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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穿过正午的斜阳
北京,十月的阳光。
这是我到北京后的第三十二天,我已经没有了年月的概念,只将自己到这个城市的日子计算得清清楚楚。
现在是正午,刚才经过一家食店,我瞟了一眼挂在大堂内的大钟,十二点了。一阵风吹过来,冷飕飕地,沁心的凉,我把衣领翻过来,盖住半张脸,再手揣进裤兜里,有点蜷缩的味道。
我不知道自己现在所处的具体位置,甚至东南西北都找不到,天蒙蒙亮我就开始晃荡,现在已是正午时刻,我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只知道自己在大街上,找不到方向。浑浑噩噩地浪费了一个月的时间,面试了那么多家单位,就没成一个。
我决定给自己放一天假。
我走在立交桥下,阳光斜斜地透过路边的大树,在马路上留下斑驳的影子。我尽可能地让阳光多晒点在我身上,我需要阳光,我喜欢暖和的感觉。
我开始走上坡,在我前面三步远,有一架三轮车,车上载满了废品,高高的废品盖过了三轮车的主人。三轮车移动得很慢,我加快脚步,走上去,车主是个老人,猫着腰,穿得破破烂烂的,像个捡垃圾的。
我将手从裤兜里伸出来,搭在老人的车上,帮他加把力,结果被老人拒绝了。老人说你别误会,这次上坡你帮了我,下次我还是得自己往上拉啊!路还得自己走。
我觉得老人说话有点意思,自己也跟着走碎步,和老人平行着往上走,边走边聊。
你这么大岁数了,为啥不在家待着呀?
退休的时候在家待了些日子,后来实在闲不住,就出来了。
你孩子不拦着你?
孩子在国外,每个月打个电话,好几年没回来了,我只要带上手机就成。
他用眼神示意我看挂在他胸前的手机。
他在国外读书?你不会还给他挣学费吧!
他在国外教书,教中文,每个月給我寄些钱回来,那钱我都给他存着,一分没动。
哦,那挺好的呵。
是挺好的,我自己收点破烂,再捡点垃圾,一个月也能挣个千儿八百的,还花不完呢!
老人说这话的时候,阳光正斜斜地洒在他脸上,耀眼的感觉。
小伙子,你呢,不上班?
我,我今天休息,我诺诺地说。因为我撒谎了,我根本就还没找到工作。
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走完了上坡,上了平路。
不行,我得歇会儿,老人将三轮车停在路边上,一屁股就坐在路边的花坛上。我也跟着他在旁边一屁股坐在路边的花坛上。
休息好啊,休息可以晒晒太阳,散散步,挺好的。
是,是挺好的。
小伙子,反正你闲着也没事,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愿意听吗?
愿意听,我愿意听,我马上回答道。
我年轻的时候在国企上班,和所有人一样过日子:结婚,生孩子,然后送孩子上大学,再送他出国,再后来,孩子留在了国外。慢慢地,人就老了,退休了,再后来,老伴儿也不要我,一个人就走了。
儿子非要接我去国外,我没去,人老了,和年轻人习惯不一样。
你是不是特奇怪,为啥我这么好的条件还来收破烂,捡垃圾?
老人看我一眼,笑笑,没等我回答,继续说。
我拒绝儿子去国外的时候,儿子就赌气说不再管我了,当时我一想,供你读书上大学留学我都有能力,难道还养活不了自己了!
儿子给我买了个手机,说是找我方便,然后每个月给我打个电话,我告诉他国际长途贵,他说不贵,电话费不算什么。儿子每个月也给我寄钱,只是寄的钱我一分都没花给他存着,将来他娶媳妇用得上的。
走吧,歇息够了,继续前进。老人说。
我跟着老人继续走,穿过有阳光的马路,穿过有树阴的小道,还过了几座桥,到了一个胡同,胡同很小,房子很旧,伴着股奇怪的味道。
我很熟悉这个味道,因为我到北京的第一天,就找了这样一个地方的最廉价的旅馆住下,而且一住就是32天。尽管如此,住宿费依旧是我最奢侈的开支。
