈的过程中还强调自己的善良和职业操守,充分表明他从事这种职业的无奈。
【小题2】请用简洁的语言分析女主人公的形象特点。
【小题3】结合文本,谈谈小说以“高手文质彬彬”为题的妙处。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2-28 10: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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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等着的轿车

美欧•亨利

黄昏来临了,身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又来到小公园的那个安静的角落,坐在一张长椅子上开始读书。她的脸看起来很秀气,那件灰色衣服却是普普通通的。前一天也是这个时候来到这里,再前一天也是如此,有个小伙子知道这些情况。

这个小伙子慢慢地靠近她。就在这时,姑娘手中的书滑到了地上。小伙子顺势拣起书,有礼貌地递了过去,随便讲了几句关于天气的寒暄话,就静静地站在一旁。

姑娘看了一眼小伙子简朴的衣着,一张并不引人注目的普普通通的脸。

“如果你愿意,就请坐吧。”她用深沉的低音说,“光线太暗了,无法看书,我现在想聊聊天。”

“你知道吗?”他说,“你是我一生中见到的最漂亮的姑娘,昨天我就见到你了。”

“不论你是谁,”姑娘冷冰冰地说,“你得记住,我是一位小姐。”

“实在冒昧,”小伙子说,“都是我的不是,你也知道——我的意思是公园里有这么多的姑娘,你也知道——当然,你不知道,但是……”

“换个话题谈谈吧。当然,我知道了。讲讲这些来往的游客吧,他们去哪儿?为什么那么匆忙?他们感到幸福吗?”

小伙子一时还没搞清,自己究竟应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我到这里来坐的目的,只是因为我能接近这么众多的游客,我跟你讲话,是因为我想找一个天性善良的人,一个没有铜臭、不是惟钱是图的人聊聊,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厌恶钱啊——钱,钱,钱!我讨厌我周围的那些男人。我不喜欢自得其乐,看不上珍珠宝石,也懒得游山玩水。”

“我可总是这么认为,”小伙子说,“钱是个好东西。”

“当你有了成百万块钱,你就可以兜风、看戏、跳舞、赴宴。可我对这一切腻透了!”姑娘回答。

小伙子很有趣地看着姑娘。

他说:“我可很喜欢研究和探听富人们的生活。”

“有时候,”姑娘继续说,“我想,如果我要恋爱的话,就要爱一个普通的小伙子——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但是我希望我能在这个世界上出人头地。你刚才说的当真是这个意思:你会爱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当然啦!”她回答。

“我在饭店工作。”小伙子说。姑娘心里一惊,问道:“该不会是个跑堂的吧?”

“我就是这个饭店的出纳员,你看见那里耀眼的有‘饭店’两字的霓虹灯招牌了吗?”姑娘看了看手表,站起身问:“你怎么不上班?”

“我上夜班。”小伙子答道,“离上班时间还有一小时呢!我能再见到你吗?”

“不知道,也许可以。我得马上走了。唔,今晚我要去赴宴,还有一个音乐会呢。你进来时可能看到公园门口有一辆白色小轿车吧?”

“是的,我看到了。”小伙子回答。

“我总是坐这辆车来的,司机正在等我呢,再见!”

“现在天已黑了,”小伙子说,“这公园里坏人太多,要不要我送你上轿车?”

“你还是在长凳上坐十分钟再走吧。”说完,姑娘就朝着公园大门走去。小伙子盯着姑娘漂亮的身影,然后起身跟在她后面。

姑娘走到公园大门口,转过头看了一眼那辆小轿车,就走了过去。她横穿马路,走进那个有耀眼的“饭店”两字的霓虹灯招牌的饭店。店里的出纳柜台上一个红头发姑娘看见她来了,就离开了座位,这位身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就接替了红头发姑娘的工作。

小伙子把手插进口袋,在街上慢慢地踱着。然后,他走近那辆轿车,钻了进去,对司机说:“去夜总会,亨利。”

(选自《欧•亨利幽默小说选》,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版,有删节)

