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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天地苍茫一根骨

庞 进

司马迁的祠墓在陕西的韩城市。祠内有他的塑像:束高发,穿红袍,长眉入鬓,双目炯炯——那眼神,有穿透历史烟云的明晰和超凡入圣的穆然;显著的还有那一袭长及心胸的须髯,给人一份文人的傲岸和学者的庄重。据说,人受过宫刑,胡须会随之脱光,而这尊塑像,依然大须飘拂——这大概是民意使然了:你皇上要把一个血性须眉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太监,可在我们老百姓的心目中,这个人依然是男子汉,顶天立地,气吞山河的男子汉!

仔细看,司马迁的塑像是稍稍有些斜的,头向北方偏着。一种说法认为,司马迁是在遥望北方的苏武庙,因为这位在北国牧了十九年羊的汉朝使臣,和司马迁是肝胆相照的僚友。另一种说法认为,司马迁是在遥望李陵,这位大汉名将的被迫降敌,正是司马迁lĺ(   )祸的原因啊。我是倾向于后一种说法的,我甚至觉得“李陵之祸”降临到司马迁的头上,是有某种必然性的。不错,司马迁是一个有骨气有血性又才华横溢抱负远大的文人,这样的文人在任何一个朝代,都是社会的良心。当李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践戎马之地”,重创十万敌骑的消息传到长安时,汉武帝刘彻是笑眯眯的,公卿王侯们也纷纷“奉觞上寿”,好听话说得长乐宫的麻雀都似乎要变成翩翩起舞的宫女。无料几天后,李陵终因矢尽粮绝,寡不敌众而被俘降敌。消息传来,全朝廷都哑巴了,刘彻更是“惨怆怛悼”,脸吊得像经了霜的秋茄子。

“你们还有什么话说?”朝堂上,刘彻目扫群臣。群臣或面面相qù(  ),诺诺唯唯;或言李陵该千刀万剐,夷其九族不足以抵罪。当刘彻对这样的看法眯目点头的时候,我们的太史公站了出来。他说李陵平时克己奉公,身先士卒,有国士之风。此次出征,孤军奋战,血染寒山,英勇可嘉。降敌是一时无奈,日后有机会,他还会报效汉朝的。“好你个司马迁,”刘彻震怒了,“你竟敢替叛贼说话,谁给你的胆量?”

现在看来,司马迁充其量不过是说了几句公道话而已。然而,问题倒不在于公道话本身,而在于竟然有人敢于站出来说公道话。社会良心和专制强权在这儿发生了深刻的矛盾。在刘彻的心目中,作臣子的差不多是一群牛马狗,鞭子下驮拉耕作,唯主子鼻息是仰,哪里有你人模人样地站在我的对面说什么公道话的权利?

对武帝刘彻,司马迁曾经抱有幻想。做太史令,他异常勤奋,总想博得武帝的欢心。即使站出来为李陵辩护,也是见皇上满脸的“惨怆怛悼”,禁不住效一番“款款之愚”。然而,残酷的现实粉碎了文人的天真,他终于明白了:刚直不阿的书生和专横残暴的帝王是冰和炭、玉和泥。于是,不再幻想不再幽怨,为了草创未就的《史记》,为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理想和事业,他咬牙吞血,毅然决然地走向了苦难,“就极刑而无yùn( )色”。至此,司马迁实现了一个转变,一个御用工具向独立人格的转变。从此,一个书生走到了一个帝王,和这个帝王赖以存在的庞大体制的对立面。你可以摧残我的肉身,但你摧不毁我的抱负;你可以夺取我的生命,你却打不倒我的精神。我就要谱写一部世上从来没有的大书,让这个民族记住司马迁,让这个世界记住司马迁!也让你刘彻看看,什么是真正的文人,什么是文人的肝胆。寒凝春华发,血沃劲草肥。炼狱淬火,司马迁在提升精神的同时,成就了一根骨头。

好一根骨头啊!即使面对一百个汉武帝,一千次酷刑,一万回磨难,这根骨头也不会酥软,绝不酥软!