我尾随老人进了胡同。
老人突然将三轮车停下来。不远处,传来一阵谩骂,老不死的死老头儿!你又去哪弄这么多垃圾回来!你还不快弄出去倒掉! ……
骂声不止,骂人的,是一位老太太,骂的人,是拉三轮车的老人,老人怯怯地,像个做错事的孩于。
我问老太太,老人不是在收破烂,捡垃圾赚钱吗?
老太太愤愤地说,他是不是还告诉你他老伴儿死了,儿子在国外工作,接他去他没去?没等我回话,老太太继续说,我就是他老伴儿,三年前,儿子大学毕业了,没找到工作,就离家出走了,现在都没个音信,老头儿受了打击,就这样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用什么方式离开那小胡同的。
我努力回忆老人的模样,但是怎么也回忆不起,只是耳边一直萦绕着上坡时候他说的话:这次上坡你帮了我,下次我还是得自己往上拉呵!路还是得自己走。
我又回到马路上,阳光晒在马路上,更钭了,我却突然觉得暖暖的。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没有年月概念”“找不到方向”,既反映了“我”入京以来工作无着、生活无助的心理,也体现了“我”对未来的迷茫。
B.“猫着腰,穿得破破烂烂的,像个捡垃圾的”看似不经意的动作和外貌描写,实为匠心之笔,避免结尾老人身份揭示的突兀.
C.在“我”与老人偶遇的过程中,“撒谎”是一个重要的情节,“我”是为了掩饰处境的窘迫,老人这样做则体现其对生活的期望。
D.“我”虽被“欺骗”,却“突然觉得暖暖的”,是因为老人的话虽非全部真实,但是仍然让我温暖,并且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
【小题2】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我的心理变化过程。
【小题3】“穿过正午的斜阳”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结尾为什么要揭示老人的真实生活状态?请结合作品从情节、主题、艺术效果方面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3-10 05: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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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唐朝的韭菜
李汉荣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一千多年前,那个雨夜里的春韭,被杜甫保鲜在一首诗里,至今仍散发着清香。
诗为五言,句子精短,与韭菜精致的模样很般配。
我觉得,韭菜是自然的五言诗,五言诗是文化的韭菜。
我读过的唐诗,涉及写蔬菜或韭菜的,几乎都是五言,很少有七言或更长的句式。这很可能是因为,面对这娇小、精致的可爱植物,唤起了诗人们细腻、爱怜的情思,用五言这精致的样式,表现这精美的植物,是很相宜的。
这也似乎说明,在唐朝,韭菜,以及众多蔬菜,都是天然、本来的长相和品性。
蔬菜嘛,就该是朴素本分的样子,安静单纯的样子,露水盈盈的样子。这样子,才叫蔬菜。
假若杜甫老哥来到现代,来到我们的蔬菜地里,他一定十分惊讶:这是蔬菜吗?这不是一片杂木林吗?芹菜已疯长成灌木;莴苣正演化成芭蕉;葱虽然暂时还没变成芦苇,但已有了芦苇的个头;土豆已膨胀成杜甫喝汤用过的大土瓷碗;韭菜呢,五言诗的韭菜哪去了呢?这又高又胖、模样粗糙、神情张狂的另类灌木,是韭菜吗?一千多年没见,出落成这样子了?
