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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小炕笤帚

刘心武

他们是大二男生,一天在宿舍里,引发出了一个关于小炕笤帚的故事。几个舍友里,只有两位备有扫床工具,一位富家公子有个非常漂亮的长柄毛刷,一位来自穷乡的小子有个高粱穗扎的小炕笤帚,其余几位收拾床铺时会跟他们借用,一来二去的,都觉得还是那小炕笤帚好使,最近就连那富家公子,也借那小炕笤帚来用。

那天熄灯后,都睡不着,各有各的失眠缘由,绰号“蜡笔大新”叹口气提议:“夸克,随便讲点儿你们乡里的事情吧。”其余几位也都附议,绰号“唐家四少”的富家公子更建议:“从你那把小炕笤帚说起,也无妨。”

因为物理考试总得高分,绰号“夸克”就讲了起来:那年我才上小学。村里来了个骑“铁驴”的,“铁驴”就是一种用大钢条焊成的加重自行车,后座两边能放两只大筐,驮个二三百斤不成问题。那骑“铁驴”的吆喝:“绑笤帚啊!”我娘就让我赶紧去请,是个老头,他把“铁驴”放定在我家门外的大榆树下。我娘抱出一大捆高粱来,让他给绑成大扫帚、炕笤帚和炊帚。他就取出自带的马扎,坐在树下,先拿刀把高粱截了,理出穗子,然后就用细铁丝,编扎起来了……“蜡笔大新”叹口气说:“不好听,来个惊人的桥段!”上铺的一位问:“会闹鬼吗?我喜欢《黑衣人》的那份惊悚!”“夸克”继续讲下去:你们得知道,高粱有好多种,其中一种就叫帚高粱,它的穗子基本上不结高粱米,专适合扎笤帚、炊帚什么的,我娘每隔几年就要在我家院里种一片帚高粱,为的是把以后几年的扫帚、炕笤帚、炊帚什么的扎出来用,扎多了,可以送亲友,也可以拿到集上去卖。

那是个星期天,午饭后,我在屋里写作业,我娘忽然想起说:“你去问问那大爷,他吃晌午饭没有?他大概是转悠了好几个村,给好多家绑了东西,还没来得及吃饭呢。”我就出去问,那老头说:“不碍的。我绑完了回家去吃。”我进屋跟我娘一说,我娘就从热锅里盛出一碗二米饭,就是白米跟小米混着蒸出的饭,又舀了一大勺白菜炖豆腐盖在上头,还放了两条泡辣椒,让我端出去……“唐家四少”说:“情节平淡,我得去趟卫生间,“夸克”就提高声量说:呀!出现情况了!我娘忽然叨唠:“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饭啊……”就往门外去,我跟着,只见那老兴已经从马扎上翻下地,身子何在榆树上,翻白眼……他是被饭菜给噎着了,喉骨哆嗦着,嘴角溢出饭粒和白沫,但剩的半碗饭并没有打翻,显然是则发生危险时,他就快速把那就饭菜放稳在地上了……我娘赶紧把他的手臂往上举,指挥我用手掌给那老头轻轻拍背抚胸,没多会儿,那老头喉咙里的东西顺下去了,松快了,娘让我去取来一碗温水,让那老头小口小口喝,老头没事儿了……讲到这儿“唐家四少”去卫生间了,回来时候只听“蜡笔大新”在感叹,“哇塞,两毛!两毛能算是钱吗?”原来,那老头绑扎东西,大扫帚每个收五毛钱,炕笤帚、炊帚只要二毛钱。绑扎出一推东西,“夸克”他娘才付他四块钱。那老头说:“你们真仁义,给我饭吃,还救了我。这些剩下的苗苗不成材,可要细心点儿,多用些铁丝,也能扎成小炕笤帚,今天我没力气了,让我带走吧,过几天扎好了,我给你们送过来,不用再给钱。,”“夸克”娘说:“连那些高粱杆,全拿走吧。扎的小炕笤帚,你自用、送人都好,甭再送来了。”

