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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张充和:“她是真山真水之间的留白”
宋宇晟
民国时期,叶圣陶曾说:“九如巷张家的四个才女,谁娶了她们都会幸福一辈子。”这四位,就是著名的“合肥四姐妹”:大姐张元和,情系昆曲名家顾传玠;二姐张允和与语言学家周有光结为伉俪;三姐张兆和因为作家沈从文的追求而名声在外;四妹张充和,擅书法昆曲,成为汉学家傅汉思的夫人。
张充和1913年生于上海,祖籍合肥,是苏州教育家张武龄的四女。由于身处灿若星辰的一众名家贤士之间,张充和的知交师友中有胡适之、沈尹默、章士钊、闻一多、沈从文、卞之琳、张大千等等。抗战年月,这位正当韶年、俏皮聪慧的“张家四小姐”,在一群“国粹”长者中间穿梭来去,恰如烽火战场间绽放的春兰秋菊,受到众星捧月般的疼爱和娇宠。
1933年,沈从文与三姐兆和在北京结婚,张充和去参加婚礼,随后就一直居京。家里人劝她考大学,她于是就到北大旁听。当时北大入学考试要考国文、史地、数学和英文,张充和的数学得了零分,但国文考了满分,尤其是作文《我的中学生活》写得文采飞扬,受到阅卷老师的激赏。试务委员会爱才心切,不得已“破格录取”了她。
那年代北大中文系名师济济,充和受益良多。三年级时充和患肺结核,不得不休学,无缘得到北大的学位。康复后,《中央日报》的储安平留英,正缺人手,张充和就到副刊《贡献》当编辑,写散文、小品和诗词,初露才华。
因为与沈从文一家接触较多,张充和对沈从文有着许多深刻的记忆。湘西凤凰沈从文的墓上就有张充和提的四语诔文:“不折不从,亦慈亦让;星斗其文,赤子其人”,在这段诔文背后,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
“沈先生走的时候,北京的一个侄子给我打电话,让我写一副挽联,说第二天开追悼会就要用。”张充和说,“那天夜里,我怎么都睡不着,满脑子都是跟沈先生有关的事情。睡到半夜,干脆爬起来,研磨,写字,顺手就写下了这四句话。不折不从,说的是沈先生的坚守。”写好用传真机传真过去,大家都说好。“更神怪的事情还在后面呢!他们说,我把沈先生的名字也嵌在里面了。我倒大大吃了一惊!仔细一看——唉呀呀,可不是吗?四句话的尾缀,正是‘从文让人’!”
在重庆时,才貌双全的张充和尚待字闺中,石榴裙下尾随着一批追求者,用情最专最深的当数诗人卞之琳。当年卞之琳的名作《断章》传闻是为张充和而写,诗中的“你”就是卞之琳苦恋了几十年的“张充和”。虽然不及徐志摩与林徽因、张爱玲与胡兰成等几段著名的罗曼史,“卞张之恋”也算传扬久远了。可张充和却直言,“这可以说是一个无中生有的爱情故事,说苦恋都有点勉强。我完全没有跟他恋过,所以也谈不上苦和不苦。”
张充和回忆道,自己在进北大之前,就在校园见过卞之琳,又来又在沈从文家里碰见过,“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一见钟情,至少是有点一厢情愿吧。那时候,在沈从文家进出的有很多朋友,章靳以和巴金那时正在编《文学季刊》,我们一堆年轻人玩在一起。他并不跟大家一起玩的,人很不开朗,甚至是很孤僻的。可是,就拼命给我写信,至少有过几百封信吧。”在张充和眼里,卞之琳很收敛,又很敏感,不能惹,一惹就认真得不得了,因此从来没有跟他单独出去过。
抗战爆发,张充和随同沈从文一家流寓西南。那时来往的很多朋友都是西南联大的,跟闻一多很熟。张充和回忆说:“闻一多性子刚烈,朱自清则脾气很好,都说他是不肯吃美国面粉而饿死,我听着不太像,这不像他的秉性所为。”一年后她在重庆教育部下属的礼乐馆工作,整理礼乐。期间登台演唱的一曲昆曲《游园惊梦》,曾轰动大后方的杏坛文苑,章士钊、沈尹默等人纷纷赋诗唱和,成为抗战年间一件文化盛事。章士钊曾将张充和比作东汉末年的蔡文姬。这让张充和十分不悦,认为是“拟于不伦”:“我是因为抗战从苏州流落到重庆,怎么能跟因为被匈奴打败流落到西域嫁了胡人的蔡文姬相比。”
但最终,张充和还是被章士钊一语言中,1948年11月,张充和与德裔汉学家傅汉思喜结秦晋,次年1月双双赴美定居。傅汉思在耶鲁大学教中国诗词,张充和在该校美术学院教授中国书法和昆曲,并从此致力于传播中国的传统文化。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作为教育家张武龄的女儿,张充和从小身处于一众名家贤士之间,耳濡目染给她未来的发展与成就带来了十分重要的影响。
B.张充和考北大时数学零分,但依然被破格录取,是因为她的国文满分,尤其是作文写得很好,这体现了当时北大对人才的重视。
