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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从简朴到简约

冯骥才

①在北欧,尤其是奥斯陆的大街上,你会感到城市有一种非常舒服的整体性。它没有历史与现代的断裂与分离,而是和谐地浑然一体。这不仅是建筑外部,连建筑内部乃至家具风格也是一样。你在他们的博物馆里看到那种传统生活中纯朴的直线、那种很少人文雕琢的简洁、那种木头柔韧的材质与本色的生态美,也鲜明地在他们现代的生活中被使用着、表现着、享受着。

②今天的他们依旧喜欢用新鲜的原木把屋顶装饰得像昔时的农舍,喜欢木头立柱,喜欢没有花纹雕饰的桌椅,喜欢用光洁的木板组合起来的衣柜与书架;但这不是不动脑子地去模仿传统,而是加进去一种后工业时代崇尚的简约美与现代科技能力,包括精细的切割与抛光的技术,而使其成为现代审美中一种自己文化主体元素。

③它给我十分深刻的印象是,他们已经成功地将自己即北欧传统审美的简朴转化为现代审美的简约。审美是文化中深层的要素。他们已经完成了自己的现代文化。

④北欧人这种从传统到现代的审美转型,是有历史文化优势的。首先它们的历史较为单纯,没有太多的文化的更迭;再有是地处偏远,距离几个重要的欧洲文化中心如佛罗伦萨、巴黎、法兰克福等都较远,源自这些中心的一些重大的文化思潮,如同发生地震的震中,到了北欧影响就大大减弱。比如崛起于17世纪意大利的巴洛克文化,那种跃动的曲线、华丽的图案以及流光溢彩,在巴黎和维也纳几乎沉迷了二百年,弥漫了整个朝野。但对北欧的文化及其审美影响却甚微。在北欧人的审美中几乎找不到巴洛克的文化成分。没有过深过重的人文积淀,反而使北欧较轻松地找到自己在现代文明中的文化位置。   

⑤比较起来,中国就麻烦多了。自汉唐以来,中原汉文化的审美似乎一贯而下。特别是明代的审美雍容大气、敦厚沉静,从中可以清晰看到汉之博大与唐之沉雄。然而到了清代,入主中原的满族皇帝们对生活文化表面化奢华的欲求,驱使整个社会的审美发生变异。特别是乾隆盛世,审美的繁缛与炫富感走到极致,完全脱离传统审美的厚重与含蓄。可是到了清代中期之后,国力的衰败便使这种奢华的追求无法企及而日渐粗鄙,审美能力和审美标准遭到破坏。此后则是外来文化的冲击,到了“不爱红装爱武装”年代,国民的美育和审美品格已不被提倡。当整个社会由传统的农耕社会转向现代的工业社会时,我们已经无所依据和无所凭借。社会审美像没头苍蝇乱撞。或是呆头呆脑地仿古,或是跟着洋人亦步亦趋地作“现代秀”。如何在审美上从传统向现代过渡,成了当代文化的大难题之一。没有现代审美,也就谈不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文化。   

⑥再看看北欧人。看似他的传统的横平竖直和很少雕琢,极容易与现代工业审美结合,其实不然。比方,他们与德国人不同。有着重工业传统的德国人更喜欢用钢铁作为建筑与器物的材料。北欧人则坚持使用他们传统的木头。在这些森林茂密、盛产木材的国家里,他们在温暖的木屋里,使用木头造床、桌椅、盆罐、勺子和笔杆来生活。木的文化深入到他们的骨头里。今天他们依旧坚持使用这种具有亲切感的材质,而且决不刷漆,凸显木头的本色与气息。这样,木头本身的质感与色泽,已成为北欧人简约的现代审美的元素了。如果说德国人的现代审美多一些冷峻,他们则多一些亲和。   

⑦北欧人从传统到现代的审美过渡,不是听凭自然稀里糊涂地完成的。我想它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经过知识界,即建筑界、艺术界、设计师等长期的创造性的努力与探索。瑞典是崇尚发明和设计的国家。瑞典朋友告诉我,他们在使用自己的传统元素时,要做认真的考察和研究,决不草率。在这一点,看看瑞典人的家居装饰的连锁店“宜家”里的各种物品就会一清二楚。另一方面是公众的认可。没有公众认可,就不会成为集体审美。只有成为集体审美,才是一种时代的文化特质。   