杜甫老哥啊,你少见多怪了。一切都在变,菜地如何不变?假如你走进我们的文化菜地看看,你又如何不被惊呆?别摇头嘛,老哥。别的,你暂且别看,就看看那被你视为“文章千古事”的文章,就看看你一生钟情、“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诗吧。如今,一个写手随便就日产万言,短篇不过夜,中篇不过周,长篇不过月,一年制造十几部长篇,不难嘛,只需喝几杯咖啡,吸几口香烟,猛敲键盘,快速码字,滚滚泡沫就席卷世界的沙滩;写诗,稀松平常事,手起键响,键响诗成,一日千行,何难?回车键频频按,诗,就像那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滔滔滚滚源源不断,注入我们古老的奄奄一息的江河荒滩。你语不惊人死不休,呕心沥血一生,才写了一千来首,字数不够一个中篇,还不及写手们一天的产量。杜老啊。你太低产了。
这下,我得赶快告诉杜甫原委,不然老先生会被吓傻的。就这么一个诗圣,被我们吓傻了,我们对不起万古千秋。
是这样的,杜甫老哥:你在蔬菜地里看见的那颠大的、张狂的、疯长的、妖艳的、粗壮的灌木形状的蔬菜,都是服用化肥、农药、增红素、增绿素、增高素、拉长素、膨胀素等等市场激素催生出来的。
你问:好吃吗?有营养吗?我如实回答你:不好吃,营养很少,毒性很大,垃圾食物而已。
你在文化菜地(其实那是文化工业流水线)看见的那泡沫翻腾的泡沫文化,那废水汹涌的废诗,也是服用化肥、农药、增红素、增绿素、增高素、拉长素、膨胀素等等市场激素大批量疯长出来的。
你问:好吃吗?有营养吗?我如实回答你:不好吃,营养很少,基本是废物。垃圾食物而已。
杜甫一脸茫然,摇着头,迷惑不解地走了。
和杜甫一样,唐朝的韭菜,包括那雨夜里的韭菜,没见过的世面太多了,没见过农药,没见过化肥,没见过增红素、增绿素、增白素、增高素、拉长素、膨胀素,只见过露水、月光、荷锄的农人,见过蜜蜂、蝴蝶、毛毛虫,见过低飞的燕子和菜地上空款款飞过的黄鹂、喜鹊、斑鸠、白鹭。
韭菜何其有幸,在那个温暖的春夜,韭菜,用它质朴、醇正的清香,接待了诗人和他的诗。
唐朝的土地上,生长着清清爽爽的蔬菜,生长着清清爽爽的诗。
你且看那韭菜——
朴素安详地,一根一根地,在露水和清风里,认真地排列着自己,把自己排列成诗。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⑴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是 (    )
A.“被杜甫保鲜在一首诗里”一句中,“保鲜”一词形象生动,说明了杜甫的诗歌流传一千多年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B.韭菜娇小、精致,能唤起诗人细腻、爱怜的情感,而五言诗是精致的诗歌形式,用五言诗描写精美的韭菜,是非常合适的。
C.唐朝的韭菜是不幸的,因为它有太多的世面没有见过;唐朝的韭菜又是幸运的,因为它“用它质朴、醇正的清香,接待了诗人和他的诗”。
D.杜甫之所以“一脸茫然,摇着头,迷惑不解地走了”,是因为他理解不了现在的人们为什么要生产垃圾食品和创作垃圾文化。
E.文章运用了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不同人称的运用既丰富了文章的叙事手段,有助于思想感情的表达,又使文章显得亲切。
⑵从文中看,作者为什么说“韭菜是自然的五言诗,五言诗是文化的韭菜”?
⑶请指出下面句子中所用的修辞手法,并具体说明这些修辞手法在文中的表达效果。
朴素安详地,一根一根地,在露水和清风里,认真地排列着自己,把自己排列成诗。
⑷请结合全文,探讨作者的写作意图。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永不掉队

