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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星斗其文,赤子其人

汪曾祺

沈从文先生逝世后,傅汉思、张充和夫妇从美国电传来一副挽辞,只有四句:不折不从,亦慈亦让;星斗其文,赤子其人。把沈先生的一生概括得很全面。

一个只读过小学的人,竟成了一个大作家,而且积累了那么多的学问,真是一个奇迹。

沈先生很爱用一个别人不常用的词:“耐烦”。他说自己不是天才,只是耐烦。他的“耐烦”,意思就是锲而不舍,不怕费劲。一个时期沈先生每个月都要发表几篇小说,每年都要出几本书,被称为“多产作家”,但是写东西不是很快的,从来不是一挥而就。他的作品看起来很轻松自如,若不经意,但都是苦心刻琢出来的。《边城》一共不到七万字,他告诉我,写了半年。他称他的小说为“习作”,并不完全是谦虚。有些小说是为了教创作课给学生示范而写的,因此试验了各种方法。这种试验,后来形成一种他自己说是“文白夹杂”的独特的沈从文体,在四十年代的文字中尤为成熟。沈先生爱改自己的文章。他的原稿,一改再改,作品发表了,改。成书了,改。看到自己的文章,总要改。

他很爱他的家乡。他不止一次和我谈起棉花坡,谈起枫树坳——一到秋天满城落了枫树的红叶。一说起来,不胜神往。八十岁那年,和三姐一同回了一次凤凰,他在家乡听了傩戏,这是一种古调犹存的很老的弋阳腔。打鼓的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沈先生听了,说:“这是楚声,楚声!”他动情地听着“楚声”,泪流满面。

沈先生很好客,朋友很多。老一辈的有林宰平、徐志摩。沈先生提及他们时充满感情。没有他们的提挈,沈先生也许就会当了警察,或者在马路旁边“瘪了”。他经常来往的有杨振声、张奚若、金岳霖、朱光潜诸先生,梁思成、林徽因夫妇。他们的交往真是君子之交,既无朋党色彩,也无酒食征逐。清茶一杯,闲谈片刻。

沈先生对青年的帮助真是不遗余力。他曾经自己出钱为一个诗人出了第一本诗集。一九四七年,诗人柯原的父亲故去,家中拉了一笔债,沈先生提出卖字来帮助他。柯原一九八○年去看沈先生,沈先生才记起有这回事。他对学生的作品细心修改,寄给相熟的报刊,尽量争取发表。他这辈子为学生寄稿的邮费,加起来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

沈先生的家庭是我见到的最好的家庭,随时都在亲切和谐气氛中。一家人于钱上都看得很淡。《沈从文文集》的稿费寄到,九千多元,大概开过家庭会议,又从存款中取出几百元,凑成一万,寄到家乡办学。沈先生也有生气的时候,也有极度烦恼痛苦的时候,但多数时候都是笑眯眯的。他总是用一种善意的、含情的微笑,来看这个世界的一切。到了晚年,喜欢放声大笑,笑得合不拢嘴,且摆动双手作势,真像一个孩子。只有看破一切人事乘除,得失荣辱,全置度外,心地明净无渣滓的人,才能这样畅快地大笑。

沈先生五十年代后放下写小说散文的笔,改业钻研文物,而且钻出了很大的名堂,不少中国人、外国人都很奇怪。实不奇怪。沈先生很早就对历史文物有很大兴趣。他写的关于展子虔游春图的文章,从人物服装颜色式样考订图画的年代的真伪,是别的鉴赏家所未注意的方法。他关于书法的文章,特别是对宋四家的看法很有见地。他一度专门搜集青花瓷。买到手,过一阵就送人。西南联大好几位助教、研究生结婚时都收到沈先生送的雍正青花的茶杯或酒杯。他搜集、研究这些东西,不是为了消遣,是从发现、证实中国历史文化的优越这个角度出发的,研究时充满感情。我在他八十岁生日写给他的诗里有一联:

