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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小说,回答小题。
打 工 仔
杨崇德
小岩村出了个深圳打工仔,那是发爷的满崽阿贵。
阿贵春节回来的时候,花格子西装,棕色牛皮鞋,还以为是个流氓的乌黑墨镜。招得村里人议论纷纷。好在初一孩子们到发爷家拜年,阿贵给每个娃儿一块钱,人们才意识到阿贵不是流氓,倒像个老板。于是,村里的老老少少开始向阿贵靠近。
阿贵,你在深圳干什么?有人想探听阿贵有钱的原因。阿贵只是笑而不答。就连阿贵的老子发爷也不知道。但是,人们百分之二百地肯定:阿贵这小子发了。
人们的猜测百分之二百正确。正月初五,阿贵就要发爷跟他去深圳看世界,发爷不肯去。阿贵就死缠,说:“爹,你就去吧,这把年纪了,再不去看看那里的热闹世界就没有机会了。”发爷还是不肯去。阿贵就说:“爹,跟我去一趟吧,反正我在那边又不干坏事。”发爷听了阿贵这句话,心里亮堂了几分。最后,在乡邻们的劝说下,发爷跟阿贵到了深圳。
深圳这个五彩缤纷的城市,在发爷眼里就是天堂。阿贵陪父亲逛了深圳的几个风景点,最后告诉父亲怎么过马路、怎么回家就自个儿上班去了。头两天,发爷不敢离开阿贵的房间。至多是在他房门口看行人,看车辆,看他从未看到过的热闹景象。过了几天,发爷的胆子就大了。能够远离阿贵的住房,延街去瞧去望。阿贵很忙,除了按时给发爷准备三餐外,整天早出晚归。
这天,发爷转到了一个比较繁华的地方,发现有个胖女人坐在那里,双眼微闭,她的双脚被一个人抱着。发爷很好奇,走到旁边看热闹。抱脚的人很投入,正在用小刀给女人修脚趾甲。趾甲被修整得圆圆的,抱脚人又用小刀将指甲刮了一遍又一遍,然后涂上红油,很好看,也很新鲜。发爷在这里出神地站了近十分钟。胖女人给抱脚人付了20块钱,抱脚人躬腰连说谢谢。抱脚人转过身,发爷的脑神经被重重地刺了一下:抱脚人竟是自己的儿子阿贵!发爷不等阿贵喊出半个“爹”字,就给了阿贵一耳光,脖筋如蚯蚓般地骂道:“没出息的东西,想不到你干的竟是这等活!跟我老老实实回家种田去!”
这一晚发爷半粒米都没吞下。第二天,不管阿贵怎么求,发爷还是回到他的小岩村。乡邻们很高兴地围着发爷讲深圳,发爷就说深圳的车子好看房子好看。有人问阿贵在那好吗?发爷说:“好好。”但是,发爷从此就病倒了,病得让人越来越为他惋惜:放着好日子不过,就要走了。
阿贵从深圳赶回来的时候,发爷已经咽了气。阿贵跪在发爷的灵床边不愿起来。发爷快入殓的时候,阿贵用小刀给发爷修了脚趾甲,圆圆的,然后用指甲油涂了一遍又一遍,很好看,也很新鲜。小岩村的人都说发爷的脚趾甲很好看,很新鲜。
【小题1】小说开头写阿贵回村过春节的情景,有三个作用,请写出来。(每条不超过10个字。)
【小题2】发爷发现儿子在深圳替人修脚,又打又骂,回来后气病而死,他为什么会这样?发爷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小题3】阿贵对修脚是怎么看的?说明阿贵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1-16 11: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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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一)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列小题。
回归“繁体字时代”并不现实
魏英杰
繁简之争,向来是个热议话题,不时引起公众关注与讨论。这次纷争再起,是因为中国香港 明星黄秋生在微博上吐槽:“在中国写中文正体字居然过半人看不懂,唉,华夏文明在大陆已死。”
黄秋生这番话,前半句或者属实,后半句则不通。在中国大陆,简体字既占据官方主流地位, 繁体字日渐衰落也就毫不奇怪了。我们上一代人还能多少认识和书写繁体字,到我们这代人大多 只能认识繁体字但写不出,至于新生代,或者连繁体字都认不得了。当然,这并非绝对说法,只 是一种概括。
可要说这就意味着“华夏文明在大陆已死”,却是以偏概全了。一者,繁体字只是“华夏文 明”的一部分,而非全部;再者,繁体字并不是“死”了,而只是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再被官方提 倡使用;三者,大陆通行的简体字也非凭空臆造,其中不少于传统汉字,也是传统文化的一 部分。此外,哪怕不承认语言文字本身在不断发展变化这个事实,简体字在大陆通行数十年也已构成既定事实,而且不得不说,这也是华夏文明演化发展的组成部分。还应纠正一个流行谬误, 即许多人认为汉字简化乃 1949 年以后才发生的事情。实际上,汉字简化不仅早已有之(如历代 碑帖中的俗体字),其作为一场文字变革也要从民国时期的新文化运动开始说起。当时不少新文 化运动的旗手,都主张进行文字改革,甚至提出废除汉字,实行汉字拼音化。在文字改革方面, 民国政府曾公布过第一批简体字表,因遭反对随后暂缓执行。从这可看出,大陆的汉字简化改革 乃这股社会思潮的延续与发展,并非凭空而来。
至于汉字简化的利弊,三言两语说不清楚。不过,在简体字已通行数十年这个事实面前,有 一个结论显而易见,那就是汉字书写已难以回到“繁体字时代”,否则将引发另一场文化紊乱。 且不说让只会写简体字的几代人重新学习使用繁体字,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也不说这对社会运 作的严重影响,不妨想想,等好不容易大家重新习惯繁体字后,必然又会出现一个“断代”现象, 那时候人们可能将因为不认识简体字而失去对这个时代的解读能力。不认识理解繁体字,并不影 响社会交流,其弊端在于难以阅读古籍、体会传统之美,对文化传承造成一定阻碍(这已经是一 个事实),但重新回到“繁体字时代”,人们则将面对的是社会运作的现实困境。在这种情况下, 如今多数只认得简体字的人们恐怕不会答应回归“繁体字时代”。
所以,更为现实的做法是“识繁就简”,也就是把简体字作为规范化汉字,同时提倡认识繁 体字,掌握和书写繁体字。
【小题1】下列关于“繁简字”问题的理解与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尽管在阅读古籍、体会传统之美等方面繁体字具有独特的魅力,但在简体字已经通行数十 年的背景下,汉字书写或许难以回到“繁体字”时代。
B.不论是回到“繁体字时代”,还是完全摈弃繁体字而使用简化字,都将引发文化的紊乱, 甚至出现一个“断代”现象。
C.简繁字体各有利弊,因此可让两种汉字齐头并进平分秋色,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共同促 进文化的发展。
D.“繁简字”问题,没有必要一刀切,可把简体字作为规范化汉字,同时提倡认识、掌握和 书写繁体字。
【小题2】下列不能作为反驳“华夏文明在大陆已死”的依据的一项是( )
A.繁体字只是“华夏文明”的一部分,而简体字同样也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B.汉字简化不是 1949 年以后的事,其至少可以从新文化运动时说起。
C.简体字并不是凭空臆造的,有不少于传统汉字,而繁体字只是不再被官方提倡。
D.简体字在大陆通行数十年,这也是华夏文明演化发展的组成部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面是一生最好的渴念

