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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宇宙在细胞里交响

张长

①有那么一本书,谈细胞、谈生命、谈语言、谈信息、谈计算机、谈音乐、谈科学规划、谈生和死,从蝼蚁到鲸鱼星座、从小细胞到大宇宙,有形象的描述,有哲学的探讨,庞杂新奇,博大精深……不要以为这是什么数百万字的鸿篇巨著,是什么深奥的科学论文。不,了不起处在于:全书只有十一万字。它就是美国著名医学家、生物学家刘易斯•托马斯的《细胞生命的礼赞》。

②宇宙中的白矮星有一种惊人的密度,以致火柴盒那么大一块落到地球上,也会像铁块掉进水池里,可以迅速把地球洞穿——《细胞生命的礼赞》就具有这种信息上的高密度。一本薄薄的小册子,议论、推理、抒情甚至插科打诨,都没有一句口水话,压缩的信息量之大,有点类似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这部长篇小说中的一个章节便足可改写成一个中短篇。但那毕竟是小说,就涉及的知识领域而言,无法与《细胞生命的礼赞》相比, 字数也远比它多的多。

③这本由二十九篇既像科学论文又像散文随笔组成的小册子,似乎有点杂乱无章。细加品味,才发现它颇像一部气势恢弘的交响乐。这些表面独立的文字音符互为交响,不时出现华彩的乐段。正如作者在书中大力推崇的巴赫的音乐般迷人。

④先说一个细胞。在地球冷却之后的亿万年前,它被一响雷电赋予了生命(化学结构上的无机变有机)。“于是从这一母细胞的后代,我们才成了今天的样子”——原来我们至今还跟周围的生命有着共同的基因。刘易斯•托马斯还告诉我们,草的酶和鲸鱼的酶之间的相似,证明了来自远古的同种相传。而一个小小的细胞就是一个小小的生命,它的叶绿体通过氧化方式给细胞提供能量。每一种细胞(包括草的细胞)的叶绿体也是独立的生命,都有自己的基因组、编码和遗传信息。于是亿万个细胞构成的生命各自活着,工作着。“它们实际是和我一道每天早晨散布于本地的公园,感觉着我的感觉,倾听着我的音乐,思想着我的思想呢!”这些对细胞生命的描述就像小提琴在G弦上的咏叹调。

⑤当看到“动物似乎都有这样一种本能,独个儿去死,在背人处死”,“我从来没有在任何地方见到过一只死松鼠”,“疾病是生命存在的正常形式……人要消灭疾病、消除死亡,是徒劳的、也是反自然的”这样的句子和段落,仿佛是一曲苍凉的双簧管,就像一个饱经沧桑看透了生命的老人,教你平静、愉快地接受这种自然规律。因为“任何事物的生都是某一事物的死换来的,一个细胞换一个细胞,意识到这一同步过程,也许是一种安慰……我们都在一起走着下坡路,我们的伙伴遍天下”!以这样一种幽默而轻松的口气谈论死亡,是多么乐观豁达。

⑥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了相信人是万物的主宰,相信自己是全知全能的、有高于一切存在物的品质和权利。而在《伊克人》一章中,作者介绍了一种令人憎恶的民族。“他们从来不歌唱,孩子一旦能走路了,就把他赶出家门去抢劫……随时都会把老年人抛弃,让他们饿死……在彼此的大门口排便……只有见到别人不幸时他们才笑……”这样的人会是全知全能的万物之灵吗?这些人性的恶,仿佛是一部乐曲里反复出现的反面主题,批判着、讽刺着人类的愚昧、贪婪与傲慢。接着响起的是振聋发聩的大鼓声:“宏观地看,人又是社会、城市这些具有大生物的细胞,是无名的组成部分。因而人的自尊自大是没有根据的,也是不必要的。人与其他生物的同一性比其特殊性更为重要。”对于地球的其他生命,他主张让它们自然地发展:“站远一点,别碰它们。”

