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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的题目。
悠闲生活的崇尚
林语堂
①中国人之爱悠闲,有着很多交织着的原因。这种爱悠闲的性情是由于酷爱人生而产生,并受了历代浪漫文学潜流的激荡,最后又由一种人生哲学——大体上可称它为道家哲学——承认它为合理近情的态度。中国人能囫囵地接受这种道家的人生观,可见他们的血液中原有着道家哲学的种子。
②有一点我们须先行加以澄清,这种消闲的浪漫崇尚,绝对不是我们一般想象中的那些有产阶级者的享受。我们要明了,这种悠闲生活是穷愁潦倒的文士所崇尚的,他们中有的是生性喜爱悠闲的生活,有的是不得不如此。所谓“盛名多累,隐逸多适”,那些应试落第的人对这种话是很听得进的;还有什么“晚食可以当肉”这一类的俗语,养不起家的人可以此解嘲。
③享受悠闲生活当然比享受奢侈生活便宜很多。要享受悠闲的生活只要有一种艺术家的性情,在一种全然悠闲的情绪中,去消遣一个闲暇无事的下午。正如梭罗在《瓦尔登湖》里所说的,要享受悠闲的生活,所费是不多的。
④这样说来,这种消闲的浪漫崇尚,我以为根本是平民化的。
⑤笼统来说,中国的浪漫主义者都具有锐敏的感觉和爱好漂泊的天性,虽然在物质生活上穷苦,但情感却很丰富。在中国,悠闲生活并不是富有者、有权势者和成功者独有的权利,而是那种高尚自负的心情的产物,这种高尚自负的心情极像那种西方的流浪者的尊严的观念,这种流浪者骄傲自负到不肯去请教人家,自立到不愿意工作,聪明到不把周遭的世界看得太认真。这种样子的心情是由一种超脱俗世的意识而产生,并和这种意识自然地联系着的;也可说是由那种看透人生的野心、愚蠢和名利的诱惑而产生的。那个把他的人格看得比事业的成就来得重大,把他的灵魂看得比名利更紧要的高尚自负的学者,大家都认为他是中国文学上最崇高的理想。他显然是一个极简朴地去过生活,而且鄙视世欲功名的人。
⑥这种悠闲的生活,也必须要有一种恬静的心地和乐天旷达的观念,以及一个能尽情玩赏大自然的胸怀方能享受。诗人及学者常常因此自题了一些稀奇古怪的别号,如江湖客(杜甫)、东坡居士(苏轼)、烟湖散人、襟霞阁老人等。有钱的人不一定能真正领略悠闲生活的乐趣,那些轻视钱财的人才真正懂得此中的乐趣。
⑦如果一个人真的要享受人生,人生是尽够他享受的。一般人不能领略这个尘世生活的乐趣,那是因为他们不深爱人生,把生活弄得平凡、刻板,而且无聊。有人说老子是嫉恶人生的,这话绝对不对,我认为老子之所以要鄙弃俗世生活,正因为他太爱人生,不愿使生活变成“为生活而生活”。
⑧一个热爱人生的人,对于他应享受的那些快乐的时光,一定爱惜非常,然而同时却又须保持流浪汉特有的那种尊严和傲慢。甚至他的垂钓时间也和他的办公时间一样神圣不可侵犯。他对于别人在高尔夫球总会中同他谈论股票的市况,一定会像一个科学家在实验室中受到人家骚扰那样觉得厌恶。
(选自《生活的艺术》,有删改)
请简要归纳文章第⑤段的论述层次。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11-08 09: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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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阿芳(林语堂)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论其混乱,仓皇,健忘,颠倒,世上罕有其匹。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有一天,打字机凭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

“先生,机器修理好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予天才的上帝知道罢。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