C.由于身体问题,张充和并没有拿到北大的学位,才到中央日报副刊《贡献》当了编辑,尝试写散文、小品与诗词,奠定了她文学创作之路的基础。
D.张充和为沈从文所写的诔文虽说是“顺手”而为,但从内容和情感来看,这体现了她对沈从文先生的深入了解以及对其人格、文格的崇敬赞扬。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才貌双全的张充和待字闺中,用情最专最深的诗人卞之琳以名作《断章》表达对她的深沉爱意,卞张之恋也成为佳话。
B.抗战爆发后,她曾在重庆教育部下属的礼乐馆工作,从事整理礼乐的事务,并有登台演唱昆曲的经历。
C.张充和在很多事情上都与别人的看法不同,如从朱自清的性格推断他不会不吃美国提供的面粉。
D.章士钊曾拿她和蔡文姬相比,引起了张充和的不满,是因为她认为蔡文姬是流落到西域嫁了胡人,而自己只是因抗战从苏州流落到重庆,二人不能类比。
E.张充和与傅汉思结婚,并赴美定居,二人又同在耶鲁大学教中国诗词、书法以及昆曲等,为传播中国传统文化做出贡献。
(3)张充和被称为“民国最后一位才女”的具体表现有哪些?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9-02 04: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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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在中国为数众多的历史文化名酒中,屠苏酒一枝独秀,文化内涵无与伦比。元旦饮屠苏酒,是我国承袭流传已久的年节习俗。
“屠苏酒”是一种药酒,始见于东晋葛洪《肘后备急方》,据载,药方为东汉华佗所创,制作方法是将大黄、川椒、白术、桂心、桔梗、乌头、菝葜①等七味药材细切后装入绢囊,除夕中午将绢囊悬挂于井底,元旦早晨取出,再放入酒中煎煮。而后,全家人由少至长面向东方饮之,份量不拘,多少随意,如此连续三日。
唐宋以后,各种医书或月令风俗典籍,如唐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宋庞安时《伤寒总病论》、明李时珍《本草纲目》等,对于“屠苏酒”的配方、制作、饮用方法以及功效上,都有与《肘后备急方》类似的记载。
而“屠苏”二字的由来却无定说。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记载了两种说法,一是以此药可屠割苏虺鬼而得名;一是为草庵名,因推广此药方的人居于此草庵中,不知其名,故以“屠苏”名此药方。关于第二种说法,还有一种传说,与唐代名医孙思邈有关。传说“屠苏”为孙思邈之庵名,取“屠绝鬼气,苏醒人魂”之意,孙思邈以屠苏庵之药令人作酒,故以其庵名之。
无论“屠苏”之名由来为何,对于“屠苏酒”,古人认为“一人饮,一家无疫。一家饮,一里无疫”,“若能岁岁饮可代代无病”,因此,元旦举家团聚欢饮屠苏,冀望一家老小在新的一年里无灾病,几经流传,遂为古人重要的迎岁风俗。
对于屠苏酒由少至长的特殊饮用顺序,在南朝梁宗懍《荆楚岁时记》中解释说:“小者得岁,酒先贺之;老者失岁,故后饮。”因此喝屠苏酒迎新岁,除了为幼者贺岁,更有为长者延寿之意,“屠苏”逐渐成为岁朝年节以及长寿延年的象征。
屠苏酒因______,又______,以及________,千百年实践的口碑,使其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和无可比拟的影响力。久而久之,元旦佳节饮屠苏酒便形成了民风民俗。
注:①菝葜(bá qiā):植物,根状茎可入药。
【小题1】请在文中横线处填入适当的语句,使文意贯通的一项是
A.华佗为其配方   受医药名家推崇    无数典籍传载
B.华佗为其配方   被医药名家推崇    无数经典记录
C.配方出自华佗   被医药名家推崇    无数典籍传载
D.配方出自华佗   受医药名家推崇    无数经典记录
【小题2】下面对文本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中的“元旦”又称作“元日”、“岁首”,是指传统春节的“初一”。
B.“屠苏酒”中的“屠”字与“杀鸡屠狗”中的“屠”字意义相同。
C.“得岁”中的“岁”是指“岁星”。“得岁”意思是为得到岁星的福祐。
D.屠苏酒不仅有防疫疾病,使身体强健的功效,饮用顺序也符合中国礼教。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筷子文化圈

