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海湾战争、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合法性比较表
——摘编自朱同银《“冷战”后美国发动的主要战争的合法性分析》
理念价值基础
国际规制基础
协调赞同基础
合法性层级
海湾
强
合法性充足
尊重和坚持了国家主权原则
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安理会决议,得到了联合国正式授权
经过广泛协商沟通取得共识,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同
阿富汗
较强
合法性去掉不足
以“反恐”、“自卫”为目的,揉进了人权“因子”。师出有名。但战争的目的具有很大的工具性
绕开了联合国“单干”,但得到了联合国追授权;挑战依据国际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
说服国际社会和联合国与已同仇敌忾,取得了较大效果
伊拉克
弱
较弱
合法性缺乏
公然蔑视和践踏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尊重的国家主权原则
行动没有得到联合国安理会批准或授权;“先发制人”的“自卫权”难以立足;发生虐囚事件致使战争过程严重“犯规”
协商赞同基础极为虚弱