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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初心

邢庆杰

太阳刚落山,千户营派出所指导员钟方格就接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的指令,要他组织全所所有干警、辅警在晚上8点前到局里集结。

千户营是本县最偏远的一个乡镇,离县城40多公里,全是窄窄的乡村公路,没有一个小时到不了。自从李所长半个多月前被局里抽调到外地执行任务,所里的工作一直由钟方格负责。他当即把所里的十几个人召集起来,分乘三辆车赶赴县公安局。

今天又是什么任务呢?钟方格脑子里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作为刑警出身的资深警察,他多次被抽调参加紧急行动,因此他知道,只有集合起来,把手机都收上去以后,才会知道行动地点和目标。

一个小时后,钟方格接到了具体的抓捕任务,去端一个涉毒的地下酒吧。

行动起初很顺利,钟方格他们从前后两边同时破门而入,把七八个正在吞云吐雾的人堵在了屋子里。

“蹲下蹲下,抱头抱头!”

在一片嘈杂声中,钟方格看到了一个人,脑袋“嗡”地响了一下,暗叫:真倒霉。

那个人既不抱头,也不蹲下,他安坐在沙发上,悠闲地吸着一支烟。竟然是县公安局新到任的副局长刘东来。

见他不配合,一个民警拿出了手钱。

怎么办?钟方格的大脑急速运转起来。

钟方格原是刑警大队的一名中队长,参加工作以来,屡次立功,本来前途一片光明。6年以前,他打掉了一个拦路抢劫的团伙,团伙的头头,竟然是局长的表侄,局长让他想办法给表佳脱罪,但当时已经铁证如山,他不愿昧着良心办假案冤案,最后局长的表侄被判了10年。事后不久他竟被派到偏远的千户营派出所,成了一名普通干警。几年来,他一直被穿小鞋,几次升职的机会都与他擦肩而过。直到去年,那个局长被“双规”,新来的陈局长上任,了解到他的情况后,才把他提拔为派出所指导员。最近,局里空出一个刑警大队长的位置,听说要搞竞争上岗,钟方格觉得自己东山再起的机会来了。可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偏偏这个刘副局长就是分管刑警大队的,今天要是得罪了他,恐怕这次竞争上岗又没戏了。唉!刘局长怎么会有这么个恶习呢?

钟方格的这些思想纠结,只在电光火石之间。他下了抓捕决心的时候,那个民警已经给刘东来戴上了手钟方格大喝了一声,都带走!

刘东来冷漠地扫了他一眼,顺从地和其他“瘾君子”一起被押了出去。

钟方格把抓捕的人员全部押送到局里,关进拘留室就算完成了任务。

他在公安局院子里转了好几圈,纠结了一阵子觉得还是应该把刘东来的事儿给一把手汇报一下。

陈局长上任以来,只要晚上有行动,他肯定在办公室值守,随时听取汇报下达指示。

他敲了门,刚进了陈局长的办公室,就听到有人喊道,钟大指导员回来了刚才好威风呀!

竟然是刘东来!正坐在陈局长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冲他微笑。

他吓了一跳,问,你你是怎么跑出来的?

陈局长笑了笑说,提前没有告诉你,今天晚上刘局是卧底,是配合你们行动的,要不,你怎么会抓得这么准?

钟方格恍然大悟,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

他不好意思地对刘东来说,刘局,对不起,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么个小案子,您会亲自去卧底。

陈局长哈哈大笑了两声说,刘局可不是专门为了去做卧底,主要的,是对你进行了一场特殊考察呀!

钟方格的汗都要下来了,今晚的行动,竟然包着对自己的考察好悬呀……

陈局长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方格同志我知道你以前受到过不公正的待遇,所以我想了解一下,你经历了那一次不公理之后,还有没有保留那一颗初心。

刘东来过来,紧紧握住他的手说,方格老弟谢谢你,你给我们递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钟方格心情骤然舒朗起来,他大着胆子问领导那这次竞争上岗,什么时候开始?

陈局长和刘东来相视一笑,几乎同时说,已经结束了,钟方格同志,祝贺你!

