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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鉴赏家
汪曾祺
全县第一个大画家是季陶民,第一个鉴赏家是叶三。
叶三是个卖果子的。他专给大宅门送果子。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他的果子都是原装。四乡八镇,哪个园子里,什么人家,有一棵出名的好果树,他都知道,而且和园主打了多年交道,熟得像亲家一样了……立春前后,卖青萝卜。“棒打萝卜”,摔在地下就裂开了。杏子、桃子下来时卖鸡蛋大的香白杏,白得一团雪,只嘴儿以下有一根红线的“一线红”蜜桃。再下来是樱桃,红的像珊瑚,白的像玛瑙。端午前后,枇杷。夏天卖瓜。七八月卖河鲜:鲜菱、鸡头、莲蓬、花下藕。卖马牙枣、卖葡萄。重阳近了,卖梨:河间府的鸭梨、莱阳的半斤酥,还有一种叫做“黄金坠儿”的香气扑人个儿不大的甜梨。菊花开过了,卖金橘,卖蒂部起脐子的福州蜜橘。入冬以后,卖栗子、卖山药(粗如小儿臂)、卖百合(大如拳)、卖碧绿生鲜的檀香橄榄。他还卖佛手、香橼。人家买去,配架装盘,书斋清供,闻香观赏。
不少深居简出的人,是看到叶三送来的果子,才想起现在是什么节令了的。
叶三五十岁整生日,老大老二都提出爹不要走宅门卖果子了,他们养得起他。
叶三有点生气了:“嫌我给你们丢人?我给这些人家送惯了果子。就为了季四太爷一个人,我也得卖果子。”
季四太爷即季陶民。他大排行是老四,城里人都称之为四太爷。
叶三真是为了季陶民一个人卖果子的。他给别人家送果子是为了挣钱,他给季陶民送果子是为了爱他的画。
季陶民有一个脾气,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吃斤半水果。
叶三搜罗到最好的水果,总是首先给季陶民送去。
季陶民每天一起来就走进他的小书房——画室。叶三不须通报,一来就是半天。季陶民画的时候,他站在旁边很入神地看,专心致意,连大气都不出。有时看到精彩处,就情不自禁地深深吸一口气,甚至小声地惊呼起来。凡是叶三吸气、惊呼的地方,也正是季陶民的得意之笔。季陶民从不当众作画,他画画有时是把书房门锁起来的。对叶三可例外,他很愿意有这样一个人在旁边看着,他认为叶三真懂,不是假充内行,也不是谀媚。
季陶民最讨厌听人谈画。他很少到亲戚家应酬。实在不得不去的,他也是到一到,喝半盏茶就道别。因为席间必有一些假名士高谈阔论。但是他对叶三另眼相看。
叶三只是从心里喜欢画,他从不瞎评论。季陶民画完了画,钉在壁上,自己负手远看。有时会问叶三:
“好不好?”
叶三大都能一句话说出好在何处。
季陶民画了一幅紫藤,问叶三。
叶三说:“紫藤里有风。”
“唔!你怎么知道?”
“花是乱的。”
“对极了!
季陶民提笔题了两句词:
“深院悄无人,风拂紫藤花乱。”
季陶民最爱画荷花。有一天,叶三送了一大把莲蓬来,季陶民一高兴,画了一幅墨荷,好些莲蓬。画完了,问叶三:“如何?”
叶三说:“四太爷,你这画不对。”
“不对?”
“‘红花莲子白花藕’。你画的是白荷花,莲蓬却这样大,莲子饱,墨色也深,这是红荷花的莲子。”
“是吗?我头一回听见!”
季陶民于是展开一张八尺生宣,画了一张红莲花,题了一首诗:
红花莲子白花藕,
果贩叶三是我师。
惭愧画家少见识,
为君破例著胭脂。
季陶民送了叶三很多画,都是题了上款的。有时季陶民给叶三画了画,说:“这张不题上款吧,你可以拿去卖钱,——有上款不好卖。”
叶三说:“题不题上款都行。不过您的画我一张也不卖!”
十多年过去了。季陶民死了。叶三已经不卖果子,但是他四季八节,还四处寻觅鲜果,到季陶民坟上供一供。
