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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的一位国文老师

梁实秋

我在十八九岁的时候,遇见一位国文先生,他给我的印象最深,使我受益也最多,我至今不能忘记他。

先生姓徐,名锦澄,我们给他取的绰号是“徐老虎”,因为他凶。

他的相貌很古怪,他的脑袋的轮廓是有棱有角的,很容易成为漫画的对象。头很尖,秃秃的、亮亮的,脸形却是方方的、扁扁的,有些像《聊斋志异》绘图中的夜叉的模样。他的鼻子眼睛嘴好像是过分地集中在脸上很小的一块区域里。他戴一副墨晶眼镜,银丝小镜框,这两块黑色便成了他脸上最显著的特征。我常给他画漫画,勾一个轮廓,中间点上两块椭圆形的黑块,便惟妙惟肖。他经常是仰着头,迈着八字步,两眼望青天,嘴撇得瓢儿似的。我很难得看见他笑,如果笑起来,是狞笑,样子更凶。

我的学校是很特殊的。国文成绩与毕业无关。所以课堂上常是稀稀拉拉的,不大上座,但教员用拿毛笔的姿势举着铅笔点名的时候,学生却个个都到了,因为一个学生不止答一声到。真到了的学生,一部分是从事午睡,微发鼾声,一部分看小说,如《官场现形记》《玉梨魂》之类,一部分写“父母亲大人膝下”式的家书,一部分干脆瞪着大眼发呆,神游八方。在这种糟糕的情形之下,徐老先生总是很凶,老是绷着脸,老是开口就骂人。

有一天上作文课,徐老先生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两个字,题目尚未写完,一位性急的同学发问了:“这题目怎样讲呀?”老先生转过身来,冷笑两声,勃然大怒:“题目还没有写完,写完了当然还要讲,没写完你为什么就要问?……”滔滔不绝地吼叫起来,大家都为之愕然。这时候我可按捺不住了。我一向是个上午捣乱、下午安分的学生,我觉得现在受了无理的侮辱,便挺身分辩了几句。这一下我可惹了祸,老先生把他的怒火都泼在我的头上了。他在讲台上来回地踱着,足足骂了我一个钟头,其中警句甚多,我至今还记得这样的几句:“×××!你是什么东西?我一眼把你望到底!”

这几句颇为同学们所传诵。谁和我有点争论遇到纠缠不清的时候,都会引用“你是什么东西?我一眼把你望到底”。当时我看形势不妙,也就没有再多说,让下课铃结束了先生的怒骂。

但是从这次起,徐先生算是认识我了。我这个“一眼望到底”的学生,后来居然成为一个受益最多的学生了。如今想来,当初的“凶”何尝不是一种负责。徐先生自己选辑教材,有古文,有白话,油印分发给大家。这样新旧兼收的教材,在当时还是很难得的开通的榜样。我也因此逐渐领教了他的才学。还有他的朗诵也非常有意思。他打着江北的官腔,咬牙切齿地大声读一遍,不论是古文或白话,一字不苟地吟咏一番,好像是演员在背台词,他把文字里的蕴藏着的意义好像都给宣泄出来了。他念得有腔有调,有板有眼,有情感,有气势,有抑扬顿挫,我们听了之后,好像是已经理会到原文的意义的一半了。好文章掷地作金石声,那也许是过分夸张,但必须可以朗朗上口,那却是真的。我对于国文的兴趣因此而提高了不少。

徐先生最独到的地方是改作文。普通的批语“清通”“尚可”“气盛言宜”,他是不用的。他最擅长的是用大墨杠子大勾大抹,一行一行地抹,整页整页地勾;洋洋千余言的文章,经他勾抹之后,所余无几了。我初次经此打击,很灰心,很觉得气短,我掏心挖肝地好容易诌出来的句子,轻轻地被他几杠子就给抹了。但是他郑重地给我解释一会儿,他说:“你拿了去细细地体味,你的原文是软趴趴的,冗长,懈啦光唧的,我给你勾掉了一大半,你再读读看,原来的意思并没有失,但是笔笔都立起来了,虎虎有生气了。”我仔细一揣摩,果然。他的大墨杠子打得是地方,把虚泡囊肿的地方全削去了,剩下的全是筋骨。在这删削之间见出他的功夫。如果我以后写文章还能不多说废话,还能有一点点硬朗挺拔之气,还知道一点“割爱”的道理,就不能不归功于我这位老师的教诲。

