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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人在风中  刘心武

①一位沾亲带故的妙龄少女,飘然而至,来拜访我。我想起她的祖父,当年待我极好,却已去世八九年了,心中不禁泛起阵阵追思与惆怅。与她交谈中,我注意到她装扮十分时髦,发型是“男孩不哭”式,短而乱;上衫是“阿妹心情”式,紧而露脐;特别令我触目惊心的,是她脚上所穿的“姐妹贝贝”式松糕鞋。她来,是为了征集纪念祖父的文章,以便收进就要出版的她祖父的一种文集里,作为附录。她的谈吐,倒颇得体。但跟她谈话时,总不能不望着她,就算不去推敲她的服装,她那涂着淡蓝眼影、灰晶唇膏的面容,也使我越来越感到别扭。事情谈得差不多了,她随便问到我的健康,我忍不住借题发挥说:“生理上没大问题,心理上问题多多。也许是我老了吧,比如说,像你这样的打扮,是为了俏,还是为了‘酷’?总欣赏不来。我也知道,这是一种时尚。可你为什么就非得让时尚裹着走呢”?

少女听了我的批评,依然微笑着,客气地说:“时尚是风。无论迎风还是逆风,人总免不了在风中生活。”少女告辞而去,剩下我独自倚在沙发上出神。本想“三娘教子”,没想到却成了“子教三娘”。

③前些天,也是一位沾亲带故的妙龄少女,飘然而至来拜访我,她的装束打扮,倒颇清纯。但她说起最近的一些想法,比如想尝试那些与中国传统格格不入的西方陋习,甚至毒品,以便“丰富人生经验”,跻身“新新人类”等等,我便竭诚地给她提出了几条忠告,都是我认定的在世为人的基本道德与行为底线。

④妙龄少女很多,即使同是城中白领型的,看来差异也很大。那看去清纯的,却正处在可能失纯的边缘。那望去扮‘酷’的,倒心里透亮,不但不需要我的忠告,反过来还给我以哲理启示。

⑤几天后整理衣橱,忽然在最底下,发现了几条旧裤子。我回想起那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讨到手的。那时“国防绿”的军帽、军服、军裤乃至军用水壶,都强劲风行,我怎么能置身于那审美潮流之外?还有两条喇叭裤,是20年前,在一种昂奋的心情里置备的;那时我已经38岁,却沉浸在“青年作家”的溢美之词里,记得还曾穿着喇叭开度极为夸张的那一条,大摇大摆地去拜访过那位提携我的前辈,也就是,如今穿松糕鞋来我家,征集我对他的感念的那位妙龄女郎的祖父;仔细回忆时,那前辈望着我的喇叭裤腿的眼神,凸现着诧异与不快,重新浮现在了我的眼前,只是,他大概忍住了涌到嘴边的批评,没有就此吱声。

⑥人在风中,风来不可抗拒,有时也毋庸抗拒。风有成因。风既起,风便有风的道理。风就是风,它来了,也就预示着它将去。凝固的东西就不是风。风总是多变的。风既看得见,也看不见。预报要来的风,可能总也没来,没预料到的风,却会突然降临。遥远的地球那边一只蝴蝶翅膀的微颤,可能在我们这里刮起一阵劲风。费很大力气扇起的风,却可能只相当于蝴蝶翅膀一颤的效应。风是单纯的、轻飘的,却又是诡谲的、沉重的。人有时应该顺风而行,有时应该逆风而抗。像穿着打扮,饮食习惯,兴趣爱好,在这些俗世生活的一般范畴里,顺风追风,不但无可责备,甚或还有助于提升生活情趣,对年轻的生命来说,更可能是多余精力的良性宣泄。有的风,属于刚升起的太阳;有的风,专与夕阳作伴。好风,给人生带来活力;恶风,给人生带来灾难。

⑦像我这样经风多多的人,对妙龄人提出些警惕恶风的忠告,是一种关爱,也算是一种责任吧。但不能有那样的盲目自信,即认定自己的眼光判断总是对的。有的风,其实无所谓好或恶,只不过是一阵风,让它吹过去就是了。于是又想起了我衣柜底层的喇叭裤,我为什么再不穿它?接着又想起了那老前辈的眼光,以及他的终于并没有为喇叭裤吱声。无论前辈,还是妙龄青年,他们对风的态度,都有值得我一再深思体味的地方。

