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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文章,回答问题。
昆明的雨

宁坤要我给他画一张画,要有昆明的特点。我想了一些时候,画了一幅:右上角画了一片倒挂着的浓绿的仙人掌,末端开出一朵金黄色的花;左下画了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菌。题了这样几行字:

“昆明人家常于门头挂仙人掌一片以辟邪,仙人掌悬空倒挂,尚能存活开花。雨季则有青头菌、牛肝菌,味极鲜腴。”

我想念昆明的雨。

我以前不知道有所谓雨季。“雨季”,是到昆明以后才有了具体感受的。我不记得昆明的雨季有多长,从几月到几月,好像是相当长的。但是并不使人厌烦。因为是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是连绵不断,下起来没完。而且并不使人气闷。我觉得昆明雨季气压不低,人很舒服。

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城春草木深,孟夏草木长。昆明的雨季,是浓绿的。草木的枝叶里的水分都到了饱和状态,显示出过分的、近于夸张的旺盛。 我的那张画是写实的。我确实亲眼看见过倒挂着还能开花的仙人掌。昆明仙人掌多,且极肥大。

昆明菌子极多。雨季逛菜市场,随时可以看到各种菌子。最多,也最便宜的是牛肝菌。牛肝菌下来的时候,家家饭馆卖炒牛肝菌。牛肝菌色如牛肝,滑,嫩,鲜,香,很好吃。青头菌比牛肝菌略贵。这种菌子炒熟了也还是浅绿色的,格调比牛肝菌高。

雨季的果子,是杨梅。卖杨梅的都是苗族女孩子,戴一顶小花帽子,穿着扳尖的绣了满帮花的鞋,坐在人家阶石的一角,不时吆唤一声:“卖杨梅——”,声音娇娇的。她们的声音使得昆明雨季的空气更加柔和了。昆明的杨梅很大,有一个乒乓球那样大,颜色黑红黑红的,叫做“火炭梅”这个名字起得真好,真是像一球烧得炽红的火炭,一点都不酸!我吃过苏州洞庭山的杨梅、井冈山的杨梅,好像都比不上昆明的火炭梅。

雨季的花是缅桂花。缅桂花即白兰花,云南把这种花叫做缅桂花,可能最初这种花是从缅甸传入的,而花的香味又有点像桂花。我在若园巷二号住过,院里有一棵大缅桂,密密的叶子,把四周房间都映绿了。缅桂盛开的时候,房东(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寡妇)就和她的一个养女,搭了梯子上去摘,每天要摘下来好些,拿到花市上去卖。她大概是怕房客们乱摘她的花,时常给各家送去一些。有时送来一个七寸盘子,里面摆得满满的缅桂花!带着雨珠的缅桂花使我的心软软的,不是怀人,不是思乡。

雨,有时是会引起人一点淡淡的乡愁的。李商隐的《夜雨寄北》是为许多久客的游子而写的。我有一天在积雨少住的早晨和德熙从联大新校舍到莲花池去。看了池里的满池清水,看了作比丘尼装的陈圆圆的石像(传说陈圆圆随吴三桂到云南后出家,暮年投莲花池而死),雨又下起来了。莲花池边有一条小街,有一个小酒店,我们走进去,要了一碟猪头肉,半市斤酒(装在上了绿釉的土磁里)坐了下来。雨下大了。酒店有几只鸡,都把脑袋反插在翅膀下面,一只脚着地,一动也不动地在檐下站着。酒店院子里有一架大木香花。昆明木香花很多。有的小河沿岸都是木香。但是这样大的木香却不多见。一棵木香,爬在架上,把院子遮得严严的。密匝匝的细碎的绿叶,数不清的半开的白花和饱涨的花骨朵,都被雨水淋得湿透了。我们走不了,就这样一直坐到午后。四十年后,我还忘不了那天的情味,写了一首诗:莲花池外少行人,野店苔痕一寸深。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

