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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随园诗话》:“画家有读画之说,余谓画无可读者,读其诗也。”画如何可读?所以读画云者,应该是读诵画中之诗。

诗与画是两个类型。但是类型的混淆,古已有之。我们中国也特别称道王摩诘的“画中有诗,诗中有画”。究竟诗与画是各有领域的。我们读一首诗,可以欣赏其中的景物的描写,所谓“历历如绘”。如诗之极致究竟别有所在,其着重点在于人的概念与情感。所谓诗意、诗趣、诗境,虽然多少有些抽象,究竟是以语言文字来表达最为适宜。我们看一幅画,可以欣赏其中所蕴藏的诗的情趣,但是并非所有的画都有诗的情趣,而且画的主要的功用是在描绘一个意象。我们说读画,实在是在画里寻诗。

中国画里的诗意较多一点。画山水不是《春山烟雨》,就是《春浦帆归》,只看画题,就会觉得诗意盎然。尤其是文人画家,在山水画中寄托了隐逸超俗的思想,山水画的境界成了中国画家人格之最完美的反映。有些画家还怕诗意不够明显,在画面上更题上诗词字句。在画上题诗,至少说明了一点,画里面的诗意有用文字表达的必要。一幅酣畅的泼墨画,画着有两棵大白菜,墨色浓淡之间充分表示了画家笔下控制水墨的技巧,但是画面的一角题了:“不可无此味,不可有此色”,这张画的意味不同了,由纯粹的画变成了一幅具有道德价值的概念的插图。画的本身应该能够表现画家所要表现的东西,不需另假文字为之说明,题画的办法有时使画不复成为纯粹的画。

我想画的最高境界不是可以读得懂的,一说到读便牵涉到文章词句,便要透过思想的程序,而画的美妙处在于透过视觉而直诉诸人的心灵。画给人的一种心灵上的享受,不可言说,说便不着。

(选自梁实秋《读画》,有删节)

请结合材料内容,阐释文末画线句子的含意。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0-22 09: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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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记梁任公先生的一次演讲
梁实秋
梁任公先生晚年不谈政治,专心学术。大约在民国十年左右,清华学校请他作第一次的演讲,题目是“中国韵文里表现的情感”。我很幸运地有机会听到这一篇动人的演讲。那时候的青年学子,对梁任公先生怀着无限的景仰,倒不是因为他是戊戌政变的主角,也不是因为他是云南起义的策划者,实在是因为他的学术文章对于青年确有启迪领导的作用。过去也有不少显宦,以及叱咤风云的人物,莅校讲话。但是他们没有能留下深刻的印象。
任公先生的这一篇讲演稿,后来收在《饮冰室文集》里。他的讲演是预先写好的,整整齐齐地写在宽大的宣纸制的稿纸上面,他的书法很是秀丽,用浓墨写在宣纸上,十分美观。但是读他这篇文章和听他这篇讲演,那趣味相差很多,犹之乎读剧本与看戏之迥乎不同。
我记得清清楚楚,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高等科楼上大教堂里坐满了听众,随后走进了一位短小精悍秃头顶宽下巴的人物,穿着肥大的长袍,步履稳健,风神潇洒,左右顾盼,光芒四射,这就是梁任公先生。
他走上讲台,打开他的讲稿,眼光向下面一扫,然后是他的极简短的开场白,一共只有两句,头一句是:"启超没有什么学问  "眼睛向上一翻,轻轻点一下头:“可是也有一点喽!”这样谦逊同时又这样自负的话是很难得听到的。他的广东官话是很够标准的,距离国语甚远,但是他的声音沉着而有力,有时又是洪亮而激亢,所以我们还是能听懂他的每一字,我们甚至想如果他说标准国语其效果可能反要差一些。
我记得他开头讲一首古诗,《箜篌引》: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渡河而死;其奈公何!
