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大学生小闫发现自家大门外有个鸟窝,和朋友架了个梯子将鸟窝里的12只鸟掏了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把鸟的照片发到网上,没想到有人愿意出价买鸟,两人因此获利1200多元,后来他们又掏了4只。原来,他们掏的这种鸟叫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结果,小闫和他的朋友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并处罚款。此事引发不小的争议。

    小闫父亲:儿子对小动物特别喜欢,在我们心里,农村孩子逮鸟抓鱼不用管,没想到会被判得这么重。

    热心网友:量刑太重,10年牢狱生活足以毁了人的一生。

    法律专家:知不知道燕隼是二级保护动物,以及知不知道因此受到严惩,这叫法律认识,法律认识错误是不免责的,理由就是公民应当知法守法。

    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写一篇文章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8-04-09 07: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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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例文】

法律至上

德国法学家耶利内克有言:“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当如是也。而材料中小闫因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判罪,不少人以“无知无罪,人情可恕”之由为之叫屈,但在我看来,法律至上,我们应以客观理性之态度对此负责。

法律至上,不能纵容“无知”的喧嚣大行其道。法律专家认为,法律认识错误是不免责的,公民应当知法守法。纵使当今教育没有给学生普及燕隼是保护动物等类似的知识,但小闫因鸟获利进而又去猎捕,这种“无知”便是将我们推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