选自《光明日报》2019年4月5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篇巧设悬念,县公安局调派指导员钟方格组织人员到局里集结,他是何许人,为何要派他,这些疑问既激发读者兴趣,又引出下文的相关情节。
B.小说叙述钟方格打掉拦路抢劫团伙的经历;以及后来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既丰富了小说内容,增加了小说的深度,又从侧面反映了现实发人深思。
C.小说善用语言描写来刻画人物,如在抓捕过程中钟方格看见副局长后,作者仅用“暗叫:真倒霉”五个字,就将钟方格当时复杂的心理表现出来
D.在情节安排方面,作者采用了顺叙和插叙相结合的方式,使小说打破了时空界限,过去和现在有机结合,这是小说叙事方式上的一个颇具匠心的特点。
【小题2】小说中钟方格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有并行的两条线索,分别是什么?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2-27 03: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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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边关是自然与人文因素紧密结合的景观形态,传递着历史文化内涵。边关出现在唐诗中,皆因丝绸之路的通达,开放的国家社会格局,文人墨客对漫游边塞、从军入幕的崇尚以及包括过所制度在内的国家制度限制等。相比地理位置和气候环境,边关的文化意义更为抽象,象征性更强,所承载的感情也更为复杂。诗人多以社会现实为吟诵主旨,以点带面、由小及大、以虚带实,将边关的特征表现得淋漓尽致。

首先是战场形势。从军事意义上讲,边关地理位置重要。从唐诗中看,边关的“战火”已经烧入了诗歌意境,不管那些知名关隘是否正在发生着战事,诗歌中的征战杀伐都未曾真正停歇,皆承载着将士建功立业的豪情、大无畏的精神和犯我者虽远必诛的决心。例如,唐彦谦《咏马》中“百战沙场汗流血,梦魂犹在玉门关”,借玉门关指边陲前线征战之地;李白《从军行》中“愿斩单于首,长驱静铁关”,体现出关防将士守卫家园、驱敌出境的豪迈气魄。

其次是戍边之所,“关”是军防象征,也是征人和亲属对戍边之地的情感依托。诗歌里有恢宏阔大的战场形势,也有单一渺小的个体自我。边关虽然承载文人将士们建功立业的梦想,但毕竟是遥远的苦寒之地,长期在塞外驻守或是从军入幕不得志之人面对战争的惨烈、环境的荒凉、人情的冷漠生疏,都不可避免地产生思念怨忿之情。而人们的情感是相通相应的,在亲朋远赴塞外前免不了“爷娘妻子走相送”,塞外兵士思念故人的情感也不会停歇。因此边关戍守之地,成了思归与念归的交汇。

再次是阳关寄情。在涉及边关名称的唐诗中,有一类“阳关诗”较为特别,这源于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这里的“阳关”指的是友人西行的必经关卡,有着明显的关外无故人的地理属性和分界含义。因为诗中有“渭城”“阳关”等地名,其曲名便为《阳关三叠》或《渭城曲》,唐代许多诗人都曾提到。在他们的那些诗句中,“阳关”多已失去起自然环境、地理位置特点,而以人文伴随意义,仅指代曲调货词中涉及的劝酒、伤离别等某些特定含义。

最后是家国分界。丝绸之路上的边关地理环境和其后天见与中原地区差距较大,作为戌边之所的代表和军事战略要地成为内地与西域的分野、不同文化的分野、生死安危的分野、家国与异乡的分野,是物质与人文界限的共有载体。时任西域都护的班超年老思乡,向汉和帝上疏:“夫周齐同在中土千里之间,况于远外绝城,小臣能无依风首丘之思哉?……然恐后世或名臣为没西域。臣不敢望到酒泉郡,但愿生入玉门关!”由此可见,玉门关被汉人看作家国的分界,带有深重的情感烙印。

唐诗中的“边关”含义不再单一,表面。在人们的心目中,除了对距离、气候等自然地理条件的认知与定位之外,“边关”早已超越了军事防御或是征税、监管缉私的原有含义,被赋予了深刻的人文精神和家园情怀。

(摘编自邢宇晨《唐诗中的边关意象》)

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唐代诗人在进行创作时,经常以点带面、由小及大、以虚带实地吟诵社会现实的主题,将边关的特征表现得淋漓尽致。
B.无论知名关隘是否安定平宁,唐诗中的征战杀伐都承载着将士建功立业的豪情、大无畏的精神和犯我者虽远必诛的决心。
C.涉及边关意象的诗歌即描写恢宏的战场形势,也塑造渺小的个体,因为“关”是军防的象征,也是征人和亲属对戍边之地的情感依托。
D.年老思乡的班超向皇帝上疏,表达了“依风首丘之思”和“恐后世或名臣为没西域”的担忧,可见汉人视玉门关为家国的分界。

