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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阅读简答
阅读林语堂先生的《苏东坡传》卷一“童年与青年”、卷二“壮年”部分时,苏轼的哪一件事让你印象深刻?请仿照示例格式用简洁的语言概括这件事,并评析这件事里的苏轼形象。
要求:符合原著内容,条理清楚。不超过80字。
示例:苏轼童年时……。由此可见,苏轼……。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名著阅读 更新时间:2019-05-11 04: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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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王安石逸事

林语堂

王安石是个怪人,思想人品都异乎寻常。学生时代很勤勉,除去语言学极糟糕之外,还算得上是个好学者,当然是宋朝一个主要的诗人。不幸的是,徒有基督救世之心,而无圆通机智处人治事之术,除去与他自己本人之外,与天下人无可以相处。毫无疑问,他又是一个不实际的理想主义者。倘若我们说理想主义者是指的不注意自己的饮食和仪表的人,王安石正好就是这等人。王安石的衣裳肮脏,须发纷乱、仪表邋遢,人是以此等恶***载。B.文中特别写到王安石评韩琦的话:“韩琦别无长处,惟面目姣好而已”,意欲借此来表现王安石尤其看不起注重外表装扮的人。C.人物传记往往采用叙议结合的写法,本文也体现了这一特点。如开头一段有相当多的文字就是作者对王安石的议论,围绕这议论,作者择事而写,写出了个以往不为人所熟知的“怪人”王安石。D.虽然写的是古人古事,但作者却以现代人的口吻叙述,语言显得活泼易懂,读来有趣,这应该也是本文的可取之处。【小题2】作者开篇就说“王安石是个怪人”,从文中的叙写看,王安石的“怪”表现在哪里?
【小题3】对王安石屡次拒绝朝廷提升之举,作者说“这倒很难相信他之如此是纯系沽名钓誉之意”。你认为作者是依据什么而得出这个看法的?

同类题2

阅读课文《动人的北平》的节选部分,回答问题。
①北平又像是一株古木老树,根脉深入地中,籍之得畅茂。在它的树荫下与枝躯上寄生的,有数百万的昆虫。这些昆虫如何能知道树的大小,如何生长根,在地下有多深,还有在别枝上寄生的是什么昆虫?一个北平居民如何能形容老大的北平呢?
②一个人总觉得他不了解北平。在那里已经住了十年以后,你偶然会在小路上发现一个驼背的老人,后悔没有早日遇见他;或是一个可爱的老画家,露着大肚子坐在槐树下的竹椅上用芭蕉扇摇风乘凉梦想它过去的日子;或是一个踢毽子的老人,他能把毽子放在头顶上一点一点的移动着,然后由背后掉下来时,停落在他的鞋底;或是一个刀手;或是一个儿童戏剧学校的太太;或是一个人力车夫变成满洲国的高贵人;或是一个前朝的县太爷。一个人怎敢说他了解北平呢?
③北平是一个“珠玉之城”,一个人眼从未见过的珠玉之城。它是具有紫色的御色屋顶,以及官殿庭园楼下的珠玉之城。它为珠玉结城的古城,它有紫色的“西山”,青带似的“玉泉”,“中央公园”垂老的杉树,以及“天坛”“先农坛”。城内有九个公园,三个御湖,名为中南北“三海”,现在任人游览。并且北平有蓝天洁月,雨夏凉秋,与高爽的冬日气候。
④北平像是一个国王的梦境,它有官殿、御园、百尺宽的大道、艺术博物院、专校、大学、医院、庙塔、艺商,与旧书摊林立的街道。北平像是一个饮食专家的乐园。它有数百年的饭馆,招牌被烟熏得破旧不堪,还有肩上搭着毛巾的光头堂倌,他们的招待是十足和蔼的,因为他们在满清政府服侍过高官大吏,曾受了传统的特别训练。北平是贫富共居的地方,每个邻近的铺号都许一个贫老的人记账取货,街上贩卖的东西很便宜。你可以流连在那里的一个茶馆里,一整个下午不走。北平是采购者的天堂,光有中国古代的手艺品、书籍、图画、古玩、玉石、珐琅镶嵌、灯笼之类。那是一个到处能买货的地方,商贩也会带着货物走上门来;在清晨,门外路上货贩众多,叫卖声形成极美妙的调门儿。
⑤北平是清静的,它是一个住家的城市,每家都有一个院落,每院都有一个金鱼缸和一只梧桐或石榴树;那里的果蔬新鲜;桃就是桃,柿就是柿。它是一个理想的城市,每个人都有呼吸之地;农村幽静与城市舒适媲美。那里的街道排列恰当,清晨在花园中拔白菜的时候,抬头可以看到西山的雄姿——然而距离一家大百货商店,只有一箭之地。
【小题1】节选部分写出了北平的动人之处,它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2】“北平又像是一株古木老树”这一比喻十分精妙,因为这个巧妙的比喻,“根脉深入地中”就可以理解为__________;树上寄生的“数百万的昆虫”喻指__________。
【小题3】第④段有概括的粗略介绍也有细致生动的细节描写,请分析这样粗细结合的写作手法的作用。
【小题4】作为散文大家,作者林语堂运用语言极其娴熟而自由,情味、韵味流动其间。试分析“桃就是桃,柿就是柿”和“清晨在花园中拔白菜的时候,抬头可以看到西山的雄姿——然而距离一家大百货商店,只有一箭之地”的内在情味。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秋天的况味

