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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太空行走

在地面上,行走是指用双腿克服地球引力,轮流迈步,从一处地面走向另一处地面。但在太空轨道飞行的失重环境中,失重将行走的概念完全搞乱了。在航天器密封座舱中行走,只要用脚、手或身体任何部位触一下舱壁或任何固定的物体,借助反作用力,就可以飘飞到任何想去的地方。座舱里充满空气,划动四肢也可前进,因此行走范围是立体的。

随着航天事业的发展,有大量工作需要航天员走出密封座舱,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太空是高真空、强辐射和极端温度环境,还有微流星体伤害,必须身着舱外活动航天服以保证生命安全,但也不能立即走出密封座舱,因为还要吸纯氧排氦。由于氧气助燃,容易引起火灾,所以密封座舱中一般不用纯氧,而用以氧、氦为主的混合气体。这样,航天员体内便存在大量的氦。这些氦不像氧和二氧化碳那样会与血红蛋白和缓冲物质起化学作用,而是物理地溶解在血液和脂纺组织中。目前,密封座舱中一般采用与地面相同的1个大气压,即760毫米汞柱,而舱外活动航天服一般采用210毫米汞柱压力。这样,穿上航天服后,体外压力降低,溶解在脂肪组织中的氦便游离出来。由于脂肪组织中的血液供应较差,流动量不大,不能将氦气迅速地通过血液带到肺部排出,因而会在血管内外形成气泡,堵塞血管,形成气胸,这就是减压病。为了防止减压病,必须在出舱前吸纯氧,使体内的氦气逐渐排出。吸纯氧的时间长短,根据密封座舱中氦的含量多少而定。若氦气与地面大气中的比例相同,即占78.09%,则需要吸纯氧3小时。如果将舱外活动航天服的压力提高到380毫米汞柱以上,穿着它出舱行走,也不会产生减压病,但制造这种舱外活动航天服,不仅材料、工艺等方面的要求更高,而且会增加穿着后活动的困难。

在太空中,八面无着,双脚无用武之地,必须靠太空机动器来移动身体的位置。目前用的是喷气设备。安放在舱外活动航天服背部,叫喷气背包,通过三个自由度六个方面上的喷嘴喷气,以达到向任何方向运动的目的。另外,太空真空环境中没有空气传播声音。因此,在太空行走时,必须靠航天服背部的无线电通信背包与同事联系。困难还不止这些,比如,太空里没有任何参照物,人容易迷失方向,失去远近感。

当然,太空行走不仅仅是在太空轨道飞行时的行走,还有在其他天体上的行走。比如在月球上行走。登月航天员的经验告诉我们,由于月面没有空气,因而没有空气阻力,加上重力只有地球重力的1/6,如果像在地球上那样双脚轮流迈步,走起来会轻飘飘的,一蹬脚身体就会弹得老高,一步能跨出老远,感觉很别扭,还不如像袋鼠一样双脚并齐,向前蹦跳感到舒适。假如到木星那样巨大的行星上去,其比地球大300多倍的质量所产生的重力及其厚密的大气,将会使人动弹不得。

【小题1】下列对“太空行走”的理解,准确的一项是(  )
A. 航天员在航天器密封座舱失重环境中行走,其范围是立体的,可以飘飞到任何地方。
B. 航天员在密封座舱外高真空、强辐射和极端温度环境中行走,靠太空机动器来移动身体。
C. 航天员在重力和大气环境与地球的重力和大气环境悬殊的月球、木星等其他天体上行走。
D. 航天员在太空轨道飞行的失重环境中和在重力、大气环境与地球悬殊的其他天体上行走。
【小题2】“随着航天事业的发展,有大量工作需要航天员走出密封座舱,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下列对这句话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缺乏传播声音的空气,须借助无线电背包与同事联系。
B. 没有任何参照物,不易确定正确的方向。
C. 没有空气阻力,行走起来轻飘飘的。
D. 易遭受微流星体伤害,须身着舱外活动航天服。
【小题3】根据原文所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 航天员在航天器密封座舱中行走,因为是在失重环境中进行的,所以可以“倒走横行”。
B. 在太空中,航天员依靠太空机动器来移动身体,因此可以飘飞到任何想去的地方,行走范围是立体的。
C. 航天员在月球上行走,由于没有空气阻力,重力也只有地球重力的1/6,所以与在地面行走一样,而且是“健步如飞”。
D. 假如借助科技手段消除了木星上厚密的大气带来的阻力,那么航天员在木星上行走就不会陷入“动弹不得”的窘境。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6-02 09: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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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卡拉夫的梦想

