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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那一片幸存的原始林

梁衡

①像一场战争突然结束,2014年林区宣布了禁伐令,喧闹的伐木场顿时门前冷落车马稀。在打扫“战场”时,人们意外地发现了一个角落,因为山陡沟深,人迹罕至,竟为我们留下了一片原始林,一个原生态。其令人惊喜不亚于忽然登上一个外星球。

②2016年盛夏时分,我专程造访了这最后的一片原始林,虽然天正降大雨,我们还是义无反顾地向林地进发。

③人类虽然早已进入现代文明,但是总忘不了找寻原始。这是因为它,一是大自然的原点,可由此研究自然界的进化,包括人类自己;二是人类走出蛮荒的出发的起点,是生命的源头,我们有必要回望一下走过的来路。

④这里没有人来过,无路;奇景第一次示人,无名;前人没有留下诗文,无文。今天我们进入的正是这种“三无”之境时,只有你与自然在悄悄地私语;雨打树叶,空谷鸟鸣,小径明灭,时见草虫。我的心一下落入了一片空灵。正走着,忽然听见右边不远处有哗哗的流水声,我们任雨水洗面,踩着朽木、草墩,钻过横七竖八的灌木。忽然眼前一亮,一条溪流从山上奔腾而下,我见过的任何一条流水相比较,因为它没有留下一丝人类活动的痕迹。仰望山顶只见远远近近的山、层层叠叠的树、朦朦胧胧的雨,半山一道歪歪斜斜的激流,跌跌撞撞地碰着那些大大小小、圆圆滚滚的石头,或炸起雪白的浪花,或绕行成一条飘飘的哈达。遇有平缓之处时,就蓄成一汪小潭,碧玉如镜,清澈照人。因为是在峡谷之中,经过千年万年的冲刷,这些石头无论大小,一律呈圆形:滚圆、椭圆、扁圆、平圆。远远望去一沟漂亮的弧线,纵横交错,相叠相绕,任是毕加索转世也结构不出这样的图画。

⑤虽是来看原始森林,但先要说一说这里的石头。石头的年龄自然比树更古老,而且是因为有了这些遍野的石头,才拦住了伐木者的手脚,为我们留下了这片林子。这里的石头一律是巨大坚硬的花岗岩,浑圆沉稳,高大挺拔,无不迸放着野性。大约亿万年前,这里是一片海底,所以石的分布无一定规则,或独立威坐,或双门对峙,或三五相聚,或隔岸呼唤,各具其态。外形也或如狮、虎、鹰、犬,各得其妙。好像是在有生物世界之前,上帝先用石头在这里试做了一个草图。

⑥老林子中最美的还是大树,特别是那些与石共生的大树。有一棵树,我叫它“一木穿石”,我们平常说“水滴石穿”,可是有谁真的见过一滴水穿透了一块石头?现在,我却见到了一棵树,一棵活着的树,硬是生插在一块整石之上,像一颗刚射入石中的炮弹,光光溜溜的还没有爆炸;又像一枚仰面向天正待发射的火箭,膀粗腰圆,霸气十足。我只看了一眼就被惊呆了,拔不开脚步,时空骤然凝固。这是一棵红松,当初也许是一粒种子,落在石板上,靠着老林中的湿气慢慢地发芽,但它命运不济,一出生就躺在这个光溜溜的石床上。它的须根向四周摸索,拳握住一点点沙尘,然后蛰伏在石面的稍凹之处,聚积水分,酝酿能量。松树有这个本事,它的根能分泌一种酸液,一点一点地润湿和软化石块。成语“相濡以沫”是说两条鱼,以沫相濡,求生命的延续。而这棵红松种子却是以它生命的汁液,去濡润一块没有生命的石头,终于感动了顽石,让出了一个小小的空间。它赶紧扎下了一条须根,然后继续濡石、挖洞、找缝,周而复始,终于在顽石上树起了一面生命的大纛。现在这棵红松的胸径有四十厘米,一个小脸盆那么大,不算很粗。但是专家说,他已经有九十年以上的树龄。要是用一个高速摄影机把这首生命进行曲拍下来,再用慢速回放,那是怎样地震撼人心。