季陶民死后,他的画价大增。大家知道叶三手里有很多季陶民的画,都是精品。很多人想买叶三的藏画。
叶三说:“不卖。”
有一天有一个外地人来拜望叶三,因为是远道来的,叶三只得把画拿出来。客人非常虔诚,要了清水洗了手,焚了一炷香,还先对画轴拜了三拜,然后才展开。他一边看,一边不停地赞叹:“喔!喔!真好!真是神品!”
客人要买这些画,要多少钱都行。
叶三说:“不卖。”
客人只好怅然而去。
叶三死了。他的儿子遵照父亲的遗嘱,把季陶民的画和父亲一起装进棺材里,埋了。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A.季陶民“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吃斤半水果”,这看似闲笔,实则表现出季陶民率性脾气,也为叶三送果的情节做了铺垫。
B.“紫藤有风”,“花是乱的”一段,借助白描语言的神力,让一个果贩与一个鉴赏家的形象精致地叠合在一起,可谓神来之笔。
C.从情节和结构来看,很难在作品中找到一般小说那种清晰的线索,强烈的冲突,波澜起伏的情节,甚至很难概括出一个故事梗概,颇有“散文”的特征。
D.小说语言独具特色,准确、干净、不失华丽,大量使用短句,使语言凝练又明快活泼,形成了一种独到的文风。
【小题2】情节是小说塑造人物形象的重要内容,本文是通过哪些情节来塑造叶三这个“鉴赏家”形象的?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小题3】小说的题目是“鉴赏家”,但却用了很大篇幅写叶三卖果子。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2-20 05: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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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陆判――聊斋新义汪曾祺
朱尔旦,爱做诗,但是天资钝,写不出好句子。人挺豪放,能喝酒。喝了酒,爱跟人打赌。
一天晚上,几个作诗写文章的朋友聚在一处,有个姓但的跟朱尔旦说:“都说你什么事都能干,咱们打个赌:你要是能到十王殿去,把东廊下的判官背了来,我们大家凑钱请你一顿!”这地方有一座十王殿,神鬼都是木雕的,跟活的一样。东廊下有一个立判,绿脸红胡子,模样尤其狞恶阴森。这姓但的想难倒朱尔旦。
朱尔旦站起来就走。不大一会,只听见门外大声喊叫:“开门哪!”门开处,朱尔旦当真把判官背进来了。他把判官搁在桌案上,敬了判官三大杯酒。大家看见判官矗着,全都坐不住:“你,还把他请回去!”朱尔旦又把一壶酒泼在地上,相约满月时分相聚,还说了几句祝告的话,说罢,背起判官就走。
第二天,他的那些文友,果然凑钱请他喝酒。一直喝到晚上,他已经半醉了,回到家里,觉得还不尽兴,又弄了一壶,挑灯独酌。正喝着,忽然有人掀开帘子进来。一看,是判官! 朱尔旦腾地站了起来:“噫!我完了!昨天我冒犯了你,你今天来,是不是要给我一斧子?”判官拨开大胡子一笑,“非也!蒙高义相订,今天夜里得空,敬践达人之约。”
朱尔旦一听,非常高兴,拽住判官衣袖,忙说:“请坐!请坐!”说着点火坐水,要烫酒。
判官说:“天道温和,可以冷饮。”
“那好那好!我去叫家里的弄两碟莱。你宽坐一会。”一会儿的功夫,妻子周氏准备两碟酒菜炒得了,朱尔旦端出来,重换杯筷,斟了酒:“久等了!”
“不妨,我在读你的诗稿。”
“你看我这诗?”
“不好。”
“是不好!喝酒!你怎么称呼?”