葛永平

(1)这张照片,大约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秋,一个阳光亮眼的正午,父亲做了面,是用三样面做的:白面(麦子磨的面)、豆面(大豆磨的面)、粉面(玉米发酵后磨的面),擀成“三和面”。父亲说,好面啊,溜溜长。父亲捞了面,就坐在单位的食堂门口。过往的职工看着父亲碗里的面,心里就痒不住地翻出话来:葛师傅,吃面啊。父亲就应和道:是啊,吃面。我记得就是这样一种单纯的对话感染了我,我从屋子里取出相机,给父亲照下了这张吃面的照片。照片上的面很长,父亲以幸福的姿态跷着二郎腿,同时,我感到了麦穗里面的福气正朝着美好的生活鼓出来。

(2)吃面有一种无法言说的解馋,就像南方人吃大米一样。北方人,几天不吃面便觉得心焦难耐。我最喜欢吃的面就是三和面,浆水菜哨子,捧着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为人民服务”大海碗,坐在自家的土窑炕上,边吃面边听妈唠叨,“吃饱饱的,出门在外吃不上妈的手擀面了。”世界那么大,阳光那么好,成长是多么不开心的事啊。我那时虽然只有十几岁,自小常想长大事,长大是要离家的,家是爸妈在灶前扬眉与低首之间的一个幸福,在家的日子就是蒙着爸妈的开恩,想吃面,不动手一碗面来了。出门的人,就算一碗面在眼前,可那面里头再没有了爸妈的唠叨,再好吃的面都显得寡淡了。成长让一个人岁月静好尘埃落地,好么?也好也不好。成长,刀锋似的,瞬间削你到老。

