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据记载,宋代御史之责是“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辩,小事则奏弹”,从宰相到一般小吏,都在御史监察弹劾之列。在地方上,设通判负责对地方官的监察。同时,皇帝还常派遣路一级的官员到各地监察,这就是外任御史。对以上材料理解准确的是(   )

A:御史的权力和地位超过了宰相

B:重视地方监察,加强中央集权

C:重视制度建设,形成监察体系

D:御史有权廷辩,有效制约君权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8-03-23 07: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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