⑦但这丝毫不意味着刘易斯•托马斯主张人类无需“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进步”。恰恰相反,本书讲述“细胞——生物——人——社会——地球——宇宙”的链条,并阐述了一个了不起的理论:这是一个互为依存的、有生命的活的系统,各个生物圈有其内在的生态关系,这种关系是不能打乱更不能破坏的。

⑧刘易斯•托马斯还认为社会城市也是个有机物,地球是生物、是发育中的胚胎甚至是一个单细胞。这真是奇思妙想,又似乎是文字游戏。也可以认为这是一种深邃的哲学思想,和我国古老的“天人合一”的观点如出一辙。

⑨总之,本书的每一个章节里,从字里行间,读者随时都能感觉到对生命的颂赞和热爱。常常不珍惜自己的时间和生命的的人,读了这本书会明白地球上第一个单细胞的诞生是极其偶然的。“从统计学上讲,我们中的任何人来到我们现在呆着的地方的几率都是极小的……”但从遗传学上看,各种可能性却又多得惊人,而能取代我们现在位置的人更是多的数不胜数。“我们活着,是因为他们没运气。”读着这些文字你怎能不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呢?

⑩评价《细胞生命的礼赞》,似乎只有用音乐——而且是巴赫的音乐——才能找到感觉。巴赫的作品是最单调又是最复杂的。这颇像作者那似乎单调的专业中透出的广泛兴趣、渊博学识和博大胸怀。音乐为所有生命形式所共有,包括地外生命。由是,我才想到这是宇宙生命在细胞里的一种交响,是微观中的宏观世界。

【小题1】第②段中写“白矮星”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的作用是___________。
【小题2】第⑥段中画线句的含义是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以下与本文文意不符的一项是(   )
A.《细胞生命的礼赞》由二十九篇既独立又相互联系的作品构成。
B.刘易斯·托马斯认为,所有的生物都是来自同一母细胞的后代。
C.刘易斯·托马斯对于社会城市的构想与“天人合一”完全一致。
D.刘易斯·托马斯认为,人们能活着是因为有着极其偶然的运气。
【小题4】根据文本内容概括《细胞生命的礼赞》一书的写作特色。
【小题5】结合全文,赏析本文作为书评构思上的特点。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6-29 06: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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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小包袱

单冬花开始整理她随身携带的小包袱。儿子张孝德常笑话她的小包袱,说里头不一定都装着针头线脑,一定还有什么秘密宝贝,无论是到弟弟家住还是到北京住,一直不离她身。

女儿张小梅从乡下来接母亲回家,瞅着一个傍晚单冬花和菜市场认识的老乡告别的机会,悄悄打开了包袱。包袱里包着包裹,打开里面发现是一个一个信封,信封上缠着红红绿绿的线,缠绕得严实。信封里装了内容,有厚有薄。张小梅猜想是钱,神秘地说:“妈的包裹里放了钱。”张孝德说:“姐,你没事闲着,妈每天看她的包,你动了她准知道。”

看着母亲的小包袱,里面有四十多个信封,都是自己早年当兵时给家里写信用过的牛皮纸信封,封面的字迹还清清楚楚。张孝德忽然觉得应该给母亲的小包袱拍个照,他用手机拍下了包袱和包袱里的信封,把图发到微信群里并写下一段话:深刻的亲情是不能被浅薄的快乐填满的,一想到城市生活那些背后的空洞无物,我就惶恐不安。看着母亲的小包袱,我想起了童年、成长和对母亲的感情,我好痛恨自己不能用语言表达对母亲的爱意。

天快黑的时候,单冬花回来了。她直奔自己的卧室,打开灯,掀起枕头发现包袱动过了,信封没有动。她明白是闺女张小梅动了,单冬花不喜欢闺女,再孝顺的闺女也是人家的媳妇。单冬花一时不想揭穿闺女的把戏,她知道闺女是心焦包袱里的钱,可包袱里的钱不心焦她。