【小题1】第二段划线部分是如何塑造少女形象的?请加以分析。
【小题2】对文章理解错误的两项是(   )(   )
A.第①段突出少女装扮的时髦和“酷”,与下文少女的“心里透亮”形成鲜明的对比。
B.第④段中的“哲理启示”的含义是,看人如果只重表象,往往会形成错误的判断。
C.第⑤段中,“大摇大摆”一词是作者对当年沉浸于溢美中轻狂傲慢的自我批评。
D.第⑤段中,“涌”字让读者感受到那位前辈当时对作者的衣着形象有着一种强烈的不满。
E.文章第⑥段运用了比喻、夸张、排比等修辞手法,行文铺排,思想深邃。
F.本文在结尾用含蓄的语言揭示主旨,如画的留白,发人深省,余味悠长。
【小题3】全文从“人与风的关系” 角度进行构思,新颖独特,请结合内容加以赏析。
【小题4】评析第⑥段“人有时应该顺风而行,有时应该逆风而抗”所表达的思想的意义。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11-14 05: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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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碰头食

刘心武

①那是去秋一天的下午,植被丰茂的温榆河边,我坐在马扎上画水彩写生,老杜走来走去地采集植物叶片,而汪哥儿则坐在他那辆本田雅阁里,把四扇车门全打开,仰着身子,双手枕在脑后,享受穿过车体的“过堂风”。

②我们三个是偶然相识于温榆河畔的。我在离河不远的村子里辟了一间书房,写作之余爱到河边画风景;老杜离休不久,他们干休所就座落在河东天竺镇,他喜欢采集植物花叶制作标本;汪哥儿别人都管他叫汪总,在河畔高档别墅区里有栋欧陆风情的小楼,有时开车路过温榆河就离开公路把车滑到河畔草丛中,他说是“透气补氧”,我却从他那眯眼凝思的神态,判断他多半还是在盘算生意经,因为问起来他比我和老杜小两轮还多,所以我们只叫他汪哥儿,他每回都拉长声音应承,很受听的样子。

③我们又遇到一起,热络地互致问候后,便各司己事。忽听“咩咩”之声,一群绵羊约有三四十只,跟随一位羊倌移动了过来。羊倌是个40多岁的汉子,我们都跟他打招呼,他也就站住跟我们拉家常。我、老杜、汪哥儿互相虽说也曾在问答间有些个自我介绍,究竟都留有相当余地,但那羊倌听了几句淡问,在我们并不曾寻根究底的情况下,却把他家乃至他们村的种种情况自动透明。原来放养这样一群羊,一年下来的收入约一万二千元。他说羊爱吃碰头食,所以必须每天轰出圈放养。同样的植物,你去割来放进圈里喂它们,它们不爱吃,必得它们自己边走边觅食,才又香又欢。当然,入冬后,留下的种羊只能圈养,喂储存的饲料,那风险就特别大,甭说染了病,就是厌食,胃口不香,不愿交配,也够人烦的。

④羊群欢快地寻觅着香甜的碰头食,渐渐远去,羊倌也就跟我们道别,随着去了。夕阳裹到身上,暖酥酥的,我画好了画,老杜夹妥了标本,汪哥儿下车看画和标本,仨人闲聊起来,都发表了一番从碰头食引出的感慨。

⑤我说作家写作,最好也还是从“碰头食”里获取营养。阿根廷有个著名作家叫博尔赫斯,长期在图书馆里工作,博览群书,浮想联翩,他的小说灵感差不多全来自于“圈食”,虽然奇诡精致,究竟缺乏时代脉搏生活气息。好多年里好多人都说他该得诺贝尔文学奖,但直到前几年他溘然仙逝,仍与该奖无缘,倒是像君特·格拉斯那样的爱吃“碰头食”即乐于追踪现实发展轨迹、撷取鲜活素材的作家,虽争议很大,倒能“蟾宫折桂”。当然奖项也并非评判作家成就高低的圭臬,从读者角度衡量,白菜萝卜各有所爱,我自己所钟爱的文学创作,还主要是吃“碰头食”那种路数的产物。