我离开先生已将近50年了,未曾与先生一通音信,不知他云游何处。同学们偶尔还谈起“徐老虎”,我在回忆他的音容之余,不禁还怀着怅惘敬慕之意。.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作者描写徐老师时既突出其优点,也不回避其丑陋,如从文章的第2段开始,不惜笔墨交代了其可怕的绰号、怪异的相貌、狰狞的凶笑、不良的习惯等。这反映了作者写人叙事力求客观、公正的写作态度。
B.徐先生追求简洁、硬朗的文风,批改作文时常常“用大墨杠子大勾大抹”,“把虚泡囊肿的地方全削去了,剩下的全是筋骨”。他的这种文风追求对作者今后的文学创作产生了重要影响。
C.作者好像漫画高手一般,截取了徐先生生活的几个片段,抓住其特征,寥寥几笔,便把徐先生刻画得形神兼备。
D.与《记梁任公先生的一次演讲》一文的语言极其庄重严肃不同,本文在描写徐老时极尽戏谑调侃之能事,语言轻松幽默,体现了梁实秋散文的另一种风格。
【小题2】文章最后写道:“我在回忆他的音容之余,不禁还怀着怅惘敬慕之意。”结合全文内容,说说作者为何会怅惘敬慕。
【小题3】文中的徐先生具有怎样的性格特点?结合文章内容分析作者在刻画形象时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1-29 06: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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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散 步
梁实秋
《琅嬛记》云:“古之老人,饭后必散步。”好像是散步限于饭后,仅是老人行之,而且盛于古时。现代的我,年纪不大,清晨起来盥洗完毕便提起手杖出门去散步。这好像是不合古法,但我已行之有年,而且同好甚多,不只我一人。
清晨走到空旷处,看东方既白,远山如黛,空气里没有太多的尘埃炊烟混杂在内,可以放心地尽量地深呼吸,这便是一天中难得的享受。据估计:“目前一般都市的空气中,灰尘和烟煤的每周降量,平均每平方公里约为五吨,在人烟稠密或工厂林立的地区,有的竟达二十吨之多。”养鱼的都知道要经常为鱼换水,关在城市里的人真是如在火宅,难道还不在每天清早从软暖习气中挣脱出来,服几口清凉散?
散步的去处不一定要是山明水秀之区,如果风景宜人,固然觉得心旷神怡,就是荒村陋巷,也自有它的情趣。一切只要随缘。我从前沿着淡水河边,走到萤桥,现在顺着一条马路,走到土桥,天天如是,仍然觉得目不暇给。
朝露未干时,有蚯蚓、大蜗牛,在路边蠕动,没有人伤害它们,在这时候这些小小的生物可以和我们和平共处。也常见有被辗毙的田鸡野鼠横尸路上,令人触目惊心,想到生死无常。河边蹲踞着三三两两浣衣女,态度并不清闲,她们的背上兜着垂头瞌睡的小孩子。田畦间伫立着几个庄稼汉,大概是刚拔完萝卜摘过菜。是农家苦,还是农家乐,不大好说。就是从巷弄里面穿行,无意中听到人家里的喁喁絮语,有时也能令人忍俊不住。
六朝人喜欢服五石散,服下去之后五内如焚,浑身发热,必须散步以资宣泄。到唐朝时犹有这种风气。元稹诗“行药步墙阴”,陆龟蒙诗“更拟结茅临水次,偶因行药到村前”。所谓行药,就是服药后的散步。这种散步,我想是不舒服的。肚里面有丹砂雄黄白矾之类的东西作怪,必须脚步加快,步出一身大汗,方得畅快。