从上铺传来评议:“不是大片儿。小制作。表现些民间微良小善,比《纳德和西敏:一次离别》浅多了。“夸克”说:没完呢。过了几天,本是个晴天,不曾想过了晌午,也不知道怎么的忽然下了场瓢泼大雨,放学回家感上,听人说下大雨的时候有个骑“铁驴”的老头栽沟里了,路过那沟,“铁驴”挪走了,只留下痕迹,还有一把炕笤帚,落在沟边,脏了。我心里一动,捡起那小炕笤帚,回家拿给娘看,娘说,一定是那大爷要给咱们家送来的。那年月乡里有绑扎笤帚手艺的人,大都跟我爸一样,进城打工了,剩下的,有的扎出来的东西没用几时就散了,可这老头扎得又结实又好用,除了铁丝,还都要再箍上一圈红绒线。我们听说摔断腿的老头被卫生院收治了,娘儿俩就去看他……“蜡笔大新”评议:“诚信,很健康的主题。”“夸克”继续讲:到了医院,见到他,我们就慰问,道谢,可是,那老头当着医生说,他不认识我们,他那“铁驴”里的小炕笤帚,不是带给我们家的。我跟娘好尴尬。我们只好退出,在门口,恰好跟那老头赶过来的家属擦肩而过……最后,我要说明:这小炕笤帚当时就洗净晒透了,一直搁在躺柜里,没舍得用,来大学报到前,娘才取出来让我裹在铺盖卷里,带到这儿来以前,我进行过消毒,请放心使用。