终于到了回乡的日子。单冬花紧紧抱着她的小包袱,看着小梅和孝德大包小包的提着。包多手少,张孝德建议把小梅的一个小提包和母亲的小包袱捆绑在一起。正捆着,公交车来了。夜色迷蒙,路灯朦胧,张孝德架着单冬花上了车,小梅提着大小包包随后上车。

公交车行驶了四十分钟到达火车站。下车后开始清点行李,单冬花说:“把我的小包袱给我,拿惯了,手里空空的,总觉得少了什么。”

包袱不在了。

张小梅以为单冬花拿着,单冬花以为是张小梅拿着,都急得团团转。

单冬花说:“出门时我拿着,上车时孝德说要和小梅的提包系在一起,我明明知道小梅从我手里接走了包袱。”

张小梅说:“妈的包袱啥时候舍得叫旁人拿,我还有福气拿?我是真没有见。”

单冬花腿软得不由得要往地上坐,哽咽着说,两万多块钱呢。

短暂的沉默后,大家开始回忆当时的细节。孝德想也许是忘记把那个包袱带下车了,立即拦下一辆出租车,向公交汽车下一站追去。半个小时后,孝德回来说车上没有。孝德说我快发微信,或许可以帮上忙。

人流拥挤着开始进站,单冬花腿上是一点儿气力都没有了。张孝德仿佛感受到了母亲此时的痛苦,搀扶着,在一旁反复安慰母亲,说破财免灾,只要您健康长寿;更何况,如今的社会还是好人多,大都不在乎您这点钱,人家捡到后一定会给咱送回来;放心回家,不等火车到家就会有好消息,城里的派出所神速着呢。

安顿她们上车后,张孝德立即给家里外甥的银行卡打了一万五千元,并让外甥告诉姥姥说警察当天上午就找到捡包的人,要回了钱,剩余的钱作为感谢费送给好心人了。张孝德再三叮嘱不要说漏嘴。

回到家,在给母亲的电话里,张孝德说:我们自己不小心,包袱丢到车上了,被一个好心人捡着,他通过派出所找到我们,包袱里的东西都完好着呢。

单冬花还是不信,说,包袱里的东西你都清点了?

张孝德说,清点了,零票都换成整钱了。

单冬花说,我那些信封里还有东西呀,千万不敢丢了,你可放好了?

是什么东西呢?张孝德一时语塞,假装手机信号不好,说,妈,你说啥,听不清楚你的话。

单冬花大声说,我那些信封里一多半不是钱,是你的信呀,是你当兵时寄来的信。我百年后要带给你爸的,也好叫你爸知道我是怎么养大他的儿子的呀。

张孝德拿着手机流泪应着,都在,妈,钱在信也在。

张孝德回家找出一沓旧稿纸,坐在桌前,他在想,二十多年前给母亲写过的信里都是什么内容呢?那些内容他是彻底忘记了。

张孝德提笔写下一行字:妈,我在部队想家了。

接下来呢?文字还能在一个人的疼痛中生长吗?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部分用了不少笔墨写单冬花的小包袱,突出小包袱的重要性,给读者一种神秘感,制造了悬念,增强了小说的魅力。
B.小说中环境描写着墨不多,但对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也有作用,如“夜色迷蒙,路灯朦胧”就为下文小包袱的丢失埋下了伏笔。
C.小说开头张孝德“不能用语言表达对母亲的爱意”和结尾“那些内容他是彻底忘记了”相呼应,说明他对母亲的关心和爱已经远不如当年。
D.小说结尾以两个问句作结,戛然而止,令人回味,既是对孝德进行叩问,也是启迪读者,引人思考。
【小题2】小说以“小包袱”为线索叙事写人,这样安排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如果续写小说结尾,这里提供两种方案:一是小包袱找回来了,二是小包袱找不回来了。你认为哪个结尾更有魅力,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不妨先讲讲“犬马之劳”的来由。这些年,我们在陕西、河南、河北和山东地区发现的数十处先秦时期的车马坑中,都发现出土家犬的现象,不少家犬颈部系铜铃。以河南省三门峡市虢国墓地为例,狗是车马坑中不可或缺的随葬品。一般以1车2马或4马配1狗的组合出现,这些在当时战争中形成的车马狗组合。大概就是“效犬马之劳”的来由。