⑥老杜却说哎呀快别提“碰头食”,在位的时候,整天吃“碰头食”,这顿是宴请别人,那顿是别人宴请,该到哪儿吃饭,全听秘书提醒,就是“工作餐”,往往也得司机送拢、秘书引进才知道订在了什么地方,一年到头难得在家里吃顿“圈食”。直到离休以后,这才知道“圈食”比任何生猛海鲜、法式大餐都更可口,那因为连连吃“碰头食”而形成的滚圆“将军肚”,现在凭借“圈食”加步行采集植物标本,才算平复到可以拍侧面照的形态。

⑦汪哥儿听完我们的话呵呵笑,说二位老伯你们怕都猜不出我的心思。他说对他来说,把握事业的关键是既要有充足的“圈食”,更要善于吃“碰头食”。搞经济,无“圈”就成了“皮包公司”,无“圈粮”就只能是整天想着“空手套白狼”,不仅难获成功,还容易酿成大祸。但是光知道“守圈”,只靠“圈粮”那是吃不成“壮汉”的,必须还要善于吃“碰头食”,就是绝不能错过机遇,一定要带露折花,常保鲜活。他说经济活动都带有一定的投机性,吃“碰头食”是一种投机行为不假,但投机要以“游戏规则”厘定的范围为度,羊是天然知道什么能吃什么有毒绝不能沾,搞经济的人吃“碰头食”可没那个“本能”,所以,要在实践中磨练,在岁月中成熟。

⑧一顿话,把我和老杜听呆了。

⑨那天晚上我在书房灯下检视自己的水彩写生,画面上有在柳林下蒿草中觅食的羊群,我忍不住在画角题上了“碰头食”三个字。

(选自《心灵体操》,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标题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耐人寻味,结尾“我”忍不住在画角题上“碰头食”,旨在表现“我”对碰头食的喜爱之情。
B.“我”喜欢写生,“老杜”喜欢采集植物花叶制作标本,“汪哥儿”喜欢享受“过堂风”,三人喜好不同,对“碰头食”的理解也不同。
C.羊倌自动透明他家乃至他们村的种种情况,与“我、老杜、汪哥儿交谈时的留有余地”形成对比,突出了羊倌的淳朴。
D.我、老杜、汪哥儿由“碰头食漫谈开来,抒发了各自对生活的感慨,增强了文章的哲理性,丰富了文章的意蕴。
【小题2】结合全文,分析文章第④段有什么作用。
【小题3】三人为什么对“碰头食”有不同的见解?请结合原文谈谈你的感受。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人在风中

刘心武

①一位沾亲带故的妙龄少女,飘然而至,来拜访我。我想起她的祖父,当年待我极好,却已去世八九年了,心中不禁泛起阵阵追思与惆怅。与她交谈中,我注意到她装扮十分时髦,发型是“男孩不哭”式,短而乱;上衫是“阿妹心情”式,紧而露脐;特别令我触目惊心的,是她脚上所穿的“姐妹贝贝”式松糕鞋。她来,是为了征集纪念祖父的文章,以便收进就要出版的她祖父的一种文集里,作为附录。她的谈吐,倒颇得体。但跟她谈话时,总不能不望着她,就算不去推敲她的服装,她那涂着淡蓝眼影、灰晶唇膏的面容,也使我越来越感到别扭。事情谈得差不多了,她随便问到我的健康,我忍不住借题发挥说:“生理上没大问题,心理上问题多多。也许是我老了吧,比如说,象你这样的打扮,是为了俏,还是为了‘酷’?总欣赏不来。我也知道,这是一种时尚。可你为什么就非得让时尚裹着走呢”?