宿舍里安静下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
A.这篇小说可使读者从平凡细微的生活处见人生态度。这恰如作者刘心武所说:“我总希望读者能从凡人小事里感悟人生、人性。”
B.“夸克”城儿俩及时抢救吃饭被噎的绑笤帚老头,这一情节为下文老头送小炕笤帚遭大雨裁进沟里的情节埋下了伏笔。
C.“夸克”娘儿俩给绑笤帚的老头吃二米饭,当他发生危险时又及时抢救;老头为报答这娘儿俩,绑扎了一堆东西,才收了四块钱。
D.这常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炕笤帚的故事,故事中的人物淳厚、质朴、善良、处处为别人着想的品性让人感动。
【小题2】请概括并简要分析绑笤帚的老头的性格。
【小题3】小说中作者着墨不多的舍友贯穿全文,请简要分析作者这样安排的意图。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6-25 02: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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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我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后来我搬出那四合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把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荫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取材于《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B.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C.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年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D.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必需的过程。
【小题2】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年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
【小题3】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作者这样写想表现什么?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人淡如菊文藏金
刘心武
我大声呼唤:“林大哥!心武看你来了!”他瞪圆眼睛望着我,稍许,现出一个非常强烈的笑容,笑完,我再呼唤,他再回应一个微笑,依然目不转睛地望着我。约四十分钟后,他仙去。这是2009年4月11日下午的事。三十年来林斤澜大哥一贯对我释放人性中至善至美的光辉,他甚至把生命最后的笑容赐予了我,这笑容丰富的含义将滋养我的余生。
在关于他仙去的报道里,出现了“近看像赵丹,远看像孙道临”的形象描绘,还有“怪味小说家”的提法,有“汪曾祺得到了充分评价,林斤澜没有”的喟叹,我很欣慰,因为这些形容、提法、感慨都是我曾公开表述过的,源头在我。
年年春节要给林大哥电话拜年。2006年他接电话时呵呵大笑:“心武你怎么又暴红起来!你把你那红运分给我点好不好?哈哈哈-----”我的几次暴红林大哥都跟我开过玩笑。林大哥人淡如菊、与世无争,是口碑相传的。但他绝不装雅充圣,他跟记者说过他也是俗人,对名对利并非一点也不在乎。我早在1980年7月就公开发表一篇文章,称他的短篇小说如“怪味鸡”、“怪味豆”,可称“怪味小说”,我跟他多次细聊过他的一些作品,如《姐妹》,素描一对姐妹在抗日救亡时代不同的生命流向,读后觉得“无主题”,“太朦胧”,却又“甚舒服”、“心被挠”,他很高兴,承认我算知音,但也呵呵自嘲:“你那‘怪味小说’的提法,煞费苦心,可是根本流传不开啊!”后来有黄子平写了很扎实的评论,用“老树的精灵”来浓缩对他的评价,可惜影响也很有限。现在尽管人们频频称道他的人品、文品,但究竟他在现当代汉文学短篇小说的美学贡献上达到了一个什么高度,还欠评论。
林斤澜和汪曾祺有“文坛双璧”之称。但起码到目前为止,还是汪响林暗的局面。我对汪非常尊重。但我必须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对他的评价似已到顶。依我看来,汪的第一贡献是执笔写出了现代京剧剧本《沙家浜》,把“三突出”的美学公式体现得天衣无缝;第二贡献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他等于是代其老师沈从文“继续写小说”,把中断了三十年的沈氏香火续上了。总体而言,汪的小说创作是前有师承、后有众多“私塾弟子”的。林斤澜却是绝对独家。前无师承,旁无流派,后无弟子。他非常孤独,而能乐呵呵在孤独的艺术追求中不懈地跋涉,这艺术骨气几人能比?
其实张爱玲原也孤独寂寞。谁知夏志清一本《中国现代文学史》,轰隆隆地把她和沈从文的价值呈现到金光眩目的程度。有人揭出夏写此书接纳了不洁的赞助,更指出他政治立场的问题,又说他那用英文写成的书沉寂了很久,到三十几年前才先在台湾后在大陆“引爆”,颇不以为然。我与夏先生有接触,觉得他是个性情中人,是位值得尊重的学者。我读他那本小说史的中译本,就他分析张爱玲《金锁记》一段而言,确好比从荒原里掘出黄金,那评论的功力不能不服。尽管现在嫌张厌张贬张斥张的言论也理所当然地出现,但喜张迷张赞张崇张的风潮并未过去。一本被张自己宣布永不要面世的《小团圆》最近竟在海峡两岸隆重推出开始热销,便是证明。
林斤澜人已去而作品尽在。他的短篇小说的美学价值并没有被充分揭示出来。那是一座富矿。而且可能还不是煤矿铁矿而是金矿钻石矿。期待有内地的“夏志清”出现,像把一度尘埋的沈从文、张爱玲及钱钟书的《围城》一书的价值开掘出来,先震动学界,继而推广到一般阅读者那样,让我们终于明白,林斤澜不是随便赞他几声人品或对他的小说讲几句“好话”就能搁到一边的。神州大地,或许某一时段会因有评论家将他作品的美学价值挖掘出来而出现“林热”。
有人或许会说,林的小说既然内涵朦胧风格怪异,恐怕不具商业价值,永难轰动流行。请问《尤里西斯》好懂吗?《围城》真那么好看吗?厉害的评论,会具有震撼力、穿透力,引导阅读,酿成潮流,而出版商和一般阅读者,都不会放弃机会,在一个时代的文化格局里大赚雅钱和附庸风雅,而我有一个很平实的看法:书商赚雅钱,读者逐雅潮,动机虽不够雅,却都有利于社会雅文化的养成。
呀!这算在悼念我敬爱的林大哥吗?他一定在天堂里呵呵地笑我。
(节选自2009年4月《光明日报》)
【小题1】文章开头结尾都写到林斤澜的“笑”,有什么作用?
【小题2】从全文来看,林斤澜具有怎样的人品和文品?
【小题3】作者为什么用大量的篇幅写汪曾祺和张爱玲两位作家?
【小题4】结合文章第7自然段中作者提到的相关观点,联系“雅文化的养成”问题,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挪开暖瓶