(选自《当代散文精品选》,有删改)

【小题1】据拼音,写汉字:
lĺ(_______)祸,  面面相qù(______),  无yùn(______)色
【小题2】标题“天地苍茫一根骨”运用了_____的修辞手法,表现出了司马迁悲剧的命运和的精神。
【小题3】第3段,可用一个带有“骨”字的成语“______骨”概括群臣的表现,作者刻画群臣的表现是为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4】第5段中,“文人的天真”的含义是:_____________。
【小题5】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作为短小精简的传记,文章第一段通过写塑像介绍了司马迁的身世和经历,直入了文章的中心事件,突显了人物精神,是人物传记的典型笔法。
B.第2段,“我是倾向于后一种说法的”一句,一方面为下文引出李陵及司马迁遭祸,起到过渡作用;另一方面也为全文的议论与评述作了铺垫。
C.开头,写塑像集中突出了眼神与须眉两处细节,烘托了人物的血性与神韵;“头向北方偏着”的细节,议及“遥望李陵”的说法,顺利过渡到下文。
D.“替叛贼说话”震怒了武帝终至“就极刑”,归根到底是司马迁文人性格使然,刚硬而敢于说真话,不人云亦云,他的悲剧其实是他性格的悲剧。
E.作为一个刚直不阿的书生,司马迁的性格也有多样性。他也曾对武帝寄予希望,也曾希望博取他的欢心。只是残酷的现实粉碎了他的天真和梦想。
【小题6】从全文看,第2段中,作者为什么说“李陵之祸降临到司马迁头上,是有某种必然性的?”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2-14 0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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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菊者砚秋   章诒和
边学边唱边挨打
因家境贫寒,六岁的程砚秋,投入荣蝶仙门下学艺。程砚秋学戏很苦,荣家所有的生活琐事也都要他做,无异于童仆。师父脾气坏,稍有不欢举鞭就打。
因有家世之悲,心思重的程砚秋常常低眉含颦,面无欢容。年龄稍大些后,多半由于营养不佳,心情一直比较抑郁。师父认为他不宜于学花旦,让他专攻青衣。师父还发现他嗓音很不一般,且扮相沉静明丽,如珠蕴椟中,时有宝光外熠。
唱对台戏,却不伤和气
程砚秋不具备梅兰芳响遏行云的金嗓子,但凭着自身条件、勤奋、刻苦以及高人指点,硬是创出了一种大异于梅兰芳、却又能与之相抗衡的、以新奇声腔为特点的表演风格。唱到情感至深处,其声竟细若游丝。观众聆听时,大气都不敢喘。这是他声腔艺术最讲究的地方,无人能及。程砚秋最早的艺名叫菊侬,后改为艳秋。有人说这个更名含有深意,因为艳于秋者厥为菊。菊是耐寒的,它要比质弱芳幽的兰花坚韧耐久。其实,菊、兰同为花中上品,只是香气、风姿各有不同。
1922年,他首次赴沪演出,气势极盛,每晚舞台上的花篮都不下五十个,全场无一空位,另有许多人环立而视。戏院门口,汽车有200余辆,马车不计其数。程砚秋每日的茶会、堂会、剧场演出几乎占满了所有的时间,真可谓无一息之闲,也无一丝乏暇,极其劳累。但他依旧是客颜焕发光泽,嗓音穿云裂石,对此,罗瘿公喜于心也惊于心,欣慰且忧虑地对他说:“你此行红得可惊,也遭人嫉恨。有些人正欲,挑拨梅先生与你之间的师生情谊呢。”这是一个重要的提示,也是一个重要的提醒。
程砚秋返京时,梅兰芳赴站迎接。几天后,梅兰芳带着戏班到上海演出。此后,一兰一菊,果然就在上海争起了短长,他们的竞争最初不明朗,顶多在戏码上争个高低——你唱的戏,我也能演,即“你有我也有”。1927年《顺天时报》举办中国旦角名伶竞选活动,经投票选出了梅兰芳、尚小云、程砚秋、荀慧生“四大名旦”。从此,他们的竞争趋于明显化。后来,两人真的唱起了对台,形成高潮。捧梅派与捧程派遂在各大报刊,唇枪舌剑,大开其火。双方势均力敌,难分伯仲,但真正占便宜的是听众与看客。两个剧场夜夜告满,观众是大饱耳福。戏唱到最后,程砚秋使出撒手锏,连演5场《锁麟囊》,天平向他这边倾斜了。
四大名旦里,尚小云与荀慧生都没有追赶梅兰芳的念头,唯有程砚秋雄心万丈,梅、程在北京“偌大京师各剧场沉寂,只余梅、程师徒二人对抗而各不相上下。梅资格分量充足,程则锋锐不可当,故成两大势力”。面对这样的情势,罗瘿公给程砚秋提出的策略是:“玉霜(程砚秋字玉霜)对梅应当在不即不离之间。”何谓“不即不离之间”?那就是既近又远,既热又冷,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清醒冷静,有极好的控制力,合乎分寸,合乎人情,表现得又极自然。礼仪性是它的外显层次,内在依据则是人际关系和实际需要。
梅兰芳有富贵气,程砚秋是书卷气,一个得于天赋,一个纯恃人功,各臻极致,梅、程之间尽管竞争激烈,彼此一争高下,却都是不露声色,不动肝火,温良谦恭。移居上海的梅兰芳40寿辰时程砚秋特往拜寿,行叩头大礼,见者均叹其未尝忘本。明明是打对台的人,却绝不伤和气。
就有那么大的魅力
台湾的戏曲研究家齐崧先生说:“如果听梅兰芳的戏等于吃鸦片,那么听程砚秋的戏就等于打吗啡。因为吃鸦片尚有戒除的可能;而一旦打上吗啡,则很难戒掉了。”