(3)面是天地之间,最普通、最实在、最没有富贵气的民间食物,千百年来,人们对面的态度,反映着社会、生活的水平。有面吃,才能饭饱生余事。偶尔翻书,看到面大约在1900多年前的东汉就有,东汉恒帝时有一个很喜欢吃面的尚书叫崔寔,写了一本《四民月令》的书。书上说“五月,阴气入脏,腹中寒不能腻。先后日至各十日,薄荷味,毋多肥浓,距立秋毋食煮饼及水溲饼”。据考证“煮饼”、“水溲饼”是最早的面食。崔寔尚书吃面居然吃出了经验,知道吃面也有自伤的时候,也就是说有些月份是不可以多吃面的。面在魏晋时称“汤饼”,南北朝称“水引”。我由是喜欢面的先祖“水引”。你来想象一下,就像中药罐中的药引子七粒红枣一样,失去了引子,中药药性就失去了大半。面是水引,在清水中一掩一映,一蓬一丛垂吊在筷上,散披在锅里,让静伏在炉畔的嘴:先是汩汩欲出口水;再是一阵难奈的下咽,时不时地涌进半帘香雾,拿了细瓷青花碗一舀一吆,馋得人真要举臂欲飞了。《齐民要术》介绍说:做水引,先要肉汁将面和好,然后用手将面挼成筷子粗细的条,一尺一断,放在盘中用水浸,做时手临锅边,面条要挼得如韭叶一般薄,用沸水煮熟,即为“水引面”。我想也该就是我们如今吃的拉面了。

(4)面的发展要数宋朝,北宋汴梁城内,北食店有“淹生软羊面”、“桐皮面”、“冷淘榛子”等;川饭店有“插肉面”、“大燠面”;面食店有“桐皮熟脍面”;寺院有“素面”,山林之家有“百合面”和“梅花汤面”等。南宋城都临安城内,南食店有“铺羊肉”、“煎面”、“鹅面”等;面食店有“鸡丝面”、“三鲜面”、“银丝冷淘”等;菜店则专卖“菜面”、“齑淘”、“经带面”。曾经浓墨重彩的汴梁城里,面把李师师丰仪得如雪地春风。面于李师师,李师师于赵皇帝,赵皇帝李师师的故事于北宋难民,就是生活里的阳光,就是那爱情一传老远的声气,就是颠沛流离的南逃路上星星点点的斑斓春梦。

(5)面是由花朵历经季候修成的正果,皆是雨露、日月凝结的养分。物竞天择,水到渠成,人们除了具有对面类饮食的惯性外,亦具备了对面的发现惯性,总应和着“民以食为天”的古训。经过两千年的发展,面条的做工进一步形成了擀、拽、抻、揪、切、削、压、捻、搓、拔、擦、剔、溜等多种制法,以及煮、蒸、炒、炸、烩、炝、卤、拌等多种烹调方法。春季烧卤面,夏季凉拌面,秋季肉炒面,冬季热烫面的四季吃法,吃得北方汉子人高马大,走南闯北,一碗面落肚,逞气要强的面子就显出来了。北京风味的打卤面、山西风味的刀削面、陕西风味的臊子面、山东风味的伊府面、上海风味的阳春面、四川风味的担担面、湖北风味的热干面、浙江风味的虾爆鳝面、江苏风味的锅盖面、新疆风味的回手面、福建风味的八宝面、广东风味的虾蓉面、安徽风味的酥鸭面、贵州风味的太师面、甘肃风味的清汤牛肉面、黑龙江风味的北城三丝面、吉林风味的朝鲜冷面、台湾风味的椒油凉拌面等。面如我们的五千年文明,飘溢着一股文化香风,也让我们闻到了一股王者与平民平常过日子的优雅和闲逸之气。

(6)有面吃,实在是有一份无可比拟的踏实啊。面恩养了人的筋骨,大地上才能感觉到清晰的甩臂声。想想看,出产麦子的地方,每人每天都要吃面。一碗面下肚天塌下来也不会慌神,还扬起头说:“再来一碗!”面是北方人的天,是把日子快过成光景了,憋着足劲走在人前头去的精神。面是走长路的粮食,是把人安顿住了,以圆润姿态把持着每一颗或远或近的心,是诚实、稳当、知足、认死理和一好百好的德性根源,世上的山珍海味再好也抵不过实实在在的一碗面!

