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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小说,回答下列小题。

酒婆(有改动)

冯骥才

首善街有家最低等的小酒馆。不插幌子,不挂字号,连座位也没有;柜台上不卖菜,单摆一缸酒。来喝酒的,都是扛活拉车卖苦力的底层人。

这酒馆只卖一种叫“炮打灯”的酒。这酒价钱贱,不讲余味,只讲冲劲,进嘴非得赶紧咽,不然烧烂了舌头。可一落进肚里,马上一股劲“腾”地蹿上来,直撞脑袋。好酒应是温厚绵长,绝不上头。但穷汉子们挣一天命,筋酸骨乏,心里憋闷,不就为了花钱不多,马上来劲,晕头涨脑地洒脱洒脱放纵放纵吗?

要说最洒脱的,还得数酒婆。天天下晌,这老婆子一准来到小酒馆,衣衫破烂,像叫花子;头发乱,脸色黯,没人说清她啥长相,更没人知道她叫什么,却都知道她是这小酒馆的头号酒鬼,尊称酒婆。她一进门,照例打怀里摸出个四四方方小布包,打开布包,里头是个报纸包;打开报纸包,又是个绵纸包,好像里头包着一个翡翠别针;再打开绵纸包,原来只是两角钱!她拿钱撂在柜台上,老板照例把多半碗“炮打灯”递过去,她接过酒碗,举手扬脖,碗底一翻,酒便直落肚中,好像倒进酒桶。待这婆子两脚一出门坎,就像在地上划天书了。

她一路东倒西歪向北去。走出一百多步远的地界,是个十字路口,车来车往,常常出事。您还甭为这婆子揪心,瞧她烂醉如泥,可每次将到路口,一准是“噔”地一下,醒过来了!竟像常人一般,不带半点醉意,好端端地穿街而过。她天天这样,从无闪失。

首善街上人家,最爱瞧酒婆这醉醺醺的几步,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逢到雨天,雨点淋身,便像一张慢慢旋动的大伞了……但是,为什么酒婆一到路口就醉意全消呢?

原来,老板人奸,往酒里掺水。酒鬼们一清二楚,但谁也不肯把这层纸桶破,喝美了也就算了。

老板人近六十,没儿没女,八成要绝后。可一日,老板娘爱酸爱辣,居然有喜了!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再不往酒里掺水了。

就是这日,酒婆来到小酒馆,照例还是掏出包儿来,层层打开,花钱买酒,举手扬脖,把改假为真的“炮打灯”倒进肚里……真货就是真货。这次酒婆还没出屋,人就转悠起来了。而且今儿她一路上摇晃得分外好看,上身左摇,下身右摇,愈转愈疾,初时像风中的大鹏鸟,后来竟像一个黑黑的大漩涡!首善街的人看得惊奇,也看得纳闷,不等多想,酒婆已到路口,竟然没有酒醒,破天荒头一遭转悠到马路上。下边的惨事就甭提了……

自此,酒婆在这条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却不时念叨起她来,说她才算真正够格的酒鬼。她喝酒不就菜,向例一饮而尽,不贪解馋,只求酒劲。在酒馆既不多事,也无闲话,交钱喝酒,喝完就走,从来没赊过帐。老板听着,忽然想到,酒婆出事那日,不正是自己不往酒里掺假的那天吗?原来祸根竟在自己身上!他便别扭开了,心想这人间的道理真是说不清了。为什么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

【小题1】下列对本文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
A.“炮打灯”是一种物美价廉的酒,穷人们喝了它,可以在劳碌了一天之后,缓解疲劳,忘记烦恼,洒脱放纵一番。
B.“直落”“好像倒进酒桶”等词语,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酒婆喝酒之急;“一到路口就醉意全消”,则表明酒力并不长久。
C.老板往酒里掺水,酒鬼们一清二楚,但谁也不肯说出来,这表现了人们只图喝了痛快、不想惹是生非的心理状态。
D.酒婆死了,老板在知道祸根在自己身上,感到非常内疚,后悔自己不该一时头脑发热,诚实了一次反而害了酒婆。
E.小说着力塑造了以酒婆为代表的一群下层劳动者的形象,表达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深刻主题。
【小题2】通观全文,分析酒婆是一个怎样的人。
【小题3】小说为什么极力描写酒婆的醉态,并且将其写得“好看”?
【小题4】“首善街”的社会环境具有怎样的特点?作者为什么以“首善”称之?
【小题5】作者在小说的结尾借老板的口提出这样一个疑问:“为什么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通读全文,说说此句的作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9-02 04: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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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老母为我“扎红”