同类题2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看见的看不见的镣铐

①普希金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呼吸,都是在圣彼得堡止息的。

②在清幽的莫伊卡河畔,有一栋三层的老房子,它就是普希金最后的居所。普希金的诗,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他被认为是俄罗斯文学之父。他短暂的一生,曲折而壮丽。他反对农奴制,反对沙皇,支持十二月党人的起义,曾经被幽禁。一八三七年,他为了捍卫家族和妻子的名誉,与法国人丹特士决斗,饮弹身亡。在他的故居的一个小盒子中,陈列着普希金的一缕头发,它软软的,茸茸的,色如成熟的玉米璎珞,状如春光中飞扬的柳絮。普希金活了三十八岁,这样的一生,也就是春天的一生。

③我们游涅瓦河的时候,船上的导游指着岸上的一座老房子说,当年普希金在决斗的路上,曾在这里歇脚,喝过咖啡。我想如果换作别人,那杯温热的咖啡,可能会绊住他的脚,但普希金没有,他走出咖啡馆,毅然去了决斗场。毫无疑问,他是个勇士。他倒下了,他的诗歌却像俄罗斯白桦林上空的云雀一样,动人地歌唱着。

④陀斯妥耶夫斯基的一生,是与疾病、贫穷和苦难抗争的一生。他活了六十岁。他人生的天空,乌云笼罩,可他用那支苍凉的笔,化作闪电,为我们呈现了一个风云激荡的世界———《白痴》、《被侮辱与被损害的》、《罪与罚》,哪一部不是灿烂的呢!由于负债累累,陀斯妥耶夫斯基在圣彼得堡居无定所,搬迁频繁。他最后的故居,离一个菜市场很近。在他故居的门口,我遇见了三个卖浆果的老年妇女,她们穿着长裙,包着头巾,很像陀斯妥耶夫斯基笔下那些为了生计而奔忙的小人物。在陈列室,我看到了一副锈迹斑斑的脚镣,它是陀斯妥耶夫斯基4年苦役生活的见证。他戴着它,写就了《死屋手记》。任何描写苦难的文字,在这副脚镣面前,都会黯然失色。这副脚镣,如岁月的风铃,带给人无限的伤感。脚镣囚禁了他的脚,却没有束缚住那颗自由的心。

⑤陀斯妥耶夫斯基直到去世前,才偿还完所有的债务,而他为人类留下的,却是无价的、不朽的艺术珍宝。他因为死亡,终止了搬迁;也因为死亡,这最后的居所,为他所拥有了。陀斯妥耶夫斯基所生活的时代,圣彼得堡只有八十万人口,而为他送葬的,足足有八万人!

⑥托尔斯泰不像陀斯妥耶夫斯基,他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都享有至高的荣誉。他出身贵族,不过他为这个出身而羞愧,他曾在日记中写道:“一想到自己的生活是由他人侍候时,就感到卑污,感到难过。那些人为使自己和家人免于冻死、饿死而在卖命。”他最终离开莫斯科,来到乡村,与想过自食其力的生活不无关系。去庄园前,我们参观了俄罗斯社会科学院的艺术博物馆,在那里,我看见了托尔斯泰自制的一双靴子。那双靴子样式简单、实用,不过,它们不是一般大小,可见托尔斯泰做靴子,并不如拿笔那么自如。这双靴子,踏过了多少朝露和霜雪?

⑦从莫斯科到托尔斯泰的庄园,大约4个小时的车程。沿途是广袤的俄罗斯原野。这条路,是托尔斯泰的叛逆之路回归之路。那是一座白色的小楼,托尔斯泰在这里,接待过屠格涅夫、高尔基、契诃夫等作家,《战争与和平》和《复活》也诞生在这里。也许是户外蓊郁的森林烘托的,这故居无比地温暖,无比地安详,毫无阴郁气,给人以亲切感。我真想坐在一把硬木椅子上,握着一杯茶,听听风声。故居中陈列着托尔斯泰穿过的道袍似的粗布衣服。看过列宾那幅《托尔斯泰在写作中》的画的人都知道,他习惯在拱顶室写作。那里原来是个仓库,托尔斯泰看上了它的安静。拱顶室就像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微微驮着背,带着谦和的笑容,迎接着参观者。列宾画中描绘的墙壁上挂着的农具,已不见了,不知那农具去了哪里?