谢志强

1947年冬,秦山第一次听见方歌唱歌。

团长命令:“我们的两条腿要跑过敌人的汽车轮子。”秦山穿草鞋,脚磨破了,渐渐地落在急行军的队伍后边。于是,他听见了那支歌:“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方歌站在路边的一个小土坡上,齐耳短发,她旁边还站着两个女兵,是师文工团的团员。

秦山踏着歌声,赶上了队伍。

部队准时到达了指定的地点,堵住了敌人的退路,激战三天。秦山身负重伤,被送到野战医院。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来医院慰问伤病员。

秦山在昏迷之中,仿佛又掉队了。他听见方歌的歌声,苏醒过来。歌声飞进了他的心里,他像在舔嘴唇,默默地跟着哼。

医生对方歌说:你把这个英雄唱醒了。

秦山家境穷困,爹娘却供他上学,念到初中,日本鬼子来扫荡,他就参了军。他受过五次伤,这一次伤得最重。他说:一颗炮弹把我炸飞了。

方歌说:我见过你,看不出,你还是个英雄!

1948年,秦山调进了王震所在的部队,当了独立旅某连的连长。挺进西北,开赴新疆——新疆和平解放。

翻过祁连山,秦山第三次听见了方歌唱歌。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跟秦山的连队在一起宿营。女兵很惹眼。秦山看见了方歌,风撩着她的齐耳短发,像水边的垂柳。

秦山的心里奏起旋律。茫茫戈壁荒漠,一眼望不到尽头。

方歌突然唱起了歌:向前向前向前……

秦山站起来,走过去,说:你咋知道我在唱……我一点儿也没唱出声音呀。 

方歌说:我似乎听见了一个旋律,有谁起了个头。

部队来到了南疆重镇阿克苏——驻守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开始垦荒。

秦山第四次遇见方歌,是在团部。他乐了,说:是要来慰问一下我们了,戈壁荒滩听了你们的歌声就会开花呢。

方歌说:这一回,是调到你们这儿了。

过后秦山才知道,方歌请求调离师部文工团,来到了秦山所在的团,当了宣传干事。 

方歌也几次到秦山这个营收集垦荒的先进事迹。她还组织了一个宣传队,把垦荒的故事编成歌曲、快板。

1952年春,秦山独自骑马,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进入了沙漠。他打算建立一个新的连队,开垦一个新的荒原。按他的说法是,大口啃一块沙漠。

起了大沙暴。沙漠似乎要作弄一下英雄。两天里,风沙铺天盖地,仿佛真的要叫他“进去出不来”。风一停,沙一落,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沙漠异常美丽,移动过的沙丘,那纹路,如同水的波纹。沙漠总是将进入它上边的物体含而不露地收藏起来。

幸亏有一棵枯死的胡杨树。找到秦山的时候,他搂着树干,沙子已埋到他的腰。胡杨树仿佛缩短了一截。秦山的嘴里灌满了沙粒,几乎没了脉搏。

打电话给团部。方歌带了团部的两个女兵赶来,其中一位是女医生。

秦山像胡杨树一样,一动不动。

方歌和女兵含泪唱歌,唱沂蒙山小调。

秦山是山东籍。但他对家乡的歌也没反应。

女医生听不见秦山的心脏跳动了,就用一块白布裹住秦山。

教导员拿来了军旗,盖到秦山的身上。

方歌扑过来,揭掉军旗,打开白布,向秦山喊:我们早就讲好了,来,让我给你唱歌。

地窝子里一片宁静。

歌声响起: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教导员说:秦山,你别掉队,起来吧。

渐渐地,所有的人都跟着方歌唱了起来。阳光从地窝子上边的天窗照进来,沙尘像音符,在阳光中飞舞。

秦山的嘴唇居然动了。

教导员说:你这家伙,我就知道你不会掉队。

过后,秦山说他像是做了一个梦。他睁开眼,看见很多脸,随即,他的目光停留在方歌的脸上。方歌的脸如同一轮圆月,明净净地悬在空中,像水洗过一般,还沾着水珠。

秦山说:水,渴死我了,咋回事?