“我姓陆。”
“台甫?”
“我没名字!”
“没名字?好!――干!”这位陆判官真是海量,接连喝了十大杯。
自此,陆判隔三两天就来一回,炸花生米,炒鸡蛋下酒。朱尔旦做了诗,都拿给陆判看。陆判看了,都说不好。“我劝你就别做诗了。诗不是谁都能做的,你的诗,平仄对仗都不错,就是缺一点东西――诗意。心中无诗意,笔下如何有好诗?你的诗,还不如炒鸡蛋。”有一天,朱尔旦醉了,先睡了,陆判还在自斟自饮。朱尔旦醉梦之中觉得肚脏微微发痛,醒过来,只见陆判坐在床前,豁开他的腔子正在挖心。陆判见他醒了,说到:“你的诗写不好,是因为心长得不好。你瞧瞧,什么乱七八糟的,窟窿眼都堵死了。适才在阴间拣到一颗,虽不是七窍玲珑,比你原来那颗要强些。”
过后创口只有一道红线,从此他的诗就写得好些了。他的那些诗友都很奇怪。
一天,他请陆判喝酒,喝得有点醺醺然了,朱尔旦说:“.本已受赐颇多,尚有一事欲相烦,不知可否?’’陆判一听:“什么事?”朱尔旦说:“心肠可换,这脑袋面孔想来也是能换的。”“换头?”“你弟妇,我们家里的,结发多年,心肠很好,就是头面不怎么样。四方大脸,塌鼻梁。你能不能给来一刀?”“换一个?成!容我缓几天,想想办法。”
过了几天,半夜里,陆判拿来本县吴家女儿的人头,这家姑娘是被人杀害的,凶手弃头而逃,陆判神不知鬼不觉地给朱尔旦老婆换上了这颗美人头。
第二天,朱尔旦的老婆起来,梳洗照镜。脑袋看看身子:“这是谁?”双手摸摸脸蛋:“这是我?”
朱尔旦的老婆换了脑袋,也带来了一些别扭。朱尔旦的老婆原来食量颇大,爱吃辛辣葱蒜。可是这个脑袋吃得少,又爱吃清淡东西,喝两口鸡丝雪笋汤就够了,因此下面的肚子就老是不饱。吴家姑娘爱弄乐器,笙箫管笛,无所不晓。有一天,在西厢房找到一管玉屏洞箫,高兴极了,想吹吹。撮细了樱唇,倒是吹出了音,可是下面的十个指头不会捏眼!
朱尔旦老婆换了脑袋,这事渐渐传开了。朱尔旦的那些诗朋酒友自然也知道了这件事。大家就要求见见换了脑袋的嫂夫人,尤其是那位姓但的。朱尔旦被他们缠得脱不得身,只得略备酒菜,请他们见见新脸旧夫人。
客人来齐了,朱尔旦请夫人出堂大家看了半天,姓但的一躬到地:
“是嫂夫人?”
这张挺好看的脸上的挺好看的眼睛看看他,说:“初次见面,您好!”
姓但的问道:“你现在贵姓?姓周,还是姓吴?”
朱尔旦老婆眨了眨好看的眼睛,说:“不知道。”
姓但的盯着她,说:“不知道?”
接着,又问她:“那么你是?”
“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是我,还是不是我。”朱尔旦老婆说。这张挺好看的面孔上的挺好看的眼睛看看朱尔旦,下面一双挺粗挺黑的手比比划划,问朱尔旦:“我是我?还是她?”
朱尔旦想了一会,说:“你们。”
朱尔旦老婆反问道:“我们?”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的情节主要是由“朱尔旦深夜背判官”“朱尔旦换心”“朱妻换头”三件事构成,前两件事为第三件事的发生做铺垫,并构成前后照应。
B.“已经半醉了,回到家里,觉得还不尽兴,又弄了一壶,挑灯独酌。”正因为朱尔旦是半醉又独酌,才发生了后来的故事,他才人神不分。
C.姓但的人物是小说的线索人物,他的两次出场推动了情节的发展。他的语言描写也表现出这个人物内心我奸邪油滑的一面。
D.陆判虽然是神,但语言也很生活化,例如陆判评诗时说“心中无诗意,笔下如何有好诗?你的诗,还不如炒鸡蛋。”
【小题2】小说中陆盼判这一形象有怎样的特点?请简要概括。
【小题3】这篇小说的结尾历来被人称道,请结合文本说说你你的看法和理解。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金岳霖先生