初日春

我叫卡拉夫,名字听起来很洋气。

你可能已经猜到了,我女朋友绰号叫图兰朵,是个铁杆的歌剧迷。以前没事儿的时候,她总爱跑到国家大剧院看歌剧,关键是她从来不带我,回来以后还一个劲儿地在那哼哼,但她哼的从来都不在调上,非得把我的魂儿全都吓掉了才作罢。前段时间有个很火的娱乐节目,她也喜欢看,看完了就笑得花枝乱颤,后来我才明白,她找到了自己的同类,那节目管五音不全的人叫“音痴”。

其实吧,这些都无关紧要,我对她最大的意见是,说好了相濡以沫,却自己跑去看演出,你说说,我能不吃醋吗?还有,让我搞不懂的是,她最近一直闷闷不乐。有烦心事儿可以跟我唠一唠啊,干吗憋在心里边呢,看她难受的样子,我心里也不得劲儿,别扭得很。

她现在就坐在我旁边,自始至终没抬头,好像我根本不存在。过去,她喜欢轻轻摩挲着我的身子,跟我说悄悄话,上来兴致了,还会捧起我的脸,亲上两口。你别想歪了,我们已经习惯了用这种方式传递情感。我得告诉你一个小秘密,每当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时候,整个人都变得温柔而妩媚起来,你要知道,倘若一个女人专心地在做某一件事情,而且因此带着怜爱和慈祥,那她浑身上下都会洋溢着诱人的生动,更何况她原本就天生丽质。我每回都按捺不住心里的冲动,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可是,现在图兰朵专注地看着别处,叫我心里发慌。

我始终很自信,我明亮的双眸闪烁着一种光芒,能够穿透她的躯体,看到她的内心深处。这是我们长时间培养起来的默契。当初刚认识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她对我极不友好,好像跟我在一起蒙受了天大的冤屈。后来,我处处跟她作对,想尽了办法招惹她,别说,这招儿还真管用,我们就在打打闹闹中建立了感情,以至于看不到她的时候,我心里就会空落落的。

依我跟她的交往来看,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她的脾气糟糕透顶,也就是我吧,才能容忍她的乖张跋扈。可今天她到底是怎么了呀,以往遇到烦心事儿,她早就一蹦三尺高了,这样沉默让我很不适应。让我想想,难道是因为国庆放假没休息闹情绪?不对啊,她是我们队上有名的工作狂,跟她在一起,我这么棒的小身板都吃不消。或许是挨领导批评了吧,也不对,她一直把荣誉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生怕为自己的事儿耽误了工作。

说起这个,她曾经有段糗事儿。刚跟我认识那会儿,我就看不惯她化妆,其实是我的鼻子太尖,受不了那胭脂味儿,我冲她发脾气,她也跟我吹胡子瞪眼。到末了,领导批评她,让她好好考虑一下自己的职责,得,这话真管用,打那以后,她都是素面朝天,还因为过敏生了一脸的痘痘。

话说回来,她也真是不容易,所有亲戚朋友,包括她父母在内,都反对我们在一起。可她犟得很,认准了的事儿就不认输,撞到南墙上碰个头破血流也不肯回头。现在我们是最佳拍档,是队上公认的模范标兵。

哎呀,越扯越远。言归正传。至今我还没搞清她今天犯了什么邪,我很想安慰她,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这都半晌午了,别人训练得热火朝天,她还是在发呆。不想跟我说拉倒,有本事一直端着,憋出病来可跟我没关系。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她的手机响了,我看到她有些迟疑地接听了电话。她一句话也不说,眼睛里泪汪汪的,哪个畜生敢欺负我们家图兰朵?“还是分了吧!”她说了这么一句,就硬生生地挂了电话。