教导员说:方歌把你唱活了。

秋天,收获了玉米。团长主持了婚礼。秦山方歌入了洞房——一个地窝子。方歌说起大沙暴,她说,当时,我就想最后一次给你唱歌。

秦山说:战争年代我都死不了,我命大,能这么轻易掉队?我就等你来唱歌呢。 

方歌说:你别耍嘴皮子了。

多年后,秦山已是农场的副团长,他的步子总像是踏着歌曲的节奏。 

(节选自《小小说选刊》2017年第10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秦山负伤醒来之后,“他像在舔嘴唇,默默地跟着哼”,这一细节写出了一个战斗英雄坚定、乐观的情怀。
B.翻过祁连山,“秦山心里奏起旋律”,“方歌突然唱起歌来”,说明两个人内心已经有了难以言说的默契。
C.面对生命“湮灭”的秦山,方歌的动作和语言,既表现了她内心的悲痛,又产生一种令人动容的感染力。
D.小说结尾含蓄有味地交待故事的结局,让读者感受到秦山享受着革命爱情带来的幸福,笔调轻松,色彩明媚。
【小题2】小说以“秦山听方歌唱歌”为中心谋篇布局,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小题3】这篇小说洋溢着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小题。
情无赝
周海亮
四二年逃荒,爷爷把什么都扔了,包括那把壶。一路上九死一生,待回来,壶仍然躺在自家院子里,染满尘埃。擦了擦,釉黑,斑蓝;敲了敲,音色沉美。
壶是老祖宗留下来的。时间越久,越有感情。
可是现在父亲病了,很严重。他需要一笔钱。
唐钧就想到了执壶。
与妻子商量,妻子说,卖掉执壶,等于要了爸的命。唐钧说,也许卖掉执壶,能救爸的命。妻子说,你能保证不让爸知道?唐钧说,不告诉他就行。妻子说,你以为你能瞒过去?唐钧长叹一声,说,能瞒多久就瞒多久吧。
唐钧找到朋友,说他有意出手那把执壶。朋友听了,眼珠子当时就直了。
朋友也許比父亲更喜欢那把壶。朋友是小城有名的收藏家,他知道一把品相极佳的执壶的价值。几年前他曾有意买下这把壶,却被唐钧的父亲骂了一顿。
真打算出?朋友问。
真打算。唐钧说。
老爷子同意了?
同意了。
拿来!价钱好商量。
壶就卖了。唐钧查过很多资料,价钱绝对是对得起这把壶的价钱。现在父亲住进医院,他不知道父亲还能不能熬过来。熬过来,他欠着朋友一份情;万一熬不过来,他想用这笔钱带父亲到处转转。之前,父亲一直想去一趟西藏。
可是父亲突然很想看看那把执壶。
你哪儿来这么多钱?父亲问他。
借的。
我怀疑你把它卖了。病床上的父亲说,这几天,我总是心神不宁的。
壶在家里呢。他低着眼睛,不敢看父亲的脸,您那么喜欢它,我不会卖掉它的。
我想看看壶。父亲固执地说。
没办法,唐钧只好再一次找到朋友。朋友说,君子不夺人之爱——要不这样,壶你先拿回去,钱你也送回来。唐钧只得把父亲病重的事情跟他仔细说了。朋友想了想,说,君子不乘人之危——还可以这样,壶你拿回去,钱算我借给你的,你给我补张借条就行。
最终,唐钧既没有给朋友补一张借条,也没有把壶拿回去。不过他捧回了一把执壶的赝品。他问朋友,这样行吗?朋友说,相信我,别说你爸,就连业界专家,都很难分辨出来。
父亲捧着壶,细细地看,笑了。他说,是咱家那把,看来你果然没有说谎。唐钧笑笑说,祖宗传下来的宝贝,我怎会卖掉呢?心里,却隐隐地痛。
再痛,也认为自己做得没错。他不否认执壶的价值,但他还认为,无论什么样的无价之宝,在父亲的生命面前,都不值一提。
父亲没能熬过来。但父亲安然地死去,几乎没有痛苦。
父亲走后第九天,他将执壶还给朋友。朋友细细看了看,擦过,小心地把壶收起。唐钧问他,哪儿弄来的赝品?朋友说,这不是赝品,这就是你卖给我的那把执壶。唐钧有些吃惊,忙问,为什么不弄个赝品?朋友笑笑说,你父亲对这把执壶的感情这样深,假如真是赝品,我相信他一眼就能够看出来。他虽非专家,但是自家的东西,他绝不会看错的。
不会吧?唐钧有些不太相信。
找个世界上最像你的男人冒充你,你认为他能不能看出来?朋友说,当他发现你拿了赝品给他,他会怎么想?或许直到离去,他都不会安心。
可是万一我把它弄坏了呢?磕了,碰了,或者不小心打碎……