(7)我妈说,吃了由面粉揉筋道的面,人才能长结实,才能长出硬面一样的肌筋,才敢向着离家很远的地方走。土地用它的出产养育着它上面的人。如果说吃是健康的肯定,那么,有面吃该是一生最好的渴念了。吃就是一种世俗呀,张家大爷海碗里的面拌了葱花的香气,那香气是什么呀,是心平气和翻闹出你对于旧时光阴的依恋。也许你爱过一个正当妙龄的女子,但是,最让你动心的怕是居家过日子香透窗棂的那一碗面吧!原谅我对于其他食物认识有限,我是一个只知吃面的人,因为面,我无法长时间奔赴异乡。

(8)如今,照片上吃面的人已经丢下我走远了,走远到我打听不到任何音信的地方,而活着的我几天无面就长夜难眠,饥肠辘辘。

(有删改)

【小题1】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修辞手法。
(1)成长让一个人岁月静好尘埃落地,好么?也好也不好。成长,刀锋似的,瞬间削你到老。
(2)面于李师师,李师师于赵皇帝,赵皇帝、李师师的故事于北宋难民,就是生活里的阳光,就是那爱情一传老远的声气,就是颠沛流离的南逃路上星星点点的斑斓春梦。
【小题2】文章第五段中有大量的列举,说说这样写的作用。
【小题3】联系全文,说说你对“面是一生最好的渴念”中“面”的理解。