哪儿能说分手就分手啊,那个小伙子对你是不错的,别再任性了,改改自己的坏脾气吧。图兰朵显然看懂了我的心思,她对我说:“卡拉夫,他说我这么拼命不值,还说这地球缺了谁都转,干得再好组织上也看不见。你懂的,我不喜欢讲大道理,我就觉得穿了这身警服就得干好自己分内的事儿,这是我的心里话……”

后半截话她没说完,我们又得出警了。我合计着回头跟她好好谈一谈,能碰上个知冷知热的男朋友不容易,要珍惜。图兰朵,你放心就是了,我绝对不会为此争风吃酷的。

差点忘了说,我只是她的战友,是一只纯种的史宾格犬,也是一只颜值很高的警犬。就要到现场了,没空再唠叨了,我得下车了。

雨后的首都北京的天空像是挂了一块鲜亮的幕布,把路边为了国庆节摆放的花篮衬得格外鲜艳。这是图兰朵下车后跟我发的感慨。她说的没错,这是个绝好的天气,只是经历了这档子事儿,她还硬撑着跟我一起出警,反倒让碧蓝的天空显得特别不真实了。

最后,我必须告诉你,我卡拉夫现在只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让图兰朵和她的战友们都能安生地歇上几天,也让她有机会去把那丢掉的爱情找回来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交代图兰朵是一个铁杆的歌剧迷,可却又是一个地道的“音痴”,不仅无损于人物形象,反而增强了小说的真实性。
B.图兰朵喜欢轻轻摩挲卡拉夫的身子,跟它说悄悄话,甚至还会“亲上两口”,这种传递情感的方式,体现了她良好的职业素养。
C.小说结尾描写了雨后北京“绝好的天气”,“把路边为了国庆节摆放的花篮衬得格外鲜艳”,反衬出图兰朵失恋后烦恼的心态。
D.小说结尾才点明卡拉夫是警犬,却不显突兀,这是因为前文有足够的伏笔与铺垫,使读者有“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感受。
【小题2】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并分析图兰朵的性格特点。
【小题3】小说以一只警犬的视角展开叙述,进而塑造了一名警察的形象,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同类题3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克隆人与人类,之间还有多少距离?

有寓言说,一个国家有一口泉叫作“狂泉”,人只要喝一口就会变成疯子。这个国家的所有臣民都喝了狂泉之水,唯独国王没喝保持着清醒。结果全国的疯子反倒觉得国王精神有问题,想方设法“治疗”他的“疯病”。最终国王被迫喝下狂泉之水,与民同疯。

在一个简单的细胞中,也有可能上演这种“民逼官反”的乱象。细胞核是整个细胞的最高控制中心,一般来说,细胞要进行活动,都得先向细胞核“申报”,细胞核“批准”以后,会调动相关的基因,让信使——一种叫RNA的分子将遗传信息带出去,以便让相关细胞器执行自己的命令。可以说,在细胞里,细胞核就是国王,而其他结构和成分就是臣民。只有“国王”与“臣民”齐心合力,细胞才能运作得井井有条。要是“臣民”跟“国王”翻脸了会怎么样?20世纪60年代,英国科学家约翰·戈登对一种叫做爪蟾的蟾蜍的卵细胞来了一个“狸猫换太子”:他首先取走了卵细胞的细胞核,将一个爪蟾体细胞的细胞核移植到这个卵细胞中,还对这个卵细胞用电流和化学药剂进行处理,相当于在卵细胞的“臣民”中散播谣言:你已经受精了,赶紧变成受精卵然后发育成胚胎吧。 “臣民”并没有意识到“国王”被调包,纷纷“请求”细胞核“下达”让受精卵发育的命令。由于“众怒难犯”, 细胞核不得不让自己转型成一个卵细胞的细胞核来指导卵细胞发育成胚胎。

这种技术叫做“克隆”。通过克隆技术,一个普通的体细胞也能变得像受精卵一样具有发育成各种器官乃至完整生物个体的可能性。

1996年,一只名叫“多利”的克隆羊在英国降生,之后,人们开始纷纷关注起一个新名词——“克隆人”。对于克隆人,与民间的恐惧态度不同,学术界更多的是期待:在不能克隆人类个体的情况下,可以先克隆出人类胚胎干细胞。理论上,人类胚胎干细胞可以分化产生人体绝大多数的组织和器官,一旦克隆技术成熟,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苦苦等待器官配型的岁月也许就将一去不复返了。

