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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鉴 赏 家

汪曾祺

全县第一个大画家是季陶民,第一个鉴赏家是叶三。

叶三是个卖果子的。他专给大宅门送果子。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他的果子都是原装。四乡八镇,哪个园子里,什么人家,有一棵出名的好果树,他都知道,而且和园主打了多年交道,熟得像亲家一样了……立春前后,卖青萝卜。“棒打萝卜”,摔在地下就裂开了。杏子、桃子下来时卖鸡蛋大的香白杏,白得一团雪,只嘴儿以下有一根红线的“一线红”蜜桃。再下来是樱桃,红的像珊瑚,白的像玛瑙。端午前后,枇杷。夏天卖瓜。七八月卖河鲜:鲜菱、鸡头、莲蓬、花下藕。卖马牙枣、卖葡萄。重阳近了,卖梨:河间府的鸭梨、莱阳的半斤酥,还有一种叫做“黄金坠儿”的香气扑人个儿不大的甜梨。菊花开过了,卖金橘,卖蒂部起脐子的福州蜜橘。入冬以后,卖栗子、卖山药(粗如小儿臂)、卖百合(大如拳)、卖碧绿生鲜的檀香橄榄。他还卖佛手、香橼。人家买去,配架装盘,书斋清供,闻香观赏。

不少深居简出的人,是看到叶三送来的果子,才想起现在是什么节令了的。

叶三五十岁整生日,老大老二都提出爹不要走宅门卖果子了,他们养得起他。

叶三有点生气了:

“嫌我给你们丢人?我给这些人家送惯了果子。就为了季四太爷一个人,我也得卖果子。”

季四太爷即季陶民。他大排行是老四,城里人都称之为四太爷。

叶三真是为了季陶民一个人卖果子的。他给别人家送果子是为了挣钱,他给季陶民送果子是为了爱他的画。

季陶民有一个脾气,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吃斤半水果。

叶三搜罗到最好的水果,总是首先给季陶民送去。

季陶民每天一起来就走进他的小书房——画室。叶三不须通报,一来就是半天。季陶民画的时候,他站在旁边很入神地看,专心致意,连大气都不出。有时看到精彩处,就情不自禁地深深吸一口气,甚至小声地惊呼起来。凡是叶三吸气、惊呼的地方,也正是季陶民的得意之笔。季陶民从不当众作画,他画画有时是把书房门锁起来的。对叶三可例外,他很愿意有这样一个人在旁边看着,他认为叶三真懂,不是假充内行,也不是谀媚。

季陶民最讨厌听人谈画。他很少到亲戚家应酬。实在不得不去的,他也是到一到,喝半盏茶就道别。因为席间必有一些假名士高谈阔论。但是他对叶三另眼相看。

叶三只是从心里喜欢画,他从不瞎评论。季陶民画完了画,钉在壁上,自己负手远看。有时会问叶三:“好不好?”

叶三大都能一句话说出好在何处。

季陶民画了一幅紫藤,问叶三。

叶三说:“紫藤里有风。”

“唔!你怎么知道?”

“花是乱的。”

“对极了!

季陶民提笔题了两句词:“深院悄无人,风拂紫藤花乱。”

季陶民最爱画荷花。有一天,叶三送了一大把莲蓬来,季陶民一高兴,画了一幅墨荷,好些莲蓬。画完了,问叶三:“如何?”

叶三说:“四太爷,你这画不对。”

“不对?”

“‘红花莲子白花藕’。你画的是白荷花,莲蓬却这样大,莲子饱,墨色也深,这是红荷花的莲子。”

“是吗?我头一回听见!”

季陶民于是展开一张八尺生宣,画了一张红莲花,题了一首诗:

红花莲子白花藕,

果贩叶三是我师。

惭愧画家少见识,

为君破例著胭脂。

季陶民送了叶三很多画,都是题了上款的。有时季陶民给叶三画了画,说:“这张不题上款吧,你可以拿去卖钱,——有上款不好卖。”叶三说:“题不题上款都行。不过您的画我一张也不卖!”