⑧出了故居,我们拜谒托尔斯泰的墓地。他的墓离他生前的居所并不远。那座墓没有墓碑,周围是高大的冷杉,墓地旁边有一条浅浅的沟谷,好像沉陷在大地的一支笔。托尔斯泰躺在那里,看着他耕过的农田,看着他骑马经过的树林,也看着后世的风雨。我想在万物生长的声音中,他的灵魂,在另一个世界,也会生长吧。

⑨有些镣铐,可以看见,如陀斯妥耶夫斯基的。而有些镣铐,是看不见的。托尔斯泰的一生,都在试图挣脱一副无形镣铐的束缚,那就是他一出生就加在身上的贵族的镣铐。他在不断地谴责自己的过程中,使作品走向了博大辉煌!普希金呢,他挣脱的是生命的镣铐,当名誉和尊严受到损害时,他宁可用鲜血,祭洒他的青春,这怎不叫人为他生命的纯洁和豪情而赞叹呢!

⑩这些伟大的作家,因为有了温暖的、济世的心,有了高贵的、不屈的灵魂,不管是看得见的,还是看不见的镣铐,都无法桎梏他们,因为他们的心没有牢狱,海天一般地广阔,长风一样地自由!

【小题1】第②段“这样的一生,也就是春天的一生”中“春天”是_________。
【小题2】联系全段内容,分析第③段划线部分的表达效果。
【小题3】作者在第④段描写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故居门口“卖浆果的老年妇女”,说她们“很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那些为生计而奔忙的小人物”。这样写的目的是:(1)__________(2)_________
【小题4】联系上下文,说说第⑦段中“叛逆之路”和“回归之路”分别指什么。
(1)“叛逆之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回归之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5】选出下列对文章赏析不正确的两项。
A.第②段通过对普希金头发的描写,表现出他柔弱的一面,塑造了一个立体的普希金。
B.第④段以“乌云笼罩”来形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一生始终伴随着疾病、贫穷和苦难。
C.第⑥段对靴子的描写,体现托尔斯泰虽想融入平民生活,却无法摆脱贵族镣铐的痛苦。
D.第⑦段插入作者品茶听风的想象,从侧面烘托了托尔斯泰故居温暖而安详的平民气象。
E.第⑨段划线部分表明在普希金看来,当名誉和尊严受到损害时,苟活是为生命戴上镣铐。
F.本文将叙述、描写、抒情和议论融为一体,娓娓道来,舒缓流畅,感情真挚,耐人寻味。
【小题6】联系全文,谈谈标题“看见的看不见的镣铐”的含义及其在文中的作用。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三笑
于德北
这个故事发生在苏州。
或许,这也称不上是一个故事吧。
1993年的春天,他因为单位的业务,从北方直抵上海,又从上海转杭州,从杭州坐夜航船到苏州。船上的一夜十分诗意,他要了一碟豆腐,一碟青菜,一瓶老酒,一碗饭。他吃掉了这些东西。他近铺的一个老者说:“小伙子好饭量呢!”
他就笑了。
夜风从运河上吹来,潮潮的,带有一点水腥。
船是早上七点钟到的苏州,苏州给他的印象是水气忒重。他背了一个大包,茫然地伫立在街头。远远地可见北寺塔,高高地占据苏州的天空。他望着北寺塔,信手翻着从家里带来的小册子,那上面说:“寺乃三国时代东吴大帝孙权为乳母陈氏买地所建。”他觉得这一切真遥远。