狗是世界上最早被驯化的动物,尽管形态各异,但只有一个共同的野生祖先——灰狼。中国是狗的驯化起源中心之一。2009年,斯德哥尔摩皇家技术学院认为狗最初被驯化是在距今1.6万年前的中国南方地区;2016年,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则认为狗是在约3.3万年前开始在东亚的南部地区逐渐被人类所驯化的,并在距今1.5万年后向中东、非洲和欧洲等地迁徙扩散。两项研究在“中国南方地区是狗的起源中心之一”这一点上达成了共识,但是,起源时间上的巨大差距暴露了他们研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没有动物遗存这个“实锤”证据,现生动物的分子生物学研究在探讨驯化动物起源上就会存在局限。立足于考古学证据,中国动物考古学家袁靖认为:中国最早的狗出土于河北徐水南庄头遗址,时间为距今1万年前,其主要证据是骨骼形态和测量数据与狼差异明显、而与狗相似,这是目前为止关于中国境内狗的起源时间和地点的较为可信的结论。

狗并不是一开始就是宠物,古人对狗的利用仍是基于其实际用途,《礼记·少仪》云:“犬则执绁,守犬、田犬则授摈者,既受,乃问犬名”,孔颖达疏:“犬有三种:一曰守犬,守御宅舍者也;二曰田犬,田猎所用也;三曰食犬,充君子庖厨庶羞用也”。

在古代的画像石和绘画中,都有猎犬帮助古人狩猎的场景。狗的最主要驯化动因可能是作为人类狩猎助手,农业萌发促使狩猎方式逐渐退居历史舞台一隅。东周时期,成为直接参与战斗或警戒守营的“战斗犬”或“警犬”,墓葬中车马狗的组合是其在战争中作用的反映。诸侯国还设有“犬营”,名曰“狗附”;此外,新疆阿尔泰哈巴河县发现的放牧图中即有牧羊犬的形象。

墓葬中随葬狗牲的考古现象最早见于距今6000年前的河南淅川下王岗遗址,后成为商文化较为常见的一种葬俗,尤以晚商时期最为流行,商代甲骨文中多次提到犬祭,并出现专门掌管祭祀用犬的职官(殷墟卜辞中有“犬中”“多犬”等记载),狗在当时居祭牲之首,犬牲的大量使用因而促进了养犬业的规模化。周代,随着祭牲礼制化的确立,狗位居“五牲”之一,“序五牲之先后贵贱”用以构建阶级或阶层的区分,河南洛阳西工131号墓内用五鼎随葬,鼎内分别装有牛、羊、猪、狗和鸡等“五牲”。

实验表明:只有那些攻击性小(温顺)的个体才能够被驯服,因此,人类的选育在由狼向狗转化中发挥关键性的作用,从而造成“狼子野心”的关键基因在狗身上荡然无存。距今7000年以前的前仰韶文化时期,中国南北方狗的体形大小即已产生差异(北方稍大、南方稍小);商代以后,各地狗的体形大小更趋复杂,表明狗的品种进一步分化;及至汉代,狗的选育已有章可循,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墓葬中出土有《相狗经》残简。直至19世纪初,狗才被大量有选择性地育种作为宠物,自此,狗的品种迅猛增加,据称目前世界上的家犬品种已达400多种,而中国约有30余种。

狗是人类最亲密的伙伴,在历史的道路上留下了自己的“爪印”。未来之路依旧延伸,狗将与人类继续并肩前行。

(摘编自吕鹏《从“效犬马之劳”谈起》)