我想念昆明的雨。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昆明人家挂仙人掌以辟邪是一种民俗,同时也说明昆明仙人掌很多,很受人喜爱。
B.作者想念昆明的雨,主要是因为昆明雨季气压不低,人很舒服,雨不是连续地下。
C.作者运用比较的方法,突出昆明火炭梅的味道似乎更优于洞庭山和井冈山的杨梅。
D.房东送来的缅桂花使作者的心软软的,表现出他对那一对孤苦的母女的深切同情。
E.全文主要运用白描手法,把雨季的昆明写得蕴藏着诗意,很像中国水墨画的意境。
【小题2】“仙人掌悬空倒挂,尚能存活开花”,这句话说明了什么?请从两方面概括回答。
【小题3】文章题目是“昆明的雨”,文中用不少笔墨写了多种植物,它们有什么共同特点?这与昆明的雨有什么关系?请简要分析。
【小题4】文章倒数第二段说,“四十年后,我还忘不了那天的情味”,请用简练的语言概括你对作者所说的“情味”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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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捡烂纸的老头

汪曾祺

烤肉刘早就不卖烤肉了,不过虎坊桥一带的人都还叫他烤肉刘。这是一家平民化的回民馆子,地方不小,东西实惠。卖大锅菜。炒辣豆腐,炒豆角,炒蒜苗,炒洋白菜。比较贵一点是黄焖羊肉,也就是块儿来钱一小碗,在后面做得了,用脸盆端出来,倒在几个深深的铁罐里,下面用微火煨着,倒总是温和的。有时也卖小勺炒菜:大葱炮羊肉、干炸丸子,它似蜜……主食有米饭、馒头、芝麻烧饼、罗丝转;卖面条,浇炸酱、浇卤。夏天卖麻酱面。卖馅儿饼。烙饼的炉紧贴着门脸儿,一进门就听到饼铛里的油吱吱喳喳地响,饼香扑鼻,很诱人。

烤肉刘的买卖不错,一到饭口,尤其是中午,人总是满的。附近有几个小工厂,厂里没有食堂,烤肉刘就是他们的食堂。工人们都正在壮年,能吃,馅饼至少得来五个(半斤),一瓶啤酒,二两白的。女工们则多半是拿一个饭盒来,买馅饼,或炒豆腐、花卷,带到车间里去吃。有一些退休的职工,不爱吃家里的饭,爱上烤肉刘来吃“野食”,爱吃什么要点儿什么。有一个文质彬彬的主儿,原来当会计,他每天都到烤肉刘这儿来。他和家里人说定,每天两块钱的“挑费”①都扔在这儿。有一个煤站的副经理,现在也还参加劳动,手指甲缝都是黑的,他在烤肉刘吃了十来年了。他来了,没座位,服务员即刻从后面把他们自己坐的凳子提出一张来,把他安排在一个旮旯里。有炮肉,他总是来一盘炮肉,仨烧饼,二两酒。给他炮的这一盘肉,够别人的两盘,因为烤肉刘指着他保证用煤。这些,都是老主顾。还有一些流动客人,东北的、山西的、保定的、石家庄的。大包小包,五颜六色。男人用手指甲剔牙,女人敞开怀喂奶。

有一个人是每天必到的,午晚两餐,都在这里。 这条街上的人都认识他,是个捡烂纸的。他穿得很破烂,总是一件油乎乎的烂棉袄,腰里系一根烂麻绳,没有衬衣。脸上说不清是什么颜色,好像是浅黄的。说不清有多大岁数,六十几?七十几?一嘴牙七长八短,残缺不全。你吃点儿软和的花卷、面条,不好么?不,他总是要三个烧饼,歪着脑袋努力地啃啮。烧饼吃完,站起身子,找一个别人用过的碗(他可不在乎这个),自言自语:“跟他们寻一口面汤。”喝了面汤:“回见!”没人理他,因为不知道他是向谁说的。

一天,他和几个小伙子一桌。一个小伙子看了他一眼,跟同伴小声说了句什么,他多了心:“你说谁哪?”小伙子没有理他,他放下烧饼,跑到店堂当间:“出来!出来!”这是要打架。北京人过去打架,都到当街去打,不在店铺里打,免得损坏人家的东西搅了人家的买卖。“出来!出来!”是叫阵。没人劝。压根儿就没人注意他。打架?这么个糟老头子?这老头可真是糟。从里糟到外。这几个小伙子,随便哪一个,出去一拳准把他揍趴下。小伙子们看看他,不理他。

这么个糟老头子想打架,是真的吗?他会打架吗?年轻的时候打过架吗?看样子,他没打过架,他哪里是耍胳膊的人哪!他这是干什么?虚张声势?也说不上,无声势可言。没有人把他当一回事。

没人理他,他悻悻地回到座位上,把没吃完的烧饼很费劲地啃完了。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本来也没有多大情绪。“跟他们寻口汤去。”喝了两口面汤:“回见!”。

有几天没看见捡烂纸的老头了,听煤站的副经理说,他死了。死后,在他的破席子底下发现了八千多块钱,一沓一沓,用麻筋捆得很整齐。

他攒下这些钱干什么?