汪曾祺

①西南联大有许多很有趣的教授,金岳霖先生是其中的一位。金先生是我的老师沈从文先生的好朋友。沈先生当面和背后都称他为“老金”。大概时常来往的熟朋友都这样称呼他。关于金先生的事,有一些是沈先生告诉我的。我在《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一文中提到过金先生。有些事情在那篇文章里没有写进,觉得还应该写一写。

②金先生的样子有点怪。他常年戴着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每一学年开始。给新的一班学生上课,他的第一句话总是:“我的眼睛有毛病,不能摘帽子,并不是对你们不尊重,请原谅。”他的眼睛有什么病,我不知道,只知道怕阳光。因此他的呢帽的前檐压得比较低,脑袋总是微微地仰着。他后来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一只的镜片是白的,一只是黑的。这就更怪了。后来在美国讲学期间把眼睛治好了,——好一些,眼镜也换了,但那微微仰着脑袋的姿态一直还没有改变。他身材相当高大,经常穿一件烟草黄色的糜糜:mí皮夹克,天冷了就在里面围一条很长的驼色的羊绒围巾。联大的教授穿衣服是各色各样的。闻一多先生有一阵穿一件式样过时的灰色旧夹袍。是一个亲戚送给他的,领子很高,袖口极窄。联大有一次在龙云的长子.蒋介石的干儿子龙绳武家里开校友会,龙云的长媳是清华校友,闻先生在会上大骂“蒋介石,王八蛋!混蛋!”那天穿的就是这件高领窄袖的旧夹袍。朱自清先生有一阵披着一件云南赶马人穿的蓝色毡子的一口钟。除了体育教员。教授里穿夹克的,好像只有金先生一个人,他的眼神即使是到美国治了后也还是不大好,走起路来有点深一脚浅一脚。他就这样穿着黄夹克,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联大新校舍的一条土路上走着。

③金先生教逻辑。逻辑是西南联大规定文学院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班上学生很多,上课在大教室,坐得满满的。在中学里没有听说有逻辑这门学问,大一的学生对这课很有兴趣。金先生上课有时要提问,那么多的学生,他不能都叫得上名字来,——联大是没有点名册的,他有时一上课就宣布:“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于是所有穿红衣的女同学就都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那时联大女生在蓝阴丹士林旗袍外面套一件红毛衣成了一种风气。一一穿蓝毛衣、黄毛衣的极少。问题回答得流利清楚,也是件出风头的事。金先生很注意地听着,完了,说:“Yes!请坐!”

④学生也可以提出问题,请金先生解答。学生提的问题深浅不一,金先生有问必答,很耐心,有一个华侨同学哪林国达,操广东普通话,最爱提问题,问题大都奇奇怪怪。他大概觉得逻辑这门学问是挺“玄”的,应该提点怪问题。有一次他又站起来提了一个怪问题,金先生想了一想,说:“林国达同学。我问你一个问题:Mr林国达is perpendicular to the blackboard(林国达垂直于黑板)。这是什么意思?”林国达傻了。林国达当然无法垂直于黑板,但这句话在逻辑上没有错误。林国达游泳淹死了。金先生上课,说:“林国达死了,很不幸。”这一堂课,金先生一直没有笑容。

⑤有一个同学,大概是陈蕴珍,即肖珊。曾问金先生:“您为什么要搞逻辑?”逻辑课的前一半讲三段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周延、不周延、归纳、演绎……还比较有意思。后丰部分全是符号,简直像高等数学。她的意思是:这种学问多么枯燥!金先生的回答是;“我觉得它很好玩。”除了文学院大一学生必修课逻辑,金先生还开了一门“符号逻辑”,是选修课。这门学问对我来说简直是天书,选这门课的人很少,教室里只有几个人。学生里最突出的是王浩。全先生讲着,有时会停下来,问:“王浩,你以为如何?”这堂课就成了他们师生二人的对话。

⑥王浩和我是相当熟的。王浩的相貌颇“土”,脑袋很大,剪了一个光头,——联大同学剪光头的很少。说话带山东口音。他现在成了洋人——美籍华人,国际知名的学者,我实在想像不出他现在是什么样子,前年他回国讲学,托一同学要我给他画一张画。我给他画了几个青头菌、牛肝菌、一根大葱,两头蒜,还有一块很大的宣威火腿。——火腿是很少入画的。我在画上题了几句话,有一句是“以慰王浩异国乡情”。王浩的学问,原来是师承金先生的。一个人一生哪怕只教出一个好学生。也值得了

⑦金先生是研究哲学的,但是他看了很多小说。从普鲁斯特到福尔摩斯,都看。听说他很爱看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有几个联大同学,陈蕴珍、王树藏、刘北汜、施戏宣(肖获),住在金鸡巷。楼上有一间小客厅。沈先生有时拉一个熟人去给少数爱好文学写写东西的同学讲一点什么。金先生有一次也被拉了去。他讲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题目是沈先生给他提出的,大家以为金先生一定会讲出一番道理。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问:那么《红楼梦》呢?金先生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他讲着讲着,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领,捉出了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

