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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沈从文

场坪上,白日照着,一圈闲人,为小小热闹粘在那里。

一个年过六十的老人扛了一对大傀儡走来,到了场坪,四下望人,似乎很明白这不是玩傀儡的地方,但无可奈何地停了下来。

老头子把傀儡坐在场中烈日下,轻轻咳着,调理着嗓子。他除了那对脸儿一黑一白简陋呆板的傀儡以外,什么都没有!看的人也没有。

他发红小眼睛四方瞟着,场坪位置既不适宜,天又那么热,若无什么花样做出来,绝不能把闲人引过来。老头子便望着坐在坪里傀儡中白脸的一个,亲昵地低声地打着招呼,也似乎正用这种话安慰他自己。

“王九,不要着急,慢慢地会有人来的,咱们待一会儿,就玩个什么给爷们看看,玩得好,还愁爷们不赏三枚五枚?玩得好,爷们回去还会说:王九赵四摔跤多扎实,六月天大日头下扭着别着搂着,还不出汗!可不是,天那么热,你也不累,好汉子!”

来了个学生,站着,没动。

老头子瞥了眼,微笑着,全身作成年轻人灵便姿势,膀子向上向下摇着,一面自言自语地说话,亲昵得如同家人父子:

“王九,你瞧,先生可来了。好,咱们动手,先生不会走的。你小心,别让赵四小子扔倒。先生帮咱们绷个场面,看你摔赵四这小子,先生准不走。”

他把傀儡扶起,整理傀儡身上的破旧长衫,又从衣下取出两只假腿来,把它缚在自已裤带上,再把傀儡举起,弯着腰,钻进傀儡所穿衣服里面去,用衣服罩好了自己,且把两只手套进假腿里,改正了两只假腿的位置,开始在灰土坪里扮演两人殴打的样子。他移动着傀儡的姿势,跳着,蹿着,有时又用真脚去捞那双用手套着的假脚,装作掼跤盘脚的动作。他既不能看清楚头上的傀儡,又不能看清楚场面上的观众表演得却极有生气。

大学生笑了,有人注意到了这边,第二个人跑来了。

不久,第三个以至于第十三个皆跑来了。

闲人聚集得越来越多。

众人嘻嘻地笑着,从衣角里,老头子依稀看出一圈观众的腿脚,他便替王九用真脚绊倒了赵四的假脚,傀儡与藏在衣下玩傀儡的,一齐颓然倒在灰土里,场面上起了哄然的笑声,玩意儿也就小小地结束了。

老头子慢慢地从一堆破旧衣服里爬出来,露出一个白发苍苍满是热汗的头颅,发红的小脸上写着疲倦的微笑,又将傀儡扶起,自言自语:“王九,好小子。你玩得好,把赵四这小子扔倒了,大爷会大把子铜子儿撒来,回头咱们就有窝窝头啃了。你累了吗?热了吗?来,再来一趟,咱们赶明儿还上国术会打擂台,挣个大面子!”

众人又哄然大笑。

过一阵,围的人已不少,他便四面作揖说:“大爷们,大热天委屈了各位。爷们身边带了铜子儿的,帮忙随手撒几个,荷包空了的,帮忙待一会儿,撑个场面。”

有人丢一枚两枚的,与其他袖手的,皆各站定原来位置不动,一个青年军官,却掷了一把铜子,皱着眉走开了。老头子为拾取这一把散乱满地的铜子,沿着场子走去,系在腰带上那两只假脚,很可笑地左右摆动着。

这老头子同社会上某种人差不多,扮戏给别人看,连唱带做,并不因做得特别好,就只因为在做,故多数人皆用稀奇怜悯眼光瞧着。应出钱时,有钱的照例也不吝惜钱,但只要有了件新鲜事情,大家便会忘了这里,各自跑开了。

卖莲子小摊,有人中了暑,晕了过去,大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见有人跑向那方面,也跟着跑去。只一会儿,玩傀儡的场坪观众就走去了大半,少数人也似乎才察觉了头上的烈日,渐渐散去了。

场中剩了七个人。

老头子微笑着,一句话不说,两只手互相捏了一会,又蹲下去把傀儡举起,罩在自己的头上,两手套进假腿里去,开始剧烈地摇着肩背,玩着之前的那一套。古怪动作招来了四个人,但不久去了五个人。等另一个地方真的殴打发生后,人便全跑去了。