刘心武

他一再叮嘱我,到了纽约,一定要当面问她,还记不记得挪开暖瓶的那回事。

他和她,30几年前,和我,同在工厂一个车间。他们是正式工人,我是教师,下放劳动。我比他们大十岁,但很合得来。我跟他学镟工活儿,叫他师傅。她是统计员,那时梳着俩抓鬏,走过来跑过去,扎着红头绳的大抓鬏前后晃荡,使人联想起硕大的蝴蝶。

工间休息的时候,在那间更衣室当中,大家围坐在一张长方形的大案子前,说说笑笑,用大搪瓷缸子,大口喝水。大案子上,常放着几只大暖瓶,是最粗糙的那种,铁皮条编的露着瓶胆的外壳,漆成浅蓝色。

他在我面前回味过很多次,就是挪开暖瓶的那件事。他非常喜欢她,休息时,却不敢坐在她近旁。她总大大方方地坐在案子一端,他呢,那天选择了一个离她最远的位置,就是案子的另一端。那天大家究竟议论些什么,我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那天他话多,正当他高谈阔论,她忽然大声说:“哎,把暖瓶挪开!”我坐在案子一侧,离暖瓶比较近,就把一只暖瓶挪了挪,他还在议论,她就更大声地对我说:“劳驾,把那个暖瓶也挪开!”我就把两只暖瓶都挪到一边去了。这些细节,经他提醒,我都还想得起来。

她要求挪开暖瓶,是因为暖瓶挡住了她的视线,使她不能看清楚大发高论的他。挪开了暖瓶,她就睁圆一双明亮的眼睛,直盯着口若悬河的他,两个抓鬏静止不动,仿佛一对敛翅的春燕。

后来社会发生了很大的转折、很大的变化。我们的人生也随着发生了很大的转折、很大的变化。我成了所谓作家。她1978年考取大学,1983年赴美留学,1990年获得博士学位,现在是美国一所州立大学的终身教授。

他下岗后做过很多种事,现在比较稳定,是一家大公司的仓库管理员。那家工厂早已消失,原址成为一个华丽的专供“成功人士”享受的商品楼盘,底层是商场,商场附设星巴克咖啡厅,我和他正是在那里会面的。他知道我要去美国讲演,打电话说要见我,托我个事。我就约他到星巴克,他喝不惯咖啡,甚至闻不惯那里头的气息,他说完他的心事嘱托,就离开了。

我已经年逾花甲,他和她也都早已结婚,有了子女,我们应该都不算浪漫人士,但他却还是希望我能在美国见到她,并私下里问她,还记不记得挪开暖瓶的事情?那是不是意味着,在他们生命的那个时段,她喜欢他,以至他说话时,她不能容忍任何障眼的东西,她不但要倾听他,还要注视他。他只希望她在我面前表示,她还记得,确实,她那时喜欢过他,然后,我回国把她的回应告诉他,他就满足了。

我把他的嘱托,视为一个神圣的使命。甚至于,从某种意义上说,完成好这个使命,不亚于要把我那演讲的任务达到圆满。

人的一生有许多美好的瞬间。使这些瞬间定格,使其不褪色,可以永远滋润我们那颗在人生长途跋涉中越磨越粗粝的心。

我演讲那天,她没有来。当地文化圈的人士聚餐欢迎我,她也没露面。我给她打去几次电话,都是英语录音让给留言,但我留了言也没有回应。

直到回国前一晚,再拨她家电话,才终于听到她的声音。她的声音一点没有变。她很高兴。说她们全家到欧洲旅游,昨天才回家。她说看到报道,祝贺我演讲成功。我就引导她回忆当年,提到好几个那时工厂里的师傅,其中有他,她热情地问:“都好吗?你们都还保持着联系吗?”我就先逐个说一下那些人的近况,然后特别提到他,提到他那时如何喜欢高谈阔论,那时候我们给他取的外号是“博士”……我都提到那张旧桌案了,她一直饶有兴味地听着,还发出熟悉的笑声,但就在这关口,发生了一个情况,就是她先道了声“sorry”,然后分明对她那个房间里另外一个人,估计是她女儿,大声地说:“朱迪,你把那个花瓶挪开,我看不到微波炉了……”虽然她马上又接着跟我通话,但我的心一下子乱了,我都不记得自己究竟是怎么跟她结束通话的。