十多年过去了。季陶民死了。叶三已经不卖果子,但是他四季八节,还四处寻觅鲜果,到季陶民坟上供一供。

季陶民死后,他的画价大增。大家知道叶三手里有很多季陶民的画,都是精品。很多人想买叶三的藏画。叶三说:

“不卖。”

有一天有一个外地人来拜望叶三,因为是远道来的,叶三只得把画拿出来。客人非常虔诚,要了清水洗了手,焚了一炷香,还先对画轴拜了三拜,然后才展开。他一边看,一边不停地赞叹:

“喔!喔!真好!真是神品!”

客人要买这些画,要多少钱都行。

叶三说:

“不卖。”

客人只好怅然而去。

叶三死了。他的儿子遵照父亲的遗嘱,把季陶民的画和父亲一起装进棺材里,埋了。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塑造的叶三,为人勤快、诚实守信、阅历丰富,对绘画艺术有热情。如果不卖果子,而当一个画家,也一定会很出色。
B.“紫藤有风”,“花是乱的”一段,汪曾祺借助白描语言的神力,让一个果贩与一个鉴赏家的形象精致地叠合在一起,可谓神来之笔。
C.从情节和结构来看,很难在作品中找到一般小说那种清晰的线索,强烈的冲突,波澜起伏的情节,甚至很难概括出一个故事梗概,颇有“散文”的特征。
D.小说语言独具特色:准确、干净、不失华丽,大量使用短句,使语言凝练又明快活泼,形成汪曾祺独到的文风。
E.季陶民“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吃半斤水果”,这看似闲笔,实则表现出季陶民旷达超脱且率性脾气。
【小题2】小说题目是“鉴赏家”,但却用了很大篇幅写叶三卖果子。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小题3】小说是通过哪些情节来塑造叶三的鉴赏家形象的?请结合文本作概括。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5-29 0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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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又读《边城》

汪曾祺

请许我先抄一点沈先生写给三姐张兆和(我的师母)的信。

山头夕阳极感动我,水底各色圆石也极感动我,我心中似乎毫无什么渣滓,透明烛照,对河水,对夕阳,对拉船人同船人,皆那么爱着,十分温暖地爱着!……我看到小小渔船,载了它的黑色鸬鹚向下流缓缓划去,拉船人的姿势,我皆异常感动且异常爱他们。……三三,我不知为什么,我感动得很!我希望活得长一点,同时把生活完全发展到我自己的这份工作上来。我会用自己的力量,为所谓人生,解释得比任何人皆庄严些与透入些!三三,我看久了水,从水里的石头得到一点平时好像不能得到的东西,对于人生,对于爱憎,仿佛全然与人不同了。我觉得怅惘得很,我总像看得太深太远,对于我自己,便成为受难者了,这时节我软弱得很,因为我爱了世界,爱了人类。三三,倘若我们这时正是两人同在一处,你瞧我的眼睛湿到什么样子!……

这是一封家书,是写给三三的“专利读物”,不是宣言,用不着装样子,做假,每一句话都是真诚的,可信的。

从这封信,可以理解沈先生为什么要写《边城》,为什么会写得这样美。因为他爱世界,爱人类。

从这里也可以得出对沈从文的全部作品的理解。

为什么这个小说叫做《边城》,这是个值得想一想的问题。

“边城”不只是一个地理概念,意思不是说这是个边地的小城。这同时是一个时间概念,文化概念。

“边城”是大城市的对立面。这是“中国另一地方另外一种事情”(《边城题记》)。沈先生从乡下跑到大城市,对上流社会的腐烂生活,对城里人的“庸俗小气自私市侩”深恶痛绝,这引发了他的乡愁,使他对故乡尚未完全被现代物质文明所摧毁的淳朴民风十分怀念。