冯骥才

①今年是马年,我的本命年,又该扎红腰带了。

②在古老的传统中,本命年又称“槛儿年”,本命年扎红腰带——俗称“扎红”就是顺顺当当“过槛儿”,寄寓着避邪趋吉的心愿。故每到本命年,母亲都要亲手为我“扎红”。记得12年前我甲子岁,母亲已26岁,却早平为我准备好了红腰带,除夕那天,素手为我扎在腰上。那一刻,母亲笑着,我笑着,屋内的人也笑着。所有孩子自出生一刻,母亲最大的心愿其过于孩子的健康与平安,这心愿一直伴随着孩子的成长而执着不灭;而我竟有如此洪福,60岁还能感受到母亲这种天性和深挚的爱。一时心涌激情,对母亲说,待我60年后,还要她再为我扎红,母亲当然知道我这诺里边的含意,笑嘻嘻地连说一个字:好、好、好。

③60年过去,我的第六个本命年来到,如今72岁了。

④母亲呢?真棒!她信守诺言,98岁寿星般的高龄,依然健康,面无深皱,皮肤和雪白的发丝泛着光亮;最叫我高兴的是她头脑仍旧明晰和富于觉察力,情感也一直那样丰富又教感,从来没有衰退过。而且,一入腊月就告诉我,已经预备了红腰带,要在除夕那天亲手给我扎在腰上,还说这次腰带上的花儿由她自己来绣。她为什么刻意自己来绣?她眼睛的玻璃体有点浑浊,还能绣吗?她执意要把深心的一种祝愿,一针针地绣入这传说能够保佑平安的腰带中吗?

⑤于是在除夕这天,我要来体验七十人生少有的一种幸福——由老母来给“扎红”了。

⑥母亲郑重地从柜里拿出一条折得分外齐整的鲜红的布腰带,打开给我看;一端——终于揭晓了——是母亲亲手用黄线绣成的四个字“马年大吉”。竖排的四个字,笔画规整,横平竖直,每个针脚都很清晰。这是母亲绣的吗?母亲抬头看着我说:“你看绣得行吗,我写好了字,开始总绣不好,太久不绣了,眼看不准手也不准,拆了三次绣了三次,马字下边四个点儿间距总摆不匀,现在这样还可以吧。”我感觉此刻任何语言都无力于心情的表达。妹妹告我,她还换了一次线呢,开头用的是粉红色的线,觉得不显眼,便换成了黄线妹妹笑对母亲说,你要是再拆再绣,布就扎破了。什么力量使她克制着眼睛里发浑的玻璃体,顽强地使每一针都依从心意、不含糊地绣下去?

⑦母亲为我“扎红”时十分认真。她两手执带绕过我的腰时,只说一句:“你的腰好粗啊。”随后调整带面,正面朝外,再把带子两端汇集到腰前正中,拉紧拉直;结扣时更是着意要像蝴蝶结那样好看,并把带端的字露在表面。她做得一丝不苟,庄重不阿,有一种仪式感,叫我感受到这一古老风俗里有一种对生命的敬畏,还有世世代代对传衍的郑重。

⑧我比母亲高出一头还多,低头正好看着她的头顶,她稀疏的白发中间,露出光亮的头皮,就像我们从干涸的秋水看得见洁净的河床。母亲真的老了,尽管我坚信自己有很强的能力,却无力使母亲重返往昔的生活母亲年轻时种种明亮光鲜的形象就像看过的美丽的电影片段那样仍在我的记忆里。

⑨然而此刺,我并没有陷入伤感因为,活生生的生活证明着,我现在仍然拥有着人间最珍贵的母爱。我鬓角花白却依然是一个孩子,还在被母亲呵护着。而此刻,这种天性的母爱的执着、纯种、深切、祝感,全被一针针绣在红带上,温暖而有力地扎在我的腰间。

⑩此刻,心中要有一个近乎贪婪的祈望,12年后让母亲再给我扎一次红腰带。

(摘自2014年2月14日《冯骥才博客》。有改动)

【小题1】文中两次写老母亲为“我”“扎红”有什么不同?
【小题2】第⑧段是如何写母亲形象的?这样写的意图是什么?
【小题3】怎样理解第⑩段中的画线语句?
【小题4】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标题作用的理解。