生物学家们围绕胚胎干细胞的克隆展开了激烈的竞赛。

然而,克隆人类胚胎干细胞并非信手拈来。被转移到卵细胞里面的细胞核属于“赶鸭子上架”,这个细胞核对于自己的新任务、新身份会有诸多的不适应。结果就是绝大多数克隆胚胎都难以正常发育,以至“胎死腹中”。

在动物身上做实验,研究者收集成百上千的卵细胞,进行成百上千次核移植,本着枪打多了总会中靶的思想去尝试,总会有那么几个体细胞核能够“在工作中学习进步”,做好自己的新工作,指挥细胞成为健康的胚胎与动物个体。但是人类一个月才排出一颗卵,加之包括人类在内的大部分灵长类动物的细胞核似乎对自己的工作非常“专一”,无论怎么进行“培训”似乎都难以使它们胜任新工作,这让克隆人类胚胎干细胞的任务异常艰巨。

最先宣布胜利的是韩国科学家黄禹锡。他在《科学》上宣称成功地克隆出人类胚胎干细胞,然而几个月后遭人举报。核查之后,人们震惊地发现,黄禹锡团队创造的所谓“克隆人类胚胎干细胞”竟是镜花水月。

自此之后,克隆仿佛成了一个被打入冷宫的妃子。

可是,有那么一批人依然坚信克隆人类胚胎干细胞并不是死路一条,仍旧在坚持不懈地尝试。他们在极为有限的理论指导下穷举着每一种可能有效的技术参数……很多人放弃了,但是每一次失败的尝试都为后人排除了一个错误选项,而每一点进步都共同铺就坚持到底者的征途。

2007年,黑暗的道路上终于有了第一抹光明,美籍维吾尔族人米塔利波夫的团队成功克隆出了猕猴的胚胎干细胞,克隆人类胚胎干细胞的热情被重新点燃。所有人都在期待着人类胚胎干细胞被成功克隆。但是大家等啊等,克隆人类胚胎干细胞仿佛就是骡子前面的那根胡萝卜,分明近在眼前了,可就是怎么也吃不到。

令科学家意外的是,打开这扇大门的钥匙,其实一直就放在他们的桌上。2013年,米塔利波夫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人类体细胞核移植的过程中使用了咖啡因,结果看到了科学家们翘首期待的奇迹:用咖啡因处理过的克隆人类胚胎不但可以高效地完成重编程,而且由此得到的胚胎还有着史无前例的完美形态。

为什么咖啡因会具有如此神奇的功效呢?体细胞核移植的过程相当于把卵细胞原来的“国王”驱逐,扶植了一个外来的“新国王”上位,而咖啡因就相当于一个“顾命大臣”,它可以在政权交接的时候努力“安定民心”,确保“新国王”顺利即位。

至此,克隆人这项在十多年间经历了大起大落的技术,终于迎来了它的春天。

(选自《科普中国》,有删改)

【小题1】文章第一段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2】请根据文本,简要概括克隆人技术在十多年间经历了哪些大起大落。
【小题3】作为一篇科普文,本文的语言有什么特点?请举例说明。
【小题4】文章倒数第五段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和认识?请结合科学研究的现实,谈谈你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语文天生浪漫(节选)

熊芳芳

让我们再次聆听那遥远的声音—“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漪。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即便是义愤填膺吧,也是那般的富有浪漫气息。而“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更是将古人的浪漫情怀推向了极致。

语文,从远古走来,从蛮荒走来,从我们祖先浪漫的心灵中走来。

开天辟地的盘古,以身补天的女娲,用刚与柔成就了远古人类对世界与宇宙浪漫的想象;填海的精卫,逐日的夸父,用血与肉书写了所有生命对自由与光明不朽的追求。

因着浪漫,四十弃官归隐的陶潜“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因着浪漫,五十始举进士的孟郊“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因着浪漫,王昌龄发出了“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豪壮誓言;因着浪漫,李白才会仰天长笑“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语文,从浪漫的心灵出发,走向深广,走向博大。