老头子依然玩着,依然常常故意把假脚举起,作为其中一个全身均被举起的姿势,又把肩背极力倾斜向左向右,便仿佛傀儡相扑极烈。依然在一种规矩中倒下,毫不苟且地倒下。王九又把赵四战胜了。

他从那堆敝旧衣里爬出时,已空无一人。

于是他同傀儡一个样子坐在地下,数着铜子,一面向白脸傀儡王九笑着,说着前后相同既在博取观者大笑,又在自作嘲笑的笑话。他把话说得那么亲昵,那么柔和。他不让人知道他死去了的儿子就是王九,儿子的死,乃由于同赵四相拼,也不说明。他决不提这些事。他只让人眼见傀儡王九与傀儡赵四相殴相扑时,虽场面上王九常常不大顺手,上风皆由赵四占去,但每次最后的胜利,总仍然归那王九。

王九死了十年,老头子城里外表演王九打倒赵四也有了十年,真的赵四,五年前早就害黄疸病死掉了。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文中多次描写老头子和傀儡“王九”的亲昵举动,这说明傀儡“王九”不仅是老头子表演的道具,更是老头子儿子的替身,是孤独人生的寄托。
B.老头子在闲人们纷纷离开时依然“在一种规矩中倒下,毫不苟且地倒下”,一方面是希望通过有趣、认真的表演吸引挽留闲人,另一方面也借摔倒来发泄心中的苦痛。
C.小说中的闲人们从“嘻嘻地笑着”到“场面上起了哄然的笑声”再到“众人又哄然大笑”,作者通过接二连三的笑声淋漓尽致地描绘出这群看客的百无聊赖与冷漠无情。
D.小说结尾交代老头子之子王九被人致死已有十年,但老头子十年来表演的傀儡戏中一直让王九在相拼中胜利,作者同情中又有对其人其行“怒其不争”的批判。
【小题2】小说主人公老头子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这篇小说的结尾令人印象深刻请赏析它的妙处。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2-01 04: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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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代狗

沈从文

“杂种,你莫起来,还要老子捶你罢?”

“噢……人家脚板心还痛呀!”代狗烂起两块脸要哭的样子。但他知道他爹的手,除了拧耳朵以外,还会捏拢来送硬骨梨吃的,虽然口上还想撒一点娇,说是脚板心不好,终于窸窸窣窣从那老麻布蚊帐里伸出一个满是黄毛发的脑壳—一他起床了。

“快!快!放麻利点!”

“噢……”

他爹老欧,坐在那趋抹刺黑的矮矮茅屋里一张矮脚板凳上搓着索子,编排草鞋上的耳朵。屋里没有个窗子,太黑了,他的工作,不得不靠到从破壁罅里漏跑进来的天光。

“你不瞧石家躼代狗同鸭毛崽不是天没亮就爬起来上坡去吗!”

“我脚还——”

“脚痛就不上坡罢?”

代狗用手背擦了一下眼屎,把腰肩翻了一下,从土墙上取了一双草鞋来坐在他爹左边。

“我割担草——”

“这几天鬼要你草。……怕哪样?仍然到后山去砍,和尚来时,脚放麻利一点。实在是翻不过坳来,把毛签朝茨棚里一摔,爬上树去。老和尚眼睛猫猫子,赶不到你们,还不是又转庙里去睡觉了——再慢慢的转来,不行吗?”

“你讲得容易。”

“你剁时轻一点罗。”

“闪不知碰来抓到了,那怎么办?”

“蠢杂种!他口上大喊大叫,什么‘抓到!抓到!抓到帮我捶死这偷柴的苗崽崽!’其实也不过是口上打哇哇,哄哄小孩子!当真你怕他抓到你就敢捶个净死罢?”

