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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苏东坡传
林语堂
苏东坡现在过得是神仙般生活。黄州也许是瞅隘肮脏的小镇,但是无限的闲暇、美好的风景、诗人敏感的想象、对月夜的倾心、对美酒的迷恋--这些合而为一,便强而有力,是以使诗人的日子美满舒服了。在庄稼已然种上,无金钱财务的烦心,他开始享受每一个日子给他的快乐。
苏东坡在农舍雪堂和城中临皋亭两处住,每天两处往返,那不过是一里三分之一的一段脏泥路,却大概变成了文学史上最出名的一条路。在过了城镇中那一段小坡之后,就到了叫黄泥板,一直通到起伏的丘陵。那个地方向四周一望,似乎全是黄色,只有树木苍翠,竹林碧绿而已。苏东坡曾在徐州建有黄楼。现今住在黄州,日日横过黄泥板,而后达到黄岗的东坡。他已经脱去了文人的长袍,摘去了文人的方巾,改穿农人的短褂子,好使人不能辨识他士大夫的身份。他每天来往走这段路。在耕作之暇,他到城里去,喝得小有酒意,在草地上躺下便睡,直到暮色沉沉时好心肠的农人把他叫醒。 有一天, 他喝醉之后,写出了一首流浪汉狂想曲,名之为《黄泥板词》。其结尾部分如下:
朝爆黄泥之白云兮,暮宿雪堂之青烟。喜鱼鸟之莫余惊兮,幸樵臾之我娱。
初被酒以行歌兮,忽放杖而醉堰。草为首而块为枕兮,穆华堂之清晏。纷坠露以湿衣兮,升素月之团团。感父老之呼觉兮,恐牛羊之予践。
于是极然而起,起而歌曰:月明兮星稀,迎余往兮饯余。归岁既晏兮草木胖。归来归来,黄泥不可以久病。
但是他和酒友的夜游却引起了有趣的谣言,不但在当地,连宫廷都知道了。也幸喜饮酒夜游,这种生活才使他写出了不朽的杰作,也有诗,也有散文。
又一次夜游,他可把太守吓坏了。他在江上一个小舟中喝酒,夜晚的天空极美,他一时兴起,唱词一首道:
夜饮东坡醒复醉,归来仿佛三更。家童鼻息已雷鸣,敲门都不应,倚仗听江声。
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夜阑风静毅纹平,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第二天,谣传苏东坡曾到过江边,写了这首告别词,已经顺流而下逃走了。这谣言传到太守耳朵里,他大惊,因为他有职责监视苏东坡不得越出他的县境。他立刻出去,结果发现苏东坡尚卧床未起,鼾声如雷,仍在酣睡。这谣也传到了京都,甚至传到皇帝的耳朵里。
苏东坡这种解脱自由的生活,引起他精神上的变化,这种变化遂表现在他的写作上。他讽刺的苛酷,笔锋的尖锐,以及紧张与愤怒,全已消失,代之而出现的,则是一种光辉温暖、亲切宽和的诙谐,醇甜而成熟,透彻而深入。倘若哲学有何用处,就是能使人自我嘲笑。在动物之中,据我所知,只有人猿能笑,不过即使我们承认此一说法,但我信而不疑的是,只有人能嘲笑自己。我不知道我们能否称此种笑为神性的笑。倘若希腊奥林匹亚圣山的神也犯人所犯的错误,也有人具有的弱点,他们一定常常自我嘲笑吧。但是基督教的神与天使,则绝不会如此,因为他们太完美了。我想,若把自我嘲笑这种能力称之为沦落的人类唯一自救的美德,该不是溢美之词吧。
在苏东坡完全松弛下来而精神安然自在之时,他所写的随笔杂记,就具有此种醇甜的诙谐美。他开始在他的随笔里写很多漫谈偶记,既无道德目的,又乏使命作用,但却成了最为人喜爱的作品。有一篇随笔,是两个乞丐的故事:
有二措大相与言志。一云:“我平生不足惟饭与睡尔。他日得志,当吃饱饭后便睡,睡了又吃饭。”另一则云:“我则异于是。当吃了又吃,何暇复睡耶?”
不管在什么情况之下,幸福都是一种秘密。但是凭苏东坡的作品而研究其内在的本性,藉此以窥探他那幸福的秘密,便不是难事了。苏东坡这位天纵大才,所给予这个世界者多,而所取自这个世界者少,他不管身在何处,总是把稍纵即逝的诗的感受,赋予不朽的艺术形式,而使之长留人间,在这方面,他丰裕了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他现在所过的流浪汉式的生活,我们很难看做是一种惩处,或是官方的监禁。他享受这种生活时,他给天下写出了四篇他笔下最精的作品。一首词《赤壁怀古》,调寄《浪淘沙》,也以《大江东去》着称;两篇月夜泛舟的《前后赤壁赋》;一篇《承天寺夜游》。单以能写出这些绝世妙文,仇家因羡生妒,把他关入监狱也不无道理。
(选自林语堂的《苏东坡传》)
【小题1】【小题2】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写了苏轼被贬谪到黄州期间的一段经历,让我们感受到他是如何从忧患中取乐的。同时也凸显了苏轼悲观厌世的思想。
B.乌台诗案并没有给苏轼的生活带来多少阴影,在这个肮脏的小镇,他自得其乐,饮酒、夜游、酣睡,他是个随遇而安,自由洒脱的人。
C.尽管此时苏轼完全没有人身自由,尽管他的夜游引起谣言,但他始终乐观面对,是要借此以消解内心的痛苦,安慰自己。
D.政治上的失意,反而成就了苏轼贬谪期间文学上的巨大艺术成就,这就是拥有大人格,大智慧的苏东坡。
E. 本文语言深入浅出,犀利幽默,入情入理。增加了作品的幽默感。
【小题3】【小题4】本文主要写了苏东坡的哪些事?请简要概括。
【小题5】【小题6】文章引用苏轼的诗词文章和轶事,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
【小题7】【小题8】文章开头写道:“苏东坡现在过的是神仙般的生活”,请结合文章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6-18 1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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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东坡居士