(注)①挑费:京津冀方言,指家庭日常生活里的开支。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作品开头对回民馆子的菜品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让作品充满了生活气息,这是汪曾祺对平民美食的关注,是他的作品风格之一。
B.和老头同桌吃饭的小伙子们嫌弃老头的邋遢,所以小声议论,但当老头出去约架的时候又觉得没面子所以没有“应战”。
C.店里的流动客人来自四面八方,通过对男人和女人动作的细节描写,体现他们不拘小节,不讲文明的恶习。
D.小说注重于细微处写人,煤站副经理来店里,服务员热情安排座位,上菜比别人分量大等细节的刻画,揭示了讽刺当时社会以权谋私的社会现实的主题。
【小题2】本文开头两段不避其繁,结尾两段不避其简,请简要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小题3】有人批评汪曾祺模仿痕迹重,老头和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十分相似,你同意这种批评吗?请结合文本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鸡鸭名家

汪曾祺

“三爷,鸭都丢了!”佃户和长工一向都叫我父亲为“三爷”。“怎么都丢了?”

这一带多河沟港汊,出细鱼细虾,是个适于养鸭的地方。有好几家养过鸭。这块地上的老佃户叫倪二,他要养鸭。从来没有养过鸭,这怎么行?他说他帮过人,懂得一点。没有本钱,没有本钱想跟三爷借。父亲觉得让他种了多年草田,应该借给他钱。父亲也托他买了一百只小鸭,由他代养。事发生后,他居然把一趟鸭养得不坏。

前两天倪二说要把鸭子赶去卖了。父亲问他要不要请一个赶过鸭的行家帮一帮,怕他一个人应付不了。运鸭,不像运鸡。鸡是装了笼的。运鸭,还是一只小船,船上装着一大卷鸭圈,干粮,简单的行李,人在船,鸭在水,一路迤迤逦逦地走。鸭子路上要吃活食,小鱼小虾,运到了,才不落膘掉斤两,精神好看。指挥鸭阵,划撑小船,全凭一根篙子。一程十天半月。经过长江大浪,也只是一根竹篙,晚上,找一个沙洲歇一歇。

“不要!”他怕父亲再建议他请人帮忙,偷偷地一早把鸭赶过荡,准备过白莲湖,沿漕河,过江。“倪二在白莲湖里。三爷赶快去看看吧。一趟鸭子全散了!”

“散了”,就是鸭子不服从指挥,各自为政,四散逃窜,钻进芦丛里去了,而且再也不出来。小船浮在岸边,竹篙横在船上。倪二呢?坐在一家晒谷场的石辘轴上,手里的瓦块毡帽攥成了一团,额头上破了一块皮。几个人围着他。他好像老了十年。他疲倦了。一清早到现在,现在已经是下午了,他跟鸭子奋斗了半日。他一定还没有吃过饭。他的饭在一个布口袋里——一袋老锅巴。他木然地坐着,一动不动。不时把脑袋抖一抖,倒像受了震动。——他的脖子里有好多道深沟,一方格,一方格的。颜色真红,好像烧焦了似的。老那么坐着,脚恐怕要麻了。他的脚显出一股傻相。

怎么办呢?围着的人说:“去找陆长庚,他有法子。”“哎,除非陆长庚。”“只有老陆,陆鸭。”陆长庚在哪里?“多半在桥头茶馆。”