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有一小时须喂笼鸟,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洋刀洗好在洋炉里烤易干,是他天才的发明),簸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乒——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这个老妈并不老,只有二十一岁。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由二小时增到三小时,阿芳连我每日应刷的皮鞋都健忘了。我教训他一次,两次,三次,都没结果,最后无法,我便下严重的警告: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他辞退。我必须维持主子的身分。那天晚上,我召集全家佣人,重申警告,大家都有惧色,尤其是烧饭洗衣的老妈,我安然就寝,决定家中的纪纲已经恢复了。

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静听房外的声音。六时二十分,洗衣服的青年老妈把我皮鞋放在门前。我觉得不平。

“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老妈恭而有礼地回答。

“他自己不会带来吗?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我知道她在撒谎。阿芳的梦魂还在逍遥睡乡。但是这位青年老妈婉辞地替阿芳辩护,倒使我不好意思。我情愿屈服,不再整饬纪纲了。现在厨房里如何天翻地覆,我是无权过问的了。

按:此为两年前存稿,阿芳后来与新老妈串通在外行窃,入狱,今年六月出狱,至此尚未见面。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阿芳与新来洗衣的老妈年纪相差不大,他们经常在厨房玩笑嬉闹,以致影响到工作,我怕他们长久下去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决心整顿他们。
B.阿芳做事总是心不在焉,差错不断,让我觉得无可奈何;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做得让我满意,让我放心。
C.作者没有歧视家里的童仆阿芳,而是以平实的笔调,如叙家常般地展现了他的形象,在字里行间流溢着脉脉的温情,显示出深沉、委婉的写作风格。
D.作者善于运用朴素而个性化的语言来揭示人物的内心,在我和青年老妈的对话中,青年老妈理直气壮的心态,我同情老妈的心情,都表现得恰到好处。
【小题2】作品中的阿芳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者对阿芳的叙述有哪些技巧?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25分)
阿芳
林语堂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有一天,打字机凭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先生,机器修理好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予天才的上帝知道吧。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
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有一小时须喂笼乌,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秽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一一乒一一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这个老妈并不老,只二十一岁。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由两小时增到三小时,阿芳连我每日应刷的皮鞋都健忘了。我教训他一次,两次,三次,都没结果,最后无法,我便下严重的警告: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他辞退。我必须维持主子的身份。那天晚上,我召集全家佣人,重申警告,大家都有惧色,尤其是烧饭洗衣的老妈。
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静听房外的声音。六时二十分,洗衣服的青年老妈把我皮鞋放在门前。我觉得不平。
“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老妈恭而有礼的回答。
“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我知道她在撒谎。阿芳的梦魂还在逍遥睡乡。但是这位青年老妈婉词的替阿芳辩护,倒使我不好意思。我情愿屈服。
按:此为两年前存稿,阿芳后来与新老妈有私,串通在外行窃,入狱,今年六月出狱,至此尚未见面。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阿芳和新来洗衣的老妈年纪相差不大,他们经常在厨房玩笑嬉闹,以致影响到工作,我怕他们长久下去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决心整顿他们。
B.阿芳做事总是心不在焉,差错不断,让我觉得无可奈何:只有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做得让我满意,让我放心。
C.作者没有歧视家里的童仆阿芳,而是以平实的笔调,如叙家常般地展现了他的形象,在字里行间流溢着脉脉的温情,显示出深沉、委婉的写作风格。
D.作者善于运用朴素而个性化的语言来揭示人物的内心,在我和年轻老妈的对话中,青年老妈理直气壮的心态,我同情老妈的心情,都表现得恰到好处。
 
E.洗衣服的青年老妈在我限定的时间之前,把我的皮鞋放在门前,但我的心中还是不平,因为我惩戒阿芳的目的没有达到,他对我的警告仍然置若罔闻。
(2)作品中的阿芳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3)作品是怎样叙述阿芳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6分)
(4)作品结尾一段是作者两年后写的文字,作者为什么补写这段文字?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王安石逸事