⑧然而,这公众的认可需要全社会有着现代审美的要求,需要整个社会具有较高的审美素质与文化水准,这就必须要有美育教育,可是我们至今还没有把美育列入素质教育。还有,知识界的努力是重要的关键。如果我们只去克隆舶来的“现代”,或者在传统中找卖点,我们自己的现代审美则无法建立起来。我很欣赏奥运会中的中国印、祥云和开幕式中“画卷”的设计,这是一种积极和精心的努力。当然,还嫌太少,还只是在设计范畴的个别成功的范例,更大的文化问题是我们的现代审美。而这种时代审美是不会自动转换与完成的。如果现代文化建立不起来,留下的空白一定会被商业文化所占据,就像当前充斥我们社会的粗鄙又浮躁的“暴发户审美”。

⑨在这一点上,北欧人会不会给我们一些启示呢?

【小题1】第①段加点词“整体性”在文中的意思是____________。
【小题2】简析第④段列举“巴洛克文化”的目的。
【小题3】以下对文意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北欧人坚持使用传统的木头并逐渐形成简约的审美元素,使他们不受现代工业审美的影响。
B.“社会审美像没头苍蝇乱撞”写出了中国社会审美标准被破坏后无所依据和无所凭借的状况。
C.中国印、祥云和 “画卷”的设计成功,表明知识界在提高公众审美水平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D.商业化的“暴发户审美”充斥社会的原因在于我们尚未建立融合传统与现代审美的现代文化。
【小题4】第⑤段中说“如何在审美上从传统向现代过渡,成了当代文化的大难题之一”,原因是
【小题5】对文章的结构层次划分正确的一项是(   )。
A.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B.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
C.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D.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
【小题6】根据全文,北欧人从传统审美到现代审美的成功转型,可以给我们哪些启示?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1-19 09: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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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小说,回答下列小题。

酒婆(有改动)

冯骥才

首善街有家最低等的小酒馆。不插幌子,不挂字号,连座位也没有;柜台上不卖菜,单摆一缸酒。来喝酒的,都是扛活拉车卖苦力的底层人。

这酒馆只卖一种叫“炮打灯”的酒。这酒价钱贱,不讲余味,只讲冲劲,进嘴非得赶紧咽,不然烧烂了舌头。可一落进肚里,马上一股劲“腾”地蹿上来,直撞脑袋。好酒应是温厚绵长,绝不上头。但穷汉子们挣一天命,筋酸骨乏,心里憋闷,不就为了花钱不多,马上来劲,晕头涨脑地洒脱洒脱放纵放纵吗?

要说最洒脱的,还得数酒婆。天天下晌,这老婆子一准来到小酒馆,衣衫破烂,像叫花子;头发乱,脸色黯,没人说清她啥长相,更没人知道她叫什么,却都知道她是这小酒馆的头号酒鬼,尊称酒婆。她一进门,照例打怀里摸出个四四方方小布包,打开布包,里头是个报纸包;打开报纸包,又是个绵纸包,好像里头包着一个翡翠别针;再打开绵纸包,原来只是两角钱!她拿钱撂在柜台上,老板照例把多半碗“炮打灯”递过去,她接过酒碗,举手扬脖,碗底一翻,酒便直落肚中,好像倒进酒桶。待这婆子两脚一出门坎,就像在地上划天书了。

她一路东倒西歪向北去。走出一百多步远的地界,是个十字路口,车来车往,常常出事。您还甭为这婆子揪心,瞧她烂醉如泥,可每次将到路口,一准是“噔”地一下,醒过来了!竟像常人一般,不带半点醉意,好端端地穿街而过。她天天这样,从无闪失。

首善街上人家,最爱瞧酒婆这醉醺醺的几步,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逢到雨天,雨点淋身,便像一张慢慢旋动的大伞了……但是,为什么酒婆一到路口就醉意全消呢?