我相信你肯定不会的。朋友笑笑说,在你心里,只要父亲喜欢,哪怕它是赝品,也价值千金,需要小心呵护……
万一我发现它不是赝品,死不认账呢?难道你不怕我昧下它?
你肯定不会。认识这么多年,我对你的这点信任还是有的。朋友笑着说,这世上还有什么比一个儿子的孝心更有价值呢?
(摘自《小说月刊》2017年第10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善于运用侧面描写,如借助唐钧妻子之口和朋友之口表达主人公的孝心,借唐钧父亲的动作、神态和语言衬托主人公心理。
B.插叙唐钩朋友被唐钓父亲骂了一顿,既说明唐钧父亲对执壶十分珍惜,又让朋友产生疑问的情节合情合理。
C.“熬过来,他欠着朋友一份情”这句话既体现了唐钓对友情的珍视,又体现了唐钧对父亲的一份孝心。
D.文章以“情无赝”为题,揭示了文章的主题,充分说明人的一切情感都是真挚的,不像商品那样有真假。
【小题2】简要分析执壶在小说中的作用。
【小题3】小说有效使用了延迟手法,试加以具体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传播中医药知识必须遵循科学精神
给母亲针灸,就能给孩子治病?最近,一篇题为《试论“量子纠缠”与针灸》的论文在网上备受争议。9月16日,该论文作者所在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发表声明,表示该论文并非最终临床研究报告,对临床医疗尚不具备指导性。这篇论文之所以引发如此大的争议,不仅在于作者治学态度不够严谨,研究方法和过程经不起推敲,更在于它暴露了中医学的某种普遍问题。正如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在声明中提到的,“反对任何不负责任、不严谨和夸大中医药疗效的言论和观点”,发表违背科学精神、夸大中医药疗效言论者并不少见。
近代以来,不少中医界人士一直努力让中医纳入现代科学体系。然而,一些中医研究者过度沉浸于为中医科学性正名的焦虑,动辄移花接木、穿凿附会,用不相干的科学理论来解释中医,实则违背了科学精神和科学研究的规律。这样的研究思维和方法,不仅无助于中医在科学上受到更高程度的认可,还会使公众对中医产生误解。
当前,相信科学、尊重科学的思想深入人心,但一些机构和个人利用普通人对前沿科学领域的陌生,随意套用科学概念,打着“中医疗法”的幌子,以谋取利益。中科院院士、我国量子科技领军人物潘建伟教授就曾公开“吐槽”:民间有一些厂家利用量子的概念来推荐保健品,连自己的亲属都曾上当受骗。面对个别违背科学精神的“中医疗法”,公众尤其是广大患者应保持清醒,不要被伪科学的言论所迷惑。
中医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以现代科学的眼光看,一些中医理论至今无法用科学理论加以解释,但这无损中医继续为医疗健康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现代中医学应当有这份自信,中医不是玄学,也不能和“民科”同流合污。就像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在声明中所说的,用严谨和科学的精神传播中医药知识,才是现代中医学人应有的社会担当。
(摘选自《中国青年报》,有删改)
【小题1】根据文章内容,概述使公众对“中医”产生误解的原因。
【小题2】根据材料,说说在传播中医药知识时如何遵循科学精神。
【小题3】让中医纳入现代科学体系,你是否赞同?请简述理由。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距离
安晓斯
接到儿子从那座大城市打来的电话,张叔和张婶就没睡好过。
儿媳生了个大胖孙子,这在农家可是大事。
说啥也得去看看我们那大胖孙子。张叔和张婶没事就唠叨这话题。
儿子张晖真争气。大学毕业后,顺利在城市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听说那个城市很大,距离张叔和张婶有五百多公里。工作了一年多时间,儿子就报喜来了。说在那个城市找了个对象,叫楚雪,家里就她一个女儿,条件很不错。
