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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苹果”的果心在哪里

①美国苹果公司生产的iPod、iPhone和iPad产品系列不仅改变了IT业的世界版图,而且引领了一种新的娱乐方式和消费方式,创造了一种文化。

②2001年10月23日,苹果公司推出的iPod很快便得到市场的热捧,2005年全球销售量达1500万台。iPad推出时的最低售价只有499美元,这在当时出乎许多业界同行和消费者的预料,也压缩和封闭了其他公司类似产品的生存空间。奇妙的产品设计和不高的价格刺激了市场销售,巨大的销售量为苹果公司带来了惊人的超额利润。iPad和前期的iPod、iPhone为什么拥有价格优势?为什么可以在短时期内迅速突破研发瓶颈、生产瓶颈并投入市场?关键在于苹果公司的产业链。

③iPad、iPod等的设计在苹果公司,但它的零部件供应和代工生产企业却分布在世界许多地区,它们要么拥有技术优势,要么拥有低廉的劳动力,要么拥有区位优势等。以长度相当于一张信用卡、宽度仅相当于三分之二张信用卡的iPod来说,其微型硬盘、解码器、PCB板等由日本东芝、韩国三星和荷兰飞利浦等国际知名企业提供。电池、充电器、触摸滚轮和耳机等主要由中国台湾和大陆的企业提供。这是就零部件的供应而言。就代工生产而言,苹果公司将iPod的代工生产资格给了4家中国台湾企业,分别是广达电脑、英华达电脑、富士康和华硕电脑。这些代工企业又主要通过在中国内地的生产基地生产,以充分利用中国内地丰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就销售而言,苹果公司一是利用沃尔玛的销售渠道;二是通过专门设立的专卖店;三是通过寻求有意向的经销商和代理商进行销售。在整个产业链的协作下,小巧、轻盈的iPod在美国市场上亮相的售价为299美元。

④iPad的产业链与iPod高度相似。美国权威市场调查机构iSupply的调查显示,iPad所有零部件的成本仅为219.35美元,还不及零售价格的一半,平均成本为260美元左右。苹果公司在iPad的产业链中的收益占增加值的比率为50%以上,据说台湾地区的代工生产企业只得到增加值的3%左右。

⑤“苹果”的聪明和可怕,不仅在于它超前的技术设计理念,而且在于它对全球范围内产业链的充分利用和有效整合。产业链本质上是社会分工的体现,对产业链的利用就是对社会分工网络的利用。

⑥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就注意到了分工的巨大作用,认为分工是促进企业生产率提高和经济增长的最重要的因素。美国经济学家杨格后来进一步认为,生产过程中更有效率的方式是,选择首先生产某种或某些中间产品,然后通过运用中间产品再去生产最终产品。中间产品的种类数越多,生产的总体效率就会越高。用今天的语言讲,也就是社会分工越细密,产业链越完整,经济效率就会越高。当代经济学家迪克西特、斯蒂格利茨和克鲁格曼等人,又通过复杂、严谨的数学模型论证了杨格的观点。

⑦无论从理论上说还是从“苹果”的案例来说,企业都应该注重利用社会分工网络和企业外部的产业链。必须抛弃或修正追求企业收益增长的主要途径□□唯一途径是扩大企业规模的传统观念,单个企业规模的扩大并不能改变既定社会分工网络和产业链的构成。过去的一二十年内,我国不少企业沉迷于资产重组和扩大企业规模,常常效果不佳。

⑧如何在社会分工体系和产业链中占据有利地位,是我国企业面临的重大课题。韩国的LG公司为什么能成为iPad最重要元件——9.7英寸触摸显示屏的供货商,从而在iPad的产业链中也分一杯羹?关键是LG拥有制造触摸屏的平面转换技术。这项技术不但使苹果平板电脑图像清晰、色彩鲜艳稳定,而且配合LED背光显示技术,能够大大节省电能消耗。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过硬的技术和竞争力,就只能偏居产业链中缺乏风景的节点。