①对于很多筷子的使用者来说,选用这种亚洲取食工具,不仅为了延续一种悠久的饮食习惯;他们还相信,筷子除了可以用来取食,还有很多其他益处。巴伯贵美子是一位生活在伦敦的日裔英国作家,她在《筷子减肥》一书中表达了这样的观点:日本食物总的来说比西方食物更健康,而健康饮食的关键不仅在于你吃什么,更在于你怎么吃。她声称,使用筷子进食对健康更加有益。她写道:“用筷子吃饭,会让人细嚼慢咽,吃得少点。”而吃少一点,并非仅有的好处,用筷子吃饭,进餐速度还会慢许多。据她计算,每餐会多用十几分钟。“这不仅有利于身体,还有心理效益,”巴伯指出,“这样做会让你去感受食物,并从中得到乐趣。”换句话说,用筷子吃饭,还有助于人珍惜食物,享受美味。

②还有一些人指出了使用筷子的更多好处。一色八郎是提出“筷子文化圈”这一概念的日本学者之一。他认为,使用筷子,比使用其他取食工具更需要手脑协调。这不仅提高了人手的灵巧度,而且最终促进了人尤其是儿童的大脑发育。近年来,科学家做过一些有关筷子使用的实验,都得出了肯定的结论。科学研究已证明,使用筷子,可以帮助儿童提高手指的肌肉运动技能。不过也有研究指出,终身使用筷子可能增加老年人手指罹患关节炎的风险。

③筷子是何时发明的?它又为何最初在中国逐渐普及,成为主要的进餐工具呢?现有考古材料表明,中国各地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中,出土了不少长短不一的棍,往往由动物骨头制成。有的考古学家将这些骨制短棍称为“骨箸”,它很有可能就是筷子的前身。刘云主编的《中国箸文化史》,依据考古学家的发现,指出筷子的原型早在公元前5000年以前就在中国出现了,因此筷子在中国的历史长达7000年以上。

④如果这些骨棍确实可以被称为筷子的话,那么当时的人们似乎不只用它们来夹取食物。换句话说,这些原始的筷子,可能具有双重功能:既可以用来烹饪,也可以用来吃饭。有趣的是,许多亚洲家庭至今仍然这样使用筷子,不但用筷子取食,也常常借助筷子来做饭,比如打鸡蛋或搅拌肉馅儿等,又比如,烹煮食物的时候,可以用两根筷子夹起锅里的食物,检查成熟程度,或者品尝味道。这样的使用方法,让筷子完成了从烹饪工具到取食工具的转化。饮食专家们普遍认为,筷子便是这样起源于中国的。