⑦我们就这样在绿色的时间隧道里穿行,见证了大自然怎样在一片顽石上诞生了生命。它先以苔草、蕨类铺床,以灌木蓄水遮风,孵化出高大的乔木林,就成了动物直至我们人类的摇篮。它们沉静地停在这里,是特别要告诉我们,假如没有人的干扰地球是什么样子,大自然是什么样子,我们曾经的家是什么样子。以这片原始林为镜,可知生命、人类和地球的兴替。

⑧我下山时,看见沿途正在修复早年林区运木材的小火车路,不为伐木,是准备开展原始森林游。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去看原始林,却先写林中石头,是因为石头历史更悠久、外形更野性,也因为石头阻挡了外来采伐者,是原始林不可缺少的部分。
B.作者认为原始林是未经干扰的、我们曾经的家,是一条绿色的时间隧道,能够反映地球上的生命的诞生、成长,并逐渐转变的过程。
C.第⑥段通过化用两个成语,来分别描写“一木穿石”树昂扬霸气的外形美和坚持不懈的成长过程之美,展示出自然界生命的伟大。
D.文章以造访一片幸存的原始林为主体事件,描写了原始林中的溪流、石头、大树等景物,表达了对原始林的喜爱,对保护林地的赞同。
【小题2】文章第③段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小题3】作家张炜曾说过“文学艺术的核心是诗”,请以文章第④段为例,谈谈本文语言的诗意表现在哪些方面。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7-13 10: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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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文学类文本阅读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有一天,她的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奶奶”这个词让她觉得,如果不是她的孙女残忍,那只能是时光残忍,时间如刀。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心灵的启示。
B.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和舐犊情深。
C.小说文字朴素平实、简约凝练,情节曲折离奇,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D.本文多处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琐碎的日常生活变得丰富,枯燥的事理变得具体生动,有意味。
【小题2】作品最后三段为什么描写了“暮色中的鼓声”?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年轻人喊“妈”的情节设置十分巧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黑白
张春荣
(1)彭祖已八百二十四岁。
(2)但他外表仍像二十四岁的年轻人。走起路来,快速敏捷,步伐又大。尤其他那双眼眸炯炯有神,恍如光洁明镜,并没有因阅读人间的浮幻沧桑而昏耗暗淡。当然,人们更不会注意他眼角的细细鱼尾纹。
(3)那天,郊林清晨飘浮一层薄雾。雾中传来雄鸡唱晓。彭祖穿过湿凉竹林,在声声清脆鸟鸣的陪伴下,走向溪边。溪旁一名白衣汉子正蹲在水边洗东西。几个农人挨近观看,而后纷纷摇头:“疯子!”荷着锄头走开。彭祖走了过去,只见白衣汉子手拿一束稻草拼命在水里洗刷木炭。
(4)“干什么?”
(5)“将黑木炭洗白!”白衣汉子冷冷地白了彭祖一眼。
(6)彭祖察觉那汉子眼神深藏一股阴森寒意。彭祖不以为意,笑了笑。活了这一大把年岁,什么大风大浪、稀奇古怪没遇过。
(7)“怎么可能?”
(8)“怎么不可能?像平常大家梳头发,不都把乌黑发丝梳成雪白?”     
(9)彭祖无奈苦笑,“刷黑炭和梳头发是两件事,不能混在一块类比。”
(10)“谁说不可以?你想,黑木炭燃烧后全都化为灰烬。灰烬就是灰白色,”汉子语气坚定,“那表示黑炭可以变成灰白,用水刷久了,一定可以刷白。”
(11)“你的话似乎言之成理。可是你手中的木炭仍然漆黑。”彭祖低头,注意水中鹅卵白石间,点点蝌蚪正曳尾游动。
(12)“迟早会刷白,你看好了。”
(13)“老兄,要吹牛、骗小孩也不是这样。不要再瞎讲!”彭祖觉得这家伙大概精神有问题。
(14)“你不信,是不是?”汉子瞪他一眼,“好!告诉你,这是有根据的。八百多年前,就有人将黑炭刷白。”
有人?八百多年前?彭祖心想,这家伙真会杜撰,我活了这一把年纪,眼见耳闻,就没听说这等事?明明睁眼说瞎话。
(16)“谁?”
(17)“你一定不知道。”
(18)“说说看。”彭祖意味深长地注视着对方。
(19)“彭祖!”
(20)“彭祖?”
(21)彭祖怔忡一下,迅即朗朗大笑起来。意念急转,他瞬时明白眼前这家伙的身份。自二十四岁在云雾山巅,八位神仙每人送他百年时光以来,阴间阎王便派鬼卒捉他回去,以便销案。可是没有一个鬼卒认得出他。
(22)“有什么好笑?”
(23)“怎么不好笑,要臭美也不要这么离谱!彭祖怎么会——”
(24)“怎么不会!你怎么知道他不会。”
(25)“我当然知道。”彭祖忍住笑意。
(26)“你是谁?”白衣汉子脸上疑云重重。
(27)“我,就是,你所说的彭祖。”彭祖不疾不徐道。
(28)“好啊!你不打自招。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汉子两眼发亮,磔磔怪笑。
(29)这次你跑不掉啦!”白衣汉子丢下手中稻草,露出狰狞鬼脸一步一步地逼近彭祖,“看你往哪里跑?”
(30)“我为什么要跑?”彭祖笑立原地。
(31)“你,不怕死?”白衣汉子愣住了。
(32)彭祖坦然大笑:“怕死也不会留在这里和你聊这么久。”
(33)“该来的,怎么也躲不掉!”彭祖气定神闲地遥望天际在雾中若隐若现的青青山脉,面带微笑。微笑里,彭祖走近松树下的巨大岩石。一阵飕飕凉风如白衣般飘了过来,石隙草丛间探出的金黄小野菊轻轻摇曳。彭祖安详地阖上眼,在困盹中,头枕灰白岩石,静静入眠。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以对话为主要内容,推动情节的发展,集中展示了彭祖与白衣汉子争论的细节,使彭祖与白衣汉子两个形象具体可感。
B.小说中白衣汉子实为阎王的鬼卒的结局看似出人意料之外,其实前文已有暗示,如“彭祖察觉那汉子眼神深藏一股阴森寒意”。
C.小说中白衣汉子用稻草洗黑炭,并举“青丝能梳成白发”的例子与彭祖争论,体现出他是非黑白不分的糊涂与坚持自我的固执。
D.小说结尾的环境描写,渲染了一种宁静安详的氛围,很好地映衬了彭祖面对死亡时从容、淡定、平和的心态和凛然的风度。
【小题2】这篇小说塑造了一个新颖的传说人物彭祖的形象,请你简要分析本文中彭祖的形象特点。
【小题3】这篇作品写的是彭祖,却不以“彭祖”为题,偏以“黑白”命之。请你谈谈小说以“黑白”为题的用意。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机器人医生的未来