我所谓的散步不这样的紧张,遇到天寒风大,可以缩颈急行,否则亦不妨迈方步,缓缓而行。培根有言:“散步利胃。”我的胃口已经太好,不可再利,所以我从不跄踉地趱路。六朝人所谓“风神萧散,望之如神仙中人”,一定不是在行药时的写照。
散步时总得携带一根手杖,手里才觉得不闲得慌。山水画里的人物,凡是跋山涉水的总免不了要有一根邛杖,否则好像是摆不稳当似的。王维诗:“策杖村西日斜。”村东日出时也是一样地需要策杖。一杖在手,无须舞动,拖曳就可以了。我的一根手杖,因为在地面摩擦的关系,已较当初短了寸余。
手杖有时亦可作为武器,聊备不时之需,因为在街上散步者不仅是人,还有狗。不是夹着尾巴的丧家之狗,也不是循循然汪汪叫的土生土长的狗,而是那种雄赳赳的横眉竖眼张口伸舌的巨獒,气咻咻地迎面而来,后面还跟着骑脚踏车的扈从,这时节我只得一面退避三舍,一面加力握紧我手里的竹杖。那狗脖子上挂着牌子,当然是纳过税的,还可能是系出名门,自然也有权利出来散步。还好,此外尚未遇见过别的什么猛兽。唐慈藏大师“独静行禅,不避虎兕”,我只有自惭定力不够。
散步不需要伴侣,东望西望没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说,这不但是自由,而且只有在这种时候才特别容易领略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那种“分段苦”的味道。天覆地载,孑然一身。
事实上街道上也不是绝对的阒无一人,策杖而行的不只我一个,而且经常的有很熟的面孔准时准地地出现。还有三五成群的小姑娘,老远的就送来木屐声。天长日久,面孔都熟了,但是谁也不理谁。在外国的小都市,你清早出门,一路上打扫台阶的老太婆总要对你搭讪一两句话,要是在郊外山上,任何人都要彼此脱帽招呼。他们不嫌多事。我有时候发现,一个形容枯槁的老者忽然不见他在街道散步了,第二天也不见,第三天也不见,我真不敢猜想他是到哪里去了。
太阳一出山,把人影照得好长,这时候就该往回走。再晚一点便要看到穿蓝条睡衣睡裤的女人们在街上或是河沟里倒垃圾,或者是捧出红泥小火炉在路边呼呼地扇起来,弄得烟气腾腾。尤其是,风驰电掣的现代交通工具也要像是猛虎出柙一般地露面了,行人总以回避为宜。所以,散步一定要在清晨,白居易诗:“晚来天气好,散步中门前。”要知道白居易住的地方是伊阙,是香山,和我们住的地方不一样。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4段中“田畦间伫立着几个庄稼汉,大概是刚拔完萝卜摘过菜”,是要表现农家的日常生活的辛苦,表现作者对于农民的同情。
B.第5段引用元稹和陆龟蒙的诗句说明唐朝还存在行药的风气,作者对于这种快步走的方式是不赞同的。
C.作者认为散步时需要手杖,因为手杖既可以帮助人走路稳当,还能够防狗保安全,还能够丰富散步的情趣。
D.最后一段写到的太阳出山以后的种种情景,作者不愿意见到这样的情景是因为这些情景太日常,沾染了烟火的俗气。
【小题2】结合全文,概括作者清晨散步享受到的乐趣。
【小题3】赏析本文的写作特点。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谦让