⑤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历史文献和研究表明,中国古人起初也是用手指取食的,我们至今仍然称拇指和中指之间的手指为食指。而且这一习俗一直延续至公元前5世纪或前4世纪左右,即春秋战国时期。换句话说,孔子及其弟子用餐,很可能主要靠手来取食。不过在河南安阳殷墟的考古发掘中,出土了六支用青铜制成的箸头,可以接柄使用,而在商晚期和周的不少遗址中,也出土了象牙和青铜制成的箸,可见筷子作为一种食具已经在某些社会阶层或宗教祭祀的重大典礼上使用了。我个人的看法,是从战国开始,用餐具(包括筷子)替代手指取食,才逐渐成为多数中国人首选的餐饮习俗。

⑥使用筷子的传统让中国人和其他亚洲人向来认为自己的饮食方式要比其他人更文明。但我们今天必须指出的是,无论是用餐具还是用手指取食,都只反映了一种文化的偏好,而不能表明文明程度的高下。事实上,优雅得体的饮食方式,更依赖于如何将食物送进嘴里,而不在于是否使用餐具,或使用什么样的餐具。这也就是说,每种饮食传统里,都有自己优雅的、有别于粗俗的进食方式。是优雅还是粗俗,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标准。

⑦综上所述,筷子作为严格意义上的进食工具,其发明和使用无法取得明确的定论,它的广泛普及也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又曲折的过程,其中既包含了文化的多重因素,也与饮食惯在中国及筷子文化圈内其他各地的变化,产生了密切的联系。

(摘自《筷子:饮食与文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9年2月版,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日本食物比西方食物更健康,关键不仅在于你吃什么,更在于你怎么吃,使用筷子进食对健康更加有益。
B.相对于使用其他取食工具而言,一色八郎认为使用筷子,不仅提高了人手的灵巧度,而且最终促进了儿童的大脑发育。
C.历史文献和研究表明,中国古人起初也是用手指取食的,孔子及其弟子用餐,很可能主要靠手来取食。
D.从战国开始,筷子作为严格意义上的进食工具,替代了手指取食,才逐渐成为多数中国人首选的餐饮习俗。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1自然段主要运用例证法和引证法,阐述使用筷子有助于人们珍惜食物,享受美味的观点。
B.第3自然段借助考古材料、学术论著,第4自然段运用假设论证,分别从筷子的前身、筷子角色转化的角度展开论述。
C.第6自然段运用辩证分析的方法,指出每种饮食传统里进食方式的优雅与粗俗,与不同地方的标准有关联。
D.文章首先分析使用筷子的好处,接着探究筷子如何发明、起源于中国的,最后强调多重文化、饮食习惯等对筷子普及的影响。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科学研究已证明,使用筷子,对儿童提高手指肌肉运动技能有好处,但终身使用对老年人手指罹患关节炎可能增大风险。
B.中国各地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出土的由动物骨头制成的长短不一的棍,有可能就是筷子的前身。
C.既可以用来烹饪,也可以用来吃饭,可能是原始筷子具有的双重功能,这在许多使用筷子的亚洲家庭得到了证实。
D.在某些社会阶层或宗教祭祀的重大典礼上使用筷子的主要依据是河南安阳殷墟的考古发掘以及商晚期和周的不少遗址。

