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宪之字士思,吴郡吴人也,祖恺之,宋镇军将军、湘州刺史。宪之未弱冠,州辟议曹从事,举秀才,累迁太子舍人,尚书比部郎,抚军主簿。元徽中,为建康令。时有盗牛者,被主所认,盗者亦称己牛,二家辞证等,前令莫能决。宪之至,覆其状,谓二家曰:“无为多言,吾得之矣。”乃令解牛任其所去牛迳还本主宅盗者始伏其辜发奸擿伏多如此类时人号曰神明。至于权要请托,长吏贪残,据法直绳,无所阿纵,性又清俭,强力为政,其得民和。
齐高帝即位,除衡阳内史。先是,郡境连岁疾疫,死者太半,棺木尤贵,悉裹以苇席,弃之路傍。宪之下车,分告属县,求其亲党,悉令殡葬。其家人绝灭者,宪之为出公禄,使纪纲①营护之。又土俗,山民有病,辄云先人为祸,皆开冢剖棺,水洗枯骨,名为除祟。宪之晓喻,为陈生死之别,事不相由,民俗遂改。时刺史王奂新至,唯衡阳独无讼者,乃叹曰:“顾衡阳之化至矣。若九郡率然,吾将何事!”还为大尉从事中郎。出为东中郎长史、行会稽郡事。山阴人吕文度有宠于齐武帝,于余姚立邸,颇纵横。宪之至郡,即表除之。文度后还葬母,郡县争赴吊,宪之不与相闻。文度深衔之,卒不能伤也。
比至高祖受禅,宪之风疾渐笃,固求还吴。天监二年,就家授大中大夫。宪之虽累经宰郡,资无担石,及归,还堵,不免饥寒。八年,卒于家,年七十四。
(节选自《梁书》列传第四十六)
[注]①纪纲:仆从。A.乃令解/牛任其所去/牛迳还本主宅/盗者始伏其辜/发奸擿伏/多如此类/时人号曰神明 |
B.乃令解/牛任其所去/牛迳还本主宅/盗者始伏/其辜发奸擿伏/多如此类/时人号曰神明 |
C.乃令解牛/任其所去/牛迳还本主宅/盗者始伏其辜/发奸擿伏/多如此类/时人号曰神明 |
D.乃令解牛/任其所去/牛迳还本主宅/盗者始伏/其辜发奸擿伏/多如此类/时人号曰神明 |
A.弱冠: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冠礼,以示成人,因体犹未壮,故称“弱冠”。 |
B.主簿:职官名。为汉代以来通用的官名。其职责为主管文书,办理事务。 |
C.建康:六朝古都南京。三国吴时南京称为建业,晋时称为建邺或建康。 |
D.高帝:谥号名。谥号指古代帝王、贵族、大臣等死后加给的带褒扬意义的称号。 |
A.顾宪之断案如神,获得赞赏。担任建康令,以前官吏不能判决的案件,他轻松解决;只有他管辖的衡阳无诉讼案件,让刺史王奂大加赞赏。 |
B.顾宪之秉公执法,两袖清风。对于权贵的请托、官吏的贪婪凶残,他不偏祖不纵容;他格尽职守,清廉节俭,深受百姓爱戴。 |
C.顾宪之摒弃迷信,擅长教化。衡阳当地有旧俗,百姓一旦患病就认为是先人所为,他晓之以理,从而去除了“除祟”的恶习。 |
D.顾宪之刚正不阿,敢作敢当。他上章拆除了宠臣吕文度在余姚营建的豪宅;吕文度回乡葬母,其他郡县官员争相凭吊,而他却不理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