这四句十六字,经他一朗诵,再经他一解释,活画出一出悲剧,其中有起承转合,有情节,有背景,有人物,有情感。我在听先生这篇讲演后约二十余年,偶然获得机缘在茅津渡候船渡河。但见黄沙弥漫,黄流滚滚,景象苍茫,不禁哀从中来,顿时忆起先生讲的这首古诗。
先生博闻强记,在笔写的讲稿之外,随时引证许多作品,大部分他都能背诵得出。有时候,他背诵到酣畅处,忽然记不起下文,他便用手指敲打他的秃头,敲几下之后,记忆力便又畅通,成本大套地背诵下去了。他敲头的时候,我们屏息以待,他记起来的时候,我们也跟着他欢喜。
先生的讲演,到紧张处,便成为表演。他真是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有时掩面,有时顿足,有时狂笑,有时太息。听他讲到他最喜爱的《桃花扇》,讲到"高皇帝,在九天,不管……"那一段,他悲从中来,竟痛哭流涕而不能自已。他掏出手巾拭泪,听讲的人不知有几多也泪下沾襟了!又听他讲杜氏讲到"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先生又真是于涕泗交流之中张口大笑了。
这一篇讲演分三次讲完,每次讲过,先生大汗淋漓,状极愉快。听过这讲演的人,除了当时所受的感动之外,不少人从此对于中国文学发生了强烈的爱好。先生尝自谓"笔锋常带情感",其实先生在言谈讲演之中所带的情感不知要更强烈多少倍!
有学问,有文采,有热心肠的学者,求之当世能有几人?于是我想起了从前的一段经历,笔而记之。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赏鉴,不正确的一项是
A.课文题为记一次演讲,好像是记事,其实是写人,通过写一次演讲的情景来表现梁任公的一些特点,并表达对老师的崇敬之情。
B.作者是在描写刻画梁任公先生的性格特征时,运用了肖像、语言、心理、动作等细节的正面描写,在正面描写和侧面描写中展示人物性格特征。
C.作者在文中提到显宦及叱咤风云的人物,运用了反衬的手法,说明只有梁任公的演讲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表现梁任公演讲的动人和受欢迎。
D.作者抓住鲜活的细节,刻画出一个栩栩如生的梁任公先生。出口成章,倒背如流,即使偶有阻塞,敲击脑瓜儿延续,其情态可掬,令人莞尔。
【小题2】梁任公讲演到紧张处便成为表演,表现了他怎样的性格特点?
【小题3】作者引用《箜篌引》有什么作用?

同类题2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梁实秋
①北平的人家,差不多家家都有几棵相当大的树。前院一棵大槐树是很平常的。槐荫满庭,槐影临窗,到了六七月间槐黄满树,使得家像一个家。槐树寿命很长,有人说唐槐到现在还有生存在世上的。这种树的树干就有一种纠绕蟠屈的姿态,自有一股老丑而并不自谦的神气。后院照例应该有一棵榆树,榆与余同音,示有余之意。至于边旁跨院里,则只有枣树的份,枣实只合做枣泥馅子。院子中央的四盆石榴树,那是给天棚鱼缸做陪衬的。
②我家里还有些别的树。东院里有一棵柿子树,每年结一二百个高庄柿子,还有一棵黑枣。垂花门前有四棵西府海棠,艳丽到极点。西院里有四棵紫丁香,占了半个院子。后院有一棵香椿和一棵胡椒,椿芽、椒芽成了烧黄鱼和拌豆腐的最好的佐料。在从前的一处家园里,还有更多的树,桃、李、胡桃、杏、梨、藤萝、松、柳,无不俱备。因此,我从小就对于树存有偏爱。我尝面对着树生出许多非非之想,觉得树虽不能言、不解语,可是它也有生老病死,它也有荣枯,它也晓得传宗接代,它也应该算是“有情”。