桥头有个茶馆,是为鲜货行客人、蛋行客人、陆陈行客人谈生意而设的。区里、县里来了什么大人物,也请在这里歇脚。卖清茶,也代卖纸烟、针线、香烛纸马、鸡蛋糕、芝麻饼、七厘散、紫金锭、菜种、草鞋、写契的契纸、小绿颖毛笔、金不换黑墨、何通记纸牌……总而言之,日用所需,应有尽有。这茶馆照例又是闲散无事人聚赌耍钱的地方。茶馆里备有一副麻将牌,一副牌九。推牌九时下旁注的比坐下拿牌的多,站在后面呼吆喝六,呐喊助威。船从桥头过,远远地就看到一堆兴奋忘形的人头人手。船过去,还听得吼叫:“七七八八——不要九!”“天地遇虎头,越大越封侯!”常在后面抖着头看人赌钱的,有人指给我们看过,就是陆长庚,这一带放鸭的第一把手,评号陆鸭,说他跟鸭子能通话,他自己就是一只成了精的老鸭。——瘦瘦小小,神情总是在发愁。他已经多年不养鸭了,现在见到鸭就怕。

“不要你多,十五块洋钱。”说了半天,讲定了,十块钱。他不慌不忙,看一家地扛通吃,红了一庄,方去。“把鸭圈拿好。倪二,赶鸭子进圈,你会的?我把鸭子吆上来,你就赶。鸭子在水里好弄,上了岸,七零八落的不好捉。”

这十块钱赚得太不费力了!拈起那根篙子(还是那根篙,他拈在手里就是样儿),把船撑到湖心,人仆在船上,把篙子平着,在水上扑打了一气,嘴里喷喷喷咕咕咕不知道叫点什么,赫!——都来了!鸭子四面八方,从芦苇缝里,好像来争抢什么东西似的,拼命地拍着翅膀,挺着脖子一起奔向他那只小船的四周来。本来平静辽阔的湖面,骤然热闹起来,一湖都是鸭子。不知道为什么,高兴极了,喜欢极了,放开喉咙大叫,“呱呱呱呱呱……”不停地把头没进水里,爪子伸出水面乱划,翻来翻去,像一个一个小疯子。岸上人看到这情形都忍不住大笑起来。倪二也抹着鼻涕笑了。看看差不多到齐了,篙子一抬,嘴里曼声唱着,鸭子马上又安静了,文文雅雅,摆摆摇摇,向岸边游来,舒闲整齐有致。兵法:用兵第一贵“和”。这个“和”字用来形容这些鸭子,真是再恰当不过了。他唱的不知是什么,仿佛鸭子都爱听,听得很入神,真怪!

这个人真是有点魔法。“一共多少只?”“三百多。”“三百多少?”“三百四十二。”他拣一个高处,四面一望。“你数数。大概不差了。——嗨!你这里头怎么来了一只老鸭?”

“没有,都是当年的。”“是哪家养的老鸭教你裹来了!”倪二分辩。分辩也没用。他一伸手捞住了。“它屁股一撅,就知道。新鸭子拉稀屎,过了一年的,才硬。鸭肠子搭头的那儿有一个小箍道,老鸭子就长老了。你看看!裹了人家的老鸭还不知道,就知道多了一只!”

倪二只好笑。“我不要你多,只要两只。送不送由你。”

怎么小气,也没法不送他。他已经到鸭圈子提了两只,一手一只,拎了一拎。

“多重?”他问人。“你说多重?”人问他。“六斤四,——这一只,多一两,六斤五。这一趟里顶肥的两只。”“不相信。一两之差也分得出,就凭手拎一拎?”

“不相信?不相信拿秤来称。称得不对,两只鸭算你的;对了,今天晚上上你家喝酒。”

到茶馆里借了秤来,称出来,一点儿都不错。

“拎都不用拎,凭眼睛,说得出这一趟鸭一个一个多重。不过先得大叫一声。鸭身上有毛,毛蓬松着看不出来,得惊它一惊。一惊,鸭毛就紧了,贴在身上了,这就看得哪只肥,哪只瘦。晚上喝酒了,茶馆里会。不让你费事,鸭杀好。”

“杀的鸭子不好吃。鸭子要吃呛血的,肉才不老。”

什么事都轻描淡写,毫不装腔作势。说话自然也流露出得意,可是得意中又还有一种对于自己的嘲讽。这是一点儿本事。可是人最好没有这点儿本事。他正因为有这些本事,才种种不如别人。他放过多年鸭,到头来连本钱都蚀光了。鸭瘟。鸭子瘟起来不得了。只要看见一只鸭子摇头,就完了。这不像鸡。鸡瘟还有救,灌一点胡椒、香油,能保住几只。鸭,一个摇头,个个摇头,不大一会儿,都不动了。好几次,一趟鸭子放到荡里,回来时就剩自己一个人了。看着死,毫无办法。他发誓,从此不再养鸭。

“倪老二,你不要肉疼,十块钱不白要你的,我给你送到。今天晚了,你把鸭圈起来过一夜。明天一早我来。三爷,十块钱赶一趟鸭,不算顶贵噢?”