②少女听了我的批评,依然微笑着,客气地说:“时尚是风。无论迎风还是逆风,人总免不了在风中生活。”少女告辞而去,剩下我独自倚在沙发上出神。本想“三娘教子”,没想到却成了“子教三娘”。

③前些天,也是一位沾亲带故的妙龄少女,飘然而至来拜访我,她的装束打扮,倒颇清纯。但她说起最近的一些想法,比如想尝试那些与中国传统格格不入的西方陋习,甚至毒品,以便“丰富人生经验”,跻身“新新人类”等等,我便竭诚地给她提出了几条忠告,都是我认定的在世为人的基本道德与行为底线。

④妙龄少女很多,即使同是城中白领型的,看来差异也很大。那看去清纯的,却正处在可能失纯的边缘。那望去扮‘酷’的,倒心里透亮,不但不需要我的忠告,反过来还给我以哲理启示。

⑤几天后整理衣橱,忽然在最底下,发现了几条旧裤子。我回想起那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讨到手的。那时“国防绿”的军帽、军服、军裤乃至军用水壶,都强劲风行,我怎么能置身于那审美潮流之外?还有两条喇叭裤,是20年前,在一种昂奋的心情里置备的;那时我已经38岁,却沉浸在“青年作家”的溢美之词里,记得还曾穿着喇叭开度极为夸张的那一条,大摇大摆地去拜访过那位提携我的前辈,也就是,如今穿松糕鞋来我家,征集我对他的感念的那位妙龄女郎的祖父;仔细回忆时,那前辈望着我的喇叭裤腿的眼神,凸现着诧异与不快,重新浮现在了我的眼前,只是,但是他大概忍住了涌到嘴边的批评,没有就此吱声。

⑥人在风中,风来不可抗拒,有时也毋庸抗拒。风有成因。风既起,风便有风的道理。风就是风,它来了,也就预示着它将去。凝固的东西就不是风。风总是多变的。风既看得见,也看不见。预报要来的风,可能总也没来,没预料到的风,却会突然降临。遥远的地球那边一只蝴蝶翅膀的微颤,可能在我们这里刮起一阵劲风。费很大力气扇起的风,却可能只相当于蝴蝶翅膀一颤的效应。风是单纯的、轻飘的,却又是诡谲的、沉重的。人有时应该顺风而行,有时应该逆风而抗。像穿着打扮,饮食习惯,兴趣爱好,在这些俗世生活的一般范畴里,顺风追风,不但无可责备,甚或还有助于提升生活情趣,对年轻的生命来说,更可能是多余精力的良性宣泄。有的风,属于刚升起的太阳;有的风,专与夕阳作伴。好风,给人生带来活力;恶风,给人生带来灾难。

⑦像我这样经风多多的人,对妙龄人提出些警惕恶风的忠告,是一种关爱,也算是一种责任吧。但不能有那样的盲目自信,即认定自己的眼光判断总是对的。有的风,其实无所谓好或恶,只不过是一阵风,让它吹过去就是了。于是又想起了我衣柜底层的喇叭裤,我为什么再不穿它?接着又想起了那老前辈的眼光,以及他的终于并没有为喇叭裤吱声。无论前辈,还是妙龄青年,他们对风的态度,都有值得我一再深思体味的地方。

【小题1】文章开头作者详尽描写少女的穿着妆容,作用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2】文章第二段中“微笑”、“客气”两个词语,勾画出一个_____________的少女形象。
【小题3】对文章第五自然段,下面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
A.作者为那几条旧裤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为了说明自己年轻时也曾跟风追风。
B.“大摇大摆”一词是作者对当年沉浸于溢美中轻狂傲慢的自我批评。
C.前辈看到我穿喇叭裤,眼神“诧异”、“不快”,说明他是一个坚持原则,不屑跟风的人。
D.文中的“涌”字让读者感受到那位前辈当时对作者的衣着形象有着一种强烈的不满。
【小题4】分层概述第六段的主要内容。
【小题5】下列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  )
A.文中“妙龄少女”的形象,实际上是当代青年的缩影。
B.文中的两位妙龄少女的外表和内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和强烈的反差。
C.文章第四段中“哲理启示”的含义是看人如果只重表象,往往会形成错误的判断。
D.文章第六段运用了比喻、夸张、排比等多种修辞手法,行文铺排,思想深邃。
E.本文在结尾并没有明确的语言揭示主旨,如画的留白,发人深省,余味悠长。
F.本文运用了叙述、描写、议论等多种表达方式,文字平和质朴,感情不愠不火。
【小题6】文中作者对“风”的态度是有变化的,根据文章内容简析其原因。
【小题7】从思想内容和表现手法的角度,分析作者以“人在风中”为题的意图。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挪开暖瓶