③树的姿态各个不同。亭亭玉立者有之,矮墩墩的有之,有张牙舞爪者,有佝偻其背者,有戟剑森森者,有摇曳生姿者,各极其致。我想树沐浴在熏风之中,抽芽放蕊,它必有一番愉快的心情。等到花簇簇、锦簇簇,满枝头红红绿绿的时候,招蜂引蝶,自又有一番得意。落英缤纷的时候可能有一点伤感,结实累累的时候又会有一点迟暮之思。我又揣想,蚂蚁在树干上爬,可能会觉得痒痒出溜的;蝉在枝叶间高歌,也可能会觉得聒噪不堪。总之,树是活的,只是不会走路,根扎在哪里便住在哪里,永远没有颠沛流离之苦。
④小时候听“名人演讲”,有一次是一位什么“都督”之类的角色讲演“人生哲学”,我只记得其中一点点,他说:“植物的根是向下伸,兽畜的头是和身躯平的,人是立起来的,他的头是在最上端。”我当时觉得这是一大发现,也许是生物进化论的又一崭新的说法。怪不得人为万物之灵,原来他和树比较起来是本末倒置的。人的头高高在上,所以“清气上升,浊气下降”。
⑤可是历来有不少诗人并不这样想,他们一点也不鄙视树。美国的佛洛斯特有一首诗,名《我的窗前树》,他说他看出树与人早晚是同一命运的,都要倒下去,只有一点不同,树担心的是外在的险厄,人烦虑的是内心的风波。树和人,都是上帝的创造。最近我到阿里山去游玩,路边见到那株“神木”,据说有三千年了,比起庄子所说的“以八千岁为春,以八千岁为秋”的上古大椿还差一大截子,总算有一把年纪,可是看那一副形容枯槁的样子,只是一具枯骸,何神之有!我不相信“枯树生华”那一套。我只能生出“树犹如此,人何以堪”的感想。
⑥我看见阿里山上的原始森林,一片片、黑压压,全是参天大树,郁郁葱葱。但与我从前在别处所见的树木气象不同。北平公园大庙里的柏,以及梓潼道上的所谓“张飞柏”,号称“翠云廊”,都没有这里的树那么直、那么高。像黄山的迎客松,屈铁交柯,就更不用提,那简直是放大了的盆景。这里的树大部分是桧木,全是笔直的,上好的电线杆子材料。姿态是谈不到,可是自有一种榛莽未除、入眼荒寒的原始山林的意境。局促在城市里的人走到原始森林里来,可以嗅到“高贵的野蛮人”的味道,令人精神上得到解放。
(摘自《梁实秋散文选》,有删改)
(注)梁实秋,1903年1月6 日出生于北京,1949 年到台湾,1987 年11月3日病逝于台北,享年84 岁。
【小题1】(小题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形象地描写了北平的大树,也细致地描写自家的各种各样的树,寄托的是自己内心浓浓的乡愁。
B.文章引用美国诗人佛洛斯特的诗,谈及诗人对树的认识和感悟,朴素的文字却写出了不凡的生活理趣。
C.作者回忆“名人演讲”,其目的不过是从生物进化论的角度把树更客观地介绍给读者,以便读者对树有更全面的认识。
D.文章结尾写阿里山的原始森林,既有直接描写,又以其它地方的树来衬托阿里山笔直的桧木,自然景物和审美体验有机融合,韵味丰富。
【小题2】(小题2)本文语言富有特色,请以第三自然段为例,加以赏析。
【小题3】(小题3)“一切景语皆情语”,文章表面写树,实为谈情说理。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作者表达了哪些情趣或理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哀枫树
梁实秋
①我每至西雅图,都下榻士耀文蔷家。我六楼的寝室有两个窗子,从南窗远眺,晴朗时可以看到高一万四千余英尺的瑞尼尔山峰清清楚楚地浮现在天空中,山巅终年积雪,那样子很像日本的富士山,而其悬在半空的样子又有一点像是从岳阳楼遥望君山。西窗外,则有两棵大树骈立,一棵是杉,一棵是枫,根干相距约有十英尺,枝叶则纠结交叉,相依相偎如为一体。两棵树都高约五丈,虽非参天古木,亦甚庄严壮观。尤其是那株枫树,正矗立在我窗前,夕阳西下,几缕阳光从树叶隙处横射过来,把斑斓的叶影筛到窗幕上面。窗外的树,窗内的人,朝夕相对,默然无语。