林语堂

在元丰三年(一O八O年)正月初一,苏东坡已和长子迈离开京都,启程前往幽居之地黄州。在等待家眷之时,苏东坡暂时住在定惠院,这个小寺院坐落在林木茂密的山坡上,离江边还有一段路。他和僧人一同吃饭,午饭与晚饭后,总是在一棵山楂树下散步,关于这种情形,他写了些极其可爱的诗。在雨天,东坡睡到很迟才起床,快近黄昏时,散步很久,在起伏不平的东山麓漫游,在庙宇、私人庭园、树荫掩蔽的溪流等处,探胜寻幽。

苏东坡幸而死里逃生,至少是个惊心动魄的经验,他开始深思人生的意义。在六月他写的别弟诗里,他说他的生命犹如爬在旋转中的磨盘上的蝼蚁,又如旋风中的羽毛。他开始沉思自己的个性,而考虑如何才能得到心情的真正安宁。他转向了宗教。在他写的《安国寺记》里他说:二月至黄舍……得城南精舍,曰安国寺,有茂林修竹、陂池亭榭。间一二日辄往焚香默坐,深自省察,则物我相忘,身心皆空,求罪始所生而不可得。一念清净,染污自落;表里倚然,无所附丽。私窃乐之……与他宗教思想相反的一股力量,就是深藏他内心的儒家思想。他的儒家思想,似乎又把他拖往了另一个方向。诚然,人可以在宗教之中寻取到安静,但是,倘若佛教思想正确,而人生只是一种幻觉,人应当完全把社会弃置不顾,这样人类就非灭绝不可,那一切都空空如也才好呢!所以,在佛教要达到精神的空虚和无我的精神存在,就要完全摆脱个人的牵挂,而儒家是抱现实的思想,要对人类尽其职责义务,于是两种思想之间便有冲突。所谓解脱一事,只不过是在获得了精神上的和谐之后,使基层的人性附属于高层的人性,听其支配而已。