刘心武

他一再叮嘱我,到了纽约,一定要当面问她,还记不记得挪开暖瓶的那回事。

他和她,30几年前,和我,同在工厂一个车间。他们是正式工人,我是教师,下放劳动。我比他们大十岁,但很合得来。我跟他学镟工活儿,叫他师傅。她是统计员,那时梳着俩抓鬏,走过来跑过去,扎着红头绳的大抓鬏前后晃荡,使人联想起硕大的蝴蝶。

工间休息的时候,在那间更衣室当中,大家围坐在一张长方形的大案子前,说说笑笑,用大搪瓷缸子,大口喝水。大案子上,常放着几只大暖瓶,是最粗糙的那种,铁皮条编的露着瓶胆的外壳,漆成浅蓝色。

他在我面前回味过很多次,就是挪开暖瓶的那件事。他非常喜欢她,休息时,却不敢坐在她近旁。她总大大方方地坐在案子一端,他呢,那天选择了一个离她最远的位置,就是案子的另一端。那天大家究竟议论些什么,我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那天他话多,正当他高谈阔论,她忽然大声说:“哎,把暖瓶挪开!”我坐在案子一侧,离暖瓶比较近,就把一只暖瓶挪了挪,他还在议论,她就更大声地对我说:“劳驾,把那个暖瓶也挪开!”我就把两只暖瓶都挪到一边去了。这些细节,经他提醒,我都还想得起来。

她要求挪开暖瓶,是因为暖瓶挡住了她的视线,使她不能看清楚大发高论的他。挪开了暖瓶,她就睁圆一双明亮的眼睛,直盯着口若悬河的他,两个抓鬏静止不动,仿佛一对敛翅的春燕。

后来社会发生了很大的转折、很大的变化。我们的人生也随着发生了很大的转折、很大的变化。我成了所谓作家。她1978年考取大学,1983年赴美留学,1990年获得博士学位,现在是美国一所州立大学的终身教授。

他下岗后做过很多种事,现在比较稳定,是一家大公司的仓库管理员。那家工厂早已消失,原址成为一个华丽的专供“成功人士”享受的商品楼盘,底层是商场,商场附设星巴克咖啡厅,我和他正是在那里会面的。他知道我要去美国讲演,打电话说要见我,托我个事。我就约他到星巴克,他喝不惯咖啡,甚至闻不惯那里头的气息,他说完他的心事嘱托,就离开了。

我已经年逾花甲,他和她也都早已结婚,有了子女,我们应该都不算浪漫人士,但他却还是希望我能在美国见到她,并私下里问她,还记不记得挪开暖瓶的事情?那是不是意味着,在他们生命的那个时段,她喜欢他,以至他说话时,她不能容忍任何障眼的东西,她不但要倾听他,还要注视他。他只希望她在我面前表示,她还记得,确实,她那时喜欢过他,然后,我回国把她的回应告诉他,他就满足了。

我把他的嘱托,视为一个神圣的使命。甚至于,从某种意义上说,完成好这个使命,不亚于要把我那演讲的任务达到圆满。

人的一生有许多美好的瞬间。使这些瞬间定格,使其不褪色,可以永远滋润我们那颗在人生长途跋涉中越磨越粗粝的心。

我演讲那天,她没有来。当地文化圈的人士聚餐欢迎我,她也没露面。我给她打去几次电话,都是英语录音让给留言,但我留了言也没有回应。

直到回国前一晚,再拨她家电话,才终于听到她的声音。她的声音一点没有变。她很高兴。说她们全家到欧洲旅游,昨天才回家。她说看到报道,祝贺我演讲成功。我就引导她回忆当年,提到好几个那时工厂里的师傅,其中有他,她热情地问:“都好吗?你们都还保持着联系吗?”我就先逐个说一下那些人的近况,然后特别提到他,提到他那时如何喜欢高谈阔论,那时候我们给他取的外号是“博士”……我都提到那张旧桌案了,她一直饶有兴味地听着,还发出熟悉的笑声,但就在这关口,发生了一个情况,就是她先道了声“sorry”,然后分明对她那个房间里另外一个人,估计是她女儿,大声地说:“朱迪,你把那个花瓶挪开,我看不到微波炉了……”虽然她马上又接着跟我通话,但我的心一下子乱了,我都不记得自己究竟是怎么跟她结束通话的。