②枫树的种类很多,据说有150多种。我们这棵枫树是最普通的一种,自阿拉斯加州至南加州一带无处无之,属于大叶枫的一类。叶厚而大,风过飒飒作响,所以此树从木从风。能制枫糖的属于另外一类。“霜叶红于二月花”的则又是一种。我们中国诗人所常吟咏的是丹枫,又名霜枫,亦谓江枫。张继的《枫桥夜泊》中的“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便是有名的诗句。其实,红叶不限于枫,凡是树根吸取土中糖分过多的树,骤遇霜寒即起化学作用而叶子呈红色,既非红颜娇艳取悦于人,亦非以憔悴之容惹人怜惜。
③落叶乔木,到了季节,叶子总要变色脱落的。西雅图植物园里枫树很多,入秋红叶缤纷,有人认为景色甚美,我驱车前往,只是有一股萧瑟肃杀之气使人不快。我们这棵枫树,叶子不变红,变黄,一夜北风寒,黄叶纷纷落。我曾有好几个秋季给它扫除落叶。接连十天八天,叶子扫不尽。一早起来,我就发现很厚的一层黄叶遮盖了一大块草地。我用大竹篾做的耙子,用力地把黄叶耙拢成堆。面对从土壤里来的东西,我就还让它们回到土里去。扫叶工作相当累人,使人遍体生温,和龚半千扫叶楼的情景不大相同。扫叶楼是南京名胜之一,是我于1926年最喜欢盘桓的一个地方。那里庭院不大,树也不大,想半千居士所扫的落叶也不过是一种情趣的象征而已。我扫枫叶乃纯粹的劳动,整理庭除,兼为运动。
④枫树不仅落叶烦人,春天开的小花,谢后散落如雨,而且所结的果实有翅,乘风滴溜溜到处飞扬,落到草地上、石缝里、小路边,随地萌芽生长,若不勤加拔除,不久就会成为一片枫林。《易经》说:“天地变化,草木蕃。”枫树雄厚的蕃息力量,正是自然之道。不过,枫树由萌芽而滋长,不知逃过多少灾难,然后才能成为一棵几丈高的大树。枫树在我们需要阴凉的时候,给我们遮阳;到了冬天,我们需要温暖的时候,它又迅速地脱卸那一身的浓密大叶,只剩下干枝光杆在寒风中张牙舞爪。它好知趣,它好可人!
⑤但树也有旦夕祸福。我这次到西雅图,隔窗一望那棵枫树不见了!再探头望下来,一块块的大木橛子、大木墩子,横七竖八地陈列在木栅边。一棵树活生生地被锯成了几十段!那棵杉,孤零零地立着,它失掉了贴身的伴侣,它比我更难过。
⑥原来是今年春天,树该发芽的时候,这棵枫树突然没有发出芽来,有气无力地在顶端冒出几片小叶。请了三位树医,各有不同的诊断。一位说是当年造房子打地基伤了树根,一位说是草地施肥杀莠使它中了毒,一位说是感染了无名的疾病。有一点三位完全同意:树已得了不治之症。处理善后问题必须立即执行,否则枫树恐难久立,在风雪怒号之中会訇然仆地。邻居测量形势,所受威胁最大。于是三家比价,以250元成交,立即伐木。言明在先,只管锯成短橛,不管运走。木橛的最大圆周是八英尺有余,直径约两英尺半。唯一用途是当柴烧,分期予以火化。可是斧劈成柴,那工程不小,怕只好出资请人把它们一块块地运走了。
⑦现在我的窗前没有东西遮望眼,一片空虚。十年树木,只能略具规模,像这棵枫树之枝叶扶疏,如张巨盖,至少是百年以上之物。然而大千世界,一切皆是无常,一棵树又岂是例外?“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原文有删改)
请概括本文的行文思路。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散 步
梁实秋
《琅嬛记》云:“古之老人,饭后必散步。”好像是散步限于饭后,仅是老人行之,而且盛于古时。现代的我,年纪不大,清晨起来盥洗完毕便提起手杖出门去散步。这好像是不合古法,但我已行之有年,而且同好甚多,不只我一人。
清晨走到空旷处,看东方既白,远山如黛,空气里没有太多的尘埃炊烟混杂在内,可以放心地尽量地深呼吸,这便是一天中难得的享受。据估计:“目前一般都市的空气中,灰尘和烟煤的每周降量,平均每平方公里约为五吨,在人烟稠密或工厂林立的地区,有的竟达二十吨之多。”养鱼的都知道要经常为鱼换水,关在城市里的人真是如在火宅,难道还不在每天清早从软暖习气中挣脱出来,服几口清凉散?
