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扣费方式及原因
摘编自《3·15中国网民互联网消费投诉研究报告》2019年3月13日)
材料二所谓“不明扣费”,主要是指消费者在不知情、未确认,或消费者完全不明何种原因的情况下遭遇了账户被扣费的情况。《价格法》明确规定、经管者提供商品或服务,要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者与其进行交易。此外,我国《广告法》也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但我们看,时下在一些互联网经营者“不明扣费”的过程中,主要的就是他们提供的服务和交易,存在不实宣传、模糊标示、不标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误导、诱导消费者与其交易,然后实施不明示的强制扣费、暗地扣费等。这损害了消费者的拟益,也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理应接受法律的及时制裁。
公正监管才能消除网络扣费乱象。国家应制定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地方要把主要力量放在公正监管上,对违法者依法严惩。期待市场监管部门等能够协调发力,以国家制定规则和标准的要求为指导,再次切实认识到互联网经营违法违规监管的短板和不足,明确监管思路、监管方式和手段,用强力监管扭转互联网“不明扣费”乱象。
(摘编自余明辉《互联网“不明扣费”呼唤强力监管》)
材料三:日前发布的《3·15中国网民互联网消费投诉研究报告》显示,消费者账户“被不明扣费”的投诉量最多,在总投诉中占比高达34.2%。三成多互联网消费投诉为“不明扣费”,这个比例还是排除了手机或电脑感染病毒木马,或遭遇钓鱼网站等与网络诈骗犯罪相关的投诉之后的数据。可见,“不明扣费”的现象确实普遍。上述报告称,消费者通常是在未知晓软件收费的情况下,或者受了“免费下载”“试用七天”的诱惑,下载了软件,之后被提示扣费。
对于“未知晓软件收费”这种“不明扣费”,如果软件方在相关页面提示了收费约定或者协议,那么,不知不觉落入“扣费坑”,就与消费者的互联网安全消费意识淡薄、警惕性低有一定关系。上述报告显示,从不同年龄段来看,在各年龄段分布中,“不明扣费”在00后中情况最严重,占比近七成,其次为90后,占比约三成,这就很能说明问题。因此,避免“不明扣费”首先需要消费者谨慎小心。
至于以“免费下载”“免费试用”诱惑用户下载软件,免费期结束后,不给消费者任何提示就悄然扣费,同样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免费及试用可以成为软件吸引客户的手段,但免费不能免义务——软件方有义务提醒消费者留意免费过期。正如专家所说,消费者免费使用软件时,自主选择的是免费期,而非付费使用期,免费期与付费使用期应是两个合同,二者不能等同或混用。
一句话,在消费者忘却免费期将过,软件方也不曾及时提醒之下,免费期一结束软件就启动默认的自动扣费,把消费者强制变为其充值会员,这同样是一种恶意扣费。
要治理“不明扣费”,除要求消费者提高警惕、抵制免费诱惑外,更需加强监管。一方面要对恶意扣费软件加强打击;另一方面,要赋予通信运营商监管手机软件的义务,因为“不明扣费”最主要的扣费方式为手机话费,运营商对软件有监管的技术条件,运营商也应每月给用户发送详细的话费清单,让用户及时发现异常,有效避免更多损失。通过第三方支付、网上银行的扣费,也是同样道理。
(摘编自《“不明扣费”还要“不明”到何时》,新华网,2019年3月19日)
【小题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A.在互联网“不明扣费”的原因中,除了软件引起的,还有完全未知的扣费、增值业务订购等。而扣费的渠道包括手机话费第三方支付网上银行等。 |
B.“不明扣费”中最主要的扣费方式为手机话费,占比81.3%,这说明有必要赋予通信运营商监管手机软件的义务。 |
C.目前我国多项法律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用虚假的手段欺骗消费者,误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可见,“不明扣费”属于违法行为。 |
D.“不明扣费”在00后中情况最严重,其次为90后,这与他们粗心大意有较大关系,这说明只要消费者小心谨慎,“不明扣费”就不可能得逞。 |
A.“不明扣费”占互联网消费投诉三成多,仅次于手机或电脑感染病毒木马,或遭遇钓鱼网站等与网络诈骗犯罪造成的“不明扣费”。 |
B.对于“未知晓软件收费”这种“不明扣费”,如果软件方在相关页面提示了收费约定或者协议,消费者只能承担扣费。 |
C.软件方用免费及试用来吸引客户这一行为无可厚非,但软件方有义务提醒消费者留意免费过期,否则就是侵权行为。 |
D.“免费下载”“免费试用”的免费期结束后,软件启动默认的自动扣费,强制把消费者变为其充值会员,这属于恶意扣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