一个人若能凭理性上的克己功夫获得此种精神上的和谐,他就不需完全离开社会才能获得解脱了。

在苏东坡写给朋友的两封信里,他吐露了肺腑之言。一封是给至交李常的。李常曾写诗去安慰他,但是李常的诗太感伤,苏东坡不以为然,写信回答他。信上说:“何乃耶?仆本以铁石心肠待公。吾侪虽老且穷,而道理贯心肝,忠义填骨髓,直须谈笑生死之际,若见仆困穷使相怜,则与不学道者,大不相远矣……虽怀坎懔于时,遇事有可尊主泽民者,便忘躯为之,一切付与造物。非兄仆岂发此?看讫便火之。不知者以为诟病也。”

家眷到达之后,苏东坡的生活似乎安定下来,不过等他的钱用完之后,日子要如何过,他还没想到。他的两个小儿子迨和过,一个十二岁,一个十岁。由于太守的礼遇,他们还能住在临皋亭,此地后来因苏东坡而得名。此处本是驿亭,官员走水路时,经此可以在此小住。

苏东坡给一个朋友写道:“寓居去江无十步,风涛烟雨,晓夕百变。江南诸山在几席,此幸未始有也。”此地是够美,但是其风景之美,主要还是来自诗人的想象。他对那栋夏天对着大太阳的简陋小房子,情有独钟,别的旅客一旦真看见,就会废然失望的。后来,又在那栋房子一边加了一间书斋给他用,他便吹嘘说,他午睡初醒,忘其置身何处,窗帘拉起,于坐榻之上,可望见水上风帆上下,远望则水空相接,一片苍茫。

临皋亭并不见得是可夸耀的,风光之美一半在其地方,另一半则在观赏风景之人。苏东坡是诗人,能见到、感到别人即便在天堂也见不到感不到的美。他在札记里写道:“东坡居士酒醉饭饱,倚于几上,白云左绕,青江右回,重门洞开,林峦岔入。当是时,若有思而无所思,以受万物之备。惭愧,惭愧。”由临皋苏东坡可以望长江对岸武昌的山色之美。他有时芒鞋竹杖而出,雇一小舟,与渔樵为伍,消磨一日的时光。

在元丰四年(-O八一年),苏东坡真正务农了。他开始在东坡一片田地里工作,自称“东坡居士”。他过去原想弃官为农,没料到在这种情形之下被迫而成了农夫。在他那《东坡八首》前面的小序中说:“余至黄二年,日以困匮,故人马正卿哀予乏食,于郡中请故营地数十亩,使得躬耕其中。地既久荒,为茨棘瓦砾之场,而岁又大旱,垦辟之劳,筋力殆尽。释耒而叹,乃作是诗,自愍其勤。庶几来岁之入,以忘其劳焉。”

苏东坡现在衣食足堪自给,心满意足。他今日之使我们感到亲切自然之处,是那一片仁爱心。当年在他所住地区溺死初生婴儿的野蛮风俗,最使他痛心。他给武昌太守写过一封信,太有价值,并不是因为文辞好,而是内容好。英国十八世纪作家斯威夫特曾向贵族推荐婴儿肉为美味,并说此举为大举杀害婴儿的有力计策,即便是当讽刺话来说,我常常纳闷儿他何以竟说得出口?斯威夫特是当笑话说的,但是这种恶劣玩笑,是苏东坡所不能领略的。

苏东坡从本地一个读书人口中刚一听到这杀婴恶俗,他立刻提笔给本地太守写了一封信,请朋友带信亲身去见太守。

苏东坡自己成立了一个救儿会,请心肠慈悲为人正直的邻居读书人古某担任会长。救儿会向富人捐钱,请每年捐助十缗,多捐随意,用此钱买米,买布,买棉被。古某掌管此钱,安国寺一个和尚当会计,主管账目。这些人到各乡村调查贫苦的孕妇,她们若应允养育婴儿,则赠予金钱、食物、衣裳。苏东坡说,如果一年能救一百个婴儿,该是心头一大喜事。他自行每年捐出十缗钱。他行的才是最上乘的佛教教义。