【小题1】关于中国境内驯化狗的起源时间和地点,目前为止都没有充分证据的一项是(  )
①距今1.6万年前的中国南方地区
②约3.3万年前开始在东亚的南部地区
③在距今1.5万年后向中东、非洲和欧洲等地迁徙扩散
④在距今1万年前,河北徐水南庄头遗址
A. ①②③
B. ②③④
C. ①③④
D. ①②④
【小题2】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效犬马之劳”最早见于河南省三门峡市虢国墓地,狗以重要随葬品的“身份”出现在车马坑里。
B. 据《礼记·少仪》和孔颖达疏,狗有三类用途:看守、狩猎、食材。赠送狗要有一定的礼仪。
C. 我国不同地区的古代画像石、绘画和其他考古发现中,都有猎犬帮助古人狩猎、战斗牧羊的场景。
D. 几千年的人工选育,已经使得狗从习性上、体型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品种也有大幅度增加。
【小题3】有关祭祀随葬,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以狗随葬最早见于距今6000年的河南淅川下王岗遗址,流行于晚商。
B. 商代甲骨文中曾经多次提到犬祭,还有祭祀专职人员,狗居祭牲之首。
C. 河南洛阳西工131号墓内用五鼎随葬,包括有牛、羊、猪、狗和鸡等。
D. 银雀山出土的残简,证明二千多年前我国就已有了选育狗的专门著作。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猎狼

梁亚平

猎人枪口对着一只花狼,三点一线,准备扣机。忽然听到呯一声枪响,又砰呯几声。

听到枪声,花狼一下子窜进树林里去了。

猎人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侧耳细听,听到的还是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张眼细看,看到的还是茂密的丛林与荆棘。过了很久,确定安全了,猎人才从地上爬起来,提起猎枪,拎着刚才打的兔子,向家的方向走去。

地上躺着一个人!猎人提高警惕,放慢脚步,双手握枪,手指扳着扳机,一步一步探着上前。粗布衣服,衣服上满是血迹,显然受伤了——难道是野狼游击队?猎人左手提枪,腾出右手,一探鼻息,人还没死!怎么办?猎人解开这人的扣,胸口上纹着狼头!猎人在周边找一些止血消炎的草药,放在嘴里,嚼烂,用手敷在伤口上,又在身上扯下一块破布,包扎伤口,血终于止住了。

前几天,猎人救过一人,说他是野狼游击队的,叫陈虎,胸口上就纹着狼头。

野狼游击队,在这一带活动频繁,经常在山下伏击敌人,敌人来了,就到山里,敌人多次搜索,都无功而返。

不知什么时候,这人醒了,对猎人说:“是你救我的?

猎人倒过一杯水,递过去。

这人接过水,说:“谢谢。”

“都是中国人,客气什么?

沉默一会儿,猎人问:“你是野狼游击队?

“是呀,你也知道野狼游击队?”

“你们野狼游击队在这一带打鬼子,谁人不知。猪人说,“我还认识你们队里一个叫陈虎的呢。

“他是我们队长,人称头狼——你怎么认识我们队长?”

猎人说:“前几天,我在打猎,听到枪声,发现一个人被鬼子追赶,还受了伤,我开枪引开鬼子,带鬼子在在山林里捉速藏,甩开了,再来救这个人,后来才知道,他是野狼游击队的陈虎。”猎人咬着牙说:“两年前,孩子他娘遭鬼子杀害,我就自制了一把猎枪杀了两个鬼子,为孩子娘报了仇,就带着孩子躲到山里来了。”

“鬼子太可恶了。”

“如果不是孩子还小,要人照顾,我还想跟你们野狼游击队打鬼子呢。”

谈话中,猎人了解到,这人在野狼游击队里,人称刀狼,猎人说:“子弹要赶快取出来,否则伤口会发炎。”

刀狼说:“你来吧!我忍得住。”

猎人取来一把小刀,把刀放到灶火上烘烧,又到门外找来消炎止血草药,放到碗里搞烂,再给刀狼一块毛巾,说:“咬住它。”

子弹取出来了,猎人把草药敷在伤口上,包扎好,说:“安心在这里养伤。”

刀狼在茅屋里住了下来。

一天,刀狼说:“我伤口没事了,我要回去找队伍。”

二天,刀狼又说:“我方向感差,虽然整天在大山里跑,还是认不得去石镇的路。”