⑨不断的技术创新和充分利用产业链是企业的王者之道。这是“苹果”给我们的启示。

【小题1】标题中“果心”的意思是_____。
【小题2】第②段介绍苹果产品热销以及由此带来的超额利润,其目的是_____。
【小题3】第③④两段分别以iPod、iPad为例说明苹果公司的产业链利用情况,请简析两段文字说明的侧重点有何不同。
【小题4】填入第⑦段空格处最恰当的一项是
A.甚至B.也许C.以及D.或者
【小题5】从内容和形式的角度分析第⑧段在文章中的作用。
【小题6】下列对文章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台湾和大陆的企业不是苹果零部件的供应者,只有代工生产资格。
B.iPad所有零部件的成本只有219.35美元,相当于他的零售价格的一半。
C.当代经济学家杨格与迪克西特等充分论证了亚当·斯密观点的正确性。
D.文章批评了我国不少企业热衷于资产重组和扩大企业规模的经营模式。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1-30 09: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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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①科学技术是一柄双刃刀,为善可以造福人类,为恶可以致祸。为了探索自然界的奥秘和造福人类,一代又一代的科学家进行了艰苦的研究工作,取得了许多有益的成果。然而有时结局却不尽如人意,违反了科学家的初衷,造成负面的社会效应,这种事史不绝书。

②伤寒是一种可怕的疾病。一战中,及战后几年内有数百万人死于伤寒。化学家缪勒在研究如何消灭传染伤寒的虱子时,找到了一种杀虫剂,简称DDT,经过实验认为对人畜无害,1944年正式投入使用。DDT对防止伤寒病的传染、避免二战重演一战的惨剧起了决定的作用;DDT也是有效的灭蚊剂,对防止疟疾传染贡献良多。缪勒因此获得了1948年诺贝尔生理学医学奖。

③但是,在长期使用DDT后,人们发现了许多后遗症:DDT会经由皮肤、呼吸道及消化系统进入人体内引起中毒,产生多种症状,严重的足以致命;DDT结构稳定、不易分解,残留在生物的食物链中,导致北美洲的秃鹰濒临灭绝。美国在1972年明令禁止使用DDT,最近联合国有关机构正在讨论是否在全世界范围内禁用,引起了赞成和反对两派的辩论。反对派的理由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缪勒的发现,开始被认为是好事,获得了科学界的最高奖,隐藏的恶果在几十年后才暴露出来。

④应用科学如此,纯科学如何?著名科学家哈代在1940年写道:“真正的数学对战争毫无影响。至今还没有发现有什么火药味的东西是数论或相对论造成的,___A__将来很多年看来也不会有人能够发现这类事情。”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几十年以后,被誉为“数学皇冠上得明珠”的数论,___B__成了军方用来编制和破译密码的重要工具!___C__原子弹的理论依据恰好就是相对论的质能相当原理。纯科学___D__接触到实际,同样面临“拔剑四顾心茫然”的难题。

⑤以上都是历史了。展望未来,科学技术正以空前的规模加速发展,其双刃剑作用与日俱增,这迫使科学家在做出每一项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重大发现的同时,不得不认真考虑社会责任的问题。

【小题1】第③段中,给加点词“濒临”写出拼音是:____________。
【小题2】第③段中划横线处,请你联系上下文推断,反对派的理由是:
【小题3】请说说第④段划线句“应用科学如此,纯科学如何?”的作用。
【小题4】第④段中A、B、C、D的四处,根据语境应该依次填入…(  )
A.甚至、却、一旦、而
B.而且、竟、而、一旦
C.就是、竟、而、一旦
D.纵使、却、一旦、而
【小题5】你同意“科学技术是一柄双刃刀”这个说法吗?请联系生活实际说说理由。(80字左右)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青山白发

林清玄

行于北莺公路上,道路左边窜出来一丛丛苇芒,右边也窜出了一丛丛苇芒,然后车子转进了迂回的山路,芒花竟像一种秋天的情绪,感染了整片山丘,有几座乔木稀少的小丘,蒙上了一片白。

我忍不住下车站在整山的白芒花前。青色山脉是山的背景,那时的苇芒像是水墨画的留白,这留白的空间虽未多作着墨,却充满了联想,仿佛它给山的天地间多留了空间,我们可以顺着芒花的步迹往更远的天地走去。我站在苇芒花的中间,虽不能见到山的背面,也看不到那弯折的路之尽头,但我知道,顺着这飘动的白色寻去,山的背面是苇芒,路的尽头也是苇芒。