同类题3

(题文)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耳根的清静
王开岭
从前,人的耳朵里住过一位伟大的房客:寂静。
“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雨中山果落,灯下草虫鸣。”“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
在我眼里,古诗中最好的句子,所言之物皆为“静”。读它时,你会觉得全世界一片清寂,心境安谧至极,连发丝坠地都听得见。
古人真有耳福啊。
耳朵就像个旅馆,熙熙攘攘,谁都可以来住,且是不邀而至、猝不及防的那种。
其实,它最想念的房客有两位:一是寂静,一是音乐。
我一直认为,在上苍给人类原配的生存元素和美学资源中,“寂静”,乃最贵重的成分之一。音乐未诞生前,它是耳朵最大的福祉,也是唯一的爱情。
并非无声才叫寂静,深巷夜更、月落乌啼、雨滴石阶、风疾掠竹……寂静之声,更显清幽,更让人神思旷远。美景除了悦目,必营养耳朵。对人间美好之音,明人陈继儒曾历数:“论声之韵者,曰溪声、涧声、竹声、松声、山禽声、幽壑声、芭蕉雨声、落花声,皆天地之清籁,诗坛之鼓吹也。然销魂之听,当以卖花声为第一。”(《小窗幽记》)
当以卖花声为第一。
儿时,逢夜醒,耳朵里就会蹑手蹑脚溜进一个声音,心神即被它拐走了:厅堂有一盏木壳挂钟,叮当叮当,永不疲倦的样子……那钟摆声静极了,全世界似乎只剩下它,我边默默帮它计数,一、二、三……边想象有个孩子骑在上面荡秋千,冷不丁,会想起老师说的“一寸光阴一寸金”,我想,这叮当声就是光阴,就是黄金了罢。
回头看,那会儿的夜真静啊,童年耳朵是有福的。
今天,吾辈耳朵里住着哪些房客呢?
刹车、喇叭、拆迁、施工、装修、铁轨震荡、机翼呼叫、高架桥轰鸣……它们有个集体注册名:喧嚣。这是时代对耳朵的围剿,你无处躲藏,双手捂耳也没用。
耳朵,从未遭遇这般黑压压、强悍而傲慢的敌人,我们从未以这么恶劣和屈辱的条件要求耳朵服贴。机械统治的年代,它粗大的喉结,只会发出尖利的啸音,像磨砂,像钝器从玻璃上狠狠刮过。
一朋友驾车时,总把“重金属”放到最大量,他并不关注谁在唱,按其说法,这是用一个声音覆盖一群声音,以毒攻毒,以暴治暴。
我们拿什么抵御嘈声的进攻呢?
耳塞?地下室?使窗户封得像砖厚?将门缝塞得密不透隙?当然还有,即麻木和迟钝,以此减弱耳朵的受伤,有个词叫“失聪”,就是这状态。偶尔在山里或僻乡留宿,却翻来覆去睡不着,那份静太陌生、太异常了,习惯受虐的耳朵不适应这犒赏,就像一个饿者乍食荤腥会滑肠。
人体感官里,耳朵最被动、最无辜、最脆弱。它门户大开,不上锁、不设防、不拦截、不过滤,不像眼睛嘴巴可随意闭合。它永远露天,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我对朋友说,现代人的特征是:溺爱嘴巴,宠幸眼睛,虐待耳朵。
不是么?论吃喝,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华夏之餮、举世无双。视觉上,美色、服饰、花草、橱窗、广场、霓虹,所有的时尚宣言和环境主张无不在“色相”上下功夫。
口福和眼福俱饱矣,耳福呢?
有个说法叫“花开的声音”,一直,我当作一个比喻和诗意幻觉,直到遇一画家,她说从前在老家,中国最东北的荒野,夏天暴雨后,她去坡上挖野菜,总能听见苕树梅绽放的声音,四下里噼啪响……
苕树梅,我家旁的园子里就有,红、粉、白,水汪汪、亮盈盈,一盏盏像玻璃纸剪出的小太阳。我深信她没听错,那不是幻听和诗心的矫造,我深信那片野地的静,那个年代的静,还有少女耳膜的清澈——她有聆听物语的天赋,她有幅画,叫《你能让满山花开我就来》,那绝对是一种通灵境界……我深信,一个野菜喂大的孩子,大自然向她敞开的就多。
我们听不见,或难以置信,是因为失聪日久,被磨出了茧子。
是的,你必须承认,世界已把寂静——这大自然的“原配”,给弄丢了。
是的,你必须承认,耳朵——失去了最伟大的爱情。
(选自《今晚报》,有删节)
【小题1】(小题1)文章开头“从前,人的耳朵里住过一位伟大的房客:寂静。”颇有特色,试分析这样写的作用。(4分)
【小题2】(小题2)作者认为“现代人的特征是:溺爱嘴巴,宠幸眼睛,虐待耳朵”,试结合全文加以具体分析。(4分)
【小题3】(小题3)结合全文,理解作者在文中提到的“寂静”(6分)
【小题4】(小题4)探究作者反复说“古人真有耳福啊”“ 童年耳朵是有福的”,表现了作家什么样的情感?(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搬家