他翻看地图。
那上边标明,怡园离他最近。
他就步行去了。
他想在江南见到的桐花,一树一树的,美丽极了。是桐花吧。那么高大的树开花了,他还是第一次领略。
他去怡园。
书上说:怡园位于人民路343号。
苏州的路少有灰尘。
他以全新的感觉走在苏州的路上,像一个诗人。
他在心里说:苏州,是春天里的一条飘带。印花的飘带,淡淡的水墨把白绢点染出几分娇羞。你看,他可不就是一个诗人。
诗人到怡园去了,他第一次看园林,他一下就给迷住了。怡园中有一口小井,他去的时候,一个苏州女孩正用小桶向上提水,那优雅的姿势无限娉婷,腰肢款款,春衫荡起微风。
他举起相机。
镜头里的女孩白,发黑,弯眉细目,齿洁唇红。
女孩说:“你照我干什么?”
她说的是苏州话,但他好像一下就听懂了。他没想到苏州话这样好听,像女孩手中的小桶,一汪清水透明而晶莹。
女孩说:“你照我干什么?”
他说:“竹风。”
那女孩的身后真有一簇春竹呢,葱郁、茂盛、青翠。
女孩说:“什么?”
他说:“竹风,竹子刮起的风。”
女孩就掩口笑了,她的意思是只有风能刮动竹子,竹子怎么能刮动风呢。她转而又笑了,她的意思是:可不嘛,风能刮竹竿,竹子怎么就不能刮动风呢。
她提着桶往屋里去了。
屋子是一个茶室。
他往怡园的深处去,七拐八拐地到尽头。他读那些楹联,觉得古代的人真麻烦,真有趣,真有闲心。他原路转回,直奔那茶室,听说,有当年的春茶可饮呢,他于茶道是一个外行,但能饮一盏江南的新茶,苏州的新茶,不是一种享受吗?
他看见那个女孩在茶室里。
茶室里已有几个老人聚在一起闲谈,看得出他们是常客。他们自己带着水杯,很随便地取用热水瓶中的水,那个女孩就站在柜台的边上,她脚上的布鞋踩着地上的青砖。
他放下行囊,坐在茶室的最里边。
她为他送上一杯新茶。
他突然想说点什么,可说什么呢。
他看见室外的小亭。隐约见那亭上的字,就低声诵读:“主人友竹不俗,竹伴玉人不孤,万竿戛玉,一笠延秋,洒然清风。”
女孩过来给他斟水,也低声说:“静坐观众妙,潭清适我情。”
说完她就笑了,提起暖瓶出了门,不知奔哪厢去了。
他举杯过额,那一杯清茶的香气正好漫入他的鼻翼。
他很神往此时的境界,他想起一个关于才子佳人的叫《三笑》的电影,他想那个女孩对他已经两笑了,如若再有一笑,岂不成就一段姻缘?
现在想想,那一年他刚刚戴了一副眼镜,留了一把过胸的大胡子,他衣着松阔,风尘仆仆,长衫圆履,还真有一副才子形呢。
可惜,他已是一个三岁孩子的父亲。
他离开怡园时,还想,人生真是一件美好的事,虽然不能成就一段姻缘,可是一个南方女孩对一个北方男子的善意一笑,不也似胎记一般印在自己青春的腮边?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无名无姓的“他”作为主人公,不仅容易使读者产生代入感,而且使主人公的故事具有普遍意义。
B.主人公与苏州女孩在怡园水井边的对话,寥寥数语,却表现出女孩天真、单纯而且具有灵性的内在特点。
C.“他”期待女孩对自己“三笑”以成就一段姻缘,但想到自己已为人父,不免怅憾,这种怅憾是全文的感情基调。
D.本文描写细腻生动,语言清新古朴,行文节奏和缓,给人以冲淡雅致之感,与小说所要营造的氛围非常协调。
【小题2】文中画线的句子有何艺术效果?请简要说明。
【小题3】主人公“他”是一个怎样的“北方男子”?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4