便是在湘西,这种古朴的民风也正在消失。沈先生在《长河·题记》中说:“1934年的冬天,我因事从北平回湘西,由沅水坐船上行,转到家乡凤凰县。去乡已18年,一入长河流域,什么都不同了。表面上看来,事事物物自然都有了极大进步,试仔细注意注意,便见出在变化中的堕落趋势。最明显的事,即农村社会所保有的那点正直朴素人情美,几乎快要消失无余,代替而来的却是近20年实际社会培养成功的一种惟实惟利的人生观。”《边城》所写的那种生活确实存在过,但到《边城》写作时(1933—1934)已经几乎不复存在。《边城》是一个怀旧的作品,一种带着痛惜情绪的怀旧。《边城》是一个温暖的作品,但是后面隐伏着作者的很深的悲剧感。

《从文小说习作选·代序》说:

这世界上或有想在沙基或水面上建造崇楼杰阁的人,那可不是我。我只想造希腊小庙。选山地作基础,用坚硬石头堆砌它。精致、结实、匀称,形体虽小而不纤巧,是我的理想的建筑。这庙里供奉的是“人性”。

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生的人性形式”。

喔!“人性”,这个倒霉的名词!

沈先生对文学的社会功能有他自己的看法,认为好的作品除了使人获得“真美感觉之外,还有一种引人‘向善’的力量,……从作品中接触另外一种人生,从这种人生景象中有所启发,对人生或生命能作更深一层的理解”(《小说的作者与读者》)。沈先生的看法“太深太远”。照我看,这是文学功能的最正确的看法。这当然为一些急功近利的理论家所不能接受。

《边城》里最难写,也是写得最成功的人物是翠翠。翠翠难写,因为翠翠太小了(还过不了16吧)。她是那样天真,那样单纯。小说是写翠翠的爱情的。这种爱情是那样纯净,那样超过一切世俗利害关系,那样的非物质。翠翠的爱情有个成长过程。总体上,是可感的,坚定的,但是开头是朦朦胧胧的,飘飘忽忽的。翠翠的爱是一串梦。

事情经过许多曲折……

大雷大雨的夜晚,老船夫死了。祖父的朋友杨马兵来和翠翠作伴,“因为两个必谈祖父以及这一家有关系的事情,后来便说到了老船夫死前的一切,翠翠因此明白了祖父活时所不提到的许多事,……凡是翠翠不明白的事,如今可都明白了。翠翠把事情弄明后,哭了一个夜晚”。哭了一夜,翠翠长成大人了。迎面而来的,将是什么?

“我平常最会想象好景致,且会描写好景致”。(《湘行集·泊缆子湾》)沈从文对写景可算是一个圣手。《边城》写景处皆十分精彩,使人如同目遇。小说里为什么要写景?景是人物所在的环境,是人物的外化,人物的一部分。景即人。

(有删改)

【小题1】《又读<边城>》这篇文章,作者从哪几个方面对《边城》做了解读和评价。
【小题2】结合选文,说说“边城”是“一个时间概念,文化概念”的具体含意。
【小题3】“事情经过许多曲折……”,请联系小说《边城》,概述翠翠的爱情经过了哪些曲折。
【小题4】“景是人物所在的环境,是人物的外化,人物的一部分。景即人。”请联系链接材料,说说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链接材料)

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只一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做成。静静的河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小溪既为川湘来往孔道,限于财力不能搭桥,就安排了一只方头渡船。这渡船一次连人带马,约可以载二十位搭客过河,人数多时则反复来去。渡船头竖了一枝小小竹竿,挂着一个可以活动的铁环,溪岸两端水槽牵了一段废缆,有人过渡时,把铁环挂在废缆上,船上人就引手攀缘那条缆索,慢慢的牵船过对岸去。船将拢岸时,管理这渡船的,一面口中嚷着“慢点,慢点”,自己霍地跃上了岸,拉着铁环,于是人货牛马全上了岸,翻过小山不见了。渡头为公家所有,故过渡人不必出钱。有人心中不安,抓了一把钱掷到船板上时,管渡船的必为一一拾起,依然塞到那人手心里去,俨然吵嘴时的认真神气:“我有了口粮,三斗米,七百钱,够了。谁要这个!”