散步的去处不一定要是山明水秀之区,如果风景宜人,固然觉得心旷神怡,就是荒村陋巷,也自有它的情趣。一切只要随缘。我从前沿着淡水河边,走到萤桥,现在顺着一条马路,走到土桥,天天如是,仍然觉得目不暇给。
朝露未干时,有蚯蚓、大蜗牛,在路边蠕动,没有人伤害它们,在这时候这些小小的生物可以和我们和平共处。也常见有被辗毙的田鸡野鼠横尸路上,令人触目惊心,想到生死无常。河边蹲踞着三三两两浣衣女,态度并不清闲,她们的背上兜着垂头瞌睡的小孩子。田畦间伫立着几个庄稼汉,大概是刚拔完萝卜摘过菜。是农家苦,还是农家乐,不大好说。就是从巷弄里面穿行,无意中听到人家里的喁喁絮语,有时也能令人忍俊不住。
六朝人喜欢服五石散,服下去之后五内如焚,浑身发热,必须散步以资宣泄。到唐朝时犹有这种风气。元稹诗“行药步墙阴”,陆龟蒙诗“更拟结茅临水次,偶因行药到村前”。所谓行药,就是服药后的散步。这种散步,我想是不舒服的。肚里面有丹砂雄黄白矾之类的东西作怪,必须脚步加快,步出一身大汗,方得畅快。
我所谓的散步不这样的紧张,遇到天寒风大,可以缩颈急行,否则亦不妨迈方步,缓缓而行。培根有言:“散步利胃。”我的胃口已经太好,不可再利,所以我从不跄踉地趱路。六朝人所谓“风神萧散,望之如神仙中人”,一定不是在行药时的写照。
散步时总得携带一根手杖,手里才觉得不闲得慌。山水画里的人物,凡是跋山涉水的总免不了要有一根邛杖,否则好像是摆不稳当似的。王维诗:“策杖村西日斜。”村东日出时也是一样地需要策杖。一杖在手,无须舞动,拖曳就可以了。我的一根手杖,因为在地面摩擦的关系,已较当初短了寸余。
手杖有时亦可作为武器,聊备不时之需,因为在街上散步者不仅是人,还有狗。不是夹着尾巴的丧家之狗,也不是循循然汪汪叫的土生土长的狗,而是那种雄赳赳的横眉竖眼张口伸舌的巨獒,气咻咻地迎面而来,后面还跟着骑脚踏车的扈从,这时节我只得一面退避三舍,一面加力握紧我手里的竹杖。那狗脖子上挂着牌子,当然是纳过税的,还可能是系出名门,自然也有权利出来散步。还好,此外尚未遇见过别的什么猛兽。唐慈藏大师“独静行禅,不避虎兕”,我只有自惭定力不够。
散步不需要伴侣,东望西望没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说,这不但是自由,而且只有在这种时候才特别容易领略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那种“分段苦”的味道。天覆地载,孑然一身。
事实上街道上也不是绝对的阒无一人,策杖而行的不只我一个,而且经常的有很熟的面孔准时准地地出现。还有三五成群的小姑娘,老远的就送来木屐声。天长日久,面孔都熟了,但是谁也不理谁。在外国的小都市,你清早出门,一路上打扫台阶的老太婆总要对你搭讪一两句话,要是在郊外山上,任何人都要彼此脱帽招呼。他们不嫌多事。我有时候发现,一个形容枯槁的老者忽然不见他在街道散步了,第二天也不见,第三天也不见,我真不敢猜想他是到哪里去了。
太阳一出山,把人影照得好长,这时候就该往回走。再晚一点便要看到穿蓝条睡衣睡裤的女人们在街上或是河沟里倒垃圾,或者是捧出红泥小火炉在路边呼呼地扇起来,弄得烟气腾腾。尤其是,风驰电掣的现代交通工具也要像是猛虎出柙一般地露面了,行人总以回避为宜。所以,散步一定要在清晨,白居易诗:“晚来天气好,散步中门前。”要知道白居易住的地方是伊阙,是香山,和我们住的地方不一样。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4段中“田畦间伫立着几个庄稼汉,大概是刚拔完萝卜摘过菜”,是要表现农家的日常生活的辛苦,表现作者对于农民的同情。