因着语文,孔雀东南飞的故事成了家喻户晓的绝唱;因着语文,木兰从军的传说成了妇孺皆知的佳话。

因着语文,雪莱的“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温暖了多少失意者的心怀;因着语文,但丁的“走你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激荡着每一个开拓者的胸襟。

因着语文,我们收藏了春的温暖、夏的火热,秋的丰硕、冬的冷峻;因着语文,我们领略了北国的冰雪,南疆的椰林,西域的雄鹰,东海的潮汐。

语文,是天生浪漫的文化载体。睿智的思想,高尚的情感,灵动的才智,无不栖于根深叶茂的语文之树,它生生不息地传承着人类文明,它涤荡污浊,提精炼粹,陶冶身心,它汇聚了浪漫又传送着浪漫。

浪漫的语文,呼唤浪漫的情怀。

一个有些浪漫情怀的人,能像范仲淹一样无私,“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也能像王安石一样无畏,“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他们可以心游万仞、精骛八极,更可以在现实世界中撑门拄户,立地擎天。既可以迎来送往,胜友如云,更可以一人一盏一影,孤灯自守黎明。既可横空出世、笑傲江湖,又可面壁潜心,十年磨一剑。入世可如岳飞,“壮怀激烈”,“八千里路云和月”,也可躬耕垄亩如诸葛亮,“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唯有具备一些浪漫情怀,才可能真正的理解生活,热爱生活,享受生活;唯有具备一些浪漫情怀,才可能真正的理解语文,热爱语文,欣赏语文。

因为,语文天生浪漫。

浪漫是感性的也是理性的,浪漫是细致的也是博大的,浪漫是喜乐的也是忧伤的。

一分一秒的华年、一朵一朵的笑靥、一句句清风的低语、一帧帧季节的像片、一些黎明、一些黑夜、发黄的故事、春天的屋檐……一并装入生命的全部流程中,一遍又一遍地再读。让我们的心牵着我们的手,在语文的世界里徐徐穿行,在真实与浪漫中徐徐穿行。