玩物从来非丧志,

著书老去为抒情。

他平生搜集的文物,在他生前全都分别捐给了几个博物馆、工艺美术院校和工艺美术工厂,连收条都不要一个。

他的丧事十分简单。他生前累次嘱咐家人,他死后,不开追悼会,不举行遗体告别。沈先生面色如生,很安详地躺着。我走近他身边,看着他,久久不能离开。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沈从文的一部分小说是为了试验小说写作方法而做的“下水文”,是为给学生教创作课服务,经一改再改,风格至四十年代才成熟。
B.沈从文帮助人不问困难大小,诗人柯原的父亲故去,家中欠了一笔债,沈从文通过卖字帮他还完债务,后来还忘了这件事。
C.沈从文对文物的研究很独到,比如他对展子虔游春图的鉴赏方法,书法方面对宋四家的看法,都有自己的创新之处。
D.沈从文经常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西南联大好几位助教、研究生结婚时都收到沈从文送的雍正青花的茶杯或酒杯。
【小题2】文中评价沈从文“赤子其人”,他的赤子情怀在文章中有哪些体现?请简要分析。
【小题3】沈从文五十年代后放下写小说散文的笔,改业钻研文物,对此不少中国人、外国人都很奇怪,作者为什么说“实不奇怪”?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20-01-05 1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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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泰山很大

汪曾祺

描写泰山是很困难的。它太大了,写起来没有抓挠。三千年来,写泰山的诗里最好的,我以为是《诗经》的《鲁颂"閟宫》:“泰山岩岩,鲁邦所詹。”“岩岩”究竟是一种什么感觉,很难捉摸,但是登上泰山,似乎可以体会到泰山是有那么一股劲儿。詹即瞻。说是在鲁国,不论在哪里,抬起头来就能看到泰山。这是写实,然而写出了一个大境界。汉武帝登泰山封禅,对泰山简直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好发出一连串的感叹:“高矣!极矣!大矣!特矣!壮矣!赫矣!惑矣!”完全没说出个所以然。这倒也是一种办法。人到了超经验的景色之前,往往找不到合适的语言,就只好狗一样地乱叫。杜甫诗《望岳》,自是绝唱,“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一句话就把泰山概括了。杜甫真是一个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伟大的现实主义者,这一句诗表现了他对祖国山河的无比的忠悃。相比之下,李白的“天门一长啸,万里清风来”,就有点洒狗血注。李白写了很多好诗,很有气势,但有时底气不足,便只好洒狗血,装疯。他写泰山的几首诗都让人有底气不足之感。杜甫的诗当然受了《鲁颂"閟宫》的影响,“齐鲁青未了”,当自“鲁邦所詹”出。张岱说“泰山元气浑厚,绝不以玲珑小巧示人”,这话是说得对的。大概写泰山,只能从宏观处着笔。郦道元写三峡可以取法。柳宗元的《永州八记》刻琢精深,以其法写泰山那不大适用。

写风景,是和个人气质有关的。徐志摩写泰山日出,用了那么多华丽鲜明的颜色,真是“浓得化不开”。但我有点怀疑,这是写泰山日出,还是写徐志摩?我想周作人就不会这样写。周作人大概根本不会去写日出。

我是写不了泰山的,因为泰山太大。我对泰山不能认同。我对一切伟大的东西总有点格格不入。我十年间两登泰山,可谓了不相干。泰山既不能进入我的内部,我也不能外化为泰山。山自山,我自我,不能达到物我同一:山即是我,我即是山。泰山是强者之山——我自以为这个提法很合适,我不是强者,不论是登山还是处世。我是生长在水边的人,一个平常的、平和的人。我已经过了七十岁,对于高山,只好仰止。我是个安于竹篱茅舍、小桥流水的人。以惯写小桥流水之笔而写高大雄奇之山,殆矣。人贵有自知之明,不要“小鸡吃绿豆——强努”。