有人说,程砚秋太“独”。这主要是指他的私房戏不肯轻易传人,程砚秋觉得这样做没什么不对。其实,他的“独”是有针对性的。针对的是未经许可,暗中把剧本及表演偷传出去的人。
当时有个唱河北梆子的女演员,自从和哥哥一起看了程砚秋演的戏以后,就迷上了程派。每有演出,她必去“偷戏”,在梨园行,“偷戏”是大忌,怕被人认出来赶出去,她打扮成男孩去剧场。几年“偷”下来,就把程砚秋早期代表剧目都“偷”到了手,齐如山看了她的表演,惊异地说:“这孩子的唱法,很像程老四(即程砚秋)呢。”就建议她拜程为师,结果可想而知被程婉谢。但她实在太喜欢程派,既然得不到亲传直授,她就绕着弯子学。一是拜了程现秋的老师王瑶卿为师,二是向给程配戏的搭档、伙伴学习。见她苦心学程,人家也就乐于指点。
当程砚秋发现曾与自己合作得很好的小生将他的戏偷传给别人时,便断然与之决裂。后来每当他演出,只要听说有人来偷记他的剧本喝词、念白、唱腔、身段时,他立即把琴师找来,在后台临时变动主要唱腔,叫那些偷艺者摸不准,学不去。
程砚秋的“独”,看起来挺自私的,我倒佩服程砚秋的“独”,因为他那么早就懂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了。
(摘编自《读者》)
【小题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的一项
A.梅、程师徒二人“对台戏”不相上下。如文中所评“梅资格分量充足,程则锋锐不可当,故成两大势力”。
B.梅、程师徒二人“唱对台戏,却不伤和气”,双方温良谦恭,皆有礼仪风度,值得世人尊敬与学习。
C.“独”表现了程砚秋独特的个性,疾恶如仇,这种“自私”让作者佩服。
D.“梅、程之争”不仅让观众大饱耳福,也促进了京剧艺术的创新和发展。
【小题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童年的程砚秋为了学艺,不仅要承担师父家所有的生活琐事,还要忍受鞭打,所以常常低眉含颦,面无欢容。
B.程砚秋最早的艺名叫菊侬,后改为艳秋。其用意就是对抗梅兰芳,一较高低,证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C.梅、程之间尽管彼此一争高下,却都是不动肝火,温良谦恭。在这举动里面包含着道德信条、江湖规矩以及个人修养,双方都令人尊敬。
D.程砚秋不肯将私房戏轻易传人,当发现曾与自己合作得很好的小生将他的戏偷传给别人时,便断然与之决裂。这表明程砚秋有些自私,不利于京剧的发展。
E. 从本质上看,“梅、程之争”是京剧艺术“梅派”与“程派”不同表演风格的对决。
【小题3】文中引用台湾的戏曲研究家齐崧先生一段关于梅、程戏曲的评论有何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2

文学类文本阅读

在亲爱的人与一头猪之间

王奎山

1982年我读大四。那年的春节,我领着徐美红一起回乡下过年。徐美红的爸爸当时是我们省财政厅厅长。一个厅长的千金,能看上我这乡下娃,那是因为我有三篇论文上过学报。徐美红的到来,简直像在我们那个村子里刮了一场十二级的台风。女人们、孩子们都挤到我家的院子里来看稀奇,一时间,院子里热闹成了一锅粥。男人们到底矜持一些,远远地站在那里看、议论。父亲拿着香烟,满面春风地上前挨个儿给大家敬。大家也不客气,会吸的,当场就点着吸了起来;不会吸的,就夹在耳朵上。