【小题1】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错误的一项是
A.全文围绕“语文天生浪漫”这一话题,大量引用,既有诗句和神话传说,又有文学长廊中的历史人物,材料丰富、很有感染力。
B.散文运用较多语文经典作品及作家为素材,作者写陶潜、孟郊、王昌龄、李白等,旨在阐释语文来自于浪漫、悠闲、宁静的心境。
C.作者通过孔雀东南飞、木兰从军,写雪莱、但丁等素材,生动地阐释了从浪漫心灵出发的语文可以引导人们走向深广,走向博大。
D.本文综合运用了描写、抒情、议论等多种表达方式,内容层层展开,阅读本文给人在浪漫的语文世界徐徐穿行之感。
【小题2】文章开头列举了《诗经》中的句子,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3】通观全文,“语文”与“浪漫”之间的关系是什么?请简要加以概括。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纯生活
姑父五十一岁那年,仍然是个壮劳力。有一阵感觉到小腿里隐隐作痛,他说这事时不像得病了,而是像终于知道什么人和他开了个玩笑,甚至像一个小小的奖励终于到手。我们以为忍一下就过去了,小病小痛不是常事么?姑父自己也没打算去医院,他向村里的人求了个偏方。
半年后疼痛加重了,走路都相当困难了,他忍痛烧了一窑砖,卖掉后拿钱去遵义检查。医生说是骨癌,必须截肢,并且不能再拖了,一旦转移到大腿根,就没法截了。如果他早点去,截掉小腿就行了,现在已经转移到膝关节之上了,只能从大腿中间截。
二十天后,姑父从医院回来了。因为截面还没完全愈合,他必须躺在家里。过了三个多月,姑父拄着一根棍子出现在村道上,动不动就向别人展示他的断腿,直到别人不再有兴趣为止。
我是姑父的最后一个观众。放寒假了,我去帮表哥表妹们干活。先把砖窑里烧好的尚有余温的熟砖搬出来,再把生砖码进去。姑父不能干活了,表哥表妹得自己挣钱上学。大表哥还有半年就从师范毕业了,最爱和我讨论当教师收入高还是当医生收入高。二表哥早就辍学在家,用姑父的话说,他和书本有仇,和锄头钉耙倒亲热得不得了。姑父先说了些什么我记不得了,只记得他笑着说:“万娃你不晓得,医生的大汗都锯出来了。是一个老医生,头发都白了。他先用笔在下锯的地方打了个记号,然后在离记号两寸远的地方下刀,把皮反剥过来。不这样做不行的,一家伙锯下去,拿什么东西包啊。把皮剥开,锯断后就有东西包了。”说到这里他挽起剪掉一半的裤腿,像经验丰富的教师展示教具一样。我看到的断腿像糖果枕头,正下面像龙眼包子,皱褶是漂亮的,但让人发麻。
“皮剥开了,还要把肉切开,锯子只用来锯骨头,不用来锯肉。钢锯嘎吱嘎吱的,老半天锯不断。我告诉他,你应该找个木匠来嘛,哈哈哈哈。”我当时还没开始写作,无法理解姑父的乐观。二十年过去了,我写了一大堆东西,但我仍然无法理解,他为什么就那么快乐。
那天晚上,姑父让我和他睡一床。不是他家床少安排不过来,而是他太喜欢我了。我在搬砖时他就在旁边看着我,不时叫我休息一会儿。叫我喝水,叫我吃地瓜。叫我和他睡一床,也是施爱。我心里有一千个不愿意,可还是答应了,因为我从小受的教育是不能忤逆长辈。姑父没有立即躺下,他在蚊帐顶上摸索了半天,掏出几个黑褐色的柿子,像刚上一年级的小学生一样真诚地说:“专门给你留的,你吃。”他藏在上面的,谁都不知道。这种柿子有股烟味。是黄熟前摘下来削掉皮熏熟的,很甜。我以前特别喜欢吃,可多读了几年书后,被卫生啦、细菌啦等等知识搞得很尴尬。姑父还有更重要的东西要给我,他竖起耳朵听了听,确认其他人已经入睡,或者即便没有睡也听不见他的声音,他才挽起裤腿,让我再看一次赭红色的断腿。他期望我摸摸,我没摸,他自己摸了,半闭着眼睛。“在长肉。”他说。意思是伤口正在愈合。
“要是不锯掉,我活不过五十五。”他说。这不是废话嘛。我也说了一句废话:“是啊,全世界都没有找到治疗癌症的药物。”“其实我得的不是癌。”他说。“医生锯错了?”“没锯错,但不是癌症。”
姑父说,他得的是一种遗传病。他的父亲,同样是腿痛,但以前医疗技术差,没有像他一样截肢,五十二岁就死掉了。他的祖父,死时才四十八岁,同样从腿痛开始的。
我一下明白了,刚开始发现病症,他为什么像得了个小小的奖励一样面带微笑,因为这是必然会来到的,他早就等着它,知道这个遗传病后就在悄悄地等着它,现在终于来了,反倒轻松了,放心了。这当然不是什么奖励,它只不过带着一点正气:我说了会来,就会来的,我不说假话。姑父知道自己在迎接什么,反倒没什么好怕的了。
姑父一会儿就睡着了,睡得真香。我却熬了好一阵,只要他剩下的那条腿碰我一下,我就浮想联翩。
二十多年过去了,姑父的乐观没有任何改变。有一阵,大表哥要给他装假肢,他坚决不要。 
(选自《人民文学》,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姑父小腿里隐隐作痛,他谈起这事时不像得病了,开始也没打算去医院,只是找村里人求了个偏方,因为他早就知道这个病并打算放弃治疗。
B.姑父真诚地掏出几个柿子给“我”,“我”小时候很喜欢吃柿子,可“我”在上学时了解了一些卫生、细菌方面的知识,所以不愿吃。
C.“我一下明白了,刚开始发现病症,他为什么像得了个小小的奖励一样面带微笑”,姑父的病源自此被揭开,呼应了小说开头设置的悬念。
D.小说的语言没有堆砌华丽的辞藻,而是使用与生活最接近、最贴切的话语,虽平淡,读来却挺有味道,这是作者对生活观察后的自然流露。
【小题2】小说在刻画“姑父”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纯生活”为标题,有什么寓意,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