⑧金先生是个单身汉(联大教授里不少光棍,杨振声先生曾写过一篇游戏文章《释鳏》,在教授间传阅),无儿无女,但是过得自得其乐。他养了一只很大的斗鸡(云南出斗鸡)。这只斗鸡能把脖子伸上来,和金先生一个桌子吃饭。他到处搜罗大梨、大石榴,拿去和別的教授的孩子比赛,比输了,就把梨或石榴送给他的小朋友,他再去买。

⑨金先生朋友很多,除了哲学的教授外,时常来往的,据我所知,有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沈从文,张奚若……君子之交淡如水,坐定之后,清茶一杯,闲话片刻而已。金先生对林徽因的谈吐才华,十分欣赏。现在的年轻人多不知道林徽因。她是学建筑的,但是对文学的趣味很高,精于鉴赏,所写的诗和小说如《窗子以外》《九十九度中》风格清新,一时无二。林徽因死后,有一年,金先生在北京饭店请了一次客,老朋友收到通知,都纳闷:老金为什么请客?到了之后,金先生才宣布:“今天是徽因的生日。”

⑩金先生晚年深居简出。毛主席曾经对他说:“你要接触接触社会。”金先生已经八十岁了,怎么接触社会呢?他就和一个蹬三轮车的约好,每天拉着他到王府井一带转一大圈。我想像金先生坐在平板三轮上东张西望,那情景一定非常有趣。王府井人挤人,熙熙攘攘,谁也不会知道这位者先生是一位一肚子学问、为人天真、热爱生活的大哲学家。

⑪金先生治学精深,而著作不多。除了一本大学丛书里的《逻辑》,我所知道的,还有一本《论道》。我对金先生所知甚少。希望熟知金先生的人好好写一写。联大的许多教授都应该有人好好地写一写。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有趣”是全篇之“眼”,全文围绕这两个字生发、展开。作者选择了多件事,从外到内,由形及神,反反复复,不厌其烦地来突出金岳霖先生。“真”性情是他个性的表象;“有趣”才是他精神世界的“精髓”。
B.全文以恬淡作底蕴,克制而有神采,内敛而不宣泄。文中时有兴之所至、信手拈来的“闲笔”,增添了文章的意趣,体现了散文的散之美。
C.文章结尾部分“希望熟知金先生的人把金先生好好写写”,“联大的许多教授都应该有人好好地写写”,与开头“有些事情在那篇文章里没有写进,觉得还应该写一写”遥相呼应,首尾圆合,浅白的文字背后隐含了一种淡淡的“苦味”。
D.本文作者运用细节描写与细节刻画表现出一个鲜活的人物个性。平而不淡,小中见大。
【小题2】请概括金岳霖先生的性格特点,并结合文本作具体分析。
【小题3】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金岳霖先生》,通过“有趣”的情节与细节,塑造了一个站在这些情节与细节背后的高大的人物形象与其精神世界。探讨:“有趣”的细节与“真”性情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并结合文本试作解释:什么是“一花一世界”?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珠子灯

汪曾祺

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玻璃泡子挂在四角。

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元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暧昧的希望。

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行》,孙小姐能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

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

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咕,鹁鸪鸪——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听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

她死了。

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从锁着的房间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选自《汪曾祺文集》有删节)