2014年6月7日,5名参赛者参加了在英国皇家学会举办的一次测试,其中一名名为尤金•古斯特曼(Eugene Gootsman)的计算机软件通过了图灵试验(一种测试机器是否具备人类智能的方法)。大多数测试者相信,它是一个13岁的乌克兰男孩。

尤金在测试中的表现“骗过”人们的判断,这足以证明人工智能可以基本代替正常成人的工作了。正如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温斯顿所称:“人工智能就是研究如何使计算机去做过去只有人才能做的脑力工作。”相应地,用机器人医生看病也有可能成为未来人们生活的选择,而且,这样的方式已经初露端倪。

2011年2月,IBM公司研发的超级计算机沃森在美国益智类电视节目《风险》中战胜了人脑,即《风险》节目历史上最优秀的两位人类选手肯•詹宁斯和布拉德•拉特。此后,沃森又被宣布可以作为一名医术高超的医生参与诊疗疾病。

与此类似,中国也有人开始依靠“百度大脑”来看病,谁有了病或需要用药,都会上百度上搜一搜。不过,最近披露的一个消息却让人对“百度大脑”这样的人工智能心存疑虑,甚至担忧。

作家六六发现尿色变深,便从香港赶回上海看病。尿常规检查显示:红细胞增多,医生建议做彩超排查。六六开始了她的“百度求医”历程。搜索结果使她怀疑自己可能患了膀胱癌。最后,经过CT检查,确诊为肾结石。

为何“百度大脑”会误诊?原来,即便“百度大脑”拥有大数据库和较高的综合分析与预测能力,但其智力与尤金相比,还是差了许多——只不过相当于2~3岁幼儿的智力。把健康和生命的判断交给“百度大脑”显然有点不负责任。问题在于,现在有多少人知道,“百度大脑”只有3岁的智力,而尤金的智力可达到13岁的水平,以及它们与正常人思维和智力的差异。当无法认识这种差异时,人们就有可能真的把命运交给“百度大脑”而非一位普通医生。

当然,以“沃森医生”和“百度大脑”为代表的人工智能确实代表着人工智能的未来,它们有可能改变未来人类的生活。

例如,过去对计算机医生沃森的测试证明,它比一般医生具有更精准的诊断疾病的能力,原因在于沃森拥有大数据。沃森贮存了很多百科全书、词典、图书、新闻和电影剧本,还拥有大量的医学工具书、临床诊断手册和医学杂志。沃森还可以与美国联邦政府要求医院建立和维护的医疗电子文档记录进行链接,以查阅病历和诊治记录。同时,它还可以获取个人在微博客和其他互联网平台上对自己疾病的咨询和查询,并借助这些信息来帮助诊治疾病,这些因素都是大数据的优势。

但是,人工智能同样有许多弱点和不足。例如,机器缺少逻辑推理和情感体验能力,也难以理解自然语言。如何让机器人理解人类的语言,即自然语言,是最复杂和最关键的技术。自然语言通常是指一种自然地随人类文化演化的语言,如英语、汉语、法语等都是自然语言,世界语则被视为人造语言,因为这是一种由人特意为某些特定目的而创造的语言。尽管沃森战胜了人类,但是,沃森不仅对于自然语言难以理解,而且对自然语言的从属关系更难理解。例如,竞赛的一个问题是:一种语言的方言包括吴语、粤语和客家话,这种语言是什么?正确的答案应当是——中文。但是,机器人沃森答错了,而詹宁斯答对了。