同类题2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林肯的鼻子

汪曾祺

①我们到伊里诺明州泼凌菲尔德市参观林肯故居。林肯居住过的房子正在修复。几家邻居的住宅倒都已经修好了。邻居的房子也是木结构,样子差不多。一位穿了林肯时代服装的中年女士给我们作介绍。她的声音有点尖利,话说得较快,滔滔不绝。她说了一些与林肯无关的话,老是说她们姐妹的事。她最后说:“林肯是伟大的政治家,但在生活上是个无赖。”我真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

②第二天上午,参观林肯墓,墓的地点很好,很空旷,墓前是一片草坪,有很多高大的树。

③这天步兵114旅特地给国际写作计划的作家们表演了升旗仪式。两个穿了当年的蓝色制服的队长模样的军人在旗杆前等着。其中一个挎了值星带,佩指挥刀。在军鼓和小号声中走来一队士兵。所谓一队,其实只有七个人。前面两个,一个打着美国国旗,一个打着州旗。当中三个背着长枪。最后两个,一个打鼓,一个吹号,走得很有节拍,但是轻轻松松的。立定之后,向左转,架好长枪。喊口令的就是那个吹号的,口令声音很轻,并不大声怒喝。一声“升旗”后,号兵自己吹了号,那两个队长举手敬礼,国旗和州旗升上去。一会儿工夫,仪式就完了,士兵列队走去,小号吹着“光荣光荣哈里鲁亚”,打鼓的这回只是用两根鼓棒敲着鼓边。这个升旗仪式既不威武雄壮,也不怎么庄严肃穆。说是形同儿戏,那倒也不是。只能说这是美国式的仪式,比较随便。

④林肯墓是一座白花岗石的方塔形的建筑,墓前有林肯的立像。墓基前数步,石座上还有一个很大的铜铸的林肯头像。林肯墓清清爽爽,干干净净,很好看。一位法国作家说他到过南京,看过中山陵,说林肯墓和中山陵不能相比,中山陵有气魄。我说:“不同的风格。”“对,完全不同的风格!”他不知道林肯墓是“墓”,中山陵是“陵”呀。

⑤我们到墓里看了一圈。这里葬着林肯、林肯的夫人和三个儿子。正中还有一个林肯坐在椅子里的铜像。他的三个儿子都有一个铜像,但较小。纪念林肯,同时纪念他的家属,这也是一种美国式的思想。这里倒没有林肯的“亲密战友”的任何名字和形象。

⑥走出墓道,看到好些人去摸林肯的鼻子,头像的鼻子。有的把孩子举起来,孩子就高高兴兴地去摸。林肯的头像外面原来是镀了一层黑颜色的,鼻子被摸得多了,露出里面的黄铜,锃亮锃亮的。为什么要去摸林肯的鼻子?原来只是因为林肯的鼻子很突出,后来就成了一种迷信,说是摸了会有好运气。好几位作家握着林肯的鼻子照了像。他们叫我也照一张,我笑了笑,摇摇头。

⑦归途中路过诗人艾德加·李·马斯特的故居。马斯特对林肯的一些观点是不同意的。我问接待我们的一位女士马斯特究竟不同意林肯的哪些观点,她说她也不清楚,只知道他们关系不好。我说:“你们不管他们观点有什么分歧,都一样地纪念?”她说:“只要是对人类文化有过贡献的,我们都纪念,不管他们的关系好不好。”我说:“不过,我不赞成大家去摸林肯的鼻子。”她说:“我也不赞成!”