同类题2

一、现代文阅读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账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账,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账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账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
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
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
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B.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D.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E. 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话,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小题2】小说中“冯五爷”这一形象具有什么特点?请简要概述。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黑头
冯骥才
黑头是条好狗,但不是那种常说的舍命救主的忠犬、义犬,这是一条除了它再没第二条的狗。
它刚打北大关一带街头那些野狗里出现时,还是个小崽子,太丑!
黑头是条菜狗——那模样,说它都怕脏了舌头!白底黑花,花也没样儿,像烂墨点子,东一块西一块;脑袋整个是黑的,黑得看不见眼睛,只一口白牙,中间耷拉出一小截红舌头。不光人见人嫌,野狗们也不搭理它。
北大关顶大的商号是隆昌海货店,专门营销海虾河蟹湖鱼江鳖,远近驰名。店里一位老伙计商大爷,打小在隆昌当学徒,后当伙计,干了一辈子,如今六十多岁,称得上这店里的元老。他见黑头皮包骨头,瘦得可怜,便时不时叫小伙计扔块鱼头给它。狗吃肉不吃鱼,尤其不吃生鱼,怕腥;但这小崽子却领商大爷的情,就是不吃也咬上几口,再朝商大爷叫两声,摇摇尾巴走开。这叫商大爷动了心。日子一久,有了交情,模样丑不丑也就不碍事了。
一天商大爷下班回家,这小崽子竞跟在他后边。黑头一直跟着他,距离拉得不近不远,也不出声,直送他到家门口。
商大爷开门进去,扭头一看,黑头就蹲在门边的槐树下边一动不动地瞧着他。商大爷没理它。第二天傍晚下班回家时,黑头不知什么时候又出来了,又是一直跟着商大爷,不声不响送商大爷回家。一连三天,商大爷明白这小崽子的心思,回到家把院门一敞说:“进来吧,我养你了。”黑头就成了商家的一员。
商大爷日子宽裕,很快把黑头喂得壮了起来,一年成大狗,两年大得吓人,它那黑脑袋竟比小孩的脑袋还大,白牙更尖,红舌更长。它很少叫,商大爷明白,咬人的狗都不叫.所以从不叫它出门,即便它不咬人,也怕它吓着人。
其实黑头很懂人事,它好像知道自己模样凶,决不出院门,也决不进房门.整天守在院门里厉门外。每有客人来串门,它必趴下,把半张脸埋在前爪后边,不叫人看.怕吓着人,耳朵却竖着,眼睛睁得挺圆,决不像那种好逞能的家犬,一来人就咋呼半天。可是一天半夜有个贼翻墙进院,它扑过去几下就把那贼制服。这叫商大爷知道它不是吃闲饭的,看家护院,非它莫属。
商大爷常说黑头这东西有报恩之心,很懂事,知道怎么“做事”。商大爷这种在老店里干了一辈子的人,讲礼讲面、讲规矩、讲分寸,这狗合他的性情,所以叫他喜欢。只要别人夸赞他的黑头,商大爷必眉开眼笑,好像人家夸他孩子。