北莺公路是我经常旅行的一条路,就在两星期前我曾路过这里,那时苇芒还只是山中的野草,芜杂地蔓生两旁,我们完全不能感知它的美。仅仅两星期的时间,蔓生的野草吐出了心头的白,染满了山坡,顺势下望,可以看到大汉溪的两旁,那些没有耕种的田地,已经完全被白色占据了。好像这些白色的芒花不是慢慢开起,而是在一夜之间怒放。

在乡间,苇芒是最低贱的植物,因此它的生命力特别强悍,一到秋天,它就成为山野中最美的景色了。有一年我在花盆里随意栽植一株苇芒,本来静静躺在花园一角,到秋末是它突然抽拔开花,是那些黄的红的花全成了烘衬它的背景。那令我们感觉,苇芒代表了自然的时序,他一生的精华就在秋天。有一次,我路过村落去探望郊区的朋友,在路旁拔了几株苇芒的长花送给朋友,他收到苇芒花时不禁感叹:“竟然已是秋天了!”——苇芒给人季节的感受,胜过了春天的玫瑰。

站在满山的芒花里,我想起一位特立独行的和尚云门文偃。云门是禅宗里追求心灵自由的代表,有一次,一位和尚问他:

“什么是佛法的大意?”

“春来草自青!”他说。

又有和尚问他:

“什么是成佛的方法?”

“东山水上行!”他说。

在云门的眼中,佛法的大意与成佛的方法,其实就是一种自然,一种万物变化与成长的基本道理:透过这种自然的过程,我们既可以说,佛法大意是“春来草自青”,当然也可以说是“秋天苇自白”,它是自然心,也是平常心。

秋天里满山的芒花,它不必言语,就让人体会了天地,全是在时间的推演下自然生变——青山犹有白发的时候,何况是人呢?

《金刚经》里说:“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为什么不可得呢?因为面对自然的浩浩渺渺,人的心念实在是无比细小,而且时刻变化,让我们无法知解人与自然的本意。这本意正是“春来草自青,秋来苇自白”,是一种宇宙时空的推演。

我读过一本《醉古剑堂扫》,中有这样几句:“今世昏昏逐逐,无一日不醉,无一人不醉。趋名者醉于朝,趋利者醉于野,豪者醉于声色马车,而天下竟为昏迷不醒之天下矣。安得一服清凉,人人解醒。”乃是因为人不能取寓自然,所以不能得人间的清凉。虽说不少智慧之士想要突破这种自然演变的藩篱,像明朝才子于孔兼在《菜根谭题词》里说:“天劳我以形,吾逸吾心以补之;天厄我以遇,吾高吾道以通之。”想要找到一条补天通天的道路,可是,我们的心再飘逸,我们的道再高远,恐怕都无法让苇芒在春日里开花吧!

人面对自然、宇宙、时空的无奈,实在是无可奈何的事,豪放如李白,在《把酒问月》一诗中曾有一段淋漓的描写:“今人不见古时月,古月曾经照古人。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长照金樽里。”真真写出了淡淡的感慨。人能与月同行,而月却古今辉映,人在月中仅是流水一般的情境。同样的,人能在苇草白头之时感慨不已,可是年年苇草白头,而人事已非!

突然浮起苏东坡的名句“青山一发是中原”,那青山远望只是一发,而在秋天的青山里,那情牵动心的一发却已在无意之中白了发梢,即使是中原,此刻也是白发满山了吧!