B.第5段引用元稹和陆龟蒙的诗句说明唐朝还存在行药的风气,作者对于这种快步走的方式是不赞同的。
C.作者认为散步时需要手杖,因为手杖既可以帮助人走路稳当,还能够防狗保安全,还能够丰富散步的情趣。
D.最后一段写到的太阳出山以后的种种情景,作者不愿意见到这样的情景是因为这些情景太日常,沾染了烟火的俗气。
【小题2】结合全文,概括作者清晨散步享受到的乐趣。
【小题3】赏析本文的写作特点。

同类题5

阅读《我的一位国文老师》选段,完成后面的题。
但是从这一次起,徐先生算是认识我了。酒醒之后,他给我批改作文特别详尽。批改之不足,还特别的当面加以解释,我这一个“一眼望到底”的学生,居然成为一个受益最多的学生了。
徐先生自己选辑教材,有古文,有白话,油印分发给大家。《林琴南致蔡孑民书》是他讲得最为眉飞色舞的一篇。此外如吴敬恒的《上下古今谈》,梁启超的《欧游心影录》,以及张东荪的时事新报社论,他也选了不少。这样新旧兼收的教材,在当时还是很难得的开通的榜样。我对于国文的兴趣因此而提高了不少。徐先生讲国文之前,先要介绍作者,而且介绍得很亲切,例如他讲张东荪的文字时,便说:“张东荪这个人,我倒和他一桌上吃过饭。……”这样的话是相当的可以使学生们吃惊的,吃惊的是,我们的国文先生也许不是一个平凡的人吧,否则怎样会能够和张东荪一桌上吃过饭!
徐先生于介绍作者之后,朗诵全文一遍。这一遍朗诵可很有意思。他打着江北的官腔,咬牙切齿地大声读一遍,不论是古文或白话,一字不苟地吟咏一番,好像是演员在背台词,他把文字里的蕴藏着的意义好像都给宣泄出来了。他念得有腔有调,有板有眼,有情感,有气势,有抑扬顿挫,我们听了之后,好像是已经理会到原文的意义的一半了。好文章掷地作金石声,那也许是过分夸张,但必须可以琅琅上口,那却是真的。
徐先生之最独到的地方是改作文。普通的批语“清通”、“尚可”、“气盛言宜”,他是不用的。他最擅长的是用大墨杠子大勾大抹,一行一行地抹,整页整页地勾;洋洋千余言的文章,经他勾抹之后,所余无几了。我初次经此打击,很灰心,很觉得气短,我掏心挖肝地好容易诌出来的句子,轻轻的被他几杠子就给抹了。但是他郑重地给我解释一会,他说:“你拿了去细细地体味,你的原文是软爬爬的,冗长,懈啦光唧的,我给你勾掉了一大半,你再读读看,原来的意思并没有失,但是笔笔都立起来了,虎虎有生气了。”我仔细一揣摩,果然。他的大墨杠子打得是地方,把虚泡囊肿的地方全削去了,剩下的全是筋骨。在这删削之间见出他的工夫。如果我以后写文章还能不多说废话,还能有一点点硬朗挺拔之气,还知道一点“割爱”的道理,就不能不归功于我这位老师的教诲。
徐先生教我许多作文的技巧。他告诉我:“作文忌用过多的虚字。”该转的地方,硬转;该接的地方,硬接。文章便显着扑拙而有力。他告诉我,文章的起笔最难,要突兀矫健,要开门见山,要一针见血,才能引人入胜,不必兜圈子,不必说套语。他又告诉我,说理说至难解难分处,来一个譬喻,则一切纠缠不清的论难都迎刃而解了,何等经济,何等手腕!诸如此类的心得,他传授我不少,我至今受用。
⑴作者在谈到徐老师的教学特点时,说起徐老师介绍作者的方式,“例如他讲张东荪的文字时,便说:‘张东荪这个人,我倒和他一桌上吃过饭。……’”这种介绍方式是不是在学生面前炫耀自己?
⑵“我仔细一揣摩,果然。他的大墨杠子打得是地方,把虚泡囊肿的地方全削去了,剩下的全是筋骨。”这里“虚泡囊肿的地方”指的是什么?“筋骨”又是指什么?
⑶作者说“如果我以后写文章还能不多说废话,还能有一点点硬朗挺拔之气,还知道一点‘割爱’的道理,就不能不归功于我这位老师的教诲”,这一句中的“一点点”和“一点”能不能删去?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