原来,老板人奸,往酒里掺水。酒鬼们一清二楚,但谁也不肯把这层纸桶破,喝美了也就算了。

老板人近六十,没儿没女,八成要绝后。可一日,老板娘爱酸爱辣,居然有喜了!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再不往酒里掺水了。

就是这日,酒婆来到小酒馆,照例还是掏出包儿来,层层打开,花钱买酒,举手扬脖,把改假为真的“炮打灯”倒进肚里……真货就是真货。这次酒婆还没出屋,人就转悠起来了。而且今儿她一路上摇晃得分外好看,上身左摇,下身右摇,愈转愈疾,初时像风中的大鹏鸟,后来竟像一个黑黑的大漩涡!首善街的人看得惊奇,也看得纳闷,不等多想,酒婆已到路口,竟然没有酒醒,破天荒头一遭转悠到马路上。下边的惨事就甭提了……

自此,酒婆在这条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却不时念叨起她来,说她才算真正够格的酒鬼。她喝酒不就菜,向例一饮而尽,不贪解馋,只求酒劲。在酒馆既不多事,也无闲话,交钱喝酒,喝完就走,从来没赊过帐。老板听着,忽然想到,酒婆出事那日,不正是自己不往酒里掺假的那天吗?原来祸根竟在自己身上!他便别扭开了,心想这人间的道理真是说不清了。为什么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