【小题1】“就在这时,姑娘手中的书滑到了地上。”请分析这一情节的作用。
【小题2】请结合小说,具体分析小说中的“姑娘”的形象。
【小题3】小说以“等着的轿车”为题,可是小说到了最后才提到“轿车”。你觉得这个标题好吗?请结合小说加以探究。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光荣的事情
(美国)马克·吐温
我有一次,身无分文了,但又急需三美元。我茫然不知所措,到哪里弄钱呢?
徘徊了整整一小时,想不出一点办法来。我走进爱伯特旅馆,找个地方坐下来。一只狗走来,停在我身边。我注视着这只可爱的畜牲,它快乐地摆动着尾巴,围着我团团转,用头在我身上摩挲,一再地仰起头,用棕色的眼睛看着我。这真是一只逗人喜爱的小东西,我抚摸着它那缎子般光滑的脑袋,就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
过了一会儿,密尔将军穿着蓝色和金色相间的制服走了过来,他看见了这只狗,停了下来,眼睛里流露出喜爱的神情,不自禁地走上前,轻轻地摸着这只狗,说:“这是一只很好的狗,多逗人喜爱呀!你愿意卖吗?”
我爽快地说:“可以。”
“卖多少钱?”“三美元。”我回答。
将军大吃一惊说:“三美元?只卖三美元?这可不是一只平常的狗啊,它至少值五十美元。你大概不懂行情,我不想占你的便宜。”
我还是回答:“不错,三美元,只卖三美元。”
“好吧,既然你坚持这个价钱。”将军高兴地递给我三美元,带着狗向楼上走去。
约摸十来分钟光景,一位中年绅士走过来,东张西望。我说:“你是在找狗吗?”
他焦急的脸上露出一线希望,松了口气,连忙回答:“对,对!你看见啦?”
“一分钟前还在这里。”我说,“它跟着一位将军走了,我愿意帮你找回来。”
他连连表示愿意让我试试。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它找回来。我暗示他不要舍不得一点钱作为酬谢,他满脸笑容地说:“没问题,没问题。”一边问我要多少。
我说:“三美元。”他惊讶地说:“即使给你十美元,我也心甘情愿。”
我说:“我只要这些就够了。”我上了楼。人们一定会说我傻,多一分钱也不想要。
我打听到了将军房间。将军正在非常高兴地给狗梳理着。我说:“将军,真对不起,我要把狗带回去。”他吃了一惊:“什么?带回去!这是我的狗了,你已经卖给了我。”
“是的,”我说,“一点不错,但我必须带它回去,因为有个人在找它。”
“什么人?”“这只狗的主人,这不是我的狗。”
将军更惊奇了,不知说什么才好,半晌才说:“你的意思是你把别人的狗卖了?”
“是的,我知道这不是我的狗。”“那么你为什么要卖呢?”
我说:“是因为你要买它,我才卖给你,是你自己出价买这只狗,这你不能否认吧。我既没有要卖它的意思,也没有说要卖它,我甚至连想也没想过要卖它呢……”
将军打断我的话:“这是最稀罕的事,你是说你出卖的这只狗不属于你……”
我说道:“你自己说这只狗可以值五十美元,我只要了三美元,还有什么不公平吗?你提出多付些钱,事实上我只要了三美元,这你不否认吧。”
“我并不是非要这只狗不可,事实上是你自己没有狗。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说:“买卖是公平的,非常合理。但因为这不是我自己的狗,因此,争论下去也是白搭。我必须把它带走,是因为有个人要它。我在这个问题上没有选择的余地,你懂了吗?如果你处在我这个位置,假如你卖了一只不属于你的狗,假如……”
将军连连挥手:“好啦,不要说了,你把它带走,让我休息一下吧!”
我还给了他三美元,把狗带到楼下,交给了狗的主人,得到了三美元作为酬谢。
我心满意足地走出去,因为我做了一件正大光明的事。我决不会用那卖狗的三美元,因为狗不是我的。但我从狗主人那里得到的三美元,那才真正是我的,因为那是我赚来的,那位狗主人如果没有我,一定不能找到狗。我这种认识,至今不变,我永远是光荣的。正因为这样,我可以永远说这样的话:“我决不会用那种来路不明的钱。”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我抚摸着它那缎子般光滑的脑袋,就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这一句话写出了小狗的可爱,为情节发展作铺垫,推动情节的发展。
B.小说通过“我”与将军的对话描写,突出了“我”的聪明和睿智。
C.小说故事情节紧凑,悬念层出不穷,我三美元把狗卖给将军,结果又要回来送还给小狗的主人,得到三美元的酬谢。
D.小说用幽默的手段,挖苦了所谓用正当手段赚钱是光荣的,淋漓尽致地揭露了社会现象的本质。
 