因此,如何让只有3岁智商的“沃森医生”和“百度大脑”来完成正常成年人才能完成的复杂工作——尤其是为人类诊疗疾病,还需要人工智能未来的长足发展。

(选自《中国新闻周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有关“人工智能”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沃森并不理解吴语、粤语和客家话就是中国人除普通话以外的方言,说明人工智能还存在很多不足。
B. 用机器人医生看病也有可能成为未来人们生活的选择,但还需要人工智能未来的长足发展。
C. 温斯顿教授认为如何使计算机去做过去只有人才能做的脑力工作是人工智能的研究内容。
D. 计算机软件尤金在测试中的表现可以证明人工智能完全代替正常成人的工作。
【小题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虽然“百度大脑”拥有大数据库和较高的综合分析与预测能力,但其智力水平只有3岁,这是其造成“误诊”的原因。
B. 人们无法意识到“百度大脑”与正常人思维和智力的差异时,就有可能把自己的命运交给“百度大脑”。
C. 沃森在电视节目《风险》中战胜了人脑,足可以证明它与医生相比具有更精准的诊断疾病的能力。
D. 如果能消除“百度大脑”与正常人思维和智力的差异,弥补它的弱点与不足,“百度大脑”有可能在未来承担起医生的职责。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 解决了如何让机器人医生理解人类的语言这项最复杂和最关键的技术,就能提高机器人医生的逻辑推理和情感体验能力。
B. 尽管沃森战胜了人类,但是在对于自然语言以及自然语言的从属关系的理解方面却不如人类,原因在于这是一种由人特意为某些特定目的而创造的语言。
C. 以“沃森医生”和“百度大脑”为代表的人工智能代表着人工智能的未来,让人工智能完成正常成年人才能完成的复杂工作是未来人类的生活。
D. 沃森贮存了很多书籍,可以与医疗电子文档记录进行链接,并借助个人在互联网平台上对疾病的咨询信息来帮助患者诊治疾病,这是沃森比一般医生具备的优势。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远山
张世勤
莽莽苍苍,四面青山,孤独的牛车,远远望去像一个小黑点,在大山深处移动。
父亲刚逝,他的心情低沉而忧郁。今天天气放晴,他该出山了,但他只能一个人驾着牛车出山了。他和父亲在这深山里已经二十多年,习惯了每天植树、护林、砍柴、卖柴这一套步调,从未感觉到日子有丝毫单调。现在,父亲不在了,从今天开始他得习惯一个人出山。
山路崎岖,又是一个转弯,转过弯去就是一个长长的缓坡,然后再转弯。这条山路他早已烂熟于心,每到一处转弯,他都要提醒父亲:爹,转弯了。可他再听不见父亲的回答,父亲的确是不在了!
不知什么时候,车竟然停下了,停在了一个转弯处,这种情况还从未有过。他说,咱们赶路吧,牛却仍然未动。他抚着牛,竟看到牛眼里闪着迷惘。这头牛,当年是父亲接生的,难道它还在记着父亲对它的好?他也再次想起父亲,叹口气,自言自语地说,哎,爹,转弯了。
没想到,这一说,牛迈开步子,熟练地转过弯去。他终于明白,牛跟他一样,都习惯了父亲坐在车上,习惯了每到转弯处的提醒,现在到了转弯,他不说话,牛就有些慌,不知该怎么办。也许,他和牛都需要一个转弯的过程。明白过来之后,接下来的路就顺畅得多了。到转弯处,他还是像往常一样,给父亲说一声:爹,转弯了。这么喊,又像是喊牛,望着老成持重的牛,他突然觉得把它看作父辈,似乎也没什么错。父亲和牛的秉性是一样的。