(摘编白张振玉译《苏东坡传》)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苏轼的别弟诗中关于磨盘上的蝼蚁与旋风中的羽毛的比喻,表现了苏轼受宗教影响之后随天安命、顺其自然的人生状态。
B.劫后余生的苏轼,一方面追求心灵的真正安宁,一方面又放不下身上肩负的道义责任,陷入矛盾思想之中的他不断寻求精神的解脱之道。
C.苏轼在给李常的信中表示,他虽遭遇困厄但绝不摒弃道理与忠义,但凡有尊主利民之事,依然会将自己的安危置之度外,奋力为之。
D.蛰居在临皋的苏轼一边沉浸于美丽风景,一边亲自参加劳动,开启了农夫生涯,他在《东坡八首》的小序中表示,他深切地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小题2】从文中看,苏轼具有怎样的人格魅力?结合文本加以概括。
【小题3】本文多处引用苏轼本人的文字,这种写法有哪些好处?

同类题3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的题目。
悠闲生活的崇尚
林语堂
①中国人之爱悠闲,有着很多交织着的原因。这种爱悠闲的性情是由于酷爱人生而产生,并受了历代浪漫文学潜流的激荡,最后又由一种人生哲学——大体上可称它为道家哲学——承认它为合理近情的态度。中国人能囫囵地接受这种道家的人生观,可见他们的血液中原有着道家哲学的种子。
②有一点我们须先行加以澄清,这种消闲的浪漫崇尚,绝对不是我们一般想象中的那些有产阶级者的享受。我们要明了,这种悠闲生活是穷愁潦倒的文士所崇尚的,他们中有的是生性喜爱悠闲的生活,有的是不得不如此。所谓“盛名多累,隐逸多适”,那些应试落第的人对这种话是很听得进的;还有什么“晚食可以当肉”这一类的俗语,养不起家的人可以此解嘲。
③享受悠闲生活当然比享受奢侈生活便宜很多。要享受悠闲的生活只要有一种艺术家的性情,在一种全然悠闲的情绪中,去消遣一个闲暇无事的下午。正如梭罗在《瓦尔登湖》里所说的,要享受悠闲的生活,所费是不多的。
④这样说来,这种消闲的浪漫崇尚,我以为根本是平民化的。
⑤笼统来说,中国的浪漫主义者都具有锐敏的感觉和爱好漂泊的天性,虽然在物质生活上穷苦,但情感却很丰富。在中国,悠闲生活并不是富有者、有权势者和成功者独有的权利,而是那种高尚自负的心情的产物,这种高尚自负的心情极像那种西方的流浪者的尊严的观念,这种流浪者骄傲自负到不肯去请教人家,自立到不愿意工作,聪明到不把周遭的世界看得太认真。这种样子的心情是由一种超脱俗世的意识而产生,并和这种意识自然地联系着的;也可说是由那种看透人生的野心、愚蠢和名利的诱惑而产生的。那个把他的人格看得比事业的成就来得重大,把他的灵魂看得比名利更紧要的高尚自负的学者,大家都认为他是中国文学上最崇高的理想。他显然是一个极简朴地去过生活,而且鄙视世欲功名的人。
⑥这种悠闲的生活,也必须要有一种恬静的心地和乐天旷达的观念,以及一个能尽情玩赏大自然的胸怀方能享受。诗人及学者常常因此自题了一些稀奇古怪的别号,如江湖客(杜甫)、东坡居士(苏轼)、烟湖散人、襟霞阁老人等。有钱的人不一定能真正领略悠闲生活的乐趣,那些轻视钱财的人才真正懂得此中的乐趣。
⑦如果一个人真的要享受人生,人生是尽够他享受的。一般人不能领略这个尘世生活的乐趣,那是因为他们不深爱人生,把生活弄得平凡、刻板,而且无聊。有人说老子是嫉恶人生的,这话绝对不对,我认为老子之所以要鄙弃俗世生活,正因为他太爱人生,不愿使生活变成“为生活而生活”。
⑧一个热爱人生的人,对于他应享受的那些快乐的时光,一定爱惜非常,然而同时却又须保持流浪汉特有的那种尊严和傲慢。甚至他的垂钓时间也和他的办公时间一样神圣不可侵犯。他对于别人在高尔夫球总会中同他谈论股票的市况,一定会像一个科学家在实验室中受到人家骚扰那样觉得厌恶。
(选自《生活的艺术》,有删改)
请简要归纳文章第⑤段的论述层次。

