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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小题。
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听不见狗叫声,看不见包弟向我作揖、跟着我进屋,我反而感到轻松,真有一种甩掉包袱的感觉。但是在我吞了两片眠尔通、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甩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在我眼前出现的不是摇头摆尾、连连作揖的小狗,而是躺在解剖桌上给割开肚皮的包弟。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可耻地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仍然住在这所楼房里,每天清早我在院子里散步,脚下是一片衰草,竹篱笆换成了无缝的砖墙。隔壁房屋里增加了几户新主人,高高墙壁上多开了两扇窗,有时倒下一点垃圾。当初刚搭起的葡萄架给虫蛀后早已塌下来扫掉,连葡萄藤也被挖走了。右面角上却添了一个大化粪池,是从紧靠着的五层楼公寓里迁过来的。少掉了好几株花,多了几棵不开花的树。我想念过去同我一起散步的人,在绿草如茵的时节,她常常弯着身子,或者坐在地上拔除杂草,在午饭前后她有时逗着包弟玩。……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园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
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活作了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这绝不是容易的事。那么我今后的日子不会是好过的吧。但是那十年我也活过来了。
即使在“说谎成风”的时期,人对自己也不会讲假话,何况在今天,我不怕大家嘲笑,我要说: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
【小题1】下列对原文意思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
A.“终于”指的是正直的人在那个时代的必然命运,与小狗包弟一样,命运受到了摧残。
B.第二段主要借助对周围景物描写回忆往事的。这种描写在艺术上运用了回忆的手法,同时,以哀景抒哀情,更添一番悲凉。
C.文章结尾在简朴的语言中道出了真情,具有很强的艺术表现力。表达了作者自己深深的歉意,同时也表现了作者敢于说真话的勇气。
D.“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短短的话包含着超人的勇气,体现了作者的“诚实”,更重要的是,它展现了作者崇高的精神境界,以及与之联系的对国家、历史、人民的高度责任感。
【小题2】第一节中两个“包袱”的具体意思是什么?
【小题3】第二节中说“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园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一个受害者,在看到满园的创伤的时候不应该是痛恨、抱怨、折磨吗?作者为什么感到“熬煎?”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11-29 04: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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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一)文学名著阅读
【小题1】.下列各项对作品故事情节的叙述,不正确的两项是()()
A.旧历年的最后一天,觉新告诉觉慧他遇见梅表姐了,痛苦和悔恨涌上心头。觉慧责备觉新当初为什么不反抗,落到这地步,是罪有应得,觉新苦笑着说现实的环境不允许他这样做,觉慧突然感觉在思想上跟他的大哥是离得愈愈远了。(《家》)
B.第四十九回“脂粉香娃割腥啖膻”,说的就是性格豪爽的史湘云和宝玉烧烤了鹿肉说,还说吃这个方爱吃酒,吃了酒才有诗。谁知吃了肉,玩射覆酒令,喝多了酒竟醉卧在石头上,“四面芍药花飞了一身,满头脸衣襟上皆是红香散乱。“睡着了嘴里还嘟嘟嚷嚷地吟诗。(《红楼梦》)