可是,一次黑头惹了祸,而且是大祸。
那些天,商大爷家西边的厢房落架翻修,请一帮泥瓦匠和木工,搬砖运灰,里里外外忙活。他家平时客人不多,偶尔来人串门多是熟人,大门向来都是闭着,从没这样大敞四开,而且进进出出全是生脸。黑头没见过这种场面,如临大敌,浑身的毛全竖起来,但又不能出头露面吓着人,便天天猫在东屋前,连盹儿也不敢打。七八天过去,老屋落架。待到上梁那天,商大爷请人来在大梁上贴了符纸,拴上红绸,众人使力吆喝,把大梁抬上去摆正,跟着放一大挂雷子鞭,立时引来一群外边看热闹的孩子连喊带叫拥了进来。
黑头以为出了事,突然腾身蹿跃出来,孩子们一见这黑头花身、张牙舞爪、凶神恶煞般的怪物,吓得转身就跑。外边的往里拥,里边的往外挤,门里门外混成一团,跟着就听见孩子又叫又哭。
商大爷跑过去一瞧,一个邻居家的男孩儿被挤倒,脑袋撞上石头门墩,开了口子冒出血来。邻居家大人赶来一看不高兴了,迎面给商大爷来了两句:“使狗吓唬人——嘛人?”
商大爷是讲礼讲面的人,自己缺理,人家话不好听,也得受着;一边叫家里人陪着孩子去瞧大夫,一边回到院里安顿受了惊扰的修房工人。
这时,他扭头一眼瞧见黑头,心火冒起,拾起一根竿子两步过去,给黑头狠狠一竿子,骂道:“畜生就是畜生,我一辈子和人好礼好面,你把我的面子丢尽了!”
黑头站那儿没动,两眼直盯着商大爷看,忽然转身夺门而去,一溜烟儿就跑没了。商大爷把竿子一扔说:“滚吧,打今儿起别再回来,原本不就是条丧家犬吗?”
黑头真的没再回来。打白天到夜里,随后一天、两天、三天过去,影儿也不见。商大爷心里觉得好像缺点吗,嘴里不说,却忍不住总到门外边张望一下。这畜生真的一去不回头了吗?
又过了两天,房顶开始上泥铺瓦。黑头忽然出现在门口。这时候,商大爷去上班了,工人都盯着手里的活,谁也没注意到它。
黑头两眼扫一下院子,看见中间有一堆和好的稀泥,突然它腿一使劲,朝那堆稀泥猛冲过去,“噗”地一头扎进泥里,用劲过猛,只剩下后腿和尾巴留在外边。这一切没人瞧见。
待商大爷下晌回来,工人收工时,有人发现这泥里有团毛糊糊的东西,是吗呢?拉出来一看,众人大惊失色,原来是黑头,早断了气,身子都有点发硬了。它怎么死在这儿,嘛时候死的,是邻居那家弄死后塞在这儿的吗?
大伙猜了半天,说了半天,谁也说不清楚。半天没说话的商大爷一句话把这事说明白了:“我明白它,它比我还要面子,它这是自我了结。”随后又感慨地说,“唉,死还是要死在自己家里。”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对黑头又脏又丑又瘦的描写,反衬了商大爷对它收养是富有同情心的善举,表现了商大爷性格的一个重要侧面。
B.小说是以写狗来喻人,它的主题在于讽刺一些人不知恩图报,甚至以怨报德,他们的秉性不良还不如一条丧家之狗。
C.黑头闯祸,使看热闹的一个邻家孩子撞伤脑袋,商大爷只好送孩子疗伤,损了钱财,这是他打骂并赶走黑头的主要原因。
D.这篇小说语言幽默有讽刺性,清新隽永;从日常生活中取材,叙写现实中可能发生的事,结构出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可读性强,发人深思。
【小题2】尾段商大爷对黑头之死的原因作了解说,他说这番话时很“感慨”,这“感慨”含有复杂的思想感情,其中说法不当的一项是(  )
A.感慨黑头“有报恩之心”“很懂事”,忠于主人忠于家,心存怀念。
B.他做人讲礼讲面,此刻他悟出由于过于要自己的面子而冤责了黑头,致使造成悲剧,这“感慨”中就有沉重的自责。
C.他讲黑头“它比我还要面子”,这句话“自嘲”的意味很浓,是对自己重虚荣的批判。
D.感慨黑头和自己性格相近,更有知音难觅的伤感。
【小题3】对文中的黑头这一形象的评价,说法不当的一项是(  )
A.知恩图报,商大爷收养了它,它忠于主人忠于家。
B.尽职尽责,忠于职守,看家从不懈怠,并制服小偷。
C.“讲面子”,被主人打了就一去不回头,绝情绝义。
D.为面子所累,轻易“自残了结”,反为“名节”意识所害。