回国很多天了。我没主动给他去电话。他也还没有来电话。如果他来电话问我,我该怎么跟他说呢?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虽然篇幅短小,但是语言简洁流畅,结构精巧,体现了作者驾驭语言的高超能力和布局谋篇的匠心。
B.小说第一段不仅设置了悬念,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还巧妙地引出了下文“他”与“她”的故事。
C.“硕大的蝴蝶”和“敛翅的春燕”分别写出了“她”的动态美和静态美,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D.“我把他的嘱托,视为一个神圣的使命”,这句话不仅说明了“我”对“他的嘱托”的重视,也交代了赴美的原因。
【小题2】小说中的“他”有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通电话的过程中发生了“她”让人挪开花瓶的情况,作者这样安排有何用意?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栽棵自己的树

刘心武

40多年前,随父母住在机关宿舍大院,那个院落是个典型的四合院,我家所住的厢房门窗外,有株高大的合欢树。

一个星期天,忽然来了个面生的老头,绕着那合欢树转悠,又抚摩树皮,拣起落在地上的花,夹在手指缝里,嗅个不停,后来就站在树下发愣。我那时系着红领巾,在院子里玩耍,觉得他十分可疑,就过去问他找谁?他说找的就是这棵树,这树是他父亲带着他,亲自栽下的。我立刻跑回屋,向爸爸报告,说外头有个老头,搞反攻倒算呢!爸爸就走拢窗前朝外望,我催爸爸出去轰他,这时,那老头也就拿着一簇花离去了。爸爸对我说,他认出那老头,是国务院参事室的,不熟,但肯定不是坏人,这院子原来是他家故居,对这棵合欢树有感情,忍不住来看望看望,属于人之常情,不必去干涉他。

北京的古都风貌,直到50年前,还可以用“半城宫墙半城树”来概括。人们现在仍津津乐道胡同四合院文化,不过大多只把注意力集中在北京胡同四合院的建筑形态上,对胡同四合院的树文化,似乎重视得还不够。胡同里的遮荫树属于公树,这里暂不讨论。四合院里的树木,在过去是属于房主的私树,那些私家树往往是第一代房主亲自挑选树种,并且其中至少有一棵,是其亲自栽下的。四合院里最常见的树种有槐、榆、杨、柳、松、柏、桧、枣、梨、杏、毛桃、核桃、柿子、香椿、丁香、海棠等等。四合院里的树木,不仅用于遮荫、观赏,也不仅是取其花、叶、果食用,往往还同主人形成某种特殊关系,或含有纪念意义,或表达某种祈愿,或切合主人性格、体现出某种刻意追求的文化格调。

最近继续研究曹雪芹和《红楼梦》,特别注意到曹家的树文化及《红楼梦》里的以树喻人、营造诗意的美学特性。曹雪芹曾祖父曹玺在南京任上,亲手在花园种下了一棵楝树,后来他祖父曹寅对此树倍加爱惜,还绘图征题,集为四五巨卷,当时的文豪名流,几乎全都襄与其事。楝树既非名贵树种,其花更不华美,而且结子味极涩苦,曹玺手植、曹寅咏叹,其用意均在教诲后人勿忘其作为满人的包衣世奴的苦涩身世。《红楼梦》里没写到楝树,说明它并非曹氏的家史,但却又一再通过书里赖嬷嬷向儿孙辈感叹“你吧哪知道那‘奴才’两个字是怎么写的”等细节,把曹氏的兴衰际遇浓浓地投影在了字里行间。