C.“他终于看到纵队的前列从这条街进入广场,不一会儿,一大群人便挤满广场。但除了知道这是一群人以外,在黑暗中什么也看不清。”正是因为加西莫多看不清楚广场上的情况,才误以为他们是加害爱斯梅拉达的。所以,当那一大群人靠近圣母院时,加西莫多便拼死抵抗。(《巴黎圣母院》)
D.克罗旭先生的侄儿,索漠城初级法庭庭长德·蓬丰先生有一种习惯:辩护律师如果冒冒失失地称他德·蓬丰先生,开庭时律师便会发现自己做了件蠢事;谁要是称他庭长先生便可以得到他的关照;若溜须拍马者减他克罗旭先生,他会笑逐颜开地给予青睐。(《欧也妮·葛朗台》)
E.董承谋划利用曹操患偏头痛的机会,与太医吉平商议用毒药毒死曹操,不料被农奴告发,曹操大怒,将董承等人杀了。曹操杀了董承等人犹不解恨,想废帝另立新君,被手下谋士劝止。曹操又下领勒死了董承的妹妹,已有五个月身孕的董妃,并派三千心腹充当御林军。(《三国演义》)
【小题2】.简答题。
请简述“宝玉摔玉”的故事。(《红楼梦》)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各小题。
一个多月前,我还在北京,听人讲起一位艺术家的事情,我记得其中一个故事是讲艺术家和狗的。据说艺术家住在一个不太大的城市里,隔壁人家养了小狗,它和艺术家相处很好,艺术家常常用吃的东西款待它。“文革”期间,城里发生了从未见过的武斗,艺术家害怕起来,就 逃到别处躲了一段时期。后来他回来了,大概是给人揪回来的,说他“里通外国”,是个反革命, 批他,斗他,他不承认,就痛打,拳打脚踢,棍棒齐下,不但头破血流,一条腿也给打断了。批斗结束,他走不动,让专政队拖着他游街示众,衣服撕破了,满身是血和泥土,口里发出呻唤。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丛中跑出来,非常高兴地朝着他奔去。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舔舔,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它的朋友的身边。最后专政队用大棒打断了小狗的后腿,它发出几声哀叫,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地上添了血迹,艺术家的破衣上留下几处狗爪印。艺术家给关了几年才放出来,他的第一件事就是买几斤肉去看望那只小狗。邻居告诉他,那天狗给打坏以后,回到家里什么也不吃,哀叫了三天就死了。
听了这个故事,我又想起我曾经养过的那条小狗。是的,我也养过狗,那是 1959 年的事情,当时一位熟人给调到北京工作,要将全家迁去,想把他养的小狗送给我,因为我家里有一块草地,适合养狗的条件。我答应了,我的儿子也很高兴。狗来了,是一条日本种的黄毛小狗, 干干净净,而且有一种本领:它有什么要求时就立起身子,把两只前脚并在一起不停地作揖。这本领不是我那位朋友训练出来的。它还有一位瑞典旧主人,关于他我毫无所知。他离开上海回国,把小狗送给接受房屋租赁权的人,小狗就归了我的朋友。小狗来的时候有一个外国名字, 它的译音是“斯包弟”。我们简化了这个名字,就叫它做“包弟”。
包弟在我们家待了七年,同我们一家人处得很好。它不咬人,见到陌生人,在大门口吠一阵,我们一声叫唤,它就跑开了。夜晚篱笆外面人行道上常常有人走过,它听见某种声音就会朝着篱笆又跑又叫,叫声的确有点刺耳,但它也只是叫几声就安静了。它在院子里和草地上的时候多些,有时我们在客厅里接待客人或者同老朋友聊天,它会进来作几个揖,讨糖果吃,引起客人发笑。日本朋友对它更感兴趣,有一次大概在 1963 年或以后的夏天,一家日本通讯社到我家来拍电视片,就拍摄了包弟的镜头。又有一次日本作家由起女士访问上海,来我家做客, 对日本产的包弟非常喜欢,她说她在东京家中也养了狗。两年以后,她再到北京参加亚非作家紧急会议,看见我她就问:“您的小狗怎样?”听我说包弟很好,她笑了。
我的爱人萧珊也喜欢包弟。在三年困难时期,我们每次到文化俱乐部吃饭,她总要向服务员讨一点骨头回去喂包弟。
1962 年我们夫妇带着孩子在广州过了春节,回到上海,听妹妹们说,我们在广州的时候,
睡房门紧闭,包弟每天清早守在房门口等候我们出来。它天天这样,从不厌倦。它看见我们回来,特别是看到萧珊,不住地摇头摆尾,那种高兴、亲热的样子,现在想起来我还很感动,我仿佛又听见由起女士的问话:“您的小狗怎样?”
“您的小狗怎样?”倘使我能够再见到那位日本女作家,她一定会拿同样的一句话问我。她的关心是不会减少的。然而我已经没有小狗了。
(节选自《小狗包弟》)
作者在篇首写一位艺术家和狗的故事,有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