同类题4

材料一:
唐诗的语言
事实上,唐诗给人们留下的一般印象,不但比它以前的历代诗歌容易理解和感受,而且比它以后的宋、元、明、清的诗歌也更容易理解和感受,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注意吗?历史上也有不少作家们简单地理解了这一特点,以为只要文字浅显明白就行了,其结果浅显明白固然达到了,而语言的丰富性和形象性则往往显得不够。而唐诗语言的特点,正在于不仅仅是浅出,而乃是“深入浅出”。这中间的相互关系,其实正因其“深入”,所以才得以“浅出”,因此不仅是晓畅,而且是丰富;不仅是易懂,而且是意味深长。这里的“丰富”和“深入”也仍然指的是艺术的精湛。
历史上也有过这样的一些作品,形象的感染力很强,而思维的慨括性却很弱,例如一些艺术感很浓而艰深费解的诗篇。这些诗篇所含有的思想性也许较强,也许较弱,总之,语言表现上都是朦胧的,具体的如李贺的某些作品。这也就是说深入而不浅出。
诗歌是语言的艺术,而艺术的主要特征就是富于形象;诗歌语言能不能够深入形象的领域,事实上关系着诗歌能否充分地占领它的艺术领域。但是语言首先又是要建筑在慨念基础上的,这也就要求深入浅出的高度统一。诗歌语言为了适应这个要求,因此形成它自己特殊的语言形式:一种富于灵活性、旋律性的语言,以便于丰富的想象与清醒的理性,直觉的感性与明晰的概念之间的反复辩证交织;一种仿佛带有立体感的语言,明朗不尽,而不是简单明了。也正是这内在的要求,才形成它外部完整统一而有节奏感的形式。诗歌的节奏形式并不是外加的装饰品,也不是仅仅为了易于背诵这样一种简单的目的。
唐诗出现在社会发展与诗歌语言发展都是古代历史上最好的时刻,这正是一个春风得意开花结果的季节。它超过了以前,也超过了以后的一段时期,我们今天来回顾一下这段历史事实,将是有益的。
隋唐的统一,南北文风的交流,是唐诗语言成熟的社会条件,这首先就表现在诗歌形式的进一步成熟,七言诗开始进入了全新的局面。五言乃是介于四言与七言之间的形式。五言、七言相得益彰,共领了此后的诗坛,也便在这个时候,出现了唐诗的高潮。
七言与五言比较起来,是一种更显得俚俗而易于上口的诗歌节奏,这是因为五言的上半行还具有四言的节奏性质,所以就更文雅些、持重些。而七言的彻底性正是语言的一种进一步解放,诗歌形式的真正意义,本来是一种语言的解放,它的规律性、统一性、节奏性,乃是属于一种掌握法则后的真正自由。而这个法则又是建立在日常语言的现实基础上的。从《楚辞》开始的全新的语言的诗化,到此才达于成熟的高潮。它的明快流畅,也正是它的彻底性的实现;于是一切都显得那么新鲜活泼。这成熟的过程,自然也还有社会原因。六朝时代是弥漫着贵族气息的,我们只要回顾一下门阀全盛的东晋,所保存下来的玄言诗,多数正是文雅的四言;也可想见更接近于生活口语的七言,在当时的诗坛上是难得立足的。等到隋唐统一,基本上结束了门阀制度,才彻底地改变了面貌。但是东晋之后,门阀势力却已在逐渐削弱,鲍照之后,七言诗事实上也在一点一滴地发展着,特别在北朝民歌中,情况更远胜于南朝,这些都是文学史上大家所熟悉的,这里就不详加叙述了。
七言诗在这南北文风交流的高潮上,就如一个翻江倒海的弄潮儿,成了天之骄子。北朝作家温子昇的《捣衣诗》,所谓“蠮螉塞边逢候雁,鸳鸯楼上望天狼”,前人评之为“直是唐人”,这便是南北文风交流的先声。而南朝作家则从学写七言的《燕歌行》开始,“妙尽关塞之状”,也为唐代的边塞诗打下了基础。诗歌语言到此,便真正进入了“深入浅出”的天地,像“弯弯月出挂城头”,“北斗七星横夜半”,“楼前相望不相知”,“一贵一贱交情见”,这么接近于生活口语而又如此形象的语言,便是唐诗语言上最不可及之处。
唐诗语言是高度诗化的,又是日常生活的;这种语言的更深的基础,则是唐人的现实生活。唐代从分裂中获得统一,又摆脱了六朝门阀势力的残余,使得唐帝国如日中天,走上古代封建社会的高峰,一种生活的信念,高瞻远瞩的气概,青春的旋律,少年人的精神,朝气蓬勃地展现在眼前。所谓“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丰富而健康的生活气息,反映着时代的生活本身就近于诗。
扬州时有下江兵,兰陵镇前吹笛声。
夜火人归富春郭,秋风鹤唳石头城。(王维《同崔博答贤弟》)
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王维《少年行》)
这些生活的画面,只能是唐人的,这种诗歌的语言,也只能是唐代的。如果说先秦时代曾经是百家争鸣的时代,唐代便是一个百花齐放的时代;音乐、舞蹈、绘画、雕刻、书法,无一不在向顶峰发展,以不同的表现形式鼓舞着生活;这就必然带来了对于新鲜事物的敏感,丰富了生活中的想象的飞翔。唐诗的语言不过是唐代文化生活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它是诗的,也是生活的;其不同于一般的语言,只是它更为深入于形象的领域。
语言的诗化,正如语言本身所具有的,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它的语法,一是它的词汇。以前者为基础的如五七言形式的成熟,虚字可以省略,新鲜的表现手法等等,使得语句更精炼、更自然、更解放,而后者则是它的丰富的语汇,这些语汇是在诗歌创作实践中形成的,也是基于生活而形成的、一个诗人写一首诗,很少都同时由他自己来创作诗的形式、诗的语法、诗的词汇等。而是基于前人以及他自己在这方面所累积的无数成果而创作的。杰出的诗人之不同于一般人,往往在于他更善于吸取累积的成果而进一步加以创造性的运用;从这个意义上说,一首成熟的诗歌,都可以说既是个人的又是集体的收获。而词汇的累积,则更非一朝一夕之事。
所谓诗的词汇,并非在生活的词汇外另外有什么词汇。那种词汇也是偶然有的,则近于典故的性质(当然也不完全同于典故),如金波之为月光,银海之为雪景,芙蓉之为羽帐,玉著之为眼泪等等,写诗时虽可以适当地用这些,究竟主要不能依靠这些;正如写诗主要不能依靠典故一样。诗歌中的形象最好是直接从事物本身得来,所以《诗品·序》说:“‘思君如流水’,既是即目;‘高台多悲风’,亦唯所见;‘清晨登陇首’,羌无故实;‘明月照积雪’,讵出经史;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这至少说明了最平常的真理。而诗坛的普遍繁荣,正是要建立在这最平常的真理之上的,可是一般生活语言中的词汇怎样能成为富于诗意的词汇呢?这仍然是与实际的生活分不开的。
1963年11月4日
(节选自林庚《唐诗综论》)
材料二:
诗歌作为语言的艺术,既不能舍弃语言,又不应被概念和逻辑性所局限,这就要有特殊的处理办法,诗歌因此又是一种特殊的语言。最起码的一点,在形式上,诗歌要分行。古典诗歌过去是可以不必分行的,那是因为古典诗歌在形式上具有鲜明的节奏性,不分行也等于分了行。分行也好,节奏也好,都是为了有理由摆脱散文与生俱来的逻辑性和连续性,使语言中感性的因素得以自由地浮现出来,这也就是诗歌语言的飞跃性。节奏是富于跳跃感的,它有利于诗歌语言的飞跃,从日常的语言中萌发出特殊的语言,捕捉到我们日常语言中所难以捕捉到的新鲜感受。唐诗在诗歌语言上的发展已经达到了这样的程度,那些为语法而有的虚字都可以省略,因为这些虚字都没有什么实感,省略了就更有利于飞跃。古典诗歌的语言越是具有这一特性,也就离开散文越远,这也就是“诗化”的过程。诗化而自然天成,一点也不别扭,这标志着古典诗歌语言的真正成熟。诗的语言因此才更灵活、更有弹性,一瞬间便能捕捉住新鲜的印象。古人谈画竹,“如兔起鶻落,少纵则逝矣”。作诗也是如此,“作诗火急追亡逋。清景一失后难摹”。感受是瞬息万变的,诗的语言也必须具备这种飞跃性。这是诗歌语言的能力问题,有了这种能力,才有表现的自由。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捕捉到新鲜的感受,完成艺术上的充分表现。