孙全鹏

不得不说,亮子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士兵,当兵的第三年,部队的首长把亮子留下来,不过是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和战友分别时,大家都哭了,战友们哭是因为要离开军营了。亮子哭的原因是为什么留在了军营,而且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亮子哭着哭着,就开始在心里埋怨起父亲来,就想起那个有风的黄昏。

那个有风的黄昏,亮子才18岁。父亲听到征兵的消息下来了,就到河边找到了正在捉鱼的亮子,父亲对亮子说:“孩子,在家你也没事,去当兵吧,当兵锻炼人!”

于是,亮子进入了部队,虽然亮子文化程度不高,但他能吃苦,表现得很突出,到复员时,亮子竟然当上了士官,并留了下来。

亮子留下来不假,却到了很偏僻的地方,而且一去就是一辈子,从此,亮子回家探亲的时间少了,见父亲的时间少了。母亲去世的早,父亲年龄大了,家里没人照顾,亮子开始担心父亲,就想着把工作调回去,可是哪有那么容易啊?亮子就想着把父亲接过来,父亲头发白了,七十多了,再不尽孝,何时尽孝呢?亮子给父亲打电话,让父亲搬过来住。父亲不愿意去,他说:“太远了,自己都一把老骨头了,现在去外地住,不习惯。”

终于有一天,父亲竟然同意搬到这里来。家里乡亲都来送别,父亲喝了很多酒,父亲说:“以后就不回来了,老了,要享几天的福了……”

父亲到了儿子工作的地方,并不像电话里说的不习惯,相反,父亲天天闲不住,一个人经常到后山里走来走去。父亲看见儿子带兵,儿子真威武,声音洪亮,儿子真的是好样的。父亲看着眼睛就眯成一条线。

父亲喜欢到外面转来转去,一回来就与儿子不停的说话,说他喜欢这里的山山水水,喜欢是这里的风土人情,真后悔没早点回来,儿子很不解,这里有什么好呢?山路弯,水质苦,风沙大,没一样比得上家乡的。有一天,父亲回来却说,这地方东面有一片地,我看过了,这里的风水不错,死了埋在那里不错。”亮子努力说服父亲:“那里,以前可是乱坟岗……”“我找人算过了,那里风水好,适合我木命的人。”父亲坚持说。

父亲得了脑梗,突然就走了,在他所谓的好风水的地方长眠了。亮子一下子没了依靠,他感觉到更孤独,一有时间就去乱坟岗和父亲说话。

到了黄昏,开门的守墓人,看见亮子还不走,就劝道:“回去吧,人死不能复生。”

亮子走了,回头看了父亲的墓碑,很小,在草丛中不起眼,很平凡,就像父亲的一生,静静地来到世上,又静静的走了,时间很快,一晃十年过去了,父亲死后还不能进祖坟,作为儿子更惭愧,亮子终于下定决心,要将父亲的坟迁至家乡。

守墓人却对亮子说:“你不懂你父亲啊!”

亮子忙问:“啥意思?”