【小题1】下列对本文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
A.“炮打灯”是一种物美价廉的酒,穷人们喝了它,可以在劳碌了一天之后,缓解疲劳,忘记烦恼,洒脱放纵一番。
B.“直落”“好像倒进酒桶”等词语,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酒婆喝酒之急;“一到路口就醉意全消”,则表明酒力并不长久。
C.老板往酒里掺水,酒鬼们一清二楚,但谁也不肯说出来,这表现了人们只图喝了痛快、不想惹是生非的心理状态。
D.酒婆死了,老板在知道祸根在自己身上,感到非常内疚,后悔自己不该一时头脑发热,诚实了一次反而害了酒婆。
E.小说着力塑造了以酒婆为代表的一群下层劳动者的形象,表达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深刻主题。
【小题2】通观全文,分析酒婆是一个怎样的人。
【小题3】小说为什么极力描写酒婆的醉态,并且将其写得“好看”?
【小题4】“首善街”的社会环境具有怎样的特点?作者为什么以“首善”称之?
【小题5】作者在小说的结尾借老板的口提出这样一个疑问:“为什么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通读全文,说说此句的作用。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张果老
冯骥才
今儿天好,索七来逛一逛他最喜欢的宜宝轩古玩店。他运气不错,隔着临街的玻璃窗,一 眼就瞧见里边木架上立着一排五彩瓷人。他玩瓷器绝对到家,那一排瓷人在他眼前一过,立时 看出是嘉庆官窑的五彩八仙。索七进门就径直朝这东西奔去,走近一看,果然极好,色气正,包浆好,人物有姿有态,神情各异,个头又大,个个近一尺高,难得的是没一点残缺。瓷人最易伤残的是手指,这几个瓷人没一根手指断尖。那股子富丽劲儿、沉静劲儿、滋润劲儿、讲究劲儿,就甭提了!可是再盯一眼,问题就出来了。八仙人是八位,这怎么是六位?他细看一下, 这儿站着的是汉钟离、铁拐李、曹国舅、吕洞宾、何仙姑、蓝采和,还缺吹笛子的韩湘子和倒 骑驴的张果老呵。
没等他找老板问,只听声音就在耳边:“您别看东西失群,价钱也失群了呢。”再瞧,掌柜 辛居仁笑嘻嘻站在他身边,“这套嘉庆官窑八仙要是整套的,品相这么好,还不得八根条子, 现在您只出这半价——”他用手比画个“四”,“一半价!您就抱走了。这点钱您到哪买去?实 话告诉您,您索七爷走运了,人家等着用钱!”辛掌柜个子矮,嘴唇上边长几根花白的鼠须。 索七再仔细看看这六个瓷人,真是没得挑。可要是整套齐全,花十根条子他也会狠下心来 买。现在失了群,差大事了。辛掌柜好像明白他想的是什么,对他说:“嘉庆成套的东西哪有 不失群的?老实跟您说,您要错过了,甭想再碰上。东西好,又这么贱,说不定下晌就叫人抱走了。” 索七动了心,回去取钱来把款付了。辛掌柜给他包瓷人时说:“您索七爷是福运当头的人,往后多留神,说不定碰上失群的那两个,那您就发大财了。”这几句话把索七说得心花怒放, 高高兴兴把这六位神仙抱回家。
打这天起,索七几乎天天逛古玩店。天津卫是大商埠,古玩店大大小小总有几十家。索七 每五天就把所有古玩铺子都跑一圈。
索七这种人在天津卫挺多。祖上有钱,本人无能,吃喝之外,雅好古玩,天天在城中转悠。 一个月后,索七又转到估衣街的宜宝轩,这个月已经来三次了。这次他隔着玻璃窗一眼又看到 古玩架上站着一个瓷人,同时还看到辛掌柜朝他眯着眼笑嘻嘻招手呢。
他急忙跨进去,辛掌柜赶忙迎上来,说:“我说上天不负有心人嘛。您看,这东西可是自 己找您来的。”索七定睛一瞧,没错,嘉庆官窑五彩瓷人,和他那六个是一套的——双手执笛横吹的韩湘子,按捏笛孔的十根手指根根都有姿有态,小脸斜扭,红唇上翘,神情已入笛声之中。索七这就要掏钱买,辛掌柜开口就要两根条子。
索七说:“怎么这一个顶那三个的价?”辛掌柜说:“按品相说价钱,您手里那六个虽然都 好,可都没法儿和这个比。这套八仙,这个最好,极品!”两人争了半天,最后辛掌柜搭上一 个带款的宣德炉要了两根条子,才把这韩湘子给了索七。
索七说:“还差一个张果老,你还得给我留神。”辛掌柜听了,露出笑容,说:“那您可得 天天烧高香,古玩行里还没遇见过这种事呢。”
索七把这韩湘子拿回家,和先前那几位神仙排成一排,别提多美,也别提多别扭了。没这 韩湘子,只当是几个失群的古董,有了韩湘子,反觉得是一堆残品。索七就像着了魔似的满城 寻找张果老,三天去一趟宜宝轩,回回落空,急得他恨不得买头驴自己坐上去。
一天后晌回家,打西北城角走进太平街——他天天回家就走这条道,看见街口一边围着十 来个人,兴致勃勃看着什么。他过去往人中间伸脑袋一瞧,有个人手里拿着一件东西在卖,竟 然就是他想掉了魂儿的那个瓷人张果老!再瞧瞧卖东西这人,五十来岁,模样赛个小生意人, 穿得不错,但脸上透着穷气。索七问道:“你是打哪来的?”没料到头一句话就把对方问火了: “你是买东西还是买人?你想说我是偷来的?”索七赶紧解释,愈解释对方愈冒火,后来干脆 从腰里掏出块布,把张果老一裹,夹在胳肢窝里就要走,不肯卖了。索七赶紧拦住他,说好话, 赔不是,说自己真心要买这件东西。对方听了,带着气说:“你要真要,六根条子!”这是天价, 不沾边了,可是索七爷却不敢说个不字,死磨硬泡往下拉价,他愈拉对方把价咬得愈死,最后 干脆说:“没工夫跟你饶舌,我扔了砸了也不卖了。”索七只好认了,回去取钱买了。
把张果老抱回家,八仙终于凑齐了。过了几天,索七忽然觉得哪儿不对劲儿,用心算一算, 前前后后加在一起,为这八仙竟然用去十二根条子。自己怎么会花这么多钱呢?他再把前前后 后的故事连起来一想,忽然明白怎么回事了——他钻进了人家早做好的圈套!