同类题4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谁掏空了古村落

冯骥才

①近年来,在深入各地古村落进行文化遗产的普查时,常常碰到一种令人忧虑的现象:就是它的历史形态虽然依存,那些古老的建筑一幢幢有模有样地立在那里,但建筑里边已经看不到任何历史文化的内涵了。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都支离破碎。那些唱傩戏的面具、印年画的画版、演影戏的皮影人儿,甚至连寺庙和戏台柱子下边雕花的石礅儿,全都是为了应付游人而找人新刻的。这些古村落除了建筑已经看不到任何历史的记忆与见证,它们都跑到哪里去了呢?

②去到北京的潘家园、天津的沈阳道、上海的城隍庙、太原的南宫、成都的送仙桥以及遍布全国各地的大大小小的古董市场和古物集散地看一看吧,都在那里!

③我考察过许多国家的古物市场(西方人叫跳蚤市场),但绝对没有我们的古董市场如此无奇不有、堆积如山、气势惊人。多年前我听到一位外国朋友发出感叹,他惊讶于中国历史悠久,古物极大丰富,多得没边。似乎我们的古物取之不尽。但今天如果再去逛逛各地的古物市场,会发现大多已经被赝品所充斥,罕见真物,现出疲态,真东西不多了!

④这不奇怪。首先是长久以来,农村贫穷,物品很难保持。近百年来又经过一次次自我的粗暴的扬弃。更直接和更致命的原因则是近二十年古董市场的开放。当时似有一种理论,似乎古董有了商品价值就不会被丢弃或毁掉,并把这种观点当做古董市场开放的理由而全面放开。但不料,它的负面远远大于正面。

⑤那些很久以来一直被视做“破烂”的东西,忽然值了银子,一方面刺激了卖,一方面刺激了买。卖是为了换钱;买一半出于爱好,一半是为了升值。买卖都是市场的需求。这便促使一支专事搜罗古物的队伍,古董商贩的迅速形成与壮大。遗憾的是,我们对遗产最先看到的 文化价值 商品价值;最先深入田野并看重遗产的不是文化人而是商贩。在金钱的驱使下,这无以数计的古董商贩们爬山涉水、千辛万苦地把各省各镇各乡各村的古代遗存,从家藏细软、字画、陶瓷、家具到服装、老照片、家谱、房地契、农具、生活什物,及至窗扇、牛腿、花罩、砖雕、柱礎、门礅等等全都搬到市场上。我曾到京郊吕家营看过一个来自山西的商贩存放古董的仓库。单是各式各样的油灯就有数百个;大大小小的粮斗,至少上千。浩浩荡荡地摆成一片或高高地堆成一座小山。全是地道的“山西货”。真比我们“拉网式”普查做得还彻底。其结果,一方面这些搬到市场的古物,失去它的出处,也就失去了对自己原生的那块土地的历史文化见证的价值;另一方面那些被掏空了的古村落只剩下一个徒具其表的干瘪的躯壳,像一堆没有内页的书皮,只有空壳和书名,没有内涵和内容。

⑥古村落是被古董商贩“淘宝”掏空的,也是被我们自己卖空的,这就是二十年来古董市场的负面。由于没有先进的遗产观,没有认识到这些遗产的精神文化价值,没有在文明转型期(由农耕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自觉的文化保护,也由于太看重古代遗存的经济价值,才让这些极为重要、失不再来的历史文化遗存失去,致使大部分古村落和城市的历史街区出现了“文化空巢”现象。

⑦可是,我们现在仍然没有对重要的民间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法。前些年有一个来自欧洲的女子在贵阳呆了六年,专事收集少数民族传世的古老又精美的服装,然后打包装箱运回国。她收获极丰,情不自禁地说出一句大话“十五年后中国的少数民族服装到我们那里去看!没有法律保障的遗存会很轻易地流失掉。然而那些古董商贩却一刻未停,依然走村串乡,奋力“淘宝”。古村落剩余的文化汁液还在被使劲地吸吮着。我想,倘若要保住中国大地上最后的原生态的遗存,紧要的是立法保护。当然还有博物馆保护和遗产教育等等。

⑧我们总不能把古村落全变成文化空巢留给后人!