他知道这十块钱将由谁来出。当然,第二天大早来时他仍是一个陆长庚:一夜“七戳五在手”,输得光光的。“没有!还剩一块!”

一九四七年初,写于上海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当地人习惯称陆长庚为“陆鸭”,汪曾祺却以“名家”冠之,从中可看出作者对劳动者特有的温情和对劳动技艺的欣赏。
B.小说对茶馆中聚集的各色人物和经营的各种物品的介绍,对赌钱的热闹场面的细致描写,生动写出了当地的市井风俗。
C.小说展现了陆长庚赶鸭时的得意和风采,也写了他身为赶鸭名家却遭遇养鸭失败、混迹茶馆常输光本钱的失意与无奈。
D.文中说“什么事都轻描淡写”,“轻描淡写”一词体现出人物对任何事都漫不经心的特点。
【小题2】请简要分析小说是如何安排陆长庚出场的。
【小题3】陆长庚是当地“放鸭的第一把手”,从文中看,他高超的技艺有哪些具体表现?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日规
汪曾祺
①西南联大新校舍对面是理学院区。理学院的学生读书多是比较扎实的,记定理、抄公式、画细胞,都要很专心。因此文学院的学生走过北院时都不大声讲话,而且走得很快,免得打扰人家。但是他们在走尽南边的土路,将出侧门时,往往都要停一下:路边开着一大片剑兰!
②这片剑兰开得真好!别处没有见过。花很大,比普通剑兰要大出一倍。什么颜色的都有。开得那样旺盛,那样水灵!可是,许看不许摸!这些花谁也不能碰一碰。这是化学系主任高崇礼种的。
③高教授是个出名的严格方正、不讲情面的人。这人整天没有什么笑容,老是板着脸。化学系的学生都有点怕他,背地里叫他高阎王。他除了科学,没有任何娱乐嗜好。可是他爱种花,只种一种:剑兰。
④这还是在美国留学时养成的爱好。他在麻省理工学院读化学。每年暑假,都到一家专门培植剑兰的花农的园圃里去做工,挣取一学年的生活费用,因此精通剑兰的种植技术。昆明的气候土壤对剑兰特别相宜,花开得像美国那家花农的园圃里的一般大。逐年发展,越种越多,长了那样大一片!
⑤可是没有谁会向他要一穗花,因为都知道高阎王的脾气:他的花绝不送人。而且大家知道,现在他的花更碰不得,他的花是要卖钱的!
⑥昆明中产之家,有买花插瓶习惯。高教授的剑兰花大,色好,价也不太贵,很快就卖掉了。这样,他的生活就提高了不少。星期六还能炖只鸡。高教授家汽锅鸡的香味时常飘入教授宿舍的左邻右舍。
⑦大家对这一片剑兰增加了一层新的看法,更加不敢碰这些花了。走过时只是远远地看看,不敢走近,更不敢停留。只有一个人可以走进高教授的花圃,生物系助教蔡德惠,他们俩办公室紧挨着、门对门。
⑧蔡德惠是一个非常用功的学生。从小学到大学,各门功课都很好。他生活上很刻苦,联大四年,没有在外面兼过一天差。联大大部分学生都在外面找一个职业。半工半读,对付着过日子。五花八门,千什么的都有。像蔡德惠这样没有兼过一天差的,极少。他每天只是吃食堂。
⑧蔡德惠的衣服倒是一直比较干净整齐的。四五年来没有添置过什么衣服,他的衣服都还是来报考联大时从家里带来的。他的衣服都是自己洗,而且换洗得很勤。不但是衣服,他连被窝都是自己拆洗,自己做。因此,后来一些同学在回忆起蔡德惠时,首先总是想到蔡德惠在新校舍一口很大的井边洗衣裳,见熟同学走过,就抬起头来微微一笑。他还会做针线活,会裁会剪。