索七觉得条案上的八仙都在咧嘴笑他这个傻瓜。
(选自《收获》2014 年第 4 期)
【小题1】简要概括文中索七的形象特点。
【小题2】文中两处画线部分的内容有哪些作用?
【小题3】索七买的是八仙,小说为什么不以“八仙”而以“张果老”为题?
【小题4】从全文来看,辛掌柜等人是怎样诱使索七一步步落入圈套的?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乡魂
冯骥才
倘若你生长在故乡,那份乡情乡恋牵肠挂肚自不必说;倘若你出生在异地他乡,你对它的印象与情感都是从长辈那里间接获得的,对故乡,你又是怎样一种感觉?
数年前,我应邀与几位作家南下访游,依主人安排,途经宁波一日。车子一入宁波,大家还在嘻哈交谈,我却默然不语,脸贴车窗,使劲向外张望着,好像急于想抓住什么,好跟心里的故乡勾挂一起。此时我才发现心里的故乡原是空空的。我对自己产生了怀疑,面对祖父与父亲的出生地,为何毫无感应?
啊,故乡原本只是我的一个符号——籍贯!
我不是“回”故乡,而是“来”故乡,第一次。我渴望与故乡拥抱和共鸣,但我不知道与故乡的情感怎样接通。好似一张琴闲在那儿,谁来弹响?怎么弹响?
下车在街上走走,来往行人的宁波话一入耳,意外地有种亲切感,透入心怀,驱散了令我茫然的陌生感。
我很笨,一直没从祖父和父亲那里学会宁波话。但这特有的乡音仿佛是经常挂在人们嘴边的家乡的民歌,伴着我的童年、少年。那时,来串门看望祖父的爷爷奶奶们,大都用这种话与祖父交谈。父亲平时讲普通话,逢到此时便也用这种怪腔怪调插言谈话,好像故意不叫我听懂,气得我噘起小嘴抗议。那些老爷爷老奶奶们便逗我,哄我,依然还说那种难懂的宁波话……这曾经让我又气又恨的宁波话,为什么此刻有如施魔法时的咒语,一下子把依稀的往事、把不曾泯灭的旧情、把对祖父与父亲那些活生生的感觉,全都召唤回来,逼真地如画一般地复活了?
在天童寺,一位老法师为我们讲述这座古寺的经历。他地道的宁波口音,使我如听外语,全然不懂。我便仔细去端详这法师的仪容,竟然发现他与祖父模样很像:布衣布袜,清瘦身躯,慈眉善眼,尤其是光光的头顶中央有个微微隆起的尖儿。北方大汉剃了光头,见棱见角,或圆或平;宁波人歇顶后,头顶正中央便显露出这个尖儿来,青亮青亮,仿佛透着此地山水那种聪秀灵气。我觑起眼睛再感觉一下,简直就是祖父坐在那里说话!
祖父喜欢用薄胎细瓷的小碟小碗吃饭。他晚年患糖尿病,吃米都必须先用铁锅炒过。他从不叫我吃他的饭,因为炒过的米少了养分。宁波临海,这里的人吃起海鲜精熟老到。祖父吃清蒸江螺那一手真叫空前绝后,满满一勺入口,只在嘴里翻几翻,伴随着吱吱的吸吮声,再吐出来便都是玲珑精巧的空壳了。每次吃江螺,不用我邀请,祖父总会令人惊叹又神气十足地表演一番。然而,祖父,如今你在哪儿呢?我心头情感一涌,忽然张开眼睛,想对老法师大喊一声:爷爷!
奇怪,祖父是在我十岁那年去世的,三十年过去了,什么缘故使我隔着岁月烟尘,如此动情地呼叫他呢?
是我走到故乡来了,还是故乡已悄然走进我的心中?
前两年,我去新加坡参加一个会议。忽有十几位上了年纪的华侨同胞到宾馆来访,见面先送我一本刊物,封面上大大地写一个“冯”字。原来是此地冯氏宗亲会的成员。华人在海外,组织各种同乡同族会,彼此守望相助,可剖肝胆。每每同乡同族人有了难题,便一齐合力解助;若同乡同族人有了成就,也同喜同贺。一位冯姓长者对我说:“你是咱冯家的骄傲啊!”
我看见坐在侧面的一位老者,清瘦,文弱,似曾相识,心有所动,问道:“您家乡在哪儿?”
“宁波。”他一开口,便带着很重的乡音。
我听了,随即说:“我们五百年前是一家,我老家也在宁波。”
他马上叫起来:“现在就是一家,我们好近呀!”随即急渴渴向我打听故乡的情形。多亏我头年途经故乡,有点见闻,才不致窘于回答。他一边听我讲,一边忽而大发感慨:“全都不一样了,不一样了……”忽而冲动地站起来,手一指叫着:“那是我去捉过鱼的地方!”然后逼我讲出更多细节,仿佛直要讲得往事重现才肯作罢。
这老乡情不自禁把座椅挪到我身前,面对面拼命问,使劲听。可惜我只在故乡停了一天,说不出更多见闻。但我发现,我随便扯些街道的名称、旧楼的式样、蔬菜的种类,他也都视如天国珍闻,引发他一串串的问题、感叹或惊叫。他脱口吟道:“今时明月他乡客,旧地故人往日情。”我感到故乡伟大而神奇的力量,它像一块巨大的磁石,牢牢吸住一切属于它的人们,不管背离它多久多远。...
我怕冷落了他人,才要转换话题,那些人却笑眯眯摆手说:“不碍事,你再给他多讲讲吧……”
他们高兴这样旁听,直听得脸上全都散发出微醺的神气,好像与我的这位老乡分享着一种特殊的幸福,那便是得以慰藉的乡恋。
此时我多么像在家人中间,张张陌生的面孔埋藏着遥远的亲切。我想象着在哪里曾与他们相关相连,唐宋还是秦汉?我想起在黄河边望着它烟云迷漫、波光闪耀的来处,幻想着它万里之外那充满魅力的源头。同种同族,同乡同姓,有一种血脉相通的源头感。
有着共同源头的人,身上必定潜在着一个共同的生命密码,神秘地相牵。
【小题1】下列对作品内容的理解,最正确的一项是(   )
A.初次来到宁波,作者却毫无心灵感应,他不禁对自己的故乡产生了怀疑。
B.作者儿时觉得宁波话怪腔怪调,到故乡后,却觉得乡音入耳,格外好听。
C.对三十年前去世的祖父的思念,使作者心中萌生出的故乡情愈发强烈了。
D.作者对故乡宁波并不熟悉,只好杜撰些见闻来应付海外同乡急切的打探。
【小题2】本文第一部分中,作者为什么强调自己不是“回”故乡,而是“来”故乡?
【小题3】本文第二部分中详细描写了天童寺的老法师,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书桌