⑧途次又经桑德堡故居。桑德堡写过长诗《林肯在战争年代》。他是赞成林肯观点的。

⑨回到住处,我想:摸林肯的鼻子,到底要得要不得?最后的结论是:这还是要得的。谁的鼻子都可以摸,林肯的鼻子也可以摸。没有一个人的鼻子是神圣的。林肯有一句名言:“所有的人生而平等。”我还想到,自由、平等、博爱,是不可分割的概念。自由,是以平等为前提的。在中国,现在,很需要倡导这种“生而平等”的精神。

⑩让我们平等地摸别人的鼻子,也让别人摸。

(1987.10.1.爱荷华)

【小题1】第③第⑤段中提到“美国式的仪式”、“美国式的思想”,“美国式”在文中的含义是_______ 、_______ 。
【小题2】第①段中的画线句中的“倒”与“也”在文中有何特别含义?
【小题3】品读文章第⑥段划线句,联系前文,分析作者当时不肯握林肯鼻子照相的原因。
【小题4】对本文理解恰当的一项是(   )
A.作者在第③段描述了步兵114旅表演升旗仪式的过程,借此委婉批评美国人对林肯缺乏应有的尊重与热爱。
B.作者引用法国作家的话,目的是为了把“墓”与“陵”对比,体现中山陵宏伟的气势,以表达自己的民族自豪感。
C.文章通过游林肯墓的所见所闻,以小见大,引出了一个严肃重大的话题,寓意深刻。
D.作者认为,“自由、平等、博爱”三个概念是不可分割的,没有轻重先后之分。
【小题5】与本文标题有关的内容到第⑥段才出现,请概括前五段主要内容并分析其作用。
【小题6】汪曾祺的语言很有韵味,请评析本文在语言运用方面的一个特点。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珠子灯

汪曾祺

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玻璃泡子挂在四角。

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元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暧昧的希望。

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行》,孙小姐能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

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

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咕,鹁鸪鸪——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听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

她死了。

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从锁着的房间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选自《汪曾祺文集》有删节)

【小题1】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篇浓墨重彩地介绍风俗和珠子灯,犹如舞台布景,为人物的出场描绘特定社会环境,暗示人物悲惨的命运,是点题之笔。
B.小说善于设置悬念,语言意蕴丰赡。“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就明确交代孙淑芸婚后丈夫亡故以及她对爱情的忠贞不渝。
C.小说通过讲述王常生托媒人叫孙淑云放脚不裹脚,教她读进步书籍等情节来说明他们夫妇琴瑟和谐,感情很好,正是这份真挚,深笃的情感,让孙淑云守节至死。
D.孙淑云原爱洁成癖,丈夫死后她平常不许擦拭屋里的陈设,可见她心如死灰,百无聊赖,陷于对丈夫深深的思念当中。
E. 小说语言朴实,情节看似平淡,实则暗有波澜,以珠子灯为线索,贯穿全文,并用珠子灯的兴衰来象征人物的存亡,让整篇小说披上一层深深的哀伤情调。
【小题2】联系全文,分析小说结尾处画横线句子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3】联系全文,简要分析孙淑云的形象特征。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错误的两项是( )
A.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大学生并不知道文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B.文嫂女儿长大嫁给了一个下江司机,下江司机人很好,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从“文嫂胖了”四字,便生动形象地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C.本文写金昌焕主要用了讽刺手法,对金昌焕从不买纸一事确实持肯定态度,没有任何揶揄的成分。
D.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E. 文章语言俭省,三言两语便展现了文嫂的性格特点,文末写文嫂的大哭,反复不断的写文嫂的那几句话,更能展现文嫂的无尽委屈,更好地引起了读者的同情。
【小题2】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嫂这一形象与鲁迅先生笔下祥林嫂在性情气质上有不少相似之处,但影响两人命运的因素却实在不同。请简要分析这种相似与不同。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泰山石刻