代狗想起昨天的事情,不由得又打了一个冷噤。这冷噤的意思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爹是无从注意的。

……托,托,托,这边刀砍一下树身,那边同样声音便回响转来。鸭毛崽正高高兴兴唱着——

高坡高坳竖庵堂,攀坡盘岭来烧香;人家烧香为儿女,我家烧香为娇娘。

忽地,老和尚凶神恶煞的样子,发现于红墙前了。搂起大衣袖筒的灰布衫子,口中不住喊:“抓到!抓到了!”一直冲向自己所站的地方来。他们都懂得老和尚的意思了。便丢开了未剁完的树,飞一般逃,跳了四五棚茨窠,越过两条老坎,跑跑跑跑,才听不到老和尚“抓到……”的声音。危险固然脱了,但当狂逃的当中,一颗牛茨却趁到代狗脚板踏着它时,一钻钻进代狗脚心了。虽经鸭毛崽设法拔了出来,却已流了许多鲜血,而且到今早脚着地时,还略略感到一点痒疼。

脚本来不算回事,但和尚那副凶神恶煞的脸在他脑中晃来晃去时,却似乎能够把代狗的身子缩小了,缩到比灶头上正在散步的灶马还小。

他终于嗫嗫嚅嚅说出他不愿去的意思了。

“万一再去被他抓到,纵不当真捶死我,但把我手膀子用葛索一捆,吊到山门前去示众,那是做得到!到那时,让那些朝山的娘女们,这个觑一眼,那个觑一眼,口里还要不干不净骂些‘小强盗应该’,‘这鬼崽那末躼就偷人东西,到大时只好砍脑壳’一类丑话,那以后怎么见人?”

“那时老子会到大坪赵家去请赵老爷讨保。”

代狗听到他老子的话,没有什么可借口。他若是城里人读过书的小孩,那怕也会再想个方法同他爹来嚼,可惜没有读书的人就这样笨!

他无聊无赖的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走到灶边去把挂在柱上的镰刀往屁股后一别,略注意到灶上那三匹从从容容正在散步的灶马一忽儿,说了句——“爹,你进城时多买块豆腐。”走出去了。

老欧虽说因了自己不大会做家务,又老爱喜欢喝一杯苞谷子酒串串筋骨,弄得手边紧紧的,时常要他十岁大的代狗跑到南华山庙背后去做点冒险事情。但他究竟是一个有把握的人啊。他记到杨瞎子在三年前为他推算流年的结果,是命当午水,须过六年才转运,所以这六年中他决定忍耐到等运气来时再戒酒。他也曾想到纵或代狗被和尚一把捞到,真的要绑到山门去示众时,很可以像从前石家躼代狗的爹偷竹子事情一样,挑一担松毛到赵大发家去,对大发或大发屋里人磕一个头,天大的事也熨帖了。因为大发的嘱咐“只要有事,关于庙前庙后的纠葛,同我来说,老和尚不敢不遵。我曾见过他炖猪蹄子,一张扬出来,他就不得了!”也还在他耳边。

不过,老欧的意思,也并不是专以为有大发方面可说情,就斗着要代狗崽去受老和尚恐吓!

他实在还有别的主意。他知道代狗崽人虽小,但很伶精,跑得快,决不至会为猫猫眼的老和尚抓到。不然,这面一根柴没有得到,那面倒反而要挑一担值两百制钱以上的干松毛请人讲情,这算盘怎么打法呢?