同类题4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25分)
阿芳
林语堂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有一天,打字机凭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先生,机器修理好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予天才的上帝知道吧。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
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有一小时须喂笼乌,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秽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一一乒一一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这个老妈并不老,只二十一岁。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由两小时增到三小时,阿芳连我每日应刷的皮鞋都健忘了。我教训他一次,两次,三次,都没结果,最后无法,我便下严重的警告: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他辞退。我必须维持主子的身份。那天晚上,我召集全家佣人,重申警告,大家都有惧色,尤其是烧饭洗衣的老妈。
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静听房外的声音。六时二十分,洗衣服的青年老妈把我皮鞋放在门前。我觉得不平。
“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老妈恭而有礼的回答。
“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我知道她在撒谎。阿芳的梦魂还在逍遥睡乡。但是这位青年老妈婉词的替阿芳辩护,倒使我不好意思。我情愿屈服。
按:此为两年前存稿,阿芳后来与新老妈有私,串通在外行窃,入狱,今年六月出狱,至此尚未见面。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阿芳和新来洗衣的老妈年纪相差不大,他们经常在厨房玩笑嬉闹,以致影响到工作,我怕他们长久下去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决心整顿他们。
B.阿芳做事总是心不在焉,差错不断,让我觉得无可奈何:只有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做得让我满意,让我放心。
C.作者没有歧视家里的童仆阿芳,而是以平实的笔调,如叙家常般地展现了他的形象,在字里行间流溢着脉脉的温情,显示出深沉、委婉的写作风格。
D.作者善于运用朴素而个性化的语言来揭示人物的内心,在我和年轻老妈的对话中,青年老妈理直气壮的心态,我同情老妈的心情,都表现得恰到好处。
 
E.洗衣服的青年老妈在我限定的时间之前,把我的皮鞋放在门前,但我的心中还是不平,因为我惩戒阿芳的目的没有达到,他对我的警告仍然置若罔闻。
(2)作品中的阿芳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3)作品是怎样叙述阿芳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6分)
(4)作品结尾一段是作者两年后写的文字,作者为什么补写这段文字?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王安石逸事
林语堂
王安石是个怪人,思想、人品都异乎寻常。学生时代很勤勉,除去语言学极糟糕之外,还算得上是个好学者,当然也是宋朝一个主要的诗人。不幸的是,徒有基督救世之心,而无圆通机智为人处世之术,除去与他自己本人之外,与天下人无可以相处。毫无疑问,他又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者。倘若我们说理想主义者是指不注意自己的饮食和仪表的人,王安石正好就是这等人。王安石的衣裳肮脏,须发纷乱,仪表邋遢,也是以此等恶***载。B.“他又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者”,这句话主要是批评王安石虽有政治抱负,但清高孤傲、不请世事、自以为是。C.文中特别写到王安石批评韩琦的话“韩琦别无长处,惟面目姣好耳”,除了表达他对注重外表装扮的人的鄙视之外,更是意欲借此表达他对韩琦曾经对自己误解的憎恨。D.文章采用叙述、抒情、议论相结合的写法,如开头一段有相当多的文字是作者对王安石的议论,围绕这些议论,作者择事而写,写出了一个以往不为人所熟知的“怪人”王安石。E. 虽然写的是古人古事,但作者却以现代人的口吻叙述,语言活泼易懂,读来有趣,这也是本文的可取之处。
【小题3】宋朝朱弁《曲洧旧闻》中有这样的记载:“王荆公性简率,不事修饰、奉养,衣服垢污,饮食粗恶,一无有择,自少时则然。苏明允著《辨奸》,其言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以为‘不近人情’者,盖谓是也。”这里以“不近人情”言之,你同意这样的评价吗?请结合本文相关内容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