同样,我对一切伟大的人物也只能以常人视之。泰山的出名,一半由于封禅。封禅史上最突出的两个人物是秦皇、汉武。唐玄宗作《纪泰山铭》,文词华缛而空洞无物。宋真宗更是个沐猴而冠的小丑。对于秦始皇,我对他统一中国的丰功,不大感兴趣。他是不是“千古一帝”,与我无关。我只从人的角度来看他,对他的“蜂目豺声”印象很深。我认为汉武帝是个极不正常的人,是个妄想型精神病患者,一个变态心理的难得的标本。这两位大人物的封禅,可以说是他们的人格的夸大。看起来这两位伟大人物的封禅实际上都不怎么样。秦始皇上山,上了一半,遇到暴风雨,吓得退下来了。按照秦始皇的性格,暴风雨算什么呢?他横下心来,是可以不顾一切地上到山顶的。然而他害怕了,退下来了。于此可以看出,伟大人物也有虚弱的一面。汉武帝要封禅,召集群臣讨论封禅的制度。因无旧典可循,大家七嘴八舌瞎说一气。汉武帝恼了,自己规定了照祭东皇太乙的仪式,上山了。却谁也不让同去,只带了霍去病的儿子一个人。霍去病的儿子不久即得暴病而死。他的死因很可疑,汉武帝究竟在山顶上鼓捣了什么名堂,谁也不知道。封禅是大典,为什么要这样保密?看来汉武帝心里也有鬼,很怕他的那一套名堂并不灵验,为人所讥。

但是,又一次登了泰山,看了秦刻石和无字碑(无字碑是一个了不起的杰作),在乱云密雾中坐下来,冷静地想想,我的心态比较透亮了。我承认泰山很雄伟,尽管我和它整个不能水乳交融,打成一片。承认伟大的人物确实是伟大的,尽管他们所做的许多事不近人情。他们是人里头的强者,这是毫无办法的事。在山上呆了七天,我对名山大川、伟大人物的偏激情绪有所平息。

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我们微小,我们平常,更进一步安于微小,安于平常。

这是我在泰山受到的一次教育。

从某个意义上说,泰山是一面镜子,照出每个人的价值。

(节选自《汪曾祺散文"泰山片石》,有改动)

(注)洒狗血:(戏曲演员)脱离情节而卖弄滑稽、武艺或做过火的表演。
【小题1】从全文看,作者是从哪些方面写“泰山很大”的?请加以归纳。
【小题2】“写风景,是和个人气质有关的”,这句话在全文结构上起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结合原文,分析作者为什么说“泰山是一面镜子”。
【小题4】下列对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A、D
A.作者的气质本不适合写泰山,但本文却写出了泰山之大,其巧妙之处在于作者独辟蹊径,回避了对泰山风光的描写而从文化角度去揭示其博大的内涵。
B.文章中作者情绪由开篇的偏激转为愤懑,最后归于平和,这种情绪变化的过程实质是作者坎坷人生经历的艺术象征。
C.作者以惯写小桥流水之笔,采用以小见大的手法,选取了泰山上的秦刻石和无字碑两处小景进行描写,成功地表现了泰山的雄伟恢弘。
D.本文多处引用古诗、典故,提及不少名人轶事,不仅丰富了文章内涵,而且提升了文章品位,是一篇优秀的文化散文。
E.文章感情真挚自然,有分析,有感悟,语言幽默活泼,笔力遒劲老到,与他的《胡同文化》一样,于嬉笑怒骂之中展示出作者对传统文化和现实人生的深刻反思。