(注)①苗人呼小孩为“代狗”。②躼(lào):身长。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这是一篇以儿童生活为题材的典型乡村文化小说,方言“趋抹刺黑”“捶个净死”等词语,体现了小说的语言质朴的本色,且富有地方特色。
B.小说不以曲折离奇的情节引人入胜,作者用他那支生花妙笔,把父子两人要不要上山砍柴的争执,娓娓道来,生发开去,笔致如行云流水,吸引读者。
C.情节在不断地衍化与发展中,夹杂着代狗和老欧的形态音容,渗透着父子两代饱尝生活苦酒的愁闷心绪,读来让人沉浸在伤悲之中。
D.小说通过代狗父子清晨矛盾冲突的着力描绘,不仅向读者展示了湘西幽美撩人的景致,更深刻地揭示了旧社会农民生活拮据的主题。
【小题2】小说开头部分的对话描写,极具特色,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它的作用。
【小题3】小说中的人物代狗有着怎样的特点?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会明
沈从文
①会明是三十三连一个火夫。提起三十三连,同时记起国民军讨袁时在黔、湘边界一带的血战。事情已十年了。如今的三十三连,全连中只剩会明一人同一面旗帜,十年前参加过革命战争,光荣的三十三连俨然只是为他一人而有了。旗在会明身上谨谨慎慎地缠裹着,他忘不了蔡锷都督说过“插到堡上去”那一句话。
②这十年来的纪录是流一些愚人的血,升一些聪明人的官。这一次,三十三连被调到黄州前线,会明老早就编好了绳子、铁饭碗、成束的草烟,都预备得完完全全。他算定这热闹快来了。在开向前线的路上,他肩上的重量不下一百二十斤,但是他还唱歌。一歇息,就大喉咙说话。
③驻到前线三天,一切却无动静。这事情仿佛和自己太有关系了,他成天总想念到这件事。白天累了,草堆里一倒就睡死,可是忽然在半夜醒来,他就想,或者这时候前哨已有命令到了?或者有夜袭的事发生了?或者有些地方已动了手?他打了一个冷战,爬起身来,悄悄的走出去望了一望帐篷外的天气,走进哨兵旁边,问:“大爷,怎么样,没有事情么?”“没有。”“我好象听见枪声。”“说鬼话。”他身上也有点发冷,就又钻进帐篷去了。他还记得去年鄂西战役,时间正是六月,人一倒下,气还不断,糜烂处就发了臭。再过一天,全身就有小蛆虫爬行。为了那太难看、太不和鼻子相宜的六月情形,他愿意动手的命令即刻就下。
④然而前线的光景和平了许多。这和平倘若当真成了事实,真是一件使他不太高兴的事情。人人都并不喜欢打扰,但期望从战事中得到一种解决,打赢了,就奏凯;败了,退下。总而言之,一到冲突,真的和平也就很快了。于是,他逢人就问究竟什么时候开火,他那样关心,好像一开火后就可以擢升营长。可是这事谁也不清楚,看样子,非要在此过六月不可了。 
⑤去他们驻防处不远有一个小村落,看看情形不甚紧张,就有些乡下人敢拿鸡蛋之类陈列在荒凉的村前大路旁,来同这些兵爷冒险做生意的。会明常常到村子里去。一面是带连上的弟兄采买一点东西,一面是找个把乡下上年纪的农民谈一谈话。他一到村落里,找到谈话的人,就很风光的说及十年前的故事,有时也不免小小吹了一点无害于事的牛皮,譬如本来只见过都督蔡锷两次,他说顺了口,就说是四五次。他随后做的事是把腰间缠的小小三角旗取了下来。“看,这个!”看的人露出吃惊的神气,他得意了。“看,这是他送我们的,他说“嗨,勇敢点,插到那个地方去!”你明白到哪个地方去吗?”听的人自然是懦夫,他就慢慢地一面含烟管一面说……
⑥因为迷谭飘的讨论,他得到一个人赠送的一只母鸡,带着帐篷,用一个无用处的白本子安置了它,到第二天早晨,其中多了一个鸡卵,第三天又是一个,他为一种数的牵引,把之前的一切完全忘却了,他同别人讨论这只鸡时,也像一个母亲与人讨论儿女一样。他夜间做梦,就梦到有二十只小鸡旋绕脚边吱吱地叫。鸡卵到后当真积到了二十枚,就孵小鸡,小鸡从薄薄的蛋壳里出到日光下,一身嫩黄乳白的茸毛,惆啾地叫喊,把会明欢喜到快成疯子。白天有太阳,他就把小鸡雏同母鸡从木箱中倒出来,尽这母子在帐篷附近玩,自己却抻了脖子咬着烟管看鸡玩,或者举起斧头劈柴,把新劈的柴堆成塔形。遇到进村里去,他把这笼鸡也带去,给原来的主人看,像那人是他的亲家。从旧主人口中得到一些动人的称赞后,他就非常荣耀骄傲还极谦虚地说:“这完全是鸡好,它太懂事了,它太乖巧了。”看样子,为了这一群鸡雏发育的方便,会明已渐渐地倾向于“非战主义”了。
⑦后来,和议的局势成熟,照例约好各把军队撤退。队伍撤回原防时,会明的财产多了一个木箱,一个鸡的家庭。无仗可打,把旗插到堡子上便一时无从希望。但他喂鸡,很细心地料理它们,他是很幸福的。六月来了,这一连人没有一个腐烂,会明望着这些人微笑时,那微笑的意义,是没有一个人明白的。
【小题1】第④段中会明为什么逢人就问何时开火?请简要概括。
【小题2】文中多处写到“插军旗”,请说明这个细节在全文中的主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