汪曾祺

第一次看见经石峪字,是在昆明一个旧家,一副四言的集字对联,厚纸浓墨,是较早的拓本。百年老屋,光线晦暗,而字字神气俱足,不能忘。

经石峪在泰山中路的岔道上。这地方的地形很奇怪,在崇山峻岭之中,怎么会出现一片一亩大的基本平整的石坪呢? 泰山石为花岗岩,多为青色,而这片石坪的颜色是姜黄的。四周都没有这样的石头,很奇怪。是一个什么人发现了这片石坪,并且想起在石坪上刻下一部《金刚经》呢? 经字大径一尺年。摩崖大字,一般都是刻在直立的石崖上,刻在平铺的石坪上的,很少见。这样的字体,他处也极少见。

经石峪的时代,众说纷纭。说这是从隶书过渡到楷书之间的字体,则多数人并无异议。

经石峪保存较多教书笔意,但无蚕头雁尾,笔圆而体稍扁,可以上接《石门铭》,但不似《石门铭》的放肆,有人说这和《瘗鹤铭》(瘗yì)都是王義之写的,似无据。王羲之书多以偏侧取势,经石峪非也。《瘗鹤铭》结体稍长,用笔瘦动,秀气朴人,说这近似二王书,还有几分道理(我以为应早于王羲之)。书法自晋唐以后,都贵瘦硬。杜甫诗“书贵瘦硬方通神”,是一时风气。经石峪学领肥重,但是骨在内中,肥而不病,笔笔送到,而不板滞。假如用一个字评经石峪字,曰: 稳。这是一个心平而志坚的学佛的人所写的字,这不是废话么,《金刚经》还能是不学佛的人写的?

这样的字,和泰山才相称。刻在他处,无此效果。十年前,我在经石峪呆了好大一会,觉得两天的疲劳,看了经石峪,也就值了。“经石峪”是“泰山”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泰山即使没有别的东西,没有碧霞元君祠,没有南天门,只有一个经石峪,也还是值得来看看的。

我很希望有人能拓印一份经石峪字的全文(得用好多张纸拼起来),在北京陈列起来,即使专为它盖一个大房子,也不为过。

名山之中,石刻最多,也最好的,似为泰山。泰山上的大现峰真是大观,那么多块摩崖大字,大都写得很好,这好像是摩崖大字大赛。这块地场(这是山东话) 也选得好。石岩壁立,上无遮盖,而石壁前有一片空地,看字的人可以在一个距离之外看,收其全貌,不必像壁虎似的趴在石壁上。摩崖字多是真书,休兼颜柳,是得这样,才压得住。蔡襄平日写行草,泰山的石刻题名却是真书。董其昌字体飘逸,但写大字却是颜体。看大字碑刻上的题名,很多都是山东巡抚。大概到山东来当巡抚,先得练好大字。

有些摩崖石刻,是当代人手笔。较之前人,不逮也,有的字甚至明显地看得出是用铅笔成圆珠笔写在纸上放大的。这哪里可以呢?

很奇怪,泰山上竟没有一块韩复榘写的碑。这位老见在山东,呆了那么久,为什么不想到泰山来留下一点字迹? 看来他有点自知之明。韩复榘在他的任内曾大修过泰山一次,竣工后,电令泰山各处:“嗣后除奉令准刊外,无论何人不准题字、题诗。”我准备投他一票。随便刻字,实在是糟蹋了泰山。

(节选自汪曾棋散文集《人间草木》)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通过认真的历史考证和多角度的描写表现了经石峪刻字的价值。
B.作者详写经石峪刻字而略写大观峰刻字,详略得当,结构安排合理。
C.蔡襄在泰山的石刻题名改写真书是为了展示他在书法艺术上的造诣。
D.文章的语言平淡冲和,朴素简净: 篇幅虽短,但文化意蕴极为丰厚。
【小题2】第一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3】结合文本,从描写手法的角度对下面句子进行赏析。
经石峪字颇肥重,但是骨在肉中,肥而不痴,笔笔送到,而不板滯。
【小题4】结合文本,谈谈汪曾祺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态度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