我离开那座满芒花的丘陵,驱车往乡间走去,脑中全是在风中飘摇的芒花,竟使我微微颤抖起来,有一种越过山头的冲动,虽然心里明明知道山头可攀,而青山白发影像烙在心头,却是遥遥难越了。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北驾公路两旁青色的山丘与白色的花相映成趣,意境深远,让常去旅行的“我”充满了联想与无限的感伤。
B.苇芒代表着自然的时序,给人以秋天的思绪。因而朋友收到“我”送的苇芒长花时,不禁感叹秋天的到来。
C.文章开篇写“我”行车及下车时的所见,令人陶醉;结尾写“我”驱车离开时的所想,首尾圆合,结构严谨。
D.文章谈佛法禅思,抒写从事物变化中得到的人生见地;语言清新流畅,在平易中有着启迪人心的力量。
【小题2】文中引述了《醉古剑堂扫》中的语句,这一引述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春来草自青”包含了哪几层意思,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谁的电话
何燕
老葛终于赶在快递公司下班前把月饼寄出。
团圆之夜,主任看老葛一人在家,便请他到自己家喝酒。主任还说,他要好好向老葛学习怎样教育孩子。
老葛老来得女,为了女儿小若能考出好成绩,可谓劳心劳肺,烟不抽酒不喝,挣断脊梁筋大手大脚为小若买书,送学习班。用别人的话说,这些年,老葛为了孩子活得极其不男人。
小若的高分数给老葛长了不少脸,从玉城小学到玉城高中,多少次家长会,老葛都被请到主席台就坐。高考后,老葛还被请去演讲。
“老葛兄,在做父亲方面,我要向你学习。来,我敬你。”主任举起酒杯,老葛惶恐地站起来,主任“吱”的一声把酒喝了下去。老葛觉得主任喝得很有型,很有风范,很男人。搁以前,主任是不用正眼瞧自己的,更别提敬酒。老葛也想大男人—回,像主任一样“吱”的一声喝下去,可刚喝一半,就被呛住了,憋红着脸直直地僵着,像房事进行到一半脚抽筋一样。等缓过了劲,老葛才喝下剩下的半杯酒。
“老葛兄,你教子有方呀,你家小若九年时间就完成了十二年的学习,现在进的还是名牌大学!”主任竖起大拇指,“连跳三级。”
“哪有?小学跳了两级,初中才跳了一级。”老葛打着酒嗝习惯性地回答。这话回答主任是头一回,可回答三亲六戚左邻右舍像背九九乘法口诀。小若成长的这些年,老葛跟他们也只有这几句话了。从孩子一驻扎在婆娘的肚子里,老葛就开始忙胎教,接下来忙这教忙那教,一忙就是十六年。
“爸爸,爸爸,你是我的大树!”主任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主任看了一眼,把电话掐了。“老葛兄呀,不怕你见笑,做为家长,我是失败的。我儿今年连三本都考不上,现 在还拒绝复习,跑去读什么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主任的电话铃声又响了起来,主任看了电话一眼,又想掐掉。
老葛问:“谁的电话?毛毛吗?接吧!”
主任一接通就说:“毛毛,你如果不回来复习,别想我搭理你。”
“老爸,别气坏身子,中秋节快乐!”电话那头传来毛毛的声音,“收到我给你寄的月饼了吗?你尝尝跟家里的有啥区别。”
老葛摇了摇微晕的头,看见月光从天空洒下来,像银色的缎子,扯都扯不断。老葛责怪自己,早一天给小若寄月饼就好了。
这时,老葛的手机也响 了起来。老葛一看电话,脸上沟壑纵横的皱纹笑成了一团,像地球仪上密密麻麻的经纬线:“我家小若的!喂,小若呀……”老葛愣了一下,看了看主任,乐呵呵地说,“知道了,今天中秋节,我很快乐,你也要快乐!”说完,老葛埋怨,“这孩子,真浪费,千里迢迢打电话就为了祝我中秋节快乐!”
“小若懂事,不像毛毛。你看他都这年龄了,还把我手机接他电话的铃声设成《爸爸去哪儿》……”
老葛的手机又响了起来,是短信!老葛看了一眼就删了,边删边说:“是婆娘的 。不管她,来,咱俩继续喝,不醉不休!”
两个男人继续喝。
中间,老葛的手机又响了起来。老葛看了一眼,没接。
“谁的电话?小若吗?接吧!”主任说。老葛摇晃着接电话:“喂,喂,你说什么……我不是,你打错了!”说完,捣鼓了几下手机,又灌起酒来。
酒局残余,老葛喝得醉醺醺的,手机再次响了起来,主任嘟哝:“谁的电话呢?”拿起老葛的手机一看,来电显示:“讨债的,别接!”
老葛人虽醉,可脑里还记得小若刚才的电话和信息。小若第一次来电话,只说了一句:“喂,这个月打一千!”就挂了。
过后又发来一信息:“还是打一千一吧,我看中了一条裙子!”
看老葛不回信息,小若第二次来电话:“看到信息了吗?打一千一!”老葛气急地说:“打错了!”话还没说完,那头已是忙音。老葛一气之下,把小若的电话备注名改成:“讨债的,别接!”
老葛醉倒下去时,脑里回现出小若给自己长脸的高分试卷外,耳边也回荡着小若这些年简洁的话语:小学时“我得了第一”,初中时“我又得了第一,汇三百”,高中时“我还是第一,汇六百”,到现在的“打一千”。没有问候,也没容老葛说话。像刚才,老葛多想跟小若说说你妈病了,我在医院忙了两天……当然,也有老葛不想说的,那就是他把家里唯一的月饼快递了。
老葛也想跟主任说,在做父亲方面,他要向主任学习。
可醉了的老葛什么都没说出来。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6年第1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一项是 (  )
A.主任的儿子毛毛虽然成绩不够优秀,不够懂事,实际上却是一个乐观向上、重亲情、有主见的青年。
B.小说构思精巧,描写了两个父亲中秋节喝酒的场景,通过人物对话和孩子们打来的电话,巧妙地将两个孩子进行了多角度的对比。
C.从主任两次想掐掉儿子来电的举动看,主任对儿子有些不满,儿子不听他的话复读,却读一个职业技术学校,他对儿子的前途深感绝望。
D.小说的结尾写老葛醉了,想和主任说说真心话,却什么都没说出来,因为他能理解主任,主任的孩子学习不好,也很烦恼。这样写,言简意丰,回味无穷。
【小题2】请结合小说的具体内容,简要分析“老葛”这个人物形象。
【小题3】有人说,小说的标题“谁的电话”应该改成“寄月饼”,你是否同意?请简要说明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红楼梦》虽是女性的悲剧,女性的颂歌,但全局最中心的人物,还是男性的贾宝玉。他是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母腹中开始孕育的“新人”的胚胎。他为女性唱颂歌,唱悲歌,都是他作为“新人”的表现。所谓“新人”,就是有了 “人的觉醒”的人。但是贾宝玉的觉醒,不是看到了自己是个“人”,自感人的尊严,倒是看到自己是人当中的“渣滓浊沫”,自惭形秽。这似乎很奇怪,其实也不奇怪,无非他还仅仅是“新人”的胚胎的缘故。
贾宝玉对女性的尊重,并不是来自理性的认识,而是来自直接的感受。他对一切“峨冠博带”的“须眉男子”深恶痛绝,又在自己的家庭,自己的身边,长期接触到那么多的美丽聪明的青年女性,看到她们受到不应有的轻视,看到她们的地位是那样屈辱,命运是那样悲惨,对她们又爱又敬,为她们又悲又愤,回过来就更对“须眉男子”深恶痛绝。他对女性的尊重,看来也许有过于美化的地方,其实那只是他所理想的最完美的“人”,穿着女装罢了。他在穿着女装的“人”面前自惭形秽,就是以理想的完美的“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实际上人类的“渣滓浊沫”并不是宝玉,而是贾琏、贾环、薛蟠之流,正因此,他们决不会自惭形秽,他们正自幸生为“须眉男子”,可以奴役女人,在女人面前自觉高她们一等。
贾宝玉对女性的尊重,实质上就是对“人”的尊重。他理想着完美的“人”,但是现实中的男人他觉得太丑恶了,只有美丽的女性才比较能做他塑造“人”的完美形象的原型。他唱的女性的颂歌,其实就是“人”的颂歌。但是,他又眼见一幕又一幕的女性的悲剧,眼见这人世间仅有的美,逃不了毁灭的命运。
开始觉醒者寻到的光明总是微弱的。贾宝玉所能寻到的一点光明是微弱的,他的心情是悲凉的,但是他这个艺术形象作为“新人”(尽管还只是胚胎)的力量却是强的。这个艺术形象十分可爱。书中有人给他勾出一幅速写肖像:他自己被烫了手,倒问烫了他的那位姑娘疼不疼。他自己大雨淋的水鸡儿似的,反提醒一位姑娘赶紧避雨。他甘心为丫头充役,受丫头的气。他聪明而憨厚,女性化而不侧媚。他喜欢女孩子们,也为女孩子们所喜欢,尤其林黛玉是他唯一的知己。可是另一方面,有人认为他是“孽根祸胎,混世魔王”,认为他“乖僻邪谬,不近人情”,认为他“潦倒不通事物,愚顽怕读文章”,“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轻一点儿说也是有“痴病”……这样看宝玉的,不是他的仇人,而是最疼爱他的祖母、母亲和“恨铁不成钢”的父亲。他们的观念都是当时最正统的观念。贾宝玉这样复杂的形象,带着光辉和芳泽出现在中国文学史上,不是一件小事。