同类题2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小题。
日 规
汪曾祺
西南联大新校舍对面是“北院”。文学院的学生走过北院,将出侧门时,往往都要停一下:路边开着一大片剑兰!
这片剑兰开得真好!花很大,比普通剑兰要大出一倍。可是,这些花谁也不能碰一碰,这是化学系主任高崇礼种的。他不爱串门拜客闲聊天,爱种花,只种一种:剑兰。大家都知道高教授的脾气:他的花绝不送人。而且大家知道,现在他的花更碰不得,他的花是要卖钱的!这样,高教授的生活就提高了不少,他家汽锅鸡的香味时常飘入教授宿舍的左邻右舍。哪位说:教授卖花,未免欠雅。先生,您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您不知道抗日战争期间,大后方的教授,穷苦到什么程度。因此,高崇礼卖花,全校师生,皆无非议。
只有一个人可以走进高教授的花圃,蔡德惠。蔡德惠是生物系助教,坐办公室。生物系办公室和化学系办公室紧挨着、门对门。蔡德惠和高教授朝夕见面,关系很好。
蔡德惠是一个非常用功的学生。从小学到大学,各门功课都很好。他生活上很刻苦,联大四年,没有在外面兼过一天差。联大学生像蔡德惠这样没有兼过一天差的,极少。
蔡德惠在中学时就立志学生物。他对植物学尤其感兴趣。到了大学三年级,就对植物分类学着了迷。植物分类学在许多人看来是一门很枯燥的学问,单是背那么多拉丁文的学名,就是一件叫人头疼的事。可是蔡德惠觉得乐在其中。有人问他:“你干嘛搞这么一门干巴巴的学问?”蔡德惠说:“干巴巴的?——不,这是一门很美的科学!”他是生物系的高材生。四年级的时候,系里就决定让他留校。一毕业,他就当了助教,坐办公室。
高崇礼教授对蔡德惠很有好感。蔡德惠算是高崇礼的学生,他选读过高教授的普通化学。蔡德惠的成绩很好,高教授还记得。但是真正使高教授对蔡德惠产生较深印象,是在蔡德惠当了助教以后。他很勤奋。每天高教授来剪花时候(这时大部分学生都还在高卧),发现蔡德惠已经坐在窗前低头看书,做卡片。虽然在学问上隔着行,高教授无从了解蔡德惠在植物学方面的造诣,但是他相信这个年轻人是会有出息的,这是一个真正做学问的人。高教授也听生物系主任和几位生物系的教授谈起过蔡德惠,都认为他有才能,有见解,将来可望在植物分类学方面取得很高的成就。高教授对这点深信不疑。因此每天高教授和蔡德惠点头招呼,眼睛里所流露的,就不只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敬佩。
高教授破例地邀请蔡德惠去看看他的剑兰。蔡德惠当然很喜欢这些异国名花。他时常担一担水来,帮高教授浇浇花;用一个小薅锄松松土;用烟叶泡了水除治剑兰的腻虫。高教授很高兴。
蔡德惠简直是钉在办公室里了,他很少出去走走。他交游不广,但是并不孤僻。有时他的老同学会到他的办公室里来坐坐。在蔡德惠那里坐了一会的同学,出门时总要看一眼门外朝南院墙上的一个奇怪东西。这是一个日规。蔡德惠自己做的。所谓“做”,其实很简单,找一点石灰,跟瓦匠师傅借一个抿子,在墙上抹出一个规整的长方形,长方形的正中,垂直着钉进一根竹筷子,——院墙是土墙,是很容易钉进去的。筷子的影子落在雪白的石灰块上,随着太阳的移动而移动。这是蔡德惠的钟表。蔡德惠原来是有一只怀表的,后来坏了,他就一直没有再买,——也买不起。他只要看看筷子的影子,就知道现在是几点几分,不会差错。蔡德惠做了这样一个古朴的日规,一半是为了看时间,一半也是为了好玩,增加一点生活上的情趣。至于这是不是也表示了一种意思:寸阴必惜,那就不知道了。大概没有。蔡德惠不是那种把自己的决心公开表现给人看的人。不过凡熟悉蔡德惠的人,总不免引起一点感想,觉得这个现代古物和一个心如古井的青年学者,倒是十分相称的。人们在想起蔡德惠时,总会很自然地想起这个日规。
蔡德惠病了。不久,死了。死于肺结核。他的身体原来就比较孱弱。
生物系的教授和同学都非常惋惜。
高崇礼教授听说蔡德惠死了,心里很难受。这天是星期六。吃晚饭了,高教授一点胃口都没有。高太太把汽锅鸡端上桌,汽锅盖噗噗地响,汽锅鸡里加了宣威火腿,喷香!高崇礼忽然想起:蔡德惠要是每天喝一碗鸡汤,他也许不会死!这一天晚上的汽锅鸡他一块也没有吃。
蔡德惠死了,生物系暂时还没有新的助教递补上来,生物系主任难得到系里来看看,生物系办公室的门窗常常关锁着。
蔡德惠手制的日规上的竹筷的影子每天仍旧在慢慢地移动着。
(选自《汪曾祺小说自选集》,有删节)
【小题1】结合情节,简要分析小说中蔡德惠的生活状态。
【小题2】文中画线句表达了高崇礼什么样的情感?
【小题3】文章花了很多笔墨写花,简要分析作者的意图。
【小题4】请探究小说最后一段的表达效果。