三天,猎人也不挽留,拿出一件上衣,说:“你的衣服穿了几个洞,你换上我这件吧,虽然破旧了,可已经补好。”

四天,猎人又说:“这是你们队长的衣服,我给他补好了,你带回给他吧。”

五天,猎人还包了几个准备做午餐的煎饼,说:“带上路上吃。”

六天,猎人叫来10岁的儿子,咐:“你带叔叔去石镇”

儿子在山林里生活了两年,大山就像自己家里一样熟悉

“后会有期。”刀狼一抱拳,跟着孩子走了。

山高林密,孩子带着刀狼,在没有路的山上左拐右拐,上山,下山,就来到一个小山坡上,孩子指着前面的大山说:“沿着山脚一直走,走出大山,就到石镇”说完就转身回家。

突然一声枪响,刀狼应声而倒。

猎人提着枪口还冒烟的猎枪走来,孩子问:“爹,干吗打死野狼游击队叔叔?

猎人说:“他不是游击队叔叔,他是鬼子。”

“鬼子?你怎么知道他是鬼子”

“刚才他想杀你。”

孩子一看,刀狼手上果然握着一把爹帮他取子弹的小刀。

“爹,他胸口不是也纹着狼头吗?

狼头谁都可以纹上去的,你还记得前些天我救的那位叔叔吗?他的衣服破了,把我的给他穿,他不要,他说共产党的队伍,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个刀狼,他说大山里的路不熟悉,我就怀疑他不是野狼游击队。野狼游击队,就是依靠大山,与鬼子周旋,怎么可能认不得山路?我给衣服,是试探他,他穿了,我让他带衣服给队长,也是试探他,他也接了,他连队长穿什么衣服都不知道,就更加可疑了。我给他煎饼,他也拿了,这更加证实我的判断。我让你带路,我远远跟着,如果他是鬼子,一定在认得路之后,对你下手,果然,你一转身,他就拔刀。”

猎人踹一脚鬼子的尸体,狠狠地说:“真是一点人性都没有的狼,老子救了你,你还要杀我孩子。

(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9年第1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描写突如其来的枪声,渲染了一种紧张危险的气氛,巧妙地设置悬念,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也为下文的情节发展做了铺垫。
B.小说从“一天”写到“六天”,并独立成段,看似繁琐实则巧妙:不但线索清晰,形式整饬,而且自然展现了时间的推移、情节的推进。
C.小说中野狼游击队队长陈虎虽没有正面出场,但透过猎人之口,读者仍可以看到一个纪律严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革命军人生动形象。
D.小说以“猎狼”为题,一语双关:既指在大山里与敌周旋的野狼游击队,又喻猎人猎杀像狼一样“一点人性都没有的”恩将仇报的鬼子。
【小题2】小说中的猎人有哪些突出的性格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画线的文字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在中国传统道德史上,道德建设是一种客观存在。汉代名臣贾谊在《治安策》中曾说,道德礼法“非天之所为,人之所设也。夫人之所设,不为不立,不植则僵,不修则坏”。这里所说的“为”“植”“修”,实际上讲的就是当时所进行的道德建设。

中国道德文明发展几千年,不论甲骨金文、竹木字刻,还是经史子集、官府文书,都记载着许多伦理思想、道德规范、圣人箴言和德行事迹。其中凝结着丰富的道德生活体验,记载着民间活动和各界杰出人士的事迹。当然,传统的道德建设经验不同程度地打着历史的烙印,体现着不同历史阶段的统治阶级政治意志。有国家发展、兴隆和鼎盛时期的道德建设成果,也有国家分裂和衰败时期的道德建设教训。