林语堂

王安石是个怪人,思想人品都异乎寻常。学生时代很勤勉,除去语言学极糟糕之外,还算得上是个好学者,当然是宋朝一个主要的诗人。不幸的是,徒有基督救世之心,而无圆通机智处人治事之术,除去与他自己本人之外,与天下人无可以相处。毫无疑问,他又是一个不实际的理想主义者。倘若我们说理想主义者是指的不注意自己的饮食和仪表的人,王安石正好就是这等人。王安石的衣裳肮脏,须发纷乱、仪表邋遢,人是以此等恶***载。B.文中特别写到王安石评韩琦的话:“韩琦别无长处,惟面目姣好而已”,意欲借此来表现王安石尤其看不起注重外表装扮的人。C.人物传记往往采用叙议结合的写法,本文也体现了这一特点。如开头一段有相当多的文字就是作者对王安石的议论,围绕这议论,作者择事而写,写出了个以往不为人所熟知的“怪人”王安石。D.虽然写的是古人古事,但作者却以现代人的口吻叙述,语言显得活泼易懂,读来有趣,这应该也是本文的可取之处。【小题2】作者开篇就说“王安石是个怪人”,从文中的叙写看,王安石的“怪”表现在哪里?
【小题3】对王安石屡次拒绝朝廷提升之举,作者说“这倒很难相信他之如此是纯系沽名钓誉之意”。你认为作者是依据什么而得出这个看法的?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
秋天的况味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一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 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想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肃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 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 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概,不单以葱翠争荣了。 这是我所谓秋天的意味。 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凛冽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 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热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摆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 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 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 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 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哔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练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 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 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华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赐予。”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林语堂,作于1941年)
【小题1】文中说“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那么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是什么?
【小题2】在林语堂的笔下,秋天的成熟表现在哪先方面?由秋的意味作者展开了哪些丰富的联想?
【小题3】本文标题为“秋天的况味”,请根据文章内容分析“况味”的具体含义。
【小题4】下列说法,符合文义的两项是
A.只有在抽烟时,作者才能真正感受到秋天的况味。
B.四时之中,作者最爱秋,其原因是秋天最适合寻欢作乐。
C.因为作者所处环境与心绪特别,他对秋的感受就与传统诗文不一样了。
D.二八佳人之所以不及半老徐娘,是因为他们识见偏狭。
E. 文章在构思上一反传统的思维定势,赋予了秋天以一种新的成熟的意味,这不仅拓宽了本文的思路,而且带给了读者新奇感。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王安石逸事
林语堂
王安石是个怪人,思想、人品都异乎寻常。学生时代很勤勉,除去语言学极糟糕之外,还算得上是个好学者,当然也是宋朝一个主要的诗人。不幸的是,徒有基督救世之心,而无圆通机智为人处世之术,除去与他自己本人之外,与天下人无可以相处。毫无疑问,他又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者。倘若我们说理想主义者是指不注意自己的饮食和仪表的人,王安石正好就是这等人。王安石的衣裳肮脏,须发纷乱,仪表邋遢,也是以此等恶***载。B.“他又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者”,这句话主要是批评王安石虽有政治抱负,但清高孤傲、不请世事、自以为是。C.文中特别写到王安石批评韩琦的话“韩琦别无长处,惟面目姣好耳”,除了表达他对注重外表装扮的人的鄙视之外,更是意欲借此表达他对韩琦曾经对自己误解的憎恨。D.文章采用叙述、抒情、议论相结合的写法,如开头一段有相当多的文字是作者对王安石的议论,围绕这些议论,作者择事而写,写出了一个以往不为人所熟知的“怪人”王安石。E. 虽然写的是古人古事,但作者却以现代人的口吻叙述,语言活泼易懂,读来有趣,这也是本文的可取之处。
【小题3】宋朝朱弁《曲洧旧闻》中有这样的记载:“王荆公性简率,不事修饰、奉养,衣服垢污,饮食粗恶,一无有择,自少时则然。苏明允著《辨奸》,其言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以为‘不近人情’者,盖谓是也。”这里以“不近人情”言之,你同意这样的评价吗?请结合本文相关内容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