过了些日子,他再次从山外回来的时候,牛车上不再那么空荡荡的了,而是坐着一个年轻的女人。年轻的女人穿着红红的上衣,充满着对大山的新奇。过去,出山进山,远远看去都是一个小黑点,而现在却是一抹鲜红。这抹红,在青山绿水之间,想掩映都掩映不住。
年轻的女人是他在山外认识的。每次木柴装车后,他都要带上一种小山果,红红的,是他打柴时顺手摘下的,不为卖钱,只供人品尝。半品半尝之间,木柴也就卖出去了。后来年轻的女人就来了,问他,卖的?他说,不是,随便让人吃的。真的?真的。第二天,他刚摆下摊,一小堆红山果红红地映着。年轻女人又来了,她说,你怎么不卖呢?他说,山里有的是,不值钱。
第三次来的时候,年轻的女人问,你叫什么?他说,叫青树。住在山里?是的。你不觉得枯燥吗?不枯燥,山里有山鸡、野兔,山树上有樱桃、山楂……什么都有。年轻的女人说,你怎么不问我叫什么。他便问你叫什么?年轻的女人说,我叫红苗。
此后每次红苗都很准时地来到青树的摊前,一边与青树拉呱,一边吃着红山果。青树觉得卖柴原来挺有意思,怎么过去就没觉得呢!
红苗决计要跟着青树进山了。红苗坐在牛车上向大山深处走去。新鲜的空气裹挟着她,蓝天白云笼罩着她,她觉得天地一下子宽广了,她对青树说,我想告诉我爹。青树说,怎么告诉,他听不见。红苗说,我喊。绵延的群山让红苗柔软的心情无限的舒展。她两手打个弧放在嘴边:爹,我转弯了。
牛听了红苗的话,先是一愣,然后就要转弯,青树忙抚着牛头,轻声说:不是喊你,是喊她爹的。牛似乎明白了青树的意思,不好意思地吧嗒了几下眼皮。
第二天,青树要去打柴,红苗说今天不打柴了,今后也不打柴了。青树不解,红苗说我们可以卖山果。山果是山树自己结的,摘下来,是顺手的事,怎么可以拿去卖呢?红苗说树不也是自己长的吗?山果咱们也可以自己种啊。
青树第一次驾着空空的牛车出山了,一路上,他不断地跟牛说转弯了,也像是给自己说。
在这大山深处,青树知道,转一个弯,就能看到一片不一样的树,开一壁不一样的花。是不是过日子的路也要这样走,要不断地转个弯才好呢?
一年后,青树栽培种植的各色山果和蔬菜都成了小镇上的抢手货。红苗像做窝的小鸟一样勤快,开发出的品种有二三十个之多,青树出山的牛车上,不再只是一些硬邦邦的木柴,而是瓜果梨枣,色彩缤纷。打这,去一趟山外,青树就会装回一袋子钱。
这天青树从山外回来,丰盛的菜肴让他想到了爹留下来的酒葫芦。喝了酒的青树抓着红苗的手,对着群山,高声大喊:爹。房前的老牛便“哞”一声。青树喊:爹,我转弯了。房前的老牛便“哞”一声。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对大山环境的刻画,既有静态描写,也有动态描写,为下文情节作了铺垫,奠定了全文孤独忧伤的感情基调。
B.青树在父亲去世前“从未感到日子有丝毫的单调”,说明了青树的孝顺,也体现了青树的因循守旧,为红苗的出场作铺垫。
C.小说开头“孤独的牛车”像“一个小黑点”,后文红苗的上衣是“一抹鲜红”,二者形成对比,暗示了主人公心境与生活的转变。
D.作者极力渲染了山间景色的美丽与山间生活的美好,这深化了小说回归自然的主题,反映出作者对乡村文明日益消逝的思索。
【小题2】小说中的红苗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转弯”一词,是理解小说的关键,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秋渐深