同类题3

阅读文章,回答问题。
昆明的雨

宁坤要我给他画一张画,要有昆明的特点。我想了一些时候,画了一幅:右上角画了一片倒挂着的浓绿的仙人掌,末端开出一朵金黄色的花;左下画了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菌。题了这样几行字:

“昆明人家常于门头挂仙人掌一片以辟邪,仙人掌悬空倒挂,尚能存活开花。雨季则有青头菌、牛肝菌,味极鲜腴。”

我想念昆明的雨。

我以前不知道有所谓雨季。“雨季”,是到昆明以后才有了具体感受的。我不记得昆明的雨季有多长,从几月到几月,好像是相当长的。但是并不使人厌烦。因为是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是连绵不断,下起来没完。而且并不使人气闷。我觉得昆明雨季气压不低,人很舒服。

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城春草木深,孟夏草木长。昆明的雨季,是浓绿的。草木的枝叶里的水分都到了饱和状态,显示出过分的、近于夸张的旺盛。 我的那张画是写实的。我确实亲眼看见过倒挂着还能开花的仙人掌。昆明仙人掌多,且极肥大。

昆明菌子极多。雨季逛菜市场,随时可以看到各种菌子。最多,也最便宜的是牛肝菌。牛肝菌下来的时候,家家饭馆卖炒牛肝菌。牛肝菌色如牛肝,滑,嫩,鲜,香,很好吃。青头菌比牛肝菌略贵。这种菌子炒熟了也还是浅绿色的,格调比牛肝菌高。

雨季的果子,是杨梅。卖杨梅的都是苗族女孩子,戴一顶小花帽子,穿着扳尖的绣了满帮花的鞋,坐在人家阶石的一角,不时吆唤一声:“卖杨梅——”,声音娇娇的。她们的声音使得昆明雨季的空气更加柔和了。昆明的杨梅很大,有一个乒乓球那样大,颜色黑红黑红的,叫做“火炭梅”这个名字起得真好,真是像一球烧得炽红的火炭,一点都不酸!我吃过苏州洞庭山的杨梅、井冈山的杨梅,好像都比不上昆明的火炭梅。

雨季的花是缅桂花。缅桂花即白兰花,云南把这种花叫做缅桂花,可能最初这种花是从缅甸传入的,而花的香味又有点像桂花。我在若园巷二号住过,院里有一棵大缅桂,密密的叶子,把四周房间都映绿了。缅桂盛开的时候,房东(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寡妇)就和她的一个养女,搭了梯子上去摘,每天要摘下来好些,拿到花市上去卖。她大概是怕房客们乱摘她的花,时常给各家送去一些。有时送来一个七寸盘子,里面摆得满满的缅桂花!带着雨珠的缅桂花使我的心软软的,不是怀人,不是思乡。