中国传统道德建设经验中有一条基本的经验,即社会道德价值导向规范化、制度化。道德反映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伦理秩序和民族精神,表现为向善的理想、愿望和要求。这种要求或价值导向,是作为精神的东西产生的,它本身还只是“虚”的精神,而要把这种虚的精神变为“实”,即变为人民的德行和群体、社会的良好风尚,还需要有由虚变实的中介,要有一定的手段、方法、措施,使之落到实处,变成现实。“虚以受善,实以固执”,如荀子所说:“百姓晓然皆知修上之法,像上之志而安乐之。于是有能化善、修身、正行,积礼义、尊道德,百姓莫不贵敬,莫不亲誉,然后赏于是起矣。”只有落到实处,才能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国古代的经验是把没有规定性的向善精神化为具有一定规定性、具体的、确定的、可操作的纲纪、原则、礼仪,以及各种特殊规定所形成的风俗等。

风俗是自由的自然,因而,一个社会的风俗就是这个社会的时代精神,就是这个社会用以判断善恶是非的直接价值标准。黑格尔曾说:“一个人必须做些什么,应该尽些什么义务,才能成为有德的人,这在伦理性的共同体中是容易谈出的:他只需做在他的环境中所已指出的、明确的和他所熟知的事就行了。”社会风气就是伦理实体的精神的具体表现。

看一个社会具有什么样的社会精神,只要看这个社会的社会风俗即可。一个社会中具有生命力、代表未来方向的时代精神,只有成为这个社会的风俗,才能成为真实的。不具有时代精神的社会风尚习俗,注定失却存在的理由,注定要从历史上消失。同样,一个游离于社会风尚习俗之外的时代精神,也很难说是真实的时代精神。只有成为社会风尚习俗、存在于人们日常生活之中的时代精神,才是真实的、长远的。

风俗习惯的文明变迁,离不开教育。教育不仅是理智理性的知识教育,更是一种实践理性的生活教育。这种生活教育贯穿于日常生活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多方面、多环节的反复,形成一种稳定的记忆,成为稳定的性格特征与行为方式。

教育在改变社会风俗习惯中的作用机制有二:其一,激发、唤醒主体对善的渴望及其人生理想,形成善的精神习惯。主体对善的内在渴望,使主体不仅能够获得成人的方向,而且还能够获得战胜既有危害人性健康生长因素的力量。其二,通过规范塑造与示范引领,使主体形成好的行为习惯。风俗习惯的形成或矫正,既不能没有先进分子的示范引领,也不能没有法制规范的强制,二者配合一体,方可促成社会习惯、风尚习俗的定向转变。一个社会的主导价值、精神风貌、风俗习惯,总须加以引导,才能走向更加文明的境地。一种不加引导、顺其自然的社会,其精神难免流俗。只有作为社会良心的先进分子处于社会精神的引领地位,这个社会才有可能形成浩然正气,富有蓬勃向上的生命力。

(节选自宋希仁《中国传统伦理学的特点》,《光明日报》2019年7月8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传统道德史上存在道德建设,是西汉贾谊在《治安策》中首次提出的观点。
B.古代典籍中,凝结着古人的道德体验、活动或事迹,蕴含着道德建设的经验和教训。
C.社会道德兼具虚实两种属性,是对经济、政治、文化、伦理秩序和民族精神的反映。
D.风俗为自由的自然,不仅是社会的时代精神,而且有引领社会发展、未来方向的作用。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呈现出“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逐层深入的论证结构,思路清晰。
B.文章采用了举例论证、引用论证、比喻论证及对比论证的方法,论述精当有力。
C.文章引用荀子的言论,阐释了道德价值由虚变实,方可“虚以受善,实以固执”。
D.文章最后一段阐释了教育在改变社会风俗习惯中发挥作用的机制及其重要意义。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甲骨金文、竹木字刻、经史子集、官府文书等道德经验载体,都无一例外地被打上深深的历史烙印。
B.对时代精神而言,其成为社会风尚习俗、并且存在于人们日常生活之中,是其能够真实、长远的前提条件。
C.孔子“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及曾子“吾日三省吾身”,与文中主体的“善的精神习惯”“好的行为习惯”理念是一致的。
D.先进分子的示范引领与法制规范的强制二者配合,且先进分子必须处于社会精神的引领地位是社会蓬勃向上的必要条件。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米的恩典