细胞要借助显微镜才能看见,要在细胞上钻孔,真可谓是现代科技的创举。
1980年,德国一批生物学家发明了细胞钻孔术,并且首先应用到抗癌领域中去。
细胞钻孔所用的“钻”是电子。先将需要钻孔的细胞放在特制的溶液中,冷却至摄氏零度以下,然后对溶液实施高压瞬时放电,这样细胞膜就被“电子钻”钻成直径大小不一的微孔,孔穴大小可通过控制电压来控制。
钻孔后,科学家必须把孔封起来,所用的方法十分巧妙,只要把细胞温度回升到30摄氏度以上,细胞膜就会膨胀,自动地把孔封闭起来。
细胞钻孔术发明不久,德国生物化学家吉莫尔就将它应用到医学上,生产出第一批“药物导弹”。在肝癌患者身上,抽出红血球细胞,对它进行瞬间放电,待孔钻好后,就把抗癌药放到溶液中,靠温差效应,药物随孔渗入到红血球细胞内部,再升高温度到32摄氏度,红血球细胞封了口,就成为抗癌的“药物导弹”, 然后,再将它注入肝癌病人身上。这种“药物导弹”可随血液流动,直到红血球细胞老死后送到肝内分解,此刻便发挥抗癌药的威力,从而制伏肝癌。一般药物虽有杀死癌细胞的功能,但是,当它通过人体各个器官,到达癌组织时,已成强弩之末,效力极微,而“药物导弹”可以够一举命中。
细胞钻孔术还可以用来治疗遗传疾病。这种疾病是由于父母留给后代细胞中的DNA出了毛病所引起的。治疗方法是,将有毛病的细胞取出来,钻好孔,再把缺少的DNA片断补上,或者把多余的DNA片断“剪去”,封好,再放回细胞内。
现代的生物学和化学技术揭示,危害人类生命的癌症是由于正常细胞的遗传密码出了差错,致使它猖狂生长而造成的。因此,有朝一日,科学家能纠正癌细胞的遗传密码,抗癌斗争就彻底胜利了。所以,细胞钻孔术的前景将无可限量。
【小题1】下面对“药物导弹”制作过程的概述,正确的一项是(  )
A.从肝癌患者身上抽出红血球细胞“钻孔”后将抗癌药物渗入红血球细胞内部,再将“孔”封住就成了“药物导弹”。
B.德国生物学家吉莫尔在肝癌患者身上抽出红血球细胞,再对它进行瞬时放电。
C.把抗癌药物放到特制的溶液中,在对溶液进行瞬时放电。
D.将抗癌药物渗入红血球细胞内部后,再将温度升到32摄氏度,将红血球细胞封口,“药物导弹”就制成了。
【小题2】对“药物导弹”制服肝癌的过程,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药物导弹”随血液流动到肝癌的核心部位爆炸,炸死癌细胞。
B.具有抗癌药物的红血球细胞老死后送到肝内分解,从而发挥出制服肝癌的效力。
C.将“药物导弹”注入肝癌病人身上后随血液流动杀死血液中的癌细胞。
D.“药物导弹”通过人体各个器官达到癌组织时一举而命中癌细胞。
【小题3】下面对末两段相关内容的表述,有误的一项是(  )
A.细胞钻孔术治疗遗传疾病的方法是,取出有毛病的细胞钻孔,把缺少的DNA片断补上,或者把多余的片断“剪去”,封好后再放回细胞内。
B.人体内的正常细胞的遗传密码出了差错之后,使癌猖狂生长而而发生癌症。
C.科学家若能纠正癌细胞的遗传密码,抗癌斗争才能彻底胜利。
D.细胞钻孔术还可以纠正癌细胞的遗传密码。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车在旅途
聂鑫森
他车在旅途,但他永远是半途而废!
每次我来看望车教授,他总是用这句话来作不变的序言,对他远在旅途、几年不归的儿子车千里作尖刻而痛惜的评价。
我自个儿坐下来,说:先生,千里还是有志气的。他怪怪地笑起来。
笑得我毛骨悚然。作为曾是车教授的硕士生,以及他现在的同事,我对他充满了同情和景仰。妻子早丧,把儿子车千里抚养成人,至今犹是一个鳏夫。于寂寞中,做着极为枯寂的学问,在柳宗元的研究上,他是独领风骚的。我的来访,一是想慰藉他儿子远离不归的孤清,二是想得到他于学问上的教诲。但我发现我的到来,却成为他从此述说他儿子的一个契机,而且话语惊人地相似。在这个特定的时间里,他很少谈学问,这一点使我很尴尬。在许多日子后,我习惯了这种谈话,并为此而激动不已。他车在旅途,但他永远是半途而废,分明是一种对人生的警示。在一段日子没听到这句话时,我会渴望听到这句话,因为这句话落到我心上的时刻,所有的神经末梢都会发出一种轰响。甚至,我觉得这句话,是车教授对他自己说的。他的所有关于对儿子的表述,已经剥离开儿子这个本体,我想我的猜测是有道理的。
车教授怪怪地笑罢,用手拍拍一叠线装书,夕光中飘袅出淡淡的尘烟,有一种久远的气味在书房里弥漫开来。