“以前,你父亲哪都不去,天天在这里,我们一起聊天,一坐就是一整天。他害怕死亡,害怕的要命,死了进不了祖坟怎么办?死后没法和你娘说话怎么办?可他怕你一个人在这里定不下心,就把自己留下来了。这里有一封信,你自己看看吧。”守墓人取出一封信,递给亮子。

孩子,我不能让你一个人在外面,还有爹呢。你好好在这里工作吧,为自己,为父亲,更为国家,你放下一切吧。你不要想家了,爹把家搬来了,搬到这里来了,爹会陪你一辈子,一辈子都不会离开这里。

亮子回过头,望着父亲小小的坟墓,坟墓是那么的小,此时此刻就像太阳一样照耀着,刺痛了他的眼。

(2018年第6期《小小说大世界》)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及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开头倒叙亮子参军和初入军营的事,交代了故事发生的背景,当兵三年的亮子思想还不成熟。
B.文中多次运用伏笔照应,父亲离乡时说“以后就不回来了”,为后文父亲死后安葬异地埋下伏笔。
C.“父亲看着眼睛就眯成一条线”,这一肖像描写表现了父亲为儿子的优秀而骄傲自豪的心理。
D.文末对父亲坟的描写,意在凸显父亲虽然平凡,但他的品格却是崇高的,对亮子产生巨大的影响。
【小题2】小说中父亲的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概括。
【小题3】小说以“搬家”为题,有何妙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和命运结伴而行
周国平
命运主要由两个因素决定:环境和性格。环境规定了一个人的遭遇的可能范围,性格则规定了他对遭遇的反应方式。由于反应方式不同,相同的遭遇就有了不同的意义,因而也就成了本质.上不同的遭遇。我在此意义上理解赫拉克利特的这一名言;“性格即 命运”。
但是,这并不说明人能决定自己的命运,因为人不能决定自己的性格。
性格无所谓好坏,好坏仅在于人对自己的性格的使用,在使用中便有了人的自由。就命运是一种神秘的外在力量而言,人不能支配命运,只能支配自己对命运的态度。一个人愈是能够支配自己对于命运的态度,命运对于他的支配力量就愈小。
“愿意的人,命运领着走。不愿意的人,命运拖着走。”太简单一些了吧?活生生的人总是被领着也被拖着,抗争着但终于不得不屈服。
昔日的同学走出校门,各奔东西,若干年后重逢,便会发现彼此在做着很不同的事,在名利场上的沉浮也相差悬殊。可是,只要仔细一想,你会进一步发现,各人所走的道路大抵有线索可寻,符合各自的人格类型和性格逻辑,说得,上各得其所。
上帝借种种偶然性之手分配人们的命运,除开特殊的天灾人祸之外,它的分配基本上是公平的。
偶然性是上帝的心血来潮,它可能是灵感喷发,也可能只是一个恶作剧,可能是神来之笔,也可能只是一个笔误。因此,在人生中,偶然性便成了一个既诱人又恼人的东西。我们无法预测会有哪一种偶然性落到自己头上,所能做到的仅是——如果得到的是神来之笔,就不要辜负了它:如果得到的是笔误,就精心地修改它,使它看起来像是另一种神来之笔,如同有的画家把偶然落到画布上的污斑修改成整幅画的点睛之笔那样。当然,在实际生活中,修改上帝的笔误绝非一件如此轻松的事情,有的人为此付出了毕生的努力,而这努力本身便展现为辉煌的人生历程。
人活世上,第一重要的还是做人,懂得自爱自尊,使自己有一颗坦荡又充实的灵魂,足以承受得住命运的打击,也配得上命运的赐子。倘能这样,也就算得上做命运的主人了。
浮生若梦,何妨就当它是梦,尽兴地梦它一场?世事如云,何妨就当它是云,从容地观它千变?
事情对人的影响是与距离成反比的,离得越近,就越能支配我们的心情。因此,减轻和摆脱其影响的办法就是寻找一个立足点,那个立足点可以使我们拉开与事情之间的距离。如果那个立足点仍在人世间,与事情拉开了一个有限的距离,我们便会获得一一种明智的态度。如果那个立足点被安置在人世之外,与事情隔开了一个无限的距离,我们便会获得一种超脱的态度。
大损失在人生中的教化作用:使人对小损失不再计较。
【小题1】文中第一段中引用赫拉克利特的话有何作用?
【小题2】请阐释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
【小题3】作者认为应该如何“与命运结伴而行”,请联系全文简要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