冯骥才

我有张小小的书桌。它又窄又矮,破旧极了。在外人眼里简直不成样子。上边的漆成片地剥落下来,残余的漆色变得晦黯发黑,连我自己都认不准它最新是什么颜色。别看它这副模样,三十年来,却一直放在我的窗前,我房间透进光来的地方。我搬过几次家,换过几件家具,但从来没有想到处理掉它……

我无法想起,究竟是什么时候,我开始使用这小桌的。我只模模糊糊记得,最初,我是站在它前面写写画画,而不是坐着。待我要坐下时,屁股下边必须垫上书包、枕头或一大叠画报,才能够得上桌面……

桌面上净是些小瘪抗。有的抗儿挺深,像个洞眼,蚂蚁爬到那儿,得停一下,迟疑片刻,最后绕过去……细细瞧吧,还满是划痕呢横竖歪斜,有的深,如一道沟:有的轻浅,还有的比蛛丝还细。这细细的印痕,是不是当初刮铅笔尖留下的?那一条条长长的道道儿,是不是随意用指甲划上去的?那儿黑糊糊的一块,是不是过年做灯笼,考弯竹条时碰倒了蜡烛烧的?分辨不清了,原因不明了,全搅在一起了;这中间还混着许多字迹。钢笔的、铅笔的、墨笔的,还有用什么硬东西刻上去的。也有画上去的形象,有的完整,有的破碎——一只靴子啦,枪啦,一张侧面脸啦,这是不是我的自画像?年深日久,早都给磨得模糊一片。痕迹斑驳的桌面,有如一块风化得相当厉害、漫漶不清的碑石。