梁实秋

谦让仿佛是一种美德,若想在眼前的实际生活里寻一个具体的例证,却不容易。类似谦让的事情近来似很难得发生一次。就我个人的经验说,在一般宴会里,客人入席之际,我们最容易看见类似谦让的事情。

一群客人挤在客厅里,谁也不肯先坐,谁也不肯坐首座,好像“常常登上座,渐渐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于是你推我让,人声鼎沸。辈分小的,官职低的,垂着手远远的立在屋角,听候调遣。自以为有占首座或次座资格的人,无不攘臂而前,拉拉扯扯,不肯放过他们表现谦让的美德的机会。有的说:“我们叙齿,你年长!”有的说:“我常来,你是稀客!”有的说:“今天非你上座不可!”事实固然是为让座,但是当时的声浪和唾沫星子却都表示像在争座。主人靦着一张笑脸,偶然插一两句嘴,作鹭鸶笑。这场纷扰,要直到大家的兴致均已低落,该说的话差不多都已说完,然后急转直下,突然平息,本就该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并无苦恼之相,而往往是显着踌躇满志顾盼自雄的样子。

我每次遇到这样谦让的场合,便首先想起聊斋上的一个故事:一伙人在热烈的让座,有一位扯着另一位的袖子,硬往上拉,被拉的人硬往后躲,双方势均力敌,突然间拉着袖子的手一松,被拉的那只胳臂猛然向后一缩,胳臂肘尖正撞在后面站着的一位驼背朋友的两只特别凸出的大门牙上,喀吱一声,双牙落地!我每忆起这个乐极生悲的故事,为明哲保身起见,在让座时我总躲得远远的。等风波过后,剩下的位置是我的,首座也可以,坐上去并不头晕,末座亦无妨,我也并不因此少吃一嘴。我不谦让。

考让座之风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让来让去,每人总有一个位置,所以一面谦让,一面稳有把握。假如主人宣布,位置只有十二个,客人却有十四位,那便没有让座之事了。第二,所让者是个虚荣,本来无关宏旨,凡是半径都是一般长,所以坐在任何位置(假如是圆桌)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利益。假如明文规定,凡坐过首席若干次者,在铨叙上特别有利,我想让座的事情也就少了。我从不曾看见,在长途公共汽车车站售票的地方,如果没有木制的长栅栏,而还能够保留一点谦让之风!因此我发现了一般人处世的一条道理,那便是:可以无需谦让的时候,则无妨谦让一番,于人无利,于己无损;在该让的时候,则不谦让,以免损己;在应该不让的时候,则必定谦让,于人有利,于己无损。

小时候读到孔融让梨的故事,觉得实在难能可贵,自愧弗如。一只梨的大小,虽然是微不足道,但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其重要或者并不下于一个公务员之心理盘算简、荐、委。有人猜想,孔融那几天也许肚皮不好,怕吃生冷,乐得谦让一番。我不敢这样妄加揣测。不过我们要承认,利之所在,可以使人忘形,谦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孔融让梨的故事,发扬光大起来,确有教育价值,可惜并未发生多少实际的效果:今之孔融,并不多见。

谦让作为一种仪式,并不是坏事,像天主教会选任主教时所举行的仪式就满有趣。就职的主教照例的当众谦逊三回,口说“nolocpiscopari”意即“我不要当主教”,然后照例的敦促三回,终于勉为其难了。我觉得这样的仪式比宣誓就职之后再打通电话声明固辞不获要好得多。谦让的仪式行久了之后,也许对于人心有潜移默化之功,使人在争权夺利奋不顾身之际,不知不觉地也举行起谦让的仪式。可惜我们人类的文明史尚短,潜移默化尚未能奏大效,露出原始人的狰狞面目的时候要比雍雍穆穆的举行谦让仪式的时候多些。我每次从公共汽车售票处杀进杀出,心里就想先王以礼治天下,实在有理。

【小题1】你认为作者在文中对谦让表达了怎样的看法?
【小题2】解释加粗词语在文中的意思。
(1)辈分小的,官职低的,垂着手远远的立在屋角,听候调遣。
(2)……而往往是显着踌躇满志顾盼自雄的样子。
【小题3】赏析下列句子的妙处。
(1)……好像“常常登上座,渐渐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
(2)……本就该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并无苦恼之相……
(3)可以无需谦让的时候,则无妨谦让一番,于人无利,于己无损。
【小题4】你认为文中还有哪些句子写得妙?找出来,品一品,写上几句。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梁实秋

①我爱鸟。

②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溜达。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的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瞵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地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的“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抟扶摇而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粘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罢?