李娟

①秋天来了,秋分一过,晨起漫步江畔,白露满地。树叶、草尖上都挑着颗颗晶亮的露珠。节气和植物,犹如一对恋人,配合得默契贴心,情投意合。他的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个温柔的姿势,她都已心领神会。

②桂花开了,细碎的金色花瓣,宛若星星,人从树下走过,落花细细香满衣。起风的夜里,花香伴着虫鸣如流水般一潮潮地涌进窗来,花香袭人。忽然想起《红楼梦》中宝玉的丫鬟也叫袭人。贾政责问是谁取了这么一个鬼精的名字,宝玉说,她本姓花,有一句古诗“花气袭人知昼暖”,所以就给她取名袭人。夕月一弯的秋夜,枕着阵阵花香入眠,无限花香染梦境。

③午后,走进寂静的山林,手里携一本德富芦花的《自然与人生》,他写道:“走在山间小路上,芒草,萱草牵吾衣,着实可爱。”我仿佛和他一同走进秋的深处。树上的叶子渐渐凋零,每一棵树变得疏朗透明起来。金黄的,褐色的叶子铺满树下,如同厚厚的花毯。远远的看见一棵树,擎着深红的树冠,枝桠上挑着颗颗闪亮的红星星,走进了细看,原来是一树红灯笼似的柿子。

④榉树的叶子一日日红了,细细密密的红叶像一叶小舟,驶向秋之深处。踩着沙沙的落叶,偶然会听见咕噜咕噜石子落地的声响,其实那不是石子,是山中松子落。枝桠上蹲着几只斑斓的鸟儿,坐在枝头阳光下说着悄悄话,让人想到“林静鸟谈天”。