现在再回头来看“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其中的“见”字,一本又做“望”,那么究竟哪个好呢?当然是“见”字好。因为“望”是连续地做了两件事,采菊与望山,而“见”是从东篱采菊直接飞跃到南山,从隐居的局部生活中飞跃到归隐的终身行止,其所以“悠然”,不正是无愧于平生吗?南山是陶渊明生活中朝夕与共的,看一眼不过是家常便饭,但今天的南山是不待看而来了,倏然映入眼帘,不期然地面对面,仿佛如同初次的相会,因而别有天地。这便是语言的飞跃所带给人的新鲜印象与无尽的言说。古诗中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
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钱起《省试湘灵鼓瑟》)
山本来就在那里,本来也是青的。但似乎在曲声完了时,这山峰才宛然在目,让人觉得格外地那么青。这青不是多染几笔颜色所能有的。从“曲终”到“数峰青”这种从听觉飞跃到视觉的例子也很多:
烟消日出不见人,欸乃一声山水绿。(柳宗元《渔翁》)
山水本来就是绿的,不“欸乃”也是绿的,但在这“欸乃一声”中,这绿色就仿佛是第一次在我们的感觉中出现,绿得不同寻常。又如:
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东船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
四周都沉浸在音乐声中,忽然琵琶声收了,这才发现一轮明月正在波心荡漾,这时候的印象乃是最新鲜的。生活中的感觉是日常的、习惯性的,艺术则使人又恢复了新鲜的感受。而就艺术来说,它本来就是要唤起新鲜的感受。这种感受是生命的原始力量,而在日常生活中,它往往被习惯所淹没了。因为生活中一切都是照例的,不用去深想,也留不下深刻的印象,所以感觉也就渐渐僵化、迟钝起来。例如我们经常往来于未名湖畔,其实往往是视而不见。我们都有这个经验,如果因久病住院,一旦病愈,带着一片生机走出医院时,看到眼前的一草一木就都会感到特别新鲜。因为使人感觉迟钝的习惯性被割断了一段,就又恢复了原有的敏感。这敏感正是艺术的素质。谢灵运“卧疴对空林”之后乃出现了“池塘生春草”那样“清水出芙蓉”一般的天然名句,其所以鲜明夺目,就因为它生意盎然。
因此,艺术并不是生活的装饰品,而是生命的醒觉;艺术语言并不是为了更雅致,而是为了更原始,仿佛那语言第一次的诞生。这是一种精神上的力量。物质文明越发达,我们也就越需要这种精神上的原始力量,否则,我们就有可能成为自己所创造的物质的俘虏。
诗的语言既然有飞跃性,也就自然趋于精炼。应该说,精炼是语言的一般要求,散文,甚至论文也都要求精炼,但诗歌因为是一种富于飞跃性的特殊语言,就更为明显。这种精炼不能理解为是越少越好,越简单越好,李后主的《浪淘沙》有一句诗:
别时容易见时难。
有人说是抄了《颜氏家训》中的一句话:
别易会难。古今所重。
是不是抄的呢?我想不是的,既然“古今所重”,人同此心,那么又何劳抄袭呢?但这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鲜明的对比,一个是“别易会难”,一个是“别时容易见时难”,从概念上说几乎全同;从艺术上说则有天渊之别。前者只是说明,而后者乃成为千古名句。所谓“言有尽而意无穷”,也就是从概念说是有尽的,都不过是“别易会难”。而作为艺术的表现则后者的感受显然要丰富得多,印象要深刻得多,这也就是意无穷了。
意无穷因此也就是诗的语言的飞跃性突破了一般概念的局限而翱翔于感性交织的天地。“别时容易见时难”比“别易会难”只多了三个字,而所得的却是更多,这不正是精炼的更为合理的解释吗?我过去曾写过一篇小文《说水分》,“水分”可以有两种解释:一般说到文章里水分太多,是指空话、滥调太多,因此淡而无味。我所想说的“水分”乃是指水是生命的海洋,任何生命都离不开水分。《红楼梦》中说贾母把鸳鸯调理得像个“水葱”似的人儿。干葱当然不行,光是葱也不行,这里的玲珑传神之处正在于那水分带来了鲜明的生意。王维《积雨辋川庄作》中有两句诗:
漠漠水田飞白鹭,阴阴夏木啭黄鹂。
也有人认为是抄的,说是抄了李嘉祐的“水田飞白鹭,夏木啭黄鹂”。是否抄的姑且不论,反正王维的这两句要高明得多。这两句多了“漠漠”和“阴阴”四个字,为什么就会好呢?水田当然是“漠漠”的。夏木当然是“阴阴”的,这不是多了一点废话吗?其实不然。因为“水田飞白鹭”与“夏木啭黄鹂”是平行地写了两个景致,黄鹂在树上叫黄鹂的,白鹭在水田上飞白鹭的,各不相干,这里并没有飞跃的力量。多了”漠漠“和”阴阴“,就把它们连成了一片。阴阴让夏木有了一片浓阴之感,漠漠使水田蒙上了一片渺茫的色调,,岸上的一片浓阴与水田的一片渺茫起着画面上烘托的作用,这就是情景中水分的作用。从浓阴的深处到渺茫的水田,到鲜明的白鹭,越发衬托出白鹭之白与茫茫中飞动的形象,使得整个气氛鲜明活跃,潜在的感性因素如鱼得水地浮现出来,这才不是干巴巴的,而李嘉祐的“水田飞白鹭,夏木啭黄鹂”则难免有些干巴,因为它缺少那应有的水分。
1984年12月
(节选自林林庚《唐诗综论》)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唐诗比后世诗歌水平更高,唐诗既语言浅白,又富于形象性和丰富性。
B.李贺的某些诗艺术感很浓,思想性较强,语言朦胧,但仍可算作“深入浅出”。
C.诗歌语言要富于灵活性和旋律性,这是为诗歌内在的理性表达服务的。
D.唐代是文化与艺术的高峰,生活表现形式的多样性给诗歌创作者带来了丰富的想象力。
【小题2】根据材料一,关于七言和五言的表述,概括得不准确的一项是
A.五言诗歌和七言诗歌是唐诗高峰期的主要表现形式。
B.七言比五言更文雅和持重。
C.北朝民歌中的七言诗比南朝民歌的七言诗多。
D.七言诗形式上的成熟与南北文风交流有着密切的关系。
【小题3】关于诗歌语言的飞跃性,表述不符合文章原意的一项是
A.诗的语言因为具有飞跃性才更灵活、更有弹性。
B.“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中“见”字具有飞跃性。
C.“东船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是视觉到听觉的飞跃。
D.“水田飞白鹭”与“夏木啭黄鹂”诗句里面没有飞跃的力量。
【小题4】根据材料一、二,分条概述唐诗语言的特点。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吃土豆的人