雨,有时是会引起人一点淡淡的乡愁的。李商隐的《夜雨寄北》是为许多久客的游子而写的。我有一天在积雨少住的早晨和德熙从联大新校舍到莲花池去。看了池里的满池清水,看了作比丘尼装的陈圆圆的石像(传说陈圆圆随吴三桂到云南后出家,暮年投莲花池而死),雨又下起来了。莲花池边有一条小街,有一个小酒店,我们走进去,要了一碟猪头肉,半市斤酒(装在上了绿釉的土磁里)坐了下来。雨下大了。酒店有几只鸡,都把脑袋反插在翅膀下面,一只脚着地,一动也不动地在檐下站着。酒店院子里有一架大木香花。昆明木香花很多。有的小河沿岸都是木香。但是这样大的木香却不多见。一棵木香,爬在架上,把院子遮得严严的。密匝匝的细碎的绿叶,数不清的半开的白花和饱涨的花骨朵,都被雨水淋得湿透了。我们走不了,就这样一直坐到午后。四十年后,我还忘不了那天的情味,写了一首诗:莲花池外少行人,野店苔痕一寸深。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

我想念昆明的雨。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昆明人家挂仙人掌以辟邪是一种民俗,同时也说明昆明仙人掌很多,很受人喜爱。
B.作者想念昆明的雨,主要是因为昆明雨季气压不低,人很舒服,雨不是连续地下。
C.作者运用比较的方法,突出昆明火炭梅的味道似乎更优于洞庭山和井冈山的杨梅。
D.房东送来的缅桂花使作者的心软软的,表现出他对那一对孤苦的母女的深切同情。
E.全文主要运用白描手法,把雨季的昆明写得蕴藏着诗意,很像中国水墨画的意境。
【小题2】“仙人掌悬空倒挂,尚能存活开花”,这句话说明了什么?请从两方面概括回答。
【小题3】文章题目是“昆明的雨”,文中用不少笔墨写了多种植物,它们有什么共同特点?这与昆明的雨有什么关系?请简要分析。
【小题4】文章倒数第二段说,“四十年后,我还忘不了那天的情味”,请用简练的语言概括你对作者所说的“情味”的理解。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文后小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的鸡呢?我的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的鸡呀!我的笋壳鸡呀!我的黑母鸡,我的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我的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屈、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展现当时学生的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C.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生活发生的改变。
D.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号啕大哭。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题目。

忧郁症

汪曾祺

龚星北家的大门总是开着的。从门前过,随时可以看得见龚星北低着头,在天井里收拾他的三四十盆花。山茶、月季、含笑、素馨、剑兰。他用花剪修枝,用小铁铲松土,用喷壶浇水。他穿一身纺绸裤褂,趿着鞋,神态消闲。

龚星北在本县算是中上等人家,有几片田产,日子原是过得很宽裕的。龚星北年轻时花天酒地,把家产挥霍殆尽。

龚星北娶的是杨六房的大小姐。杨家是名门望族。这位大小姐真是位大小姐,什么事也不管,连房门也不大出,一天坐在屋里看《天雨花》《再生缘》,喝西湖龙井,嗑苏州采芝斋的香草小瓜子。

前年她得了噎嗝。不知花了多少钱,拖了小半年,终于还是没能治好。龚星北卖了四十亩好田,买了一副上好的棺木,办了丧事。丧事办得很风光。路边看的人悄悄议论:“龚星北这回是尽其所有了。”

丧偶之后,龚星北很少出门,每天只是在天井里面弄石条上的三四十盆花。山茶、月季、含笑、素馨。穿着纺绸裤褂,趿着鞋,意态消闲。

他玩过乐器,琵琶、三弦都能弹,尤其擅长吹笛。他吹的都是古牌子。上了岁数,不常吹,怕伤气。

龚星北有二儿一女。大儿子龚宗寅,在银行做事。二儿子龚宗亮,在上海念高中。女儿龚淑媛,正在读初中。

龚宗寅已经订婚。未婚妻裴云锦,是裴石坡的女儿。裴云锦的漂亮,在全城是出了名的。

裴云锦女子师范毕业后,没有出去做事。她得支撑裴家这个家。裴石坡可以说是“一介寒儒”,赋闲在家,已经一年。裴云锦有两个弟弟,都在读初中。裴家的值一点钱的古董字画,都已经变卖得差不多了。