【小题1】文章第③段中,作者为什么说古物市场“赝品充斥,罕见真物”
【小题2】在第⑤段横线上填写恰当的关联词,并说明理由。
【小题3】第⑤段画线句中的“内页”、“书皮”各比喻什么?
①内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书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4】文章第⑥段“文化空巢现象”指的是什么
【小题5】下列对文章内容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古物市场真东西不多了,最主要的原因是二十年古物市场的开放。
B.历史文化遗存失去的原因有很多,“没有认识到这些遗产的精神文化价值,而太看重古代遗存的经济价值”,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C.从全文看,作者认为古村落是被古董商贩“掏宝”掏空的,也是被我们自己卖空的。
D.文章第⑦段写了一个欧洲的女子的事例,目的是强调中华文化尤其是少数民族古老又精美的服装文化确实魅力无穷。
【小题6】请赏析文章第①段画线句的特点及作用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问题。
鼻子的轶事
冯骥才
①我一直认为人类的艺术创造有个重大疏漏,就是没有一种满足鼻子的艺术。在艺术中,有满足眼睛的,比如美术、雕塑和摄影;有满足耳朵的,比如音乐和歌唱;影视和戏曲是综合艺术,它们能同时满足眼睛和耳朵。唯独把鼻子排斥在“艺术爱好者”之外了。嘴呢?你会问。不要说也没有专供嘴巴来享受的艺术吧,千变万化的烹调艺术足能使嘴巴受用不尽了。聪明万能的人类为什么偏偏冷淡了、小瞧了甚至荒废了鼻子?这个位居脸的中心的高贵的鼻子难道是个“艺盲”?难道它迟钝、麻木、低层次、无感受、缺乏情感细胞?难道它只能分辨香臭、只是用来呼吸的吗?是啊,是啊,你想想看,流泪是一种感情的表露,那么流鼻涕呢?那不是伤心而是伤风。
②然而,请你静下心再想一想——
③每每早春初至,你是怎样感受到它的来临的?那时,大地没有绽露些许绿意,冰河尚无解冻时清脆的声响——你显然不是依靠眼睛和耳朵,而是凭着灵敏的鼻子察觉出这大自然催生的气息……春天最先是闻到的。
④你是从哪一种气息里闻到的?
⑤从融雪的气息、腐叶的气息、带着寒意的清晨的气息里,还是从一阵冷冷的疾雨里?世间雨的气息各种各样,这种种不同的雨的气味,比起雨的画面更能勾起你在同一种雨中经历的回忆。一次空空的等待或一次失去般的离别,一次义气的援救或是一次负疚的逃脱——不管具体细节怎样,总是气味帮助你记忆,也帮助你回忆。再往深处想想,是不是世界上只有亲人的气味你记得最深最牢?母亲的、恋人的、孩子的。这气味比形象和声音更不能模仿和复制。精确分辨又刻骨铭心记住的不全是依靠鼻子吗?
⑥我知道一个女人,一直保存着她逝去的丈夫的一件睡衣。她从来不洗这件睡衣,为了保留丈夫身体的气味,每当思念之情不能自已时,就拿出这件睡衣,贴在脸上闻一闻,活生生的丈夫便在身边。由此我得知,鼻子并非呼吸的器官,而是心灵的器具。由于多愁善感的鼻子的存在,我们对这世界的感知便多了一倍!
⑦鼻子又是慷慨无私的。尽管人类不给它任何享受艺术的方式,它却积极地参与艺术的创造。对了!我说的是鼻音,想想看,当歌唱家们使用鼻音时,那声音就会变得何等的奇异与美妙!
⑧这叫我想起一件往事。很多年前,我有个邻居是位业余歌手,他相貌平平,身材四肢都极普通,唯有那鼻子大得像只梨儿挂在脸的中央。如果你坐在他身旁,会觉得呼吸困难,好像氧气都叫他那硕大无朋的鼻子吸走了。他说话,声音似乎不穿过喉咙而穿过鼻腔,那声音就像火车穿过隧道那样隆隆作响,唱起歌来根本听不清歌词,仿佛一百只大黄蜂在空中狂飞。据说他考过许多专业歌唱团,但谁会选取这种听不清歌词的鼻子叫呢?人们不过把他的歌唱当作一种有高低音变化的鼾声罢了。
⑨后来,他走运了。一个名叫“海河合唱团”的艺术团的团长以伯乐的眼光瞧上了他的大鼻子,把他请进合唱团。合唱团不管他咬字是否清晰,只要他的鼻音。谁料到他这闷雷般的轰鸣,像是给合唱加进去一架大风琴一样,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声音效果,开创了一个前所未闻的神奇境界。很多观众为这鼻音而来,向台上寻找这奇妙声音的发源地。看吧,这梨儿似的鼻子,多像是给合唱团佩戴的一枚闪闪发光的勋章!
“文革”期间,许多文艺团体受冲击,我这个邻居也遇到了麻烦。因为当时所唱的歌曲一律是革命歌曲,他吐字不清,被怀疑是故意不唱歌词。受怀疑比受指责更可怕,他必须赶快学会吐字。有生以来,声音一直从他鼻孔出来,现在竟改道走喉咙了;随着一个个字儿愈来愈清楚地蹦出嘴唇,那鼻音便一点点稀薄和消退,最终他唱起歌来和所有演员没有两样。一旦被统一了,他也就消失了;大家全一样,每个人便都可有可无。
失去了鼻子的世界居然会变得如此乏味,你说究竟为什么?是因为那独特的鼻子,还是因为那鼻子的独特?
(选自《冯骥才散文》,有删改)
【小题1】请简要分析文章第②段在结构上的作用。
【小题2】文章第⑧段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来描述那位业余歌手的鼻子?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中叙写一个女人保留她逝去的丈夫的睡衣的故事有何作用?
【小题4】文章第③段中说“春天最先是闻到的”,试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