回国很多天了。我没主动给他去电话。他也还没有来电话。如果他来电话问我,我该怎么跟他说呢?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虽然篇幅短小,但是语言简洁流畅,结构精巧,体现了作者驾驭语言的高超能力和布局谋篇的匠心。
B.小说第一段不仅设置了悬念,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还巧妙地引出了下文“他”与“她”的故事。
C.“硕大的蝴蝶”和“敛翅的春燕”分别写出了“她”的动态美和静态美,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D.“我把他的嘱托,视为一个神圣的使命”,这句话不仅说明了“我”对“他的嘱托”的重视,也交代了赴美的原因。
【小题2】小说中的“他”有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通电话的过程中发生了“她”让人挪开花瓶的情况,作者这样安排有何用意?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王小波,晚上能来喝酒吗?
刘心武
(1)北京有两座著名的金刚宝座塔。打个比方,碧云寺好比著名作家,而五塔寺好比尚未引人注意的作家。
(2)至今还记得19年前深秋到五塔寺写生的情景。那天下午,在空旷的寺庙里,我把对沟通的向往通过画笔铺排在对银杏树的描摹中
(3)而后,我懒懒地散步于安定门外蒋宅口一带,发现街边一家私营小书店,有一搭没一搭地迈进去,店面很窄,陈列的书不多,瞥来瞥去,净是些纯粹消遣消闲的花花绿绿的东西,不过终于发现有一格塞着些文学书,其中有一本是《黄金时代》,“又是教人如何‘日进斗金’的发财经”吧?怎么搁在了这里?顺手抽出,随便一翻,才知却是小说,作者署名王小波。
(4)书里是几个中篇小说,头一篇即《黄金时代》。我试着读了一页,呀,竟欲罢不能,就那么着,站在书架前,一口气把它读完。
(5)那天晚饭后,忽来兴致,打了一圈电话,接电话的人都很惊讶,因为我的主题是:“你能告诉我联系王小波的电话号码吗?”广种薄收的结果是,其中一位告诉了我一个号码:“不过我从没打过,你试试吧。”
(6)我迫不及待地拨了那个得来不易的电话号码。那边是一个懒懒的声音:“谁啊?”
(7)我就直截了当地说:“看了《黄金时代》,想认识你,跟你聊聊。”他居然还是懒洋洋的:“好吧!”语气虽然出乎我的意料,传递过来的信息却令我欣慰。
(8)请他坐到沙发上后,面对着他,不客气地说,觉得丑,而且丑相中还带有些凶样。可是一开始对话,我就越来越感受到他的丰富多彩。开头,觉得他憨厚,再一会儿,感受到他的睿智,两杯茶过后,竟觉得他越看越顺眼,那也许是因为他逐步展示出了其优美的灵魂。
(9)我把在小书店立读《黄金时代》的情形讲给他听,我拍着那书告诉他:“你写得实在好。不可以这样好!你让我嫉妒!”从表情上看,他很重视我的嫉妒。
(10)那一年我54岁,他比我小10岁。我自己也很惊异,我跟他哪来那么多的“共同语言”?“共同语言”之所以要打引号,是因为就交谈的实质而言,我们双方多半是在陈述并不共同的想法。
(11)但我们双方偏都听得进对方的“不和谐音”,甚至还越听越感觉兴趣盎然。我们并没有多少争论。他的语速,近乎慢条斯理,但语言链却非常坚韧。他的幽默全是软的冷的,我忍不住笑,他不笑,但面容会变得格外温和,我心中暗想,乍见他时所感到的那分凶猛,怎么竟被交谈化解为蔼然可亲了呢?
(12)那一晚我们喝得吃得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地点。每人都喝了半斤高度白酒。
(13)1997年初春,大约下午两点,我照例打电话约王小波:“晚上能来喝酒吗?”他回答说:“不行了,中午老同学聚会,喝高了,现在头还在疼,晚上没法跟你喝了。”我没大在意,嘱咐了一句:“你还是注意别喝高了好。”也就算了。
(14)大约一周以后,忽然接到一个电话,声音很生,称是“王小波的哥儿们”,直截了当地告诉我:“王小波去世了。”我本能地反应是:“玩笑可不能这样开呀!”但那竟是事实。
(15)骤然失去王小波这样一个“谈伴”,我的悲痛难以用语言表达。生前,王小波只相当于五塔寺,冷寂无声。死后,他却仿佛成了碧云寺,热闹非凡。
(16)面对着我在五塔寺的写生,那银杏树里仿佛浮现出王小波的面容,我忍不住轻轻呼唤:王小波,晚上能来喝酒吗?
(有删节)
【小题1】下列针对上述材料的理解,不准确的一项是
A.文章中多次写到“王小波,晚上能来喝酒吗?”既呼应了文章标题,也表明了作者对王小波的深切怀念和因王小波已经去世的失落之情。
B.前文写到两座寺庙,后文又提到两座寺庙,结构上首尾呼应,表达上以比喻和对比的手法,对王小波的人生遭遇进行了形象的概括。
C.第(2)段画线句子在行文上是对自己的动作描写,实质上是内心情愫的一次抒发;句中“银杏树”既是眼前之树,也是心中王小波先生的形象象征。
D.第(10)段中的“共同语言”表明虽然作者与王小波彼此立场想法不同,但依然能够欣然接纳对方的意见。
【小题2】下列针对上述材料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者对王小波的介绍用了先扬后抑的手法,无论是对其作品《黄金时代》的态度由误会到欲罢不能,还是对其人的接触和认识,都说明了这一点。
B.作者很喜欢王小波的作品,但也嫉妒王小波的才情;两人因《黄金时代》这一作品而最终成为了惺惺相惜的朋友。
C.作者在阅读完《黄金时代》后,向很多的朋友咨询了王小波的电话,既表明了作者想见王小波的迫切心情,也说明了王小波先生在当时并不是很出名。
D.文章第(10)段和第(11)段的内容表明,作者与王小波先生会面后的谈话其实是话不投机的,但两人并未因此而有争吵,反而成为了朋友。
E. 文章多次提到喝酒,说明两人都是性情中人;作者与王小波因酒而结缘,也是因酒而有了对彼此的深入认识,酒成为了文章的一条行文线索。
【小题3】王小波是个什么样的人?请联系全文,谈谈你对王小波的认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小炕笤帚