王晓莉

(1)很难想象,有三十年,我是个绝对不吃土豆的人。

(2)那时我有个不知从何而来的误区:以为吃了土豆、红薯这类外形圆头圆脑、看上去憨厚笨拙的食物,自己也会变得这样肥圆不堪。我总觉得土豆、红薯,都是那些膀阔腰圆的人才吃的。或者反过来说,是吃了土豆、红薯,他们变成了膀阔腰圆的人。

(3)于是我总是偏爱甜食与水果。它们散发出的甜美、浓香,像一层又一层面膜,覆盖在我的感觉之上;它们以一种味道遮蔽了其他真实之味。那时的我,就是这样一个无论是口味还是心灵都有些褊狭的人。一个明明很笨拙却又极度害怕笨拙的人。也许所有人的青春,都有过这样与甜食、水果为伴的时期吧。

(4)2003年秋天,我在火车上偶然遇到一位男子。他当时在翻的一本《凡·高画册》吸引了我,我们渐渐攀谈了起来。我说我喜欢的是凡·高那一系列自画像。“那么,凡·高有张早期的画作有没有引起过你的注意呢?”对面的他说。“不,你不会注意到它的。”他还没说出是哪一张,就又遗憾又充满肯定地说。临下车前,这个男子把这本边页已经翻得有点微微卷起的《凡·高画册》送给了我。正是在这画册里的中间某页,有他着重提到的那幅画:《吃土豆的人》。

(5)那些我忽视惯了的、生活中无以计数的、我眼中无比笨拙的土豆,就这样经由一幅百多年前的画作的引领,重新进入我一直睁开却始终有盲点的视线。现在,这幅《吃土豆的人》,我闭上眼睛即可回忆起画中任意一细节,我若有任何绘画天赋定当临摹一千次。它那么悲伤刻骨,却又坚韧不拔。