(摘编自舒芜《< 红楼梦 >前言》)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红楼梦》中贾宝玉为女性唱颂歌唱悲歌,还寻到了一点光明,却不是真正的 “新人”。
B.屈辱、悲惨的女性,贾宝玉对之爱敬,为之悲愤,他对女性的尊重是由感性到理性的。
C.自幸生为 “须眉男子” 、自觉高女人一等的贾琏、贾环、薛蟠等, 是真的 “渣滓浊沫”。
D.贾宝玉长期接触许多美丽聪明的青年女性, 为女性所喜欢,但只把林黛玉当作知己。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认为贾宝玉是中国封建社会末期 “新人” 的胚胎,全文围绕这一观点进行了论证。
B.贾宝玉很尊重女性,原因在哪里, 实质是什么, 文章对这些逐层递进地展开了论证。
C.文中运用对比论证的方法, 以贾琏、贾环、薛蟠等人来反衬,使贾宝玉形象更鲜明。
D.为了证明 “开始觉醒者寻到的光明总是微弱的” ,文章最后一段使用了例证法和引证法。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贾宝玉觉得现实中 “峨冠博带” 的男人太丑恶了,古代的贤哲、文人则还是很可爱的。
B.贾宝玉以理想的完美的 “人” 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最终成为一个复杂而又完美的形象。
C.贾宝玉自惭形秽,心情悲凉,只能在现实中寻到微弱的光明,但他已经开始觉醒了。
D.观念最正统的祖母、母亲和父亲最疼爱贾宝玉,对聪明而憨厚的他是 “恨铁不成钢”。