《红楼梦》里的大观园,贾宝玉住的怡红院里焦棠两植,林黛玉住的潇湘馆翠竹成丛“凤尾森森”,探春住的秋爽斋后廊满植梧桐,妙玉所在的拢翠庵冬日白雪中红梅盛开,包括薛宝钗所住的蘅芜院不植树木只种各色香草,全都关合着人物的性格命运。中国传统文化通过各种方式给我们留下丰富的遗产,其中的树遗产也是异常丰富的,如清代纪晓岚给我们留下了诗文,留下了足以供今天电视剧戏说的趣闻轶事,也留下了一株至今每春花如瀑布的紫藤,那不仅有观赏价值,更氤氲出一种雅致格调熏陶着后人。

保护四合院文化,其中也应包含保护四合院树文化的内容。在电视剧《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里,我们可以看到如今北京的四合院沦为了拥挤不堪的杂居院的情景,其中有个细节是张大民不得不把一棵大树包在了自己加盖的小房子里,那些镜头的语意是十分丰富的。如果我们再不努力保护北京胡同四合院的树木,那么,再登到景山顶上眺望全城时,将不复有“半城树”的景观,纵使能望见许多新拔起的“楼林”,恐怕心里也不会舒服。

现在,在自己居住的地方栽一棵自己的树,对于北京人——也不仅是北京人,各个发展中的经济区里,人们的处境大体相同——基本上是可向往而难以落实的一桩事了。就城市居民而言,通过纳税,而由有关部门用税款来营造公众共享的绿地,栽种属于大家的树木花草,是社会发展的新模式。但我以为,让一个人至少和一棵树建立更私密的关系,这一北京胡同四合院——也不光是北京胡同四合院——在我们民族世代生息的所有地方,其实都有着手植私树传给后人的文化传统。树比人寿长,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栽一棵自己的树,寄托志向情思,留给下一代甚至很多代,让他们在树阴下产生严肃的思绪、悠然的诗意,这个传统不能丢弃。

参加公益性的植树造林活动,自然应该积极。倘若有一块自己可以支配的园地,就该兴致勃勃地栽棵自己喜欢的树。近年我在远郊有了一间书房,窗外有块隙地可以种树,妻子帮我栽了一棵合欢树,这既是与我童年时光的对接,也意味着我们31年的恩爱应该延续。这树又名马缨花,我的写作,仍是骑马难下的状态,那就再摇马缨,继续向前。北京市民却又把它称为绒线花,我更喜欢那昵称里的平民气息,鼓励自己将文字更竭诚地奉献给平凡的族群。但妻子查了书,又找出了此树花期的特殊气息可以制怒消忿的依据,她批评我近来脾气暴躁,希望我能在这树旁调理好心态情绪,雅意感人,怎能不从?

栽一棵自己的树,实际也就是净化一颗自己的心啊!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第二段作者通过一连串动作的描写,表现了老人与树深厚的感情,“站在树下发愣”的细节,说明这棵树牵动了老人对往事的回忆。
B.文章不仅呼吁关注保护传承四合院的树文化,而且对城市“楼林”四起的发展状况表示深切的担忧,对不能在自己居住的地方裁一棵自己的树表示不满。
C.文章对《红楼梦》中树文化的引入,意在说明中国的传统文化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树遗产,一些好的树文化传统不能丢弃,也使得文章富有文化内涵。
D.文章题目是“裁棵自己的树”,可文中只写了妻子栽树却并未写作者本人栽树,文思还不够缜密。
E. 本文语言质朴自然,但字里行间流贯着作者对传统树文化深入的思考和诚挚的情感,给人以启迪,发人深省。
【小题2】简要分析文章开篇为什么要写40多年前一个老人绕合欢树转悠的事?
【小题3】文中划线句子讲到树同主人形成的三种特殊关系,请从你从学过的课文中举列分别加以印证。
【小题4】(1)作者认为“栽棵自己的树”有那些意义,联系全文,加以概括。
(2)如果你有一块可以自己支配的园地,你会种一棵什么树?请结合树的特点,写出三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