甘典江

在所有的汉字当中,我最敬重的一个字,是“米”。

甲骨文中,“米”字像琐碎纵横的米粒,典型的一个象形字。《说文解字》曰:“米,粟实也。象禾实之形。”意思是,米是谷物和其他植物去壳后的籽实。

断奶之后,我们开始要吃饭了。民以食为天,说明吃饭是天大的事。多少年以来,中国人见面都要问候一句:“吃了吗?”难怪古代的圣人早就明察:仓廪实而知礼节。

吃饭要靠天,更要靠地。没有谁能够管得了天,但是,地,却是被人牢牢控制住了。在中国的传统中,土地是万有之源,万物都从中孕育化生。《易经》云:“安土敦乎仁,故能爱。”安土便能乐业,就会诞生故乡,同时,还象征着淳朴的道德选择与坚守的精神意志。土地联系着历史与道德、政治与民生,而其中的媒介与命脉,即是白花花香喷喷的米。一切财富与权力,最终,都可以通过米来衡量与转化,以“石”计量。

广义的“米”,包括稻米、高粱、玉米、小米、黄米等等,一般而言,主要指稻米,即大米。在南方,稻田随处可见,甚至在陡斜的山坡上,也被开垦出一圈一圈的梯田。在雾气中,在月光下,那些成片的梯田,像大地的行为艺术,在视觉上极为震撼,彰显着人的力量和创意。

上世纪八十年代,母亲带我去粮店买米,揣着一册购粮本。彼时,每个人的粮食,都是一个定数,有钱也多买不到一两。卖米的工作人员常常带着居高临下的目光,我们则像是等待赈济的灾民,需要他们来拯救。我突发恐惧:要是哪天他们关门不卖米了,我们又怎么办?

幸好,某一天,人们又做起了交易,在农贸市场,大米开始自由流通,只要有钱,想买多少买多少。望着那些被解放了的大米,我觉得生活才真正开始。

吃饱饭后,人性苏醒了。接着,我们各式各样的欲望,日益膨胀。不知不觉之间,人们见面,不再问候吃饭,而是关心挣钱发财。很快,米的命运也发生了变迁,它们被包装进入超市。在某种意义上,这时候的米,面目全非,与土地紧密的关系已经断裂。顾客从一袋米中,看不到四季的替换,闻不着泥巴、雨水和阳光的气味,也无视农夫的喘息与农妇的忧伤。可怜的米,被抽象成了一种消费符号。

每次不得不去超市,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我都在猜想:假如苏格拉底看到这一切,不知还会发出怎样的感叹。在两千多年前,他就对物质消费不屑一顾:“我们的需要越少,就越接近神。别人为食而生,我为生而食。”也就是,对于这位伟大的哲学家来说,他只需要粮食即可生存,生活更重要的是精神与理性。

许是因为苏格拉底的提醒,我开始尽量少去超市,实在要去,也要扪心自问一番:是不是因为听从了大米的召唤?我越来越相信:过度的物质消费,是一种恶习,甚至,是对人类独立于物质的高贵精神的冒犯。

每一粒大米,无论是干瘪的还是饱满的,一起经历了四季的轮回,演绎了生命的涅槃,见证过土地的馈赠,追逐过阳光雨露,都领受了人的安抚和神的祝福。在此意义上,它们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利进入人的胃,化为人的血肉与精气。

联想到米的“远亲”——麦子。西方人眼中的麦子具有神性,因为麦子经过“施洗”已经脱胎换骨,变成了有信仰的面包,荣升为基督的圣餐。我想,倘若真有神灵可以降福于诸般良善与恩惠、纯洁与正义,那么它可以启示麦子,同样也能祝福大米。

粮食是至善至美的对象,敬畏粮食,就是遵守心灵的律法,可以凭此找回自我,梳结人与大地的伦理,并抵达感恩的故乡。

从一粒大米的恩典中,我领受了永恒的充实与安宁。

【小题1】文章第一自然段有什么作用?
【小题2】综观全文,简析文中加点词“恩典”的内涵。
【小题3】概括全文主旨,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