【小题1】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篇浓墨重彩地介绍风俗和珠子灯,犹如舞台布景,为人物的出场描绘特定社会环境,暗示人物悲惨的命运,是点题之笔。
B.小说善于设置悬念,语言意蕴丰赡。“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就明确交代孙淑芸婚后丈夫亡故以及她对爱情的忠贞不渝。
C.小说通过讲述王常生托媒人叫孙淑云放脚不裹脚,教她读进步书籍等情节来说明他们夫妇琴瑟和谐,感情很好,正是这份真挚,深笃的情感,让孙淑云守节至死。
D.孙淑云原爱洁成癖,丈夫死后她平常不许擦拭屋里的陈设,可见她心如死灰,百无聊赖,陷于对丈夫深深的思念当中。
E. 小说语言朴实,情节看似平淡,实则暗有波澜,以珠子灯为线索,贯穿全文,并用珠子灯的兴衰来象征人物的存亡,让整篇小说披上一层深深的哀伤情调。
【小题2】联系全文,分析小说结尾处画横线句子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3】联系全文,简要分析孙淑云的形象特征。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街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C.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D.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槐 花
汪曾祺
玉渊潭洋槐花盛开,像下了一场大雪,白得耀眼。
来了放蜂的人。蜂箱都放好了,他的“家”也安顿了。一个刷了涂料的很厚的黑色的帆面篷子,里面打了两道土堰,上面架起几块木板,是床。床上一卷铺盖。地上排着油瓶、醋瓶、酱油瓶。一个白铁桶里已经有多半桶蜜。外面一个蜂窝煤炉子上坐着锅。一个女人在案板上切青蒜。锅开了,她往锅里下了一把干切面。不大会儿,面熟了,她把面捞在碗里,撒上青蒜,往一个碗里舀了半勺豆瓣。一人一碗。她吃的是加了豆瓣的。
蜜蜂忙着采蜜,进进出出,飞满一天。
我跟养蜂人买过两次蜜,绕玉渊潭散步回来,经过他的棚子,大都要在他门前的树墩上坐一坐,抽一支烟,看他收蜜,刮蜡,跟他聊两句,彼此都熟了。这是一个五十岁上下的中年人,高高瘦瘦的,身体像是不太好,他做事总是那么从容不迫,慢条斯理的。样子不像个农民,倒有点像一个农村小学校长。听口音,是石家庄一带的。他到过很多省,哪里有鲜花,就到哪里去。菜花开的地方,苹果花开的地方,枣花开的地方,玫瑰花开的地方。每年都到南方去过冬,到了春暖,再往北返。我问他是不是枣花蜜最好,他说是荆条花的蜜最好。这很出乎我的意料。荆条是个不起眼的东西,而且我从来没有见过荆条开花,想不到荆条花蜜却是最好的蜜。我想他每年收入应当不错。他说比一般农民要好一些,但是也落不下多少:蜂具,路费;而且每年要赔几十斤白糖——蜜蜂冬天不采蜜,得喂它糖。
女人显然是他的老婆。不过他们岁数相差太大了。他五十了,女人也就是三十出头。而且,她是四川人,说四川话。我问他: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他说:她是新繁县人。那年他到新繁放蜂,认识了。她说北方的大米好吃,就跟来了。
有那么简单?
也许她看中了他的脾气好,喜欢这样安静平和的性格;也许她觉得这种放蜂生活,东西南北到处跑,好耍。这是一种农村式的浪漫主义。四川女孩做事往往很洒脱,想咋个就咋个,不像北方女孩子有那么多考虑。她们结婚已经几年了。丈夫对她好,她对丈夫也很体贴。她觉得她的选择没有错,很满意,不后悔。
一天,我没有看见女人,问养蜂人,她到哪里去了。养蜂人说:到我那大儿子家去了,去接我那大儿子的孩子。他有个大儿子,在北京工作,在汽车修配厂当工人。
她抱回来一个四岁多的男孩,带着他在棚子里住了几天。她带他到甘家口买衣服,买鞋,买饼干,买冰糖葫芦。男孩子在床上玩鸡啄米,她靠着被窝用勾针给他勾一顶大红的毛线帽子。她很爱这个孩子。这种爱是完全非功利的,既不是讨丈夫的欢心,也不是为了和丈夫的儿子一家搞好关系。这是一颗很善良、很美的心。孩子叫她奶奶,奶奶笑了。
过了几天,她把孩子又送了回去。
过了两天,我去玉渊潭散步,养蜂人的棚子拆了,蜂箱集中在一起。等我散步回来,养蜂人的大儿子开来一辆卡车,把棚柱、木板、煤炉、锅碗和蜂箱装好,养蜂人两口子坐上车,卡车开走了。
玉渊潭的槐花落了。
(节选自汪曾祺《人间草木》)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内容的赏析,最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在第二段中运用一系列的动词写养蜂人和他的妻子,准确生动。如“排”字表现“家”的日用品整齐丰富和生活的寡淡乏味。
B.“蜜蜂忙着采蜜,进进出出......”,这既是写蜜蜂,也是写养蜂人,借物写人,抒情藏于字间,自然巧妙。
C.这篇散文善用描写,语言朴素准确,完全依靠叙事使读者在这平凡的故事、平常的人物身上看到了一种感动。
D.“北方的大米好吃,就跟来了”是女人选择养蜂人的理由,“有那么简单?”可以读出作者对这种轻率行为是颇有微词的。
【小题2】文章的结尾写到:“玉渊潭的槐花落了。”读来并不仅仅只是写花落这件事,还在暗示着一些什么,请谈谈结尾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小题3】根据文意,概括分析文中“妻子”的性格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