但我从中细心查辨,也能认出某些痕迹的来由,想起这里边包含着的、只有我才知道的故事,并联想到与此有关或无关的、早已融进往昔岁月中的生活。

为此,我很少用湿布去拭抹它。

只有一次例外。那是我上小学四年级时。我前排坐着一个女同学,十分瘦弱。她年龄与我一般大,个子却比我矮一头。两条短短的黄辫儿,简直是两根麻绳头。一天,上语文课,我没听讲,却悄悄把眼前的两条黄辫子拴在这女同学的椅子背儿上。正巧老师叫她回答问题,她一起身,拴住的辫子扯得她痛得大叫。我的语文老师姓李,瘦削的脸满是黑胡茬,连脸颊上都是。一副黑边的近视镜遮住他的眼神,使我头次见到他时以为他挺凶,其实他温和极了。他对我们调皮的忍耐限度比别的老师都大。但不知为什么,那天他好厉害,把我一把拉到课堂前,叫我伸出双手,狠狠打了十多板子。他真生气呢!气呼呼地直喘,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只指着门瞪圆眼对我吼道:“走!快走!”我离开了课堂,一路跑回家。我手疼倒没什么,但当众挨打受罚,我的自尊心受不了。于是,我眼泪汪汪地在桌上写了“李老师是狗!”几个字。我写得那么痛快和解气,好像这几个字给我报了什么“仇”似的。这几个字就相当威风地在我桌上保留了好长时间。

后来,我带着一种说不清是对李老师,还是对长大后再也遇不到那个瘦弱的女同学的愧疚心情,用手巾尖儿蘸些水使劲把这几个字抹下去。

真奇怪!字儿抹掉了,好像心里干净了一些。

桌上惟有一处大硬伤。那是——那天,一群穿绿服装、臂套红色袖章的男女孩子们闯进我家来。每人拿一把斧头,说要“砸烂旧世界”,我被迫站在门口表示欢迎,并木然地瞅着他们在顷刻间,把我房间里的一切胡乱砸一通。其中有个姑娘,模样挺端正,但她的眼神叫我害怕。她不吵不闹,砸起东西来异乎寻常地细致。她在屋里转来转去,把尚且完整的东西翻出来,一件件、有条不紊地敲得粉碎。然后,她翻出我一本相册,把里面的照片一张张抽出来,全都撕成两半。她做这些事时,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最后,她临去时,一眼瞥见我的书桌。大约这书桌过于破旧,开始时并没引起他们的兴趣。此刻在一堆碎物中间,反而惹眼了。她撇向一边的薄薄的唇缝里含着一种讥讽:

“你还有这么个破玩意儿!”

随手一斧子,正砍在桌角上。掉下一块挺大的木茬。

就这样,我过去生活的一切,无论是快乐和幸福的,还是忧愁和不幸的,都留在桌上了。哪怕我忘了,它会无声地提醒我。

我终于失去了它。

在地震中,塌落下来的屋顶把它压垮。我的孩子正好躲在桌下,给它保护住了生命。它才是真正地为我献出了一切呢!等我从废墟中把它找出来,只是一堆碎木板、木条和木块了。我请来个能干的木匠,想把它复原。木匠师傅瞅着它,抽着烟,最后摇了摇头。并且莫名其妙地瞧了我一眼,显然他不明白我何以有此意图——又不是复原一件破损的稀世古物。

它就这样在我的生活中没了。

我需要书桌,只得另买一张。新买的桌子宽大、实用、漆得锃亮,高矮也挺合适。我每每坐在崭新却陌生的大书桌前,就觉得过去的一切像那不能再生的书桌一样,烟消云散,虚无飘渺,再也无从抓住似的……