林语堂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

这时才想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

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懔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

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

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练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不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

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是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
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一九四一年一月

【小题1】文中说“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那么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是什么?
【小题2】文学史上对林语堂文风的评价是“闲适幽默”,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闲适”二字在本文中的具体表现。
【小题3】本文标题为“秋天的况味”,请根据文章内容分析“况味”的具体含义。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王安石逸事
林语堂
王安石是个怪人,思想、人品都异乎寻常。学生时代很勤勉,除去语言学极糟糕之外,还算得上是个好学者,当然也是宋朝一个主要的诗人。不幸的是,徒有基督救世之心,而无圆通机智为人处世之术,除去与他自己本人之外,与天下人无可以相处。毫无疑问,他又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者。倘若我们说理想主义者是指不注意自己的饮食和仪表的人,王安石正好就是这等人。王安石的衣裳肮脏,须发纷乱,仪表邋遢,也是以此等恶***载。B.“他又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者”,这句话主要是批评王安石虽有政治抱负,但清高孤傲、不请世事、自以为是。C.文中特别写到王安石批评韩琦的话“韩琦别无长处,惟面目姣好耳”,除了表达他对注重外表装扮的人的鄙视之外,更是意欲借此表达他对韩琦曾经对自己误解的憎恨。D.文章采用叙述、抒情、议论相结合的写法,如开头一段有相当多的文字是作者对王安石的议论,围绕这些议论,作者择事而写,写出了一个以往不为人所熟知的“怪人”王安石。E. 虽然写的是古人古事,但作者却以现代人的口吻叙述,语言活泼易懂,读来有趣,这也是本文的可取之处。
【小题3】宋朝朱弁《曲洧旧闻》中有这样的记载:“王荆公性简率,不事修饰、奉养,衣服垢污,饮食粗恶,一无有择,自少时则然。苏明允著《辨奸》,其言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以为‘不近人情’者,盖谓是也。”这里以“不近人情”言之,你同意这样的评价吗?请结合本文相关内容阐述。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阿芳(林语堂)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论其混乱,仓皇,健忘,颠倒,世上罕有其匹。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有一天,打字机凭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

“先生,机器修理好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予天才的上帝知道罢。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

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有一小时须喂笼鸟,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洋刀洗好在洋炉里烤易干,是他天才的发明),簸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乒——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这个老妈并不老,只有二十一岁。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由二小时增到三小时,阿芳连我每日应刷的皮鞋都健忘了。我教训他一次,两次,三次,都没结果,最后无法,我便下严重的警告: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他辞退。我必须维持主子的身分。那天晚上,我召集全家佣人,重申警告,大家都有惧色,尤其是烧饭洗衣的老妈,我安然就寝,决定家中的纪纲已经恢复了。

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静听房外的声音。六时二十分,洗衣服的青年老妈把我皮鞋放在门前。我觉得不平。

“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老妈恭而有礼地回答。

“他自己不会带来吗?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我知道她在撒谎。阿芳的梦魂还在逍遥睡乡。但是这位青年老妈婉辞地替阿芳辩护,倒使我不好意思。我情愿屈服,不再整饬纪纲了。现在厨房里如何天翻地覆,我是无权过问的了。

按:此为两年前存稿,阿芳后来与新老妈串通在外行窃,入狱,今年六月出狱,至此尚未见面。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阿芳与新来洗衣的老妈年纪相差不大,他们经常在厨房玩笑嬉闹,以致影响到工作,我怕他们长久下去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决心整顿他们。
B.阿芳做事总是心不在焉,差错不断,让我觉得无可奈何;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做得让我满意,让我放心。
C.作者没有歧视家里的童仆阿芳,而是以平实的笔调,如叙家常般地展现了他的形象,在字里行间流溢着脉脉的温情,显示出深沉、委婉的写作风格。
D.作者善于运用朴素而个性化的语言来揭示人物的内心,在我和青年老妈的对话中,青年老妈理直气壮的心态,我同情老妈的心情,都表现得恰到好处。
【小题2】作品中的阿芳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者对阿芳的叙述有哪些技巧?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