这是刚刚到家那天的事。此后的几天里,家里也是人来人往,像赶集一样,没个冷清的时候。母亲高兴地说:“咱老王家几十年都没有这样热闹过了。”父亲点点头,说:“那是哩,那是哩。”

直到年三十下午了,家里才算清静下来。母亲麻利地剁好饺子馅,妹妹和好面,和父亲三个人包起饺子来。我和徐美红表示要帮忙,被母亲坚决地拒绝了。于是,我躺在厨房一角父亲平时睡觉的地铺上看书。徐美红也找了一本闲书,懒懒地靠在我的身上看。这中间,徐美红上了一趟厕所。黄昏时候,饺子包完了。妹妹说:“呀,憋死我了。”就往厕所里跑。一会儿妹妹就回来大惊小怪地喊:“猪跑哪里去啦?咱家的猪跑哪里去啦?”父亲母亲都慌了,忙着往厕所里看,厕所里空空如也,哪里还有猪的影子。我们这里,厕所和猪圈是在一起的。

突然,妹妹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大声说:“俺嫂中间上厕所了,肯定是出来的时候忘记拴栅栏门了。”这是极有可能的事。一到乡下,徐美红就暗中朝我抱怨:“啥都好,就是解手太恐怖了,身边那么个大东西朝你虎视眈耽的,吓死人了。”因此她匆忙离开时忘记拴栅栏门,以至于让猪逃了出去,这是极有可能的事。母亲忙给徐美红打圆场,批评妹妹说:“你胡说个啥,你嫂出来咋会忘记拴栅栏门!”徐美红也是个实心人,也不知道推卸责任,说:“我也忘记拴没拴栅栏门了。”父亲宽厚地笑笑,说:“我出去找找看,二百多斤个大肥猪,还能丢了?”说罢,父亲就出去找猪了。跟着妹妹也说:“反正没事,我也出去找找。”

天黑透了,四周传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别人家都在过大年了,我们家却连灯都没有点,五口人有两口还不知在什么地方奔波呢。

终于,父亲回来了。停了一会儿,妹妹也回来了。父亲把手一挥,朝母亲说:“烧火吧,不能因为丢了一头猪,就连年也不过了,该咋过还咋过。”父亲还特意朝我和徐美红笑笑,说:“丢不了,一头二百多斤的大肥猪,往远处跑,它又跑不动,肯定就在这附近。我明天再找,保准找得到。”

话是这样说,但一家人谁也无法轻松下来。特别是徐美红,因为整个事件是因她的粗心大意而造成的,所以更显得心事重重的样子,饺子吃了没几个,就丢下饭碗早早地上床歇息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父亲就出发找猪去了。然后,妹妹也出去了。母亲说:“反正我在家也是闲着,我也出去,多一个总比少一个强。”这样,家里就剩下我和徐美红两个人了。我想起母亲的话,“多一个总比少一个强”,就征求徐美红的意见:“要不我也出去找?”徐美红说:“谁不让你出去了?你出去吧,你想上哪儿上哪儿!”我有些尴尬地笑笑,走过去拍了拍徐美红的脑袋,也出去找猪了。在那样一种特定的情况下,在亲爱的人与一头猪之间,我只能选择一头猪。我希望徐美红能理解这一点。

一直找到中午,连根猪毛也没有找到。我垂头丧气地往回走。刚进村,就见妹妹远远地迎了上来。一看见妹妹脸上灿烂的笑容,我就知道猪找到了。果然,是父亲在附近的崔庄找到的。原来,头天下午猪跑到人家的包产地里吃麦苗,被人家赶到自家的猪圈里圈了起来。父亲给人家买了两盒烟,才把猪赶回来的。回到家里,父亲母亲脸上都是一脸的欢笑。

突然,妹妹发现了一个新情况,说:“哎,我嫂哩?”又问我:“哥,我嫂不是跟你一块儿找猪去了吗?”母亲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知道出大事了,像个孩子一样“哇”地哭了起来。母亲一哭,本来就是个孩子的妹妹也跟着哭了起来。父亲虽然没有哭,眼圈也红红的,对我说,我马上就去国营家借车子,你赶紧到新安店去。

新安店,是京广线上离我们家最近的一个火车站。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从徐美红与“我”回乡下过年,到后来因为一头猪,徐美红逃离,应该说两人爱情的过失是一种偶然。
B.作为厅长的千金,徐美红因为“我”的才华而来到乡村,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她对那个时代的超越以及她对爱情的大胆与执着。
C.整篇小说通过细腻的对话描写与心理描写,讲述了一个生动的乡村闹剧,反映出较为深刻的社会问题。
D.小说用诗化的语言讲述了一个令人遗憾的爱情故事,小中见大,展现了中国社会中存在着的城乡矛盾冲突。
【小题2】小说开头写徐美红到农家过年的情形,有什么作用?
【小题3】小说中的父亲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作品。