我因此感到隐隐的忧伤。不由得想起几句话,却想不起是谁说的了:“啊,生活,你真迷人……哪怕是久已过去的,也叫人割舍不得;哪怕是不幸的,也渐渐能化为深沉的诗。”

(有删节)

【小题1】赏析文中画线句子。
【小题2】文中说“桌上惟有一处大硬伤”,简析“大硬伤”的含义。
【小题3】有人认为文章最后两段是画蛇添足,删去会更好,对此你怎么看?为什么?
【小题4】探究本文中“书桌”的作用和内涵。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认牙

冯骥才

治牙的华大夫,医术可谓顶天了。您朝他一张嘴,不用说哪个牙疼、哪个牙酸、哪个牙活动,他往里瞅一眼全知道。他能把真牙修理得赛假牙一样漂亮,也能把假牙做得赛真牙一样得用。他哪来的这么大的能耐,费猜!

华大夫人善、正派、规矩,可有个毛病,便是记性差,记不住人,见过就忘,忘得干干净净。您昨天刚去他的诊所瞧虫子牙,今儿在街头碰上,一打招呼,他不认得您了,您恼不恼?要说他眼神差,他从不戴镜子,可为嘛记性这么差?也是费猜!

后来,华大夫出了一件事,把这两个费猜的问题全解开了。

一天下晌,巡捕房来了两位便衣侦探,进门就问,今儿上午有没有一个黑脸汉子到诊所来?长相是络腮胡子,肿眼泡儿,挨着右嘴角一颗大黑痣。华大夫摇摇头说:“记不得了。”

侦探问:“您一上午看几号?”

华大夫回答:“半天只看六号。”

侦探说:“这就奇了!总共一上午才六个人,怎么会记不住?再说这人的长相,就是在大街上扫一眼,保管也会记一年。告明白你吧,这人上个月在估衣街持枪抢了一家首饰店,是通缉的要犯,您不说,难道跟他有瓜葛?”

华大夫平时没脾气,一听这话登时火起,“啪!”一拍桌子,拔牙的钳子在桌面上蹦得老高。他说:“我华家三代行医,治病教人,从不做违背良心的事。记不得就是记不得!我也明白告诉你们,那祸害人的家伙要给我瞧见,甭你们来找我,我找你们去!”

两位侦探见牙医动怒,龇着白牙,露着牙花,不像装假。他们迟疑片刻,扭身走了。

天冷了的一天,华大夫真的急急慌慌跑到巡捕房来。跑得太急,大褂都裂了。他说那抢首饰店的家伙正在开封道上的“一壶春酒楼”喝酒呢!巡捕闻知马上赶去,居然把这黑脸巨匪捉拿归案了。

侦探说:“华大夫,您怎么认出他来的?”

华大夫说:“当时我也在‘一壶春’吃饭,看见这家伙正跟人喝酒。我先认出他嘴角那颗黑痣,这长相是你们告诉我的,可我还不敢断定就是他,天下不会只有一个嘴角长痣的,万万不能弄错!但等到他咧嘴一笑,露出那颗虎牙,这牙我给他看过,记得,没错!我便赶紧报信来了!”

侦探说:“我还是不明白,怎么一看牙就认出来了呢?”

华大夫哈哈大笑,说:“我是治牙的呀,我不认识人,可认识牙呀!”

侦探听罢,惊奇不已。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监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始两段,写了华大夫两方面令人“费猜”的事,一是医术高超,一是不记人。使人物形象带上传奇色彩,也为后面故事情节的开展作好铺垫。
B.华大夫对两个侦探大动肝火,甚至拍桌子,把拔牙的钳子拍得蹦起老高,可见他是个脾气暴躁的人。
C.华大夫平时不记人,却牢牢记住了抢首饰罪犯的长相特征,可见他对犯罪分子的愤恨,体现了他的正义感。
D.文章在塑造华大夫这个人物形象时,主要是用了对话描写、动作描写和细节描写,同时运用了对比手法,使人物形象更加鲜明突出。
【小题2】试概括华大夫形象特点并作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结尾处,华大夫说“我是治牙的呀,我不认识人,可认识牙呀!”。作者这样写有何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