⑩蔡德惠在中学时就立志学生物。他对植物学尤其感兴趣。到了大学三年级,就对植物分类学着了迷。植物分类学在许多人看来是一门很枯燥的学问,单是背那么多拉丁文的学名,就是一件叫人头疼的事。可是蔡德惠觉得乐在其中。有人问他:“你干嘛搞这么一门干巴巴的学问?”蔡德惠说:“干巴巴的?—不,这是一门很美的科学!”他是生物系的高材生。四年级的时候,系里就决定让他留校。一毕业,他就当了助教,坐办公室。
蔡德惠算是高崇礼的学生,他选读过高教授的普通化学。真正使高教授对蔡德惠产生较深印象,是在蔡德惠当了助教以后。蔡德惠很文静。隔着两道办公室的门,一天几乎听不到他的声音。他很少大声说话。干什么事情都是轻手轻脚的,绝不会把桌椅抽屉搞得乒乓乱响。他很勤奋。每天高教授来剪花时候(这时大部分学生都还在高卧),发现蔡德惠已经坐在窗前低头看书,做卡片。高教授相信这个年轻人是会有出息的,这是一个真正做学问的人。高教授也听生物系主任和几位生物系的教授谈起过蔡德惠,都认为他有才能,有见解,将来可望在植物分类学方面取得很高的成就。高教授对这点深信不疑。因此每天高教授和蔡德惠点头招呼,眼睛里所流露的,就不只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敬佩。
高教授破例地邀请蔡德惠去看看他的剑兰。蔡德惠当然很喜欢这些异国名花。他时常担一担水来,帮高教授浇浇花;用一个小薅锄松松土;用烟叶泡了水除治剑兰的膩虫。高教授很高兴。
蔡德惠简直是钉在办公室里了,他很少出去走走。他交游不广,但是并不孤僻。有时他的老同学会到他的办公宝里来坐坐。他在新校舍同住一屋的外系同学,也有时来。他们来,除了说说话,附带来看蔡德惠采集的稀有植物标本。蔡德惠每年暑假都要到滇西、滇南去采集标本。像木蝴蝶那样的植物种子,是很好玩的。一片一片,薄薄的,完全像一个蝴蝶,而且一个英子里密密的挤了那么多。看看这种种子,你会觉得:大自然真是神奇!有人问他要两片木蝴蝶当书签,他会欣然奉送。
在蔡德惠那里坐了一会的同学,出门时总要看一眼门外朝南院墙上的一个奇怪东西。这是一个日规。蔡德惠自己做的。跟瓦匠师傅借一个抿子,在墙上抹出一个规整的长方形,长方形的正中,要直着钉进一根竹筷寻。筷子的影子落在雪白的石灰块上,随着太阳的移动而移动。这是蔡德惠的钟表。蔡德惠原来是有一只怀表的,后来坏了,他就一直没有再买,也买不起。他只要看看筷子的影子,就知道现在是几点几分,不会差错。蔡德惠做了这样一个古朴的日規,一半是为了看时间,一半也是为了好玩,增加一点生活上的情趣。至于这是不是也表示了一种意思:寸阴必惜,那就不知道了。不过凡熟悉蔡德惠的人,总不免引起一点感想,觉得这个现代古物和一个心如古井的青年学者,倒是十分相称的。人们在想起蔡德惠时,总会很自然地想起这个日规。
蔡德惠病了。不久,死了。死于肺结核。
生物系的教授和同学都非常惋惜。
高崇礼教授听说蔡德惠死了,这天是星期六。吃晚饭了,高教授一点胃口都没有。高太太把汽锅鸡端上来,汽锅盖噗噗地响,汽锅鸡里加了宣威火腿,喷香!高崇礼忽然想起:蔡德患要是每天喝一碗鸡汤,他也许不会死!这一天晚上的汽锅鸡他一块也没有吃。
蔡德惠死了,生物系暂时还没有新的助教递补上来,生物系办公室的门窗常常关锁着。
德惠手制的日规上的竹筷的影子每天仍旧在慢慢地移动着。
1984年6月
(选自《汪曾褀小说自选集》,有删改)
【小题1】结合内容,简析高崇礼这个人物对于表现蔡德惠的作用。
【小题2】文章第⑥节和第节两处提到了汽锅鸡,请简要分析其的用意。
【小题3】文末划线语句蕴含了作者哪些情感。请简要概括。
【小题4】探究以“日规”为标题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