我问他是否吃过了饭,身体是否舒服,《柳文拾微》这本专著写到哪个章节了?车教授置若罔闻,他干咳了一声,说:从小千里就心浮气躁,没有耐心把一件事做完,他总是半途而废!我三十岁才得子,他妈妈体弱多病,有一个“千里”已经很满足了。三岁时他在院子里和一些小伙伴玩泥巴,是那种胶性很重的泥巴,叫白胶泥。他做一辆坦克,什么都做好了,只等装上履带就成了。他装了几次没装好,就狠狠地把坦克摔碎了。再把泥巴团起来,做一把小手枪,做到扳机那地方,没兴趣了,又把泥巴揉成一团。我站在旁边看着,我对他说:你什么也做不成,你总是半途而废。他瞅着我,梗着脖子说:就要!就要!我走过去,第一次给了他两个耳光。到小学时,给他买了一辆小自行车,是两个轮子的。院子前面有个小坡,他骑着车往坡上冲,快到坡顶时,他慌忙刹了车,推着往上走,再倒转车头,骑上去溜坡下来。再往上冲,再刹车,再推车到坡顶。他一次也没有冲上去过,坡很平缓,就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冲不上去。有一次我问他你怎么冲不上去?他说:我觉得你老在望着我,我就没勇气了。我说:你就当我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他说:可你在。说完,竟莫名其妙地哭了起来。以后,读初中、高中,很平庸。我希望他能考上大学,到底没考上。几代人都是大学生,就他是个高中生!只好进厂当工人,学的是钳工,技术上也拔个尖吧,没有,混日子!车教授连连叹气。
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我想去开灯。
就这样吧。别开灯。
我感觉到车教授的眼里渐渐地盈满了泪水,他不想让我看到那两汪泪水。
我说:三年前,千里发誓要壮我中华魂,骑自行车周游全国,一直就没回过家,报纸上时有报道,这也是一个事业。
车教授又怪怪地笑了。到二十五岁一事无成,忽然想起了千里走单骑。他是想做个样子给我看,他是有耐性有毅力的。他想回击我对他的失望,是一种示威。他选择的起点是在这个校园里,身上挂着绶带,车头上插着一面红旗,像演戏。拍电视、发表演说。那天,我就坐在书房里,我知道我的儿子在想什么。我的学生对我说:你的儿子了不起。我说:他车在旅途,但他永远是半途而废。
我说:不,车先生,他车在旅途,并没有半途而废!
黑暗中车教授的声音变得非常苍老而遥远:只有我知道他,他是我的儿子。隔些日子,他会打一次电话来,问我身体怎么样,说很对不起,不能侍奉晨昏,说他此刻正在某处,相距遥遥。有些电话从声音的清晰度上,我判断他就在这座城市的某个地方,因为长途电话的声音没有这么亮。他很想见我,同时又怕他的回家导致我更大的失望和鄙夷,他不能变成事实上的半途而废,他要营造一种车在旅途的气氛。
按常例,我应告辞了。但这个初夏的夜晚,我脑子里灵光一闪,突然有了深谈下去的欲望,比如,是什么导致了千里的总是半途而废?
(节选自《经典小说》)
【小题1】小说开头一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2】车教授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3】小说题为“车在旅途”,但主要内容是围绕车教授的儿子车千里远在旅途、几年不归展开的。如果以“儿在旅途”为题,你认为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6分)
【小题4】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4分)()()
A.听到“我”说“千里还是有志气的”时,车教授发出令“我”毛骨悚然的怪笑。这是对儿子不屑一顾的嘲笑与恨铁不成钢的苦笑。
B.车教授以儿子三岁时摔坏泥巴坦克、小学时没勇气骑车冲上坡顶、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为例,说明他儿子做事总是半途而废。
C.车千里决定“千里走单骑”时,将起点选择在校园里,其实质就是演戏,目的是做个样子给父亲看看,向父亲示威。
D.这篇小说借“我”与车教授的对话展开情节,在对话中交代故事的来龙去脉,揭示人物的性格特点及作品主题。
E. 这篇小说的结尾写车千里给父亲打电话,并且就在本市的某个地方,暗示他此次骑车周游全国已经半途而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