(6)画面正中是一盏悬挂的昏黄油灯,使整个画都带着深褐色的凝重。灯光下,一家五口正围桌而坐,木纹餐桌上摆放的,正是还冒着腾腾热气的一大盘土豆。热气袅袅地上升到他们的头顶,有了温暖的氛围。一个老太太正把一个特大个的土豆递给那一家之主妇模样的人,仿佛在赞赏地说:瞧这一个,多大个啊。主妇则低眉筛着茶(许是咖啡),她的粗眉有些皱起,仿佛有点不耐烦眼前这样的生活了,却又依然惯性地深思着这样的生活该怎样才可过得更如意更体面些。主妇的对面是一家之主,他也许是个矿工,手指叫煤炭染得发黑他也懒得去洗洗。他凝望着他老婆,仿佛要跟她商量什么事情。而另一个戴头巾的女人又凝望着他。一个穿裙子的姑娘,身形要娇小些,背对着我们。他们的手关节都出奇地大,骨突着,你知道,那样的手是可以把食物或茶壶抓得很牢的,也可以把生活抓得很牢的。他们的鼻翼也很宽,鼻孔粗大,他们的呼吸,一定是粗重的。劳动,改造一切。包括他们的呼吸。

(7)五个人非常均匀地分布在这幅画中,毫无疑问,人人都会说,他们是画家梵高所关注的主题。可是,在我看来,桌上仅有的那一大盘土豆,也是梵高眼里的主角。这个五口之家,土豆是他们的餐桌主题,日复一日的主题。这一幅画里,有笨拙的男女、笨拙的土豆。或许可以说,还有笨拙的一壶茶。有着一个农民之家全部的笨拙不堪的生活。

(8)凡·高给弟弟提奥的信证明了我的看法。据说提奥一见到这画,就鼓动哥哥拿去沙龙参加展览。但是凡·高回信说:“我想清楚地说明那些人如何在灯光下吃土豆,用放进盘子中的手耕种土地……老老实实地挣得他们的食物。我要告诉人们一个与文明人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所以我一点也不期望任何人一下子就会喜欢它或称赞它。”

(9)某样司空见惯的事物,如何在某一天突然引起我们的注意,实在是有各种契机的。就比如那些我忽视惯了的、生活中无以计数的、我眼中无比笨拙的土豆,就这样经由一幅百年多前的画作引领,重新进入我始终睁开却始终有盲点的视线。

(10)我开始爱上吃土豆,煎、炒、炖、煮;或单独吃,或搭配其他食物吃;当饭吃,当菜吃,当零食吃;没有一样不尝试。没有一样不好吃。土豆那满满的淀粉里,还有着只可意会而难以言传的清香。

(11)我也开始关心跟土豆有关的一切。我最喜欢探究的是土豆的成长。所有的蔬果,都是裸露在空气与光线中,它们一生都与风和光线打情骂俏着,最后用碧绿的、红彤彤的颜色告诉人们:我熟了。来吃我吧!只有土豆、红薯,那不多的几样,从春到秋,它们完全地埋伏在泥土之下。命中注定它的工作就是在漫长的黑暗里沉默与积蓄。直到出来的那天,就是它完全成熟的日子。土豆可以露天存放几乎整整一个季节。它的构成分子,该是有多牢固啊。

(12)有一回,我看到介绍苏联的一个电视片。在地广人稀、粮食永远不够的苏联,产量极大的土豆成了人们唯一的救命粮。我还听说,在20世纪60年代最初的那三年,饭蔬最为匮乏的冬春之际,土豆挺身而出,养活了整个北方。每一次,听了这些,我总是外表平静,内心却热血沸腾地想,如果有机会,我应该去种植至少一季土豆,去观察、了解、亲近那些披着大地色外衣的土豆,那些外表粗糙、内心扎实的土豆,那些在市场的菜堆上与人们的菜篮中笨拙地滚动的土豆,那些养育生活的土豆。

(13)有时我吃着土豆,会想起火车上偶遇的那个人。他当时那么坚定地指出我会忽略凡·高那幅《吃土豆的人》,也许并不是他的武断,而是他看出了当时的我,是个过度追求纤细生活和纤细内心的人。这样的人,无法在泥沙俱下的生活里立住脚,无法将生活的本质看得更清晰,无法像个伟大的旅行家一样在生活的沙漠里走得更深更远。这样的人,需要吃更多笨拙的土豆,与更多笨拙的人往来,过更多笨拙的生活。

(本文有删改)

【小题1】全文以“我是个绝对不吃土豆的人”开头,有什么作用?
【小题2】作者为什么说《吃土豆的人》这幅画“悲伤刻骨而又坚韧不拔”?
【小题3】赏析第十一段的表现手法。
【小题4】全文以回想“偶遇的那个人”对“自己”的判断结尾,构思精巧,意蕴丰富,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