出嫁那天,裴云锦换了一身衣裳,水红色的缎子旗袍,白缎子鞋,鞋头绣了几瓣秋海棠。这是几年前就预备下的。云锦几次要卖掉,裴石坡坚决不同意,说:“裴石坡再穷,也不能让女儿卖她的嫁衣。”

新婚燕尔,小两口十分恩爱。

进门就当家。三朝回门过后,裴云锦就想摸摸龚家究竟还有多少家底,好考虑怎么当这个家。检点了一下放田契房契的匣子,只有两张田契了,加在一起不到四十亩。有两张房契,一所是身底下住着的,一所是租给同康泰布店的铺面。看看婆婆的首饰箱子,有一对水碧的镯子,一只蓝宝石戒指,一只石榴米红宝石的戒指。这是万万动不得的。裴云锦吃了一惊:原来龚家只剩下个空架子。

同康泰交的房钱够买米打油,但是龚家人大手大脚惯了,每餐饭总还要见点荤腥。公公每天还要喝四两酒,得时常给他炒一盘腰花,或一盘鳝鱼。

老大宗寅生活很简朴,老二宗亮在上海读启明中学,收费很贵。小姑子龚淑媛初中没有毕业,就做了事,在电话局当接线生。薪水很低。她很自卑,整天耷拉着脸。她和大嫂的感情也不好。她觉得她落到这一步,好像裴云锦要负责。她怀疑裴云锦“贴娘家”。

“贴娘家”也是有之的。逢年过节,裴家实在过不去的时候,龚宗寅就会拿出十块、八块钱来,好让裴石坡家混过一段。裴云锦不肯,龚宗寅说:“送去吧,这不是讲面子的时候!”

龚家到了实在困难的时候,就只有变卖之一途。裴云锦把一些用不着的旧锡器、旧铜器搜出来,把收旧货的叫进门,作价卖了。她把一副郑板桥的对子,一幅边寿民的芦雁交给李虎臣卖给了季匋民。

嫁过来已经三年,装云锦没有怀孕,她深深觉得对不起龚家。

有人说她得了严重的忧郁症。她一天不说话,只是搬了一张椅子坐在房门口,木然地看着檐前的日影或雨滴。

龚宗寅下班回来,看见裴云锦没有坐在门口,进屋一看,她在床头栏杆上吊死了。

裴云锦面目如生,死前还淡淡抹了点脂粉。她穿着那身水红色缎子旗袍,脚下是那双绣几瓣秋海棠的白缎子鞋。

龚星北做主,把那只蓝宝石戒指卖了,买了一口棺材。不要再换衣服,就用身上的那身装殓了。这身衣服,她一生只穿过两次。

龚星北把天井里的山茶、月季、含笑、素馨的花头都剪了下来,撒在裴云锦的身上。

送葬回来,龚星北看看天井里剪掉花头的空枝,取下笛子,在笛胆里注了一点水,笛膜上蘸了一点唾沫,贴了一张“水膏药”,试了试笛声,高吹了一首曲子,曲名《庄周梦》

【小题1】简要概括哪些因素导致裴云锦一步步走向死亡。
【小题2】小说为什么多次写到龚星北的花?
【小题3】请简要分析最后一段所表现的人物心理。
【小题4】请探究小说标题“忧郁症”的意蕴。
【小题5】梁实秋主张:“文章要深,要远,要高,就是不要长。描写要深刻,意思要远大,格调要高雅,就是篇幅不一定要长。”请你选择一个角度,说说本文或课文是怎样体现他的这种主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