同类题5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巩乃斯的马
周涛
我一直对不爱马的人怀有一点偏见,认为那是由于生气不足和对美的感觉迟钝所造成的。有时候读传记,看到有些了不起的人物以牛或骆驼自喻,就有点替他们惋惜,他们一定是没见过真正的马。
在我眼里,牛总是有点落后的象征的意思,一副安贫知命的样子,骆驼却是沙漠的怪胎,为了适应严酷的环境,把自己改造得那么丑陋畸形。它们的特性和模样,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人类对动物的征服,生命对强者的屈服。它们不是作为人类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
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间的一种尤物,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
1970年,我在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不正常的政治气候使人压抑到不能忍受的地步。
一天夜晚,我和一个上士偷偷摸进马棚,解下两匹骏马,在冬夜旷野的雪地上奔驰开了。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跑。随着马的奔驰、起伏和跳跃,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啊!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泪水……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
我喜欢看一群马,尤爱看群马的首领,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火焰般的光彩;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般的尊严。
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群,通过追逐、厮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
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心灵寂寞。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我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驰的诗韵,辽阔草原的油画,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草的群雕,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一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短暂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的在这原野上汇聚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扔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的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也并不过分。
纵览马的历史,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的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的吧。
【小题1】作者不喜欢牛、骆驼主要原因是什么?写巩乃斯的马为何从牛、骆驼写起?(4分)
【小题2】“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间的一种尤物,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在文中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请分条陈述。(8分)
【小题3】暴雨中壮阔的马群场面的描写十分精彩,作者除直接描写马群的奔跑,还写了哪些内容?作用是什么?(6分)
【小题4】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在某种程度上,马已经成为一种精神图腾,联系全文,作为群体的马,作者着重表现了它们的哪些优点?表达了一种怎样的思想感情。(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