③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吱吱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是独奏,有时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④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喙,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斓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地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腿,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油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地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⑤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在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得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地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则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己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⑥鸟并不永久地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缩缩地在寒枝的梢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余的僵冻的果儿,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喟曰:“鸟!你连这一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地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现那麻雀的羽毛特别地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⑦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小题1】简要回答:
(1)第②自然段中划线句“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罢”是什么意思?
(2)作者写到胳膊上架着的鹰和笼中的囚鸟,其用意是什么?
【小题2】作者笔下写了很多可爱的鸟,都是从哪些角度写的呢?
【小题3】第⑤段中作者写了传统文学里的杜鹃、济慈笔下的夜莺、雪莱诗中的云雀,作者用这些例子想说明什么?
【小题4】作者在文中巧妙地使用了“点面结合”的写作手法,请作具体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选文,完成后面的问题。

先生博闻强记,在笔写的讲稿之外,随时引证许多作品,大部分他都能背诵得出。有时候,他背诵到酣畅处,忽然记不起下文,他便用手指敲打他的秃头,敲几下之后,记忆力便又畅通,成本大套地背诵下去了。他敲头的时候,我们屏息以待,他记起来的时候,我们也跟着他欢喜。

先生的讲演,到紧张处,便成为表演。他真是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有时掩面,有时顿足,有时狂笑,有时太息。听他讲到他最喜爱的《桃花扇》,讲到“高皇帝,在九天,不管……”那一段,他悲从中来,竟痛哭流涕而不能自已。他掏出手中拭泪,听讲的人不知有几多也泪下沾襟了!又听他讲杜氏讲到“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先生又真是于涕泗交流之中张口大笑了。

这一篇讲演分三次讲完,每次讲过,先生大汗淋漓,状极愉快。听过这讲演的人,除了当时所受的感动之外,不少人从此对于中国文学发生了强烈的爱好。先生尝自谓“笔锋常带情感”,其实先生在言谈讲演之中所带的情感不知要更强烈多少倍!