韵是诗情的翅膀

金波

①近年来,诗歌散文化倾向比较明显,特别是“分了行”的散文诗缺乏意蕴、意境,语言不优美,很难说是诗了。从创作实践看,受“成人诗”影响,大部分童诗也不再押韵。我认为应当提倡押韵。

②我们先来看童诗中的童谣。童谣靠口来说,为了传播、为了让听者悦耳,就要有节拍、有韵律。童谣韵律极其丰富多样,押脚韵自不必说,那换韵方法也很讲究。韵是一首童谣的黏合剂,把繁复的意象聚合到一起,从而产生无限乐趣;韵又不仅仅是黏合剂,它还是“声音的向导”,我们可以跟随声音去畅游童谣的意境,进而去听、去唱、去创作。韵,是点燃灵感的火花。

③人类审美是从听觉开始的,诗歌重要特点之一就是音乐性。欣赏诗歌不能放弃对音乐性的欣赏。何况写不押韵的诗并不容易:如果你放弃最外在的韵律形式,那就要更多地利用其他表达方式。比如,读一首无韵诗,我就会寻找感情的旋律,感受到诗里浓郁的情感和语言的抑扬顿挫。无韵的诗,其实很难写。

④我常常提醒初学写诗的朋友:你可以写不押韵的诗,但你要学会押韵。韵,是一种对声音的感觉,它可以帮助你带着韵律去构思一首诗、思考一首诗。如果一开始写诗就缺少对韵律的感觉,就有可能误认为“分行排列”就是诗,丢失对诗歌听觉之美的感受。写诗,其实应当在还没“写”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听”到那诗了。这就是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缺乏“内心的声音”,无论你朗诵得如何慷慨激昂,听者都难以听出那诗内在的诗情和声音之美。

⑤写诗不愿意押韵者,一个理由是押韵束缚思想和表达。在我看来,这只是问题一个方面。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押韵可以活跃思维、活跃表达。我写诗,从来都是心中带着韵律思考的。比如构思一首诗,总会先萌生急于表达的思想感情,以及表达这些思想感情的关键词语、要紧句子,这些都可能是决定用韵的依据。反转来,韵脚又可以给你限制中的自由,让你在回环往复的韵律声中,驰骋你的文思,集中而单纯地呈现你所要表达的意象。

⑥从这个角度来看,韵是诗意的翅膀,不仅能让诗人文思飞翔,还能把一首诗凝聚成一个整体;韵是流动的声音,它引导你走进同一韵脚的字词中间,供你在其中选择要用的词汇。不仅如此,韵脚甚至可以激活你的思考,让你在枯竭的思维中绝处逢生,在韵律的美声中迸发思考火花。有韵的诗,可以让你在诗海里畅游,把奋力击水变成浪花的舞动,伴随着你抵达诗的彼岸。

⑦俄罗斯著名作家普里什文的那句话:“我的天性中,素来有渴求韵律的愿望。”对韵律的感受力,就是敏锐地捕捉声音,声音有时正是点燃灵感的火花。行文至此,我想起1926年,徐志摩和英国作家哈代的一次会面。哈代问徐志摩:“你们中国诗用韵不用?”徐志摩记录了哈代的谈话:“他赞成用韵,这道理是不错的。你投块石子到湖心里去,一圈圈的水纹漾了开去,韵是波纹。少不得。”哈代继而说:“抒情诗是文学的精华。颠不破的钻石,无论多小。磨不灭的光彩。”“诗是文字的秘密。”我尤其欣赏这最后一句话,因为诗美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是丰富的,其中也包括诗的韵律。

⑧人们读诗写诗,是全面地培养审美趣味:情感的,哲思的,语言的,想象力的,特别是诗的内容和韵律的融合……诗的韵律,不只是戴着镣铐跳舞,也是张开翅膀飞翔。

(选自2018年1月《人民日报》,有删改)

【小题1】“韵”为什么是“诗情的翅膀”?请简要概括。
【小题2】文中提到徐志摩和英国作家哈代的谈话,有何用意?
【小题3】结合全文,阐释文末“诗的韵律,不只是戴着镣铐跳舞,也是张开翅膀飞翔。”一句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