刘心武

他们是大二男生,一天在宿舍里,引发出了一个关于小炕笤帚的故事。几个舍友里,只有两位备有扫床工具,一位富家公子有个非常漂亮的长柄毛刷,一位来自穷乡的小子有个高粱穗扎的小炕笤帚,其余几位收拾床铺时会跟他们借用,一来二去的,都觉得还是那小炕笤帚好使,最近就连那富家公子,也借那小炕笤帚来用。

那天熄灯后,都睡不着,各有各的失眠缘由,绰号“蜡笔大新”叹口气提议:“夸克,随便讲点儿你们乡里的事情吧。”其余几位也都附议,绰号“唐家四少”的富家公子更建议:“从你那把小炕笤帚说起,也无妨。”

因为物理考试总得高分,绰号“夸克”就讲了起来:那年我才上小学。村里来了个骑“铁驴”的,“铁驴”就是一种用大钢条焊成的加重自行车,后座两边能放两只大筐,驮个二三百斤不成问题。那骑“铁驴”的吆喝:“绑笤帚啊!”我娘就让我赶紧去请,是个老头,他把“铁驴”放定在我家门外的大榆树下。我娘抱出一大捆高粱来,让他给绑成大扫帚、炕笤帚和炊帚。他就取出自带的马扎,坐在树下,先拿刀把高粱截了,理出穗子,然后就用细铁丝,编扎起来了……“蜡笔大新”叹口气说:“不好听,来个惊人的桥段!”上铺的一位问:“会闹鬼吗?我喜欢《黑衣人》的那份惊悚!”“夸克”继续讲下去:你们得知道,高粱有好多种,其中一种就叫帚高粱,它的穗子基本上不结高粱米,专适合扎笤帚、炊帚什么的,我娘每隔几年就要在我家院里种一片帚高粱,为的是把以后几年的扫帚、炕笤帚、炊帚什么的扎出来用,扎多了,可以送亲友,也可以拿到集上去卖。