有学问,有文采,有热心肠的学者,求之当世能有几人?于是我想起了从前的一段经历,笔而记之。

【小题1】下列对选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用手指敲打他的秃头”属于细节描写,生动地揭示出梁任公先生正在得意之际却忘记下文而焦急、窘迫的心理,显示了梁任公先生为人古怪。
B.“他敲头的时候,我们屏息以待,他记起来的时候,我们也跟着他欢喜”,说明梁任公先生的演讲非常吸引人,抓住了观众的心。
C.梁任公先生演讲时的“掩面”“顿足”“狂笑”“太息”表明梁任公先生已把自己当作作品中的人物,这些词语刻画了进入状态的学者形象。
D.“有学问,有文采,有热心肠的学者,求之当世能有几人”一句收束前文,点出梁任公先生作为学者的主要特点,也是点睛之笔。
【小题2】第二段中,作者对梁启超先生的演讲做了精彩生动的描写,从这些精练的语句中可见梁启超具有什么样的性格?
【小题3】“先生尝自谓‘笔锋常带情感’,其实先生在言谈讲演之中所带的情感不知要更强烈多少倍”一句运用了什么抒情方式?有什么含意?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送 行
梁实秋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遥想古人送别,也是一种雅人深致。古时交通不便,一去不知多久,再见不知何年,所以南浦唱只骊歌,灞桥折条杨柳,甚至在阳关敬一杯酒,都有意味。李白的船刚要启碇,汪伦老远的在岸上踏歌而来,那幅情景真是历历如在目前。其妙处在于纯朴真挚,出之以潇洒自然。平夙莫逆于心,临别难分难舍。
如果平常我看着你面目可憎,你觉着我语言无味,一旦远离,那是最好不过。只恨世界太小,唯恐将来又要碰头,何必送行?在现代人的生活里,送行是和拜寿送殡等一样的成为应酬的礼节之一。“揪着公鸡尾巴”起个大早,迷迷糊糊地赶到车站码头,挤在乱哄哄的人群里面,找到你的对象,扯几句淡话,好容易耗到汽笛一叫,然后鸟兽散,吐一口轻松气,噘着大嘴回家。这叫作周到。在被送的那一方面,觉得热闹,人缘好,没白混,而且体面,有这么多人舍不得我走,斜眼看着旁边的没人送的旅客,相形之下,尤其容易起一种优越之感,不禁精神抖擞,恨不得对每一个送行的人要握八次手,道十回谢。死人出殡,都讲究要有多少亲友执绋,表示恋恋不舍,何况活人?行色不可不壮。
悄然而行似是不大舒服,如果别的旅客在你身旁耀武扬威地与送行的话别,那会增加旅中的寂寞。这种情形,中外皆然。MaxBccrbohm写过一篇《谈送行》,他说他在车站上遇见一位以演剧为业的老朋友在送一位女客,始而喁喁情话,俄而泪湿双颊,终乃汽笛一声,勉强抑止哽咽,向女郎频频挥手,目送良久而别。原来这位演员是在作戏,他并不认识那位女郎,他是属于“送行会”的一个职员,凡是旅客孤身在外而愿有人到站相送的,都可以到“送行会”去雇人来送。
送行既是人生中所不可少的一桩事,送行的技术也便不可不注意到。如果送行只限于到车站码头报到,握手而别,那么问题就简单,但是我们中国的一切礼节都把“吃”列为最重要的一个项目。一个朋友远别,生怕他饿着走,饯行是不可少的,恨不得把若干天的营养都一次囤积在他肚里。还有些思虑更周到的人,把食物携在手上,亲自送到车上船上,好像是你在半路上会要挨饿的样子。
我永远不能忘记最悲惨的一幕送行,一个严寒的冬夜,车站上并不热闹,客人和送客的人大都在车厢里取暖,但是在长得没有止境的月台上却有一堆黑查查的送行的人,有的围着斗篷,有的脚尖在洋灰地上敲鼓似的乱动。我走近一看全是熟人,都是来送一位太太的。车快开了,不见她的踪影,原来在这一晚她还有几处饯行的宴会。在最后的一分钟,她来了。送行的人们觉得是在接一个人,不是在送一个人,一见她来到,大家都表示喜欢,所有惜别之意都来不及表现了。她手上抱着一个孩子,吓得直哭,另一只手扯着一个孩子,连跑带拖。她的头发蓬松着,嘴里喷着热气,像是冬天载重的骡子。她顾不得和送行的人周旋,三步两步地就跳上了车,这时候车已在蠕动。送行的人大部分手里都提着一点东西,无法交付,可巧我站在离车门最近的地方,大家把礼物都交给了我,“请您偏劳给送上去吧!”我好像是一个圣诞老人,抱着一大堆礼物,一个箭步窜上了车。我来不及致辞,把东西往她身上一扔,回头就走。
从车上跳下来的时候,打了几个转才立定脚跟。事后我接到她一封信,她说:“那些送行的都是谁?你丢给我那些东西,到底是谁送的?我在车上整理了好半天,才把那些东西聚拢起来打成一个大包袱。朋友们的盛情算是给我添了一件行李。我想知道哪一件东西是哪一位送的,你既是代表送上车的,你当然知道,盼速见告。”这问题我无法答复,至今是个悬案。
我不愿送人,亦不愿人送我。对于自己真正舍不得离开的人,离别的一刹那像是开刀,凡是开刀的场合照例是应该先用麻醉剂,使病人在迷蒙中度过那场痛苦,所以离别的苦痛最好避免。一个朋友说:“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的风雨,我要去接你。”我最赏识那种心情。
(选自《粱实秋散文》,有删改)
文中提到“最悲惨的一幕送行”,作者为什么说那是一次“最悲惨的”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