张叔就说,那我和你妈去看看,替你把把关。张晖就说爸妈你们别来了,这么远的路,回头我带她回老家一趟。张叔和张婶就一直等啊等,到底没等来。
终于等来消息了。是儿子准备结婚的消息。张叔和张婶就告诉儿子准备去一趟。儿子说,爸妈你们别来了,回头我带她回老家一趟好了。还有,把咱家的旧房子拆了再盖一次,人家是城里的姑娘,回去也得有个干干净净的地方不是?
从此,张叔和张婶比以往起得更早,睡得更晚。张叔还一咬牙,卖了猪粜了粮食,就拆了旧房盖了新房,还更换了所有的家具。儿子电话来了,说结婚就不回去了,楚雪家把啥东西都准备好了,房子、车子也都买好了,不用咱家花钱。张叔不听,那咋行,咱必须得拿点钱。两天后儿子打来电话,楚雪家把在地下停车场买车位的事让给咱了,爸妈你们就寄五万元钱好了。后来,张叔和张婶才知道,他们花五万元购买的车位,实际上就是用白漆画的一个长方形框。
儿子终于打来电话,说结婚日子定下了。楚雪家里人说,路太远,爸妈你们就别过来了。结过婚,我抽时间带楚雪回去一趟。
张叔和张婶就在家里等。每天,老两口除了干农活儿,回到家就开始收拾房间,扫啊擦啊,虽然累点,可是心里很高兴。
儿子终于又来电话了。火车票儿子都给买好了。张叔和张婶就按儿子说的,怎么到车站去取票,怎么坐车,怎么出站,在哪等,都一一记下了。坐在火车上,张叔和张婶兴奋得没法说,张婶就提醒张叔,别忘了那俩红包,听着火车上来回吆喝的卖饭声,他们只是喝一口从家里带来的凉开水。
下了车,儿子已经在出站口等了。到了一家宾馆。张叔说,咱不住这里,我和你妈就在你那住一夜,看看孩子就走。儿子的双眼就湿湿的。
饭后,张叔和张婶就和儿子一起看孙子。进了门,张叔和张婶就看见一个衣着讲究、戴着金边眼镜的女人。亲家,都来了。很亲热的声音。楚雪,快来,你爸妈来了。还是那个女人的声音。张叔和张婶就知道一定是亲家母了。换了拖鞋,儿子就拉着张叔和张婶在一个紫光灯下照了一会。
有了孩子,我们从外面回来都要照一会儿,杀菌效果很好的。还是那个女人亲热的声音。坐下来喝茶的时候,张叔就拿出那两个红包来。张婶就说,楚雪啊,这是给你的,10001元,在咱们农村老家叫万里挑一。这是给孩子的,8800元,咱老家叫宝贝蛋蛋。别嫌少,是爸妈的一点心意。
闲聊了一会,张叔和张婶就提出想看看孩子。亲家母就说,好不容易哄睡了,脚步轻点儿,咱去看看。轻轻地推开卧室的门,张叔和张婶就看见一个罩着粉红色蚊帐的婴儿车。距离一米远时,张婶想上前抱抱孙子,亲家母就拉住张婶说,咱今天就不抱了呵,就看看。哄孩子睡着不容易。张叔和张婶就隔着那个粉红色的小蚊帐,在朦朦胧胧中看见了孙子红扑扑的小脸蛋儿。
第二天一大早,哭了一夜的张叔和张婶就来到了火车站。离开宾馆时,张叔就没有告诉儿子。他把儿子交的押金留在了服务台,自己结算了房费。
张叔对张婶说,看出来咱们儿子有多难了吧。张婶流着泪点点头。哎,老头子,我眼神儿不好,你到底看清楚咱孙子没有?张叔没说话,大把的泪涌了出来。
(选自《小说选刊》2013年第11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儿子说在城里找了个对象,是独生女,家里条件不错,这些话为后文的故事情节做了铺垫,为写“距离”埋下了伏笔。
B.小张结婚前后,几次拒绝父母的探望,声称要回家看看,并要求翻盖新房,实际这都是小张的借口,他并不真想回去。
C.张叔和张师的亲家——衣着讲究、戴着金边眼镜的女人,从骨子里就没看得起张叔张婶,小市民的庸俗心态比较重。
D.张叔和张婶每天唠叨要去看孙子,这既表明了对孙子的牵挂,对晚辈的疼爱,也暗批了他似传宗接代的传统思想。
E. 小说结尾,张叔和张婶的眼泪令人心碎,小说安排这样的结尾,既感动了读者又巧妙地暗扣了题目,发人深省。
【小题2】张叔和张婶二人有哪些共同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题目叫“距离”,请结合全文,谈谈本文反映哪些方面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