⑤田野里,收割后的稻草一捆捆一簇簇相依在一起,一夜夜秋风袭来,秋深露重,它们只有依偎在一起取暖。

⑥艾草枯黄了,静静地立在山坡上。每年端午时,人们将它一丛丛抱回家,捆绑好立在家门前,或是用艾叶熬了水给孩子洗澡,等到夏天来了,孩子不会招蚊虫叮咬。《诗经》有云“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原来艾草是伴着爱情从千年前的诗歌中向我一步步走来。那位布衣诗人走在山野间,看见青青的艾叶随手拈来握在指尖,思念就如潮水般涌起。他的诗句随风飘远了,落在《诗经》的泥土中,开出了深情、朴素的花朵,流传了千年。

⑦幼年时在乡下,秋意正浓的时候,奶奶带着我去山坡上采摘野菊花。一丛丛野菊花如邻家的小女孩,穿着金黄色的布衣裳,梳着两个歪歪扭扭的小辫,冲着我张开笑脸。她们三五成群聚在一起,在秋风里交头接耳地说话。奶奶说,将野菊花在太阳下晾干了,装在枕头里,可以清火、明目、安神。我的竹篮里只采了薄薄的一层,就嫌累了,蹲在草里找蒲公英。蒲公英一枝枝白了头,我拔了一枝,小心翼翼捏在手上,轻轻地吹一口气,蒲公英的孩子们就随秋风飞远了。我也是蒲公英的孩子,光阴的秋风一次次将我吹远了,望不见童年,望不见奶奶,望不见故园。

⑧我很喜欢作家汪曾祺先生一段话:“文求雅洁,少雕饰,如春初新韭,秋末晚菘。”一直不知道“菘”是什么样精致的蔬菜,是秋末的一味美食。那日翻开《诗经》就看见它,原来是一棵青翠的大白菜。如同农家一个粗衣旧服的小闺女,一日进了学堂,戴眼镜的老师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叫丫头,众人捂着嘴笑,老师就像随手给丫头取了大名“菘”,使得这个水灵灵的小丫头整个人一下子优雅、端庄起来。秋末,清炒大白菜时配上黄的姜丝和几丝红辣椒,盛在青花瓷盘里,分外悦目,爽口宜人。

⑨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几场秋雨,将天空洗得犹如碧玉一般明澈。所有的树木渐渐落尽繁华,疏朗的枝桠伸向晴空,大自然庄严、肃穆的季节来了

⑩人过了而立之年,才渐渐懂得秋之深的韵味。就好像一个人的文字,年轻时姹紫嫣红开遍,分外艳丽妩媚。慢慢年长,才明白“文求雅洁,少雕饰,如春初新韭,秋末晚菘”的道理,文字到了一定的时候便开始做减法,简洁、干净、纯粹。将枝头的繁华一一卸下,沉浸在文字的泥土中,简洁不芜,气定神闲,沉静从容。文字有了山寒水瘦、千山鸟飞绝的意想,也有了秋水长天的开阔明朗。人生何尝不是这样?删繁就简三秋树,将人生和文字站成秋天里的一棵树,那是生命的另一个境界

(《最美文》2013年第10期卷首语)

【小题1】第①段描写节气与植物,是为了    
【小题2】从表现手法角度对第④段进行赏析。
【小题3】第⑨段画线句在结构上的作用是   
【小题4】下列对文意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②段关于《红楼梦》中袭人名字的联想意在抒发作者沉醉在花香中的情怀。
B.第⑥段引用《诗经》中的诗句意在强调深情朴素的情感会穿越时空成为永恒。
C.第⑦段关于幼年采摘蒲公英的回忆是为了突出作者无法回归故园的悲伤之情。
D.第⑧段老师给丫头取名的联想意在表明素朴的人生也一样散发优雅端庄之美。
【小题5】联系全文,从内容和形式两个角度对结尾画线句进行赏析。
【小题6】有人评价李娟的散文“带着原生态的青春,有着青草般的鲜美气息,充满对世界的童真”;也有人说“李娟写作太过个人化,过于清浅,格局也不开阔”。对此,你怎么看?请选择一个角度(如选材、语言等),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