那是个星期天,午饭后,我在屋里写作业,我娘忽然想起说:“你去问问那大爷,他吃晌午饭没有?他大概是转悠了好几个村,给好多家绑了东西,还没来得及吃饭呢。”我就出去问,那老头说:“不碍的。我绑完了回家去吃。”我进屋跟我娘一说,我娘就从热锅里盛出一碗二米饭,就是白米跟小米混着蒸出的饭,又舀了一大勺白菜炖豆腐盖在上头,还放了两条泡辣椒,让我端出去……“唐家四少”说:“情节平淡,我得去趟卫生间,“夸克”就提高声量说:呀!出现情况了!我娘忽然叨唠:“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饭啊……”就往门外去,我跟着,只见那老兴已经从马扎上翻下地,身子何在榆树上,翻白眼……他是被饭菜给噎着了,喉骨哆嗦着,嘴角溢出饭粒和白沫,但剩的半碗饭并没有打翻,显然是则发生危险时,他就快速把那就饭菜放稳在地上了……我娘赶紧把他的手臂往上举,指挥我用手掌给那老头轻轻拍背抚胸,没多会儿,那老头喉咙里的东西顺下去了,松快了,娘让我去取来一碗温水,让那老头小口小口喝,老头没事儿了……讲到这儿“唐家四少”去卫生间了,回来时候只听“蜡笔大新”在感叹,“哇塞,两毛!两毛能算是钱吗?”原来,那老头绑扎东西,大扫帚每个收五毛钱,炕笤帚、炊帚只要二毛钱。绑扎出一推东西,“夸克”他娘才付他四块钱。那老头说:“你们真仁义,给我饭吃,还救了我。这些剩下的苗苗不成材,可要细心点儿,多用些铁丝,也能扎成小炕笤帚,今天我没力气了,让我带走吧,过几天扎好了,我给你们送过来,不用再给钱。,”“夸克”娘说:“连那些高粱杆,全拿走吧。扎的小炕笤帚,你自用、送人都好,甭再送来了。”

从上铺传来评议:“不是大片儿。小制作。表现些民间微良小善,比《纳德和西敏:一次离别》浅多了。“夸克”说:没完呢。过了几天,本是个晴天,不曾想过了晌午,也不知道怎么的忽然下了场瓢泼大雨,放学回家感上,听人说下大雨的时候有个骑“铁驴”的老头栽沟里了,路过那沟,“铁驴”挪走了,只留下痕迹,还有一把炕笤帚,落在沟边,脏了。我心里一动,捡起那小炕笤帚,回家拿给娘看,娘说,一定是那大爷要给咱们家送来的。那年月乡里有绑扎笤帚手艺的人,大都跟我爸一样,进城打工了,剩下的,有的扎出来的东西没用几时就散了,可这老头扎得又结实又好用,除了铁丝,还都要再箍上一圈红绒线。我们听说摔断腿的老头被卫生院收治了,娘儿俩就去看他……“蜡笔大新”评议:“诚信,很健康的主题。”“夸克”继续讲:到了医院,见到他,我们就慰问,道谢,可是,那老头当着医生说,他不认识我们,他那“铁驴”里的小炕笤帚,不是带给我们家的。我跟娘好尴尬。我们只好退出,在门口,恰好跟那老头赶过来的家属擦肩而过……最后,我要说明:这小炕笤帚当时就洗净晒透了,一直搁在躺柜里,没舍得用,来大学报到前,娘才取出来让我裹在铺盖卷里,带到这儿来以前,我进行过消毒,请放心使用。

宿舍里安静下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
A.这篇小说可使读者从平凡细微的生活处见人生态度。这恰如作者刘心武所说:“我总希望读者能从凡人小事里感悟人生、人性。”
B.“夸克”城儿俩及时抢救吃饭被噎的绑笤帚老头,这一情节为下文老头送小炕笤帚遭大雨裁进沟里的情节埋下了伏笔。
C.“夸克”娘儿俩给绑笤帚的老头吃二米饭,当他发生危险时又及时抢救;老头为报答这娘儿俩,绑扎了一堆东西,才收了四块钱。
D.这常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炕笤帚的故事,故事中的人物淳厚、质朴、善良、处处为别人着想的品性让人感动。
【小题2】请概括并简要分析绑笤帚的老头的性格。
【小题3】小说中作者着墨不多的舍友贯穿全文,请简要分析作者这样安排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