E.本文运用动作、语言、细节和对比等艺术手法,生动凸显人物个性;人物行为也具有深厚寓意。
(2)小说主人公“我”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并简析其作用。(6分)
(3)结合全文,谈谈这篇小说以“光荣的事情”为题的好处。(6分)
(4)透过这个以小见大的故事,我们不难感受到作者的睿智,小说不但诙谐幽默,而且耐人寻味。小说所揭示的社会现象给我们什么样的启示?请结合全文并联系社会现实,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对桑顿的爱
【美】杰克·伦敦
桑顿是去年冬天和朋友一块儿来到白河河口的。
因为天太冷,桑顿不小心冻伤了脚。他的朋友汉斯和彼得担心他的脚伤会严重下去,于是在岸上给他搭了一个小木棚,让他留在那里养伤。他们自己则做了木筏,继续往上游走去了,等到春天河床解冻的时候,他们会再顺水而下,到河口来接他去道生。
在桑顿挺身救巴克时,他脚上的冻伤没有痊愈,走起路来还是有点跛。
在桑顿细心照料下,巴克身上的伤口也已经全部愈合,又恢复了往日的风采。
整个长长的春天,巴克就待在桑顿身边。日子过得很是舒畅,它时常地躺在河边漫不经心地望着解冻后的河水,看河水人遥远的地方呼啸而来,然后又滚滚而去。要不然就懒洋洋地躺在树底下,静静地听鸟儿在枝头上歌唱。他们整天无所事事,只是等着桑顿的朋友,来接他们到道生去。
巴克第一次过这种悠闲自在的生活,它甚至有些喜欢上这样的生活了。
除了巴克之外,桑顿自己原来还有两只狗跟随着他。一只名叫斯基特,是爱尔兰猎狗;另外一只名叫尼格,是警犬和猎犬混血的大黑狗。它们对于巴克这个新朋友从不嫉妒也不欺负。它们像亲兄弟般,怂恿它参加各种可笑的游戏。
桑顿看着他们玩得那么开心,也常常忍不住加入它们的行列,一起玩耍起来。就这样在这个处处洋溢着温馨的家里,巴克开始了他的新生活。
即使在阳光明媚的圣克拉拉山谷中,虽然法官和它的家人都对他不错,巴克也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陪法官的儿子们去打猎时,它只不过是他们工作上的合作伙伴;和法官的孙子们在一起玩儿的时候,它也只不过是在尽监护人的责任。
然而,自从遇到了桑顿之后,它才真正地领略到什么是爱。
桑顿救了它的一命固然是理由之一,但是,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桑顿是一位理想的主人。他把那些狗当孩子般看待,喜欢坐下来搂住它们的脖子,或者是把它们抱在怀里和它们东扯西扯。
桑顿有个习惯,常喜欢粗暴地用两只手把巴克的头拉过来,叫着各种巴克听起来倍感亲昵的绰号。桑顿这种表达疼爱的粗鲁方式,令巴克觉得十分新鲜和有趣。
巴克大多数的时候表现得很含蓄。它不像斯基特,经常缠住桑顿;也不像尼格,硬是把自己的头放在桑顿的膝盖上面。它经常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崇拜的眼神望着桑顿,而且一望就是好长时间。
从它来到北方以后,它的主人一个换过一个。这种匆匆的离去,让巴克觉得任何一个主人都是不长久的,对此他很担心。它怕有一天桑顿也会离它而去,从它的生活中消失。
这种日夜的担心使它晚上睡觉的时候经常做噩梦。每次从噩梦中惊醒时,它就立即爬起来,冒着寒风跑到桑顿的帐棚旁边,静静地站在那儿,倾听桑顿熟睡中均匀的呼吸声。直到证实了桑顿并没有离开它,它才依依不舍地回到自己的窝里去。
尽管巴克非常爱桑顿,但是,潜伏在它身体内,遗传自祖先的原始气息依然存在。巴克的脸上和身上都留有无数次战斗的伤痕。但是,它的战斗能力并没有因此而削弱一分,它的凶猛敏捷一如前往。
斯基特和尼格性格很好,对它友善极了,而且是桑顿的狗。但是,其他的陌生狗接近巴克后,无论对方多么勇敢,它们很快地就认识到巴克是惹不起的。
它心里牵挂的只有桑顿一个人,有时也有路过此地的人会赞扬它,或抚摩它一下。但是,它对那些人都非常冷漠,而遇上过分热情的人时,它就立刻站起身,掉头走开。
有一天,两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来到他们的营地。巴克开始根本不去理他们,直到发现桑顿和他们亲热地交谈。这两人就是来接桑顿的汉斯和彼得,他们带着桑顿和他的三只狗,一起离开白河河口走向道生。
(节选自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桑顿在脚伤没有痊愈的情况下,依然挺身救下布克,使之恢复如初,这说明桑顿是一个富有爱心的人。
B.桑顿把布克当孩子般看待,尽管他对布克表达疼爱的方式比较粗鲁,但布克并不介意,反而感到新鲜和有趣,对桑顿有一种依恋感。
C.布克担心桑顿会离开它,晚上睡觉经常做噩梦,这是布克以前的痛苦经理给它造成的伤害,同时也体现了布克对桑顿的深厚感情。
D.文章虽是节选,但首尾照应.结构严谨,语言朴实自然,在平铺直叙中表现出人与动物的和谐共处,凸显了人类的伟大。
【小题2】小说中布克具有怎样的形象特点?请简要说明。
【小题3】小说运用了什么手法来表现布克对桑顿的爱?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